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神的午后+番外————于睫
于睫  发于:2010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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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中的血丝,下颌的胡渣,还有眼角闪亮的液体,令我心中一窒。我僵立着不再动作,半支烟从唇间掉落,在地上弹跳几下,滚进茶几下面不见了。

他双手擎着我的左手,垂下头痴痴凝望着那道疤痕。是因为左手连着心脏吧?我觉得心脏仿佛扭住了,胸口又开始那种快要爆裂般的疼痛。

我奋力抽出手,尽量平静地说:“你别这样。我们好好谈一谈,好吗?平心静气地谈一谈。”

他靠在了沙发背上,抬手抹了一把脸,喉咙沙哑地说:“谈什么?”

我坐在他旁边那张转角沙发上,心里怦怦直跳,竟不知如何开口。只得伸手在茶几下摸索,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哝:“我的,烟呢?”

他从自己的上衣兜里摸出一盒绿沙龙,点燃一支塞进我的嘴里:“你想说什么?”

我喷出一口烟雾,迎着他的目光说:“你不用向我道歉,也不用感到内疚,”我抬起左手,疤痕向外冲他挥了挥,“这个,只是为了还你为我流的血,为了和你真正的两清。”

“你休想!”他还是这三个字。

我笑着摇头:“事实如此,我们已经互不亏欠。现在,我对翻旧帐或是结新帐都不感兴趣。”

“你现在还确定你喜欢男人吗?”他跑题了。

“这不关你的事。你也说过,我们应该拥有一份正大光明的爱情。”我尽量说得平静,不激怒他。

“不是!我现在要的是无愧于心。”他有些激动,嘴唇明显地颤抖起来。他掩饰地从茶几上拿出一支烟叼在唇上,手却抖得怎么也无法点燃。我想帮他,可身体却不听使唤地迟迟不动。

“妈的!”他把打火机凭空一抛,把没点燃的烟放在鼻端嗅了一下,忽然抬头,一脸惊恐地说:“难道,是我错了?”

“不,是错过,我们只是错过了友谊。我们不应该无所控制地任凭友谊变质。” 瞬间,我心中涌起无限悲哀,如果我们之间只有友谊……

“等我们发现时,友谊已经变质。到了这种时候,你要我怎么控制?”他眼中似要冒出火来,甩掉香烟,一把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拎了起来,“你告诉我,怎么控制?你教教我,怎么控制?”他的声音哽咽了,“你又怎么知道我没有控制过?”

我艰难地继续向他灌输我的解释:“齐歌,我们当时不能控制感情,是我们不够成熟。现在,我们现在来控制它,纠正它,好不好?”

齐歌慢慢调转视线,怔怔地看着我:“这,是你的,真实想法?”

“是!”我点头。

他牵动嘴角,轻笑:“是吗?看来,这次真的是我错了。”

“再见。”他匆匆起身往门口走。他走得很急,腿在茶几上绊了一下,他没有回头,几乎是跌跌撞撞地扑到门上。

他猛地拉开门。他太急了,手还在拉门,人就要往外冲,头“咚”得一声撞在门棱上。他一手扶着门框,一手按着被撞的额头,僵立着。不等我冲过去扶住他,他的人就慢慢地滑到了地上。

看着躺在地上满脸鲜血的齐歌,我有半秒钟的迷惑。好象是在拉萨的假日饭店,他睡着了,满脸的鼻血把我吓个半死。

我坐在地上拍他的脸:“醒醒!别睡了!”

他微微睁眼,手从背后揽住我的腰,然后又无力的垂落到地板上,再次闭上了眼睛。

我回过神来,带着哭腔打了急救电话,又坐回到他身边:“妈的,我看你敢死。千年王八万年龟,我死了也不许你死!”不觉地,把骂巴西龟那套词用在了他身上。

他的额头伤得并不重,仅缝了几针。致使他昏迷的主要原因是多日未进食,缺乏睡眠。他在医院昏睡了两天三夜,我在他身边守了两天三夜。他睡得很不安稳,眉头紧蹙,时不时还烦燥地摇头。我安静地坐在他身边,偶而象他咒骂我“怎么不撑死你”那样,低声骂他两句“怎么不饿死你”“怎么没困死你”。

他醒来时,是个阴天的清晨。他有些分不清白天黑夜,转着眼珠四处乱看。

“现在是两天后的上午。”我平静地说,“你没事了,我走了,你也走吧。再见。” 我不敢看他一眼,转身就走。我相信他明白那两个“走”的含意。

 

 

第二天,他又出现在我的公寓门口。我把他挡在门外,一手扶着门,一手撑着门框,没有让他进来的意思。

他苦笑着表白:“我很快就走,明天的飞机回北京。”

“一路顺风。”我低语。这几天无非又是一个插曲式的短梦。

“走之前,我想问你一句话。”他的一只手也扶上门框,“还有二十几个小时,现在认输我不甘心。”

“这不是考试。”我摇头,“你要说什么?”

“你明确地告诉我,你现在仍然只喜欢男人吗?我要听实话。”

“是又怎么样?这不关……”

我的话没有说完,他猛然扯下我挡在门上的手臂,把我推进房里。

“我没有来错。”他低喊了一声,靠在门背后把我按在他的胸口,“与其让别人毁了你,不如我亲自动手。”

“为什么?为什么?……” 我闷在他的怀里喃喃地重复着这三个字。本来已经习惯做一块冰了,你为什么要用温暖的怀抱把我变成水?在我沸腾的时候,你为什么要把我推开让我冷却?在我努力尝试变回原来的温度时,你为什么又要出现?

“你那么敏感,那么在意别人的眼光,那么热爱小提琴。你应该接受人们的鲜花和掌声,不是谩骂和侮辱……我以为,结束那个梦你就会改变……但我没想到,没想到你会,你会那么傻,那么笨……”

“你说过,我们在一起就象牧神午睡时发的一场春梦,对梦认真的人是神经病。”我竭力抵制着心中那一处柔软。

“他妈的,你这个混蛋水妖,你的神经病已经传染给我了!”他的吻再次俘获了我。

我无力抗拒他的吻,因为我的大脑一片混沌。他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也对那个梦认真了?

他放开我的唇,目光迷离地看着我:“放开你时,我自信我没有做错,笃定你很快就会从那个梦里清醒。但是,考和声学的那天早上,你,那样的你,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会不会因为怕毁了你,却把你推向毁灭的边缘?”

我恍惚了,他在说什么?难道他和我分手不是为了骆格骆,而是为了我?为了我未来的鲜花和掌声?

他的吻细碎地落在我的眼睫上:“是我把你拖下水的,我以为放手你就会浮上去,没想到你却沉得更深更快。我犹豫了,是让你自生自灭,还是拉着你一起坠落。没想到,你比我更早做出决定,你让我看到一个什么都不要的放弃……”

他神经质地抓起我的左腕,自虐般直视着那道丑陋的疤痕。他自责而心痛的目光令我心悸,我想把手从他的掌心抽出来,却被他握得更紧。

“当我终于狠下心决定拉着你一起毁灭时,你却躲起来了,我怎么也找不到你。你让我意识到错误,却不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你藏起来,不露行迹地惩罚着我……”他把我的手臂反剪到背后,身体紧紧压进他的怀里,“这一次,我无论如何不会再放手,看你还怎么躲?”

我没有说话。其实我早就知道,对于他,我永远都无法招架,无从躲起。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是鲜花还是毁灭对我根本不重要。就好比吃坏了肚子,有人作陪,即使痛苦也好过寂寞。

他的手指隔着衣服轻轻划弄着我的脊椎骨,沉声说:“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中学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喜欢男生,也有过暗恋的对象。但我一直隐藏着,小心地保守着这个秘密。第一次在楼梯上撞到你,我就心动了,但我以为我能控制得很好。没想到,在你面前我的自控能力越来越差。那次,你替我挡了肖小卫那一拳,若不是那个电话,我恐怕会当着马潇潇的面失态。后来,你潮湿的睫毛使我有了第一次越轨。我深刻地反省过,发誓不能再发展下去,要和你做正常的好朋友。我躲过你,大一那年暑假你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整个假期我一直憋在家里,怕一出门双脚就会不由自主的去找你。可是,2000春节,我彻底失控。我一再强调这只是一个梦,不能当真,就是怕把你拖下水。可是,我却带着你越陷越深。在西藏时,我意识到我们两个都把这个梦当真了。我自私地想,就这样下去吧,不明不白却有着最真实的感情。”

我伸臂抱住他坚实的背,他说得没错,当时的我们就是那样,不明不白却有着最真实的感情,那段时间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日子。

“但是,毛宁事件震醒了我,我不能那么自私,不能毁了你,我甚至不敢想象你被众人谩骂时的情形。”齐歌的声音颤抖了,“于是,我利用了骆格格。我以为,这样一来,你即使会有暂时的气愤,也很快会恢复正常,喜欢上异性……我错了,我错在自以为是……”

够了!什么都不用说了!我环上他的颈主动吻他。

终于得到证实,我以前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就象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真经的孙猴子,我的爱情终于修成正果。这个当年因为追赶“师傅”而摔倒在雪地里的“天篷元帅”,是我唯一的功臣。

 

 

齐歌在浴室里洗澡,我蜷在沙发上看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的新闻。还有十九个小时他就要走了。我答应他,毕业后马上回北京。

看到书桌上的防水创可贴,我有些气愤:“这个猪脑,额上的伤还没好,让他洗澡时防止进水,他又忘了。”

我冲进浴室,他躺在浴缸里转过头看我,笑骂道:“流氓!等不及了?”

我不顾他的嘲笑,走过去扳着他的头贴上创可贴。

他伸出双臂,搂着我的脖子说:“我是故意的。”他湿漉漉的手臂打湿了我的衬衫。

“你这个暴露狂!”我想挣开他,他反而搂着我向下压,差点把我拖进浴缸里,我只得用手撑着缸沿,僵硬着身子任他搂着。

我吻了一下他的伤口,故意取笑他说:“不知道是你笨,还是小脑不发达,怎么自己往门上撞?是因为我吗?”

水气蒸腾中,他本已红润的脸愈加红了。他嗫嚅道:“因为你?真会自作多情。我的隐形眼镜掉了,看东西有误差。”

想起他仰靠在沙发上以手抹脸的样子,我咬牙回嘴道:“隐形眼镜戴得好好的又怎么会掉?”

“你这个混蛋!”他瞪了我一眼,皱着眉开始总结,“我的隐型眼镜总是掉在关键时刻,第一次是大学第一节音乐理论课,第二次是和声学考试……”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我慢慢起身退出浴室。那天的事情,是我们心中共同的结。我想解开,却不知如何下手。

他很快从浴室出来,头发湿淋淋的坐在我身边。象以前那样,我很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毛巾帮他擦头发。

他笑了笑,轻声唱道:“……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I'm gonna run to you, run to you, run to you……”此时听他唱这首歌别有一番味道,仿佛这歌词本就是为我们所写。

我靠在他的怀里,无意间瞥见电视荧屏上XXX领导人的画面――DOUBLE的父亲。那个心结还是早些打开的好。

我转过头面向齐歌,轻声说:“想知道和声学考试前的那一晚,那个男的是谁吗?”

齐歌摇头,把我紧箍在胸前。

“就是刚才荧屏上那位领导人的儿子,我们叫他DOUBLE。”我转向电视,画面已经转换。我继续说道:“那晚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是我主动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再次摇头,把我搂得更紧。

“因为他唱了好几遍你在除夕夜躺在雪地里唱过的那首歌――《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潜意识里,我想通过那件事证实自己是同性恋,给自己找一个喜欢你的理由。事实上,除了你,我没有喜欢过任何人,连暗恋也没有。我想,如果没有你,我既不是同性恋,也不可能是异性恋。”

“水妖!你是水妖!”他把我压倒在沙发上,将我的衬衫推至腋下。他的舌裹住我左侧的乳珠低喃着:“身上的痕迹没有了,脑子里也不许有……你要把那一刻的记忆全部抹掉……”

“没有!那时候,我脑子里根本没有他的影子!”我呻吟着:“……因为……我看到了你……”

齐歌目光朦胧的抬头看我:“你这个不折不扣的水妖!”

 

第十四章(end)

 

“你以为你那样做会让我难过?我不会让你得逞的。要真有那么一天,我马上娶100个老婆,带着她们在你的墓前开音乐会,演奏曲目全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幽默曲。”他略作停顿,笑容中竟流露出绝望,“我倒要看一看,我们两个谁更难过!”

 

★★★★★

 

2002年8月,我和齐歌一起参加了伊扬波尔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获得二重奏的特别奖。我的演奏不再生硬,因为我手中的小提琴被赋予了生命和感情。

2002年9月,我完成了在法国的学业回到北京,到齐歌所在的交响乐团做小提琴手,大部分演出节目是和齐歌搭档的小提琴二重奏。大型交响乐演出时,他是小提琴第一声部,我是第二声部,中间隔了几个人,但我感到他就在我身边。

刚回来的几个月,我住在家里,齐歌住团里的宿舍。后来,以他的名义从团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共同支付,在“望京”买了一套小小的两居室,开始了朝夕相处的同居生活。生活在一起几个月,我发现齐歌有一些我以前不知道的小习惯,也许是我以前没注意,也许是他新添的毛病。他有时会半夜起来到客厅吸烟,或是喝水。有一次我听到动静,睁开眼正对上他那双在月光下闪亮的黑瞳。我被吓得头皮发麻,问他干什么。他却振振有词的说:“你睡着的样子真难看,象死人一样。”我当时愣了有半分钟,睡着后不象死人的人,岂不是在梦游?不过,我很快就习惯了。这毕竟不是什么令人难以忍受的恶习。

团里没有人知道我和齐歌的关系,在他们眼里,我们是小提琴二重奏的搭档,乐团的小提琴手,关系不错的哥们儿,还是房主和房客。

我们终于明白,爱情不需要展示给别人看,要自己用心去感受。所谓光明正大的爱情,是无愧于心的坦荡。

孙琛毕业后去英国攻读硕士学位,这个要让自己的后代做文盲的人,似乎要替他的子女把上学该吃的苦全吃遍。马潇潇留在音乐学院做了老师,和他那位学音乐教育的伊人组成了教师之家,偶而会和我们几个老同学相约叙旧,谈起我和齐歌午夜十分在公寓浴室里上演的那出《三岔口》,我和齐歌相视而笑,温情在眼神间交汇。

刚回到北京时,我和骆格格见过一面。仅仅一面,再没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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