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种意义上讲,那个东西也算得上是李家的“吸金的魔法结晶”了。
然而这个“魔法结晶”被莫家偷走了,李家手足无措慌乱了一阵——要挟皇家几百年的东西突然没了,皇家要是怪罪下来可不是闹着玩的!结果李家一个年轻的儿子站出来,当机立断地向皇家报了信。一边表态了李家归顺和供养皇族的意愿,一面把事情都怪到偷东西的莫家身上去。皇家果然立马派了人去那个抛弃贵族头衔变成暴发户而臭名昭着的莫家问罪加要东西。
莫喆当初想要这个金镶玉的像,其实主要是想打击李家源源不断的金钱来源——皇家给的零用钱,以后做生意才能更加便宜些。毕竟李家仗着自己经济雄厚,财源不断,时常欺行霸市操控物价,很是棘手。本以为李家会战战兢兢不敢跟皇家告状的,没想到却低估了他家新当家的气魄和脸皮厚度,被杀了个措手不及。幸好他转得快,与皇家的特使声明莫家只是偶然得到了金镶玉像,正打算进贡给皇家当做仲夏祭的贺礼,东西早就在路上了云云……同时又派了飞毛腿的阿禄前去送东西。如今东西已经递上去了,算算时间也总算和莫喆胡诌的事情合上了,真是解决了件大事,可喜可贺。
阿禄听得津津有味,没想到自己竟然起了这么大的作用。
“可是皇家的风流韵事……不是很多来着么?街上各种野史小说随便卖,还有短剧戏曲专门演,据说有时候连正史里面也会记一笔来着……他们还在乎这个‘前前前前……代皇帝大人’的这一件吗?还搞这么大条。”
“其实,那位和前前前前……代皇帝大人有染的李家人,据说是个男人来着……你明白的吧?咱们老爷不也是这样吗,后院曾经养了各种美人有男有女,你从本家过来的吧,你应该最清楚啦~”莫一财挤眉弄眼,八卦兮兮地笑着说。
呃嗯……
作为曾经被养在后院的当事人之一,阿禄只能抽一抽嘴角。
“基本上,男人和男人这种事,咱们普通民众可能还好,对那些有延续血缘的压力的皇家贵族以及魔法师大人们,可能就比较严苛了吧。说起来咱们老爷当初放弃贵族头衔,难不成也有此方面的考虑?啊哈哈哈哈……开玩笑啦,那可太夸张了不是吗?……”
“话说回来,就连咱们那位风流不羁的老爷,也终于收心啦。听说这个月中,老爷就要订婚了。对象听说是从南国来的一位大美人哩!虽然据说也是个男人来着……嘛,毕竟去年刚没了月阳王爷,全国要为皇家守丧三年所以不能结婚,但是后年春天一解禁估计就能正式成婚了吧。
哎哎、你是从本家来的,你说咱们这汴东分社要买什么订婚贺礼送回去好呀?莫大人、还有那位南国美人都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吗?……”
阿禄从“订婚”的部分开始就已经呆住了,后面莫掌柜又絮絮叨叨说了些什么他基本上没怎么听进去。满脑子只留下一条讯息:莫喆要和拉比亚订婚了。
虽然晚上被莫掌柜灌了一大堆酒,可是因为活活睡了一大天所以还是不太困;汴东的空气质量不够好,星星都看不太见,这让习惯了在漫天星辰下入眠的人很不习惯;皇家秘史神马的,生意上的龙虎相争神马的,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下在这么大件事里几次起到关键作用神马的,千辛万苦完成了大宗的任务神马的,这一切真是太刺激太令人激动了所以睡不着……
阿禄在床上翻来覆去,为自己的彻夜难眠寻找着借口。
******
现在回去的话,是赶得上订婚礼的,莫掌柜的贺礼后天就要启程,他正好可以跟着一起回去。可是,他不想回去。
懒懒不太想动,整个人都没了精神。
从上午开始就在商铺后院的房顶上晒太阳打盹的阿禄,重重心事无人知。
中午下来喝水吃饭又悠闲地睡过午觉之后,他才百无聊赖地拖着脚上街闲晃——总之,就是什么都不想干,干什么都没有兴致。
逛街逛到城门附近的时候,突然看见了老熟人。
李尚襄顶着张不亚于他的郁卒的脸孔,牵着一匹几乎比他还要憔悴不堪的高头大马正好进城。当然,那把绝对令人过目不忘的巨大弓箭也好好地背在身上。
这个……绝对是睡过头之后发现任务失败了吧。
呃,可不能让他发现自己,被发现是自己下的迷药的话那还有命在么?
但是,人倒霉的时候,都是一连串地倒霉的。
没等阿禄默默退入身边的小巷,李尚襄还是发现了他。
“哦!那不是旅途中遇见过的那位小哥么!”
可恶……眼神要不要这么好啊!
阿禄僵硬地回头笑了笑打招呼。于是果不其然地被硬拉着上茶馆去喝茶了。
“……所以,我以为是正常的早晨醒来,实际上却是睡了一天一夜!老板跟我算房钱的时候我真不敢相信,还以为他们是黑店呢!后来问了好多人,自己也查了几次天文水晶才确定确实已经过了一天。你说我怎么会睡那么久呢?真是奇怪……还有你走的时候怎么都不叫我啊?”
阿禄打着哈哈。
“嘛,那个,我走得挺早的,怕打扰你睡觉嘛……反正你有加速魔法我以为让你多睡一个小时应该不会误事的……”
“……没想到我睡了那么久,是吧?”李尚襄幽幽地说。
“总之,等我匆匆上路,一看追踪信号,已经都快到汴东城了。那东西要是给送到了汴东,我这任务就算是失败了。距离和速度上看来无论如何也赶不上,没办法只好放弃了。”
“这么说,你不用再追那鸟了不是吗?那你也不必特意再过来汴东一趟了嘛哈哈……”
“也不要这么说嘛,不来汴东谁知道还能什么时候才会再见到小哥你呀?
而且,那个胆敢把老子我耍得团团转的混蛋鸟儿,不亲眼见一见我怎么甘心呢!见到了的话,我就用我这大箭,狠狠地给它来几下,让它尝尝我的厉害!”
阿禄哆哆嗦嗦地再次挪远三寸。
“你过来这会儿,有见过大型鸟吗?”
“没有没有没有!那个……李大侠,我接下来还有事,咱们后会有期怎么样……”
“哎?有什么事?刚见面就要走啊——多留一会儿嘛,我请你吃饭!”
“不不、真的有事……哈哈、……”阿禄一边挠一挠短短的头发,一边缓慢地向门边儿退去。
“话说回来,你是什么时候到的汴东啊?你走得也够快的嘛。”李尚襄开始掰起手指头来,一天两天三天……
“我我我我是今天中午刚到的,刚进城门没一会儿就看见你了不是吗!”阿禄着急地跳起来。
“诶……你是怎么走的啊?我这一路没看见你啊。”
我去,再问下去就要露陷了啊!
“总之,我一个流浪人,有时候搭顺风车有时候自己走有时候也坐一坐公共马车什么的……一言难尽说来话长,总之我也是今天中午到的没错啦!”阿禄缩到了门边:“那个,很高兴再次见到你啊!那咱们再见啦!”说完迅速窜了出去。
被留下来的李尚襄一边掰手指一边把最后一个茶点心塞进嘴里。
“……我走了三天半,他走了四天半吗?相当快啊!我家乌云踏雪和加速魔法可不是什么公共马车能比得上的哟……这个家伙,好像有点意思。”
已经飞奔逃走的阿禄看不见李尚襄算计的一丝微笑。他现在突然特别想回家,可是跑着跑着又发现不知道要回哪里去。汴东城里上上下下都在为准备月末的仲夏祭而繁忙,想必莫家那边也是这样吧。
可是,那里并不是自己的家。
莫喆是个迷人的男人,脸也好身体也好都十分有魅力。当初他救了他,借他一个怀抱疗伤,给他一个屋檐栖息。他为他迷惑,爱上了他。可惜那个人很快就划清了界限摆明了规矩——他只是众多情人中的一个,大家来去自由。可惜他忽视了,被爱情囚禁了的心灵没有自由可言。从种种意味上来说,真是个无情无义的男人。
可是即使是这样的男人,也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爱情。他要订婚了。
那么,自己要怎么办才好?
曾经阿禄也是有着一个名叫吉利马戏团的家的,家里人口牲口众多,热闹得很,虽然很清苦但是每一天都过的很开心。可是那个属于他的家已经没有了。老爹没有了,连阿福也没有了,其他的伙伴们也是生死下落不明……
他突然感受到一种渴望。
对呀,为什么不呢?
更待何时啊?
就此出发吧!
这一次,去找寻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如何。
******
“你要去吗?”一个有着白里透着青的诡异肤色的青年问。
“嗯。说什么也是我的救命恩人,他的婚礼我一定会去的。对了,还得谢谢墨菲斯大人的药呢……他人呢?”
“他……还在睡吧……”白肤的青年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哦……该不会还在生我的气?话说我还是不明白他干嘛生我的气。”
“咳、也……不算是。嘛,基本上还是因为瞬间移动的魔法始终没有进展,在焦躁而已。毕竟你是这个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或者说,跑得最快的动物了也说不定。他只是在赌气赢不过你罢了。”
“也没那么夸张啦~”
“不要用那么自豪的表情说谦虚的话。”
“嘿嘿。”
“对了,要是时间够用的话,帮忙给阿喜也带点儿东西去。这不是又要圆月了么,不知道他那里的药够不够吃。虽然上次有给他捎过去一盒,但是你知道,谨防万一嘛。还有,反正你跑得快,既然出去了,也顺便去探望下阿寿也好。北边那么冷,你去看看他有什么需要的没有。啊、钱带够了么?”
“……阿福哥,你怎么跟个老妈子似的。”
“想死吗?”
“呃、也没有啦。那我去了!”
“阿禄!”
“啥?”
“……”
“放心吧,都过去了。”帅气阳光的青年露出牙齿笑起来,顽皮地行了个礼,跳跃着向东而去了。
白痴弟弟。有那么容易过去就怪了。
不过,这是他自己的事情,也不好插手太深……吗……
白肤的青年叹了口气,转身继续做起了家务。
阿禄在林中轻巧地飞跃着,心情很好甚至哼起歌来。突然第六感一个寒战,下意识往旁边闪了一下,一股劲风“嗖”地从身边穿过。
一身冷汗过后是熊熊的怒火。
——这是阿福哥新给我做的衣服啊混蛋!擦破了可怎么办?!
愤怒的大山雀,单脚在树干上一弹,仿佛一颗子弹一般射向罪魁祸首。可惜对方早有准备,而且非但没有躲开,反而双手张开迎上来,准确地捉住他的两肩,一拧一翻,将大山雀大字型按倒在地。
“捉~住了!”
“李尚襄!你想杀了我吗?”
“怎么会呢,我只是想旅行诺言,用我的大箭好好地敲打敲打那个耍得我好苦的鸟儿罢了。”
“我不是让你敲了你不敲吗!而且当初那是工作,大家各事其主,我才没有耍你哩!是你自己自作聪明推理我是鸟来着。而且这事儿不是过去快两年了吗?还不停地来纠缠我干嘛啊?”
那次金镶玉散财童子像事件之后,李尚襄动用了自己作为李家末支唯一的那点儿力量,从莫家查到皇家、以至于将阿禄跑的整段路程一点一点来回摸索了几遍、盘查了各种路人目击证人、终于连打听带推理地揭穿了阿禄就是那个“大鸟”的事实。不过完全弄明白已经是二人分别后两个多月的事情就是了。但是这个男人的执着心强得可怕,最后竟然愣是被他找到了连莫喆的人都找不到的大山雀的踪迹。
毫无心理准备的阿禄被逮了个正着,被吓得直接五体投地拜倒求饶。
当时还觉得没有真的用那把大弓打他的李尚襄真是大人有大量啊,现在想来真是太天真了!这个家伙根本就是把自己当什么珍禽异兽猎来玩了!闲着没事老是追在身后,逮住机会就用那把可怕的巨弓射他。
——老子真的不是鸟!!
可是像这样真的被他抓住了,这家伙也只是玩玩就放手,然后再在后面重新追着猎。
阿福哥老说他家那位是变态,这一位也不遑多让好不好!
“……哪,就用我下面的这根‘大箭’给你好好敲一敲怎么样?”说着还猥亵地蹭了蹭。
阿禄毫不客气地一记勾拳将压在身上的人打飞——
“深情语气说黄段子神马的你给我省省吧——!”
“呜呃……”
开玩笑,不要小看了科班出身练出来的肌肉!
阿禄轻松地跳开,头也不回地重新向着东方之国前进。
风在耳边呼啸,两年来遇见的种种涌上心头。阿福哥、阿寿、阿喜全都找到了,大家都吃了很多苦但是总归是没事。吉利马戏团虽然不能重组,但是大家都好好的就比什么都强!当初的犹豫胆怯寻死觅活什么的,现在想来真是自寻烦恼。真正的家人之间的羁绊和爱,哪有那么容易就断掉呢。
当年的那场大难,实际的情况好像其实很复杂,虽然最终导致了大家四分五裂,但是没有人拿出来怪罪任何人。无论如何,大家都没事最重要。更好的是,阿福哥、阿喜都有了自己的家,阿寿也安稳地跟在想要跟的人身边工作。大家还可以没事四处串门,这不是完美的家族体验吗?虽然阿福哥偶尔也会劝他也赶紧找到自己的定所,可是阿禄却觉得无所谓。反正,只要心有了定所,让身体自由自在的有什么不好呢?
话说回来,阿福哥死过一次之后,整个人氛围变化好多。虽然以前也有婆妈的一面,但是基本上还是面瘫无误;如今面瘫问题缓解了不少,但是老妈子气息简直扑面而来。嘛,不管是什么样的阿福哥,都最喜欢了!
啊啊,这么多高兴的事情,好想赶快告诉他。
莫喆……
好久不见,你还好么?
******
莫家商社的大当家要结婚了。
莫家堡下面的临城一时间成了全东方之国最热闹的城市。婚礼的采买、宾客往来、再加上莫家商社从上到下所有相关店铺全部大酬宾大特卖大喜庆,势头蔓延全国。离莫家堡最近的作为终点站的临城不火爆就怪了。
莫喆要迎娶的,是两年多前订婚的南国的美人。本来原计划是要在皇家的丧祭三年期满的去年春天举行婚礼的,但是好像是因为莫喆身体出了点问题,所以一直拖延。嘛,一个人从那么年轻开始,将一穷二白的没落贵族莫家塑造成如今的全国前列的大财团,指不定是怎么呕心沥血了才累到的呢。不过听说这位莫大人几年前可是相当风流,公然在自家后院豢养情人无数,而且全都是品格高贵身份不凡的大美人们。也亏得他手段了得,竟然玩得过来。也有人说,搞不好前几年玩过头,才临近婚事身体不济的。——哇~逊爆了!对了对了,要娶的那位南国美人,还是个男人来的。幸好早就抛弃了贵族头衔,要不然绝对会成为大丑闻的。嘛,现在也差不多吧,你看着轰动劲儿,才不亚于那些皇宫贵族的丑闻爆发呢,我打赌有三成人关注他们的婚礼是因为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