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宇有些难过有些失落有更多不舍,第一个朋友,就要离开他了。
“你还会回来吗?”谷宇轻问。
叶同重重地点头:“嗯,当然,你在这里,不是吗?”
“那你什么时候离开?我去送你。”
“我小舅昨天在电话里说,下周一过来。”
“你的复健呢?”
“宇不要担心,小舅已经帮我联系了那边的医院。”叶同走过在谷宇的身边坐下,轻轻地拥住谷宇,下巴轻轻地抵在谷宇的发旋上,低低地说:“真舍不得你,宇!如果我的身体是好的,一定会带你一起走!”
说完,叶同把谷宇的下巴挑起,低下头,嘴唇轻柔地覆上谷宇的唇……
第二十章:盯梢
雷恩、狄更斯、祖德,三个人都觉得自己有点莫明其妙,对于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的他们来说,现在应该洗个舒服的澡,吃顿美味的午餐,再睡个好觉才对。
可是诡异地是,他们三个人的精神非常活跃,时不时地三个交头接耳一下,时不时看了看满脸寒霜盯着医院大门的凌朔;又时不时地也看着那扇人来人往的医院大门。
终于,那个被凌朔掉头回来“跟踪盯梢”的少年提着一个蓝色的环保袋出来了,少年的头低着,小心地避让着身边的人,走下台阶,去到单车保管处把那辆破旧的单车推了出来。
虽然看不到少年的表情,但是从少年身上散发的气息来看,少年的情绪有些低落,一种淡淡的忧伤萦绕在他的身上,看上去让他越发的纤弱可怜。
——
谷宇想着叶同过不久就要离开这里了,真的很不舍,一边走一边低头舔了舔被叶同吻得红肿的唇,可眼角的余光瞥到又一辆很像凌朔的车子。
真是奇怪,今天老是会看到很像凌朔的车的轿车,连颜色都一个样,都是香槟色。
这个疑惑在眼里闪过,但谷宇没有特别转头去看,只是在经过车子的时候,感觉车子里面有人在看他。
虽然那眼神不是轻蔑鄙夷的有色眼光,但却让他觉得背脊发寒,莫明的想打冷颤,所以,加快了脚步。
——
雷恩用手指戳了戳凌朔,说:“凌,你不下去吗?他都要走远了。”
“凌,你不说说带着我们一起‘蹲’这里等那小可爱的原因吗?”祖德花花公子式地说,“如果真的只是你的‘保姆’,那凌也未免管得太宽了吧?”
“呵呵,凌,去年寒假你回美国,我们三个带你去[魅色]时,你好像说过不喜欢男人!”狄更斯说。
凌朔微敛的眸子里闪过一道不明的光,转过头把看在谷宇身上的视线收了回来,丝毫不觉得自己这种偷偷倒回来跟踪谷宇的行为很不正常,哪怕自己的三个好友还跟在身边。凌朔说:“去吃完午餐再回房子吧。”
“呃~凌,你怎么可以这样转移话题呢?”雷恩不满地说。
凌朔撇头冷冷地扫了三个好友一眼,说:“也可以回房子后叫外卖。”
“哦,我们这是强蛇压不过地龙啊。”祖德又用蹩脚的中文飙出一句成语。
凌朔嘴角微抽,纠正道:“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唔,华国的中文太强大了,如果凌上大学不回美国,我得想办法来华国留学,这样,就可以学到好多有意思的成语了,更是可以认识好多的华国美人。”祖德也很强大的说。
“祖德,你的这个提议可真好。我要以娶个华国美人为目标!”雷恩强烈附和道。
狄更斯摩挲着下巴,没有说话,但脸上是一副同意的表情。
“……”凌朔黑线无语。
——
回到听风小区的房子,凌朔把三个好友领进家里,车钥匙和房间钥匙随手丢在玄关处鞋柜上的托盘里,也随意地说:“你们随便坐,我去冰箱里拿饮料出来。”
看着走进厨房的凌朔,雷恩、狄更斯和祖德三个人的眼睛滴溜溜转,把手上轻便的包往地上一放,开始“探险”了。
凌朔的这个房子是三房两厅一卫一厨,当初万华让人装修时,三个房间最大一间是主卧房,一间做了凌朔的书房,再一间做了客房,只不过那个时候客房里没有摆上一张床,所以,凌朔住进来后,把它改成了健身室,而书房虽然没有改动,但是他做网上接下的翻译工作时,都是在自己的房间做,这也是为了想睡觉的时候就可以倒到床上去睡。
雷恩他们三个看得出来,这房子有一种烟火气息的温馨感,干净整洁,几乎是纤尘不染,很多东西摆放得有条不紊,可见房主的用心(那是谷宇在打理啊)。
凌朔从厨房的冰箱里找到一盒苹果汁,至于他想找的啤酒可乐什么的,压根就没有,然后想起,不说冰箱的东西,就是许多日杂用品,也都是谷宇帮他买回来,他第一次把谷宇带回家并给了谷宇这房子的备用钥匙后,一直都没有管过这些事;后又谷宇在厨房晕倒,自责之余把伙食费和日杂费给了谷宇后,他更是没有管了,最多问一句,钱够不够用。
现在,凌朔发现,这个房子里,到处充满着谷宇的气息,却是没有一样东西是属于谷宇。就是谷宇来为他做饭打扫房子,也只是做完了就离开,从来都没有多留下一分钟,好像水都没有看到他喝过一杯。
凌朔一手拿着苹果汁,一手扶着冰箱门,就那么想着谷宇的事情而发呆了,这苹果汁,是因为他喜欢吃苹果而买来放进冰箱的。
凌朔不喜欢谷宇与他那么生分,他一直都知道,谷宇有点儿畏惧他,在他的面前总是小心翼翼,真的很不喜欢!
凌朔突然想,如果这个房子里有了谷宇的东西会怎么样。
——
雷恩靠着厨房门框上,看着盯着苹果汁发呆的凌朔,额头滑下两道黑线,出声对凌朔说:“凌,你不会一杯苹果汁都舍不得给我们,所以才会发呆吧?”
凌朔自若地站起来,关了冰箱门,转身在料理台上拿了四个玻璃杯子,一边侧身挤出厨房门一边说:“我只找到了苹果汁,你们就将就一下吧。”
“凌,你还是喜欢吃苹果,包括苹果汁。”狄更斯说着,自己端起凌朔倒满的苹果汁。
“因为它比酒有营养,也不贵。”凌朔把空盒子放在茶几上,端起最后一杯坐了下来,说。
“凌,如果不是早就知道你喜欢苹果,真怀疑你怎么变得这么小气了。”祖德说。
是啊,他自己也怀疑怎么会说出[贵不贵]的话。他从小就知道钱的重要,可也从来没有为钱烦恼过,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没有钱会怎么样?如果他处在谷宇的位置,会有谷宇那种平静淡然的心态吗?所以在看过谷宇因为没钱也只是平静流泪的样子,他承认,他心疼了,是一种比自责更深的感情!
所以,他在不知不觉中,居然配合了谷宇,无论谷宇拿了那两千块钱买什么东西放进房子里,他都不会说什么!原来,这个房子里也不是没有谷宇的“东西”,最少,他们现在喝苹果汁的玻璃杯子,就是谷宇去超市为他买牙膏而送的赠品。
“有感而发而已。”凌朔一口喝掉杯子里的苹果汁,站起身,说:“我去找三套牙膏牙刷和毛巾给你们,喝完了就去洗一下,会舒服一点。”
“不会吧,你都没有帮我们三个准备吗?”雷恩问。
“我以为你们会住酒店,而且,你们又没有说要住我的房子。要是真不行,我们回本家,我想,家里会有很多客房,你们也不用睡地板了。”凌朔很不以为然地说。
“可是我们想要看你的‘保姆’。”祖德说着,眨了眨眼。
“住本家也可以啊。”凌朔睁眼说瞎话,因为如果他回本家了,那么这里可能这个暑假都不会来住了,这样一来,谷宇也不用天天来,再多隔个几天过来打扫一下卫生,清理一下冰箱。
“哼,要是相信你,我们就白做多年的朋友了。”狄更斯鄙视地说。
“那就别报怨睡地板了。”凌朔凉凉地说,拿起空杯子走向厨房。
第二十一章:钥匙
凌习棹是知道凌朔有朋友从美国过来的,他还以为凌朔会把朋友领回家里,害他还高兴了整晚,哪知,凌朔根本就没有把朋友带回家里的意思,也根本不知道他这个想念孙子的爷爷是多么地期待,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就像他在凌朔考试完后说不回家里时一样,失落又难过啊!
不过,凌习棹有了计较,虽然当初凌朔搬去听风小区住时,不准他们随随便便去打扰他,但也没有说不准,不是吗?
因此,已经半个月都没有见着孙子,只是电话里跟孙子聊上几句话的凌习棹,想着借孙子朋友来华之际,以尽地主之宜之便,去孙子的房子看上一看,就让楼伯安排了车,天一亮就往听风小区赶去。
——
谷宇出门前跟母亲打了招呼,要去凌朔的房子了。
施丽其实很感激凌朔的,就像感激当初的叶婶子一样,是他们,把她的宇儿当普通人看,就算是同情宇儿,也不会直接施舍钱财给宇儿,而是让宇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又可以让宇儿随时可以照顾到她这个不能出门的病人。
施丽叫住走到院门的谷宇,见到谷宇停下来回头,说:“宇儿不要担心我,这些天我好多了,还真是多亏了你的同学凌朔送来的药。宇儿要好好地为他做事,不可以因为他对我们好就恃宠而娇,做起事来马虎了事……”
谷宇点头:“妈,我都知道的,你就放心吧。”
“那么宇儿路上小心。”施丽挥了挥手。
“嗯。如果没有太多的事,我会早些回来的,妈想吃什么,我去买。”
施丽很窝心,认真地想了想,说:“那就买半只烧鸡回来吧。”其实施丽知道,宇儿最喜欢吃烧鸡。
“好。”
——
谷宇礼貌地跟听风小区门口的保安点点头打了招呼,推着旧单车走进里面。
这么多日子过去,几乎天天都会在小区里出入,这里的保安也都认识了谷宇,没有再像第一次那么拦着谷宇不让进了。
谷宇把车停在D座前面的空地时,看到一辆低调的黑色轿车也在他的旁边停下,从上面下来两个老人和一个中年人,一个满身威严,一个恭谦沉稳,而沉默的中年人只是一个司机。
“老爷,要不要打电话上去告诉小少爷,说老爷过来了呀?”楼伯问。
凌习棹大手一挥:“不用了,就是要偷偷地去才好玩。”
楼伯抽搐着嘴角:“那我们怎么上去?”
原来,[听风小区]走得是高档住宅小区路线,每一栋房子的第一层都有一个大厅,但是电梯的门前却还隔着一道电子玻璃门,所以,想要坐电梯,就得有电子门的卡式钥匙,或是按下电子门侧的住户门铃。
显然,凌习棹想偷偷地去到凌朔的十三楼是不可能的。
谷宇也听到了他们简短的对话,猜测那个满身威严的老先生是来这里看自己的孙子的,却又不想让自己的孙子知道。谷宇有些羡慕那个小少爷了,有家人这般疼爱着。
不过,谷宇也只是羡慕了一下,把旧单车锁好后,转身走进了D座的大厅。
旁边的凌习棹和楼伯飞快地对视一眼,让司机等在大厅,而他们两个跟在了谷宇的身后,这样,一跟就跟到了十三楼。
其实跟在谷宇身后的凌习棹和楼伯有些疑惑谷宇的身份的,他们只是疑惑一个穿得这么旧又老是低着头一副阴沉模样的人,居然也是这里的住户。
只是,当看到谷宇拿着钥匙开凌朔房子的防盗门时,凌习棹和楼伯不淡定了。
真要说出来,是凌习棹吃醋了,他都没有凌朔这个房子的钥匙,现在看到一个丑不啦叽的小孩有了凌朔房子的钥匙,这怎么可能淡定得起来呢?
所以,凌习棹一把揪起正在开门的谷宇的衣领转向他,满脸愤怒,厉声问:“你是谁?怎么会有这所房子的钥匙?”
在凌习棹揪住衣领的那一霎,谷宇手中的钥匙就掉地上了,整个人吓得不得了,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谷宇被勒着衣领有些难受,脸孔由白转红再转青,哪能在凌习棹威严全开的状态下说出话来?
“老爷,你吓到他了。”楼伯的出声让快憋过气的谷宇救回一条小命。
凌习棹忙收敛了身上散发的气势,松开了谷宇。
谷宇一下跌坐到地上,捂着喉咙处隐忍着轻咳,瑟瑟发抖的身体看得出他恐惧极了。
楼伯蹲下身,把掉在门前的钥匙捡到自己的手中看了看,没有还给谷宇,轻问谷宇:“你别怕,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你怎么会有这所房子的钥匙。因为这房子是我的小少爷凌朔的。好了,我告诉你原因了,你也可以说了。”
原来,这两个人是凌朔的家人啊,难怪气势那么吓人。
谷宇极力忍住身体的颤抖,缓慢地抬头望了楼伯一眼,又看向楼件手中的钥匙,再低回头,嗫嗫地说:“我……我……只是来……来做饭。”
“做饭?!”凌习棹和楼伯同愣住,楼伯又说:“那你不就是我们小少爷请的保姆啰。”
谷宇想了想,要帮凌朔做饭,收拾房子,买日杂品……嗯,做这些事情都收了一千块钱的工钱,应该是保姆没错。所以谷宇点头。
“哈哈,误会误会,我们以为你是小偷呢。”楼伯说着把谷宇拉了站起来,再把手中的钥匙塞回谷宇的手中,“小家伙,你不会怪我们这么紧张而吓到你吧?”
谷宇没有听出楼伯声音里的威胁,抓紧了手中的钥匙,摇头道:“不……不会。”
“那开门吧。”凌习棹冷声命令。
——
说真的,谷宇是因为要赶来为凌朔做早餐,所以来得很早,八点不到。当然,如果是要上学的话,倒是不用来,只要直接带去学校再给凌朔就好。
谷宇很轻地把门开了,弯腰开始换鞋子,然后拿了两双拖鞋放到凌习棹和楼伯的面前,又想起什么,抬头飞快地看了凌习棹和楼伯一眼,把拖鞋收了回去,低声说:“对不起,你们不用换鞋了。”
凌习棹和楼伯很满意,倒不是满意谷宇对他们的恭敬和惧意,而是满意这房子的干净整洁,这样一想,凌习棹觉得凌朔把房子的钥匙交给一个外人也没有那么生气了。因为从开门进门到换鞋这几个小细节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带着残疾的小小孩子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因为现在还早,凌朔没有起来,在凌朔房间地板上打地铺的三个人也都没有醒来。
就算没有凌习棹和楼伯在,谷宇在这房子里多数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就怕一个不好,惹来凌朔的火气和烦厌。
谷宇双手握在一起,身体还是有一些轻颤,低着头轻声说:“我……我叫谷宇。你们坐,我去……我去泡杯茶给你们。凌朔他要我做好了早餐去叫他才会起来。”
凌习棹眼底飞快地逝过一道精光,与楼伯交流了一个奇怪的眼神。
凌习棹说:“我们也没有吃早餐,你把我们的也做上。”
“是。”
谷宇转身往厨房走时,看到茶几上空着的三个玻璃杯和苹果汁盒,俯身拿起苹果汁盒,感觉里面空了,也连同三个杯子夹起来一起带进了厨房。
留下凌习棹和楼伯在后面看着谷宇的背影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