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芳记 第一卷(穿越)————沙与泡沫
沙与泡沫  发于:2010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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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留云松了口气,就开始嫌他动作太慢,纵身过去搂住他腰,带他在屋顶坐好。

区小凉见他夕阳下一张脸,棱角分明,凤目明亮,宛如一尊青铜人面像,平添了些成熟。身上的青衫纤尘不染,绣上去的朵朵桃花被夕阳照得娇艳无比。比之在屋下所见,更觉英气逼人,令他不禁为之心折。

“表哥!早来了。”区小凉唇角弯弯,随口问。

“也没有,才来一会儿。你手里拿的是什么?”步留云注意到那个酒壶,警惕地问。

“酒。”

“快给我!打死我也不敢让你再喝酒了。”步留云劈手夺过,掀开壶盖闻了闻,笑,“和我这壶一样。”

区小凉见他一扬头,喝下半壶酒:“怎么样?”

“有点淡,再存上几年更好。”步留云不满意地咂嘴,唇色鲜艳。

“笨!我是问你,心情怎么样?”区小凉黑线,让他来这儿是请他品酒的吗?绣花枕头就是绣花枕头。

步留云慢半拍才想起来这儿的目的,他认真想了想,纳闷地摸摸头,自言自语:“奇怪!好象一点儿也不难过了。你不是说还得再睡一觉吗?怎么这么快就好了?”

区小凉忍不住翻个白眼,看来他也不用太过担心了。步留云这只绣花枕头,明明神经比象腿粗,心眼比摩天轮还大。只喝了点酒,失恋那么大的事竟忘个干净,还需要他来提醒!

步留云连忙按住他的眼帘:“停,停!我不是说过嘛,不要再翻了,会回不去的。”

推开他的手,区小凉没好气:“别瞎操心。”仰面躺在屋脊上,抬眼看那渐渐黯淡的天空。

没敢接话,步留云默不作声喝干余酒,将两个酒壶并排放好,偷看区小凉一眼,也仰天躺下去。

耳边隐隐传来叫卖声,应酬的嘈杂声,小二高声招呼客人,热油炒菜声,让屋顶的气氛更加沉静。两人都不说话,只管看天。

一眼看不到底的天空,金色淡去,青色加重,开始有星星一闪一闪地出现。春风轻快地吹拂过屋脊,鼓动他们轻薄的春衫。

两人继续保持沉默,心境却在慢慢改变,都感觉到正有一种安详温暖的气氛在围绕着他们。心脏平静地跳动,呼吸绵长稳定,他们都抛开了刚才的讨论,静静地品味这个陌生城镇的春天。

“表弟,你将来最想干什么?”沉默许久后,步留云身体不动,凤目凝视星空,轻声问。

“嗯,当个香水师,赚多多的钱。”区小凉想也不想地回答。

“香水?哦,就是你说的,那种有香味的水。”

“差不多吧。表哥呢?”

“我?首先,我要当上家主,不然娘会骂我。然后,我要参加武举考试,当武状元。最后,我要成为一名威风八面的大将军,驻守边疆,让那些觐觎我天朝的番帮蛮夷不敢轻越雷池!”谈到理想,步留云兴奋起来。满天的星光映进他的眸子里,发出异样的光彩。

“像……我爹那样?”想了想,区小凉试探地问。

“对!我最敬仰的就是姨父了。当年他画戟挡千军的雄姿,何等大丈夫,何等气势!”步留云满脸崇拜。

对于祝大将军,区小凉的印象始终模糊,他所有的故事都来自旁人的述说,其中当然夹杂了很多个人色彩。所以对这个人,他不想多谈。

“你想当将军,干嘛还争家主的位子?等你成为大将军,步家未必真的就不让你认祖归宗。”区小凉不解,他才不相信步家会不认个大将军是自家人。古人不都兴什么‘光宗耀祖’吗?步家会错失这块好门面吗?

“你别小看了那破家规,听说我家曾出过这种事。那人当上了尚书,可最终没进得了祖坟,族谱上他的名字也被涂黑了,他的后代也没被承认。所以,我一定要当上家主,然后就废了这条家规,再把生意交给大哥。反正,这些年一直是他在打理生意,比我更适合那个位子。”并且,他也可以更好地照顾三弟。

后一句,步留云没说。他总是觉得那两人怪异。两个男人间不是只应有手足之情,朋友之谊吗?他们为什么要学人家夫妻生活在一起?他真的无法想像。难道要三弟穿女裙?他打个激灵,浑身都觉得不舒服。

“既是这样,你同你大哥讲讲,让他来废除这条不就得了?反正为了表弟,他也肯的。”

“你怎么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他会信我才怪。除了三弟,他好象不相信任何人。再说,他巴不得让我当下人或是出族。他那个大醋坛!”步留云撇嘴嘲笑。

区小凉自知失言,早就笑了。这个步留云碰上别人的事,倒是明察秋毫,聪明得紧。怎么一轮到自己,就满脑袋浆糊?可惜啊。

步留风当然不会相信他,是自己问了蠢问题,幸好他没像嘲笑浅香那样笑话他,否则步留云的刻毒言词,还真让他招架不了。

再寻思步留云的想法的确没错。在这个人制大于法制的社会里,谁最大谁说了算。为实现理想,人们不得不去做一些不情愿的事情,走一些弯路。但愿,步留云能够始终认清方向,不要在权力的角逐中迷失自己,失掉最初也是最真的梦想。

“当将军光有一身好武艺是不行的,还得善谋略,你可以吗?”区小凉想起正事,开始引他入瓮。

“小看我了?我平时除了练功,就是看兵书,现在肚子里全是谋略。”步留云生怕他看不起自己,急忙表白,从瓦上半坐起身体。

“是这样吗?那怎么会被人打?”区小凉凉凉地反问。

“那……那是……”步留云不提防他在这儿堵他,不由口吃起来。

“所以,表哥读的那些兵书现在还只是死书,没能应用到实际中去。谈恋爱和打仗差不多,只不过前者是要掳获对方的心。有句话叫‘知已知彼,百战不贻’。要想表白成功,必须先了解对方,再采用正确的方法才行。像白天那样,冒冒失失冲上去,不把你送官还是饶了你。”区小凉笑,轻轻踢他的脚。

步留云想了想,也失笑,回踢过去:“你倒说说,怎么个知已知彼?”

区小凉胸有成竹,再踢踢他:“那,你听好了。”

……

13.由我陪你来失恋(下)

月上柳梢,步留云听得头都要大了:“表弟,你讲那么多,一时我也记不往啊。”

区小凉白他一眼:“记不住怕什么?现在也就是让你听听,了解个大概。明天开始,我要对你进行特训。”

“特……训?”

“对,追女包装魔鬼训练!”区小凉露齿而笑。

于是,次日一大早,区小凉就纠集暗香几人,组成特训教官团,天天操练步留云,把他折磨得头彻底变成两个大。

暗香等人轮流充当临时演员、临时场记、临时服装、临时美工、临时造型,而总导演、艺术指导及幕后编剧全是区小凉。设立特定的环境人物,指导步留云前去搭讪表白。再寻找挖掘他自身的独特魅力,提升训练成为吸引异性的有力武器。

训练间歇,则教他背“追女三十六计”。什么鲜花攻势、忠犬追击、死缠烂打、欲擒故纵、投桃报李、英雄救美、投其所好等,直接法、迂回法、妒忌法、自我展示法,不一而足。何时温柔、何时热烈、如何体贴、怎样关心,乃至衣着谈吐、眼神步态,往往重新练过。

步留云固然练得叫苦连连,那几个陪练也是头大如斗。唯有区小凉如上足了发条的小闹钟,咯噔咯噔走得干劲儿十足。他不停地给大家打气,夸奖步留云有进步,誓将训练贯彻到底。

为期七天的魔鬼训练结束,步留云脸上的印痕也消失不见,被区小凉赶到街上去实习。怎奈步大公子学艺不精,遇人不淑,常常铩羽而归。

于是,夜夜账房顶上多个步留云的影子,旁边自然少不了个区小凉。慢饮苦酒,细数繁星,点评得失,总结经验,以利再追。

步留云严密注意不让区小凉喝酒,有时见他实在馋了,才让他抿一小口。于是,观察完星相,区小凉归房,话就多起来。他卧在床上,大脑极度兴奋,向唯一的听众——丁九,噪聒。

“表哥又失恋了,这是第十七,还是十八次?我都记不清了,平均二三天失恋一次。听说真正的失恋会让人痛得心碎。表哥的心到现在都还好好的在肚里搁着,真是牛人一个!”

“你说,表哥自身条件那么好,怎么女人缘这么差?”

“不知道吧?我告诉你!”

“他呀,又呆又笨,见了女孩子大脑就短路。该纯情的时候色情,该色情的时候又纯情。看得我在旁边干着急。”

“还不会说话,又霸道。那些冲他长得好看来的姑娘,全被他一张嘴就给吓倒了,批评他多少遍都改不了这个坏毛病。”

“可苦了我们这些做基础工作的,你说我们帮他联络那些他中意的女孩子容易吗?光案头报告现在都有一尺厚了吧?”

“丁九,你在听吗?”

“我说,你不要总躲得找不到人影好吗?我和你说话,你要是能应一声,那就好了。”

“丁九,丁九?出来啊!陪我说话,出来啊!丁九……”

经过多次魔音穿脑的酷刑,丁九坚强的神经终于完全崩溃。在又一次区小凉兴奋地碎碎念时,他再也抵受不住突然现身,倒把那个乱叫乱滚的人吓了一跳。

区小凉窝在床上,从胳膊底下愣愣地看着这个突然冒出的黑衣人。停顿了片刻,他急忙翻身坐起,连声请他坐。

丁九面无表情,双手下垂笔直地站立,不坐不说话。

区小凉极度兴奋,跳下地围着他边转边打量。

昏暗的光线中,丁九身材高瘦,四肢修长,大手大脚。黑衣面料粗糙,只是单衣,连里衣都未着。腰上别着那柄饮血无数的匕首,并无刀鞘,缠块与身上衣服同质料的黑布。长发上的发绳也是一样的黑布条,边缘全是毛边。

他的相貌意外地斯文清秀,皮肤黝黑光洁的脸上,眼睛略长,黑白分明,里面没有任何情绪表露,沉静如深潭。削直的鼻子下是淡色的薄唇,被他紧紧抿着,一付拒人千里的模样。

他身上的味道极淡,那么近的距离才能够闻到一丝若隐若现的竹子清香。这让区小凉异常惊讶,他还从来没有闻到过如此轻淡的体味,怪不得两人同居一室他都找不到人。

被人这样当作研究对象般又看又闻,换成旁人会不安,甚至不快吧。然而丁九的表情始终不变,整个人如沉默的雕像静立不动。

但是区小凉知道,如果危险来临,这具雕像会在瞬间变成一只嗜血的猛兽。对这个人,他自第一次见面起,就既感好奇,又心存畏惧,但又异常地信任。

他一直不太明白自己对丁九为什么会有这种复杂的感觉,现在近距离地站在一起,他依然不明白,而这种感觉却更加强烈了。

区小凉坐回床上,笑吟吟地看着他:“原来你长的是这样的。这不挺好,干嘛躲起来不见人?”

丁九注视脚下,并不答话。

“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

丁九抬头,凝视区小凉的眼睛。

区小凉和他对视,慢慢问:“我被沈笑君劫走那天,你在哪儿?”

“旁边。”丁九动了动唇,吐出这两个字。他的嗓子可能因为久不发音,有些嘶哑干涩,本来的声音应该是低沉带些磁性的。

“旁边?那你怎么不救我,由着我被他劫走?”区小凉并不生气,反而有些好笑,这个保镖行事真够匪夷所思的。

“无恶意。”

是因为知道沈笑君不会伤害他吗?区小凉很惊奇,丁九不过说了几个字,他却能完全明白字面后的那些意思。只是,丁九怎么可能了解之前从未见过面的沈笑君的想法?这也太敏感了。这也是一种职业特点吗?

“平时,你都在哪里?我怎么都找不到?”区小凉又想起一个令自己百思不解的问题。房间本不大,一览无余的,可他居然找了那么久,也找不到同处一室的另一个人。

“床下。”

“不可能,每次我第一处看的就是床底下。”区小凉脱口而出。

丁九静静注视他,并不反驳。

区小凉冲他发了会儿呆,才想起他身怀绝技,动作不知道比自己快多少倍,要躲他自然容易,不由释然。

“白天路上呢?”

“车下。”

“可是车下没有可藏人的夹层,难道你……”一直吊在下面?区小凉不可思议地盯住他。

丁九默然。

区小凉心里蓦地涌上一股酸涩,在他们几个舒服地坐在车里打盹、玩笑、吃零食、打麻将的时候,却有个人吊在车下,忍饥挨饿吃尘土喝寒风,光是想想就让他无法接受。

“以后,你别呆在那些地方了,好吗?”沉默许久,区小凉出言请求。

丁九没有说话,眼神却是明明白白的拒绝。

“就这样!既然你必须贴身保护我,那以后你就和我睡一张床,在路上和我坐一辆车!”不知怎的,见他拒绝,竟让区小凉有些生气。本不是喜欢强迫人的性格,却不知不觉说出了生硬的命令,让他本人都有些惊讶。

丁九面不改色,目光平静地摇头,明确地再次拒绝。接着退后一步,似要再次隐藏。

“如果你不答应,你就回将军府,我不要你保护了!”区小凉见状,更加来气,赌气似地加了一句。

丁九猛地抬头,目光里的灼灼吓了区小凉一跳。那目光像他的匕首一样锐利,却包含着不解、委屈、羞耻、恐惧、愤怒等等复杂的情感,黑白分明的眼睛竟在此时异常地明亮。他死死地盯住区小凉,一言不发,却把他看得心虚,几乎要将身体缩成一团以躲避他的目光。

“对不起,我不该逼你。不和我睡一张床可以,可是至少打个地铺。暂时也不会坐马车,走时咱们再商量路上安排,好不好?”区小凉嗫嚅。

从知道丁九存在的那天起,他的卧房就永远多出一副被褥留给丁九。但是丁九从未碰过。现在区小凉妥协,再次提出这个建议,心里其实仍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然而,让他惊讶的是,丁九居然没有立刻回绝,黑白分明的眸子里竟有丝迟疑。而他之前的复杂情感也在听到区小凉新的建议后,消失无迹,重又恢复了之前的平静。

区小凉雀跃,抓住时机,快手快脚地在床前打好地铺。匆匆道声晚安,吹灯上床放帐入被。一系列动作,被他眨眼间就完成了。

因为区小凉喜洁,他的卧房每天都要打扫好几遍,青砖的地板更是光亮无尘,被褥铺在上面并无不妥。

丁九静立半晌,似是被他的速度吓到。再过半晌,他终于屈服在区小凉的热心下,合身躺到地铺上,盖好被子,整个过程居然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客栈的床帐是普通棉纱,通透性并不好,所以区小凉只可以看到月光下丁九模糊的轮廓。可是他却看着那团乌黑看了好一阵,内心里有些惆怅。

这个丁九,到底有着怎样的过去?为什么会这样沉默,一点都不快乐?为什么会既谦卑又高傲,既倔强又极易受伤害?如果可以,他很想让他快乐起来。毕竟,丁九曾经保护过他,今后也许还要在一起很久。而且,他那双没有任何欲望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干净得让人不忍心看他受苦。

受苦?区小凉有点想笑,这是丁九选择的职业。因此,必得忍受这个职业所引起的种种不便。丁九并不以为意,而他也不是救世主,有什么权力不自觉地摆出一付礼贤下士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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