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登科回乡又是怎么回事嘛!”
“说来也巧,适逢北邺新君邵愆登基,大赦天下,我们家的罪名便被勾了去。”
“你运气真好!”我敲着桌子喊。
他笑晏晏地摇头晃脑:“要说运气,我哪能比得上那位拾了个君位的邵愆啊,一夜之间就成了北邺帝国的皇帝,他恐怕做梦也没想过吧。”
“感觉比说书趣唱曲还有趣呢,快讲来听听”,我催他。
左匀翊拿出他的墨竹烟,翘起腿,脚尖一晃一晃的。白色的布鞋尖上,绣着只蝙蝠。
我很有眼色的给他递上火折子。
子信把茶盏推到我跟前,道:“换茶。”
我扭头:“自己去,外面黑,我害怕。”
子信作势提脚,要拿他的丝面短口履底子,踩我沾着泥的布鞋。
“你只要不怕脏了你这双好鞋袜”,我指着桌下道。
他盯着我的脚看了好久,最后只好作罢。
左匀翊将袅袅青烟吐到子信脸上,那烟像水一样四散开来,他慵懒地靠在卓沿:“你和小于计较这些做什么,当初他把你背回来的时候,你唤着‘恩公恩公’倒是没把他当下人。”
子信把袖子扇得蝴蝶般乱舞,掩着口鼻说:“匀翊,你倒是讲不讲邵愆的皇位了”。
我知道,我俩相识的那段经历是他的忌讳,毕竟当初他瞒了我不少。
左匀翊清清嗓子,拿捏出要唱黄板的样子。不过因为他的相貌,无论学什么都透着几分好看。他道:“当初北邺建国,比我南邗早了两代。到第七任帝邵光时,太子邵奉汉姬妾群中,有位李夫人,被封作良娣。李夫人不争气,多年未产下一子,便也未跟着太子享福。好容易到了三十多岁,怀了胎生下一个儿子,可太子却因为帷帐一案,连同他的三个已成年的儿子、两个女儿以及所有姬妾,全被诛杀。只剩下那几个月大的还在吃奶的婴孩,被收押在大鸿胪的郡邸狱中。
权变之时,其他皇子忙着争抢太子东宫之位。负责鸿胪郡狱的徐安世把婴孩藏在狱中,找了几个罪妇照看喂养。谁知,这一养就养了七年。七年当中,这孩子从未走出过衙狱大门,而且只有姓氏,没有名字。一个看管过他,后又被释出的妇人将这事儿传开了出去。当时最有望继位的孝王爷大吃一惊,就让执管天象巫祭的太史上奏皇帝,称北邺京都长安城中的监狱里,冒出天子之气。老皇帝并不知自己还有位皇孙在监牢中,还以为是什么外姓人会篡夺祖宗基业。于是下旨,长安监狱中所有囚犯,无论定案与否,一律诛杀。”
“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皇帝!”我撇着嘴说。
子信接口:“邵光一生征战,遗留在边疆的百姓的头颅,怕是都能建一座休屠天塔了,又何况这区区长安囚犯。”
左匀翊继续道:“掌管宫廷内务的内谒使令深夜抵达藩属各狱,执行圣旨。各狱的囚犯,无论是偷盗、欠款或是被诬告,全被悉数斩杀。污血渗入长安的土地,将麦子的根须都染成了红色。行至鸿胪郡狱时,作为朝廷命官的徐安世却鼓动犯人,为搏保命奋起抵抗,誓死紧闭狱门生生撑到日出。老皇帝晨起得知此事,觉得蹊跷,便让身边的近侍前去查看。那位近侍公公多年混迹于宫门,深知皇室血脉的重要,又喜钻营豪赌。觉得这位天上掉下来的前太子之子——嫡亲皇孙真真是奇货可居,就把孩子直接带进宫中,跪在了皇帝的病榻前。
邵光不曾料到自己还有这么个孙子,不禁感叹,原来上天所预示的长安狱中的天子之气,便是嫡亲的孙儿发出的。遂欲下旨传位于他,还亲自为他起名‘愆’字,意喻他日后能悔过其父——前废太子的罪过。”
“原来这就是邵愆!我见过他,我在沄江边的北邺大营见过他!”我激动的大喊。
左匀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半响不语。
“为什么不说话了?”子信问。
“讲得多了,口渴。”左匀翊熄了烟,将墨竹烟杆在鞋底轻轻磕磕,又指指自己的喉咙。
子信把他的茶杯推过来,故意挤兑我:“小于怕黑,你将就着喝我的吧,还剩半杯,只是凉的。”
我转过头,却发现东方的天际,擦过晕白光。不知不觉间,天竟然快亮了。
我说:“太白星东悬,一会儿便会鸡鸣。你吃了一夜的烟,莫喝凉茶,我重新给你沏去。”
子信大叫:“小于好不公平!”
左匀翊按住我的手,端起茶杯,故意在还留有子信唇齿印处贴着茶叶子的杯沿上,抿了一小口:“小于莫要麻烦再跑一趟,子信的茶水,我是常吃的,已经习惯了。”说罢,眼眉弯弯地瞧着子信。
我愤愤暗想,恐怕是子信的口水,你是常吃的吧。
“……容我还有些力气,把话讲完”左匀翊拿袖摆沾沾唇角,“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孝王怒极攻心,扔下多年的伪装,终于做出大不孝之事——兵变。那年年初,北邺朝廷震动。皇帝年迈已然昏聩,眼看着行将就木,越是被怕死之心煎熬,做出许多令人不解的决定。因受孝王牵连,其余皇子尽数被诛。最后遗旨里的新君,竟是个在牢狱里长大的、皇室所剩的唯一血脉,一位七岁半的皇孙。
邵愆登基之后年纪渐长,不记他皇爷爷的好,却总是觉得自己自幼无依无靠,父母死得冤枉。就给自己又取了个字,唤作‘亦之’定要继承父亲遗志。大臣们对此颇有微议,他一怒之下,决定冠礼之后,便要亲征,用统一天下来证明自己的天子威仪。”
“真是传奇人生啊~”我打个哈欠,揉着鼻子。
子信来了精神,端坐开口:“更传奇还在后头呢,沄江一战,他经营了多年的大军溃泄千里不堪一击。邵愆重伤后从未上朝,北邺盛传,他说不定已然……”
左匀翊斜趴在桌上枕着左臂,右手晃晃,声若蚊蚋:“一夜未睡,实在是乏了,我要歇会儿。”
“别睡在这儿,当心受风”,子信扶着桌子站起来,要搀他回房。
正在这当口,大门外一声啼叫,不似鸡鸣,却是个沙哑的女子像骡子嚎叫般拍着门板:“开门……开门呐……”
好容易熬过了黑夜,怎么大白天的女鬼竟然也敢寻上门来啊!
越陌度阡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漂亮的人物容易自恋,容易孤僻,容易太在乎自己,筱凤就是这这样的一种漂亮人物。
她按着出嫁的传统,已经开春的天气,还穿着三表新的棉袄棉裤。此时,那顶她花钱雇来的肮脏污浊的花轿,早已被遗忘在了门外。
筱凤正气咻咻地控诉着自己那薄情寡义的夫婿和充满劫难的命运。她语句重复,前后混乱、词不达意,白色的吐沫在嘴角一点点堆积,随着腥红的嘴唇不断噏动,白色的沫子堆积得越来越多,海浪一样席卷了我们的视线。
她讲她是如何与那男人青梅竹马;她讲她家道中落备尝艰辛;她讲她千里寻夫坚贞不屈;她讲她寻到南方终于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
但左匀翊看起来只是想睡,整个人被抽了筋骨似的歪在那儿。
估计所有人里面,只有我在认真听。因为我对这个女人的来历多少有点好奇,她就是献俘大礼那天,城门洞里的那位粉脂姑娘。
对于她的阅历,我多少是有些小瞧了。她深解风月,浑身透着股味儿,人情世故这些子个事儿全不似未出阁的小姐都是从书里看到的,倒像是在街头巷尾打磨出来的。
她右手腕上戴着只货郎挑子上的廉价镯子,圆滚滚的胳膊把镯子塞的满满当当,只在缝隙里勉强挂着个小珠包的红吊绳。她叉开十支指头,哑着嗓子哭得十分汹涌,珠包便随着节奏晃荡来晃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