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本来开口想问话的叶同心随意转,抬起谷宇的头,吻了下去……
这个举动,在刚才路灯下突然看到谷宇出现时就想做了,或者更早的某个看着谷宇发呆的时候。
说起来,叶同也只是凭着本能吻下去,接下来该如何做,还是凭本能。他伸出舌头,毫不费力就钻进了谷宇因愣而微张的嘴巴里……
叶同觉得这感觉很美好,谷宇的嘴唇很柔软,还似乎带着甜甜的味道,他都不想退出来,可是他怕再这么“胡搅蛮缠”下去,被他搂到怀里的谷宇要晕了,原因是因吻而晕。
其实谷宇已经晕了,在叶同吻住他的那一瞬。
叶同把谷宇抱进怀里,心情的转换,让他心疼这瘦小纤弱的身子,太轻了,一点都不像一个快十七岁的少年的体重。至于身高,被叶同忽略了,还觉得搂在怀里刚刚好。
叶同想,是不是因为自己太没有女人缘,所以在欺负着谷宇的过程中,思想产生了异变,才会不知不觉地注意起谷宇,又再进一步异变,心疼他、想抱住他、想让他露出无人时那种浅浅的微笑(偷窥到的)。
总之,叶同自己也不知道这思想的转变是怎么发生的,来得有点奇怪,经过一年多的对谷宇的无视,而自己背后纠结不已的心路历程,他认了,所以,才决定在今晚把谷宇约了出来。
难道这就是某次听王贤兵那个家伙说的,说女性在同时被两个男生追求的恋情当中,极易对较弱的男方产生同情,进而产生心疼或是隐藏的母爱,宁愿错过较好的男方,去跟弱势的男方结婚。难不成他就是对谷宇产生了那种感情,所以才会喜欢了?
叶同没有追求过女生,高大帅气的他本来应该会很受女生们的欢迎,可是诡异的是,他愣是不讨女生喜欢,哪怕他把篮球打好,也没有吸引哪个女生的目光,反倒是他的几个小弟,时不时的换女朋友。这让他觉得老大做得很失败。
如果被他的小弟们知道他喜欢了瘸子宇,不知道会吓成什么样!嗯,还是不能说,吓到那些家伙无所谓,可不能吓到怀里的宇,他可是超胆小的。
然后,叶同把谷宇划到了他的保护圈子,自认了谷宇是他的人了。吻都吻了,不是他的人是谁的人啊!?
所以,抱着早就魂不附体的谷宇在寒风中坐了半个小时,低头又吻了一通谷宇,说:“以后我来保护你,记住,你是我的人了,不可以怕我!要是敢怕我,我就会吻你!”
说出来,叶同的心高兴得快飞天了,想着今晚可能都会兴奋得睡不着觉了。虽然第一个喜欢的对象是男的,还是总被他欺负来欺负去的又丑又瘸的谷宇,也不能阻止他心里溢满心房的激动和温柔。
叶同当然等不到谷宇的回答,但他当谷宇默认了,因为他知道谷宇不喜欢说话。
叶同怕谷宇冷着了,虽说还想抱着他小小的身子一直坐着,但还是体贴地把谷宇送回了巷子里谷宇家门不远的地方,还想着要让谷宇消化一下多了他这个男朋友的事实。
叶同紧紧地抱了一下谷宇,上瘾似的又吻了半晌谷宇微肿的唇才放开,说:“宇,早点睡,明天见。”
昏暗中,谷宇点头,在被咬得肿痛的嘴唇上抚了一下,怎么会肿痛呢?眼底的疑惑被昏暗的光线掩住了,叶同没有看到。
第十章:找上门了
[魅色]是一间俱乐部,采取会员制,里面有美酒,也有美人。
雷恩、狄更斯、祖德,和凌朔走进[魅色]时,引得很多人注意,女士们的目光都放肆地沾在他们四个人的身上了。
不说凌朔就是一个王子式的完美男人,就是雷恩、狄更斯和祖德三个,也都是一等一的大帅哥。
所以,四个极品男人一出现,还没有带女伴,怎么不让里面找男人玩乐的女人心动呢?
不过她们的行动还未付诸,他们四个就被侍应生领到楼上的包厢去了。
——
侍应生把酒送上后,小声地关回包厢的门,迎头撞上店里的一号男公关曼哈顿和另外三个排名前五的女公关。
曼哈顿食指挑了挑额前的碎发:“经理让我们四个进去陪雷恩先生他们,还特别交待我要好好陪那个雷恩先生的朋友。”
侍应生愣了一下,说:“可是我出来前,雷恩先生说现在谁都不准进去打扰他们啊?”
西西一把推开侍应生,说:“啰嗦!难得雷恩先生他们来了,怎么可能不叫我们进去作陪呢?”
说着,西西、东东、南南越过侍应生,抢在曼哈顿前面把包厢门推开,扭着腰走了进去。
——
关上不到几分钟的门又被打开,坐在沙发上喝酒聊天的四个人都露出微愠的神色。
雷恩抬头,看到是每次来都陪着他们三个的西西她们,收起了不悦的神色。怎么说,这三个女人和后面的曼哈顿都是他在来酒吧前就“预定”的,为得就是给他们的好兄弟凌朔接风洗尘。
当然,点了一个男的进来是为了捉弄一下凌朔,谁叫凌朔一去华国就是一年多,顺便一报小时候被抢小狗的仇。可见雷恩的心眼儿很小!
狄更斯和祖德喝酒的动作一顿,一齐偷偷地与雷恩用眼神交流,然后,三个人又都笑眯眯地着看向凌朔。
曼哈顿脸红心跳地坐到了凌朔的旁边,心中暗骂自己一声没出息,脸上随即挂上完美而虚假的微笑,抬起手轻轻地搭上凌朔的肩膀,脸庞凑到凌朔的耳边,轻吐气息,说:“我叫曼哈顿,这位小帅哥叫什么名字呢?”
凌朔冷冰的视线在三个作贼心虚又笑如狐狸的好友身上轻飘飘地掠过,又转动眼珠,斜斜地瞥了一眼肩膀上的妖媚男子,平静地说:“我叫凌朔。请你放开手并坐远一点,我不喜欢男人。”
曼哈顿面色一僵,笑容差点就破功了,但只是转瞬就恢复过来,笑得妖媚地说:“既然这样,那我就自罚一杯。”说完,自倒了一杯酒,在雷恩他们三个和另三个女公关的眼下,仰头一口干了。
站起身来,看着雷恩他们三个,撇着嘴巴,说:“雷恩先生,狄更斯先生、祖德先生,下次请不要再开曼哈顿这么恶劣的玩笑啦,害得我的心碎了又碎,以为自己被你们看上了呢。”
这种似幽似怨、似嗔似怪的语气果然让雷恩他们三个没有生气。
雷恩一手搂着西西,一手端着一杯红酒,笑道:“要是我下次要找男人,绝对第一个找曼哈顿。”
曼哈顿是个很会作戏的人,不然也不会当上酒吧里第一的男公关。所以他一边卷着自己耳侧的碎发把玩着,一边说:“那曼哈顿就等着雷恩先生真的来找我了。现在,我还是出去换过一个我们店里的美女进来陪雷恩先生你们的朋友吧。”
雷恩松了搂住西西腰部的大手,收回手前,还色情地摸了一把,说:“你们都下去吧,今天我们的朋友,就我们三个来陪好了,谁叫他只要我们三个服侍呢。”
曼哈顿和西西三个都掩唇轻笑,因为雷恩的风趣。
不过,在他们四个的眼睛看到沙发上随意而慵懒地靠坐着抿酒的凌朔后,心里大叫一声“妖孽啊”,很是不舍地走出包厢。
凌朔可不知道自己被四个酒吧公关说成了妖孽,他只是想着,要怎么回敬自己的三个好友为他叫来一个男公关的事。
由此看来,他们四个能够成为好朋友,的确是意气相投,最少都很小心眼。
——
谷宇一早醒来,重复着每天早上必做的事情,他的脸上丝毫看不出昨天晚上的惊吓或呆愣表情,那是因为他被吓得灵魂出窍了,选择性忘记昨晚发生的事情了。
虽说如此,可是在吃早餐时,谷宇受了母亲热切莫明的视线,但他忍着没问为什么。
施丽笑眯眯地盯着谷宇的脸看了又看,好像只隔一个晚上,儿子变得,嗯,精神焕发了。
好吧,这只是施丽的错觉。她只是认为儿子跟女孩儿约会了,就一定得精神饱满焕发。其实,谷宇跟昨天早上没什么不同。
“宇儿,昨天晚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真是的,我都不小心睡着了,没有听到你回来。告诉妈,你们相处得很愉快吧。”
伸筷夹咸菜的谷宇一愣,抬头看向自己的母亲,眨了一下眼睛,然后,脑袋轰然一响,脸上瞬间红得可以煎蛋了。好不容易忘记的事情重回脑海。他,他记得了,他被叶同吻了。
脸红得冒烟的谷宇落在施丽的眼里,又一次被施丽华丽丽地误会了,还想着,儿子是不是跟女孩儿做了什么亲密的接触吧?比如拉拉小手,要更进一步就是亲亲小嘴了。呵呵,脸红的儿子看上去真可爱!她都等不及想要看看那个女孩儿了。
“好好,我不问了。快吃早餐吧,趁着天气好,把被子拿出去晒晒,再蒸些糯米粉团子晒了,过年切了炸来做果子。”
谷宇低下头,很感激母亲没有多问,不然他还真不知道怎么说。
吃过早餐,谷宇先是把折叠躺椅搬到屋檐下,再摆了一张带屉小方桌,扶着施丽过去躺好,再在小院子里支起竹架,把他和母亲床上的被套除了,抱着棉被搭到竹架上,拿根棍子使劲地拍打着棉被,除尘又抖松棉絮。
之后,热起来的谷宇脱了外套,把除下的被套和床单坐在院子里洗了。
在谷宇站在凳子上晒被套床单时,他看到自家院墙外抬头望着他的叶同,心下一惊,身形往后倒去。
这可吓着了屋檐下看书的施丽,也吓着了外面的叶同。
施丽丢了手中的书,起身迈着无力的步子跑向谷宇……
叶同飞快地跨过低低的院门槛,神色恐慌地朝谷宇奔去……
好在谷宇站着晒被单的凳子不高,人没有摔痛,只是手上刚洗过的床单要重新洗过了。
施丽检查了谷宇全身,见没事后松了一口气,这才把眼睛转向旁边高高大大的男孩。
她问:“你是?”
叶同见谷宇没事后也刚松了一口气,就听到一道轻柔的女声问他。
叶同脸颊微热,抬手在后脑勺抓了抓,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有些紧张地说:“你好,我……我是,”叶同顿了一秒,眼睛在谷宇的脸上温柔地划过,接着说:“我是宇的同学,叫叶同,也是巷子外头叶婶小饭馆家的儿子。”
“啊呀,原来你就是叶同啊。真是不好意思,我很少出去,都不认得你。”施丽双手握住叶同的手往屋檐下带,“过来坐过来坐。真的很感谢你们家,要不是你们家,宇儿可能都要辍学了,还让他去你们家店里帮工,真是谢谢了。我总是想身体有力气一点了,就当面去谢谢你的家人,可惜我这破身子不争气,总是无力,多站一下都头晕。”
边说边把叶同压到椅子上坐下,她自己坐回躺椅,扬头喊着把摔脏的床单拿回去重洗的谷宇:“宇儿,等一下洗,泡杯茶给你的同学。”
想躲得不见人影的谷宇不得不泡了两杯热茶出来,一杯放到施丽的面前,一杯放到叶同的面前,然后飞快的走回厨房。
“那个,阿姨,不用客气,我只是来找宇出去玩。”叶同很是拘谨地说。
“好啊,难得有同学来找宇儿出去玩,我真高兴。对了,我叫你小同吧。你坐一下,喝杯茶,宇儿很快就做完了。”
施丽可忘了还要儿子做糯米团子的事了,整个人比儿子这个被同学叫去玩的当事人还兴奋,以至没有发觉到儿子眼底的慌乱和叶同对儿子亲密的称呼。
第十一章:朋友
王贤兵(外号小兵)蹲在地上,双手互搓着,时不时的哈口气,转头看了看旁边也都蹲地上的田村、唐连和季候风,说:“老大什么时候到呀?叫我们在这里等,可是都等了一个多小时了,老大人影都不见一个,是不是捉弄我们四个的呀?”
“抱怨什么,或者老大突然有事要迟一点才到呢。”田村(外号肥田)看着马路那头关门的叶婶小饭馆,说。
“可是我们在这里这么久都不见老大出来呀?还让我们不准直接去找他。”唐连(外号糖球)说。
“老大家又不是住这里,这只是他们家开的小饭馆,真的家隔着这里有几百米的巷子口那边呢。”季候风(外号季子)说。
“呃,季子,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王贤兵和田村唐连齐转头看向季候风,疑惑地问。
“有一次我去老大家的小饭馆找老大,老大的母亲说的。哦,不就是去年元旦那天的事情吗?你们也都在啊。”季候风说。
……
四个快蹲成石头的少年,闲扯着有的没的话题来打发时间,就差去找蚂蚁窝研究了。
然后,二小时十一分三十五秒后,总算是从那间小饭馆旁边的小道上等到他们老大的身影了。
——
叶同倒是很想牵着谷宇走路,可是谷宇胆小,要是被附近的人看到,他说不准就会不顾他母亲的话而缩回屋子里不出来了。
在经过自家小饭馆时,叶同看着门关了,虽说明天才休市,但是昨天傍晚贴出的告示已经起了作用,都快晌午了,也没有客人来。
其实,叶同是知道的,他的母亲和父亲关着门在店里把一些东西整理好拿回家里呢。他会知道是因为想帮忙,但又想起昨个儿晚上对谷宇说的“明天见”,为难之际,他的母亲嫌他笨手笨脚把他赶了出来。
然后叶同先打电话把四个小弟招来,再心情飞扬地去谷宇家把谷宇接出来了。
——
王贤兵四个人见到叶同的那一霎,眼里都闪过晶亮的光芒,哦,他们的老大呀,终于出现了!
“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中午我请客,去商业街的拉面馆。”作为一个小老大的叶同,很是会笼络人心,见到四个摇晃着向他冲过来的小弟,率先开口道歉,又许诺中午请客。
所以,蹲到双腿发麻的四个少年,嘿嘿笑着。
田村笑呵呵地问:“老大,你招我们来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聚聚。”叶同说完,想起谷宇,回头看了一眼,谷宇果然还磨蹭在马路的那头,大声叫道:“宇,快过来,小心车。算了,还是我去牵你过来吧。”说着,小跑着过去,把谷宇牵到了过来。
王贤兵、田村、唐连、季候风,四个人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总觉得这晴好的天在下一刻就会下起了红雨,不然,他们四个怎么会看到他们的老大那么小心翼翼地牵着那个瘸子宇过马路呢?
没准他们四个蹲太久,起身太快,眼花了。没错,就是这样!
他们四个甩了甩头,反正就是不相信眼前看到的事实。因为这事实太具冲击力了,心脏都跟着有点受不了。你们想哦,总是被他们几个狠狠欺负的瘸子宇,突然跟他们老大手牵手,怎么可能不吓人?
“老……老……老……老大,你……你……你……”唐连吓得问不出话来了,伸手指着谷宇就是。
叶同看着唐连指着谷宇的手,眼神一凛,说:“把手放下,别这么指着他,会吓到他的。从今天开始,他就是我要保护的人,你们也要记着,在我不在的时候,帮我好好保护他,明白吗?”
“等……等一下,老大,你突然这么说,我们可不明白你的意思啊!”季候风也结巴了一下,眼睛瞪着低着头的谷宇,问着叶同。
叶同捏着自己的下巴沉思了三秒,说:“就那个意思,还有什么意思啊?”
四个少年狠狠地抓耙着乱蓬蓬的头发,异口同声说:“老大,那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你们真是笨!我都说得很清楚了,宇是我的人,你们作为我的小弟,要不遗余力地保护他!嗯,就当,就当为我们曾经欺负他的偿还。”叶同粗声粗气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