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挣钱给你花+番外——梦里春秋
梦里春秋  发于:2013年11月13日

关灯
护眼

直到有一天,她们寝室楼下出现了一个卖小零食的男生,在女生里人气特别高,她的室友天天都以八百米冲刺的速度第一时间冲下去。

宋乐乐为了保持身材从来不在晚上吃零食,对于那个什么“零食王子”不感冒,甚至觉得特逗,这是什么名啊这是,听着就可乐。

室友见到宋乐乐整天一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世外高人模样,就怂恿着宋乐乐一起下去看看,说是绝对符合她的口味,宋乐乐也就勉为其难地赏了个脸。

待看清被女生围在中间的男生的脸后,宋乐乐掉头就往回走,怎么是他呀,怎么是他,早知道就先洗个澡再做个面膜了……等到她打扮妥当再出来的时候,人家早走了。

齐欢在他们系里还是挺有知名度的。外形优秀的人总是比较惹人注意的,齐欢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下了课就走,不住校,不参加任何社团或部门,更是添加了那么一点点神秘感,极易引发女生的好奇心和探索的欲望。再加上成绩又好,英语说得是一溜一溜的。

比起二十郎当岁有点本事就爱显摆的毛头小伙子,齐欢这个有着大叔灵魂的壳子更是显出了那么些沉稳的气质来,在人才济济的X大中也是深受女生青睐的。当然谁也无缘得见齐欢臭显摆的那段时光……

苦于找不到人所以无法进一步表现自己的宋乐乐,在知道齐欢天天在自己寝室楼下卖零食后,每天晚上都打扮地美美的,虽然昏暗的灯光下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是宋乐乐在心理上觉得自己比别的女生更有优势,天天殷勤地跑下去买零食,也不呆多长的时间,就是瞅准机会和齐欢说上那么一两句,适时地展露一下自己。

她是个极会和男生打交道的人。长得漂亮不一定追求的人就多,还需要时不时地稍微若即若离一下,让人觉得他有机会,又不会让自己表现地太露骨。这个度是非常难把握的,过了会让人觉得轻浮,不及,又会给人不近人情的感觉,就像你是一个冰山大美人,整日里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也是想的人多,行动的人少。

宋乐乐男生缘好,以往都是男生追的她,答不答应还得看自己的心情。现在自己主动抛了个绣球,想着齐欢还不是手到擒来。可是经过了她这么久的不懈努力,买零食的钱都花了好几百了,也不过换来齐欢见面点个头。

宋乐乐气得在寝室里直捶枕头。想着齐欢怎么这么不识好歹啊,不会是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吧?看着也不像啊,也许是齐欢对这方面比较迟钝,这样的人开窍了往往都会比较专一的,又这么优秀……宋乐乐把齐欢想得越来越好,就觉得一定不能让这样的男人跑了。

看来让齐欢来追自己是不太可能了,大不了自己主动出击!俗话不是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么,再说自己也不差不是,凭什么齐欢不接受自己,她越想越觉得前途一片光明。时不时地和齐欢创造个邂逅的机会,皇天不负有心人,齐欢终于记住了这个自诩为自己的学姐的女孩叫宋乐乐。

第十四章

“是啊,挺巧的。”齐欢抱着奶粉罐子站起来。

齐锦往齐欢身边靠了靠,轻轻捏住他的衣角,悄悄打量着宋乐乐和她周围的男男女女以及她手上推着的车子。

近来兜售零食齐欢惹了不少桃花债,他当然知道自己现在挺招女孩子喜欢的,也总是会下意识地保持距离。但就是这样,有时候还是会遇到大胆的女生给塞封情书啊,送点吃的啊之类的情况。

吃的玩的,齐欢就留下来给齐锦带回去,情书什么的就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扔掉。

对于这种男女之间的示爱行为,齐欢其实没有多少的共鸣,更多的是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有时候想起上辈子的事,除了和齐锦的纠纠葛葛就只剩下时时刻刻想要往上爬的野心了。别人是苦中作乐,而他是乐中作苦,就像是一根绷紧的弦,稍一松懈就立马绷紧,深怕落在人后,现在想起来竟没有一点值得回忆的地方。不懂风花雪月不知男欢女爱,所谓的青葱岁月也不过是欲望与野心的延续罢了。即使不是那场意外,齐欢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够撑多久。

不得不说齐大叔其实一点也不懂男女青年之间那种纯真浪漫的感情。通过现在的眼睛看周围的一切,他总是会有种看透世事的淡然,就好像波涛起伏的海面经历过暴风雨后终于归于平静只剩下粼粼波光。

身边都是些少年少女,但却总是无法融入到这一群青春洋溢的“孩子”中去。

“他是你弟弟吗?好容易害羞啊。”宋乐乐微笑着,灯光打在她的脸上给人一种泛着柔光的错觉。眉眼弯弯的,看起来很亲切的样子。

“嗯,他比较认生。”

“你们两兄弟长得很不像啊。”

齐欢笑笑没有回答。

“哥,我们走吧。”齐锦拉拉齐欢的衣服。

像是没有看到齐锦的小动作,宋乐乐依旧笑眯眯地找话题:“你住在这附近吗。”

“嗯。”

饶是表现得再天真浪漫,宋乐乐也不得不感觉到齐欢的冷淡,脸上有些讪讪,目光转向了齐欢手上的奶粉:“你买奶粉啊,我知道有个牌子还不错的,价格也实惠,你看就是这个牌子,口碑很好。”她一边说着一边踮起脚去够架子上的奶粉。

宋乐乐身边的一个高个男生将东西拿了下来递给她。

齐欢看了看她递过来的奶粉牌子,嘴角微微抽搐,这个牌子真的是响当当到让人忘不了啊。

“其实我就是随便看看,没打算买。”

气氛很尴尬,宋乐乐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状况,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里面还有自己的追求者……不由又气又恼。脸部表情都有点僵硬了,挂着的微笑扭成了奇异的曲线:“那个……我买的差不多了……先走了啊,你们慢慢逛。”

看着宋乐乐离开的背影,齐锦抬起头问齐欢:“哥,她是谁啊。”

齐欢看着齐锦扬起小脸小心翼翼询问的样子,心中高兴,笑着说:“一个同学,”想了想又补充道:“就见过几次而已。我们不买奶粉了好不好?买牛奶吧,牛奶也是一样的。”

“好。”

“有没有想吃的?自己拿吧。”齐欢带着齐锦经过零食区,虽然知道大多都是垃圾食品,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但是齐锦这样年纪的都喜欢吃这些小零食。

齐锦看着那些包装得花花绿绿的零食,咽了咽口水,又看了看标价,摇了摇头。

齐欢对他这样的行为有些无奈又有些心疼。见他目光在巧克力上停留得最久,就拿了一根大条的给他。

“哥,我吃过这个,小胖给我的,有点苦但是后来就又变甜了……小胖说这是他爸爸给他带的,其实也不是很好吃的,但是好贵哦。”齐锦一边翻来覆去地看着包装,一边说着嫌弃的话语。

齐欢无奈地摸摸他的头顶。

两个人出了超市,齐欢将巧克力抽出来给齐锦剥开:“这东西温度一高就会化,放不了多久的,你现在就吃了吧……阿锦,以后想吃什么想要什么都和哥说好吗,哥,想给你最好的。”

说完之后齐欢的老面皮有些微微发烫,他觉得自己说的话肉麻兮兮的,活了这么多年了,他其实没说过几句情话。

齐锦低着头一点一点咬着巧克力:“哥……我觉得现在就挺好的,真的。”

“在学校里还习惯吗?有没有交到新朋友?”齐欢转移话题,这样的氛围总是会让他想起一些前世的回忆,闷得让人窒息。

“有的,她们经常叫我和小胖一起跳皮筋。我可以跳到这里,”齐锦拿手比了比自己的胸口:“很多女孩子都不行的。小胖到了膝盖就不行了……”

“你和女孩子跳皮筋?”齐欢挑挑眉:“男生不是应该踢踢足球打打篮球吗?这都是小姑娘玩的东西。”齐锦在学校里和小女孩跳皮筋,还跳得很好,这事实让他有些郁闷。

“是小胖拉着我玩的,他就会跳皮筋……我还会踢毽子!”

踢毽子……踢毽子……踢毽子……

“走,哥给你买个篮球去!”

再次从超市里出来,齐锦怀里抱了个篮球。

“哥,我不会玩。”

“等哥以后有空了教你,你也可以带到学校里和其他的男同学玩……跳皮筋踢毽子什么的……偶尔也可以玩玩。”

“好。”

齐欢不知道该怎么教育孩子,虽然小孩子没有什么性别意识,男孩女孩通常都玩在一起,但是他还是本能地希望齐锦能够融入到男生中去。

想到齐锦现在十四岁,齐欢就有一股无力感,他不知道该将自己摆到什么位置上。

现在的他和齐锦究竟是一种什么样关系呢?要说是兄弟,他和他之间又曾有那么一段融入骨血的纠缠;若说是爱人,齐锦现在就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

齐欢低头看了看跟在他身边的齐锦,依现在这样的关系,齐锦应当是自己的“童养媳”吧……

齐欢被自己的想法雷得一哆嗦,狠狠搓了搓手臂。

“哥,你怎么了?”

“没事,被蚊子咬了一口。”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快十点了,齐锦一向习惯早睡,眼皮搭拉着,哈欠连天。

“身上汗津津的,先洗完澡再睡。”

齐锦乖乖拿着脸盆和衣服出去洗澡了。等到他回来时,齐欢已经将席子擦过一遍了,这样会凉快很多。

当初夏天的时候,齐锦每天晚上都会给自己擦席子……

齐欢让齐锦先在凳子上坐着,看着他的脑袋一啄一啄的,开了一盒牛奶让他喝:“席子还没干,奶喝完了再上去睡,哥去洗个澡。”

等到齐欢回来,齐锦已经睡着了。

齐锦睡觉的时候会微微张着嘴,身子也会微微弓着。

齐欢在齐锦身边躺下,手臂碰到齐锦凉凉的皮肤鼻子闻到他身上和自己一样的淡淡的香皂的味道……想着,齐锦其实就是自己想和他过一辈子的人,至于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其实并不重要。

第十五章(番外三)

齐欢放心不下陈锦,咬咬牙最后决定搬出学生宿舍,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和陈锦住在一起,这样一来开销又会加大,但是相互间也好有个照应。陈锦还这么小,什么也不懂的一个小孩子,从原本闭塞落后的小山村一下子来到这热闹繁华的大城市,内心一定是惶恐不安的吧,他身边能够依靠的也只有自己了。

陈锦一边憋着眼泪一边帮齐欢收拾东西,他知道是自己太没用所以才会扯齐欢的后腿,听说交了的住宿费不给退了的,浪费了不少钱……但是又想到今后能够和齐欢住在一起,心中又是愧疚又是高兴。

东西没有多少,一点换洗的衣物,一床半新不旧的被子,再加上零零散散的一些生活用品,两个人四只手足够用了。

小出租房内的设施很简陋,是间毛胚房,没有粉刷没有地砖,整个灰扑扑的,一张足够两个人睡的木板床,还有一张缺了脚的旧办公桌就再没有其他的家具了。

两个人凑活着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齐欢去上课,陈锦就到宋文介绍的那家小饭馆里刷碗。

小饭馆的生意不错,所以陈锦的手插到水里几乎就没有拿起来过,一天干下来泡得雪白雪白的,能够蜕好几层皮。

陈锦在这里已经干了好几天了,小老板见陈锦老实乖巧,又是自己的哥们介绍的,所以对他还不错,时常会让他带些卖不掉的饭菜回去。

今天陈锦很高兴,手上提着小老板给的烤鸭,走路的速度都比平时要快很多。

回到家的时候,齐欢还没有回来。陈锦拉开灯,昏黄的灯光下原本窄小却空荡荡的小房间也变得有些许的温馨。

他怕天气热把肉给捂坏了就拿着蒲扇扇着苍蝇同时给通通风不容易坏,他们现在还没有钱买电风扇。

鸭肉的香味顺着风飘到了鼻子里,陈锦咽了咽口水,想着自己要等齐欢一起吃才行。陈锦知道齐欢在很刻苦地学习,每天都要忙到很晚起得很早,很辛苦……

齐欢回来的时候陈锦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手上还捏着蒲扇。

“阿锦,醒醒,起来吃饭了。”因为陈锦每天或多或少都能够从小饭馆带回点吃的,所以齐欢每天晚上都会回来吃,可以省一顿饭钱钱。

齐欢每天放学后还会在图书馆呆上一段时间,所以两个人往往要到晚上十点左右才能吃晚饭。

后来,两个人的胃都不好。

“哥,你回来啦。”陈锦揉揉眼睛爬起来给齐欢倒了碗凉开水:“今天是鸭肉哦,很好吃的!”

“嗯。”听着陈锦兴奋的语气,齐欢淡淡地应了一声,从袋子里掏出馒头递给陈锦:“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馒头是齐欢在学校附近的店里买的,个头大价格也实惠,比吃白米饭要便宜,况且他们现在连能够烧饭的工具都不齐全。

陈锦接过馒头,就着一点肉吃了一个就说吃不下了。

“你不用给我省,不吃饱怎么长身体?”齐欢皱着眉头看着陈锦。

陈锦什么都好就是太懂事,懂事到不像一个十四岁的孩子。

“哥,我真的饱了。”

齐欢的心情有些糟糕,最近他的心情都不是很好,这样的生活总是让他觉得自己过得很……可怜。但是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可怜,这些都是暂时的,只要好好努力一切都会变好的。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每次齐欢总是这么鼓舞自己。

看着比自己更加可怜兮兮的陈锦,齐欢放柔语气:“你去洗洗睡吧,明天不是还要上班吗?”

陈锦听话地去外面用自来水冲了个澡,回来的时候,齐欢已经把东西收拾好坐在那张

又当饭桌又当写字台的办公桌上看书了。齐欢每天睡觉前还要看上一会儿书,做一会儿作业,常常到凌晨才睡,早上又要早早地起床……

陈锦爬到床上贴着墙壁躺着,办公桌放在床边,齐欢就坐在床沿上,看着他的背影,闭上了眼睛。有时候晚上睡不安稳,醒来听着黑暗中传来的打鼾声,就觉得无比地有安全感。

两个人就这么勒紧裤腰带过了一个月。

陈锦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第一件事就是给齐欢买了一盏台灯,小出租房里的灯光太昏黄,看东西都不是很清楚,那些字一个一个地都那么小,齐欢看起来很吃力,听说这样对眼睛不好。

“哥,你看,我发工资了!”陈锦把捏在手里都被汗浸湿了的钱交给齐欢。

“给我做什么?你自己留着吧,想买点什么就去买点,也可以存起来。”

“哥,你帮我收着吧,我怕弄丢了。”陈锦第一次拿到亲手挣的钱,说不激动是假的,但是除了想到给齐欢买个台灯,他的脑子里竟然想不到还能再做些什么,他觉得自己应该把钱交给齐欢,齐欢聪明一定比自己更知道怎么花钱才是最好的。

“哥,你看,我还给你买了个台灯,晚上看书的时候能照的。”

齐欢看着陈锦手上的灯,心情有些复杂,他没想到陈锦第一次拿到钱就给自己买了盏灯……

“你买这个做什么,一挣到钱就乱花。”

陈锦有些惊慌地看着齐欢,以为齐欢是恼自己了,心里有些急:“不是的,哥,我……”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