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末,客厅,晚饭吃得很饱,很尽兴,王贺文从冰箱里拿出啤酒,喝了一大口,发出淫()荡的叹息声。
我伸手:“给我一口。”
“成,咬哪啊?”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便真的在我手指上咬了一大口。
晚上,睡觉,我捧著PSP看小说,他捧著PSP玩游戏,谁也不打搅谁。
我拈了一块九制陈皮放进嘴里,问他:“你要吗?”
他专注的盯著屏幕,说:“成,来一块吧。”
我挑了一块大的放进他嘴里,他嚼嚼:“味道还不错。”
“还要吗?”
“成。”
於是情况变成我一边看小说一边往他嘴里塞东西,他则一边玩游戏一边张嘴。
我犯坏,这次什麽都没拿,伸到他嘴边,他又下意识张开嘴,我的食指捅进他喉咙。
“呃……靠!”他吐出我的手指,扔下PSP扑上来。
……
我有一个眼罩,一面深蓝色,一面纯黑色,在香港机场的免税店买的。
不是我矫情,我真的是那种只要有一点光线都睡不著的人。
之前一个人住的地方,窗户旁边有一根路灯,一到晚上就顺著窗帘缝隙散发光芒,换了厚的窗帘也不行,它还是会照进来,我一度很苦恼,想用纸板将玻璃黏住,但会丑丑的很不好看,又想到不如把灯打破,但我觉得我一定投不准那个灯泡,如果再砸到邻居家玻璃就不好了。
直到眼罩的出现。
因此,这个眼罩跟了我快两年。
“好性感啊。”
这是王贺文第一次看到我戴眼罩睡觉时发出的感慨。
然後,这个纯良无比的眼罩,便沦为了某种时刻的道具。
曾经为了追求效果,他特地磨蹭到我睡著後再爬上床,以达其奸()淫之目的。
有一天晚上洗完澡,我发现我的睡袍带子不见了。
想著也许是晾晒时和其它衣物混在一起了,我也没太在意。
夜里睡得迷迷糊糊时,胸口湿湿热热的,我被舔醒,一个重量压在我身上,闻到熟悉的体味,我睁开眼,眼前是无边无际的黑暗。我明了,一定是王贺文那个混蛋,於是索性放松身体哼哼唧唧的配合他的“恶行”。
过了一会我觉得不对劲,试著动了动手臂却发现我的手竟然被绑在床头了!
他坏笑,然後便更加猖獗的为所欲为起来。
那次的感觉真不赖,他开始笑称我有M潜质。
我说,那你就是大M。
他说那我们干脆和大小S姐妹组成一个团好了!
之後,这样的戏码便经常上演,我的浴袍带子隔三差五就会不见。
20
王贺文蹲在地上,打著赤膊,面前是敞开的柜门和小山一样高的衣服,看颜色就知道旧的可以。
我又随意看了看,地上的纸箱里扔著准备倒掉的垃圾,用过的A4纸,撕下的台历,电影票的票根,手机和数码相机的空盒,空了的男用香水瓶……
“咦?这是什麽?”我向他走去,在那堆衣物里瞅见一样扎眼的东西,拎了起来,王贺文没料到我下来,冷不丁吓了一跳,转眼看到我拿在手里的东西,脸一下涨得通红。
“别,别闹。”
我检讨,我知道背後嘲笑他前任恋人的品味是不对的,那等於在嘲笑他的品味,同时也在嘲笑我自己的品味,但是,谁能告诉我这个像红领巾一样的玩意是什麽啊?!
“啊哈哈哈……原来你喜欢这种……哈哈……哎呦我不行了,笑死了……”
那是一条内裤,鲜红色,纱质。
我对著阳光把它举起来,用手试了试弹性,“哇还是T-BACK!这麽紧,不会觉得勒吗?”
“别闹啦!”他一把夺下我手里的内裤,扔进那堆整理出要扔的衣服里,见我不说话,又解释道:“不是啦,那个,是网上买的……好像有色差,别看我!不是我买的!我也没穿过!谁知道勒不勒!”他恼羞成怒的样子可爱极了,原本脑门上就聚集了一些汗水,现在更是三三两两的滚下来,我随手擦了擦他的脸,“知道啦。我又没说要你穿……不过,我也有哦,比这个性感多了。”
他一点都不领情,反而狠狠瞪我一眼:“你穿给谁看了?”
“没,也没……给谁看啊……”
“哼,反正下回我都给你剪了!”
“干吗!”
“然後我再给你买……”
“这还差不多。”
……
“怎麽不睡觉?”他将衣物全部整理好,拿出装电器的黄色大塑胶袋往里面扔,我支著下巴陪他一起蹲著。
“睡不著,没有午睡的习惯。”
“不会困吗?”
我摇摇头。
看他整理屋子也挺有趣的,脏乱差的环境一点点变样,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你好像有收集癖哦。”我看著他从抽屉底层翻出彩色的纸,都是过期的快餐店兑换卷或优惠卡,“扔掉不会心疼吗?”
“不算收集啦,都是他拿回来的,我怎麽会爱吃那种东西。”想了想又说:“也有一些是我顺手给他带的,他最喜欢打折或是特惠,好像有赚到很多似的,其实还不都一样……”
我想起他给恋人带酸奶的事,於是问他:“你知道最初我和小路私下叫你什麽吗?”
“什麽?”
“酸奶先生。”
“啊,为什麽?”
我把经过给他说了,他很是尴尬的垂著头,手上不停的把没用的,积攒的,过期的小玩意扔出去。
用去一半的乳液小样,香水的小小赠品装,不知那些大衣的纽扣,变了形的彩色别针,桃心型没点几次的香氛蜡烛……
“那个……叫佳庚是吧?他是很爱美的人吧?”我看著滚了一地的小玩意说。
“黎佳庚。”他补充道,又飞快的说:“都过去了,不提他。”
“可是决口不提不就证明还是在意吗?”
他回头看著我:“你是在在意吗?”
我一怔,闭紧嘴巴不吭声。
“那是不是说明你爱上我了呢?”他停下手里的动作,专注的看著我。
怎麽气场一下子就颠倒了呢?我哑口无言。
“我可是真心的,我最讨厌打扫了。还是这麽大规模的,刚才下楼倒第一拨垃圾时碰见不认识的大姐还以为我是新搬来的,在整理新居呢。”
我翻了个大白眼:“谁叫你房子这麽脏。怪谁。”
“那讨些奖励总可以吧。”他舔舔嘴唇,凑近过来。
我看著他黑乎乎的掌心,“……手,别碰我,就给……”
……
一直到天黑才全部清理完。
虽然他叫我不用帮忙,但总不能一直干看著,除去擦拭全部的桌椅外,还帮他倒了几次垃圾,虽然上下楼的感觉还是累得要死,但把超大塑胶袋扔进垃圾桶的一瞬间,感觉棒极了。
到了要回家的时间他又开始耍赖。
“不是说给我奖励的吗?”
“白天不是给了吗!”不但给了,还给了好几次呢。
“那是利息,”他又缠上来,接吻的间隙听到他在嘀咕:“几个吻就想打发我了,没门。”
王贺文卫生间里冲澡,歌声和水声传到楼上。
晚上,我们躺在床上分享他的初恋故事。
他点燃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烟雾吐出来时他缓缓说:“大四毕业那年我出柜了,毕业典礼前,我父亲看到我和小黎在树後接吻。我干脆就挑明了,省的他们老问我什麽时候找女朋友。”
出柜?我转头看著他:“你不是一般的猛,是生猛。”他没笑,我又问:“那……你父亲什麽反应?”
这回他笑了,还被烟呛了两下:“还能什麽反应,和大多数书里写的一样,打我耳光,我妈拦著,毕业典礼还没开始他们就回家了,刚从车上下来啊,鞋子还没走热呢。”
“那……那谁呢?他……”
“小黎?他没跟家里说,他家西北的,一年也不回去一次,好瞒。”
他又点燃一根烟,刚放到嘴边就被我夺了下来,“少抽点。”我起身把窗子打开,夏末的夜空湛蓝湛蓝的,我把烟捻灭从窗户丢了出去。
“宁丢一亩地,不扔一烟屁,你浪费!”王贺文在身後呼喊。
“我让楼下看流星还不好?”我抱著肩膀背对他,“後来呢?”
“後来……慢慢就好了,还能带过去一起过年。”
过年?
我实在想象不出和家人一起过年的感觉,似乎法定节假日对我来说最实际的意义就是放假。
“嘉北,”他在身後叫我的名字,我竖起耳朵。
“我说这些不是显示什麽,我不会要你也出柜的,别有压力。”
“废话。”
天上漂浮著薄薄的云絮,很多星星洒在上面。
他下地,走到我身後,“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王贺文认定一件事,就会竭尽所能做到最好,白天你说不提就说明还在意,我觉得有道理,现在都讲给你听,不许再吃醋。”
“谁吃醋了?!”我用手肘顶他,他笑笑,反而贴得更近,在我耳边问:“你看什麽呢?”
“星星啊。”
“哪颗?”
星星就是星星,你管我看哪颗?!
但是当时我也秀逗了,随便指著正前方几颗最醒目的连成尖角型的说:“就那个啊!”
“哪个啊?”
“就那个啊,红光的白光的……”
还没说完,他抱著我笑得颤抖起来,“宝贝儿,那是电视塔……”
22-24
22
在那之後我住在他那的时候越来越多,还一起度过中秋节,我们在第一次见面的餐厅里喝了啤酒,互相搀扶著出去时,在摇摇晃晃的满月下接吻。
没过几天,王贺文得到了新工作,是一家合资企业,他在网编部,在我看来以他的技术能力,加薪升职都是指日可待的事,他对我的分析倒没表现出特别浓厚的兴趣,只是比较在意我说的,一起去庆祝庆祝。
我提议去酒吧坐坐,他大皱眉头,大学期间刚发现自己的性趣与众不同时他曾去过类似的酒吧,里面同性相亲的场面让他受足刺激,还不幸被金刚芭比缠上,被逼著灌了几杯辣喉的鸡尾酒才被放走,从此就对那种小众酒吧敬谢不敏。
“我们就在家里看看影碟,吃吃饭就好,要说庆祝嘛……”他摩挲著下巴颏,“那再陪我住一周吧。”
我就知道,他最喜欢相处方式就是两个人腻在一起,不管吃饭也好,看电视也好,逛超市或者是睡觉也好,只要在他身边,他就会很满足。
我看他一眼,也学他的样子摩挲起下巴颏。难怪我和小路提出去酒吧喝两杯时,他那麽反感……不行,我得为同志圈中最受好评的聚集地正名!
这麽想著,我便提议:“那我们去唱K吧?”
“也好啊。”他答应得很痛快。“我还没听过你唱歌呢。”
我寒……
我挑了城北的金贩,王贺文显然对这家KTV有些意见,“我先跟你说啊,这家的麦不是很好。”停车的时候他对我说。
麦好不好关我什麽事?我耸肩。
“可是自助餐很好吃啊。”
不会唱歌的人就是比较关心这一点,怎样啊?
而且,这里离我接下来要带他去的地方很近。
我们点了小包,一进入房间他便开始点歌,我则转悠到了八层的餐厅。
中式和西式的小点心都很全,我心情愉悦的每样拿了一个,卤鸡翅看起来也不错,还有我喜欢的凉菜,把食物送回去後我又下来端饮料,反反复复我跑了好几趟,王贺文显然对於我这种“对食物的热爱超出唱歌”这件事很不理解。
前面说过,我五音不全,而且是连练习都无从练起的。
因为我根本不觉得我有唱跑调。
其实小时候我还是很爱唱歌的,尤其爱跟著电视唱主题曲,什麽千年等一回啊,雪山飞狐啊,刀剑如梦啊都是我的最爱,但从来没人和我说过,哎,小朋友,你唱得不对哦!
我还很开心的报了合唱班,直到有一次排练後我前排的小女生忽然回过头来,很嫌弃很大声的对我说:“哎,你啊,跑调就不要唱那麽大声啊!”我的脸唰的红了,要知道十岁出头的孩子已经有自尊心了,之後我没再去合唱班,也没再开口唱过歌。
上学的时候很怕同学们兴致一上来就说,不如我们一起去卡拉OK吧!
那个时候我只能强作镇定的说,我有事要回家,不能去了。
但是进入社会後,同事或上司请客聚会总是难免,还出奇的爱选择聚众唱K,虽然我知道奇怪的人只是我而已,但硬著头皮加入在里面时也是浑身的不自在,也有同事唱歌很难听,别的人起哄,我也会心理很阴暗的跟著笑,但是总会有个人冒出来安慰说:“还好啦还好啦,起码不走调。”看来走调真的是罪大恶极呢。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埋头大吃,然後和同样对唱歌提不起兴致的男人玩骰子,喝酒,但话筒递来时,对方总能礼貌性的随便唱上几句,而我就只能没出息的去上厕所了。
久而久之,我也养成了一整套拒绝唱歌的方法,不得罪人,又不会露出“其实是不会唱歌”的真相。
可是不知道在王贺文这里适不适用,毕竟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上厕所猛吃饭玩游戏的方法都不太够用,最重要的,自掘坟墓的人是我──是我提议来唱K的。
看他兴致勃勃点歌的样子我就知道,我提对了,而且,我也真的很想听他的歌声。
他点了一首叫做“爱我别走”的歌,我曾无数次在麦当劳和音像店里听到过。
……爱我别走,
如果你说,你不爱我,
不要听见你真的说出口,
再给我一点温柔。
爱我别走,
如果你说,你不爱我,
不要听见你真的说出口,
再给我一点温柔。
我到了这个时候还是一样,
夜里的寂寞容易叫人悲伤,
我不敢想的太多……
他的嗓音可真温柔啊,比在电脑里听效果要好了不知多少倍。
他坐在屏幕前的高脚凳上,身子随著节奏轻轻摆动,我却坐在沙发里,对著一大堆食物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