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生子)上——黎小不
黎小不  发于:201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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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怕吓到谷宇,叶同真的就想对他的四个小弟明说,谷宇是他喜欢的人。因为他知道,他的四个小弟神经较粗,不会记较他们的大嫂是个男人的。

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叶同和他的四个小弟,脑袋都比较简单,做事情都是直来直去,没有什么太多想法。

所以,到后来,叶同抢不过凌朔,最终失去了谷宇。

“好吧,我们听老大的话,会保护他的。”王贤兵说着,转看向谷宇,说:“瘸子宇,以后谁欺负你,把我们的名号报出去,看不吓得他屁滚尿流!啊哟——!”王贤兵抱头看着叶同,“老大,你为什么打我呀?”

“不准叫宇那么难听的名字,要叫他谷宇。”叶同厉声纠正四个小弟对谷宇的称呼。

“老大,你今天真奇怪!就算你让我们跟瘸……谷宇做朋友,也没有必要这么紧张吧?不就是一个外号吗?我们四个都有啊。况且他本来就是瘸子,难道叫他丑鬼吗?”田村忿气地说。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就算要给宇取外号,也不能取那么带污辱性的外号。所以,你们叫他谷宇。”叶同不容置疑的说。

“听老大的。”季候风抬手在谷宇的肩膀上轻拍,说:“谷宇,以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吧,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一直低着着看鞋尖的谷宇被季候风这豪气的话感动了,微微抬起了头,被眼镜挡住的大眼睛紧紧地看着季候风,嘴角几不可察地上扬,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微弱的“嗯”声,然后说:“谢谢你……你们。”

就算谷宇的刘海长到遮住半张脸,又加了一副老土至极的眼镜戴着,让整个人显得阴沉,但是,那个尖秀的下巴和上方的小巧嘴唇挡不住呀,因此,谷宇那个淡如清风的浅笑,居然晃花了五个男孩的眼。

被五双惊叹的眼睛盯着,谷宇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肩膀,把头又低回去了。

然后,五双眼睛的主人都觉得挻可惜的,同想,如果他们早早看到这样的笑容,是否还会欺负他呢?特别是叶同,心疼极了,发誓要让谷宇经常可以露出笑容。

——

之后,叶同带着谷宇和他的四个小弟先是在商业街的拉面馆吃饱了,再带着谷宇去游戏机房玩游戏;去跳蚤市场闲逛;去超市前面的广场看表演……

谷宇觉得,有朋友的感觉真好!

然后,他偷偷地转头看站在他身边的叶同。

叶同正看着台上跳街舞的表演,似乎是感应到了谷宇的视线,慢慢地侧低头。

“谢谢你,叶同,我今天很高兴。”谷宇鼓起勇气说道。

叶同露出八颗洁白的牙,笑得欢喜,握住谷宇的手紧了紧又放开,说:“宇,只要你高兴就好。”

第十二章:叶同昏迷

施丽能感明显地感觉到,她的儿子,这些日子,脸上的笑容多了。这一定是经过了爱情和友情的滋润,不然,儿子不会在吃着晚餐时都会发一下呆,轻笑出来。

施丽很欣慰,这么多年了,总算是有人看到了儿子的美好。

她夹了一块鸡肉放谷宇的碗里,谷宇抬头,说:“妈,你自己多吃一点。”然后挑了一块厚肉的鸡块放到母亲的碗里。

“宇儿,这两天怎么不见小同过来呀。”

谷宇正在咬鸡肉,停了下来,说:“他跟着叶婶婶和叶叔叔去乡下过年了,要过了年初七才会回来。”

“这样啊。对了,宇儿,那天妈跟交待你的事情跟她说了没有?要是说了,你就得去超市买点好的果子回来,到时总不能太失礼人家了。”

谷宇一直都以为他母亲嘴口的“人家”就是叶同,因为在那晚小公园见面后的隔天吓得太过,忘了跟叶同说;之后又老是被叶同拉出去玩,有时是两个人,有时是有王贤兵他们四个,所以,有点受宠若惊的谷宇还是忘了跟叶同说。

或者说,谷宇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跟叶同开口。

施丽看到谷宇沉默不语的样子,问:“宇儿是不还没有跟她说?”

“嗯。”谷宇点头,“我不知道怎么说,我害怕。”

“呵呵,害怕她不答应吗?也对,太急切会吓着她的,这事儿慢慢来,等到时机成熟了,宇儿要正式请她来我们家,知道吗?”

“嗯。”谷宇有点奇怪母亲的话,[什么太急切会吓着他],叶同那个家伙才不怕呢;而且他也不是害怕叶同不答应来家里,而是害怕叶同这个人。

——

本来嘛,叶同除了第一次来到有点儿那啥拘束之外,到后来,如入自家的房子,在他母亲看着的时候,还会一本正经地陪母亲说说话,或是帮他搭把手,但是做完根本不用他帮忙的事情之后,就会背着他的母亲,吻住他的唇收报酬。

谷宇被叶同占尽嘴巴上的便宜,还不敢反抗。只是每次被叶同吻完后,都疑惑半天,叶同他为什么会吻他,他可是男生啊?难道叶同只是在他的身上锻炼吻技吗?因为每次都被叶同那横冲直撞的吻弄得嘴唇破皮,或是舌头被咬到。

可是叶同还是乐此不疲地在无人时吻他。谷宇真的很庆幸叶同跟他的父母去乡下了。叶同这莫明其妙的温柔示好和吻,总是让谷宇心底不安,还不如那些被揍打的日子。

但谷宇又舍不得这得来不易的友情。这些天,他真的很开心,虽然面上没有表现,但是在对着叶同和王贤兵四个,这五个曾经最喜欢欺负他的人,他居然慢慢地不再那么畏惧了。

他对游戏一窍不通,叶同他们就会教他;他对跳蚤市场太叹惊奇,叶同他们也不会嘲笑他;他被众人看着时,叶同他们会大声跟他说话,并挡住那些人的眼光……

这种感动,是从来谷宇从来都不曾有过的。如果从来不曾有过,那么他也不会有不舍的感觉;可他现在拥有了,如果失去,谷宇会舍不得,他不想再一个人玩了,他想把背上和眼睛里那沉沉的自卑感卸下来,就算只卸下一点点也好。

谷宇他真的是太害怕了,害怕叶同他们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来欺负他,而这个游戏的名字就叫做“假装是朋友”。

所以,对于叶同所做的事情,谷宇知道羞耻,但是又丑又瘸的他,因为从小到大那根深蒂固的自卑感让他如溺水的小老鼠,抓住这条名为朋友实则不正常的扭曲关系的稻草不放。

他只是想拥有朋友,可以一起哭一起笑一起闹的朋友,哪怕跟叶同那扭曲的朋友关系也想要。

这些天的真实让他在母亲的眼里看到了母亲的激动。

也许,就算到头来一切都是假的,谷宇也会任着跟叶同那莫明其妙的关系发展下去,因为,他喜欢看到母亲眼里的光芒。

只是谷宇怎么都想不到,在他这般认命了叶同对他的胡作非为的咬嘴行为后,叶同家出事了。而他也被另一个男人“看中”,霸道地控制着他,让他的自卑感随着长大,一点一点消失在他瘸拐却缓慢走过的岁月中。

——

叶同家出事的事情发生在正月初八的那天,他们开车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好像是避让一辆从旁边支道上突然冲出来的摩托车,车掉下山沟,叶同的父母当场死亡,叶同也受了重伤。

事后,交警说那辆摩托车车主喝醉酒了,又是一个刚学会开的少年,少年当时吓到了,虽然没有被叶同家的车撞上,但是少年后座坐着的女孩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被甩飞到叶同家的车的车轮下,成了第一个当场死亡的人。

这样一来,叶同家根本就不用担责,一切的赔偿都是少年。

这事情因为叶同的父母死亡,而叶同也受重伤入院还昏不醒,所以后续的事情都交给了叶同的两个舅舅处理,也是因为叶同父亲这边没有人了。

谷宇有空就会去医院看叶同。

刚开始,叶同脸上罩着氧气罩,全身插满管子,躺在重症病房里,无声无息,只有监控器发出“嘀——嘀——”的声音。

谷宇感叹世事无常。

后来,叶同转到了普通的病房,谷宇才获准可以进病房跟叶同说话,虽然都只是他一个人说,而躺在病床上的叶同还是沉睡着。

——

这天,谷宇又来到医院,叶同的主治医生和护士站的护士都认识他了。

许是医生和护士见惯残疾的人,对谷宇的残疾没有露出其它的眼色,甚至可说是和善可亲。

“小宇,你又来了?叶同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他的福气。别担心,他的状况很好,说不定下一刻就醒过来了。”正在为叶同做常规检查的护士阿美看到谷宇推门进来,安慰地说。

“嗯。”谷宇轻轻地嗯了一声,就站在旁边等着。

阿美出去前,说:“那我就不打扰小宇和叶同说‘悄悄话’了。半个小时就好了。”

——

谷宇坐到病床边看着沉睡的叶同,好久都不眨眼,食指抬在叶同脸孔的上方,虚空地描摹着叶同消瘦下去的脸庞,描到嘴唇的那里时,谷宇似乎还能感觉到唇上的灼热和温软。

“叶同,你躺了三个多月了,什么时候醒啊?我……没有你在,我……我虽然怕你,但是,没有你在,我不想跟小兵他们去玩,他们叫了我几次,见我不去,也不再叫我了。”谷宇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自言自语地说,“我妈也很担心你,还遗憾地说没有当面去谢谢你们家里对我们家的帮忙,现在你躺在病床上,我们也帮不了你什么。她让我跟你说声抱歉……”

其实谷宇也没有太多话说,在学校里,他就是一个被无视的人,除了学习他没有人可以说话,所以不能说学校的事;在家里,就和母亲说说话,也都是围绕着吃饭的话题去说,总不能说今天买了什么菜这些话给叶同听吧?所以,每次跟沉睡中的叶同说不了几句,就是冗长的沉默,一直静静地坐到半个小时后离开。

“叶同,我要回去了,过几天再来看你。”谷宇站起身,弯腰凑近叶同,屏息感受着叶同鼻孔间呼出的平缓而微弱的呼吸,好一会儿,谷宇在叶同的额间落下一个轻轻的祝福之吻,快点醒过来,叶同。

——

谷宇不知道,他那温柔而虔诚的吻被一个推错病房门的人全程看在了眼里。

第十三章:背驰

凌朔面无表情地从天台走下来,把天台上面张萌萌压抑的低泣声给留在了身后。

凌朔可不觉得拒绝一个女孩的告白有什么不对,因为他又不喜欢她,会来天台赴约,也只是想拖延去医院看他爷爷的时间罢了。

他的爷爷这几天身体欠安,自己随便找了一家普通的医院住了进去,说什么要静养。

当然,如果真的是只是普通的医院,以他爷爷凌习棹的大名,不稍半天,就会涌进一堆的人去探病送礼,也会引起媒体的注意,所以,这个医院里的头头其实是他爷爷的大孙女婿,也是他的大堂姐夫。

——

凌朔从天台下来后,学校里的学生走得差不多了,可见他在天台上面被张萌萌“纠缠”了好长的时间。

王叔还尽职地等在校门旁边不占道的路边,在凌朔坐上车后,从后视镜打量了一眼自家小少爷不耐的表情,问:“小少爷,是回家,还是去人民医院看老爷?”

凌朔抬手看了一眼手表,说:“去医院。”

明明是怕“寂寞”的一个老头子,要是他不去晃一圈,肯定会打电话回家,像个被抛弃了的人一样控诉他。凌朔想起就黑线满额,也不知道到底谁是爷爷,谁是孙子。

——

虽说这几天天天一放学就来医院向爷爷报道,但是凌朔还是走错了楼层。所以就说他不想来医院的,一个医院搞得像迷宫。真是个任性的老头子,要静养不会在家里吗?或者去家里置在别处的小别墅也行啊。

不过,凌朔觉得幸亏走错了楼层,又推错了门,不然,不会看到这么有趣的画面。

原来,叶同也在这家医院住着呀。他可是记得班上组织过去探望叶同的活动,但没有全班人一起去,而是只派了几个班干部做代表。

凌朔悄悄把门关了回去,走回自家爷爷的病房前,他觉得那个小个子很眼熟,可惜他想了一路,直到被他的爷爷问话,都没有想起来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看过那个小个子。

“小朔,你今天来得好迟,是不是跟女生约会去了?”凌习棹看着神不守舍的孙子,问。

凌朔淡淡地给了凌习棹一眼,从桌子上的水果篮里拿出一个苹果,再拿起水果刀,坐到一旁开削。

“小朔,你不要不理爷爷啊,我为了怕你来到看不到我,特意没有跟旁边几房的病友去下棋呢。”

“爷爷,你到底是为什么住院啊?浪费资源。”凌朔很快削好一个苹果,在凌习棹晶亮的眼光中,一口咬上。

“啊,小朔,你不是削给爷爷的吗?”凌习棹装作没有听到孙子毒舌的话,假装很“伤心”地说。

凌朔把水果刀递到凌习棹的面前,说:“爷爷想吃自己动手吧。”

“小朔真不可爱。”

“总比削好给你又不吃浪费得好。”

“……”凌习棹无语了。

几口吃完苹果把核扔进垃圾桶后,凌朔突然说:“爷爷,我想搬出去住。”

凌习棹蹦了起来,要是有胡子,没准就吹胡子瞪眼了:“在家里好好的怎么突然说要搬出去住呢?难道是这几天爷爷不住家里陪着小朔,让小朔觉得家里冷清了?”

凌朔抽了抽嘴角,他的爷爷真是自恋,黑线地说:“爷爷,我已经快二十岁了,早就是个成年人了,不能因为还在读高中就把我当成小孩子。我希望更独立。如果不是回国了,在美国我也早就搬出去住了。”

一年半了,凌习棹也算是了解了孙子的性子,要强、霸道、心思重、自主,想做什么就要去做什么。

凌习棹轻叹一声,好不容易把孙子拐回国内,才一年多的时间就要搬到外面去住,幸好不是说搬回美国去住,如果他不让步,说不准明天就看不到孙子。

“你考虑清楚了?”凌习棹还是问。

“嗯,搬回外面住后,我会每周回一次家,其余的时间我会去找份工去做,试试能不能在剩下的一年多时间内,把大学一年级的学费给攒上。”

“那好吧,如果你不开口,我们都不会再给你钱。”凌习棹严肃着脸说。他的心里其实非常骄傲自己孙子,有这般优秀的孙子,怎么可能不骄傲?

“我知道,就是我外祖母特地为我准备的,十八岁就可以启动的基金我都不打算动。我想凭我是凌家人,自己的学费应该挣得来的。”凌朔自信而张狂地说。

“好,不亏是我凌习棹的孙子。不过,小朔,你一定要记得每周回家一次。”

凌朔点头。

“什么每周回家一次啊?”万华(凌修竹大女凌止意之夫)穿着白大褂,脖子上挂着听诊器,推门走了进来,接着凌习棹的话,笑问。

凌朔抬了抬眼,叫了一声:“大姐夫。”

凌习棹一边躺下让万华例行检查,一边说:“小朔要搬出去住。”

“爷爷,你同意了?”万华也不惊讶,他知道爷爷虽然强硬,但是在凌家唯一的男孙小朔面前,只有节节败退的份。

“为什么不同意?小朔他是大人了,做事比一般的同龄孩子有分寸多了。”

——

凌朔没有坐多久,就因为隔壁几个病房的病友过来找凌习棹去医院的中庭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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