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神的午后+番外————于睫
于睫  发于:2010年08月09日

关灯
护眼

不出我所料,他上钩了,眼里浮现出水光。

我继续说道:“你一定知道我老爸的暴力理论里,‘爱人’指的是什么人吧?――就是老婆!”

他反应过来,想张口反驳,被我噙住嘴唇,只剩下意思不明的“咿咿唔唔。”

 

我伏在他汗湿的后背上说:“18岁以前,因为暴力理论的前半句话,我视老爸为偶像;18岁以后,因为那后半句话,我对他更加崇拜。”

半晌,他呓语般地说:“我崇拜你妈。”

我大笑起来,从他身上笑翻到一边:“你说什么?崇拜我妈?你,你,你,不会是真的要做女人一样的老婆吧?”

他猛然翻身骑在我身上,脑羞成怒地说:“我让你再胡说。”

其实,我还有一句不胡说的话,来不及告诉他――爱人,指的是,我爱的人。

 

他的技术仍然青涩,但已经比第一次好很多。

他曾有的坏习惯,都在为我慢慢改变。

我很高兴,付出的代价总算值得。

 

第二天一早,我和于睫前脚走进排练厅,就被卓越一把拉住:“你可来了!趁指挥没来,快把‘拉2’的谱子借我去复印。我的不知道放哪儿了。”

这两天团里一直都在合“拉2”,没带谱子简直是往指挥枪口上撞。

我刚把谱子拿出来,就有人站在门口喊着,卓越有人找。

我和卓越一起扭头,看到有个人正拿着一叠纸微笑着走过来。卓越接过谱子,陪他一起往外走。

他们没有勾肩搭背,却给我一种感觉,他们之间没有距离。

 

我知道那个人。他叫秦霜,是卓越的同班同学,也曾是我们学院的风云人物。

让他出名的,除了无可挑剔的外表和琴技,更因为他频繁更换女朋友的劣迹。

据说,他最后一任女友抛弃他出国之后,他受了刺激,曾经做出戗哥们儿女朋友的不义之事。后来,他得到哥们儿的谅解,被感动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彻底退出了“花丛。”

那个令秦霜“重新做人”的哥们儿,就是卓越。

 

目送他们的背影,我不禁莞尔。

刚才秦霜走近我的时候,我注意到他颊上也有一个微肿的掌印,与卓越脸上的相应成趣。

看来,父亲的暴力理论,前后两句可以分开来适用于不同的人:

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适用于卓越和秦霜。

跟自己的爱人动手是男人无能的表现――适用于我和于睫。

不管怎样,我们相爱着,因此,我们也幸福着。

 

――完――

  《牧神的午后 番外--Over the Rainbow》BY:于睫

 

  

 

  

 

  

 

  祝三周岁生日快乐~!

 

  

 

  顶层那套空房总算有了买主,业主乐了,住在楼下的齐歌于睫可惨了。

 

  二月底,上面就开始叮哩咣啷地装修,敲敲打打直到五月中旬还没完工,住在下头的两个人真是饱受嘈音之苦。

 

  小区规定的装修时段是早八点以后,晚七点以前。但是楼上这家请的装修队特别勤快,早上不到七点就往家里运装修材料,晚上七点以后又往楼下运垃圾,既不违反规定,又达到扰民的效果。

 

  平时还好,那俩人要去团里,只当早上早起一会儿,晚上再在外头多逛逛,还能躲过去。周末就难熬了,不仅睡不成懒觉,还什么事都做不了。

 

  以致在某个周六的早上,在冲击钻动人心魄的震撼下,齐歌气得双手捣住耳朵一头扎进于睫怀里哀嚎:“还有完没完啊!楼上这是装修呢还是建皇陵呢?”

 

  待到六月底,装修队搬走,楼下这一对比楼上乔迁之喜的那家人还高兴。

 

  

 

  北京城随着四合院、大杂院、平房的大量拆迁,“火柴盒”里的住户早已没有了老北京不是一家胜似一家的邻里关系。住进楼房的人们越来越适应于那种关起门就是自己的小空间,与邻居不相往来的生活模式。

 

  因此,楼上新搬来的住户,与楼里的其他人家一样,与齐歌于睫他们,除了偶尔在楼道里碰见点个头,并没什么交情。

 

  

 

  转眼到了七月,消夏音乐会结束,齐歌和于睫从二十一世纪剧院赶回家已经是午夜。

 

  齐歌的琴负在后背上,两手闲着却懒得掏钥匙,打着哈欠推了于睫一把,示意他快些开门。于睫一手拎琴,一手拿钥匙,人又困又累,开锁的动作难免慢些。

 

  齐歌站在于睫身后等了一会儿,懒洋洋地伸出双臂从后环抱住他的腰,头枕在他肩上咕哝道:“快点。再磨蹭我就这么睡了,你可得负责背我进去。”

 

  “咔嗒”一声门开,于睫偏过头说:“行了,进……”

 

  齐歌明显感觉出于睫肩膀的僵硬,忙站直身子,顺着他扭头的方向看过去。

 

  

 

  半楼梯处,一位略显肥胖的中年妇女正自下往上仰视着他们,手里牵着两只小狗。

 

  齐歌认出她是楼上新搬来的那家女主人,在不确定她看到什么又想到什么的情况下,决定抢先开口试探她的反应:“您好!这么晚出去遛狗啊?”

 

  “是啊!这俩小东西可是我们家的宝贝儿,天天伺候它们能把人累个半死。”中年妇女边答话边往上走,声音并没有什么异样,待走到齐歌和于睫的面前,她那张笑容可掬的圆脸更是清楚地昭示出对这俩人的好感。

 

  于睫看没出什么情况,暗自长出一口气,露出一脸谄媚地微笑,对中年妇女说道:“这么晚了,您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那女人嘴上应着,脚却一步不挪,只拿一双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他们,看完一个看另一个。

 

  齐歌被看得心里直发毛,偷眼看于睫,也是一脸的不自在,表情呆呆的。

 

  “你们……”那女人指指于睫手上、齐歌后背上的小提琴,说,“你们是……搞艺术的吧?”

 

  于睫虽然对“搞”字一向不大喜欢,还是讪讪地应了:“呃,我们俩都在乐团拉小提。”

 

  “啊哟!真好!真好!……”女人笑嘻嘻地,羡慕地,念着“好”上楼了。

 

  

 

  俩人进了屋,于睫也不说话,径自去换衣服。齐歌跟在后头追着赔不是:“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在外头手脚不老实……”

 

  听他这话说得好象自己是个小偷,于睫心里憋着笑,脸上却不动声色,换好衣服走回客厅。齐歌追上来,抢到咖啡机跟前说:“我来我来,我做一杯爱心咖啡给你赔罪。”

 

  于睫坐下来,翻着CD小声嘀咕:“真够肉麻的。”

 

  齐歌撇撇嘴,不再出声。咖啡机嗡嗡地响,研磨咖啡豆的香气伴着渐起的音乐,在房内如水般缓缓地流淌、蔓延。

 

  趁从冰箱里拿淡奶的机会,齐歌偷眼看向于睫,想揣测一下他是不是真的生气。翻看CD的人恰好也抬头看他,俩人的眼光立马搭上。

 

  “看什么看!”于睫严厉地斥责。不只一次跟齐歌说过,在外头别太腻,他就是不听,这次虽然是虚惊一场,但一定要让他吸取教训。

 

  齐歌也不是没脾气的人,拿起一罐“三花”气呼呼地往咖啡里倒,嘴里反驳说:“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

 

  

 

  于睫被噎,也有点担心齐歌真动了气,又抬头偷偷看过去。巧的是齐歌也正从眼角偷看他。俩人的目光再一次对视。

 

  “看屁啊!”齐歌窥探出于睫眼神里蕴含的担心,有些得意忘形。

 

  于睫已经不再掩饰笑意:“是啊,我就是在看‘屁’,你有意见?”

 

  “怎么说话呢?有长我这样的屁吗?”俩人之间的嘴战一向是胜负各半,齐歌不再计较,把咖啡端给于睫。

 

  于睫尝了一口,又把咖啡杯放回他手上,故作严肃地说:“我要的是咖啡,不是巧克力奶。”

 

  齐歌低头看那杯颜色呈乳白色的咖啡,不禁傻笑。刚才加奶精时只顾分心与他斗嘴,手上没了准头儿,多加了几倍的奶精。

 

  于睫看他不动,瞪眼道:“怎么?不服气?不信你自己尝尝……”

 

  “不信,让我尝尝……”齐歌放下杯子,张牙舞爪地扑过去抱住他。

 

  “别……我错了……我没看屁,看的是人,是帅哥……”只是几句含混的假意讨饶,很快就演变成一场甜蜜。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错了”三个字成了他们之间出现最多的一个词,一天总要说它几遍。其中道歉的成份越来越少,更像是只有他们二人才明白内在含义的术语。

 

  对与错,原本是对立的,中间泾渭分明。一旦两个人开始相爱,感情就会像粘稠剂一样混沌了他们之间的对与错。

 

  因此,相爱的人很难争辩出谁是谁非。若真想把情侣之间的对错弄得像小葱拌豆腐似的一青(清)二白,势必要撕裂混于其中的感情。

 

  既是这样,先说“我错了”的人,并不是真的错了。他只不过是往两人之间的感情里又加多了一点粘稠剂。

 

  

 

  第二天没有演出,俩人正点上下班。

 

  他们小区附近有个自由市场,下班高峰时生意特别好,挤满了顺便买菜回家的小区居民。

 

  齐歌和于睫家里不开火,多是叫外卖或是吃食堂。虽然不买菜,他们往往也要在菜市场堵上半个多小时,很是郁闷。

 

  齐歌是个急脾气,车子开不动人就上火,人一上火就把车开上了自行车道。

 

  于睫急了:“你干什么?刚过来的路口可一直都有警察盯着呢!”

 

  齐歌鬼笑着打开右转蹦灯:“右转弯的车可以借道。我又没违章,怕狗子干嘛?”

 

  车子闪着右转向灯顺利地在自行车道前行,到路口车流渐稀处,突然变灯驶入直行汽车道。

 

  

 

  省去了堵车的时间,他们比平时早到家半个多小时。把从餐厅带回来的菜装盘上桌,俩人美美地吃了一顿,联手在厨房洗碗的时候,已有些春心激荡。

 

  回到客厅,于睫去沏茶,背后传来熟悉的《牧神的午后》。这么多年了,这首曲子仍对他们有着一如往昔的魔力……

 

  

 

  门铃响起的时候,两人正吻得不可开交,本想充耳不闻,但是门外的人却异常地执著。刺耳的铃声楔而不舍地响着,屋里衣衫凌乱的两个人几乎吐血。

 

  齐歌理好衣服坐在沙发上喘粗气,于睫无奈地去开门。

 

  “我老早就从楼上窗户看见你们回来了,估摸这会儿你们也吃完收拾完了,就带着一家人过来看看。”楼上新搬来的女主人爽朗地说着话,大咧咧地进了门。

 

  吃完收拾完可还有要事没办完啊!齐歌心里默念,气得差点翻白眼儿。

 

  

 

  平时只容纳两个人的家突然多了三位不速之客,客厅都显得狭小。以致齐歌不得不把长沙发让给他们,自己坐到一旁的单人沙发上。

 

  李夫人很健谈,几句话就把自己家的情况介绍清楚。

 

  李先生李夫人原先都是工人,厂里一位工程师出国时把爱犬交给他们照顾,谁知一去不回,夫妻俩白捞一条狗。

 

  他们本想当个玩意儿养,可是经济条件又不允许,于是就托人打听想卖个好价钱,谁承想那竟是一条价格昂贵的纯种红色贵宾。

 

  还是得说李夫人有好记性又有经济头脑,适时地想起小报上报导的宠物大赛,还有那高额的奖金,当下决定狗不卖了,自己养。

 

  不出一年,李夫人带着经心伺候的摇钱树和东拼西凑借来的钱去了香港,赢得了宠物选美比赛的第一笔奖金。

 

  回到北京后,陆续有纯种红色贵宾的主人找上门来,要求配对,并支付给李夫人不低的费用。李夫人灵机一动,用狗选美比赛赢得的第一笔奖金又买了一条纯种红色贵宾,与家里的那只凑成了一雌一雄,由此开始专职做纯种狗的配对和幼犬销售的生意。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两口子干脆提前退休,专职在家养狗。

 

  

 

  “有这两条狗,我们的日子才好过起来。可粗人就是粗人,我们没什么文化,全部希望都放在孩子身上。上学期我们阳阳的学校让报名参加兴趣小组,我寻思钢琴忒占地方,又贵,我跟他爸就让他学了小提琴。那天晚上知道你们是乐团的专家,我激动得差点睡不着觉,今天赶着把阳阳带过来,指望以后你们多给他开开小灶补补课,传他两手我就千恩万谢了。”李夫人的胖脸笑成了肉包子,一个劲推着身边的小男孩给齐歌和于睫鞠躬。

 

  于睫直说不敢当,把阳阳按坐在沙发上,婉言谢绝了李家夫妇的要求:“每个拉琴的人都有自己一套练琴的方式和方法,阳阳两边学反而容易混乱,不如踏实跟着学校的进度。”

 

  阳阳爸爸在一旁搭话:“我们阳阳这都学了好几个月了,拉琴还跟锯木头似的,听得我直起鸡皮疙瘩。我琢磨那老师不成,是个二把刀,跟你们二位乐团的专家不能比。照您刚才那么说,干脆也不用让阳阳上什么兴趣小组了,叫他单跟你们二位学,你们就当他是带艺投师的劳德诺……”

 

  齐歌忍不住笑起来,李夫人给了丈夫一个白眼。

 

  禁不住李家夫妇的软磨硬泡,加上话说到这个份上,也没法再拒绝,齐歌和于睫只好同意在阳阳课余时给他一些指点。

 

  

 

  周末,李夫人来电话说一会儿阳阳过来,于睫答应后不久,又接到齐歌妈妈要他们过去吃午饭的电话,齐歌只得一个人去。

 

  阳阳按时过来上课。

 

  于睫老早就看出他对音乐、对小提没什么兴趣,被父母逼迫着练琴,他的逆反情绪更盛,于是打算先从兴趣培养他。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