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血+番外——酱茶干
酱茶干  发于: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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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大版睁着眼睛看了这个伙计许久,直到所有伙计背上都开始发毛了,他才拍拍衣服起身走了。看方向,总算是要进城了,见状伙计们就散了堆,该干嘛干嘛去了,客人多得很,犯不着浪费时间。

其实,走向城里的毛大版慢慢地想,他刚才不过是在想若是小书在就好了,被伙计们私下冠以恶鬼老板称号的他真是受之有愧。叹了叹气,人与人之间的心意相通真是太难了,他的懒散迟钝竟然会被人解读成那样,那么这世间出现怎样的误会也不足为奇了。他倏地抬头,回想漫漫人生,不知有几多疏漏误读?

走出不到一里地,毛大版就看见了驿站,熟门熟路地租了一头黑翼飞马,悠悠的上了路,一路风光独好。

进了城,毛大版才疑惑起来,城里明显比平时多了几分骚乱、几分躁动。看前方贴的告示前围了不少人,他不愿挤上前去,便随手拉了一个看过告示准备走的人打听。

“你说告示啊,还不是昨天结伴去南方那群人出了岔子,他们居然在官道上被风林旅团给劫了,旅团竟然还向官府要钱赎人。这不,告示里贴的就是绑架名单,要亲族们做好心理准备。”

“这么说,官府是不打算救人了。”

“那倒也不是,你看风林旅团臭名昭彰好几年了,官府都没能顺利抓到他们,谁知道这中间有什么猫腻呢,嘿嘿。”

毛大版闻言不再多说,道了谢便挤到告示跟前,看了多时,他的脸白了下去,果然——右下角赫然写着琼泽城杜西雪几个字。他不欲招惹麻烦,但麻烦总是不期而至。

他闭目沉思,良久。

正午时分,毛大版在伙计们惊奇的目光中放下采办的物资,将自己锁到屋子里去。不多时,他又在伙计们的惊叹声中走了出去。只有他自己知道,灰色的斗篷下多了一柄长刀,那是一柄曾经饮血沙场的宝刀;手指上则多了一枚朴素的戒指,那是帮助佩戴者聚集灵力的七灵戒,谁让他天生灵力欠缺,必须得有所依仗才能正常使用术法。

再次骑上黑翼飞马,向南边飞驰而去。现在,他无钱无势,能够依赖的只有自己,该出手时他从不会吝惜,因为总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人无法轻易抛弃。而他,非常清楚界限在哪里。坐以待毙,绝不是他的性格。

他御马而去,黑棕色的发丝在风中铺天盖地的散开,乱了一腔心思,原来不知何时松簪落地发带已然松了……

神女山下,官道如同缎带一般蜿蜒而过。秀美清丽的山峰连绵不断,深藏其中的不仅仅是美丽,还有危险。野外总是或多或少分布着各色妖兽,雍泽境内妖兽分布最多的就是这神女峰。降低飞行高度,他仔细搜寻着地面,按照消息,人们便是在这附近遇劫的。不多时,他就发现了三辆失去坐骑的车厢翻倒在地,现场一片狼藉。地上还有一摊触目惊心的血迹。想到慌忙无措的官府,还有城中对此事充耳不闻的士族,他心下微冷,知道依靠别人怕是行不通了。没想到,当下不仅仅王权衰落,连士族都堕落至此。乱象,已生。

幸好他对追踪方面的术法还是略有涉猎的,不怕追丢了敌人。留下飞马,毛大版准备徒步入山,山中危险颇多,并不适合骑马。刚一入山,他就感到了强烈的被监视感,但不能肯定是什么妖兽的气息。他走一步停一步,似在找什么东西,在一块石头和大树的间隙中蹲下了身子。一只灵隼从树丛中迅雷般俯冲下来,爪上隐隐带着灵力,毛大版背后长了眼睛似的抽出长刀格挡住了灵隼的攻击,刀上泛着墨色光芒。可灵隼是野外妖兽中数一数二的狠角色,哪里有那么好对付,不等毛大版抽回长刀,它口中一吐,白光凝聚,风刃就要飞驰而出。毛大版没有去理会那即将落在身上的风刃,而是用空出的左手捏一个诀,口中喝道:“天地诸法顺行!”

地上顿时显出一个诡异的圆形符号,竟是一个阵法,阵中升起的黑光像是要吞噬掉这无尽的白日。原来,毛大版早就在此地布下了阵法,才露出明显的破绽等待对方上钩,毕竟灵隼并不是智能太高的妖兽,一个简单的陷阱足矣。他垂眸,阵名曰无光黑崇,以无边黑暗吞噬敌人,握紧双拳面露不甘,多年未战力量下降了太多。他又露出担心的神色,这一路不知得耽误多少时间,风林旅团向来进退谨慎,只怕他找到他们的时候已然晚了。这个风林旅团素来有撕票的恶劣习惯。

他一路追踪感受着越来越强烈的灵场骚动,心下讶然。灵场骚动是使用过大型术法后,土地的灵力场一时不能平静的特殊人为现象。而现在,毛大版所感受到的灵场骚动很不一般,那像是两种大型术法对抗后的结果,散逸的灵力更加动荡、不安,是他远远达不到的水平。毛大版的手心微微冒汗,当他是一个术士时,他没有怨恨过自己的天赋不足,但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的他第一次痛恨起了自己的无力。希望,不要发生什么意外才好。可惜,希望往往只能是希望……

向着发生混乱的地方走去,不经意间被草丛中的云棘划破了衣服,小腿渗出少量鲜血,火辣辣的刺痛感缓解了他急躁的情绪,感到阵阵熟悉。

他愣了愣,想起当年他和小书为了躲避追捕,远离官道,在这神女峰中游荡了将近一个月。只不过,那时的他还只是个十岁大的孩子,对这野外的危险几乎无计可施,现在想来那个时候能够活下去真是幸运了。

士族、士族,术法之士是为族,那是可以让曾经的他怒火中烧、失去理智的词语。而现在的他,只是对他们满怀同情,无论士族对他做出怎样残酷的事情,也不改士族终将会终结的命运——他是如此相信的。哪怕,他的家族早就被士族尽数屠戮殆尽。

越接近搜寻范围的中心地带,毛大版越是感到心惊,满目疮痍不足以形容眼前之景,满山的花草树木尽成焦土,妖兽和人的尸骨成山。人,却已经走了。唯留下一众刚刚被解救出的人们,不知所措着。

见到有人来了,一个穿着藕色斗篷的女子越众而出,“大哥,你怎么来了!”

他避而不答,问道:“那群劫匪是怎么回事?你可有受伤?”

她垂下了轻愁的眸子“没伤着,我只知道那群劫匪像是要拿我们去换钱,带着我们想要逃去事先准备好的据点,结果被一个玄衣男子阻止了,他们打了起来,就成现在这样了。”

思量间,一个华衣男子朗声道:“各位放心,我乃雍泽城中的邓氏文昌,刚才那位壮士乃是家父请来的天列,现在追击敌人去了,既然山中妖兽已除,大家便结伴下山吧,到了山下就应该能看到官府的人了。”

毛大版心道原来如此,这件事牵扯进了世族子弟,他们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以世族和天列的渊源,解决此事倒也真不困难。竟是自己想得不够周全,虚惊一场,想是关心则乱吧。因为,若是西雪有了万一,他实在不知如何在九泉之下向小书交代。突然苦笑,现如今其实已经交代不了了吧,幸亏西雪想得开。

下山时,毛大版就要带杜西雪回去,不料,她却婉拒,“不了,我想即刻启程。”

她孤身一人返回家乡,路途艰辛遥远又遇上这等无妄之灾,怎能放心的下,他想着,嘴上却说:“官府怕还得仔细召人询问,你一时片刻也走不了,先到我那歇一歇,压压惊。”

她还是摇头。

毛大版不知从何劝起,过了片刻才轻声问道:“是不想看他住过的地方,还是不愿呆在他住过的地方?”

她张开盈盈带水的眼睛,幽诉情殇,“郎既已去,妾心即死,平添这许多波折,本就不必,只愿兄怀安畅,妾身在家乡侍奉老父老母,也算圆满。”说罢,折腰一拜,自去了。

毛大版心中郁结,但是无可奈何,在原地僵了许久才回到山脚下,乘驾飞马回家了。天地静默,唯有星辰亘古不变,顺着亘古的指引,他一路走走停停,平安来到了茶肆附近。天正夜着,唯有茶肆的灯还暖暖的亮着。他知道,那是回了一里外和谷村的伙计们为他留的灯,怕他夜里找不到路……那群伙计就算嘴碎、就算冲动、就算胆小,也总是可爱的。毛大版轻笑了一声,小书你看,就算你不在了,家还是家,我一点也不难过。

这晚,他久违的做了一个梦。梦里,小书开心的笑着,从孩童模样变成少年又变成青年,后来又变成小书挽着西雪的手,笑盈盈地朝他走来,西雪怀里还抱着一个半大的胖小子,他觉得他很开心,也跟着笑,笑着笑着,梦就不见了,四周越来越混沌,醒来已是日正当中,门外熙熙攘攘,一如既往的热闹。

他抚额轻叹,毛小书已经去了,早就去了,多想无益,过好自己的生活便已足够。只可惜,是注定要对不起西雪了,既没能好好保护自己的弟弟、她的夫君,又没能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生生让她被卖了出去,几经转折才勉强赎了她出来。

拿了酒壶,他来到茶肆外面,在老位子坐下,一口一口地咂摸着酒味。一抹异色突入眼球,那是一个穿着玄色外袍的覆面男子,满身风霜,腰间别着骨刺鞭,眼睛出奇的亮,散发着与茶肆格格不入的冷寂。毛大版顿时想到昨天那个救人的天列,虽然他没有亲眼见过,但看着装和气场怕就是差不离了。

玄衣男子虽然是一副常年漂泊在外的浪子模样,作态却极是规矩优雅自然,像是个贵族。执筷用餐时,右手微翻,毛大版一眼就看到了他的掌心,那是一张极为粗糙的手。曾经有人说过,凡是术法高手,他们必定拥有一双在灵力的淬炼下变得极为奇特的双手,比如粗糙比如手骨变形,他是不会认错的。因为,小书也拥有这样一双粗糙的双手,这人应该就是天列了。雍泽城境内,没有这般高手。甚至,城中的士族蒋氏和世族邓氏都没有。

玄衣男子找来伙计询问王都近况,伙计兴致冲冲的答了,有人听你八卦的感觉自然是好的,伙计就开心地说了。一刻钟后,那男子留下打赏,骑上一头看不出品名的坐骑,干净利落地离开了。

王都,那便是往东走了,百十里地,一天即可到达。毛大版转回头,接着喝酒,每一口,都是彻入心肺的烧灼。

番外:当年之千武

苏千武拾掇了杂物,将递兰草一株一株的看过一遍,才安下心来。昨夜雨大风疾,不仅吹乱了花草,更吹得他的心七上八下,一夜听着风声忧心忡忡,生怕吹坏了哪棵宝贝。

递兰草,叶自根部簇生,叶尖、锋似剑,色泽极深呈墨绿至黑色不等,四季常青。春夏开花,花梗上并生数苞,花色不拘,品种繁多。传说,递兰草开花之际可以传播天地福泽,触之则头轻体畅,能防百病。苏千武微微一哂,现下朝廷限制术法在大陆民间的传播,说是愚民惰民之法,所以平民哪里能懂得其中原理,不过是根据观察妄自猜测。

其实,递兰草是灵场天成,每到其开花之时便能汇聚灵力,以花为媒天然形成一个妙心净灵之阵。想到这,他又是一阵叹息,妙心净灵之阵乃是先人从递兰草身上得到启发才发明出来的,即便是精通术法的人中,知道这个的恐怕也是寥寥无几。

千百年匆匆而逝,昔日的盛世繁华不再,连圣王留下的政策也为维护某些人的个人私欲而被废除了。当年,大陆统一、四海升平、通商无忌、务农无扰,就连现在讳莫如深的术法都是百无禁忌,人人可学,使得在上古大战后一度没落的术法,发展到了史上的最高峰。

那是这个大陆最辉煌的时期。

而现在,说不上是好是坏,或许是身在局中,反而看不清这世道了罢。苏千武点开月华石灯,看着月华石之光在白日稀薄的辉芒,对当年心驰神往。

圣王,曾经在宫中闭关三月,昼夜不闲地研究,找到了将普通月华石改造成制灯材料的方法,不仅消耗灵力极低、光源稳定,形状也可任意而为,美观方便便宜。它首先在王宫中使用,后来经宫女侍卫之手传入民间,成为了家家户户的必需品,直到今天。月华石这种随手可捡的无用之物,这才被世人所认知。虽然,圣王要造这月华灯的理由荒诞了些……

确认土壤湿度没问题后,苏千武舒心地回屋去了。天大地大,怎少的了钱财,依着城郊这块得天独厚的土地,他自是靠递兰草为生。毕竟,什么人家都是少不了一盆递兰草祈求福泽的,潜力无限的买卖。

屋里,他就着刚打的井水,啃了两个饼子,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心里惦念着城里的柔姑娘。可惜,今日是没时间去消受了。苏千武收拾了褡裢,给自己披上一件正装外套,里面却还穿着短打常服,就这样不伦不类的出门去了。门口坐了一个玄衣人,一动也不动,看那满身风霜,已不知在此呆了多长时间。苏千武连眼皮也没动一下地,走了。

青鸟,体型庞大如室,行则一日千里,翔则一日三千里,性格温顺,善识记,略通灵智,常常背负车厢,用作载物运客,人称青鸟车。苏千武就驾着一辆青鸟车给专卖花草的千茂阁送了货,就坐到了路边的一家小茶店里,等人。

来来往往的行人大都忍不住要多看他几眼,可他并不介意,你看我,我也看你们,互不相欠。要知圣朝立国尚礼,对于衣帽穿戴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像苏千武穿的短打就是在规定的日常服装之列的衣服,可他偏偏披了一件正装在身上,也难怪人家要看他。

路上的人们,来了、走了,毫无规律可言。可偏偏都穿得规规矩矩,苏千武找不到一个知音,不禁悻悻,低头喝了一口没什么味道的大碗茶。

说起衣服,上古的术士是有专用服装的,名曰深籁,长袍宽袖,穿戴起来极为复杂,其细节早已不可考,偶有术士模仿深籁,但终究太过少见。想到这,他回忆起门前的玄衣男子穿的正是仿深籁服饰,宽袖长袍,佐以上古时代的灵兽素色纹理,看起来十分简洁,却沾着那么点古味,抓住了神韵模仿得很地道。

他撇撇嘴,附庸风雅之辈吧。

苏千武左等右等,终不见来人,板凳上长了千千万万根针似的催促他离开,只是想到来人从未失约,又不禁懊恼。换做别人,他早就去会一会柔姑娘,给那个迟到的人放一个大大的鸽子。

在苏千武的耐心耗尽前,人终于来了,只不过,来的是苏千文而已。

“怎么是你?”他皱眉。

“怎么不能是我,千岛大哥在雍泽城被事情绊住了,来不了,舍大长老就叫我来见你。”苏千文哼了一声,一如既往地摆出一张高人一等的脸。

“你也真是和平民混久了,居然把自己当做是下等人似的在这里等人。”

从看见你的那一刻起我就悔得肠子都青了,苏千武腹诽着招呼店小二擦桌椅,“脏也就这一回,怎么,连这么普通的桌椅都不敢坐了?”

苏千文满脸铁青的坐下,“好、好你个苏千武,几年不见人没变,胆子倒是变大了,没心没肺的小杂种,也不想想当年若不是我爹心软,你早就被族里的几个老头子就地正法了!”

他听了并不如何生气,其实无论自家还是千文家都只是族内的小旁支,内里的弯弯绕绕多了,以自己的身份立场哪里能计较得过来,悠然道:“这里还真是大喊大嚷的好地方。”

苏千文闻言一惊,确认左右没人后,才低声骂道:“你这一身乱七八糟的打扮,哪里还有半分王族的样子,幸好你的身份是保密的,否则还不丢尽了脸面。你等着,我定要把你的所作所为通报给长老们,没有千岛大哥给你打掩护,这顿罚你是躲不掉的!”

他却哈哈一笑,“贩夫走卒自然是要跟贩夫走卒一道,我苏千武自认低人一等,您也不用和我计较,倒是千文大少你这一身可算是掉进鸡窝里的凤凰了。”字里行间没有半分低下的意味,反倒是充满了挑衅。

苏千文看这屋里的人皆是平民打扮,而他一身士族样式花纹的衣服,确是招摇了些。其实这可是冤枉了苏千文,他为了不惹人瞩目特地穿了最普通的服饰,还将自己的银白发色遮掩了,可偏偏他忘了对方是苏千武,哪里是正常思维能揣测得了的。只见苏千文涨红了脸,说不出话来。他心中暗爽,不过为了能尽早结束工作,他还是乖乖将三颗情报石交给了苏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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