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无知——茶兔
茶兔  发于: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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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面瘫攻x忠犬受

……不想写文案。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主角:林棋,伍夏 ┃ 配角:潘洛阳

第 1 章

在我还小的时候,曾经跟家人一起去过海边。

那是在北国的岛湾之处,一个安静又美丽的小城。我清楚地记得那个周末,微凉的初夏时节,正是海滨旅游的淡季。来

往的游人不多,海边的烧烤也便宜。

老爸穿着沙滩短裤,左手拉着妈妈,右手牵着我。一家三口在金色的沙滩留下串串足迹。

我那时候身高还不到老爸的胸口,脑袋也不怎么灵光,即使像个小学生一样跟父母手拉手走在一起,也丝毫不觉得有什

么难为情的。

我在沙滩上打滚,在石头边摸鱼,在浅海区抱着橡胶轮胎游水,快乐地像个傻逼。

直到13岁之前,我一直是个老实巴交又厚道的学生,这大概跟我的童年家庭的幸福很有关系。可惜好景不长,在那次快

乐的海边度假回来之后不久,老爸与老妈离了婚。

我家的父母很有意思,争执和吵架不当着我的面,一切都偷偷地进行。在我根本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这两位已经商

量好了离婚的一切事宜。钱归我爸,房子归我爸,我也归我爸。而我妈归了别人。

这其实是件很讽刺的事情,所以每次唤起那在海边的回忆,我都忍不住抽自己一个嘴巴。为什么不花点时间观察一下自

己的父母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这也就不至于在爸妈拿着离婚判决书向我摊牌的时候,让自己显得那么被动。

是的,被动。在这一场婚姻的结束之前,我没有得到任何预警。我甚至失去了用哭号抗议等小孩子特有的手段来挽救这

个家庭的机会。更可怕地是,由于这个噩耗来得太过于突然,我需要花上整整一个月时间来消化掉这一事实,以至于老

妈背包离家的时候,我都没能伸出手给予一些表示。

这是我人生中犯得第一个错误。

但是人这一辈子,一个环扣错了,后面就会跟着一塌糊涂地错下去,很少有人能免俗。我更是不例外。

自从家庭变故之后,我就不怎么回家。先是申请了住校,后来跟着班里的后黑板男孩们混在一起,打架逃课,通宵网游

,在女生宿舍底下拿小石头子弹人家玻璃,在小巷子里堵低年级学生要零花钱。

被请过家长,写过检讨,全校通报批评。被老师揪着耳朵臭骂过,也被同校外校的仇家拿着板砖拍过。但你也知道,这

些都不算什么。每个男孩子小时候都或多或少有过这些经历,我只不过是做得全了点儿。

我有个不错的兄弟,名字叫潘洛阳,不过我们都叫他外号阿贵。阿贵也是单亲家庭,据说从记事起爸妈就不合。家里整

天是鸡飞狗跳,掀桌子摔碗好不热闹。潘家爸妈折腾了快十年,终于离了。阿贵跟我说,他知道爸妈离婚之后,简直体

会到了人民群众四九年的心情。

我却很是羡慕。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即使这样,我们还是善于在别人的不幸中挖掘幸福。

阿贵家还有一点,我很羡慕。那就是潘老爹是个爽利人,尤其表现在对阿贵的恩威并施上。我常常路过他家,远远就能

听见阿贵被打得鬼哭狼嚎的声音。

当然,我羡慕这个并不是因为我是个M。

我家老爸从来不动手打我,甚至很少骂我。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他对于离婚的事心有愧疚。可这种态度只是愈发地令

我恼火。

在家里排解不了的怒火,我只好发泄在外面。惹是生非,没事找事。

打人和被打,严格来讲,这两件事我都很喜欢。

就这么混了一年多,高中也没考上,跟录取线差了百十来分。老爸托人、花钱还是给我塞进了市内的高中,这也全在我

的意料之中。

而实际上,我并不讨厌上学。

初中毕业的小屁孩,在社会上能有什么混头?到外面也不过是被人看不起。连毛都没长齐,能指望去跟人家真正的地痞

混到一起?

而学校就不一样,鱼龙混杂,总有你能发光的地方。

我进入西川二中的第三个月,就被学校里最有分量的小混混集团看上。老大杨哥对我不错,进来的新人里最看好我。我

能说会道,混得如鱼得水,不亦乐乎。

你看,这种学生组织其实最好,混着没什么生命危险,又经常有点儿油水可捞。未成年人聚众斗殴什么的也不过就是校

园问题,一伙子人抄着桌子腿干仗,总好过拿着西瓜刀追人。

老师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出大事,谁都不管。

事实证明,跟着杨哥混很爽,有零花钱拿,有妹子搂。

校园里总有些个别女生对不良少年抱有幻想。对待这类妹子你要在人前表现得冷酷,在暗地里传达柔情,一吃一个准。

这当然不是我总结的,是杨哥告诉我的。

我听这话不过是一笑。

杨哥皱着眉说:你不信?

我说,我当然信。

信他奶奶个鬼。杨哥长得一米八二,脸孔算是端正,家里又有钱。你就是不玩这浪子回头的一套,照样有小姑娘倒贴。

你怎么不看我兄弟潘洛阳,跟着你样样学了个遍,也没一个女孩在后面多看他一眼。

这世界就那么现实,怪得了谁。

你问我学得来学不来这一手?我自己估摸着八九不能离开十。

但很可惜地是,我不喜欢姑娘,这是我人生中犯的第二个错误。

高一整整一年,我都把时间用在了乌烟瘴气的穷折腾上。

我帮人家打架,不问原因,打过之后,不要报酬。人都说我够义气,其实不然。我只是对那令人热血沸腾的一刻钟十分

地着迷。何况每当我鼻青脸肿的回家,都能看见老爸的脸气得轻微的颤抖,那才真是无比地快意。

好在学生们打架都不太狠,受伤也不过是皮外之苦,再加上我脑袋灵,腿脚快,嗅到真正的危险跑得比谁都快。阿贵是

经常帮我上药的人,每次都忍不住咂舌。

“看你冲得挺欢,怎么伤得却不重?”

我说,你他娘的愿意看你发小被打个臭死?

阿贵就憨厚地笑,你少打架,才是正道。

我问他,你要怎地?你不跟着哥们混了?你要从良了是不是?

阿贵还是笑,也不说话。

我知道这里面肯定有事,追着阿贵问了好几天,他终归还是禁不住我软磨硬泡,对我坦白。他喜欢上了隔壁班的姑娘。

那姑娘叫江凌,人很是漂亮,成绩又好。我入校的时候曾经看她在主席台上做新生代表发言,黑格子的校服裙子在风中

翻飞,底下男生的哈喇子留了一地。

我心里很不舒服。

这不是因为我是同性恋就对姑娘有什么成见,也不是因为我对发小有什么不轨之心。我只是单纯地为阿贵郁闷。他和江

凌差距太大,打个蛤蟆跟天鹅的比喻有点儿埋汰人,但俩人的差距起码是毛毛虫对蝴蝶级别的。

你别跟我说蝴蝶是毛毛虫变的。事实上,不是所有毛毛虫都能变成蝴蝶的,而潘洛阳肯定就属于那种。

我跟阿贵认识了七年,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

阿贵喜欢那种聪明又漂亮的女生,暗恋的对象不是班长就是学习委员。可他人却是最笨,从小学到高中就没有脱离开过

班级后十名的位置。我常嘲笑他,你智商有缺陷,得找个聪明老婆给你家改良基因。这种话要是跟别人说,多半会打起

来,可阿贵听了不但不怒,相反还真真切切地琢磨了许久,不知是不是把这条列在了找媳妇的条件当中。

我跟他一路走来,看他暗恋失恋已经成了寻常,全没放在过心上。可这回,阿贵有点不同。他貌似是动了真心。

我知道他最近总是念书到很晚,晚上拉开窗帘就能看见阿贵卧室里那昏黄的台灯亮着。人影在窗纱上摇曳,他坐得笔直

笔直。我不知道他那颗不开窍的榆木脑袋,这一晚上究竟能看下去多少字。我有的时候来了兴致,就掀开窗户,坐在窗

台上吼他。

阿贵冲我摆手,别吵,看书呢。

我磕着瓜子还不忘咂舌,随手把瓜子皮乱扔了一地。

他不让我告诉别人他彻夜学习,我当然是不会跟外人提,无论阿贵这自讨没趣的行为在大伙看来有多么地傻缺,我也会

坚定地支持着他。谁叫我就这么一个过命的兄弟。

阿贵的学习热情,偶尔能影响到我——当实在没得可玩,游戏打得厌烦,漫画也看着无趣的时候,我也会拿出英语书来

翻翻。

初三英语课本,已经翻得发黄的纸张。

第67、82和114页的空白处,有我上课时随手画的涂鸦。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带着无框眼镜,年纪不到四十岁,那就是

我的初中英语老师。

他并不是那种爱发脾气的人,可即使是班上最淘气的小子也忌惮他几分。也许是因为他有一层教导主任的身份,也许是

因为这个人的形象本身就太肃杀,让人看着就活泼不起来。

我却是很喜欢。

他的手很宽大,指头修长有力,我常盯着那手发呆。有的时候是捏着粉笔在黑板上书写板书,有的时候会走在学生中间

,把手轻搭在课桌上,低沉地念着课文。不过最妙的还是在走廊上撞见他用两指夹着香烟。我看着那烟气缭绕,就很入

迷。

有一次,我记不清自己是在班里惹了什么事,班主任把我单独留下在办公室里罚站,她回班上去做整顿批评。

那会儿都过了放学的点儿,办公室里只剩下我跟英语老师二人。

我闻着那淡淡的烟味,又开始发呆。过了好一会儿,他却忽然转回过头对我说。

“忘了你还在这儿,不好意思。”

他把半截的烟掐了,又低头判作业。可没多久,竟然有点坐立不安。

“……我出去抽根烟。”他像是挺不好意思似的冲我点点头,塞了包烟在上衣口袋里,转身出门。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人已经站在了他的办公桌前,从那烟灰缸里挑出了刚熄灭不久的烟头叼在了嘴里。这家伙是个烟

鬼,打火机自然不只一个。我从笔筒里直接翻出来一个塑料打火机,哆嗦着手把烟点上。

……这他娘的真是说不出的怪味道。

闻着还好,自己抽在嘴里,却是被呛得咳嗽不止。

我正眼泪鼻涕地冒着,他却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我身边,伸出两根手指来把烟掐走。

“你还想再多罚站一个钟头吗?”

我那时候只觉得整个人都懵了,哪里还考虑什么罚站不罚站的问题。谁能想到自己偷摸地做这种变态的事情,却恰好被

当事人发现?

我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整个脸憋得通红。

他却叹了口气:“烟少抽,等上瘾就晚了。”

他伸手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回去接着罚站,弯下腰收拾了书本背包,算是结束了一天的工作。

我不记得后来班主任拎着我耳朵都骂了些什么,我脑子都是他对我说的那几句话,那擦着我耳边响起的声音,那近身才

能闻得见的淡淡的烟味。

我后来不止一次地回想着这些自.慰,妄想着自己被那双修长的手钉在他那张办公桌前,与他口舌交缠,赤.裸相见。

那这终究就是个妄想。

那年他三十七,他女儿已经十二。

第 2 章

自从阿贵渐渐淡出了杨哥的小圈子以后,生活分外无聊。

我每天都是坐在最后一排,望着窗外操场晃动的人影发呆。老师讲得什么,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反倒是看着外面那排成

一溜儿累得呵哧呵哧喘气的学生们比较有趣。

这数九寒天,无论是男生女生都顾不得风度,全穿得像球一般,跑起圈来,都是满脸的痛苦不堪。可是比起我们这些在

教室里活受罪的,却又不知道要幸福多少了。我望着他们,就心生羡慕,恨不得那刀子一样的小北风是吹在我的脸上,

好让我尝尝在外头撒野的快活。

就这样捱到了快放学,隔壁班的王蒙串了进来,拿脚踢了踢我的板凳。

“伍夏,出来。晚上有活。”

有活的意思就是,晚上要出去干架。我一听,眼里顿时有了生气,恨不得汗毛根都乍了起来。从课桌上爬起来,把椅背

的外套搭在肩上往外就走。

“现在就去?”

“怎么?还等着老师留作业?”王蒙呲牙裂嘴的笑着,不坏好意。

我啐了他一口:“别说废话。有事办事,今儿晚上回去还得看球,抓紧着。”

王蒙也不再得瑟了,带着我从办公室窗户底下毛着腰溜了过去。

这时候的各个班级都在准备放学,乱乱哄哄的,也没人留意我们。我俩很快绕到了偏僻的后院,从院墙残破的角落里翻

了出去,那外面早就聚集了不少年轻的小子。有蹲着的,有站着的,没一个看起来像是善茬儿。

我心里默默点了一遍,算上我和王蒙,一共是十二个,这架势,倒不常见,不知道今天是要去堵哪几个倒霉孩子。我打

眼往人群里瞧,认出那中间蹲着的背影是杨哥的副手,叫马小远。别听他名字可爱,人可是一点儿都不可亲。

马小远老爸是吃过牢房的,跟我们这些装古惑仔的小玩闹根本不是一个档次。所以平时说起来,大伙不免有点怕他,反

倒是跟杨哥这种人走得更近。

我跟马小远也不熟,他比我高两个年级,又不怎么爱说笑,平时见了面,也不过是点头打个招呼。我不愿意惹他,却更

不愿意与他深交。今天不知道吹了什么风,他叫的这帮人里面,竟然还算了我一个。

马小远正跟那群人说话,看见王蒙带着我过来,也是一愣:“不是叫你找海英吗?”

王蒙一摊手,翻翻眼睛,学得还真挺像洋鬼子:“海英不在,我正好瞅见伍夏了。他不赖的,你跟他搭过手就知道。”

马小远将信将疑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自己长得虽高却不结实,看起来打架就很挫的样子,他会有这样的眼神,那都是

再正常不过。

我只好笑了笑,伸手把鼻子上的黑框眼镜摘了下来,塞进了上衣口袋:“马哥。”

马小远可能觉得自己人手本就足够,也不再说什么,伸手拍拍我肩膀:“眼神行吗?”

我点点头:“没问题,那眼镜就是个摆设。”

马小远很大度地表示了下好意,揽住我的肩膀给周围的人简单介绍了一下,伍夏,我兄弟之类的客套话,接着又开始部

署了一下堵人的计划。我也不拿耳朵听着,只跟着支支吾吾。前因后果什么的,我并不关心,我只负责跟着打两拳,踹

两脚,其他都不是我要考虑的事情。至于战略战术……你见过小混混上街打架还讲兵法的吗?讲那个不是跟放屁一样么

马小远说话还算简练,简单介绍了一下打击报复对象的概况,就安排我们埋伏在了周围。两个在前面拦截的,三个在后

面跟着,起了冲突就从后面制住去路。留两个放风,剩下的全都装成路人模样,到时候趁乱上去就行。我跟王蒙自保奋

勇,去领了那尾行的角色,马小远不放心,还给我们安排了一个帮手。

一行人早早分散开了,在昏暗的街口等着。我冻得鼻水直流,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也不见人来,嘴里忍不住骂街。王

蒙在一旁挤兑我取乐,很是无聊。

就在我们的耐心都快耗尽的时候,那路边终于走过来个身影,马小远冲我们打着手势,就是他。

我们三人正蹲在路灯底下假装聊天,一看目标来了,不敢回头,只斜着眼睛朝那边看着。

走来的那学生年纪跟我们相仿,个子可能比我还要高上几公分。天色昏黄的看不清模样,只记得那双眼睛黑漆漆的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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