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神的午后+番外————于睫
于睫  发于:2010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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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个人都吃多了,徒步走到布达拉宫前的广场去看“景儿”。布达拉宫里面和金顶我们已经参观过,没有什么新鲜感了,我所说的“景儿”指的是人。

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身穿藏袍的藏民,身着汉族服装、脸上挂着“红二团”的当地汉民,还有和我们一样的内地游客,走在同一条街,站在同一个广场上,像是拼接的图片。

一路走来,身边突然就会有人匍匐在地,爬起来又趴下,一脸虔诚的五体投地。我和齐歌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些人是从西藏各个角落徒步走到大昭寺朝圣的。就这么三步一拜,用血肉之躯丈量着朝圣之路,有些人竟要走几个月。有的人会在手上套上羊皮垫,那些手部没有保护的人,整个手掌都覆着厚厚一层老茧,必是经过一番血肉模糊才会如此吧!据说他们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把胸膛贴近地面,佛就会感应到他们的心跳,了解他们的诚心。

看着他们的虔诚,我和齐歌有一种感动,也学着他们的样子以胸贴地趴在广场的地面上。

齐歌,我们的心脏贴在同一块土地上,你是否也能感应到我的心跳?你是否也能了解我心中所想?

从地上爬起来,站在广场上,背对着布达拉宫,我们吃惊地齐声大叫:“JJ DISCO!”没错,和北京的那个JJ一字不差。

如此富有现代标志的娱乐场所和历史悠久的布达拉宫仅隔一个广场。我们其实对DISCO并不感兴趣,却迫不及待地走进JJ的大门,实在是好奇,拉萨的迪厅里,会有些什么样的人?

摇曳的灯光下,人影憧憧的舞池里,随着乐曲舞动的竟也有身穿藏袍的藏民。一曲强劲的“威猛”之后,竟是藏族舞曲。我们真是大开眼界,迪厅里大跳民族舞!

坐在吧台喝着馥郁香醇的青稞酒,看着各色服饰人等的舞动,齐歌和我都有些微醺,不能再喝了。我要了两杯冰水,递给齐歌时,粘在杯底的杯垫掉了,滚到了地上,齐歌弯腰去捡。我们坐得很近,他的手在地上摸索时,头蹭到我的腿。然后,他的头枕在了我的大腿上。我低头看他,他的脸粉扑扑的像婴儿,嘴唇湿润的泛着水光。

我摇了摇膝盖:“快起来,别光天化日耍流氓!”

他嘴唇张合,好像在说什么。迪厅太吵了,我听不见,只好把耳朵凑到他唇边:“说什么呢?”

“忽然很想吻你!”他枕着我的腿,展开迷人的笑容。

我一把揪住他的后脖领把他拉起来,紧张地环视四周。还好,音乐声盖过了他的疯话,我们所处的黑暗角落掩藏了暧味,没有人注意到我们。

齐歌忽然兴奋起来,拍着吧台叫酒保过来,指着台上的乐队说:“问问他们,有小提吗?”

“这种乐队不会有小提的。”我轻声抱怨,责怪他的心血来潮。

一会儿,酒保回来说:“现在店里没有。不过弹吉他的楚哥说,他家里有,可以派人回去拿。他家很近的。”

“好啊!去拿!”齐歌笑着拍酒保的肩。

我们都没有注意到酒保身后的那个人。

“请问你是习惯用‘瓜乃利’还是‘斯特拉蒂瓦里’?”一个留着长发,打扮很摇滚的青年坐在齐歌身边的高椅上。

“够专业的,哥们儿!”齐歌转头和那个摇滚青年打招呼。那两种琴是大多数专业小提琴手的首选。

“我以前也是拉小提的,后来学的吉他。”青年接过酒保递给他的酒。

“你好,我叫齐歌,齐声歌唱的齐歌。这是我的,呃,同学,于睫。”齐歌侧了一下头,把我的脸让出来,我冲着黑暗中模糊不清的人影点头说:“你好。”

“是两个人啊!你好,我叫楚向东。”他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一串钥匙在食指上转,“要哪种琴,我让小丁去取?”

“‘瓜乃利’,”齐歌也站起来,“两把!”专业小提琴手最少应该有两把琴,一把装有灌铅弱音器,一把装有一般弱音器。

楚向东把钥匙交给一名穿着制服的男孩,交待了几句。那个男孩点点头走了。

“十分钟。十分钟后看你们的。”楚向东挥挥手,走回舞台。

“等会儿来个二重奏震震他们!”齐歌在黑暗中握住我的手。我挣了一下没挣开就任由他握着。

十分钟后两把‘瓜乃利’分别递给我和齐歌。

楚向东对着麦克风说,他有两个远道而来的朋友,要给大家助助兴……

那天我们玩得很尽兴,小提琴拉得很疯。我们在台上配合得天衣无缝,台下的人随着乐曲随意舞动着,无论是尤曼斯的《鸳鸯茶》还是格拉那多斯的《西班牙舞曲》,都有人跳着叫好。

我从不知道,除了音乐会,小提琴还可以这样拉。

“一辈子这样,多好!”齐歌对着我的耳朵说。其实我也这么想。

打烊时,我们和楚向东互相说谢谢。我相信,这是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难忘的一段记忆。

 

 

从西藏回北京的飞机要在西安停留半个小时,我们走进候机厅时引来大厅内旅客的瞩目。因为在拉萨登机时是清晨,我们都穿着冬装,而五月的西安已是初厦。在那些身穿单衣或短袖的人群里,穿着冬装的我们像是异类。其实和我们同一班机的乘客也和我们一样的臃肿,可能是我太敏感了。我有些尴尬地脱去皮衣放在休息椅上,又迅速脱去了绒衣,小声嘀咕着:“靠!让你们再我把当猴子看。”

齐歌穿着冬装昂首挺胸地走过来,诧异地看着我:“你至于吗?脱这么快。这里开了冷气,不算热呀。”

 

 

五一长假结束,返校后的第一节演奏课,老师宣布:“系里研究决定,派齐歌代表我们管弦系小提琴专业,参加第九届全国小提琴演奏大赛专业组的独奏比赛。十天后就是预选赛。”

系里的老师一致认为,齐歌演奏技巧略粗糙的问题可以纠正,但他对乐曲的理解尤其是演奏时感情的投入十分难得,这正是大部分演奏者欠缺的。

这一点,我十二万分的同意。齐歌,他本就是一个十分感性的人。

下课的时候,他和演奏老师站在教室的一角说话,大概是说参赛的事。我站在教室门口等他,他走过来对我说:“我要去老师的办公室接着谈,你不用等我了,我谈完后直接去你家。”

“好。”我答应一声走出教室,他又追到楼梯口叫住了我。

“你还是等我吧。”说完这句话,他把头偏向一边,不肯看我,用小到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那条路太长,一个人走无聊死了。”

他的脸竟然微微地红了,淡淡的嫣红从脸颊逐渐晕染到耳朵。

“有病!”我踢他的膝盖。

他弯腰揉着痛处,羞赧而懊恼地瞪我:“你别得意,看我今天晚上怎么收拾你!”

我转身就走,不想让他看到我正在迅速涨红的脸。

“喂,你去哪儿?说个地方!”他俯在楼梯扶手上大声地问我。

“机房。”

我在各大网站上溜达了一圈,还不见齐歌来找我,就无聊地点开了本校的论坛。当前的热门贴是关于莫扎特的讨论。满篇的溢美之词,把莫扎特协奏曲奠基人的地位捧上了天。其实莫扎特和协奏曲的这种关系,只能体现在他的钢琴协奏曲上。他的小提琴协奏曲属于早期作品,相对比较简单,虽然优美而明快,但规模不够大,还带有沙龙气息。

有一张贴子提到了莫扎特A 大调第五小提琴协奏曲,连带把这个曲子的渊源──德国歌剧《后宫诱逃》也捧成了“精品皇帝”。

我实在忍不住了,在后面跟贴说:莫扎特的《后宫诱逃》只是小学算术,德彪西的《牧神的午后》才是高等数学。

我疏忽了,钢琴系是音乐学院的大系,钢琴系的学生是小提琴专业的数倍,最重要的是,学钢琴的人几乎每天都离不开莫扎特。

于是,我的比喻刚贴出去两分钟,整个机房就乱了。

“谁发的贴子?谁说《后宫诱逃》是小学算术?给我站出来!”一个漂亮得像小瓷人的高个子男生站起来大声喊道,愤怒的目光扫视着机房里的每一个人。

“是我说的,怎么了?”我站起来,无所谓地看着他。

他脸红脖子粗的质问我:“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

“我说的是事实。”

我的话音刚落,机房里呼啦啦站起一群人,全都对我怒目而视。我竟然犯了众怒。

小瓷人看了看身后,冷笑着说:“事实?事实是,比起《后宫诱逃》,《牧神的午后》只不过是华丽音符掩盖下的伪爱情。”

我的拳,在不知不觉间紧握,刻薄的话,不经大脑的脱口而出:“《后宫诱逃》是用优美旋律演绎的滥俗故事。”

“我看你胡说八道是想讨打。”小瓷人开始出言不逊。

这时,机房管理员冲了过来,摆着双手说:“同学们不要打架,不能损坏公物,这些电脑……”

“我们出去!”我打断管理员的话,昂首走出机房,一群钢琴系的人紧随身后。

 

第七章

 

他说:我想要收拾你,你躲的了吗?

我说:我不躲。

我知道,对他各种意义上的收拾,我都无法招架,也无从躲起。

 

★★★★★

 

电化楼一层大厅里,除了摆放在中央的一面巨大镜子,两株一人多高的巴西木,再无他物。安静,宽敞,鲜有老师经过,是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好地方。

我不喜欢把讨论升级为暴力,这件事的起因也不值得。他如果不说那句话,我会息事宁人地道歉。但是,那句话,那个词,让我心慌得要窒息,令我激动得想用拳脚把它击碎!

十几个钢琴系的男生散立在大厅的四周,准备随时扑上来。眼光凶狠得恨不得当场杀死我,再把我献祭给莫扎特的灵魂。

我背对着镜子,看着一步步向我走来的小瓷人,他的脸因为背光而表情模糊。

他走到我面前,迅速地抬起腿踢向我的小腹。我撤后半步,踢向他的小腿外侧。两条腿在空中相撞,发出“啪”的声音。甫站定,我立即直直地伸腿踏向他的前胸。他的反映很快,不等我的腿抬高,狠狠地一脚跺在我小腿的门面骨上。

典型的音乐学院派打架方式,手臂只用来保持平衡,腿脚才是攻击防卫的武器。

我的腹部和右肋挨了几脚,生疼。小瓷人也比我好不了多少,光洁如瓷器的脸因为疼痛而扭曲到狰狞。

他一脚正踢,向我的胃部袭来。我看到了他鞋底的花纹。没有办法招架,我背靠着镜子敏捷地向右撤身,躲开他的重击。他的脚飞落在我身后的镜子上,皮鞋与玻璃相击的脆响之后,是镜子“咔咔”的裂开声。他没有把脚收回而是改为侧踢,我再向右躲闪时,看到齐歌的腿飞起,从下面踢中小瓷人的膝窝。小瓷人中招后吃痛的抱着一条腿金鸡独立,钢琴系的人缓缓向我们靠近……

这时,我听到了身后玻璃跌落地面的声音,噼里啪啦,不连贯却一声声持续着。

突然被人往前推搡了一下,再回头,看到了齐歌被鲜血染红的手臂。地上的镜子碎片也落上斑斑点点的血迹,再一个个反射到其它的碎片上,竟是满眼晃动的红。

人声嗡嗡,说些什么我听不清。

“别傻站着不动啊!快送齐歌去医务室!”马潇潇推了我一下。他是和齐歌一起来的吗?

我脚步踉跄地跟着齐歌和马潇潇往楼门口走,齐歌忽然站住,回头对小瓷人说:“哥们儿!管好你的嘴!今天的事,纯-属-意-外!”

医务室里,我站在齐歌的身后,嗅着空气里的血腥味和药水味,梗着脖子看着窗外枝繁叶茂的白杨树,表情与动作都像极了刑场上准备就义的勇士。可惜,我只做到了形似,和勇士们不同的是,我的心是虚弱的。因为,在我的眼里,那碧绿的杨树叶上也洒满了令我心颤的红色血滴。

校医的话隐隐飘过来:“伤口太深,都露骨头了……伤在小臂,不知道是不是伤到尺神经的运动枝……我帮你做简单的止血和清创,你们快去大医院……”

坐在驶往医院的车上,齐歌脸色苍白的嘲笑我:“就你这小身板儿,瘦得跟琴弓似的,还跟人打架呢!”

坐在前排副座的马潇潇转过头看着齐歌,想说什么,又闭上了嘴。

“真他妈困。”齐歌把头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他失色的唇几乎与脸色同样苍白,裹着纱布的小臂又渗出了暗红。

“你先把汗擦擦,找个地方顺着气等我们。”在医院的候诊大厅里,马潇潇塞给我一包纸巾,愤懑地说,“早知道你晕血就不让你跟着了,真碍事!”

马潇潇拖着齐歌进了急诊室,我坐在医院的休息椅上,冷汗滴滴嗒嗒地落在手中紧攥的那包纸巾上。

“喂!你别瞪着眼装疯啊!”马潇潇用力推我的头,又看了看被我额头的汗沾湿的手,在裤子上擦了擦,大声说,“他没事!没伤着尺神经!伤愈后不会影响拉琴!”

我像踩了弹簧一样跳起来,伸头往马潇潇身后找:“他人呢?”

“在观察室输血,伤口已经缝合了。”马潇潇欣慰地笑着,“他让我告诉你,要是还有口气,就进去陪他聊天!”

看着病床上笑眯眯的齐歌,我手扶观察室的门框,喘着粗气说不出话来。随后而来的马潇潇把我推进了房间,按坐在床边的方凳上。

“我怎么不知道你有晕血的毛病?”齐歌指了指身旁的血袋问我,“看见这个晕吗?”

我恍惚着摇了摇头:“以前没有,我也不知道……”

齐歌躺在床上,冲马潇潇挤了挤眼睛,坏笑着说:“幸亏他是个男的。要是个有晕血症的女的,可怎么办啊!”

“你现在活过来了是不是?”马潇潇笑着说,“这么快就要实施打击报复了?”

我听不懂马潇潇的话,脑子仍有点发懵。

“你不知道,刚才这小子打麻药的时候,疼得哇哇乱叫,胡乱喊着非要好好收拾你不可!”马潇潇主动为我解释‘打击报复’的起因。

齐歌暧昧的看着我,语带双关的说:“你自己说,我要收拾你,你躲得了吗?”

“我不躲。”我看着齐歌黑亮的眼眸,发誓一般地说。我知道,对他各种意义上的收拾,我都无法招架,无从躲起。

“咦?你现在脾气怎么这么好?这时候摆出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刚才怎么会冲动得和人打架呢?”马潇潇不解地看着我。

“那场架,不能不打。”引起我冲动的原因,我死也不会说。

“切!你们这些北方人,怎么也学不会君子动口不动手!” 马潇潇这个浙江台州的小南蛮,又开始发表地方论的歪理邪说。

齐歌看了我一眼,说:“这说明我们北方人豪爽。”

“豪爽?恐怕是借豪爽之名行鲁莽之事吧?”马潇潇不屑地反驳。

 

 

因为不好意思抛下马潇潇一个人,我们三个人一起回了学校。晚饭是我和马潇潇从学四食堂打回寝室吃的,怕食堂人多,碰了齐歌受伤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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