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受你别跑!(穿越)下+番外——万俟艾
万俟艾  发于: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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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健!当真要走?”郑一帆的声音忽然激动起来,当然,更多的,是要说给门外的那只耳朵听。

“是的!大哥。”我也抬高嗓门,他们不是要听么,就让他们听得清楚一些好了,“小健实在是不想再困在宛若囹圄的皇宫之内,大哥身为太子,总有一天会成为大徐的皇帝,小健,自然不想成为大哥的负担。”

“你怎么可以这样,不!”郑一帆表情急切,生怕我离开,大声吼道,“我绝不允许你离开!不!不允许!”

“不要!大哥!别这样!”惨叫声传来,我像个小兽一般的求饶。

阴暗的屋子内,忽然传出布帛撕裂的声音,以及我“声嘶力竭”的反抗声。

好一出“你情我不愿”的强X戏,我扯着嗓子拼命叫,只可惜,蒙羞了郑一帆那光明磊落的人品。

悉悉索索的声音远去,似乎是汇报情况去了。我们却终于扔下被撕烂的被子,然后我拉着郑一帆,挨着墙根坐了下来。

“大哥,有件事,我必须要跟你说。”终于安顿下来,赶走了“耳朵”,我才可以放下心来,细细回忆以往的一切。

“小健,到底是什么事?”郑一帆也跟着变得严肃起来,一脸认真地看着我。穿越到这个世界以后,自始至终,我打心底里敬佩担忧和信任的人,就只有郑一帆一个人,我怎么能忍心看他的未来受到阻碍,我怎么能不告诉他事情的真相?

“那个,”我欲言又止,又生怕伤了郑一帆的心,可是,已经到了这种时刻,不说,似乎又不太可能了,“大哥,可有个姐姐,叫嘉丽?”

他的脸上,忽然闪出几缕矛盾而又痛苦的表情,我猜想,那凌妃,也许真的是他的姐姐了。

“小健怎么会知道?”郑一帆忽然悲伤了起来,“姐姐,早在十年前,就已经不在人世了,小健,你是从何人那里,听说了这个消息的?”

郑嘉丽?十年之前就死了?所以才会有凌妃?为什么?就为了那单纯的复仇?我不解,谁又能知道,那个神经病女人心里的想法。

“倘若,她没有死,并且一直活得很疯狂,大哥要怎么办?”我将手攥成拳,虽然不想,还是怔怔地看向郑一帆的眼睛,“倘若,她现在一直掌握着大哥的行踪,只为了有一天,夺了大哥的国家,然后与大哥同归于尽,大哥,要作何感想呢?倘若,那个人,就是就是……就是屡次害小健遇险落死的凶手,大哥,又该怎么办?”

随着我每一句话的说出,每一个字的道出,郑一帆的脸色,也跟着越来越难看起来:“小健,你是知道了什么事么?小健你说的这些,可是真的?小健,还知道什么事情,给大哥讲讲,可以么?”

我低下头去,眼波流转,记忆的闸门瞬间打开,多少恩怨翻滚着奔涌出来。我开始细细诉说,将从认识凌妃开始,到被她从到矿山,到被她陷害,被刑天推下山崖,到她说所过的所有的话,半句不漏,只字不差地讲了出来,直看着郑一帆脸色变差,心情变差,并且越来越差。

不想隐瞒,只怕越是要隐瞒,就越是会伤了他的心,只怕他若是知道得少一些,知道的不完全的话,未来的生命,就会受到威胁。我只有这样的一个宛若父兄般慈爱的哥哥啊,我真的不希望,他出任何事。

“所以,我一直不敢说,我怕说出来,大哥与刑将军自小而大的友谊,在一瞬间崩溃瓦解,我怕,大哥的心,痛苦难过。更怕大哥,如果与凌妃自小便是关系好的话,会悲痛欲绝。”

“小健,”我看见他的头垂下去,表情一定是止不住的悲伤和阴霾,“谢谢你,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他的声音有些哽咽,毕竟,那不止是友谊的背叛,他还要承受禁忌的亲情之恋给他带来的困惑,“你放心,这点打击,做大哥的,还是能够承受得起的,只是,没想到,因为姐姐一个人的任性妄为,给你带来这么的伤害,只是没有想到,原来我自认为的保护你,爱你,呵护你,反倒成了你,被攻击的理由……”

“大哥说的那叫什么话,”我拍着他的肩膀,表情凛然,“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成为历史了,再去追究谁的责任,没有任何的意义。而且,我从来不认为,认识大哥有什么不好,相反,自从与大哥相识以来,我从大哥身上,真真切切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些,都是别人不曾给我的。至于凌妃,哦,不,是郑嘉丽,她对大哥,也只是因为禁忌的爱,其实,她没有错,只不过,她用错了方式,那爱让她失了理性,失了本心,变得疯狂。”

“哎……”郑一帆长长叹了口气,然后转过头来,“小健,你刚才说的要走,是真的吧?”

我先是一愣,继而跟着点了点头,本想要悄悄离开的,本想要不惊扰郑一帆的,本想要找机会将他迷晕,然后自己偷偷溜掉的……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你会走的。只要你想走,我再怎么留,也是留不住的。像姐姐一样,自欺欺人,终究不是办法。”他唇角忽然露出惨淡的笑,“走吧!趁着那些耳目还没有回来,大哥送你出城。”

“大哥……”我惊异地看向他,从来没想过,他会这样简单就放开我,这样释然的面对我的离开。

“呵,我知道,就算强留你下来,你也不会快乐的,更何况,今日你这么一说,等回了皇宫,大哥就要开始大力整顿了,自然也不会有心去护你。万一你这小可怜虫再受了伤,大哥一定会更加伤心的!”

“嗯!我自己去闯天地了!”我装作神勇的样子拍拍胸脯,“反正我从小就是爹不疼娘不爱,呸!我是连爹和娘长啥样都没见过,自然是逆境中成长,什么样的条件都会克服的!”拍拍站起来,我接着说道,“更何况,小健我天生命大呢,大哥跟小健一起经历多少困难了,我们始终也只是在阎王殿门前转悠,那阎王老子怕我们去砸了他的大殿不肯要我们呢!”

“傻孩子!”郑一帆也跟着站起来,“在外面一定要多加小心,大哥,不能再跟你一起走下去了!以后有危险,小健就只能一个人处理了呢!”

“嗯!放心吧!小弟别的本领没有,脚底抹油是到家的。相反,大哥才是!日后在宫里,定会有很多人找麻烦的,大哥才要注意自己么!”我怔怔地说,“不过我们兄弟是小强,打死了还能站起来,肯定会顽强生存的!大哥你说是么?”

“哈哈哈!”两个人不约而同笑起来,向着如翼城外走了去。

吃了鱼舍利后,郑一帆的内功就是变得不一般,短短的半个晚上,我们已经奔赴到了大徐最西面的边境处,然,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不论我们曾经腻在一起多长时间,天下总是没有不散的筵席。

“大哥!就此别过吧!说不定哪天大哥你做了皇帝,小健会回去给大哥送贺礼呢!”依稀分别了,才觉得,其实心里竟然是那样的不舍。

“呵呵,那就要看小健以后的发展了呢。”郑一帆一瞥眼,示意我看不远处的牌子。

“靠!”我转过头去,立刻大骂出声。一张贴了我的头像的通缉单,粘在花花绿绿的牌子上。凌妃的爪牙,伸得可真够远的。

“小健,”郑一帆一拍我肩膀,脸上的忧色又露了出来,“以后就要靠你自己了,大哥,当真是没办法帮助你了!”

“放心吧!”我拍拍胸脯,“咱不是说了么,你弟弟我,别的强项没有,逃跑的功夫,那可是一流的!嘿嘿!”

“那,小健,就此别过了!”郑一帆忽然抱拳,说得郑重其事。

“大哥!保重!”我也学着他的样子抓起拳头,然后调转身子,头也不回地走了,我与郑一帆,此生还会再见么?等在前方的,又将是怎样的路呢?我不知道。只知道,心里,一直还埋藏着一个影子,倘若那影子一天不能从我的心头里赶出去,我便一天,也无法安宁。

一路西北行。

“哎。”我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发出了叹息,也不知道,这是第多少次看到了写着自己名字,画着自己头像的通缉榜。

那画师真的见过我么?光是从描述,就能将我画得这般细致这般精准?天下之大,能人真是很多。我蹲在地上,有抓了一把泥土,将脸抓得像个花猫,咱可是价值2000两银子的通缉犯啊,要是真被哪个贪财的抓了去,牺牲可就大了。

蹲在原地画圈圈,我自认为,辨别方向的能力很强,也自认为,野外生存的能力很强,可是走了这么几天,不仅很无聊,吃的用的住的,也很让我困扰。说起来,倒是一直没有找到村子呢,这么人烟稀少的地方,除了原生态,其他没有一点让我觉得好。要是过两天再路过个什么深山老林的,看到个老虎啊熊啊的,估计我这小命就可以死翘翘了,毕竟,这世界上,不可能存在那么多吃草的“剩兽”。

“嘿!兄弟!”身后忽然传来喊叫声,我询声回头望去,好大一票人。

遭了,这种地方遇到这么多人,该不会是抢劫的吧?我忙调转身子,准备开溜。

“兄弟,叫你嘞!”一个大汉上前来,拍了我的肩膀,“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啊,我们是大徐的贫民,是出来逃难的。”

听闻他说话,我才来得及抬起头看一眼,果然,他身后的大群人中,有一些老弱妇孺,个个儿面黄肌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那个,我不知道,”我摇了摇头,“我也是从大徐出来的,我迷路了!”

“啊?你也迷路了?”大汉一脸的沮丧,“我还以为,总算到了有人烟的地方了呢!”

看着眼前这些人,我忽然满眼放光,似乎看到了希望。自己走,不是个办法,若是跟这些人一块走,是不是,就遵循了,人多力量大的原则?

结果,还没等我开口,就听见大汉对我说道:“我说这位兄弟,你不会也是逃难出来的吧?倘若真是那样,就跟我们一块走吧!我看你就一个人的,想必也不好混,不如跟我们一起走吧,大家在一起,还能有个照应!”

“好啊!”我一口答应,简直就是求之不得。我立刻点点头,加入迁移贫民的大家庭。

跟着他们又向北行走了数十日,始终没有找到村庄。这些人非常的善良,即使身上的食粮非常的少,也不会因为一个突然加入的外来人而吝啬,相反,每次给我分到的份额,还更多一些。

老弱妇孺,也在青壮年的照顾下,保持着健康劲儿,气氛好不其乐融融。

说起来,这一行人,命也非常的苦,均是来自大徐边境的一个小村子,如郑一帆所说,贫瘠的土地连年干旱,庄家颗粒无收,适逢今天又赶上战乱,一村子的人终于熬不下去了,所以决定全村人集体迁徙。

这些人的确很可怜,但是,却非常的团结,也因为于此,他们在这荒芜的地方游逛了一个月之久了,竟然没有一人掉队,没有一个人,因为生病或者其他缘故,被抛弃下来。

只不过郁闷的事情,就是迷路。因为,大家都以为,一辈子会在那僻壤的小村子里住下去,直到死,从来没有出到过这么远的地方,不曾想,久旱,成了他们的噩梦,战乱,成了他们不得不搬迁的理由。

“其实,”我看着他们一张一张疲乏的脸,真是不忍心倒出实情,但还是说了出来,“其实,我是刚从如翼城那边出来的。不瞒你们说,也许你们是迁徙得太早了,早在半个月前,我听说,不知什么原因,圣山忽然崩塌了,而那圣山另一端,竟然是一条河水的发源地,大徐现在,因为那河水的灌溉,希望四起了!”也许这样,他们就需要再迁徙,就可以回到自己以前的那个居所去,重新燃起生的希望。

“兄弟!你说的这些,这可是真的?”听闻我的话语,这些人眼睛,都绽放出了光芒。

“当然,我可比你们晚出了大徐好久呢!而且,我也是亲眼看见了那奔流的河水,看见了沿岸开始耕作的村人的啊!”我郑重回答。郑一帆,替你挽留村民,你可要谢谢我呢!

“兄弟!你怎么不早说!”大汉激动得热泪盈眶,“终于可以回到村子去了?终于可以不用奔波了?看来,老天终于还是开眼了!”

当是时,几个老人,竟然还开始俯首擦泪,一行人,也跟着黯然。

整整半个下午,我们呆在原地没有再行进,走了这么多天,连个村庄都没有看到,众人,也早就应该失落了吧!

傍晚的时候,这些人终于做出了决定,不再寻找村子了,找到适合的路,就回到大徐去,重新去建设他们的村子,他们的故土。

“兄弟,你要跟我们一起回去么?”也许还知道我是个异类,大汉特意到我面前来问,“如果你没去处的话,就来我们村子吧!”那语气中,满是真诚,

“我,就算了吧!”对于我来说,再回到大徐去,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那好吧!兄弟,那咱们也不挽留了!我们现在就要启程了,回大徐去!”他略有担忧地看我,“兄弟,你一个人,可以么?”

“没事的!”我坚定地点点头,“你们在遇到我之前,我不也是一个人么?”

“嗯!也是!”他也跟着点点头,“男儿有志在四方,那咱们就就此别过吧!”

“嗯!大家保重啊!”我对着那相处短短数日的村民们打着招呼,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他们,真的都是淳朴善良的人。

星星依稀,月亮闪烁,越往北走,天气越发凉爽,我也逐渐看见了大片浓郁的草原。孤单的路程,又只剩下我自己,这样走下去,最终自己的目的地在哪里呢?

草原,这便是草原,亲身走在这草原之中,我才感受到它的壮观。葱郁的草,足足有半个人那么高,脚踩下去,一片悉悉索索的声音,只要有风吹过,便能听见那草叶随风而动,哗啦哗啦的声响。

走进这大片的草地也不是好事,虫子满天都是,一趟到草里,总能惊起大片大片的飞虫,蚊子一类的吸血虫子,那就更不用谈了。最郁闷的,还是,如果不加些小心,还有可能踩到沼泽地里,倘若一个不小心陷下去,就等着小命呜呼吧!

人,就不是草原上出生的人。所以我,在这茫茫草原之中,也只是挨了两天,就再也忍耐不住了。

想出,已经不知道,草原的边缘在哪里,想进,又忍受不了这么潮湿的环境,我俨然,已经变成了进退两难。

日头高升,我坐在巨大的草丛之中,也跟着坐不稳,生怕下面忽然蹿出个什么虫子来,将我咬上一口。还记得,昨天下午,就是一条三根手指那么粗的蜈蚣从脚边爬过,险些将我吓昏过去。

如何是好?我暗自踌躇,正郁闷着,忽然看见前方不远处,有影影攒动的马匹。

人?有人?有救了?

“哎!”我站起身,对着那人影大喊,然后挥舞起手臂来,这里,应该已经到了仰关了吧?一般的少数民族,应该都很热情,很好客的吧?

马蹄飞踏,一群人不一会便接近了过来,看着他们的装束,我忽然心头冒起冷汗,心里不禁暗忖,今天这么这样倒霉!

八十二、游牧生活

马蹄飞踏,泥浆四溅,十几个人齐刷刷地挥动着策马杆,一股脑冲到了我的面前。

十几个人,皆是一副全副武装的行头,暗红色的头巾缠绕在头上,腰间挎着宝刀,手中持着力盾,每个人的脚上,都登着一双皮质的大勾靴,为首的一人,一只眼睛上,还罩着一只黑色的眼罩,看到这种装束,这种打扮,我彻底陷入了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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