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神的午后+番外————于睫
于睫  发于:2010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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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挂在网上看小说,他在另一间房里拼图。忽然,他拖着长声叫:“小睫──”,我跑过去问他怎么了,他头也不抬的说一句“我爱你”便不再理我。让我感到莫明其妙。

还有一次,我在厨房做早餐,他刷牙刷了一半,满嘴泡沫的跑进厨房,抛下一句“小睫,我爱你”又跑回卫生间继续刷牙。我看着锅里的煎蛋,怀疑刚才进来的是鬼。

刚才,我从楼下走过,他趴在阳台上冲我喊“嗨”,我抬头看他,他用口型无声地说:“小睫,我爱你。”就象在学生公寓的某个夜晚,我们躺在各自的床上,隔着几米的空间,无声的接吻……

 

 

我们一如既往地喜爱《牧神的午后》。齐歌不再有牧神的困惑,我,也不必如水精灵般离去。

 

 

──全文完──

牧神的午后 番外by于睫

于睫说,在我之前,他没喜欢过任何人,连朦胧的好感都不曾有过。

因此,对于“爱”这个字,他总是羞于提起。

 

其实,我也一样。除了他,也没喜欢过什么人。当我的同学忙于“早恋”的时候,我正以实际行动验证着父亲的暴力理论――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

认识他之前,我除了练琴,大部分时间都在进行一系列事件的循环――打架、被母亲押着去别人家道歉、赔偿医药费。

因此,那几个字眼对我同样陌生而难以启齿。

 

直到他离开,我才深刻体会到我有多渴望对他说那三个字。

所以,现在,我在任何想表达的时候,用最简单的方式,让他知道。

我不想再后悔。我不是上帝的宠儿,不会总那么幸运。

 

有时候,我也会逼他说。虽然手段不够高明,但总能达到目的。

每当他用那双泪盈于睫的眼睛看着我,喘息着,用发颤的声音说出那三个字,我都会感到万分满足。

 

不能怪我恶劣,谁让他主动说那三个字的次数越来越少?

他刚回来那会儿,只要我深夜从噩梦中惊醒,他就会紧紧抱住我,在我耳边一遍遍重复那三个字,以此来证明我梦中的血腥场面将永远不复存在。

这一年多以来,我做噩梦的频率越来越低,想多听到他说那三个字就不得不耍些手腕。

 

若以此判断他是好脾气就大错特错了。

两个人一起生活,总免不了矛盾。自己的牙齿还有咬伤舌头的时候呢,更何况是两个男人。

冲突都源于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争执,有些小到都想不起原因。最多的还是因为练琴。

好几次我险些跟他动手,因为想起那个再不碰他一根手指的誓言,又强忍住。有时只得抓起手边的东西发泄。

 

只有一次,是他先有了暴力的企图。确切地说,他在几乎动手时又停住了。

那天是在家里练习揉弦。虽然夹式持琴姿势是演奏第一、第二和第三把位的常规姿势,但如果是大幅度揉弦,用夹式就限制了揉弦的幅度,而应改用托式。我逞着小指长度的优势,犯懒成了习惯。

他在小提琴演奏上是不允许一点将就的,马上揪住我这个毛病不放。

一遍遍重来惹毛了我,一气之下扔了手里的琴。我发誓我是在生自己的气,并不是针对他。

手中的“瓜乃利”被我甩到墙上又落在沙发上,弦轴断裂,E弦的一端弹出来。

直到他一手抓着琴一手抓住弹出的E弦,把那根尼龙琴弦横在我的脖子上,我才想起,那把瓜式琴是他所有琴里的最爱。

 

我们习惯把小提琴弦统称为“尼龙琴弦”,实际E弦是钢丝的。而这一根,为了拉快速的经过音时不发声,配的是最好的钢丝镀金弦。

用它做环首死刑的工具,绝对合格。

 

他瞪着我,眼睛血红,真的急了。

而我,也真心知错,不是怕死。

“我错了!您就原谅我吧!”我及时的服软,在他面色略有缓和,我颈上的琴弦略微放松时,我又适时的补上一句,“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

“你……”他无奈的偏头,我看到他唇角若隐若现的笑意。

“再拉一遍,改过来就算了。否则……”脱弦的琴在我眼前晃了晃,又一把小提塞到我手里。

那把摔出一条裂缝的小提,由我在最短的时间内亲自护送到琴行修理、配新的弦轴。

 

这样一个爱琴如命的人,应该把小提琴事业放在第一位吧?

可他又明显地自相矛盾。

他竟然会把团里派他到世界知名乐团学习的机会让出来。这是团里多少个小提琴手恨不得打破脑袋都要争的名额。

最可恶的是,当我知道消息的时候,团里那个捡到便宜的家伙第二天就要飞走。而这个消息,还不是他亲口告诉我的,而是团里大食堂的胖师傅给我打饭的时候顺口说起的。

他问我:“于睫跟你合租房子,关系一定最铁,为什么不把出国的名额让给你?”

 

我当然知道他的用意,只是替他可惜。放弃这样一个提高演奏水平的好机会,在他心目中,小提琴到底占有什么地位?

他不是差点为了一把琴要我的命吗?这会儿怎么又把前途、事业看这么轻?

 

一场面对面的交换意见,不知怎么就演变为争吵。

我骂他是个不分轻重缓急的笨蛋,他骂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我踢翻了茶几,他踹歪了沙发。

我说:“拉琴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投入感情,做起事来倒挺会感情用事。”

他直直的盯着我,说:“是啊!出国两年,在世界数一数二的交响乐团拉琴,多好的机会。换作你这个理智的聪明人,才不会象我这么傻让给别人。”

我哑口无言,不知如何回答。

如果这个机会给我,我会不会和他一样当活雷锋?

答案是肯定的。我对他的责备根本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看我沉默,转身走进卧室摔上了门。

我回想他的话,又有些气愤,拼命捶门要他出来理论,他硬是不吭声。

我隔着门大吼:“你出来不出来?再不出来我可上脚踹了?”

听听没动静,我飞起一脚踢过去。门没开,但多了个大窟窿。

我正准备继续施展无敌鸳鸯腿,门铃响了。

 

母亲大人站在凌乱的客厅里,有几秒钟的愣怔,看到卧室那扇破了洞的门,她的神情明显紧张起来:“于睫呢?”

不等我回答,于睫拉开破门走了出来,讪讪地说阿姨好。

母亲上下打量他,问:“于睫,你,没怎么吧?”

看他摇头,母亲转而问我:“你跟他动手了?”

“没有!”我坚决的否认。

 

楼下传来汽车鸣笛的催促声,母亲欲言又止地离开,留下一盒去南方下部队演出带回来的枇杷。

我和于睫对坐在地上,一声不响的闷头吃,手上汁液横流,皮和核噼哩叭啦的扔进盒盖里。

没有人说话。茶几还翻倒在一边,也没人扶。

盒里还剩下最后一个枇杷时,我先他一步伸出手,得意地用眼角瞟他。他狠狠地瞪我一眼,也迅速伸手。我故意慢半拍,在他快要碰到那个枇杷时猛然捉住他的手。他想挣脱,我握住不放。

和他对视着,我轻轻摩挲他的手,直到指尖的薄茧。

一个和我的左手有着相同印迹的人,应该有着和我一样对小提琴的热爱吧?只是,他心里还有一份和我一样的、可以为之放弃一切的东西。

 

我欠身吻他的唇,他仰头热切的回应。我压倒他,手向下进入主题。

他放松的身体突然紧绷,弓起身子要躲,喘着粗气说:“等等,齐歌,等等!你的手,枇杷汁……”

我用身体的重量压制住他,吻着他的后颈说:“我等不了!现在不能等,两年……更不能等……”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团里上班,于睫去停车场泊车,我一个人先走。在玻璃门遇到比我们低一届的同门师弟卓越,便和他一同去排练厅。

他走在我的右侧,我清楚看到他左颊的红色掌印。

基于校友加同事的关系,我和卓越早就相熟。

我指着他的脸打趣道:“这‘五指山’(扇)是谁赏给你的?”

卓越摸了摸脸,笑而不答。

他一脚踢碎警察鼻梁骨的案子刚判下来,以他的火爆脾气,能让他挨了耳光还这副嘴脸的人,除了心上人还能有谁?

“这么凶悍的人你也敢要?”我故意逗他。

他呵呵笑道:“要!哪儿敢不要?”

 

吃中饭的时候,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说是父亲单位发了一些沿海部队运来的海鲜,让我晚上和于睫一起回家帮忙消灭掉。

于睫有些紧张。我的意思是排练结束直接去公主坟父母家,他偏要先回家换衣服。说是穿衬衫西服太板,会让气氛变严肃。我只得依他。

其实,只要我父亲在,就算是赤身裸体吃饭,气氛照样会被他搞得很严肃。

 

谁知出门之前又出了茬子。

他换上一件套头的圆领绒衣后,露出一块我昨天留在他锁骨旁的瘀痕。他不擅于矫情,并没有借故跟我来劲,只是又换了一件有领子的衣服,把第一颗扣子系得紧紧的。

我指着他笑,说扣子系这样严实象弱智。因为钮扣一颗不剩全部系牢的人是影视剧里傻子的主要特征,比如阿甘。

他点头说好象是有这么回事儿。

最后,这个问题由一片创可贴解决。

 

空运来的海鲜确实新鲜,能在冬天吃到更是不易。

于睫是第一次到我家,母亲似乎特别喜欢他,一会儿往他碟里放一只虾,一会儿又运一只蟹,亲热得好象找到了失散的亲生儿子。而我则象个冒牌货一样被晾在一边。

父亲依旧不苟言笑,偶而会沉着脸责备母亲一句:“让他们年轻人想吃什么自己来。”

母亲很温和地笑,然后做给父亲看一样敷衍地往自己嘴里送两口,又忙着为于睫布菜。

 

我本想提出抗议的,忽然看到母亲把一筷头凉拌海带丝放进他的碟里,心中不由暗笑。

凉拌海带丝切得很细,被各色调料润得油亮亮的,粘着白芝麻,吃起来又脆又香。可惜那个人,从来不吃海带。他喜欢吃肉类海鲜,却讨厌海洋植物的腥味。

我兴灾乐祸地看着他把碟里的海带丝以最快的速度尽数送进嘴里,差点笑出声。这家伙还挺狡猾,怕海带丝的植物腥味“污染”整碟的鱼虾,竟出此下策。

也好,被迫补碘,预防大脖子病。

 

他终于低头把海带丝强行咽下,没想到又一大团送到他面前。

“原来你爱吃这个。别急,慢慢吃,管够。”妈妈体贴地说。

他彻底傻掉,脸都僵了,筷子悬在海带丝上犹豫不决。

我笑着把自己的碟子和他交换,假意嗔怪母亲:“这叫什么世道啊!我连吃一口亲娘夹的菜都要抢别人的。”

母亲边骂我贫嘴边为我布菜,暂时忽略了海带丝。

于睫吃着我换给他的剔好的蟹肉,虽没有抬头,但我仍能感觉到他的笑意。

 

电视新闻出现某位军政要人出访某国的国面。我有些忘形地批评这位政要没有领导人的风度,有损国家形象。

我贬损国家领导人的话犯了父亲的大忌,等我意识到错误,已经晚了。一碗米饭正砸在我的脸上。

还好,瓷碗的质量不错,我的脸也够结实,脸碗得以两全,都没打碎。

于睫吃惊地看了看父亲又看我,大概没料到父亲会当着他的面出手。

母亲却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于睫,表情怪异。

“我错了。下回再也不敢了。”我低眉顺眼的向父亲认错,赶忙为他重新拿碗盛饭。不忘冲着他的后背龇牙瞪眼。

 

饭后,我站在浴室镜子前,抚摸着颧骨处的瘀青嘟囔:“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打人打了这么多年,连这么点儿打手的职业道德都不讲。差劲。这让我明天怎么见人?”想起卓越脸上的巴掌印,我不由心生懊恼。

于睫站在我身后扳我的肩:“怎么样?疼得厉害吗?让我看看!”

我猛然旋身揽住他的腰往怀里带。他踉跄了一下,上身向后仰着抗拒,腰部以下强制性的和我相贴。

“疼死了!”我夸张的苦着脸,“不过也容易治。你亲一下就行。”

他踢了我小腿一脚,借我呼痛之机闪身,压低嗓子骂道:“你脑积屎了?在你爹妈眼皮底下还敢惹事儿?”

其实我没想怎么着,只是要逗逗他,顺便用行动宣布,父亲的飞碗对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不,确切说应该是家常便饭--一碗米饭。

 

这时,母亲敲门进来。不问我这个被打的,倒关心起于睫这个目击者。

“于睫,刚才你看到了,齐歌的爸爸就是这样,脾气又急又爆。齐歌见样学样,也是火气一上来就跟人动手。”母亲的语速忽然减慢,似乎难以启齿,“他是不是,跟你也动过手?或者,伤过你?”

于睫点头,又拼命摇头,一脸慌乱。

母亲见他不答,转而问我:“齐歌,你说。”

母亲的严肃令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得据实禀告:“是。我以前是打伤过他。不过,那都是几年前的事了。真的!从那以后,我再没动过他一指头。”

“那这是怎么回事?”母亲指着于睫颈下的创可贴问我,“你敢说不是你?”

“这……”这让我怎么回答?创可贴掩盖下的“伤”确实是因为我,但是,但是……

天呐!我无可奈何地大声叹气。

 

“齐歌!”母亲的声音转柔,但仍不失严厉,“你是成年人了,别再拿你爸爸那套荒谬的暴力理论当真理。‘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说白了,不过是他给自己的冲动找的借口。”

我笑了,母亲果然是最了解父亲的人。因为了解,所以包容。好在父亲对他的包容也有回应。

“妈,您别忘了,爸的这套暴力理论还有下半句。难道那个也荒谬?”

“难得,你还记着下半句。”母亲似乎是松了一口气,转身面对满头雾水的于睫,“还留着我给你的电话号码吧?别忘了我的话,齐歌要是欺负你,或是有别的什么事,千万别憋着。打电话告诉我,我保证不偏心。”

我大叫:“您已经够偏心了!心全偏到他那边了!”

我拉住母亲的手,沉痛地说:“您说实话吧!我是不是垃圾桶里捡来的,他才是您失散多年的亲生儿子?”

“还贫?刚因为这张嘴挨了打,又来劲?”母亲无奈地摇头。

 

晚上,我吻着他温润的睫毛,轻声说:“我老爸曾说过: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但是,跟自己的爱人动手则是男人无能的表现。这句话被我和老妈戏称为‘暴力理论’。”

他略微抬头,定睛看着我,眼神清亮。一点点的,他的脸靠近我,唇贴上我的。

我当然懂得这个吻蕴含的意思,却故意想捉弄他。

无视他渐促的呼吸和身体的变化,我抓住他的双肩推开他,板着脸说:“因为那后半句话,我曾经发誓再也不伤你一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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