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声记 中——渝州夜来
渝州夜来  发于: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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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这哪儿成!”班主最是识得眼风,知道苏公儿是真心被这小家伙迷住了,随即扑上去将那老太监连哄带拉扶起来,道:“公公您看得起他,是他的福气,也是咱班子的福气。他人小不明事理不懂得报答,我就代他谢谢公公了!”说罢顺势往地上一趴,对兀自站在桌子上的小家伙道:“来,来吧,师傅这条脊梁就是为给你踩才生出来的。”

台下这一场戏演的热热闹闹,一波三折,台上的小角儿却还在迟疑,苏老公儿一只胳臂已经伸过来:“好孩子别害怕,有爸爸在呢。”

小家伙抿了抿被冻的红通通的嘴唇,露出的一星半点雪白牙齿,又引得苏老公儿一声赞叹:“点绛唇,糯米牙……好,好得很!”他忙将腕子上的一个翠玉镯子撸下来套在这新认的干儿子手上,那镯子太大,晃晃悠悠挂在胳膊上,小孩儿轻轻抬起手一抹,随着宽大的袖子一齐滑到了手臂根儿,卡在那里,勒出一圈白花花的嫩肉。他看着人小,身上还是有那么几两肉的,苏公儿瞧着他,这玉镯就像是唐三藏的金箍儿,给他带上就再也摘不下来了。

他是一只被他牢牢锁住的鹦鹉鸟儿。从今往后,教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教他唱哪出他就唱哪出。苏公儿见小家伙紧皱在一起的眉眼就像是一副浸润的水墨画儿,渐渐舒展开了,不禁开始想象过个三五年,待他长大了之后,不知会变成什么漂亮模样,他就是这梨园中勤勤恳恳的园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这株幼苗将来开出怎样一朵花。

他扶着苏老公儿的手下来,一脚踩在班主背心上,那男人一声细细的闷哼,随即笑开了道:“小爷是金枝玉叶,走起来步步生莲。”

苏老公儿指着班主道:“瞧他绿衣裳,瓜皮帽,像不像一个大王八?”

“什么是王八?”

“就是……”苏老公儿歪着头想了想,觉得怎么也撕掳不清楚,灵机一动,道:“就是这幅模样。”说罢,他收起腮帮子,鼓着两颗眼珠,抻着脖子一伸一缩,逗得小少爷拍着手笑道:“我知道了,你说他是乌龟!”

班主点着头苦笑道:“对,苏小爷说的是,小爷是凤凰,咱就是个乌龟。”

苏千袖十五岁出道,被几个大老爷们轮着捧,不到一年就红遍了北平城。他看镜子里的浓重妆容在那一双手的操持下逐渐退去,露出一张巴掌大的白皙脸盘,尖利利的下巴不及台上那么圆润,显出几分天生自来的刻薄,他还是含情目,丹凤眼,只是眼角有些泛青,想是昨夜没睡好,今天又熬了这么大晚上。

师傅端详着他的脸道:“今儿就早些回去歇息吧,那些应酬还是推了的好……”

苏千袖拈起根炭笔,颧骨上点了颗小痣,泪珠似的,沉沉挂在眼角上,硬降将那一片青痕敷衍过去了。“推了?干爸爸亲自下的帖子你也敢推?你真是好大的胆子。”他就那样斜倚在桌子上,不顾个礼数。

苏老公儿一手捧出了北平第一的红戏子,也惯出了他的坏脾气,寻常富户想私底下见他一面也难,做堂会若不是苏老公儿的场子,那谱更是摆到了天上去。但北平城里的富贵老爷们就是吃这一套,热脸儿贴上去一脚踹开,偏偏要这样冷冷淡淡不理不睬,才引得他们一个个趋之若鹜,哄得那苏千袖的脾气就更大了。

千袖千袖,这个名字也是苏老公儿给他起的。说起这两个字,他那皱的麻胡桃一样的脸上偶尔也泛起一两分活气,他说,当初有一个皇太后老佛爷顶喜欢的戏子,也叫的是这个名儿,巧的,和你一样,都是唱的花旦。他将自己的老骨头放在嘴里咀嚼着,嘎嘣脆响,滋味绵长。苏老公儿的手翘成一朵衰朽的兰花,蜻蜓点水一样在他脸上轻轻沾了沾,生怕就这样碰碎了似的,他还是四十年前只能在戏台下面小心伺候着的小太监,偶然大着胆子抬起眼,看见戏台上正演着一出醉卧花间,而面前这个人却已经不是当年云袖翻飞,技惊四座的千袖。

苏老公儿的眼睛里又闪现出少年时做梦的神气,拉着他的手,苦口婆心道:“千般好,万般好,老了老了,都不如我这个太监好……别看着身上少了物件,也没了那些烦恼。”他的白日梦做了四十年,还将继续做下去,永远都醒不过来,梦里只有一个人,流云飞袖,切金断玉。

很久以后苏千袖才知道,那个跟他同名的戏子胆大包天,竟和老佛爷身边的一个宫女好上了,两个人巫山云雨的时候被逮了个正着,惹得老佛爷大发雷霆。女的给活生生按进一口井里,男的身上挨了两刀,一刀让他再也唱不了戏,另一刀让他再做不了男人。苏老公儿是亲眼看见千袖受刑的,那个神仙一般的漂亮人,扒下衣裳也跟常人长得一样,挨刀子的时候还是会害怕,疼痛的时候还是会叫唤,就连他眼睛里流出的泪水,苏老公儿蘸在嘴里尝的时候,也还是苦涩的。那时千袖的喉咙已经被割哑了,脖子上凝着一团血块,呜呜咽咽,不成字句,让苏老公儿想起一声低低的洞箫,依然好听。

少不更事的他瞧着这个被从云端扯下来的,见了一面,就终身再难忘怀的人,脑子里偏偏想起他在戏台上的风流蕴藉,颠倒众生。这样片叶不沾的人一遍遍熬刑,那模样会不会比旁人更加漂亮。

最后,苏老公儿也没有忘记告诫他的宝贝干儿子一句:情这个东西,还是搁在戏里头的好,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一旦走近就变成柴米油盐,就一钱不值。千袖便是用情太深,人戏不分,才遭了这个大难。

这时外面有小厮捧着一堆东西进来道:“苏老板,沈二爷送你东西呢。”

苏千袖头也不回,将曳在地上的戏装扔到一边,从衣架上取了一件靛蓝长袍,站在穿衣大镜前想要挑一顶帽子。“沈二爷,哪个沈二爷?”

“就是广生堂那个。”

“噢,我知道了,就是那个卖生药的,”苏千袖选了半天,没一顶瞧得上眼的,“这年头是个人也敢称爷。”

“他还叫小的转告苏老板一句话。”

“说来听听,若是不入耳就打出去。”

“他说……”小厮儿攒紧了眉,“苏老板今天有地方唱错了……”

苏千袖手上一顿,旋即冷笑道:“不过有几个臭钱罢了,懂什么戏,当下面坐的行家票友么都是聋子么!”

那小厮儿摸透了他的性子,小心翼翼道:“那这些东西……”

“还留着做什么,通通丢了,省得占地方。”

“丢了?”连小厮儿都觉得有些可惜,这都是多好的东西。

“嗳,慢着。”苏千袖突然转身,从那堆五光十色的物事里挑出顶白色窄边的小礼帽,他那日乘黄包车从东交民巷过,看见有个高鼻子蓝眼睛的洋人正目不转睛盯着他看,头上正是戴的这种帽子,他不禁啐了一口小声道:没规矩,洋鬼子!

苏千袖将这顶帽子抓在手里仔细摸了摸,果然是外国的料子,一根根线纺得精细,他对着镜子把帽子戴上了,学着那外国人的模样也不戴正,歪歪斜斜扣在一边。这小礼帽是要配西装的,但苏千袖没有西装,他只有长衫,一件又一件长衫,青的、蓝的、白的、黑的、灰的,镶边的,坠流苏的,绣着花鸟虫鱼的,细细描着一支兰花儿的,都是苏老公儿为他量身定做,增一分嫌肥,减一分嫌瘦。但他一件都不喜欢,这些堆积得像小山一样的长衫套子一样,拢在他身上,紧紧掐着他的腰身,让他觉得憋屈,觉得土气,像是有一双四十年前的手忽然搭上他的肩头——他只想要一件西装。他突然朝镜子里那个人吐了吐舌头,若是被干爸爸撞见,少不得又是一顿教训。

但他还是苏千袖,他知道自个儿长得好看,好看到无论穿什么,哪怕是一身百衲衣也显得妥帖。他也从不吝惜招摇过市,烟视媚行,任凭奇装异服,离经叛道,只有他苏千袖有这个资本,这个胆子。

苏千袖提起袍角,蹬蹬蹬就下了楼,在走廊上一转弯,看见庭院里站着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高高的个子,左手插在裤兜里,面上一双桃花眼,鼻梁上横着副金丝眼镜。一瞧见他出来便掐灭了手里的烟,冲他微微点了点头。

这就是那沈二爷,长得到不令人讨厌。苏千袖学着那洋人的样子,摘下帽子向他扬了扬,远远望见男人眼中被瞬间点燃的火焰,心满意足地爆发出一阵肆无忌惮的大笑,一溜烟转过角门,后面有人早就在那里等着他,他笑吟吟招呼道:“夜白,你来了。”

那个名唤夜白的少年微微一躬身道:“千袖哥,昨天教的那出戏我还是唱不会……”

苏千袖笑得眼角都眯起来,伸出细细长长的手指轻轻戳他的额头:“你呀……怎么还是这么笨?”

34.

沈二爷送的礼被苏老板从窗口丢了出去,这消息一夜之间传遍北平,几人欢喜几人愁,欢喜的是那号称百战百胜的花花公子沉沙折戟,一败涂地,愁的是这样的人物都得不到苏千袖的青睐,剩下的更只有望洋兴叹。

但三个月之后,事情却让更多的人惊掉了眼珠子,苏千袖自赎自身,从班子里脱籍出户,用一辆黄包车载着,进了沈公馆的大门。

拉黄包车的车夫说,那日天刚蒙蒙亮,他正经过丹桂大戏院门口,忽然有个人出笼的冲出来,飞鸟一样跳上他的车,戏院里面闹哄哄,十几个人追过来却不敢靠近,隔着一道门槛喊着苏老板直叫唤。那人却只管哈哈大笑,手里抓着把小刀子玩似的架在脖子上高声道:“你们谁再敢过来一步试试!你们养我八年,一年到头满打满算,连衣服带头面的钱算齐了不过一千大洋,我这次连本带利还你们一万,从今往后,谁也不欠着谁!”

车夫吓了一跳,这才想起北平城里除了苏千袖苏老板,谁还有这么大的手笔,这样放肆的胆子。他正要偷偷将这个名噪一时的戏子看个清楚,究竟是怎样的绝然丰采,举世无双。这时门廊里突然出来个人,像是班主模样,只见他也规规矩矩站在门槛后面,不敢越雷池一步,远远地指着道:“苏千袖,梨园行的规矩,班子里的东西,你一样也不许带走!”

苏千袖垂着头想了想,忽然扑哧一笑道:“我道你心急火燎是图个什么,原是舍不得这点行头。”他一边笑着,一边就把身上穿着的,绣着云雀的白棉长衫脱下来。“这是一年前的中秋节,干爸爸送的,还是八成新。”他又指着那条黑棉裤道:“这是我十三岁的时候就做好的,我穿了又穿,现在都还舍不得丢,现在也还给你了。”最后他扬起脚来,将鞋子一边一只踢掉了,飞的老高,苏千袖仰着脖子,直到看着那两个小黑点落了地。“这双鞋是今年新做的,我才是第二次穿,可惜了的。”他脑袋一偏,还要继续往下脱,班主忙背转身一连声道:“走吧走吧,莫让我再看见你!”

苏千袖站在车上愣了一愣,将手腕上那个翡翠镯子抹了下来。这镯子打九岁就跟了他,从未离身,刚带上的时候还显大,现在确实恰好合适。他捻着这温润无比的石头摩挲许久,一弯身放在地上道:“这是干爸爸送的,我对不起他,没脸面再带着,你们帮我还回去。”说罢他绷起脚尖戳了戳车夫的脊梁骨道:“傻看着做什么,还不快走。”

车夫答应了一声,原地转了个圈,刚掉头小跑起来就听见身后的名角儿打了大大的一个喷嚏,还是那样罔顾礼法,没个遮拦,他揉着鼻子扯了扯车夫的衣裳道:“我冷的很,借你的衣服来穿穿。”

沈绍还记得那天他看见晨光中的苏千袖赤身裸体裹着一件破棉袍子,站在门前笑得张狂,毫无廉耻,活像个淫奔的野丫头,但他却觉得这个时候的苏千袖比他一板一眼,装模作样站在戏台上演那些贞洁烈女,大家闺秀的模样还要漂亮一千万倍,或许他从来都不曾属于那里,精致而沉重的妆容,无法承受他那样轻盈的生命。

他打开门,听见苏千袖一遍又一遍地叫他的名字,沈绍沈绍沈绍,快乐又放肆,高兴的像是昏了头,一股脑将自己整个人都按进他的怀里,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专属于他的勇敢和决心。他是如此坚定,如此急切地想要向所有人宣告,从今儿起,他苏千袖就是跟了沈二爷!

但现在沈绍耳朵里只听得见越来越逼近的脚步,声声都是来要他的命。小兔子,抑或是苏千袖,怎么叫都好,他只想要活下去。

“当年干爸爸听我跟了你,一口气没上来,活活被气死了。”

苏老公儿的死沈绍是知道的,他那个时候正和苏千袖没日没夜厮混在床上,这个戏子,这个少年,这个男人像是突然开了窍,呼啦巴尔明白了那戏台上的东西都是虚的,都是空的,都是假的,只有痛痛快快地好好活着才是真的。戏班里他最疼爱的师弟来报丧,立在窗户底下告诉他苏老公儿去了,临死都在叫着他的名字。他正玩到兴头上,抓起个枕头就从窗口扔出去,将那个可怜孩子吓跑了。

沈绍停下来问:“你就不去看看?”

“关你什么事!”苏千袖忽然跳起来大发雷霆,将屋子里够得着手的东西噼里啪啦砸了个稀烂,沈绍躺在床上看着他翻天覆地,腾江捣海,闹得全世界都不得安宁,最后插了句道:“这房子里的物事怕是还不够,我再叫人买些回来。”

苏千袖猛然回头,又扑到他身上来又掐又拧,咬着牙道:“你就不怕我将你败光了!”他发疯的样子还是该死的漂亮,值得所有人掏心掏肺,将自个儿的财富、荣誉、尊严还有自由都一股脑捧出来献在他的脚下,任着他践踏。他的疯劲让沈绍不能自持,一翻身又将他压在底下,双手掐着他的纤长的脖子道:“真有那么一天我就把你卖了,北平的第一名角儿,还是值几个钱的!”

他也要失控了,手上渐渐用力,而苏千袖幼嫩的肌肉如同湿润的海绵,总想着还能再收,再收紧一些。直到那个少年满脸通红,眼睛泛白,一双瞳孔却越睁越大,像是要把沈绍的魂灵都拉进去似的。沈绍连忙松了手,苏千袖急急喘了几口气,瘫在床上动弹不得,他的四肢都腻进被褥里去,和素色的床单融为一体,白茫茫的一片犹如新雪落过。然而就在这有些苍凉的白色中,终还有两点苍黑不屈地颤动,分不清是欲望还是依恋,他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苏千袖。

沈绍突然有些后怕了,这个苏千袖不是人。他活像是从聊斋那本书里爬出来的妖精,不老不死,不离不弃,年年月月天天,将他的生命一点点消磨殆尽。他在燃烧着自己的同时,也将旁人一并化为灰烬,毫不可惜。在苏老公儿手底下那个炼丹炉里闷了整整八年,临了蹦出来的不是一个亦步亦趋,只能在戏台上演着别人的悲欢离合的戏子,他苏千袖就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大戏,时而锣鼓喧天,时而柳暗花明,他从来都不缺少寂寞,更不缺少热闹,只想着人这一辈子若是能像他一般活一回,也就不枉了。

苏千袖缓缓将头转向沈绍,嘻嘻笑道:“那我若是就赖定了你呢?”

沈绍刚熄下去的火又燃起来,恶狠狠瞪着他道:“那我就亲手宰了你,再论斤卖!卖给油铺茶馆包子铺,就说是当年第一名伶苏千袖的肉,新鲜香嫩,童叟无欺,吃一口长命百岁,吃两口羽化升仙……”

苏千袖笑得喘不过气,断断续续喊道:“那你可将我都吃光了!你这头恶狼!”

“你将我连皮带骨的吃光了,连个骨头渣子都不剩。”小兔子这样说着的时候仿佛依然有些失落。他苏千袖狂,苏千袖傲,但却命中注定碰到一个比他更狂更傲的,到最后只好偃旗息鼓,败下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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