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笑至此为止,马小岳见他没有出言辩解就知道自己说中了,便坦言道:「陈哥,就算这笔钱都催回来还上恐怕也不够吧?我记得当初你还差二百多万。」
陈曦无言。
马小岳仔细看了他一眼,然后从自己的皮夹里抽出一张卡,「陈哥,我这里还有二十万,如果你当我是兄弟,这笔钱你就先拿去……」
话未说完,就被陈曦强硬地把递过来的手推回去,只见陈曦沉着脸道:「小岳,别拿这些话来激我,你这钱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拿,这可是你给我干儿子存的奶粉钱,就算把我皮剥了我也不会收。」
「陈哥……」
「行了。」陈曦挥挥手,「我可不认识能一下借出二百多万的朋友,都是一个一个凑出来的,只是有几个比较急用钱我不好意思一拖再拖就想尽早还上,有六十万就足够了。再说这七十万追回来我也不能全拿呀,仓库租金,大家的工资,水电费,汽油钱哪一样不得用钱,我可不想为自己那点私事耽误大家正常工作。」
马小岳盯着他看了半晌,才收回提款卡。
「那好,陈哥你有什么难处记得和我们说就是,别总一个人把什么事都扛下来。」
「不会不会,我哪有这么见外。」
陈曦连连摆手,心底暗自松一口气,深怕再往下说保不准露馅,毕竟马小岳可不像别人那么好哄。
「热死了!热死了!」
喳喳呼呼满头大汗的李毅安推开门走进屋内,顿时打破之前还略有些滞怠的气氛,天生少根筋的李毅安压根没看出他们之间有什么异样,看见他们都在立刻就露出一口白牙走过来,「陈哥、马哥你们都在啊太好了,我跟你们说件事,我们乐团在下个星期天的晚上九点半繁花体育馆有演出,你们都来给我捧场,到时候可得把时间空出来,有认识的人都给我叫上,人多捧场才显得咱们有人气嘛!」
陈曦一听他这话,顿时乐了:「哟,不错呀,繁花体育馆不都是大明星才去的嘛,毅安你们那乐团总算出名了啊?」
「哪有。」李毅安不好意思地挠头笑笑,「这回是市政府为鼓励我们这些小乐团特准开放一天举办一场小型演唱会让我们都露露脸让市民见识一下,去演出的都是主动去报名的没有一分钱拿,我们主要嘛就是图个人多,有演出的气氛。」
「能演出就不错了。」马小岳笑了笑,坐正身子继续整理票据,「下个星期天?那就是这个月十九号吧,好,到时候我和你嫂子一块去。毅安可是我们公司有理想有抱负积极向上的青年,就冲这个我们都会致以十分支持,更何况毅安的歌确实唱得很好。」
难得听马小岳夸自己一句,李毅安一咧嘴,笑得只见牙不见眼,上前去一伸手揽上他的肩膀,「马哥,谢谢了啊。」
「去去去。」马小岳轰牛一样赶他,「别黏着我,一身汗臭。」
「嘿嘿嘿。」李毅安乖乖闪一边,拿起自己的杯子倒了一杯凉水,咕咚咕咚一口气灌完,手背一抹嘴,又道,「陈哥、马哥,这回你们去保准你们不会失望,马哥你见过毓璠吧?」
马小岳略一思忖,抬头看他:「毓璠,不就是你那个上高中的小女朋友?」
李毅安忙不迭点头:「对对对!」
别看李毅安出来混得早,他如今也不过二十三岁,他那小女朋友听说还是他的歌迷,有回被朋友带去KTV遇上在那里驻唱的李毅安顿时迷得跟什么似地,几乎是使出浑身解数去接近他。在经历将近一年半的漫长追求之后,一开始还被这热情过头的小女孩吓得都有点不敢回去唱歌的李毅安才终于被她打动,开始和她交往。
其实这个叫毓璠的女孩长得十分的纯真甜美,一般的男人还真的很难拒绝她,李毅安一开始之所以坚决不同意主要是觉得对方太小,怕自己成为诱拐未成年少女的罪犯,以致于后来被打动同意交往,也与她发乎情止乎礼,顶多牵牵小手,再多些就是在脸上蜻蜓点水一般的吻,其他的就没了,甚至于除周末外只要人家小姑娘在KTV里待到晚上十点,李毅安就开始轰人,催她赶紧回家。
这些事情李毅安没有瞒着陈曦和马小岳这帮兄弟,只不过因为很多原因没有带小姑娘来见他们,不过马小岳在偶然的一次机会下还是见过她,对她的印象还挺不错。
李毅安笑得如获至宝,「这回我们登台要唱的歌就是毓璠亲自作词作曲写的,她可厉害了!」
找了一张椅子坐在一边的陈曦惊讶了,「哟,你那小女朋友还会这个啊?」
李毅安一屁股挤在他旁边,满脸的得意,「别瞧她才十七岁,可人家对音乐这方面才是专业的,九岁就钢琴十级的天才,而且一家都是搞音乐的,本来对咱们这种小民音乐是看不上的,不过为了我……嘿嘿,反正她写了三首,这回要不是只能在台上唱一首,我全都想唱出来。」
一直以来对李毅安这小女朋友认识都不深,这回听他这么一说,陈曦不由得和马小岳相对一望,随后陈曦笑着揽上他的肩膀,用力拍了拍。
「看你这得意的小样,既然人家这么宝贝,那你可得看好了啊,到时候可别被人抢走了。」
李毅安闻言更是嘿嘿嘿地傻笑。
不过陈曦和马小岳却有点为他担心,如果真如他所言,那么这个叫毓璠的家世肯定非常的好,如果李毅安日后出人头地还好说,如若不然,对方的父母能接受李毅安这个出身平凡一无是处仅能依靠体力活勉强维持生计的小人物吗?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毕竟未来的日子还很长,他们还有无数个可能。
陈曦晚上一般都和一帮仍旧单身的弟兄去大排档吃饭,在家几乎不开火,如果不开车,还会喝点酒消磨点时间,毕竟回去一个人实在无事可干。
今晚的陈曦也喝下好几杯,全是啤酒,不到醉的地步,本来想多走几步消消食,可走着走着过了好几个公车站都忘了停,索性就一直走下去。
人在孤独的时候,不是觉得世界抛弃了自己,就是自己抛弃了世界,总之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再如何璀璨的灯光,再如何热闹的场所,再如何温馨的画面都与自己无关,就这么多余的,累赘的,沉默的一个人。
陈曦此时虽不至于抑郁到这种地步,可清冷的感觉却怎么也挥散不去。
不过这种感觉是能够习惯的,就像有的人习惯了热闹一样,孤独也可以习惯。
然而有的人却总喜欢打破别人的习惯,就好比不知何时出现在路边的一辆车,亦步亦趋跟在陈曦身边,等他发觉并有所警觉时,这车已经跟了他一路。
陈曦不由得停下来,想看看开车这人到底想干嘛,于是这车也停了下来,等车窗落下开车的司机一露脸,陈曦就不由拧眉。
「上车。」
袁杰朝他抬了抬下巴。陈曦的回答是扭身就走。
「回去也挺好。」后面的人沉着声慢条斯理,「可以做一些床上运动。」
陈曦还是上了车,坐在后排的位置上。
「去哪里?」
开车的人不说话,陈曦干脆就闭了眼假寐。
车子平稳地向前行驶,陈曦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情还真就心安理得地睡了一觉。
醒来是因为缩在车上睡得脚酸脖子疼,这时才发现车子早在睡梦间停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车上没有人,朝车窗外看一眼浓重的夜色,拿出手机打开一瞅,凌晨两点十分。
一打开车门下车,就发现车门边立着一个正抽着烟的人,定睛一看不是袁杰是谁。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对方就朝他递过来一根烟,陈曦摇头拒绝:「我不抽。」
也不知在车外站了多久的袁杰似有些意外:「上回我还在你屋里看见烟盒。」
夜风清凉,穿得单薄的陈曦不禁缩了缩脖子,「刚戒。」在四周扫视一遍,看见车子停在一个很像是荒郊野岭的地方,前头不远还有一个黑乎乎的影子,乍一看像座小山。观察完地形,陈曦不禁嘲弄地笑笑,「怎么,打算在这杀人弃尸?」
袁杰在他说戒烟之后就把手中没抽完的烟丢至地上,用脚碾熄,这时闻言抬头看他一眼,若有所指地道:「我还真动过杀死你的念头,不过不会把尸体丢掉,找个地方冻起来保存,这样才不会跑来跑去。」
深更半夜一个脸色阴沉的男人一本正经地说这么骇人听闻的话,说实在的一点也不好受。陈曦扯了下嘴角,走到离他一公尺左右的地方靠在车身上,清凉的夜风不时轻轻拂来,呼吸着林间带着青草泥土气息的空气,整个人比待在钢筋水泥的城市时要舒服许多。
心,却时刻提防着。
不知道男人带他来这到底是要干什么,并不真害怕被杀死,往往让人无法预料的其实才是最让人坐立难安的。
另一边站着的人似乎笑了一下,「站这么远,就这么怕我?」
对于男人的挑衅陈曦只用眼角冷淡地斜了他一眼,便深吸一口清凉的空气,抬头仰望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的天空。经过前两次他算是想明白了,冲动之下和男人对着干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反倒受制于人任他摆布,还不如冷静思索伺机而动,免得一而再再而三处于弱势。
他不受挑衅反而一脸冷静不算出乎袁杰的意料,毕竟在他的印象中,陈曦从来就是个懂得审时度势的聪明人,经过岁月的淬炼,他只是比从前更懂得忍耐了。
一片寂静之中,以为他不会再说话时,就听凝重的夜色中传来一句低沉平静的话语,「你结婚了?」
袁杰稍愣,下意识地抬起左手看了看无名指上的戒指。
前两次袁杰出现都是在黑夜,而且两人根本没来得及说什么话就像都点了炮仗一个比一个还要火爆,最终还以激烈得根本没有多少温情可言的性爱结束,哪来得及看见什么细节。可这回也不知道怎么,一下车陈曦就看见了立在车门旁边吸烟的男人,还有松松夹着烟蒂的左手无名指上闪着银光的戒指。
左手不由塞进裤子口袋里,袁杰再次看向一公尺之距外的陈曦,勾了下嘴角问:「你在乎?」
陈曦慢慢垂下眼帘,静静道:「在乎什么,我不也是……结婚了吗……」脑中一闪而过办喜宴那天,不可置信地立在他面前的那个青年的样子。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为了报复你才这么做的?」
「不。」陈曦眼睛盯着自己的鞋尖,「你不是这么无聊的人。」
另一边的男人似乎笑了一声,又似乎什么都没做,一阵沉寂之后,忽然听他道:「给你看样东西。」
说罢也不等陈曦回话绕过车尾走到驾驶座外打开车门,弯腰正要打开车灯的时候想起什么,袁杰伸出左手看一眼无名指上的银色戒指,没多想便摘下来随手搁在车上,接着按下前车灯的开关。
陈曦顺着车灯的方向看过去,才发现原以为是个小山的影子原来是幢房子,乍一看与一般的别墅没什么不同,可若真的没什么不同想来袁杰也不会特意带他过来看。
这房子应该是袁杰的吧?不过他的品味真是奇特,看起来很像是荒郊野岭的山头建一幢孤伶伶的房子,再配上周边的黑灯瞎火人迹罕至,估计不知情的人误闯进来看见准会以为看见的是鬼屋吓得转身就跑。
袁杰关上车门走到车前,整个人顿时沐浴在白色的灯光下,他侧身看向陈曦,自然地朝他伸出手,「走吧,进去看看。」
陈曦不禁站正了身子,不由地好笑道:「怎么,鬼屋探险?」记起来他们小时候的确经常玩这个,又刺激又过瘾,看起来矮小胆怯的小袁杰意外的强悍,两个孩子闯过大大小小废弃荒芜的建筑物,偶尔连陈曦都被吓得脸色发白,反倒是袁杰没事人一样地紧紧握住他的手带他离开。
听他这么说,目光冷硬的男人似乎想起什么,神色顿时柔和不少,「没开灯的确有点这个气氛,」他难得耐着性子解释,「不过开了灯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陈曦站在原地没动,他知道袁杰带他来这肯定是有预谋的,懒得再绕弯子,直言道:「袁杰,你到底想干什么?」
站在灯光下的男人一挑眉毛,「怎么,你怕?」
陈曦顿时沉下脸,「袁杰,你别一再地激我,我只是想弄清楚你到底要干嘛?」
袁杰放下伸出去一直没人理会的手,眼睛直直盯着他,「如果你不怕,跟上来不就知道答案了吗?」
对上他的目光审视好一阵,陈曦无奈地朝他迈开脚步。
他做不到转身就走,因为这次同意上车的另一个目的,是与他把话都说清楚,更何况他现在已经组建了家庭,更不应该和他再这么不清不楚地纠缠下去,他自己也无法背负良心上的谴责。
借着车前的灯光,他们就这样一前一后地走着。停在屋前时,袁杰用一把钥匙打开了紧闭的大门,推门进去前,他看向陈曦,忽然问道:「你还记不记得曾经说过的话?」
「什么话?」陈曦下意识地看向他。
袁杰一把推开门,站在外面轻拍一掌,屋内顿时灯火通明,他一边走进去,一边道:「买一幢建在山上的房子,然后我们住在一起。」
陈曦在外面愣了好久才终于回过神来,心中五味杂陈,喉咙干涩地道:「你还记得?」当日不过是随口一言,连他本人不经提醒都无法记起来,他居然还记得?
之所以是建在山上是因为有次他们去外面游玩,坐在车上无意中看见建在山上的豪华别墅格外艳羡,加上那时两个刚陷入热恋中的少年一直苦于没有能够光明正大在一起的地方,陈曦不由就发出一番豪言壮志:赚足够的钱,买下比这个更气派的山头,建比这更奢华的房子——
『一进屋就有可以声控房子里的灯,并且还要有个宽敞的中庭,要挖个小池子里面养着各种各样的鱼,旁边种很多植物,屋后要有泳池,还要有篮球场,屋子周围种满果树,最好四季都能吃到新鲜的水果……』
在袁杰带领下穿过前厅,就看见一个面积颇大的中庭,有假山小桥水池,还种着很多植物,在柔和的灯光点缀下,梦幻一般的美丽。
陈曦忽然觉得鼻尖发酸,别过脸去不敢看身边那人。
袁杰则盯着设在屋子中间的庭院若有所思。
「你还说,这个地方会是独一无二,只属于我们的天堂。」
所以才会记得那么深,包括他那时神采飞扬的样子。不管过去多少年,不管经历多少事,终于有一个机会拥有了这样的一片土地,忽然又莫名,不顾所有人反对在这片偌大的地方建起孤伶伶的一幢房子。当初若是建成马场或高尔夫球场或是别的什么娱乐场所,如今不说日进斗金,起码也比现在空放着要好吧。
可人心,总是这么的不由自己。
「这房子自建成后,我还是头一回来。」
袁杰不禁自嘲一笑。
「当日不过是心血来潮,真等房子建好,才知道自己是如此的悲哀。」
他每一句话都像是一颗大钉子狠狠地敲进心脏,最后痛得陈曦麻木,只能失神地盯着眼前的美景,忽然发现进屋前准备的一番劝解言语竟是如此的无力。
「我该回去了。」
他略有些无措地转身就走,不敢再继续站在这个地方,深怕会控制不住自己。
「不准走!」
袁杰似早有准备,一个箭步走上来拽住他的胳膊,把他用力扯向自己,力道之大,五根手指似要深深嵌入他的身体。
「我不会再犯相同的错误,不论用什么手段,这一次我都不会再让你从我面前消失。」
第五章
再见袁杰,是在五年后的一个夏天,当时陈曦正趴在书桌上睡得正香,却被同桌用一阳指硬是捅醒,好梦被搅,万分不爽的陈曦抽出最厚的汉语字典正要往同桌拍去,危急之刻,同桌赶紧讨饶地说道:「老师来了!」拍字典的手一顿,又听他飞快加了句,「还带来个转学生!」
也在此刻,他才猛然醒觉班上正闹哄哄地跟炸开的锅没啥两样,也是这原因让他在睡得迷糊之间还以为仍旧是课间休息时间,而班上之所以这么热闹,是因为老师带来个转学生,男生吹口哨,女生雀跃,全班为之一振。
转学生一看就知道与他们这种生长在小城镇中的乡巴佬不同,头发剪得飘逸,长长的刘海堪堪遮住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挺直的鼻梁下一双淡粉色的唇向上轻抿,笑容淡淡而明媚,他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配深色的牛仔裤肩上斜挎一个单肩包,整个人带着一种春光灿烂的温暖,清新得就像从电视上走出来的小明星似地,轻易就能吸引人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