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世界 上+番外——莫明其妙
莫明其妙  发于:201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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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推论,面前的这个家伙,就算任由我拿刀子直接去割,我也未必能割出一滴血来。

“你怕死。”

“怕。”

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梦见有人割下我的头颅,将它悬挂在金鸟旗下。那颗头颅裂开嘴,对我无声嘲笑。然后我就无法喘息,在噩梦中挣扎着醒来。

“为什么?”

“因为……不想死。”这个家伙的强,不是一般地强,我甚至能够透过他那温和的光滑的肌肤,感受到那里面所流动着的巨大力量,能够铺天盖地宛如洪水一般把所有的一切全都淹没。

绝不是奉承。

他轻笑着站了起来。他没有做任何动作,但是从身上散发出的铺天盖地妖魔气,却凝聚成了一股实质性的冲击,直接扑面而来。

我直接跪倒在地。虽然立即释放出了羽翼,但身体却像是无法使唤似地无法动弹。这就是绝对力量的威压。这家伙的力量,接近了十六羽。虽然我不想承认,但这种实力,一个人就能把在小商河所有的金翅军都杀光。

“六羽。”他惊讶地挑了挑眉毛。

“……”我冷汗涔涔,跪倒在地上,不断喘息。

一般来说,越强的人,就约容易察觉到力量。就好象一个圆,面积越大,周长也越长,能够感受到的也越多。但是他在将绝大部分的力量全都隐匿的情况下,我没可能感受到他的力量程度。所以他这是在试探我。

拿我塞他牙缝都不够格,所以他的举动完全无法琢磨。

他渐渐走近,威压也越来越强,几乎令我无法喘息。

第九章

“嗯,的确是六羽。”他伸出手去,直接抚摸着我的灵翼。虽然灵翼并不是实质性的物体,但却可以被其他同种性质的力量触摸,比如说妖魔力。

灵翼虽然是灵气组成,但也是迦楼罗族命脉的一部分,十分敏感,更况且灵气和妖魔气天生就相互抵触。我不仅痛得几乎昏厥过去,那种侵蚀和撕咬绝对不下任何一种肉体上的酷刑。我错了,这家伙压根就不是一个好人。人家只是觉得摧毁一只蚂蚁的自尊心没意思,不过直接用牙签捻就没什么问题了。

幸好这种触摸也只持续了一小会儿,他就松开了手,甚至收起了威压。

“原来如此……嗯?你好像很痛的样子?”

“……”我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

“忍忍就习惯了。”

“多谢。”我当然要对安慰表示感谢,但忍不住直哆嗦。

“很痛?你应该很能忍吧?不然……断掉六翼的那时候,是怎么忍下来的?”麦克赛昂很有兴趣地问。

“……”那不是“很能忍”,说句好听的叫做初生牛犊不怕虎,说句不好听的是不知死活。

“你以前,应该有六对灵翼吧?”他走到我的面前,蹲了下来。

“那……我可以不说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我挺有兴趣的。”他嗯了一声,挑了挑眉毛,只是把手抓着我的下巴。这种动作,糅合在俊美和纤细的躯体之中,竟然带有一种奇特的美感……只是这种美感,除了能让我悚然之外,并不能引起我半点欲念。

“我吸干过上千只魅妖。你看……我什么都能做的。”他慢慢说。

“我说。”我吸了一口气,恍然发现我背后完全湿透,就连额头都有冷汗挂下来。

经过积年精血和灵力哺育,才能得以延续后代。这是迦楼罗族贵族产生后代的方法,亦是一种高人一等的骄傲。

“我出生于一个贵族之家。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

不过我和弟弟的双亲,在我们出生之后不久,就因为精血耗尽而死去了。可以说,他们是因我们的出生而死。

抚养我们长大的,是两位哥哥。

大哥实力出众,十分能干。不过长兄如父,亲和力就稍微差一点,我和弟弟在他面前,几乎大气也不敢多喘一口。幸好二哥对我们多有照顾。他继承了母亲的温柔和美丽,虽然我知道用温柔来形容一个男人比较不象话。不过你要知道,我喜欢对着美男子发痴这个习惯,并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

后来,弟弟长大了。

“后来,弟弟长大了。”他是迦楼罗族的天才,不,他是天才中的天才。

“弟弟……”我吸了一口气,“为了家族的继承权,杀了哥哥们,同样我也成为他的眼中钉。”

“我……不是他的对手,所以只有被迫断翼逃命。”

我当然记得他那俊美而充满朝气的脸。当然不是在那一天,那一天,我变成了瞎子,什么都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就在那一天之前,他还笑盈盈地折了一枝花送给我,上面卷了一张纸条——“送给我最喜欢的哥哥”。虚情假意装满了一个瓶子,最后剩下的,到只有那一句轻蔑的“逃吧。”

迦楼罗族的羽翼在放出的时候,可以大大提升灵气运用的效率,加速吸收灵气作为补充。但是,它本身也是灵气凝结而成,所以,如果将凝结的羽翼完全打散,就可以在短时间内提升数倍的实力。但是打散的羽翼,是无法恢复的。

那种撕裂的疼痛,令我浑身不停颤抖。我根本停不下来,停不下来。后来我就得了哆嗦的毛病。

断翼是迦楼罗族的大忌,也因为如此,我的实力,在二十多年里……未有寸进。哪怕是吸收了再多的蓝晶,也无法凝聚起第七个翅膀。

“所以……我大概算是个废人。”

的确,并不是我这些年来藏得有多好,而是他已经不需要再介意一个自爆六翼的废人了。

每凝聚一只羽翼,都需要前一只羽翼双倍的灵气凝结。不到一百岁就凝结成十四羽翼,进入迦楼罗族一流高手的行列——即便我没有伤病,也不可能是那家伙的对手。

“这样活着,有意思吗?”他悠悠地问。

没意思,但我就想活着。

这没有道理可讲——就像被刀子搁在脖子上的时候会哆嗦,纯粹是个生理反应。

小时候我觉得全世界都不爱我,如果我自己还不爱自己,那就活不下去了。后来才发现这事是一个误会,人什么时候都能活下去——我是被秦月救的。人家和和气气把你从死人堆里扒了出来,然后给你套上衣服,烤上火炉,硬生生把你从鬼门关拉回来,就算自尊心不小心丢了,那也没什么,至少我还活着。

“本来我打算把你留下来陪我。”他轻笑了一声,“不过,你既然没办法变强,留在这里就不合适了——妖魔界不需要废人。”他微微顿了一顿:“你替我办一件事。”

我侧耳倾听。

“我会开一条前往天界的空间通道,送你回天界。你帮我去给一个人送一个信——那个人叫摩罗•班尼亚,是罗刹的贵族。”他的声音低沉平缓,却带着一种刻骨的恨意,“你帮我告诉他,我还活着。我会回去找他,把辛班家族送进地狱。”

他肯放我离开并且送我回天界倒是出乎我的意料,因此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

“送你回去不费事,虽然需要消耗一点儿力量,但也有限。妖魔都是一些随心所欲,自行其是的家伙,没人会干涉其他妖魔的私事。”他说着叹了口气。

他的举止行为十分优雅,甚至带有一份女性化的柔美,怎么看都不像一个罗刹——我见过的罗刹也大多数都是贵族,他们虽然彬彬有礼,却绝对没有这份从容。罗刹族以杀戮为天性,很难做到这种优雅。

他从床边上的架子上拿出一对护腕,递给我。“这个对我也没什么用了,给你吧。”这对护腕用银色的细小链子编织而成,中间各有一块暗红色的宝石。这对护腕似乎有些年头,虽然它似乎被清洗和擦拭过了,但仍是色泽暗淡,银中透黑。

“这是……紧那罗腕?”

紧那罗腕是紧那罗族最擅长制造的一种增幅器。佩戴在身上,能够增强百分之二十以上的灵气吸收和释放速度。它的主要材料就是正中那一颗红色的宝石,血灵石。

血灵石是石之精,只有在成群的大片火红岩内才会生长那么一点,不过它只喜欢灵气充足的地方。在天界,只有紧那罗领地里有大片的火红岩。当然因为血灵石难得,这种紧那罗腕也只有少数贵族才能弄得到。

“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他微微晃动酒杯,橙色液体在杯中打旋,“我的母亲……是一位紧那罗。”

“咦?”我吃了一惊。

这一位竟然是混血。难怪他和普通罗刹看起来不同。

紧那罗是一个优雅的种族,以制器和精通音乐闻名,他们一族人口稀少,几乎只有迦楼罗族的三分之一,更不用说和罗刹夜叉族相比。千年战争的时候,紧那罗族加入了混战,死伤惨重,几乎灭族。

不过,这也和他们天性混乱有关。

夜叉族和罗刹族仇深似海,三天两头开战……但是,他们两族和紧那罗族的关系,也好不到哪里去。

夜叉族和罗刹族因为仇敌而厮杀,但紧那罗族和他们开战的理由是“今天老子高兴了,所以打你”或者“今天老子不高兴,所以打你”。

“我的母亲很美……全罗刹都找不到像她那样美丽的女人。”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似乎神情有些恍惚。

紧那罗族是优雅而美丽的种族,他绝对是继承了母亲的美貌。

我忍不住想问问他是否要给那位漂亮的母亲带一个信的时候,麦克赛昂似乎意识到我想要说什么。直接抬头看我。他的眼睛始终被那块绸布遮挡,但我却因为这种看不见的扫视而发冷。

“她死了。”

“……”

“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都不记得了。”他笑了笑……嗯,似乎是在笑的。“不过……”微微一个转折,“不是每件事都那么容易忘怀。所以你记得,一定要把我的口信带到哦。”

“……”

他也不在意我的态度,又从手上褪下一只戒指扔了过来。我这才发现的他的两只手上都有戒指,左手上甚至有四只,只不过因为十分小巧而不太醒目。

“这是月光石戒指,据说会带来好运。”

月光石又称生命之石,据说含有神奇的生命能量。它也是一种罕见的宝石,但实际作用几乎等于零,纯粹是因为稀少而珍贵。

这位妖魔城主的态度我始终琢磨不定,他搂住我的时候,我几乎觉得他是在渴求温暖。就像小时候我总觉得冷,不搂着人就睡不着。

我把月光戒指戴到手上,他怔怔看着我……希望他是看不见的,不然我现在的神情一定能令他感到光火。我一定是皮痒了,刚被他折腾过,就觉得他可怜——他很孤独……我也是孤独过来的人,所以不免同情心泛滥。

有时候你不必说一句话,就能知道对面是什么样的人。我也知道他除了孤独之外,还很不好惹,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我觉得这不能算是一种病,两种病已经够我折腾了,我实在不想再多一种。

第十章

幸好他真是看不见的,并没有看到我的表情。

“你的武器也掉了,我给你弄一把。你用什么?”

“刀吧。”

“不是枪?”他有点意外,“据说迦楼罗族都很擅长使用长枪。”

“迦楼罗族觉得枪很尊贵,不过从实用上来说,还是刀比较好。”刀和枪我都用过,实际上我的枪法也不错,但是金翅军实用至上,反而是刀兵占大多数。因为低级妖魔的生命力也很强,比起刀来,枪的效率比较低。

他放下酒杯,叫了一个魅妖仆从吩咐了两句。不多久,那只魅妖就捧着一把弯刀送了上来。

“这是王宫宝藏库里的东西,嗯,这座王宫本来就是阿咯留斯的……有不少好东西。”

这把刀倒是有一定分量,刀鞘虽然没有花里胡哨的纹路,但显得十分沉重。拔出弯刀,森森寒意扑面而来。这可不是我原来用的那把量产货,连“魇”的那些触须都砍不断。如果我没看错,这把刀是一把灵刀。灵刀不仅能够增幅灵气输出,而且本身也拥有一定的灵力。

仔细一看,刀身上还刻有四个天界的文字——大爱无情。

我叹了口气,把刀归鞘。

从妖魔界开通道至天界,要比从天界开通道到妖魔界,需要更多的力量。但事实上没有哪个天界人会开启这条通道——界和界之间的空间裂隙几乎是全天界人的灾难。

开辟一个空间通道,最少需要稳定超过三倍破“界”能力的实力作为保障。我还没有变成废人的时候,堪堪可以打开一条通道,下场是灵力耗尽,没有十天半个月恢复不了。

我站在行宫顶端的平台上,熔岩地狱只有炙热而没有寒冷这个词语。尽管迦楼罗族喜欢寒冷,但习惯了倒也并不是不能适应。但妖魔界没有灵气,时间呆长了就会觉得窒息。

麦克赛昂放出妖气,轻轻一伸手,就抓出一条裂隙。这个泛着灰色的缝隙,就是天界的某个地方。随着力的拉扯,这裂隙渐渐扩大,已经足够数人穿过。这种临时通道相当不稳定,四周的气息极度紊乱,旋风撕扯着。

虽然他巍然不动,但狂风吹得太大,以至于把他围在眼睛上的绸布吹走。所以那一刻我看见两个空无一物的眼眶。我这一惊吃得几乎呆住,他面无表情,似乎根本没有在意那条绸布。

虽然我知道即便有伤口也早已愈合,只是那伤口太过可怖,令我觉得正有鲜血从那里面流淌出来——这种眼睛恐怕连泪都无法流出了。

“进去。”他望着我,冷冷说。我连忙迈步,但他还是嫌我太慢,一把抓着我的脖子,直接把我投进缝隙。

不过越过那条通道之后,刹那间一切都平复下来。没有狂风也没有漩涡,四周涌来的稀薄的灵气,正是天界的气味。我本该感动流涕,现在却满脑子都是那空洞的眼眶——他已经不能抽我,我可以十足地发挥一下同情心。但现在我只是发冷。麦克赛昂很周道,武器护符都打包送我,但是他忘了给我衣服……

奶奶的真是冷啊!

这里是天界的北方,脚下的黄土向远方蔓延。

我抱着刀走了整整一个上午,没有看见村庄,倒是被两个毛贼打劫。像我这样孤身一人(我不想提我一丝不挂)走在路上,手上捧着一把好刀,腕上还有两颗宝石,在盗贼的眼中,绝对是一只“肥羊”。

这里虽然是罗刹族的属地,但似乎靠近边缘地带,不仅没有像样的城镇,而且十分混乱。比如我现在脚下的这个稍微能够称得上规模的镇,应当是罗刹族最东北面的边界线了。天界虽然地域旷阔,但也有许多地方气候紊乱,空间不稳定,是不能住人的。

我蹲在路边,听见自己肚子在叫。

身上当然已经穿上了破旧的衣服,是我在那两个罗刹毛贼身上扒下来的。小爷我打不过妖魔城主,还打不过两个毛贼?可惜这两个贼也的确穷得要命,我浑身上下全都搜了个遍,也只摸出五个铜板。只够买两个面饼,还是隔夜的……真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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