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说抱歉————乘加零
乘加零  发于:2010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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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碗?在报社的插画工作?」
「明知故问。」我瞪了李昕一眼,「你就不会试著『手下留情』吗?好歹我算是你的前辈。」
「你才几岁啊,甘愿把自己说的那麽老?前辈?」李昕微微一笑,「至於分给你的稿件嘛……你都没想过为什麽会突然变的那麽少吗?」
「因为你太厉害了!」我没好气地说,「羞不羞啊?逼我讲这种话。」
李昕只是傻笑。
「主编的邀稿少一点其实没什麽关系啦,」我边收拾边说,「有事没事多画一些罗曼史的封面,日子应该还过的下去。」
「你把插画当作正职?」李昕像是听到外星人攻占地球似的,「赚的钱够花吗?」
「不够啊,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可怜。」我假意摸摸肚皮,「其实我已经十天没吃饭了,信不信?」
「不信。」
「就知道你不会相信……因为我也不信,哈!」
我的东西不多,没多久便整理完毕。
「走啦,掰掰!」我站起身。
「等,等一下。」李昕不由分说地挡住我的去路。
「干嘛?」
「嗯……有一件事,其实早就要跟你说的。」
「喔,说啊!」
「这个嘛……」李昕面有难色。
「是不是男人啊,乾脆点行不行?」
「我,我是想……」李昕「想」了大半天以後,支支吾吾地说,「可不可以把你刚才画的那一张送给我?」
「你要说的就是这个?」我哑然失笑,「当然可以啊!」
「然後我把我画的送你。」
「喔,谢谢。」
「不客气。」
交换礼物以後,很奇怪的,李昕的眉头并没有因此舒解。
「你还有话要说吗?」我试探性地问。
「呃……有……」
「……我听,你说吧!」
「喔……」李昕发了一会儿呆,「谢谢。」
「谢什麽?」
「说出来你或许不相信,」李昕怯生生地说,「学成归国以後,还没有人称赞过我的作品。你是第一个,所以,谢谢。」
「你画的真的很不赖啊!」我摸著良心说,「怎麽会没有人赏识呢?」
「你就不必挖苦我了。」李昕一脸无奈,「报社里谁不是这样以为:我是靠妈的关系才有今天的。」
「你妈?」
「就是你们口中的『林主编』啊!」顿了顿,「其实徐小妹暗地里传什麽我大概都知道……走後门?是妈怕我被别人挖角,亲自拜托我留下来的好不好!不然谁会想淌这滩浑水?」

我听的心惊胆颤。原来李昕和林主编并不是徐小妹说的那种关系……
「还好,你听到的还不是最难听的版本。」
「还有更难听的?」李昕显然不敢相信。
「不说也罢。」我同情地拍了拍李昕的肩膀,「路遥知马力,大家最後一定会……嗯,相信你的。」
「不相信也没关系,」李昕神秘莫测地一笑,「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什麽意思?」我不懂。
「没什麽,」李昕故意装傻,「晚上有空吗?我请你吃饭。」
「不了,我要回去翻报纸找工作,这比较重要。」
「我是认真的。」
「再说吧!」
「喔……那……下次可以让我们再切磋切磋吗?」李昕窘迫地解释著,「其实我最喜欢一边跟模特儿聊天一边作画了,这样比较能抓到神韵,这次……我觉得很可惜。下次,可以给我下次吗?」

「再说吧!那时候我大概找到新工作了,会更忙。」
「对了!其实有个……」
「给你最後一次机会,」我不客气地打断李昕的句子,「不要以为我听不出来,你其实已经掰到没有话可以掰了,对吧?要说什麽快点说,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要你赔你也赔不起的。」

「子初,」李昕再开口时整个神情都变了,「其实你笑起来很好看呢!」
「嗯,我是很好看。」我懒的再纠正李昕对我的肉麻称呼,只随意敷衍几句。
「是没错啦,不过你扬起嘴角的时候,更好看了!」李昕接著暧昧地补了一句,「我喜欢爱笑的人。」
「什麽喜欢不喜欢的,」我皱了眉头,「我们两个都是男的耶!」
「那有什麽关系?谁说男人不能喜欢男人?」
「你知道你在说什麽吗?」我一惊,「好吧,我现在知道你不排斥同性恋了……但是你干嘛让我知道?」
「我还想让你知道更多关於我的事呢!」李昕的额头开始冒出细小的汗珠,「对了!跟你说一下我不排斥同性恋的原因,因为,我自己就是个同性恋。」
我不由自主地退後好几步。
「你爱男人爱女人关我什麽事?干嘛跟我讲?」我问。
「我想跟你交往……我不知道怎麽说会比较好,但是,我是真的喜欢你。」
「没关系,只要你不惹我,我不会讨厌你,也不会恶意暴露你的身分。」我试著不动声色,「不过我先声明,我们是不会有结果的。」
「你很讨厌我吗?」
「不讨厌。」
「你把我当空气,情愿我们根本不认识?」
「……也没有。」
「那就是至少有一点好感了嘛!为什麽不试一试呢?」李昕接下来字字惊悚,「你也是爱男人的,不是吗?」


04

全世界都变的「不一样」了,要不是太阳依旧东升西落,我恐怕会以为自己其实身在梦中。
首先,报社对我的插画的需求量突然一夕之间暴增不少,热门的情况比起前一阵子的「李昕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差点以为自己成了报社的签约画家——垄断并排挤其他画者的那一种。

其次,不管我在「避开李昕」这个课题上下多大的努力,和他的邂逅次数依然呈现等比级数增加的趋势,「巧遇」的地点也不断扩大范围——餐馆、商店街甚至是我家楼下(我无法不去怀疑李昕其实一直在跟踪我);更诡异的是,我已经试了十三个不同的时段,却还是在交稿的时候无可避免地碰上那张令人毛骨悚然的笑脸,彷佛他早就等在那儿,专程等我自投罗网似的。

我不讨厌李昕,但无论如何谈不上喜欢,尤其在他信誓旦旦地说出「你也是爱男人的」这句话之後。我已经尽力不让自己觉得像是个被剥光全身衣物然後游街示众的囚犯,但还是感到异常难堪。

没有人会觉得好过吧?这麽私密的事情……
李昕为什麽知道?他是从何知道的?我试著思考,不过实在没有线索,只能作罢。
至於徐小妹为什麽会任由李昕在编辑部来去,那又是另一个疑点了……
「为什麽?」徐小妹脸色铁青,「颜大哥,你好意思问我为什麽?」
「你这句话是什麽意思?」我一头雾水,「什麽好意思不好意思的……我是真的不清楚。」
「李昕是林主编的公子,这事你听说了没有?」
「听说了。」李昕自己跟我说的。
「听说了怎麽没告诉我?单凭这件事我就可以跟你绝交!」徐小妹负气地鼓起双颊,「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可怜,抱著『独家消息』穷开心……怎麽办,被大夥儿当作笑柄了啦!」

「可是那不完全是我的责任吧!」
「话是这麽说没错,不过……」
「徐小姐,」不受欢迎的声音非常不适时地出现,「聊的很愉快嘛!继续啊……如果你想『换换别的工作环境』的话。」
「李昕?」我眼神呆滞地看著彷佛从地下冒出来的不速之客,「你怎麽又来了?你不是已经不画插画了吗?」
「当然是有别的事要忙啊!」李昕笑地异常开心,「而且,谁说不画插画就不可以来这里?除了交稿的时间以外,你也可以常来这里逛逛,我会很欢迎你的。」
「谢谢,不过不用了……」用膝盖想也知道我现在的脸色有多难看。
「嗯……徐小姐……」李昕轻咳两声。
「颜大哥,我还有事要忙,」徐小妹的眼神颇为哀怨,「有机会再聊……不,不要再聊了……」
我傻眼。
「好了,现在就只剩我们两个……」李昕微微弯腰,右手带出一个「请」的手势,「我知道这附近有一间还不错的咖啡馆……」
「不用麻烦了!」这一惊非同小可,「我也有事要忙呢!有机会再聊……不,不要……」
说到最後,连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我在说什麽。
总之,我是落荒而逃的,极其狼狈。

连逸勋都变的很不对劲。
星期五。逸勋踏进家门的时刻,比平常晚了将近三个小时。
我原先担心到差点发疯,只差没有报案——值班的员警不让我报案,他说要消失一定时数以上才算失踪,为此我还和他在电话里对骂了半个钟头。心上一块大石头落地的同时,不满的情绪霎时间满溢出来。

「你怎麽这麽晚才回来?」我能听见自己的声音,很冷很冷。
「火……」
「火车没有误点,我问过了。」
言下之意就是:别说会被拆穿的谎,否则彼此都难堪。
逸勋想是明白了我的意思,笑容立刻僵在脸上。
「火车晚到十分钟,开会延长十分钟,聊天耽误十分钟……这样可以了吧?再说,我又不是每次都这麽晚回来。」
这是什麽态度?是我错了?
「晚回来没有关系,」我压抑怒气,试著讲道理,「可是你至少该打个电话说一声吧?」
「手机没电了。」
「是吗?」我伸出手,「手机给我。」
「为什麽?」
「不是没电了吗?拿来,我帮你充电。」
「不用了!」逸勋的声音渐渐大起来,「你直接说『谁会相信你的鬼话,我要直接检查手机』,这样不是更乾脆?」
「做贼心虚。」我冷笑,「不乾不脆的人是谁?你到底在隐瞒什麽?」
「我有什麽好隐瞒的?」逸勋不甘示弱,「你以为你是我的谁啊?我去哪里是我的自由,有必要跟你一一报告吗?」
我张大嘴,却再也发不出声音;我不敢相信我听到的句子。
然後,委屈、激动、无助,我开始发抖。
「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逸勋的气势跟著缓和下来,「我只是,希望你多相信我一点……你觉得我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吗?」
我摇头。我没有把握。
「傻瓜……」逸勋轻声地骂,接著把我搂进怀里,温柔地抚著我的发丝。
基本上,这样子就算是和好了。
相处七个年头,大吵小吵没有少过,但逸勋总是懂得如何在最恰当的时机让战火停止蔓延。逸勋曾说我是被上帝派下凡间负责捣乱的孙悟空,而他是专门克我的如来佛——真的是这样吗?希望不是,因为孙悟空最後没有和如来佛长相厮守。

那一晚,逸勋很难得地当了一次夜猫子。他带我出去吃宵夜,肉粥,还点了一堆小菜,不把我喂成猪公不肯罢休似的;接著带我上山看夜景,看夜景似乎是穷苦学生为了省钱才会选择的消遣,我一向兴趣缺缺,此刻却不由自主地感到浪漫。

「会吵的小孩有糖吃。」我最後下了这样的结论,逸勋不置可否。
当然,我也被逸勋念了好一阵子:有话要好好说,不可以动不动就摆臭脸乱发脾气……
其实这些我都知道,只是有时後情绪一上来,我真的管不住自己。
然後逸勋说我一定是没有按时吃药,我追著他打。
好幸福!
一场小型风暴就这样过去了,我这麽以为。
直到我在逸勋脱下来的衬衫上发现一个口红印,和淡淡的、陌生的香水味……

辗转反侧,几乎一夜没睡。
逸勋依旧到了中午才肯起床,依旧帮我买一份「早餐」尽管我已经吃过,依旧……
除了我的心情,似乎一切都没什麽不一样。
「昨天为什麽那麽晚才回来,还是给我一个理由吧!」我咬著三明治,试著不动声色地说,「不然总觉得心里有疙瘩,很不舒服。」
「其实也没什麽。一个满要好的同事叫我陪他挑戒指,就只是这样而已。」逸勋眼里闪著奇异的光芒,我无法解释。
「戒指?」
「求婚用的,」逸勋点头,「你都不知道那家伙对他男朋友有多好,为了挑一只中意的戒指,可以跑遍整个新竹。」
「『那家伙』是女的?」我皱眉。
「不,男的。」逸勋悠地啜了一口奶茶。
「你刚才不是说他交的是『男朋友』?你那个朋友也是同性恋?」
「世界上哪来那麽多同性恋啊?」逸勋笑了笑,「他交的是女朋友……大概是我一时说错了。」
「是吗……」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你不会是吃醋了吧?」逸勋试探性地问,「不管是女的还是男的,他已经要结婚了,你觉得我会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吗?」
「是不会……」
「那就对啦!」逸勋开心地说,「我就知道你很了解我……没胃口吗?如果真的吃不下,喝奶茶就好了。」
「嗯。」我咬著吸管,没有继续接话。
突然,一个挺不妙的念头飞进心里:如果「找结婚戒指」这件事本身就是虚构的,那又如何?不会破坏别人的家庭……如果根本没有家庭可以破坏,那又如何?
我实在很不喜欢这个好猜疑的自己,不过,如果事情真的像逸勋说的那麽单纯,为什麽他昨天晚上不坦白说?
逸勋分明不想让我知道全部的事实……
「最近公司里有什麽好玩的吗?」我问,「舞会或者是其他什麽的。」
「怎麽可能,又不是去玩的!」
「喔,那……」我又问,「最近有没有人追你?」
「什麽?」逸勋嘴里的奶茶喷出一半,「有没有搞错,你在怀疑我的魅力吗?」
「什麽意思?」
「当然是有啊!」逸勋得意洋洋地说,「英俊潇洒年轻有为,大家都直接叫我『单身公害』呢!」
「是吗?」我僵硬地扯了扯嘴角,「那……应该会有女孩子倒贴……偷亲你或者偷抱你之类的吧?」
终於问到重点了。
「别闹了!」逸勋轻轻地敲了敲我的脑袋,「有时间想那些有的没有的,还不如赶快把你的三明治吃完……对了!你还没说接下来两天想去哪里……」
避重就轻?转移话题?四两拨千金?
思绪糊成一团,突然,我很想哭。

逸勋离开的那个晚上,我去了同志酒吧。
这种地方,我只来过一次。那一次给我的唯一的印象是,在逸勋暂时离开上厕所的十分钟内,至少有十个人跟我搭讪。
我觉得寂寞,想找个人聊聊。不知道可以找谁,因此进了这个对我而言可以说是完全陌生的领域。
至少会碰见一两个不是满脸肉欲、可以敞开心胸吐吐苦水的人吧!我原先是这麽想的。
看样子,是我太天真了。
「赏个脸,只喝一杯就好!」
「谢谢,不过……」
现在,我被四五个很明显绝非善类的大男人围住,带头的大胡子不断地邀请我「一起去逛夜市」、「一起去唱KTV」、「一起去看夜景」……,我始终没有答应。
然後其中一个光头佬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杯红中带紫的、不知名的饮料,说是要「请我」。

我的头摇的更凶了。谁能保证我喝下之後还能保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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