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挣钱给你花+番外——梦里春秋
梦里春秋  发于: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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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欢拧了把毛巾擦了擦身子才觉得凉快一些。

齐锦蹲在地上,撑着下巴看着在菜场买鲤鱼加餐时捡到的乌龟问齐欢:“哥,为什么这么久了,它还是这么点点大啊,它什么时候会长大啊。”

齐欢顺手也给齐锦擦了擦脸,小脸只有自己的一个巴掌大:“你看你还不是这么久了才这么点大?”

“我又不是乌龟……老师说有些人发育就是会比较慢的,我就是发育比较慢的!以后会长高的。”

“那你说你为什么到现在一点点都没长高?总不会一夜之间就变大吧。”

“……”

“你要是再每天把牛奶藏到两天才喝一次,以后就永远要坐在第一排了。”齐欢吓唬小孩说。其实他也挺担心小孩长不高的,所以生活再拮据也每天逼着小孩喝牛奶。

齐锦垂着脑袋,将小乌龟翻过来拨过去。虽然牛奶很好喝,但是也很费钱啊,班里每天早上都有牛奶喝的人似乎只有自己,害得大家都以为自己家很有钱,可是他和他哥明明都很穷啊……

小孩玩了会儿乌龟,洗洗手去做晚饭了。

齐欢一面整理着文件一面听着外面厨房里传来的炒菜的声音,只觉得一天的浮躁也慢慢沉淀下来。

天色渐暗,两个人将小饭桌摆到了门口,这里风比较大,也凉快。

菜色很简单,一盘青菜,两个煎蛋,还有之前剩下的咸菜。齐欢每次扒拉完两大碗米饭后还会再喝一碗粥,天气炎热,但是丝毫没有影响他的饭量。年轻健康的身体真的是很好啊,齐欢感慨。

齐锦一边喝着粥一边问还在优哉游哉吃饭的齐欢:“哥,你今天不去忙吗?”

“嗯,今天比较有空。”

“真的啊。”小孩心里很高兴,他已经很久没有和齐欢饭后出去散步了,哪怕是平时,除了早上起床的时候两个人可以一起出门,几乎就没有在一起的时间。但是,好不容易能够有空闲的时间,哥是要好好休息的吧。齐锦一方面又想和齐欢出去散步,一方面又觉得齐欢应该好好休息,有些小小的纠结。

吃完饭,收拾了碗筷,齐欢主动提出了要和小孩出去散散步的要求。

出门的时候正好遇到范文背着书包回来。他中考成绩不错,进了理想的高中后心理的负担放下,整个人看着也不再愁云惨淡了,连痘痘都似乎少了很多。

“老师,要和阿锦一起出去散步?”范文一边和齐欢打招呼一边摸了摸齐锦的脑袋。

齐欢看着他放在小孩头上的手,又看着小孩似乎并不排斥范文的亲近,心中便有些不快。

“嗯,随便走走。”齐欢淡淡道。

和齐欢接触多了,范文也就或多或少地对齐欢有了些了解。原本他认为齐欢是那种表面上看起来难以接近但却是古道热肠的人,后来慢慢地就发现其实他的内心和他的外貌一样冷漠。

这种冷漠并不是说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拿捏。而是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一种无形的屏障,谁也无法从他密不透风的内心深处窥视到他所不愿让人知道的情绪或是想法。就像宋乐乐锲而不舍地追求着他,却总也无法拉近两个人的距离。

看到齐欢有些冷淡的态度,范文也没多做停留,聊了几句就回家了,虽然他对这对明明很普通却又让人觉得不同寻常的兄弟很好奇。但是哥哥的捉摸不透又让他不敢太过接近。

他请齐欢当家庭教师,齐欢也很尽职尽责,但是除了这方面,齐欢并不会和他有更深入的交流,所以直到现在他仍觉得自己和齐欢好像还是个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似的。

相反,弟弟齐锦就看着舒服多了,每次见到他都想摸摸他的头顶。

告别范文,两个人就沿着原来的路线慢慢晃悠着,街道似乎比起以前更加繁华了,有时候还能看到拿着大哥大扯着嗓子说话的大老板。

一切都在不知不觉地前进着变化着,就连身边的小孩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改变。

这个世界如此绚丽多姿五彩缤纷,齐欢忽然就有种如果不牢牢抓住,小孩有一天也会被它所吸引从而离自己越来越远的焦虑。

但是看着走在前头的小孩因为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太远又跑回自己身边的举动,他的一颗心又放回了肚子里,这辈子就是什么也不要,也要把小孩牢牢攥在手里。

齐欢知道自己这样的心思是不对的,这种想要把小孩牢牢绑在身边的欲望,甚至会让他对和小孩接触亲密的人产生反感与厌恶。但是另一方面他又希望齐锦能够融入外面的世界和其他的普通小孩一样快快乐乐健健康康长大……齐欢觉得自己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但是却又不想让人窥探到自己的内心。

他害怕在这个他又熟悉又陌生的时空里再一次失去齐锦……所以他用着自己的方式一步步引导着小孩……

齐欢规划未来的时候,长想等挣到足够的钱,就去找一个宁静优美的小镇,买一处房产,经营一点小事业,和齐锦就这么一辈子平平安安地过下去,但是小孩愿意这么和他过一辈子吗?

等到齐锦长大,他就会有自己独立的意识,自己的朋友圈子……也许还会有一个喜欢的女孩……自己真的能把小孩抓住吗?

看着蹲在路边的金鱼摊上看鱼缸的小孩,不知道怎么的就将小孩小小的身影与那个瘦弱的身影混在了一起,如果……如果是当初,知道自己现在的想法,会很开心的吧……看着存折上慢慢增加的数字,他总是会忍不住和自己说说他那个朴实简单的人生理想,但是这一切是那时的自己想要的吗,不,他看不上这些,他要的远远不及这些……

齐欢心中一阵闷痛,忙抽回心神。阿锦现在还小呢,也许之前的都是一个梦,现在的生活才是真的。那些纠纠葛葛都是噩梦,梦醒了一切就结束了……齐欢这么告诉自己。

小孩回去的时候抱了个小鱼缸,他打算把那只小乌龟放到这样的透明的缸子里养着。

齐锦抬头看了看齐欢。他觉得齐欢不开心,本来还好好的,但是和自己出门后他就变得不开心了。

小孩担忧地伸手捏了捏齐欢的手掌:“哥,你怎么了……我忽然觉得乌龟养在脸盆里也挺好的,我们回去把这个鱼缸给退了吧。”

手心传来的触感将齐欢越滚越远的思绪拉了回来,他将小孩细细的手指紧紧抓在手里。

第二十一章

散步回来,两个人都出了一身的臭汗。齐欢让齐锦先去洗澡,自己迟一点洗。自从那天晚上过后,齐欢就再也没和小孩一起洗过澡了。

以前天气热得难受的时候,齐欢呆在家里还会光着膀子晃悠。

小孩见他这样也有样学样地不穿衣服,虽然他的那副小身板实在没啥看头,但是齐欢还是挺怕看见的。就明令禁止小孩把自己脱光光只剩一个裤衩的行为。

齐欢把自己的汗衫给小孩当睡衣穿。小孩穿着就像是睡裙似的,空荡荡的。

齐欢叹了口气,抓过小孩的胳膊对他说:“以后每天都要喝牛奶,不准偷偷藏起来知道吗?”

小孩点点头。

第二天,天气不错,秋高气爽天气宜人,连带着齐欢也一扫之前的低沉郁闷。

齐欢信步走在校园的小道上的时候,被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马建军截获。

马建军就是齐欢之前加入的那个团队的头头,很有想法与野心的一个人。1995年,中国互联网的大门才刚刚打开,马建军就敏锐地捕捉到了机会的来临,摩拳擦掌,招兵买马,满罗人才与有识之士,准备着向互联网进军。

齐欢很欣赏马建军,虽然他学习不咋地,当年高考屡败屡战,但是人生阅历丰富,沉得住气,有远见,是个做大事的人,不然,齐欢也不会把宝压在他的身上。

对于半途加入他们的齐欢,马建军也是最支持的一个,连老大都说可以了,其他人就更没话说了。两个人倒是有些惺惺相惜的意思。

当马建军说让自己出国考察的时候,齐欢还是小小地吃惊了一下。

周围的人里面,英语比他好的人有,信息技术比他强的更是大有人在。他们现在的资金只能出得起一个人出国考察的费用。原本定好了是让马建军出去的,但是最让马建军头疼的是他的英语不够好,哑巴英语,写得来说不出来,坑坑巴巴的和老外沟通就是一个大问题,更不要说让老外来投资或是提供技术支持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了好几个晚上,他最终将目标定在了齐欢身上。齐欢算是他们几个中最年轻的了。但是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齐欢都不像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青年。他们中间有专业的信息技术老师,有英语系信息技术系的高材生,还有什么也不懂就是有点钱的小商人……这些人都是当初自己一次次锲而不舍地游说来的,但是都比毛遂自荐的齐欢。

马建军也曾担心,驾驭不了齐欢这样的人才,但是后来却发现,齐欢相当的低调,或者说安于现状。能力出众,但是不显山露水,似乎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但是马建军知道,齐欢有时看似无意的话语却总是能够让他醍醐灌顶。

他曾经看见过齐欢和一个老外吵架,把那个老外说得灰头土脸,落荒而逃。也曾看到过齐欢翻译的一些商务方面的英语文件,语句通顺逻辑严密……这样的人才,不能因为害怕风头被他盖过而埋没他,反而更应该牢牢抓住,只要事业能够成功,以后哪怕是成为平起平坐的合作者,马建军也是乐意的。

马建军见齐欢没有表态,就说:“这是大家一起商量后得出的结果,我们之中,也就只有你最合适了,希望你不要辜负大家的期望。”

看着马建军异常真诚的眼神,齐欢笑了一下,这种工作热情和自己当初倒是很像:“我个人是没问题,只是我还有个弟弟需要照顾,恐怕走不开。”

马建军觉得齐欢哪里都好,看起来冷冷淡淡的,没想到这么儿女情长,感觉他做事就有些放不开手脚,果然是人无完人的,他在心中暗暗感慨。

他曾见过齐锦一两次,知道齐欢很重视他,忙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让你弟弟上我家住几天吧,你嫂子工作的地方离我家很近,照顾孩子很方便的。”

齐欢点头算是答应了。其实他完全可以让房东太太代为照顾小孩几天,但是他就是不想这么做,因为范文对小孩很好,因为小孩每天见到范文也像当初见到自己一样笑眯眯的,他不想小孩的心里除了自己外再多出另外的什么人。齐欢知道自己这样很自私,但是他就是忍不住。

找了个借口和学校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将小孩交给马建军后齐欢到美利坚绕了一个弯回来已经是七天以后的事了。

一下飞机齐欢就直奔马建军的家,这几天,没有小孩睡在身边,几乎夜夜失眠。

马建军看到齐欢比齐欢见到齐锦还激动。看着手上的合同与协议,马建军极力掩饰着内心的澎湃,但是脸部颤抖的肌肉还是出卖了他

内心的激动。

国内的人想要走出去,国外的人也早就盯着中国市场这块大肥肉了,双方都在寻找一个契机试探着,摸索着。

马建军为了这份合同之前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了,齐欢出去走一遭就把合同给拿下,却也不能说是他一个人的功劳。

马建军热情地挽留齐欢吃过晚饭,拉着齐欢的手畅谈未来的蓝图,还说要把大家都聚在一起好好庆祝庆祝。

齐欢已经困得眼皮都睁不开了,强打起精神应付了几句。

马建军这个时候才发现齐欢眼圈发青,一副困倦的样子,忙说:“看我,高兴过头了,你快去我房里睡一觉吧,这次真真辛苦你了,你是我们龙腾的大功臣!”

齐欢婉言谢绝了马建军的好意,拉着齐锦告辞回他的小出租房去了。

齐锦早早就背好自己的包准备走人了,虽然他们对他都很好,可是小孩还是过得战战兢兢的,天天巴望着齐欢快回来。

齐欢一说走,齐锦马上就跟了上去。

齐欢也顾不得路人的眼光,牵着小孩的手问他:“有没有想哥?”

“想,可想了。”齐锦回答。

听得齐欢眉开眼笑,说:“我也很想你。”

“哥,你以后不走了好不好?”齐锦抬起头看着齐欢:“如果一定要走,能不能把我也带上?”小孩这几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总是会从半夜惊醒,想东想西的,总觉得齐欢会不要自己了,有时候还会悄悄哭鼻子。

“好。”

齐欢一回到家就趴到了床上挺尸,不一会儿鼾声就响起来了。

小孩把齐欢西装外套裤子鞋子还有袜子脱掉,又拿毛巾给齐欢擦了擦脸和手。齐欢任由小孩把自己翻来覆去地捣鼓着,不觉得烦反而觉得异常幸福。

小孩又写了会儿作业,打了个哈欠,洗了澡后,爬到了床上。

齐欢睡觉的时候会皱着眉头,小孩伸手摸了摸他眉心的小疙瘩,想到今天齐锦穿着西服的样子觉得特别好看,又爬起来把搭在椅子上的西装小心翼翼地叠好,才重新在齐欢身边躺下。想了想,又轻轻把侧躺着的齐欢的手臂抬起来放到自己身上,齐欢满身是臭汗,他也不嫌弃,安心睡下。

还好晚上的时候气温不是特别高,不然两个人都要捂出一身痱子。饶是这样,齐欢还是在半夜的时候被热醒了。

看到自己被小孩脱得只剩一件衬衫的不伦不类样,又看到小孩缩在自己怀里睡得满头大汗,齐欢没觉得好笑,但是嘴却咧得老大,觉得大晚上的自己就和个傻子似的。

他轻手轻脚地下床擦了擦身子又拿了把蒲扇给小孩扇着。一切都在慢慢变好,事业稳定下来,他和小孩的生活也将会越来越好,齐欢这么想着。

第二十二章

齐欢要搬家了。

房子在一个新建的小区内,一厅一室,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采光良好,环境清幽,一切都很让他满意,唯一遗憾的是——这不是自己的房子。

古往今来,定有所居老有所养是每个中国老百姓的追求,齐欢也不例外。如今收入基本稳定,还能依靠得天独厚的优势捞些外快,比起穷尽一生血汗也未必能够在城市中挣得一席之地的劳苦大众,齐欢应该算得上是八辈子烧了高香得来的福气了。所以他现在才有闲情想着未来该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是担忧以后是否能够买得起房。

搬家的时候,齐锦帮着收拾东西,这也舍不得那也舍不得,齐欢扔掉的又被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捡回来。

齐欢大手大脚惯了,这也不要,那也不要,但是有齐锦在该扔的都扔不掉,更不要说那些看起来还有使用价值的了。

“哥,这箱子还是好的呢。”小孩看到齐欢把不要的东西统统塞到了那只红木箱子里,

这种箱子在齐欢看来是早就应该淘汰了的,既笨重又不美观,还占空间,放在哪里都不合适。

齐欢一边收拾着一边说:“不要了,到时候我们再买新的。”

小孩又看了看那只箱子,跑到一边收拾东西去了。他打算把想要的都想收好,免得到时候被齐欢丢光。

当看到小孩连小板凳都要使劲地往满满当当的包裹里塞的时候,齐欢无语了。看着小孩这边那边两头跑,满头大汗,脸颊通红,齐欢也就随他去了。

两个人忙活了大半个早上,该扔的没扔掉,该留的就更不用说了,被小孩捆地整整齐齐的,拉拉杂杂的倒是整理出不少东西。

小孩抱着放在金鱼缸里的乌龟,身边堆着收拾出来的锅碗瓢盆,看着面目全非的小房间,心里很是不舍,这里,算是他意识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

他是个及恋旧的人,这种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性格加上后来的家庭环境的影响,使得他连一颗铅笔头都会好好保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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