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不要我不要!」我不要去医院!我死命往回退,邓肯扣住我的腰威胁:「是乖乖地自己跟我走,还是要我扛你出去,自己选一个吧!」
「那你是要我去医院还是要我帮你出考题?你你,你也自己选一个吧!」我很努力地做出严肃的样子。
「明白了!」邓肯说着真把我扛起来,就要往外走。
「不要!」我叫,在他的后背上捶,然后想起丹尼还在门外,连忙降低声音又叫一声,「不要!」真给他这么扛出去,我就别去医院了,直接进停尸房还比较省心。「我跟你去还不成吗。痛痛痛!快放我下来!」
***
我不情不愿地被邓肯带去了附属医院,邓肯找了个熟人,据说是骨科专家医师,叫路卡,他给我拍了张X光片,指着我的骨架说:「情况挺严重啊,腕骨不但有错位,而且还轻度碎裂。我先帮你复位,然后再看情况。」
「复位?怎,怎么复啊?」我傻傻地问了一句。
「笨,当然是掰回去了。」邓肯替路卡回答。
「掰?」我惊恐地看着他们俩,轻轻碰一下都痛得钻心,他还要掰?「不要!」我说着要往外跑,给邓肯一把揪住:「你他妈的还跑!几岁了?还玩这套?我小侄子打针都没费这么大的劲!」
「我不要!你们不能强迫我!」这里是加拿大,我有人权!男子汉大丈夫,说了不能掰就是不能掰!
「好吧,」路卡很好说话,也没嫌我闹,只是叹口气,风清云淡地说,「不掰就不掰,伊森你带他回去吧……」
「好好。」大夫都发话了,我忙用左手拉了邓肯就要走,生怕他反悔,结果路卡接着又说了一句话,我就乖乖地把胳膊递给他掰了。他说:「今天不掰过来的话,我只好给他定做个假手,你一个月之后带他来试试吧。」
***
痛痛痛!痛死我了!该死的蒙古大夫!他一定把我的腕骨都掰碎了!
我把头埋在邓肯的怀里,伤了的腕子背到身后任路卡去掰,掰了三四次才终于复位,又给我带上了个护腕样的东东,我已经痛得涕泪横流,出了几身的冷汗,都擦到了邓肯身上不说,痛得紧了还咬了他一口。
「走吧,去吃点东西。」终于出得医院,我的手腕已经没有那么痛了,邓肯带我去一家餐馆。找个僻静的角落坐下,我拿起菜单左看右看,只好点了色拉。
「这么大个男生,就吃这个?」邓肯皱眉。
我也不想啊,可是手上有伤,不能吃鲜腥嘛。于是告诉他咱们中国老祖宗的说法——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哥哥都是中医了,所以有的时候说道会比较多一些。
「那吃牛排吧,牛肉含钙也很丰富的。」
「不要,会得疯牛病!啊,干吗敲我的头?」
「我要叫牛排你说疯牛病!敲你是轻的!」
扁扁嘴叫了份鸡,邓肯还是想叫牛排,我想起前天林亚蒙,忙说:「别叫那个好不好?」
邓肯挑挑眉毛,改口也叫了鸡,合上菜单递还给侍应生,然后问我:「你还没告诉我,手上的伤是谁弄的?」
我摊开餐巾把刀叉拨弄得乒乒乓乓的响。
「……是,肖恩吗?」
「?」我诧异地抬头看他,怎么会怀疑肖恩?
「林亚蒙?」
「……」轻轻点了下头。
「他是怎么做的?」
怎么做的?就是用手抓……邓肯这么一问,我也觉得奇怪了,我又不是纸糊的,弱不经风,给人抓一下就会碎掉,那天林亚蒙确实只用了一只手,好象也没见他怎么用力,就把我这么个一百七十八的大男生的手给抓碎了?那小子不是练过什么分筋错骨手大力金刚指还是九阴白骨爪之类的邪门功夫吧……
邓肯抓起我没受伤的那只手翻来覆去地看,还把我的手指头来来回回地掰,又抓住我的手腕狠狠抓,我受痛,皱皱眉没出声,他抓得更起劲了。只不过抓了半天,也没抓出效果,他嗯了一声,终于把手丢还给我,改去抓那只鸡腿了。
***
傍晚跑去超市,买了两块牛肉——我不是不吃牛肉,而是拒绝吃生牛肉——跟一些大骨棒。回到家把牛肉放进冰箱,大骨棒丢进锅里煮,煮了好大的一锅子骨头汤,喝了,睡下。
迷迷糊糊刚要睡着,电话响了。我看看床头的数码钟,快到十点了,这个时候谁来电话?把脑袋缩回被子,留言机响了,Beep之后只听林亚萱说:「小唐?你在吗?小唐?」听声音亚萱好象在哭,我看着电话机,她又开始叫我的名字,「元欣,元欣我知道你一定在,呜……」
我只好爬起来拿起听筒:「怎么了亚萱?出什么事了?别哭啊,小唐敢欺负你,我帮你收拾他……」
「不是,呜,是我妈出事了,她突然昏倒了。我联系不上大哥跟二哥,怎么办?」
「打911啊!」
「打了,救护车就到,可是我一个人,害怕……呜……你能不能来一下?」
「好……我去急诊室等你们。」
***
结果是我先到,又等了五分钟左右,救护车才来。亚蒙的妈妈是躺在车子上被推出来的。后面跟着亚萱,就只会哭了。
亚蒙的妈妈被推进了急诊室,我看了一眼,老太太嘴角向下歪着,口涎流出来打湿了胸前的衣服。医生怀疑是暴血管,拍了片子果然是,又挂吊针,我和亚萱跟着忙前忙后,终于安排老太太进了病房住下已经是凌晨一点多。
我陪着亚萱坐在外面等的时候,我问:「到底出了什么事?亚蒙亚葳还有小唐呢?」
亚萱告诉我,亚蒙这阵子都怪怪的,也不常回家,他妈妈被大儿子冷落心情很不好,跟他们兄妹吵了几次。今天本来说好了亚蒙回家吃饭,亚葳,亚萱,小唐陪着老太太准备了一桌子的菜,可是一直等到过了九点亚蒙都没回家。老太太开始发脾气,先骂走了小唐,亚葳生气也走了,「后来妈妈还骂,我顶了几句,谁知妈妈就抱着头叫痛!开始我还原以为她装出来骗我,可是过了半天也不见她起来,我过去一看,才发现她已经昏倒了……呜……大哥二哥小唐我都联系不上……」
我又安慰了亚萱一阵,大概快二点的时候,小唐看到我的留言先赶来了,接着是亚葳和亚蒙也先后赶到。我对那三个人点点头,自己回去了。
***
好象刚睡下没多久就听到乒乒乓乓的响声,爬起来看看表,五点半。
出了卧房,小唐好象刚回家的样子,坐在厨房地下,手里居然拿着我刚买的那块生牛肉,凑到嘴边好象就要生吃。那小子脸红得供到庙里可以当关老爷拜,明显喝多了——未来岳母暴血管他怎么跑去喝酒啊?
「喂!那个不能吃了!」我忙从他手里抢下牛肉,放回冰箱,「我煮了骨头汤,去喝点?」
小唐摇头,爬起来从冰箱里摸出一瓶……柠檬汁,天啊,纯的柠檬汁,我买来当醋用的,只见小唐拧开盖子,一仰脖,咕咚咕咚灌了进去。我偷笑看着他,等着他反应过来。
一秒,两秒,十秒……小唐依旧在喝……
这人醉得连味觉都没有了吗?
「小唐!」我终于大叫,从他手中抢下柠檬汁的瓶子,胃怕不烧穿了他的!「你疯了,怎么喝那个?」
「渴,」小唐舔舔嘴唇,意犹未尽。
「渴了喝水啊,没听说喝醋的!」
好容易把小唐弄上床,我重新回房睡下。
奇怪的是早上起来,我发现冰箱里的牛肉少了一块。
一磅多重的生牛肉,不是……真的……被小唐给生吃了吧……
***
未来岳母暴血管,小唐的表现机会来了!每天披星走戴月归,忙得象一只快乐的小工蜂。百忙之中还不忘关心我的感情世界,真他妈的让我感动得想吐血!
「元欣,亚蒙老大要我谢谢你呢,那天亚萱找不到我们,多亏你了!」
「不用了,我也没做什么。」
「他想请你吃顿饭,好好谢谢你。」
还吃?免了吧,我不想左手也断掉。
「如果你还在介意恶猫……老太太生病,恶猫都没来看看,可能是分了。」
分不分的跟我有什么相干呢?
「……他跟我问你呢……」
小唐真没姓错了姓!蜜蜂,应该说苍蝇一样在我耳边很不遗余力地向我推销林亚蒙。我终于叹口气,撩起右手的袖口,把手腕横到他的眼前。
「……亚蒙他……怎怎怎么了,这是?」小唐还在喋喋不休,被我突然伸过去的手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问。
「我们那天动了手,我被他打伤了。你知道我这人最记仇的,所以我跟林亚蒙完全没有可能了!」
「噢……」「唐僧」终于闭上了尊嘴。
***
细菌在两天后培养好了,当时我的手腕也已经不痛,就不肯再带护腕了。手腕的皮肤上青紫色渐淡,周边变成令人恶心的青黄。好在已经是十一月份,我每天穿包着手腕的大毛衣,倒也没有第四个人看到。
邓肯嫌我手脚笨,到了基因取代的重要步骤亲自带了手套进行操作。大家自然一起观摩大师的手段,丹尼还挤着眼睛看我,小声嘀咕:「还说跟你没关系?没关系怎么肯替你做这个?」我没理他,开开心心地抱着我的细菌放进了恒温箱。
「元欣!」邓肯叫我,「细菌就放在培养皿里,先别动。我下周有事要离开一周,我不在,你看看文献就好,对了,别忘了给我喂鱼!」
「噢。」我应,也没问他要去哪儿,邓肯是大忙人,经常要出差开会。
「记着每天都要喂,别饥一顿饱一顿的。」
「知道知道!」对鱼比对我……的试验还上心。
「别喂太多,再给我撑死两条!」
有完没完了!我翻个白眼:「光喂就行了?要不要带出去遛遛?」
邓肯曲起食指在我的头上敲一下,随手塞给我一只U盘:「下周四我如果赶不回来,五六节的分子生物课你就替我上!讲义就在里面。」
什么?有没有搞错!现在连课都要我替你上!我我我,我哪会呀!我一手接过U盘一手却又拉着邓肯不肯松手。「不行,邓肯,那个教授,我不行。」
「怎么会不行!我讲义写得很清楚了,你就照着讲好了。不过才一节课……」邓肯捏着眼睛看我,好象在说你欠了我的又何止这么一点。
「我……我会紧张了,当着七八十人讲课……不行……」我拉住邓肯扭啊扭地求饶。(脸红……不过这阵子邓肯还挺照顾我的……)
「七八十人怕什么,你就当下面坐着七八十颗土豆。」
「土豆又不会动……」
「那就在脑子里想象他们都没穿衣服!」
「啊?」什么教授啊这是!
「那那那,Cancel掉等你回来再上不行吗?」
「不行,这就快期末了,而且我回来会很忙,根本没时间。」
「那你争取赶回来啊!」
邓肯道:「我尽量。」说完拍拍我的头,走了!
我叹口气,谁让我欠了他呢……
***
注三:洗瓶是化学试验最常用的东西,是个塑胶瓶,里面一般装水或者有机溶剂,有个吸管连在里面,用手挤压,里面的液体就喷出来。
Chapter 5
邓肯还是没能赶回来。
不过那堂课上得还算强差人意。毕竟邓肯「心狠手黑」是出了名的。(忘了没有?前文不是死了一个了吗?)
相比之下我这个TA就好说话了许多,有人晚交了作业,或者考试考的不太好,我都尽量高抬贵手,所以轮到我代课,那帮小崽子们也还都挺乖的。
两小时的课,上到最后十分钟的时候,我看到邓肯在教室门口探头,看来他老先生是办完事回来了。最后的十分钟是提问时间,有三四个学生举手提问,我一一解答了,把学生解散掉,我的心里小小得意了一把。再看门口,邓肯已经不见了。
在实验室也没找到他。这家伙,跑哪去了?
丹尼见我来来回回地跑,明知到我在找邓肯也不言语,直到我问,才一脸「我就知道你在找他」的表情告诉我,原来邓肯搬到新的办公室去了。
我又跑去了他的新办公室。
大了些,敞亮了些,东西多了些,除此之外,还真看不出来那三十五万加元花哪了。
「你是谁?」我正四处观望邓肯的新窝,一个小孩从里面跑出来,身边还跟了条虎头狗。那男孩大概十岁左右的模样,一身牛仔装,脖子上挂着个麻线穿的骨头链子,栗色头发,饱满的额头,挺直的鼻,深陷的灰眼睛,似笑非笑的嘴角,长得漂亮极了……就像缩小了一号的邓肯。
「我是……邓肯的学生。你……是他儿子?」不然怎么会长得这么象?
小孩歪着头看了我半晌,眼睛眨呀眨,终于说:「你就是那个圆心,对不对?我听我爸爸说起过你。」
他爸爸……真的是邓肯的儿子……天好象突然暗了下来。
「这个……替我还给你爸爸。」我说着把那只U盘放到了手边的桌子上,转身向外走去,正撞进邓肯的怀里。
邓肯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我刚问了几个学生,课上得好象还不错,走吧,带你们去吃饭,犒劳一下。」
「我还有事,就不去了。」我说着试图挣脱邓肯的爪子。
「怎么了?」邓肯不肯放手,紧盯着我,「刚才讲课的时候还挺高兴的……」
「嘻嘻,」那个男孩笑,「他以为我是你儿子。」
什么叫我以为?难道不是?我瞪大眼睛看看男孩再看看邓肯。
邓肯愣了一下,然后坏坏地笑了,拉着我来到那男孩面前道:「我侄子,文森特。我上周离开就是为了接他。文思,他就是元欣。」
侄,侄子啊……
「那个……认识你很高兴。」这句话很机械地从我的嘴里溜达了出去。那一大一小同时坏坏地笑着看我,我咬着嘴唇拒绝脸红,四处环视没话找话地说,「这个……新办公室挺敞亮的哈……」
「现在好去吃饭了吧?」邓肯眼光含笑很笃定地看着我。
不吃白不吃!我拼命绷着脸,还是止不住嘴角向上翘。
***
「那个……你叫文森特?」在麦当劳坐定,我实在受不了那叔侄俩的笑脸,没话找话地发问。
「是啊,你可以叫我文思。」
「多大了?」
「十四。」
「十四?真的假的?」我怀疑地上下打量文思,这小孩看上去最多十岁,不然我也不会把他当成邓肯的儿子。哼!一定是心眼坠住了,所以不长个儿!
「当然是真的!」文思鼓起嘴看了我一会儿,坏坏地笑了,是邓肯的那种笑。
邓肯说文思的爸爸是成年彼得潘,居无定所,喜欢随着性子满世界跑,现在文思到了上中学的时候,不能再跟着父亲一起流浪,所以就来跟他这个当叔叔的一起生活。
「家里还有什么人啊?」
「还有爸爸跟拉姆斯基。」文思回答。
「拉姆斯基是谁呀?」听起来象个男人,东欧那边的人喜欢叫什么司机的,难道他爸爸是同性恋?
「就是它了。」邓肯说着踢了踢趴在文思脚边的虎头狗。
「他妈妈呢?」
「我没有妈妈!」文思突然抢在邓肯前回答,小脸板着挑衅地看着我。
「噢……原来你是……克隆出来的啊……」真是失敬了!
「噗……」一大一小同时喷了。
***
第二天邓肯有事,把他的信誉卡给了我们(哈哈,那个白痴!)让我带文思去逛街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