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世界 下——莫明其妙
莫明其妙  发于:201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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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高顶的建筑,总有会觉得过于空旷而失去人气,我一走进去就打了一个冷颤。这次并不是空旷的原因,而是骤然变冷。屋内除了左侧有一张仪事用的圆桌之外,别无摆设,显然只是一个聚事厅。中间的长长通道,通往王座之上。

我抬头一看,正中的座位上并没有人。只是漂浮着一团黑色的气体。说是气体,却又不能穿过它看到后方,但说是一件东西,内中隐隐约约浮光流动——这是正宗的本源,和空界的那些黑点如出一辙,只是这里光亮,所以看得更加清晰。

没有人说话,麦克赛昂也只是静静站在一侧,等候吩咐。

半晌,那团源头中传出声音。

“远道而来迦楼罗族的王子殿下,欢迎光临行沙地狱。”

第五十二章

“远道而来迦楼罗族的王子殿下,欢迎光临行沙地狱。”

虽然这声音磁性柔和,但我完全体会不到他这句话中的真意,只能保持沉默。

“……”

那一团黑色的晕光似乎变得不真实起来,缓缓从王座向下走来。这形容真是奇怪,因为他并没有腿。没有腿当然不能叫走,只能叫滚,虽然他其实并不是一球球。

然而我分明就是觉得他就那样一格一格迈了下来。每走一步,形体就凹现出一部分,等迈下最后一格台阶的时候,已经看得出人影的形状。

“常熙,你在哭什么?”他柔声说着。

这是一双明亮的眼睛,温和灵动。

常熙,你在哭什么?

我没做完大哥交给的功课。

凝结六羽又失败了。

不想看见你们对熙和的夸耀。

我不像他那样好。

那是多么沉重的过去,就算这些往事已经被埋在内心最深处的地方,甚至我自己再也想不起来的地方。

然而因为有着这双充满了慈爱的眼睛,这一切痛苦被减轻了。

二哥从来不曾责备我什么,也从来不曾强求我些什么。他只说,傻人也有傻福,所以,常熙,你一定不用担心。我辩驳这说我不傻,但其实我真傻。真的,如果那时候有勇气随你一起死去,就不再需要忍受这种痛苦。

他现在就站在我面前,白衣飘飘,俊美的面容一如既往。

“二哥……”眼泪夺眶而出,轻而易举地突破了我内心的防线。

他走到近前,轻轻将我搂入怀中,我已经不再去想为何沉默之王拉多斯会变成二哥的模样。哪怕是虚幻也好,让我再看这个人一眼,再抱他一次。

一切的理智全都被抛到了九天云外,被圈起的牢牢的心房轻易失陷。千万个念头只化作一句:二哥,你知道,我有多想你。

我像一个孩子般地放声痛哭。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把你忘记。对不起,我正是无能的孩子。对不起,我杀不了弟弟,无法为你复仇。常熙从来就是一个软弱的人。不敢诉说自己的爱意,一再忍受他人的欺辱,退一步,退十步,终究走到退无可退的地步。

对面的这位妖魔王任由我发泄,直到我止住哭声,这才柔声说道:“借用这个样子很抱歉,不过我想这样有利于我们谈话。嗯?常熙殿下……或者还是叫你罗夏为好?”

我退开两步,神色复杂地看着他。没有必要恼羞成怒,我没有这个资本,因此只是问道:“你……为什么会知道我的事?”这应当是由沉默之王所变化出来的躯体,妖魔本来就是不稳定体,能够相互转换。身为血魔神,自然能够随心所欲地变化。

“我名拉多斯。”他轻笑一声。

拉多斯在妖魔语中,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意思。我原以为那只是一个骄傲的自夸,没想到那确有含义。

“我由镜魅进化而来,能看见所有人的记忆。”虽然是二哥的脸,甚至连温文尔雅这一点也很想像,但拉多斯身上却带有一种独特的高贵,叫人不敢抬头仰望。“因此,你的秘密,都不算什么秘密。”他眯起眼睛笑了起来,颇有一些得意的样子,那笑容也和二哥极像,令我一阵恍惚。

尽管在这之前我才刚刚听说镜魅这种妖魔的名字,但我知道魅妖不属于妖魔进化的主要枝干。

妖魔由最初始的邪灵进化,一只邪灵杀死并且吞食一百只相同的邪灵,就能进化成一只最低等的妖魔——魑鬼或是魍魉。魑鬼或是魍魉也可以进化成数种不同的妖魔,魅妖就是其中一种。但在魅妖之上,我就没有听说过有什么更高级的妖魔。事实上,魅妖是妖魔中的仆从种族,虽然有智慧,但力量却很薄弱。

以一个仆从的种族,能够进化到血魔神,这绝对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换一种样貌。”他慢悠悠地说道,“还是……你比较喜欢摩罗?”

没有人喜欢自己的隐私被窥视,不过我有些心灰意冷状态,倒也不怎么在乎。然而这话过于轻佻,终于露出了玩弄人心的意味,我不免心中怒气勃发。

我记得林克曾说过火王阿咯留斯是个玩弄人心的妖魔,但现在看来,此人才是个中好手——因为他还能看穿人心,令人无所遁形。

“那位叫做摩罗的王子殿下,在你心中也占据一域。我只能看见记忆,并不能确定想法。不过……”他轻声一笑,“心是骗不了人的。最重要的东西总是埋在最里面,你自己看不见,但我却看得见。”

“摩罗?!”麦克赛昂先前在一边一语不发,但现在却露出疑惑的神色。

拉多斯对我阴沉的表情并不以为意,扭头对麦克赛昂说道:“说来他和你还是旧识。”

“旧识?”

“很久之前你曾让一个迦楼罗族带信给你的兄长,就是这一位。”

麦克赛昂回过头来,打量了我一眼,皱眉。他双目中没有瞳孔,因此尽我自始至终都不知道他究竟用什么来瞧我。然而被他一扫,倒有些冷飕飕的感觉。

这位妖魔王不厌其烦地解释道:“他的肉体崩坏过一次,但真灵没有溃散,因此得以重新凝聚躯体。

“原来是你。”

我也不想隐瞒什么,点头说道:“是我。”

他给了那枚镶嵌有月光石的戒指,我还欠这个二号倒霉蛋一个人情。但从根子上说,如果不是因为他送我到摩罗那里,我也不会最终遇见熙和。

“你的信我带到了。”想了想我还是决定说些什么,叹了口气说道,“据我观察,你的四哥,摩罗这人是个渣。喜欢这人……不值得。”

若我出身贫寒,大概真对会对他感恩戴德。不过那么多年来总结陈词,只有一句话可说:王子都他娘的是渣。

“喜欢?”麦克赛昂抿嘴冷笑。

我正等他的下文,没想到他就冷哼了这几个字后就没了声响。他的脸上完全看不出什么来,就连嘴角的弧度都保持不变。妖魔王者并不介意我们之间僵化的空气,径直讲了下去:“天人的形态,灵肉不可分割,人死灵散,所以你的状况确实罕见。”

我注意到罕见这两个字,顿时把原本想要说的话抛在了一边,问道:“难道有谁曾有过这样?”

“你可听说过孔雀明王么?”

“罗刹族的孔雀明王?”

孔雀明王是罗刹历史上富有传奇色彩的英雄人物之一。他出身“吠陀”,并非高等贵族,但是却奇迹般地先娶了王族的第一公主,成为王夫,若干年后取得王位。他的统治并不稳固,罗刹高等贵族反叛的事情时候发生,却被他一一镇压。那时候罗刹是第一强国,相邻的夜叉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能俯首称臣。

“他原本是王族成员,被叔叔杀了。但碰巧身上带有罗刹族的某样宝物,得以保持真灵不散,倒是和你很像。”

这位明王的实力确实冠群,据说接受了三位龙族破了二界的高手挑战,将对方打得落荒而逃。只不过这人或许是过于自信,竟然率领一支精兵攻入妖魔界,最终不知去向。

“我听说过,他最后应当是不知所踪。”我说。

“他来魔界向我们挑战。”拉多斯语调平静,“难得有自诩是高手的天人来挑战,因此阿咯留斯和阿斯特拉特别兴奋。”

结果虽然可想而知,但当听拉多斯着漫不经心说着“阿咯留斯以三分之一分.身为代价,把他杀了。”的时候,也不免倒吸一口冷气。

“按照个人战力,阿咯留斯是我们三人之末。”拉多斯轻笑,“他小我和阿斯特拉两万多岁,这是没办法的事。”天人寿命有限,即便是领悟了源力的高手,史上有记载最多也不过活了三千多年——就是这位孔雀明王阁下,如果他不被火王所杀,是不是再能活得长久些也就不得而知了。妖魔没有形体束缚,只要源力不灭,妖魔不灭。面前这个轻笑着的家伙,按照年纪,大概已是我的祖先,可以放到排位上去膜拜了。

“源力也并非什么不败的法宝。你们天人看得太重了。”

我微微摇头:“我并非孔雀明王。”

“我倒希望你效仿一次。”他微微一笑。

“什么意思?”

“阿咯留斯喜欢刺激,新鲜,以及一切能让他感到有趣的事务。”沉默之王答非所问,“他亲近天人,只是因为天人的情感比较丰富,戏弄起来更能得到快感。”

“……”

“分.身对血魔神来说也并非难事,但像他这样,分出十二个分.身到处游荡的并不多见。”

“十二个?”

“嗯?”一瞬间拉多斯露出了思考的神色,“血魔神的分.身有数种,一种是本体分,另一种则是‘降临’,选择合适的依附体,操控其他妖魔。本体分的每一个分身都代表本尊一部分的思维能力。但不管怎样,分得太多,脑子容易出问题。”

他是如此优雅地诋毁另一个妖魔王,但却让人觉得理所当然。

“这就是你对火王挑起战争的原因。”

“不。”他摇摇头,“战争只是一个条件,因为我距离第一层面最近,所以拉阿斯特希望我能出手帮他抢夺魔域的掌控权。这是拉他拉下水的条件之一。”

阿斯特拉是妖魔界的第三位血魔神,毁灭之王,喜好战争与杀戮。他希望能够夺得血战的控制权,不难理解。可是听他的话语,这只是毁灭之王开出的条件,而面前这个妖魔王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我疑惑地看着他,拉多斯又开了口。

“不知道,你对迦楼罗族的王位有没有兴趣?”他露出洁白的牙齿。

第五十三章

“怎么,我的建议不好吗?夺回属于你自己的东西。”他看见我诧异色神色也有些意外。

“我自己的东西?”我轻声冷笑,“我可没那福分吧。”

我从未想过和熙和争这些东西。

我厌恶那些繁重的差事,每每看见大哥紧皱的眉头,就不由得庆幸:还好不是我要去做那些决断。高高在上的王座,其实还不如二哥的一个笑容。

“那是因为你从出生之后,就不停地被告之,这些东西不属于你所有。所以你潜意识里觉得,这些东西不该你有,不是吗?”拉多斯的声音仍旧不紧不慢。

“……”

“人的记忆有时候会变得淡薄,所以你可能想不起来,但我可看得见。”他微微笑了笑,“你嫉妒你弟弟,不是吗?”

我沉默。

这是无可否认地事实。尽管我一千次地否认,但嫉妒仍像毒蛇一样,不停撕咬,吞噬着每一个器官。

如果没有熙和就好了。没有熙和,我就能独占所有的宠爱,没有熙和,我就是迦楼罗族的王。尽管我不那么出挑,但那只是和熙和相比,比起其他人来说,已经够好——迦楼罗族的史上,平庸的王屡见不鲜。

然而如果是不存在的。

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期望着他什么时候死去。

“常熙,他是你弟弟,未来迦楼罗族的王。你要保护他,帮助他。你们一枝同胞,天底下再也没有比你们更亲近的人了,对不对?”对面的年轻男子声音轻柔,眼神却坚定而认真。我想起来了……这是在少年时代二哥对我说过的话……因为太过久远,几乎已经是消失的记忆。

“呐,常熙,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的话,哥哥就不喜欢你了哦。”他微笑着,指尖抚摸过我的额头,像是悲伤,又像是怜悯。

当时的我又害怕又惶恐——我的小心思被看得一干二净,而我竟然如此丑陋自私。二哥我错了,你不要不理我。我会照顾他,他是我弟弟。

这是已经忘却的过去。

我所存在的那微小意义,对熙和来说,其实什么也不是。他把我的全部,弃之如鄙履。

更可恨的是,我不如他却是事实。他可以杀兄篡位。我做不到。他可以翻脸如翻书,一会儿“哥哥是我最心爱的人”,一会儿就横刀相向。

面前的年轻男子,用这样一张脸提醒着不堪的往事,重新撕开这鲜血淋漓的创口。

“我需要一个理由。”

“我以为这些已经足够。”

其实已经足够。

我不曾去问熙和为什么前一日还笑脸相迎,后一脸就翻脸无情。我要理由做什么?理由就能顶替二十多年的活受罪么?

“我问的是……”我抬起头,“你的理由。”二哥的眉毛修长,容貌秀美,是很耐看的类型。

“天界的王权更替我们并不在意。只是如今的那一位迦楼罗王,并不是个安分的家伙。”

但我实在不认为天人对妖魔界有何威胁,除了那位自信过度的孔雀明王,没有天人会想要发兵妖魔界。迦楼罗王族的记录中,密密麻麻都是有关妖魔的秘闻。虽然当年我看过的部分不多,但早已经留下妖魔界不可战胜的印象。

诚然,高等妖魔进化不易,数十万年才能进化成一位血魔神。虽然说高等妖魔几乎没有岁数的限制,但妖魔的习性也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安安稳稳活到那个时候。然而妖魔的基数,是天人的百倍乃至千倍。也就是说,他们什么都不用干,每人吐一口唾沫,都有可能把我们淹死。如果说我们是菜,那么恐怕这菜还不够分的。

“我并不是他的对手。”

“没关系,你还年轻,有的是时间。”他轻笑起来,“而且,我可以赠你力量。”

“不用。”

“不,很有用。”拉多斯说道,“我有理由怀疑,阿咯留斯会做相同的事。”

“这不可能。”我脱口而出这四个字,“熙和不会受制于人。”

“很遗憾的是,阿咯留斯虽然对控制很感兴趣,但同样的,他对不控制也很感兴趣。”

“什么……意思?”

“火王阿咯留斯……对一切的混乱都很感兴趣。控制不是目的,如果不控制一样能造成别人的麻烦,我想他会身先士卒。”

我有幸见过火王分身之一,也没有感到他有多少不理智,因此对拉多斯的看法持保留意见。但我也没资格去反驳什么,至少他们是几万年的同僚,了解总比我深刻。

拉多斯挑了挑眉毛,轻笑道:“不用这样一幅为难的样子,我也是临时起意,你若是不愿,那就算了。你也可留下看看妖魔界是如何作战的,中途改变主意随时可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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