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又还没走完那七步所以旁人都不知道。
你也不想让旁人知道。
阿禄想:
绝不能让他们知道。
这是他最后的尊严和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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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莫家后院的各种院子逐渐空了三分之二之后,阿禄也离开了自己的院子。不过他倒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彻底离开莫家,而是搬去了莫家堡最高的塔楼。房顶自然是不能住人的,但是塔楼里其实有着相当的空间——那是放置长明灯的地方。另外,屋子里有巨大的大钟的齿轮部件裸露着,之前基本上那里只有工匠偶尔会上去。不过现在,屋子的一角已经被阿禄改造成了温馨的小窝。简陋的小床和桌椅,再加一个大皮箱,阿禄的全部就都可以装下了。
之前莫喆为他搭的屋顶上的棚子则被他整理改造了一下,成了正经的露台观星点,从屋里就可以爬小梯子上去。
莫喆听说之后只是笑了笑,只与人说自家的房顶上养了只大山雀,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的评论。小牧这才彻底死了心,他想,看来阿禄真的是没有指望了。
阿禄则更是彻底地旅行着大山雀的习性。整天不见人影空见花,侍卫们日常检查记录水晶里的影像时,才偶尔看得到他在雕梁画栋之间飞来荡去的身影。至于院子里的上等人们,几乎都快忘记了这样一个人的存在。也只有吃饭的时候,阿禄才偶尔会跑到厨房里来找吃的,和使用人们聊一下天。但是大部分时间他都自由自在神出鬼没,半夜的时候还时常见他自己到厨房里煮夜宵吃。
塔楼上比较冷,阿禄夜里会弄点暖和的东西吃。吃的时候,他比较倾向在正楼的房檐上蹲着吃。那里可以看到莫喆的书房,有时候他会在里面熬夜工作。
每晚喝着热腾腾的油茶,看着那人灯光下安静的身影。直到拉比亚出现,为他披个毯子,或者端来热饮料的时候,他才会默默地走开。轻身的功夫已经炉火纯青,屋里的人不会有一点感觉。阿禄自己也知道自己这样傻透了,但是又管不住自己。
秋祭是东之国规模最大的节庆日,莫家上上下下都在忙着庆祝节日。新下来的米麦做成各式点心吃食,厨房储藏室都堆得满满的。使用人们有相当的人手被临时调去酒窖和厨房,帮忙酿酒和腌肉的工作。整只的猪、鸡鸭、整条的火腿……将巨大的风干室里挂得密密麻麻的;酒窖里堆着满满的酒桶剁,白天夜里哔哔啵啵的发酵的声音相当热闹;莫喆更是大手笔地吩咐管家,为府上前前后后每一个人制做新的冬衣,临城的裁缝们全都被召集了过来,一个人一个人地量尺寸和探讨样式。莫家上下一片繁忙而欣欣向荣的景象。
阿禄也去量了尺寸。根据莫喆的吩咐,“客人”们可以享用更精良的布料和繁复的样式。后院里剩下的客人不多了,也就三五个人。有位贵族小姐就做了一套无比华贵的裙子,按照西之国女王的新近款式做的,边上镶满了珍珠。可是就算是这样无理奢华的东西,莫喆眼睛都不眨一眨就同意了。使用人们不禁为之咋舌:侍卫们是统一样式的长款棉服、仆从们是统一样式的短款棉服、婆婆们是统一样式的长衿棉袄、丫头们是统一样式的短衿棉袄……而最高级别的管家也不过是统一样式的呢子大衣套装。珍珠镶嵌的衣服,是大家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莫喆定的衣服也没有那条裙子贵重。
作为当家主人,莫喆做衣服自然不必赶着跟府内的大批人马一起赶做。早有名门的裁缝师傅专门负责他一个人,从选材到样式全是最流行的好东西。不过这一次他还是跟着做了一套,据说是拉比亚坚持要他一起做的。那是一套真丝的睡衣,和拉比亚是情侣款式。
莫喆不光顺从地做了衣服,还堂而皇之地穿了。如此肉麻的行为实在不像他的为人,令莫家上上下下集体跌碎了眼镜。
拿到那条奢华的裙子的第二天,那位贵族小姐就叫上马车离开了莫家。她赌气地将例行的车马费摔到莫家大门上,银币滚了一地,然后潇洒地走了。
莫喆一如既往没有任何评论。
秋祭夜前一天整理全年账目到尾声的时候,做衣服的账目也完整地送到了莫喆面前。这种小事能干的管家以及自己店铺的店长们能办得很妥帖,所以并不需要再细审。他轻松地随便翻了翻,看见拉比亚把他和自己的情侣睡衣算到了他一个人的账面上,合了一枚金币整,微微笑了一下。视线往下移动,刚想签字,却有看见一项少得可怜的花费。
使用人的衣服都是批量定做的,每笔都是大单子;后院里的人虽然做单件,但是用料式样都很讲究所以一般也比较贵。唯独这一单,几十铜,还不到一个银币。
这是什么钱?
莫喆随手翻了翻,发现是一件粗棉布面翻毛里的羊皮短褂,订货人是阿禄。
他手停了一停,最后还是干脆地落款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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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祭夜时,临城有大型的夜市庙会。莫家也决定放假,年轻的使用人们也三三两两地结伴下山去玩。莫喆和拉比亚带着几个精兵侍卫也下山去逛庙会了,精兵都做了普通人打扮,离得远远的看着,既保证安全又不打扰情趣。他们一路往山下去,拉比亚银铃一样笑着,声音在山里隐隐回荡。
阿禄哪儿都没有去。
他一个人爬上塔楼顶的观星台,看着那夏季的象征——狮子星座低低地挂在天边,现在是作为冬季象征的女神星座渐渐爬上正当空的时候了。
冬季的女神星座,代表着冷酷冷漠的不毛季节。连天空里的星辰都明显地锐减,仿佛被寒冷吓跑了一样。塔楼上越来越冷,到了冬季不一定会冷成什么样子。阿禄趁着莫家给做衣服,要了一件极暖和的皮袄穿了,果然好受很多。用露营用的小火炉煮了热糖水姜茶,抱在手里暖着,一会儿抿一小口一会儿抿一小口,冷了再放回炉子里重新煮暖。
正在自得其乐,突然露台口冒出一个尖顶帽。
“哗!还是你会享受!”
布奇快速地爬出来,对着那壶姜糖茶水看了又看。
阿禄给他倒了一杯,布奇小心地接过来,吹着气喝,美得长胡子一翘一翘的。
“你以前问我的那个东西,我帮你查到了哟。”布奇漫不经心地说着。
“是吗?花了不少时间呢。”
“总之,还是怪你给我的信息太少啦。害我查了很多典籍,试了很多药才搞明白。”
“抱歉啦,我那会儿病得不轻,实在是没有太多印象。”
“那个被你吃掉的很苦的黑色的东西,叫麒麟胆。嘛,虽然名字叫这个,麒麟是神话里的生物,实际上并不存在。那个其实是一种药,人造的,确切地说是魔法师做出来的。不过一般的魔法师可是做不出那种东西来的,必须是殿堂级的大魔法师才有可能做得到,我也不成呢。”
阿禄瞪大了眼睛。
“是……那么了不起的东西吗?”
“就是那么了不起的东西哦。在市场上可是千金难求呢。因为制造它需要大量的魔法晶核以及魔力,就算是殿堂级的大魔法师也不是随便就能做出来的呢。所以基本上可以算是有价无市。不过它也有那个价值啦。
据说吃了麒麟胆的人,可以起死回生、百毒不侵、延年益寿……根据个体差异,还可能一定程度地提高人体的能力极限。
嘛,基本上就凭百毒不侵一条,就有无数的达官贵人甚至君主大王想要了。”
阿禄咬着嘴唇。
竟然是这么了不起的东西……
“……这下不是更加还不起了吗?”他低声呢喃了一句。
布奇看了他一眼。
“年轻人,不要太看轻自己。”
阿禄困惑地看了他一眼。
“也许你没有意识到,那个人其实是很精明的,他早已经从你那拿了相当的报酬。”
睿智的魔法师,轻轻地挥舞魔杖,一束小巧精致的烟花龙冒了出来,在他们面前盘旋着身体,然后吐出一个美丽的红色火球然后消失了。
“人的一生,短暂而珍贵。这珍贵的几十年里,最最美好的年华就是青春。等你到我这个年龄就知道,衰老带给你的不便。如果没有好好地享受青春的话,可是会后悔的。”
布奇站了起来,将魔杖伸向天空。
金色的礼花在夜空中华丽绽放,仿佛鎏金之雨洒落人间。随着一连串的乐声,金红色的燕子列队飞行,向着山间黑黢黢的林子俯冲而去。一头扎入林间后,粉碎成千万个光点散开来,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光点全都是精巧美丽的蝴蝶在黑暗的林中翩翩起舞,从塔楼上望下去,仿佛无数水晶碎钻撒遍山麓。天边闪现了红色的霹雳,巨大的金色腾龙凭空出现,在夜空中翱翔,吐出一个个金色的火球。火球又炸开,向四面八方迸射出金色的火花雨。落下来的火星却完全不烫,仿佛萤火虫一般轻盈地跳来跳去最后消失不见。
多么伟大的魔法!多么壮观的景象!
阿禄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景,眼睛里映着亮光,着迷一般伸手去接那些金火花。
“青春!人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布奇的声音仿佛洪钟一般。
“愉悦!悲伤!成功!失败!欢聚!离别!……每一种感情都那么澎湃,那么鲜活,那么饱满!”
不同色彩与花样的礼花争先在夜空中开放,夜幕几乎被照成白昼。莫家的城堡几乎被照得通亮,连远处临城庙会上的灯火都比不得它们的绚烂精彩。
“可是青春转瞬即逝,就好像这些烟花一样。一生仅此一次的美景,是无法重现的。就好像第二次第三次的恋情,再完美再甜蜜,都比不上第一次刻骨铭心!”
“明明拥有着如此珍贵的东西,不要妄自菲薄吧。”
魔法师留下这样的话之后,便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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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家秋祭夜的烟火表演,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成了方圆几十里内的所有人津津乐道的事。莫喆也很高兴的样子,回来赏了布奇三个金币,还特批让自家商铺订购了很多珍惜的药材以及魔法晶核送他。
拉比亚好像是第一次看魔法烟火,虽然是远远的从城里望见的,但是效果拔群,害得他兴奋的不得了,连续几天都粘着布奇转来转去,要不是布奇的年纪够老,莫喆几乎要吃醋了。
秋祭的七天庆典过去之后,就进入了一年中相对清闲的冬季。
一天早上,莫喆正在热心地计划带着拉比亚去北国旅行的事情时,管家来报说阿禄想要见他。
在大厅的另一端站着的那个人,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有一点陌生。莫喆想,这可有点奇怪,那个身体自己可是抱过无数次的,再熟悉不过了,怎么会陌生呢?
声音倒是没有变化。
那个人说:“请让我做莫家的侍卫。”
莫喆没想到他会突然提出这样的请求,不禁想笑。
太荒唐了,竟然想要做侍卫?
他向他招了招手,让他走近些说话。
阿禄顺从地走了过来。
和仆人们一样的短褂款式,花色却是和侍卫们一样的。
这就是他做的新衣服?
莫喆有些不舒服。
“为什么突然想要做侍卫?”
阿禄垂这眼睛,说:“我想为您做点事。”
他用了“您”字,即使是一开始认识的时候,他都没有用“您”称呼自己,不是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礼貌了?
“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什么事。”
莫喆硬邦邦地说。
阿禄看着他,黑色的眼睛湿润而明亮。
好久没有注意这对野鸟一般朴素但是纯净的眸子了,莫喆心中有什么动了一下。
“你不要想太多,好好地在这里住着。你的朋友们,一定还有幸存者。我会帮你找他们,找到了就让你们相见……”
阿禄却只是平静地看着他。
半晌,他说:
“我每天在这里闲着,很难受。让我做点事情吧。要不然我留在这里没意思。”
莫喆停了一下,说:“那好吧。不过我目前不缺侍卫。你等我这几天给你找些事情做。”
阿禄点点头,转身往外走。
莫喆在后面脱口而出:“你不要随便自己离开。”
“除非你不再需要我在这里了,否则我是不会走的。”阿禄回头来,很郑重地说。
莫喆满意的点点头:“那最好。我是不会让你走的。”
这句话被使用人们听了去,默默地在底下掀起了一阵波澜。
莫大人不是一向对后院里的“客人”们不问来去么?谁要走从来都没阻拦过,甚至奉上不菲的路资。可是阿禄都还没提想要离开的事,莫大人竟然自己主动提出挽留,好像生怕他走掉似的。
为什么呢?
大家都说,别看那个南方人史无前例的当宠,而且颇有正妻的架势,可其实莫大人心里还是有阿禄的。
两天之后,阿禄再次穿着新做的那件粗棉布面的羊皮短褂出现在正厅。
莫喆正在和拉比亚以及两位大管家讨论生意上的事情,乍一看见他,愣了一下,才突然想起几天前允诺了给他找事做的事。
他皱了皱眉头,想要打发他先下去等候。拉比亚却重新提起了之前被否决了的那个计划。
“我还是觉得,之前的那个路线才是最稳妥的。只有把东西拿到手里,才能万无一失。”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同意。”莫喆脸色不太好。
“你怎么这么固执呢?还是你不相信阿禄的身手或者忠诚?”
见莫喆好像真的有点儿动气了,拉比亚才缓和了语气,改口道:“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你自己心里也清楚吧,那是最佳手段。基本上可以说除此之外我们没有别的办法。”
“我还在跟李家老三谈这个事情……”
“李家现在这样,那个老三能不能当上当家的还是两说。而且说老实话,就算他当上当家的了也不可能做得了主——那毕竟是他们的家传象征一样的宝贝。”
“他不敢反悔。”
“阿喆,你不要赌气。你心里其实清楚得很,我们也就现在这个时机才有把握拿住他们要那个东西。等李家真的稳定下来,我们就失去机会了。”
莫喆陷入了焦躁和沉默。
阿禄是半途进来的,也不知道他们在讨论什么事情。但是隐约听得出来到,是有什么事想让自己去办,但是莫喆不太同意。
他望着堂上的莫喆,即使离得这么远也感觉得到他的烦躁。
莫喆身边的拉比亚示意他过来。
“阿禄,阿喆现在有个生意上的事情想求你。”说完了去看莫喆。
莫喆皱紧了眉头,抿着嘴一言不发。拉比亚看了他一眼,自己说明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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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是东之国数一数二的大财阀。和莫家这种没落贵族转型暴发户不一样,李家已经富了好几代人了,根基不可谓不牢,而且子嗣众多香火兴旺。不过家族大了就是容易出事,今年一开春,久病不起的李家老爷子就仙逝了。本来大家都以为至少还能熬个一两年,所以很多事都还没有安排,包括继承权问题等等。李老爷子的几个儿子之间由来已久的暗斗便一下子爆到了明面上。连续几个星期了,东方周报的头条都是李家的事情。
李家有个祖传的宝贝。是前前朝的皇帝赏赐的一个金镶玉的仙童雕像。传说那个雕像不仅仅是价值连城的工艺品,更是经过皇家大魔法师加持过的大型魔法结晶,带有招财进宝的祝福。人们都说李家富了这么多代,那个散财仙童雕像功不可没。
莫家需要那个散财仙童雕像。
李家因为儿子们闹继承权闹分家闹得不可开交元气大伤,一些外务甚至有些无暇顾及。莫喆这么精明才不会放弃这个机会,很快就暗中蚕食了李家的一些生意,还把手伸到内宅去,把个浑水越搅越混。但是那个家传宝贝好像实在是太重要了,就这么折腾,李家都快骨肉相残了,可是唯一一点能让李家全家上下异口同声没商量的,就是那个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