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郎 上——碧西
碧西  发于:201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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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只惊讶了一瞬,接着想要大笑。如果这世上有什么人被骂了依旧满心欢喜,大概就是现在的骠骑将军。李敢素来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相比一般的武将更加谦和与沉默。如果忽略手上因为练武而生出的薄茧,简直可以被错认为一个文人。在军营这种骂娘被视为真男人行为的地方,从没有人听过郎中令的三公子骂过人。很多士卒腹诽李敢的与众不同,霍去病其实也暗自预测到底有没有一天李敢也被气得口不择言。

好像一只炸了毛的猫。

霍去病越想越是控制不住,几乎要爆发出一阵大笑声。亲并在身侧望着霍去病愈发诡异的脸色,忽然觉得毛骨悚然。

霍去病行军的速度非常快,到了晚饭时刻才停下来扎营。亲兵开始忙碌着搭帐篷生火,霍去病从马上下来便直奔李敢而去。被李敢冷冷的一眼扫来,依旧热情似火。众人面前不好拉拉扯扯,便不怀好意的嘱咐亲兵在帐子里多放一床毛毡。

出门在外征战,伙食远比遥不可及的老婆和孩子重要多了。所以在晚饭时刻大家争抢的不亦乐乎,霍去病把李敢从领饭的人群里拉出来,悄悄往僻静处走。

李敢心里很烦,但是看到霍去病又烦不起来。被拉着走了几十步远,赌气一甩胳膊,冷声说:“你做什么?”

霍去病献宝一般掏出白布包裹着的肉脯,得意洋洋的献宝。笑得见牙不见眼:“还热的。”

李敢心想犯不着与伙食过不去,探手便要接过来。顿了一下,怀疑的问:“哪里来的?”霍去病满不在乎的说:“皇上赏的,足够你吃到回长安了。”

李敢心情正郁闷,听见皇上二字也没想那么多。接过来撕开一块,果然比干巴巴的干粮强了不少。霍去病在他身边坐下,盯着李敢吃饭笑得眉眼弯弯。李敢被看的很不舒服,边吃边用手肘撞霍去病的肩膀,咬着肉脯口齿不清:“滚远点。”

霍去病把迎面而来的凶器一把抓住,接着伸长手臂揽过李敢肩膀。李敢气哼哼的斜他一眼,也不加力躲开。两人这么僵持了一会,霍去病忽然问道:“刚才为什么发脾气?”

李敢一时口拙,咬着肉脯哼了一声。李广对他来说亦父亦母,长到这么大他从未忤逆过父亲的意思。若说天子恩重,其实在李敢心里父亲才是最最重要。这次竟然为了霍去病这个混蛋伤了父亲的心,越想越是愧疚对自己生气。他平日里最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一个人,今天也忍不住发火。霍去病也只能说是凑巧撞上了。

霍去病心里想的却不是这么一回事。霍去病此人也算是生长于绮罗,性子狂放不羁无人敢深管。卫青怜他幼而失怙,加上当年也疲于政事,对霍去病的脾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皇上尚且纵容的脾性,愈发跳脱近乎跋扈。面上沉默寡言,骨子里傲气仍在。暴炭一般的脾气,最恨人有话不说。李敢偶尔发脾气,在他眼里也不算什么,反而觉得两人渐生亲近之意。

最亲近的人,往往不能掩饰和装佯。冲突之间最易口不择言,口不对心。事后想起觉得当时鬼迷心窍,实际上不过是人的本性而已。

春日里夜风甚冷,霍去病察觉李敢有些颤抖,就把人拉的更近一点。李敢挣了一下,也就软下来靠着热源。静了片刻,低低的说:“走在队伍后面,总觉得好像能够多看父亲一眼。我真是不孝。”

言下全是悔愧之意。说到不孝二字,咬的极重,还有隐隐的喟叹声。霍去病心里发疼,想到这番情状皆是为了自己,更觉得李敢可怜。想了片刻,将下巴贴在李敢额头上:“给我讲讲你小时候的事。”

李敢无声笑了一下,接着娓娓道来。好像这话已经准备了很久,只是没有机会讲出来。他本来很少对人提及家事,今日却连垂髫总角时候的琐碎小事都搬了出来。霍去病极为耐心的听,连呼吸都放轻了。李敢不知道自己讲了多久,渐渐眼皮发重,声音愈来愈低。

霍去病看着怀中人垂下头去,面容安详,不由得想要亲上去。但夜风越来越冷,总不能在这里睡上一夜。转头见篝火也只剩一丛,恐怕众人都安睡了。亲兵一会定然是要找过来的,看到两人这样,不知又要起什么疑心。

知道自己该推醒了他,手伸到一半怎么也下不去。顿了一下帮李敢紧了紧领口,接着小心地搂住。

霍去病自己也有些犯困,勉强支撑着不敢闭眼。忽然脑子里一闪而过自己种种心软,引得整个人激灵一下,完全清醒。

不知何时开始,这人成了自己一个弱点。

弱点对于一个本该杀人如麻的将军来说,简直是绝大的讽刺。人活着最重要的是清醒,才能立于不败只地。像卫青那种貌似油盐不进的人,最后也被伤透了一颗心。

霍去病打仗在行,原本是因为聪明。有些事情,看过了许多,也知道到底是利是弊。情之一字,有的时候天崩地裂也做的出,没有的时候便不如陌路。往往最后还成为痛处,有如一道伤痕无法愈合。动辄触碰,便能让伤口鲜血淋漓。若是太过执着了,总不是好事。

然而世上的人,说的出大都做不到。就如此刻让霍去病放开搂着李敢的手臂,他断然是做不到的。

霍去病想着想着,自己呵呵笑出声来。眼见着怀中人因为声音而皱眉微动,便止了笑声。抬头看天边一轮圆月,总觉得比长安月色更美。此时此地,便沉沦一刻又有何妨?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郤,忽然而已。死已不足惜,最重要的是只是两字:尽欢。

第三十八章

月落星沉,守在长信殿的一二内侍都已困倦的睁不开眼睛。偏偏还得强打起精神来,小心地看向烛火之下的背影。

骠骑将军还是没有消息,皇上面色泰然,手里还在抚摸虎符。那张牙舞爪的猛虎,一双眼睛尽是杀气。皇上的手指顿在那眼睛上,缓缓的按住,骨节青白。

和天赌一局,看朕到底能不能让大汉的第二颗将星,冉冉升起。

第二日,持剑的内臣整理着案上凌乱书卷,貌似不经意的问出一句:“皇上不召大将军来么?”

这一句问出来,实在是因为他心急如焚。他跟在皇上身边多年,对于皇上喜怒哀乐还能窥知一二。皇上心急忧虑之时,最先要找的必定是卫青。这习惯从天子弱冠时就培养下来,一直到前些时候还是如此。他自然知道大将军近日里不得圣上青眼,但是习惯大概一时还无法改变。

再寡冷的人,天长日久,还是渐渐依赖。纵然没有一腔深情,到底还有恩义在。内臣问出这一句,心里还是有几分把握的。果然皇上听见大将军三字,眉梢微动,一张端凝已久的脸略微柔和下来。

不过只是一瞬而已,皇上接着嘴角噙着一丝冷笑注目。内臣腿一软,几乎要跪下。皇上微微眯起眼睛,指节轻叩檀木的案几。意态闲适,对着光源仰过头去。

“霍去病天生富贵,定然会凯旋而归。这可是天命!”

天子之命。

皇上说完了这句,长身而起。内臣连忙拿起旁边玄色深衣,紧跟上去覆在皇上身上。皇上似乎胸有成竹,心情颇佳。内臣犹豫了一刻,手上慢了下来:“这可是大将军第一次做壁上观,心里恐怕不好受吧……”

心里恐怕不好受,朕难道就好受了么!若是此次霍去病兵败,朕在满朝文武面前如何交代!你卫青倒是闲在家里,喂马种葡萄,过的好日子!

这时候你还不来,以后别来了!

皇上心里一时怒气升腾,连时时要问起的捷报都忘了。猛一振袖将内臣拂开,怒气冲冲的走向后殿。一面走,一面赌气一般的高声叫人,将李延年召到后殿。

内臣赶了几步,将落在地上的深衣捡起来。蹲下身去的时候,忍不住心下叹息。皇上最近,真是有些被李延年所迷。为战报辗转了一夜都无法成眠,片刻之间又去寻欢。若是大将军在这里,恐怕也不至于如此。

被人惦记了很久的卫青,此刻当真赋闲在家里。青藤已沿着架子繁茂生长了很高,三面竟成了围绕之势。卫青打磨着手中木剑,对着青藤微笑起来。

已多年没有过上这种喂马劈柴的清闲日子,恐怕自己一身骨头都放的渐渐懒了下来。不过懒了也就罢了,霍去病那小子也渐渐长大。一代人走到前台去,自然有一代人要退场。

卫青也算沉浮多年,战场浴血不下数次。此时最是放得开名利二字,只是放不下诸多亲族,并宫里的姐姐外甥。他想到卫子夫含泪双眼,不由得手上一顿。木剑上还有毛刺,扎的指尖发痛。疼痛让他低下头去,看着创口沁出一滴鲜血来。

平阳长公主本来站在门口安静的看,此时看见卫青的手,便走过来坐下。她掏出一块手帕覆在伤口上,轻轻擦拭。为了看的更清楚些,低着头向卫青倾过身子。卫青看着长公主的发顶,忽然很想要叹气。

这个女子,曾经是不能仰望的九天凤凰。衣裾翩翩,不染尘埃。可是也挡不住岁月侵蚀,渐渐消沉。美虽美矣,不过是雍容与精致。再多的荣耀,也换不回旧时韶华。

卫青只觉得这女子在这一刻,有那么一点可怜。女子一生,不过求一个白首。一生嫁了这样多次,却没一个能够白头。自己与她,又能走到什么时候?

他这样想着,手轻轻按住平阳的发顶。平阳长公主颤了一下,也没有抬头。两人就这样僵着,卫青慢慢的顺着那长发滑下,将手按在长公主纤细的肩膀上。

长公主没有抬头,她也许只是不敢抬头。苦痛与寂寞这样漫长,温暖只有一刻而已。若是一动,恐怕就分崩离析。她忍不住鼻酸,可是眼底已经干涸的流不出泪来。她听见卫青略带苍凉和妥协的声音:“好好过吧。”

好好过吧。长公主曾觉得自己此生别无所求,只要一个好好过下去的承诺。然而得到的时候,才知道人都是得陇望蜀。她现在想要那温暖多停留一刻,漫长成一生一世。她见过太多的锦上添花,烈火烹油。此时贪求能与自己的夫,坐在这葡萄架下终老。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此生此世,年年有此日,岁岁如今朝。

可惜天意弄人。

大漠风光,烈日胡杨。有鹰击九天,翱翔无忌。没有见过大漠的人,无法理解它对一个有志男子那种致命的吸引力。江南的脂粉荣华,都湮没不了的,锐利而动人的美。

大漠之中,缺乏一切。水,食物,盐。唯独不缺乏炽烈阳光与燥热的空气,召唤着杀戮与热血。

李敢将自己的剑穿过第一个匈奴人的胸口,他的心里居然是一片平静。他并不对这表示惊讶,因为他没有时间。当那个女子抬起痉挛的手握住剑锋,李敢毫不犹豫的在手心旋转剑柄,看着一具尸体重重倒下。

到处都是鲜血,以至于猩红的颜色让人渐渐麻木。溅开的血珠糊在眼睛上,让人的视线模糊。然而有一个背影,无论如何都要追随。那挺直的脊梁在他的眼里十分的清晰,永远指向北方。

霍去病对于妇孺,没有丝毫的怜惜。在他的眼里,一个没牙的孩子和一个骁勇的战士一样危险。正因为如此,他对着所有深目棕肤的匈奴人痛下杀手,以最痛快的方式结束人的生命。霍去病的长剑刺入人的身体,感觉那血肉与铁器摩擦的钝响,为了躲避飞溅的血滴而眯起眼睛。受他的影响,他身后众多的将士将对于鲜血的所有恐惧都抛在脑后,尽情的杀戮。

这一场战争,近乎成为一场鲜血淋漓的盛宴。霍去病对着日光举起自己的长剑,寒光刺瞎了所有匈奴人的双眼。

天边有火烧云,金华与猩红色渐渐融合。白天里驰马拼杀的将士们都已经疲倦,但还精神亢奋的点查着战利品。两天之内,从陇西已过了金城和令居。休息片刻,眼前就是乌鞘岭。翻过这条岭,就是匈奴人的几个王庭。

霍去病的身后是倒在马鞍上熟睡的将士们,他们脸上的血污还没有擦拭。月光洒在脸上,仿佛地狱爬出来的恶鬼。经过了白天无休止的刺穿人的心脏,所有人都已经疲惫到无法顾及自己的样子。

作为一万人的统帅,霍去病现在已转变成了统领八千人的将军。他对于失去的这些并肩浴血的士卒们,并没有太多感觉。

在他的心里,战场上的死亡本来就是最终宿命。有些人急匆匆的迈向死亡,有些人则不疾不徐,只不过是时间问题。如果能够马革裹尸而还,是莫大的荣耀。

他太过专注的注视着不远处的乌鞘岭,没有分神去听身后的脚步声。等到那人从背后缓缓地抱住他,霍去病才蓦然惊醒。他的第一个反应,是摸向腰间的长剑。

但是那人已经在他之前,按住了他的手。熟悉的感觉涌上来,让他慢慢的软化,将心头一闪而过的杀气都按捺下去。

李敢的脸贴着那血污泥泞的盔甲,只是觉得寒冷。铁甲被夜风一吹,将白天里能够热的让利剑卷刃的鲜血都冷透了。越是冷,却越不能放手。如果再不贴近,恐怕整个人在原地冻僵。

只有两个人相拥,才能抵挡心头呼啸而过的寒风。

霍去病望向长夜尽头的圆月,近乎无意识的呢喃出一句:“你有没有后悔?”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况且能够进入霍去病的心的人,没有几个。一颗心被很多人分,大约每个人都得到的很少。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就沉重到无法承受。也许是因为冷,霍去病的牙齿微微的打颤,磕在一起发出轻响。他的话让人根本无法辨别。

李敢尽力将脸贴向那冷入骨髓的盔甲,霍去病的体温顺着指尖流淌在血液里,像是一种戒不掉的毒药。

也许,也许有一日到黄泉之下,有报应临在头顶。只是此生决然,已无回头之路。

第三十九章

乌鞘岭像一条巨龙,头西尾东,西高东低,披云裹雾,蜿蜒曲折。南部的马牙雪山峻奇神秘,峡壁立千仞,关隘天成。悬岩危石,天开一线。乌鞘岭四面山河如画,景色奇丽。

山脚牛羊成群,骡马成队。霍去病牵着马缰,从乌鞘岭上俯视不远处匈奴人的聚集地。东方既白,那一片片的帐子之内还无人声。人们还在安睡,只有一些牛羊在晨曦的微光中发出不安的低吟。动物对危险的直觉,远胜于已经自认为是万物灵长的人。

霍去病的眼中流出光彩,他对着那些还在沉睡的人露出微笑。笑容在脸上显出一个少年的自得和飞扬,让人终于想到杀伐决断的将军也不过是个未到弱冠的少年而已。

未到弱冠,他的手上,已掌握了万人的性命。

当第一缕日光照在霍去病的脊背之上,让他堪比骄阳。他只是轻轻一抬手,身后千军万马呼啸而出。

无数的喊杀声与呻吟响起,将平静瞬间打破。匈奴人在睡梦中被人一刀划破喉咙,有的连一声痛苦的呼喊都无法发出。只来得及睁开吃惊的眼睛,黑色的瞳孔里满溢的绝望。

那些失去了生命力的眼睛因为肌肉的僵硬无法阖上,大多数直直的看向山坡方向。霍去病的身影在高山之巅,有如掌握人世命运的杀神。

李敢站在霍去病的身边,并没有下去冲杀。霍去病从来不是在意“身先士卒”这种名声的人,然而他的强悍却无法不让人臣服。就如同天空中飞的最高的鹰,所有人都只能仰视他的光辉。

对于李敢来说,杀人永运无法习惯。亲手结束一个人的生命,第一次与最后一次一样困难。从小由于父亲的教诲,他对战场一直保持着一种模糊的好奇心和向往。真正进入,才知道战场就是人间地狱。弱者被强者食,弃如鞋履。森森白骨垒成将军纪功碑,成功的路永远是猩红色。

一将功成,万骨枯。

底下还在厮杀,然而秃鹰已闻息而来。新倒下去的死人,周围落上几只秃鹰。尖利的喙叨破人的皮肤,有秃鹰在还有一口气的人头顶打转。最后失去兴趣找下一个目标,战场上从不缺死人。

李敢转头去看霍去病的侧脸,那侧脸上有个深长的酒窝。面如平湖,心中有惊雷。霍去病的手掌在掌心紧握成拳,露出狰狞的青筋。李敢知道此刻应该握住那人的手,彼此支持才能度过这一场劫难般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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