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爷爷老小孩一样跟几个同样精神抖擞的老病友下楼去后,凌朔和万华同无语。
一起坐电梯下去时,万华双手插在医生袍里,问:“小朔,要不要帮忙你找房子?”
凌朔想了想,摇头拒绝了,说:“我自己找,会找学校附近的房子,下半年就进入高三了,虽然我不担心考不上大学,但是要做个考生的样子才对得起华国这奇怪的高考啊。”
万华汗,说:“我记得小朔的学校附近有几个楼盘在五一就要放盘了,我有朋友在做那个,真的不用我帮忙吗?要是买的话,会便宜很多呢。”
“我没有想过买房子,不过听大姐夫这么一说,买个房子也不错。那么,就麻烦大姐夫了。”凌朔不再拒绝了,有便宜不占的人是笨蛋。
“说什么麻烦,都是一家人,要是小朔多来我家玩一下就好了,你大姐可是老念着你。”
“好。”
——
凌朔坐的车从医院停车场拐出正路要等上一分多钟的红绿灯,然后转头看着车窗外的他看到医院外面的公交车站内,那个小小的身影缩在最边的位置,公交车到站后,或许是他要坐的那一趟,可是他瘸拐的脚步根本就走不快,小身子也挤不过其他等车人,所以,小小的身子没能上到公交车。
小小的人没有抬头,只是又退回了边上。
凌朔也能想到,会背着书包去探望叶同的小个子应该是叶同的同学,就算不是同学,也应该是朋友。但凌朔就是把小个子是叶同朋友的那个猜测无视了,他觉得小个子是他的同班同学,只因为他对小个子有种莫明的熟悉。可该死的,就是一时想不起来。
凌朔想让王叔把车拐到那个小个子的身边去,让那些拿有色眼睛看小个子的人看看,小个子有有车的朋友。
但这想法只是飞闪即逝,凌朔还是没有对王叔说,他觉得,只是对小个子熟悉,又不是真的认识,没有必要做到那种地步,又不是他凌朔瞧不起小个子。
——
然后,绿灯亮了,王叔打了左拐的转身灯,平缓地滑入车流,渐行远去;而在右边,又一辆公交车驶进了公交车站台,小小的身子吃力挤着公车。
第十四章:凌朔探病
五一一过,凌朔就从他的大姐夫那里拿到了一套三房两厅的房子的钥匙,还是装修过了可直接入住的房子,在[听风小区]的D座十三楼。
凌朔不得不佩服一下他大姐夫的速度,带着一瓶红酒去到大姐夫家去道谢,顺便吃了一顿晚餐,陪他大姐聊了两个小时。
在凌朔入住新房子时,凌家在家的人都一起去参观了一趟,认为小区的设施和配套都不错后,不舍地让凌朔一个人住外面了。
——
礼拜天的早上,谷宇和施丽吃过早餐后,进厨房把灶上煲着的汤倒进保温杯,跟施丽说:“妈,我去医院了。”
“好,路上骑单车小心一点。别像上次一样摔到了。”施丽柔声叮嘱。
“呵呵,我不是没事吗?倒是单车被摔坏了,幸好还可以修得回去。”谷宇庆幸地说。
“你呀,妈只希望你没有事,谁管那单车啊。”施丽看着儿子的表情,哭笑不得地说。
“要是单车坏了要再买可是很贵的,而且没有单车的那几天挤公车那累得。”谷宇说着,已经把保温杯用袋子装好挂在了单车的车把手上,推着车回头看着坐在屋檐下绣花的母亲,“那我出门了。”
“骑慢点。”施丽再次说。
“知道了。”
——
单车虽破旧,但谷宇还是上了锁,就算不招小偷,也怕被清洁工以为是废品而扫去了。
走进叶同的病房,王贤兵、田村、唐连、季候风,这四个人非常高兴在坐在里面大声说话,见到谷宇提着一个保温杯进来,都热情地叫了一声“谷宇”,唐连还说:“谷宇,你又带汤来了,老大真有口福。谷宇的汤闻着都令人流口水的香。”
谷宇脸上微红,把保温杯放到床头柜,转头环视了一下病房,轻问:“叶同呢?”
“当然是去做复健了。”田村说。
“我都不敢去看老大做复健,看得我眼泪都出来了。”王贤兵说。
“就是呀,也亏得老大坚强,我也是在旁边看了一下都觉得很痛。”季候风一脸怕痛的表情说。
谷宇轻轻地说:“医生说他年轻,只要坚持复健,他以后会跟以前一样。”
“是呀,老大跟我说过,只要忍着前面三个月就好,后面的就容易了。”田村说。
“老大就是老大,能这么乐观地说只要三个月,要是我呀,一天都受不了。”唐连说。
“不然怎么会是我们老大。不过这样一来,老大就不能跟我们一起毕业了。”王贤兵有些遗憾地说。
“还要一年零一个月才高中毕业,没准老大一边做复健,一边在暑假把这个学期落下的课程自学回去,跟我们一起升上高三呢。”田村倒是乐观地说。
“这有点难度吧?老大的成绩还比不上谷宇呢。”季候风泼了个冷水。
然后四双眼睛闪闪发光地盯上了谷宇。
谷宇正在整理叶同复健去后这四个人也不帮忙整理一下的床铺,和桌子上乱七八糟的零食袋,真不知道这四个人是来探病,还是找个地方吃零食。
感受到他们的眼神后,谷宇慢慢抬头,被他们四个人发亮的眼睛盯得头皮一麻,总觉得有不好的事情。
果然,田村扑过来,双手抓住谷宇的手,说:“谷宇,你的学习成绩在我们六个人当中是最好的,所以,老大的学习进度就拜托你了,一定要让老大跟着一起升上高三。”
“……呃?”谷宇愣住,他自己学习就够吃力了,哪可能再去帮别人补习啊?这四个人根本是急病乱投医,瞎胡闹嘛。
“谷宇,你可不要拒绝啊,老大自醒过来后,只要是你在,所有的眼光都落在你的身上了,要是我们比你先来,老大就会问我们你什么时候到。所以,如果是谷宇你来帮老大补习的话,老大会非常乐意的。”唐连说。
“可是我也不会呀。而且,这种事情也要问叶同本人才好。”谷宇说。
“也对,老大光是做复健就够辛苦的了,要是再学习,那会累得没觉睡了。我们在学校里也学不好,不可能谷宇帮着补习,老大就会学好了,不然还要老师做什么?”季候风如是地说。
“那怎么办?”田村急道。
“不一起升高三,老大还是我们的老大啊。”季候风说。
另三个人恍然大悟。
谷宇听着他们的对话,低着头抹桌子的他的嘴角浅浅地勾起,叶同的朋友真好,而且他也和这四个人做了朋友,想想还觉得不可思议。
——
满头大汗的叶同在被男护工扶着进来时,他的四个小弟不在了,而瘦弱的谷宇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着电视;他的床头柜,摆着一个保温杯,他知道,那是谷宇特意为他煲的汤水。
谷宇转头,把电视关了,起身去帮着男护工把叶同一起扶到病床上躺着。
男护工是叶同醒来后叶同的小舅请来照顾他的人。
护工进浴室了,叶同问谷宇:“宇,他们四个什么时候走的?”
“因为有事情,刚走不久,要我跟你说一声,他们过几天再来。”谷宇站在床头柜前,打开保温杯前,问:“叶同,你是等护工帮你洗过澡后再吃,还是现在吃?”
叶同抬起酸软的手握住谷宇垂在身侧的右手,目光灼灼地看着谷宇,说:“宇,你是不是有事要急着回去?如果没有,可以多陪我一下吗?”
谷宇被叶同的眼光看得很不好意思,稍稍别开了脸,说:“没有,我……我觉得你复健后要好好休息。”
“只要每天能看到宇,再辛苦的复健我也能坚持下去。”
这应该算是情话吧,只可惜谷宇不懂,也不会深想,所以愣头愣脑地说:“只要有时间,我会每天都来的,还会带汤给你喝。”
“宇真好,我想……”叶同的话未说完,眼睛瞄到浴室放水的护工出来了。
护工说:“水放好了,小同,我扶你进去。”
叶同只好把那句“我想吻你”的话吞回了喉咙深处,另说:“宇,我出来前,你不可以偷偷地走掉。”
“嗯。”
叶同这才让护工扶着走进浴室。
——
凌朔搬出来住已经过了半个月了,除了吃饭问题,一切都很好。
只不过凌朔隐瞒得很好,就算每周回家一次也没有在餐桌上狂吃猛吃,他不能因为这点小问题就被他爷爷招回家里。
他会想办法解决冰箱里那堆食材变熟食的问题的,可不想每周只有回家一趟才能吃到美味的饭菜,而平常只能用面包或是学校食堂那难吃的饭菜来填肚子。这可真的是很为难他的肚子!
然后,凌朔挑着这个星期天,开着他那个做商人的二姐夫胡阗(TIAN二声)一定要送他的车出门了,打算去找个厨师培训班来个速成。
但是当他的车子经过第一人民医院附近的一个红绿灯时,鬼使神差地把车子拐进了医院的停车场。
凌朔记得,那个让他记恨上的叶同上个月醒了,班上又派了班代表过来探望了一次,还送上全班同学一起凑钱买的水果篮。
但凌朔想要看望的不是叶同,而是那个总是来医院探望叶同的叫什么谷的同学。
这也是后来,在班上终于看到了小个子,就说他觉得眼熟,原来真的是同班同学。他问他同桌小个子叫什么名字时,他的同桌愣了半天,不确定地说:好像跟一个节气的名字很像,叫谷什么宇吧。
凌朔想,那个小个子是不是来医院探望叶同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突然想到小个子了,明明在班上都把小个子忘到九霄云外,无视得彻底的。
不过现在嘛,反正想到了,就去叶同的病房撞接运气吧。
嗯,带束花上去还是带篮水果,或是什么都不带呢?站在商店前纠结了五秒钟的凌朔,决定带束百合上去了。
第十五章:鲜花之祸
凌朔抱着一束百合向住院部走去,虽说他曾因走错楼层不小心去到过叶同的病房,但隔了那么久,肯定是不再记得了,还有好有护士站。
问清了叶同的病房号后,凌朔在护士站护士们惊艳的眼光中向叶同的病房转去。
推开门,没有在病床上看到叶同,但是却真的看到了他想看的小个子。
小个子正在挪动桌子,把床头柜上的保温杯提到桌子上放着,又转身弯腰从床头柜子下面的抽屉里拿出一个不锈钢碗和一个勺子。
凌朔轻咳了一声来引起小个子的注意,却好像差点吓到他了,连打开保温杯的手都抖了一下。
凌朔很奇怪,这个小个子,怎么会这么胆小呢?
也不想想,如果谁在专注做一件事情时,被人从背后拍肩或是突然出声,多数人都会吓一跳的。更何况,谷宇根本就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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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宇回头,看到一个应该是混血的男人抱着一束鲜花走进来,忍着心底的惊诧,轻问:“请问,你是谁?”
这问话让凌朔心头火起,可又被他硬生生压下去了,想不到,他在班上无视了小个子,小个子也同样无视了他,连大名鼎鼎的他都不认识,真是该死的。他发誓,要小个子从今以后都忘不了他!
凌朔走向谷宇,把鲜花粗鲁地递到谷宇的手上,说:“找个瓶子插起来。还有,记住,我叫凌朔!”
谷宇歪头疑惑了一下,怎么觉得在某个地方听过这个名字,可想复问时,被凌朔凌厉的眼神给瞪得什么底气都没有了。
凌朔盯着桌子上打开的保温杯,那汤的香味直冲鼻子,令他早上只吃了两块干面包的肚子几乎要响起来。
“这汤是你做的?”凌朔问,鼻子对这香味有印象,好像,好像那个时候,他在某个人手上抢着吃的饭菜。
这样一来,凌朔仔细地打量着谷宇,越看,越觉得那曾经被他忽略的模样套上了小个子的样子。
“嗯。”谷宇随意应了一声,因为他正转着头在病房里找花瓶呢。
不过,花瓶没有找到,就听到喝汤的声音。
然后,谷宇的脑袋里也浮现出一个画面:无人的教室,他坐在洒满阳光的课桌上,正准备开饭,哪知,便当盒刚打开,就被一个模糊的人抢走了。
现在,这个理直气壮偷喝他特地煲给叶同喝的汤的凌朔,不就是曾经抢走他便当的人吗?
“你……你……你怎么可以……这样?”谷宇不是想结巴,而是找不到话来说凌朔。
凌朔咂了咂嘴,说:“很好喝。我决定了,不去学什么厨艺速成了,就让你来负责我的一日三餐吧。”
谷宇被凌朔霸道强蛮的话给吓得石化了。
然后,叶同好不容易洗去一身汗渍出来,看到的是石化的谷宇,和他的“老仇人”凌朔。
“你怎么来了?”叶同冷目瞪着凌朔,冷声问,可在眼睛扫到桌子上空着的保温杯后,叶同的面孔更冷了,还黑沉如炭,“可恶,凌朔,你居然把我的汤喝了?!”
吼完,叶同如木偶一样僵硬着脚步朝凌朔扑过去。
“我劝你最好不要动手,不然吃亏的还是你!”凌朔淡淡地说,“嗯,还跟你说一声,从现在开始,小个子不会再做汤给你了,你也不要想,以后,他要为我做饭!”
叶同“扑杀”凌朔的动作一顿,似被定住了,恨恨地瞪着凌朔,咬牙切齿地说:“该死的,凌朔,你知道你说什么吗?宇凭什么要为你做饭?他可是我的人!”
“你的人?”凌朔挑挑眉,视线移到还未回神的谷宇身上,平静无波的眼睛微微闪动一下,眉心轻蹙,说:“那么也从现在开始,他就是我的人了!”为他做饭的人。
“凌朔,你欺人太甚了,我是不会同意的!你这个害我没女人缘的家伙,现在又想来抢我的宇吗?”叶同气得一口血哽在喉咙,有点口不择言了。照说他自己没有女人缘应该是算不到凌朔的头上的。
比起叶同的气急败坏,凌朔就显得非常的气定神闲了,下巴朝谷宇抬了抬,说:“看到了么,这是我为他挑选的鲜花。”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本来做事就不择手段的凌朔更是不惜扭曲事实,“看来他很喜欢。”
叶同这才看到谷宇手中捧着的百合,眼睛一红,脸上瞬间逝过一丝受伤的表情,有什么比眼见的事实真相更令人难受呢?
“宇,这……这是真的吗?”叶同压抑着难过的声音,问。
谷宇能够听到叶同和凌朔的对话,可他就是动不了,身体僵硬了,手上捧着的鲜花直烫手,可是丢下它的力气都没有。
谷宇木讷地说:“我……我不是的……我不认识他,这是他送给你的。”
叶同难过的心情一下好转了,笑了开来,缓慢而迟钝地走到谷宇的身边,轻轻地拥住谷宇说:“我就知道宇不会抛下我的。”
而本来以为胆小的谷宇不会说话的凌朔失算了,他没有想到谷宇会这么说,看来,还得花些力气把谷宇从叶同的身边抢过来!
凌朔看了看得意的叶同,又看了看脸颊飘着红晕的谷宇,轻叹一声,装作无奈地说:“宇,我知道你是不想打击失去了父母的叶同,但是也不应该说不认识我呀?我们都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