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生子)上——黎小不
黎小不  发于:201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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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不喜欢主动的女生,要是喜欢某个女生,他会主动出击,不管那女生喜不喜欢他,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女生能让他主动追求;第二,他的外祖母有英格兰贵族血统,有点古板,说好听点是严厉,再加上他是凌家人,有军人的冷酷无情,所以,一般的女生他也看不上。

即是说,凌朔还是个可怜的处男!这要在华国,快十八岁还是处男的很多,但是他可是从小在美国长大,居然还是处男,就只得说,他的眼光,该死的高!

走到校门口,凌家的车已经等在路边了。可凌朔突然想起,他答应考试完就打电话给美国的好朋友雷恩,但在口袋里掏了掏,手机不见了。然后想起,考试的时候,本来手机是要上缴的,但老师说关了机放进课桌里就行了。

司机王叔见到打开车门就要上车的小少爷又把车门关了回去,不解。

“我的手机忘在教室了,你等多一下。”凌朔好心地说了一声,也不看王叔惊讶的表情,转身往教室走。

谁知一路回走碰上了叶同。

这不怪凌朔皱眉,只因为叶同总是有意无意挑衅他,要不是知道叶同是男的,他还以为这是叶同喜欢他,而故意要引起他注意而做出来的举动呢。

——

叶同把书包搭在肩上,眯着眼睛看着凌朔,充满敌意的语气阴阳怪调地说:“这不是我们学校的凌殿下吗?匆匆忙忙地往回走,难道是约了女生吗?”

跟在旁边的几个男同学都哄笑了起来,说:“老大,没准我们学校的凌殿下就是回去找张萌萌约会呢?刚才老大去找她的时候,她不是说约了人吗?”

“对对,老大,你看上的马子怎么可以被这个外国佬挖墙脚?我们教训他一顿吧!”

“没错,现在学校里老师也都走得差不多了,不怕被地中海(头顶谢顶)教务主任看到!”

“我早就看他不爽了!一副傲慢得不得了的高等人样子,比看瘸子宇那只小老鼠还不爽,早想揍他一顿了!也只有那些没眼光的女生说他是什么凌殿下!啊呸!我姓王,那还不王子殿下?!”

“幼稚!”凌朔很是不屑地说:“让开,我不跟小孩动手!”

这傲慢的话和态度在女生面前是酷,在男生面前也算是酷,但在男生的眼里,就是赤果果的挑衅!

凌朔也早看叶同不顺眼了,转来这间学校一年多了,他一直很懒,这在所有人的眼中,就是高傲冷酷,傲慢得让喜欢他的人更喜欢;不喜欢他的人更恨;畏惧他的人(这里的人是比老师,因为他们更清楚凌朔的背景)更畏惧。

以至凌朔从美国转回华国经过了一年多的高中生活,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当然,这跟谷宇的被漠视被排挤的情况不同,凌朔是懒得融入进去!在他的观念中,来这个学校读书,是他家爷爷的命令,还是不能反抗的命令!所以,交朋友什么的从来都没有想过,他的朋友在美国!

叶同被凌朔的话一激,冲上前去揪住凌朔的衣领,咬牙切齿地说:“凌朔,别以为很多人喜欢你就了不起!还有,你也只比我们大个一岁多,有什么得意的?!或者可以说你是个笨蛋,十九岁了还跟我们十七岁的小孩一起混高中,有本事你就不会在这里!”

状况调转,叶同的这话直戳凌朔的痛处,都怪他的爷爷,本来他都享受大学生活了,或许出现一个值得他主动出击的美女了,现在却害得他不得不混在一群毛孩子当中继续当高中生!

该怎么说呢?反正就是叶同经过一年多的挑衅,总算是成功点着了凌朔头顶的导火线。

“你找打!”凌朔冷声说完,抓住叶同揪着他衣领的手腕用力一转。

好在,叶同是个打架能手,在凌朔抓住手腕的瞬间,飞快地缩回了手,抬起右脚踢向凌朔的膝盖,分了凌朔的心,手腕脱离了骨折的命运。

由于这里是偏了主校道的小林道,如果夏天,这里倒是人气旺足,但现在是冷得缩脖子的冬天,又刚考完,没有谁会在这小树林里停留。

所以,躲在小树林里偷偷吸烟的叶同和他的四个小弟,与抄近路去教室拿回手机的凌朔大动干戈的打了起来……

至于这干架后的结果嘛,除了六个人心知肚明,谁也没有在意,反正双方没有不打不相识的超友谊发生。

——

凌朔一边走,一边整理了身上微乱的衣服和头发,待走出小树林,他还是那个女生眼中高贵优雅的凌殿下。

可凌朔的心里还是很诡异的憋气,只因为他打得正爽时,叶同突然跳离战圈,推出手掌,说他答应了他的妈妈要陪她去超市买东西,捡起地上的书包,拍拍屁股走人了!

当时凌朔用膝盖压着那个姓王的同学,抡起拳头正要给王姓同学一个熊猫眼,哪会知叶同这么出其不意的说话,所以,反倒是他的背和肚子受到了夹攻。

所以,凌朔把叶同恨上了。所以,他和叶同的友谊之花没能在互相挥舞的拳头中绽放开来。

——

凌朔把火气集中在右脚,一脚踢开教室门。

照理说,教室里应该没有人了。可偏偏教室里还有人,还很自得其乐地坐在课桌上准备吃便当。

与他对视一眼的小个子很快低下头,凌朔想了又想,愣是没有想起自己班上有这么一个同学。这都一年多了,他记住名字的同学也就那个多次在厕所,或是只有他小弟的楼梯间找他茬的叶同。

凌朔吸了吸鼻子,眼光落在了小个子腿上揭开的饭盒,大步走了过去,抢过小个子腿上的饭盒,霸道地说:“正好打架打饿了。闻着挻香,我帮你吃了。”

其实说起来,不但凌朔记不起谷宇这号人,就是谷宇也不知道凌朔是谁。

真亏他们还同班了一年多。

可是自己的午餐被抢了,谷宇也只是呆若木鸡地愣在一边看着自己的午餐渐渐消失在这个男生的嘴里,一声都不敢吭。

第六章:购物

凌朔很快就把散着余温的饭扒光了,味道意外的美味,只是对他来说,太少了。就像刚才打架打得正爽时被叶同不按牌理地叫停一样,这饭也是,好像刚吃几口,把他的胃口吊起来了,再一看,保温盒里已经没饭菜可扒了。

这真让人郁闷。

凌朔的脸上没有丝毫抢了陌生同学午餐而露出的惭愧,甚至谢都没有道,只是把空保温盒放回谷宇的腿上,说:“味道不错,就是太少了,饭菜也有点冷了。”

有谁见过这么嚣张的人?吃了别人的饭还理直气壮地嫌少,还嫌没有吃到热乎的饭菜!

这凌朔,够嚣张,够霸道!

在谷宇的眼里,会抢他东西的也就叶同那个恶人,但印象中,也就去年冬天被抢过一次,还打洒了。之后,叶同不管是在学校还是他家的小饭馆,都没有正眼瞧过他一次,也让那些成绩不怎么好的学生不再揍他出气!这让谷宇高兴了好长时间,总算不用隔段时间带伤回家了。

谷宇看着那个看着眼生的男生走到第二组最后一个座位处,从课桌里面拿出一个漂亮的黑色手机,头也不回地从后门离开了。

可是这样,谷宇还是没能猜出那个男生就是当初引起全校轰动,到现在短短一年,收获全校和周围几校全部女生做粉丝的凌殿下。

因为自听不到女生们的八卦后,谷宇根本就忘了班上还有一个转学生的事。

一分钟过后,谷宇把自己饭盒被抢吃掉的事也忘到脑后了,急急忙忙地打扫教室。他记起来了,超市促销的卷纸和洗衣粉在下午三点就结束,要不快手一点,他会赶不上促销时间的。

——

谷宇自卑是自卑,也不喜欢去到人多的地方,他害怕那些有色的眼光盯着他看。可是对于能够省钱的事情,他会默念“没有看到没有看到”的自创经,给自己打气,走进人头攒动的超市。

他提着一个购物篮子,低着头,把写得清清楚楚的购物清单放到眼下,装作在认真看自己的购物单一样。只是他的做法有点欲盖弥彰,根本就是掩耳盗铃。

还好,再过二十来天就过年了,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那些早早推出的各种年货吸引住眼光了。

谷宇在人群中挤到卖卷纸的地方,有点傻眼,人都快堆起来了,超市促销员拿着喇叭站在堆起的卷纸上叫卖着,本来二十三块一袋的卷纸现在只要十三块,每人限购五袋,着实让人心动。

谷宇愣愣地站着,看着头顶“飞来飞去”的纸都眼花了。很想开口叫前面的人帮忙拿两袋,可是他的嘴唇张合了几次,还是不敢开口,倒是被挤来挤去,挤到前面了。

然后,纸是抢购了两袋,可是出去又为难了。

好不容易从抢纸潮中钻出来,谷宇弯着腰喘了半天气,揉了揉左腿,站起来前把挤歪的眼镜戴好,提着两袋纸去买洗衣粉了。

又经过一次挤压行动,抢到两包便宜原价两块七毛钱的洗衣粉,谷宇感觉很高兴,可左腿走路时也感觉有些酸痛了,况且他手上提的东西都较重。可是他怕抢不到便宜,所以才先买了这两样最占篮子和很重的卷纸和洗衣粉。

“喂,瘸子宇,你怎么在这里?”

靠边喘气的谷宇抬起一点头,眼镜下的眼睛一下睁大,有些惊慌,眼神都开始闪躲了。

叶同怒了,低吼:“你聋了呀?我又不会吃了你,你怕个什么劲?!我不就问你一下怎么也来了超市吗?”

真是气死他了,难得他想好心帮忙他提东西,可这个胆小如鼠的瘸子宇,居然看到是他就露出害怕的眼神,当他是鬼吗?!还是说一年多没有揍他,他的皮痒了?可恶,要不是在人多的超市里,而且他的母亲还在不远处的人堆里抢大白菜,他都想揍人了!

谷宇嗫嗫地说:“你妈妈给我超市的导购单,正好考完了,就来买东西了。”

叶同的眼神在谷宇刚才还揉着的左腿上瞟过,又看了看放在他脚下的购物篮里的两袋纸和两袋大包装的洗衣粉,问:“你还要买什么?”

谷宇不敢不拿出自己写下的购物清单给叶同看。

叶同把他手上推着的购物车一放,抢过谷宇的购物单,说:“你看着东西,我去帮你把剩下要买的东西拿过来!真是的,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破身体,还挑着这人挤人的时候来买东西,小心更瘸了!”

谷宇伸出的手连叶同的衣角边都没有摸到,叶同就自作主张地钻进人群去帮他买东西了。

忐忑不安的谷宇等在一边,以他不怎么聪明的脑袋一直想到叶同拿齐了他要买的东西回来,也没有想明白叶同怎么就这么好心了,总觉得下一回见面,就要被叶同揍一顿还这次帮忙拿东西的礼了。

叶同没有谷宇的忐忑不安,倒是心情不错地把谷宇要买的东西选齐了,只是在卫生用品那里拿女性用品时,有点脸躁,在心底把谷宇咒了一遍。可又想起是自己来帮的,只得找到购物单上写着的牌子后,拿了就飞快地走开,好笑的是,走远后的他还听到两个女生说他是帮女友买,是个体贴的好男人。

就是这句话,让叶同的心情诡异的好起来。但是只好了三分钟,在看到那个似被所有人遗弃一样靠站在角落的谷宇时,叶同的心莫明揪了一下,这个感觉,比去年冬天的傍晚,看着谷宇不稳飞奔的背影还闷闷,更加深刻。然后想起那两个女生的话,如果谷宇是女生的话,就算他又丑又瘸,他是不是可以不顾眼光站到他的身边去体贴他呢?

——

叶婶子笑呵呵地说:“小宇,你的单车不好绑东西,不如让东西放我们的车上,到时你再来店里拿回家,会轻松很多。”

谷宇轻轻点头:“谢谢叶婶婶。”又转向叶同,又低一档的声音说:“谢谢你,叶……叶同。”

叶同因为头先在超市那奇怪的心思搞得心烦意乱,在他母亲的瞪视下,冷着脸应了一声,坐上小面包车的前座了。

叶婶子眉毛狠狠地抽了几下,很是不明白自家的儿子为什么那么不喜欢这个懂事的谷宇,明明同是男孩子,同样的年纪,同住一个巷子,同在一个学校上学的,不是吗?她还不知道,他们还同班,就差三个座位就同桌了。

——

谷宇扶着单车的车把,低头的姿势看着车尾冒着黑烟开远的小面包车,一阵刺骨的风直吹进脖子里,冻得谷宇狠狠打了一个冷颤。

猛然又想起叶同那奇奇怪怪的态度,觉得头皮都麻了,想着,不会是去拿母亲用的卫生用品时被笑话了,所以才露出那种可怕的表情吧?

谷宇祈祷着,在过年前这段时间去叶同家小饭馆帮工时,绝对不要碰上叶同。他可是想跟母亲过个安安稳稳的年,不想受伤。

可是他的祈祷会奏效吗?

第七章:味道

凌朔提着书包走进大厅,很快书包被老管家楼伯接过去了,还接过凌朔脱下的外套。

楼伯的眼睛在外套上飞快地扫了一眼,眼底划过淡淡地疑惑,问:“小少爷,你的外套蹭到什么地方了?”眼利的他哪会看不出外套上那浅淡的痕迹是脚印啊。

凌朔一边往楼上自己的房间走一边说:“没什么。爷爷呢?我洗个澡出来吃饭。”也不等回答,把门重力关上。

一手书包一手外套的楼伯站在楼下,看着小少爷把门重重关上,眼里凛冽了起来:哪个不要命的家伙,居然敢踢他的小少爷的背?!被他查到,绝不轻饶!

这般恨恨想着的楼伯把书包和外套放好,转身去了凌家老太爷凌习棹(ZHAO四声)的书房。

——

凌习棹正和四个儿子在书房里谈话,听到敲门声,凛然的眉不悦地轻皱了一下,又想起可能是自己的孙子考完试回来了,所以,不悦变成了喜悦,说:“进来进来。”

看到是楼伯,凌习棹问:“小朔呢?”

“老爷,小少爷说要回房间洗个澡,然后再吃午餐。”楼伯说。

“怎么一回来就洗澡啊?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凌修年(凌朔的父亲,四十三岁,排三,特别部队大队长)敏锐地问。

楼伯欠着上身,低眉顺目却无谄媚之气,说:“小少爷的外套上有鞋印和灰屑,似乎是跟谁打架了。”

“什么?!”凌修阳(凌朔的四叔,三十六岁,检察官,未婚)有些失态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又坐回去说:“小朔居然跟别人打架?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欺负我们凌家人啊!不要命了?”

“哈哈哈……你们那么紧张做什么?小孩子嘛,打架就打架。我还想要看看那个敢跟小朔打架的小子呢。”凌习棹大笑起来。

“老爷,您怎么可以这么说呢?”楼伯的小算盘失算了,本来还想让老爷听到小少爷跟打架后,去找出那个不要命的小子好好修理一顿的,哪知老爷还笑。

“就是呀,父亲,小朔可是我们家的宝贝男孙,要是被外人知道,以为小朔很好欺负呢。”凌修竹(凌朔大伯,五十岁,军务处指挥长,已婚,有两女)不满地道。

“我也觉得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小朔的性格冷静沉稳,在回国一年多才跟人打架,猜测是双方都积够了火才会打起来的。”凌修悦(凌朔二伯,四十八岁,南北军区司令长,有三女)淡然地说。

“对对对,小朔要活泼一点。当初就是觉得我们家太过严肃,才会把几岁的小朔送去美国,哪会知道,小朔这孩子,被他外祖母教育得更是古板,还说那是绅士!笑都不会笑,哪是绅士?所以,趁着还有扭转的余地,就算得罪伊丽丝也得让小朔在国内生活了。要知道,小孩子打架死不了人的,我相信,小朔也有这个自控力的。”

去年,凌习棹下狠命令要自己的这个孙子回国内读书,就是因为孙子的性格太高傲了,因为小朔的脑袋聪明,学什么都快,所以对很多事情都不在意。凌习棹怕孙子被这种不在意任何事任何人的感觉弄得最后变得冷酷无情,严重的话会扭曲人生观,不是厌世就是愤世,那可就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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