第二十八章
叶凌夙头顶着唐爵坚实的胸膛,默默地抿着嘴唇,心里直犯嘀咕,睡觉的时候明明是各盖各的被子,为什么一觉睡醒就变成了自己窝在唐爵的怀里?是唐爵趁自己睡熟了把自己拖进去的,还是自己觉得冷了主动爬进去的?叶凌夙想了半天,脑袋上的问号都排着队转圈了,还是没能想明白,但不管是哪种可能,如果让唐爵看到自己这个样子,一定是会被嘲笑的吧?为了避免出现任何有损个人形象的局面,叶凌夙决定趁着唐爵还没醒的时候,悄悄转移回自个儿的被窝,只要没被抓到现行,就可以抵死不认账了。
叶凌夙小心翼翼地抬起唐爵搂在自己身上的胳膊,小心翼翼地钻出去,小心翼翼地把唐爵的胳膊放下,在小心翼翼地把唐爵的被子盖好,最后一溜烟地钻回自己的被子里,被冰冷的被子一刺激,打了个哆嗦,那什么,还是唐爵的怀里温暖啊。叶凌夙为了自己有这种想法,狠狠地唾弃了自己一下,做人要矜持啊要矜持。
叶凌夙所不知道的是,在他还没有醒的时候,唐爵就已经醒了,并且目睹了他爬回自己被窝的全过程。只是出于一方面顾及叶凌夙的面子,另一方面欣赏这一过程的原因,唐爵眯着眼睛装自己还没睡醒,而叶凌夙居然没发现,并且在今后的几天里,每天早上都会经历这样的一个神奇而诡异的过程,但叶凌夙从来就没想到一个问题,在N市每天都比自己起得早的唐爵,为什么到了这里天天都比自己起得晚呢?
唐爵见叶凌夙背对着自己在被窝里调整好了姿势,就故意换了下睡姿,弄出点动静,果然,叶凌夙立马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唐爵伸出手,推了推那团被子,故意压低了嗓门,含含糊糊地道:“起床了。”不过,就唐爵那种天生低哑的嗓音,是不是故意压低了,似乎区别真的不大。
叶凌夙不情不愿地低低哼了一声,翻了个身:“嗯?都要起来了吗?”自以为那刚睡醒时,迷糊不清的嗓音模仿得很到位,完全没有想到,平时自己并不是那么容易叫醒的。
“我带你吃早餐去,快起来。”唐爵没有拆穿他,只是自顾自地开始穿衣服,脱下睡衣,坚实的胸肌,八块整齐的腹肌,在并不强烈的清晨的光线中,显示出一种朦胧的魅力。
叶凌夙很不争气地咽了口口水,练不出肌肉的单薄身材,依旧是他永远的痛。
唐爵看他一副垂涎欲滴的模样,有一瞬间怀疑自己在叶凌夙眼中是不是一块烤到八成熟的牛排,香嫩多汁,刚好入口。
“快起来了。”唐爵边套上休闲裤,边重复了一遍。
叶凌夙看着那肌肉紧实的修长双腿,又毫不掩饰地咽了口口水。
即使淡定如唐爵也忍不住脸皮抽搐了一下:“你是想把我吃了吗?”
叶凌夙愣了两秒,脸蹭得一下红了,像条鱼似的又缩回了被子里,居然鬼使神差的给云络发了条短信:爵爷的身材好好啊。
熬了一夜刚刚睡下就被吵醒的云络没好气地回:扑倒,拿下。
叶凌夙:什么意思?
云络:……
叶凌夙:说话不带只说一半的。
云络关了手机,随手塞到了枕头套里。这直接导致了她后来花了两个多小时找手机。
叶凌夙悄悄地从被子里钻出个脑袋,正对上了唐爵凑过来的脸。
叶凌夙夸张地一声惊叫,吓得楼下的狗一阵狂吠,也吓得一贯处变不惊的唐爵半天没有给出第二个反应,就那么弯着腰定格了好一会儿。
结果,等两个人洗漱好,出门觅食的时候,距叶凌夙假装清醒已经过了一个小时,这得益于叶凌夙磨磨蹭蹭的绝慢速度和唐爵等待的绝好耐心。
九点不到的小镇,阳光不是很强烈,带着点慵懒的味道,走在廊桥上,只看见阳光的淡淡的影。叶凌夙抱怨着:“廊桥也有不好的地方,像这种天气,晒晒太阳多暖和,这廊桥一遮,阳光都没了。”
“廊桥可遮雨雪,挡烈日,好处可比带来的不便多得多,要晒太阳我们完全可以到桥上去。”唐爵说着,指了指不远处的桥,“这个小镇上一共有三座桥连接南北两岸,传说是三位仙人结伴出游,途经此地时,从水面上踏波而过,就形成了这三座桥,好像三个兄弟,经年累月地伫立在这里,极大地方便了当地人的生活,要不然人们想到对岸,除非绕很远的路,或者只有划船才能过去。”
“神仙还真方便,走一走就建成一座桥,幸亏他们没有多走几遍,要不然水面上就全是桥了,要多难看就得多难看了。”叶凌夙嘟着嘴和他打岔。
唐爵不理他,带他到小店里点了手撕饼和辣牛肉汤,坐定了之后才说:“每个地方总要有点传说才能显得历史悠久或者是美丽神秘,至少那些传说寄托了当地人的一些思恋或者愿望,我以为像你这样的艺术工作者能有点浪漫的想法,哪知道你写实得让人害怕。”
“艺术工作者也只有在吃饱了之后才有力气浪漫。”叶凌夙不以为意,喝着汤吃着饼,忙得不亦乐乎。
叶凌夙忙活了半天才终于吃饱了,满足地叹口气,抹了抹额头上吃出来的薄汗:“爵爷,我们今天是不是应该逛一逛?”
唐爵点头:“当然,要不你以为我们是来做什么的?”
“我以为你是想躲着云络才出来的,我看见你不小心把水泼到她的写作大纲上了。”叶凌夙很认真地道,脸上还挂着“我很聪明吧”的表情。
唐爵被打击到了,都说做音乐的人心思敏锐,心理敏感,为什么叶凌夙能迟钝到这个份上呢?有谁会因为弄湿了几张纸就跑到偏僻的小镇上避难的?
“你昨天不还以为我们是来见家长的吗?”
“呃,昨天那是个误会。”
“我们是出来玩的,或者说来体验当地风情的。”唐爵习惯性地揉了揉叶凌夙的头发,拉着他一家店一家店地慢慢逛。
叶凌夙的嘴角上挂着一丝得逞的笑意,谁叫你说我没有浪漫细胞的,看我不打击你?
夜晚的小镇遮掩在黑色的纱幕中,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到了白天,才揭开了神秘的面纱,娇羞的一展真容。小镇的西面是绵延的群山,山的海拔并不算很高,最高峰也不超一千米,其中两座山之间因为河水的常年冲刷形成了一处低谷,后来由于河水的流量变小,又经过了人工的开凿,造就了一边是平坦的山间小道,一边是平缓河流的景观。
河水的流向是由东向西的,小镇就是沿着河流的两岸建造,并且两岸都只建造了一排房子,而且是完全对称的。镇中的河流较宽,河水也更深,因为是白天,叶凌夙才得以看清,小镇并不是想他相像的那样是完全建在河岸上的,而是一半在岸上,一半在水里,木质的圆柱撑在水中,支撑着建筑临水的一面,也不知道圆柱是由什么木材所制,经过了那么多岁月的洗礼,依旧牢固,虽然不复往日的光鲜。
小镇的南北都是成片的农田,也就是说镇上的没户人家的后院都连接着自己的田地,形成了一面是水上小城,一面是田间古典大院的奇特风貌。小镇向东绵延近千米,水面上架了三座小石桥沟通南北两岸,桥与桥之间的距离基本相等,石桥连接着木质的廊桥,看起来别有一番情趣。小镇到了河流更宽处便戛然而止,再往东就能隐隐约约看见有高速公路从河面上横跨而过。
小镇里由于外来的人极少,所以开店的人家并不多,只有几家卖杂货的小店,几家小吃店,还有一家收、卖粮食的店铺。河边上还停着几艘小船,但船夫似乎并不在附近。在小镇里闲游,与其说是逛街,不如说是体味当地的风土和人情。
当地人都很热情,你不在他那买东西,也愿意和你东拉西扯地聊会天,还会给你倒上一杯热茶,拿上块点心。偶尔也会走错了,误闯到别人家里去,人家也不恼怒,最多嘲笑几句,说他们是没头的苍蝇,有些好客的人家还会请他们吃个自家种的水果。
小镇很宁静也很祥和,也许因为是白天,有些人到地里干活了,有些人更乐意到后院晒着太阳做活,因而在廊桥上走动的人并不多,但也可以看出,正如唐爵所说,小镇里的居民以中老年人和孩子居多,正当学龄的孩子被送出去读书,毕业后都选择了在外面工作,也许是被花花世界迷花了眼,也许是不做出一番成绩不好意思返回故乡,也许有一天,这里会慢慢没落,也许有一天,这里会充满喧嚣。
叶凌夙一度怀疑唐爵是不是故意带自己走错路,绕到别人家去,可看到人家并不介意,遂也放松了神经,比唐爵更能和人攀谈,竟也有老人记得唐爵小时候在这里住过。两个人把小镇走了一圈,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各家都陆续飘出了饭菜的香气,但一天逛下来,一路上都蹭吃蹭喝的两个人肚子里饱饱的,帮着一位老人家择完了菜,就告辞回了投宿的旅馆。
吃饱喝足玩累了的叶凌夙发挥了身为勤学好问的好学生的一切优点,抓住了看起来依旧神采奕奕的唐爵,开始了问题轰炸:“这里的房子是什么时候建造的?”
“明朝的时候吧,具体年代我就不知道了。”
“那些支撑的柱子泡在水里那么多年了,为什么都没有腐坏?是什么材料做的?”
“据说是很珍贵的木料,现在那种木料已经不存在了,具体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那这里多是木材建造的,不怕火灾吗?如果失火了应该很难扑灭吧。”
“木头上涂了一种防火的材料,让木头很难烧起来,而且这里的人防火的意识比较强。”
“是什么材料这么神奇?”
“反正是古代的一种秘方,我怎么可能知道究竟是什么。”
“那为什么这里的房子都是对称的?有谁自家盖房子会想到要和对面的人家造一样的。”叶凌夙的好奇心还没有得到满足。
唐爵舒了口气,终于有个问题自己不需要用不知道来回答了:“传说明朝的时候有个富商,家财万贯,但一直没有孩子,直到四十多岁时才有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儿子,但这个孩子从出生起身体就一直不好,总是病怏怏的样子,可大夫都查不出是什么毛病,直到有一天有个云游四方的老和尚看到了这个孩子,说这个孩子命中有道坎,迈不过去就活不过十二岁,唯一的破解方法就是在这里建造这样的房子,并且找齐九十六户三代行善的人家,请求他们搬到这里来住,才能破除孩子命中的劫难。富商照着老和尚的话做了,那个孩子身体真的就渐渐好了,住到这里来的人也就世代定居在了这儿。”
“那这里的建筑图是老和尚画的吗?他不但是个与佛结缘的人,还是个建筑师?”
“建筑图是谁画的不知道。”唐爵颇为郁闷的盯着自己的脚尖看。
“那老和尚让他建房子给人住,是为了让他行善呢?还是说这样的房子暗合了什么风水,可以改孩子的运势之类的?”
唐爵不说话,只摇头。
“和尚也看风水吗?还有啊,风水、运势这些说法究竟有没有科学依据呢?如果说它们只是纯粹的迷信的话,为什么到现在还有人相信呢……”叶凌夙开始走向不将自己绕晕了誓不罢休的道路。
唐爵边听叶凌夙说话,边削着一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摸出来的苹果,见叶凌夙有越扯越远的趋势,就面不改色地将苹果塞到了他的嘴里,哪知叶凌夙狠狠咬了一口苹果之后接着说:“你还说你是在这里长大的呢,怎么一问三不知呢?”
唐爵忽然就有了一种哑口无言的挫败感,似乎自己很了解这里,知道这里有哪家饭店的口味好,哪家种的水果最味美多汁,知道这里人的作息时间,知道他们不介意请陌生人到家里歇歇脚、喝杯茶,但其实并不真正了解这里的历史,并不了解那一个个传说背后有着什么样的真实故事,似乎自己对这里的了解仅止于皮毛而已。
叶凌夙托着腮看唐爵:“说起来,我有好久没回过家了,好像那里是我最熟悉也是最陌生的地方,如果要问我,那个我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地方有哪些故事,我好像不知道呢。”
唐爵摸摸他的脸:“有空的时候回去看看吧。”
“嗯。你和我一起回去吗?”叶凌夙满眼期待得看着唐爵。
“回去见家长?”唐爵微笑着逗他。
“会有那么一天的。”叶凌夙坚定地点点头。
唐爵忽然觉得心脏颤抖了一下,那是一种多久都没出现过的悸动?一定是因为眼前的人太美好,将寂寞从自己身边赶跑,还会在不经意间说出世界上最动人的蜜语甜言。
第二十九章
小镇的生活是平静的,连锅勺相撞的声音、老头老太太拌嘴的声音都显出温馨的味道。新的一天,叶凌夙是在旅店老板的大嗓门中被惊醒的。
“船都给你们准备好了,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去啊?”老板的嗓音很是中气十足。
唐爵把老板挡在了屋外,小心地半掩上门,压低了声音:“你小点声,等他醒了,我们吃过早饭就去。”
“行行行,你们快点吧,小心船老大等急了。”老板不耐烦地挥挥手,下楼去了。
叶凌夙闭着眼睛思索,今天早上自己又是从唐爵的被窝钻回自己的被窝去的,然后,就又睡着了?在被子里蹭蹭,看来自己不但有梦游的嫌疑,也有贪睡的症状啊。
唐爵关好门,就看到在被子里蠕动的那一团,倒了杯水慢慢喝着,看那一团仍旧没有出来的打算:“起来了,我们今天划船去。”
叶凌夙打了个滚,从被子里滚了出来,乖乖洗漱好了,等他的爵爷带他出去玩。
唐爵在小吃店买了白面做的饼子,和两碗麻辣豆腐脑,让老板打包了,就往河边上走,船老大看见他,龇牙一笑:“你就是包我船的小子?怎么才来。”
唐爵不理他,自己先上了船,又抓了叶凌夙的手,让他也跳到了船上。
“师傅,带我们在这河上转转。”唐爵等叶凌夙坐好,给了他一碗豆腐脑,一张白面饼。
“这河上有什么好转的?”船老大觉得奇怪了,这两人雇船不为了运货,在河面上转悠有什么意思?
叶凌夙咬了一口面饼,除了有点几乎尝不出来的咸味,根本就是一点味道也没有,皱着脸,直观地表达了不满,对船老大的话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我朋友第一次来,想在船上看看这里的风光。”唐爵将手里的面饼撕碎了,泡在豆腐脑里,细细地搅拌了。
“你以前来过这吧,这饼就该这么吃才好吃。”船老大笑呵呵的,“不过,我们这里有什么好玩的,说起来是个镇,其实也没多少户人家,基本上家里都是种田的,说是个村庄都不为过,你们居然跑到这里来看风光。”
唐爵将自己的那碗豆腐脑给了叶凌夙,将叶凌夙手里的接了过去。
叶凌夙终于心满意足的吃到美味的早餐,嘴巴里塞满了食物,含糊不清地说:“刚刚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只是让你拿一下,没让你吃。”唐爵心里好笑,却不看他,又转向船老大,“这里虽然玩的地方不多,但空气好,人也好,到这来玩两天,当做放松。”
船老大将船摇得很平稳,叶凌夙和唐爵两人边惬意地吃着早饭,边看两岸风景流逝而过。
站在房间里虽能感觉到这里的房顶比较高,但坐在船上才真正看得分明,小镇的房屋是青灰相间的颜色,青色的是砖,灰色的是瓦,暗红色的是支撑着廊桥和屋基的圆柱。飞檐陡峭,大气而沉稳,设计简洁而特色,两层楼的高度及得上现代建筑的三层楼高,廊桥只到一层楼的高度,因而显得房屋的一楼和二楼像是来自两个世界,又仿佛天生就该如此,将含蓄静雅和俊逸明晰两种风格完美得融合到了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