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叫元欣,M大生化制药系研究生。某天一早起床,我的BF告诉我,他决定不再爱我。更悲惨的,刚分手他随即跟一名女人订了婚,居然是我指导教授的女儿。
不得已,我只好找上最最「异数」的教授──伊森·邓肯。当我跟邓肯从针锋相对到小小心动时,周遭却出现怪异的现象。先是一堆人喜欢吃生肉,且那该死的邓肯居然让我喝下细菌!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是不是好男人都与我无缘呢……
……
Chapter 楔子
圣诞前夜。
在圣诞树下放下最后一个礼物包,莱斯丽跟丈夫相视一笑,道:「你先去睡吧,我去看看孩子们有没有盖好被子。」
这是她每天晚上入睡前必做的,虽然孩子们都已经长大了,最小的儿子也十五了,可是莱斯莉还是依次进到他们的房间。拿开路易手边的GameBoy,又替十八岁的塞拉掩好被子,捡起扔了一地的脏衣服,最后来到老大大卫的房间。大卫已经二十四了,是M大学的研究生,圣诞节的假期才回家,不过在莱斯莉的心中,孩子就是孩子,只要他们生活在她的屋檐下,她就要保证他们睡得温温暖暖香香甜甜。
大卫盖得严严实实的,莱斯莉站在门口轻轻一笑,满意地离开,并没有发现,那盖得紧紧的被子下面,其实是两颗枕头,大卫不在房间里。
大卫此刻正在离家不到一百米的雪地上奔跑。
***
躁热!
零下二十五度的冰天雪地,大卫却觉得自己的血液都沸腾了。抓起一把雪塞进口中,大卫感觉到了片刻的清凉,索性脱掉了全身的衣裤,躺倒在雪地里,真舒服啊……
圣诞节的早晨,去教堂礼拜的一对夫妇发现了大卫的尸体,他只穿着睡裤,已经冻僵,尸体边是他的防寒服,雪地上只有他自己的一行脚印从家里出来,防寒服也明显是他自己脱掉的,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要在零下二十五度的冬夜赤身裸体僵卧在雪地中……
Chapter 1
离九月份研究生开学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候,林亚蒙跟我分手了。
那天是周六,两人都不需要上班,一般情况下我们会赖床赖到中午,可是那天他却破例早早地起来了,还洗了个澡,又用古龙水发胶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
然后很郑重地穿好上班的行头,一身西装革履看着穿着蝙蝠侠睡衣的我(两小时后我才发现自己的头发是站着的——昨天晚上洗过澡头发还湿着就上床睡觉的结果。)
我以为他要加班,谁知他突然说:「元欣,我想跟你谈谈。」
我以为他要谈辞职的事,两年前他毕业进了MP制药,那是一家挪威公司在加拿大的分公司,主管是我们老板(就是教授了,不知为什么加拿大的研究生喜欢管教授叫老板)的太太。
作为老板的得意门生,亚蒙本来非常意气风发地进了那家公司,却谁知干了两年也没有进职,所以有些灰心,想重新返校再读个博士什么的……
我倒是希望他能重新回来,可是他又嫌博士的薪水少,工作又累,迟迟不肯真的离开。他前几个月还一直念叨,最近两个月却不再提,而且经常会加班,现在想想我真是个大傻瓜。
「亚蒙,如果那份工作真那么不喜欢,辞了也罢。」我说,一边把脑袋探进冰箱里找东西吃。
「元欣,你坐下,我有话要跟你谈。」他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按在椅子上。
看着他严肃的样子,我的心里开始隐隐觉得不安。
「我想跟你分手。」他说,眼睛直视着我,冷冰冰的,就象决斗前一个枪手在看另一个枪手——一个西装革履的枪手看着一个身穿卡通睡衣的枪手。
「什么?」我不是很确定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我不再爱你了,对不起,欣元。」他严肃地说。
这事比他辞职还要严重,他不是要炒了老板,而是要炒了我!
「为什么?」我机械地问。其实我并不是真的想问为什么,他刚刚算是解释过了,他说他不再爱我了,这就是为什么了,可是我还是问了,好像是我觉得我应该问这个问题,成千上万的分手的男男女女都会问的问题,所以我也问了。
「我们都是男人,而且你还小,我却已经到了该成家立业的时候了。俩男人在一起能有什么前途?」
我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他的理由。
怎么我突然就太小了呢,我今年二十二了,并不比他小很多,而且他刚认识我的时候我更小,他没嫌啊?我现在怎么也比那个时候大吧?我每天吃饭没理由越长越小的啊?
而且我也不是今天突然变成男人的,他也不是。
「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我一点都没觉察?如果不是我特别迟钝,就是他的演技特别的精良。
「圣诞节。」他给出了精确的时间——他在那一天突然决定他不再爱我了。
我努力回想圣诞节发生过什么事。从圣诞到新年我们有十天假,我跟同学去了蒙特利尔,他因为加班没能一起去,是加班加出的事吗?
「是你爱上了别的什么人吗?」我伸出手想要抓住他,他却在我的手碰触到他的瞬间推开,好象我得了高传染的绝症,他说什么也不能让我碰到一样。
「跟别人没关系,你那么小,什么都不懂,每天只知道上网打游戏跟同学胡闹……你根本不关心我,不知道我在外面每天要承受的压力。我跟你在一起觉得好累,累得喘不过气来。」
我的手依旧向前伸着,疑惑地看着他,他的鼻孔一张一合,我看不出他喘气有什么困难,而且家里的家务一大半是我在做,他除了睡觉还干什么累着了?
「所以圣诞节的时候你从床上爬起来拍拍脑袋就决定你不再爱我了?」
「欣元!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他停了一会儿接着说,「我今天就搬出去住,这里的房租付到下月底,如果你不想住了,我今天就跟房主说一声。」
我的待遇连房东都不如。他想退房,还知道要提前一个月跟房东打招呼呢,可是今天他要搬出去住,他就今天才告诉我。因为我没跟他签合同是吗?
我象一具行尸走肉一样看着他离开,几乎不知道那天是如何过去的。直到第二天他的弟弟亚葳过来把他的东西都搬走了,亚葳吞吞吐吐地告诉我,他哥有了女朋友,而且快要订婚了,我这才明白过来他真的跟我分开了——这缩头乌龟,自己竟没胆量来见我吗?
我抱着整桶冰淇淋坐在沙发前看着电视里面的群魔乱舞,房间显得空了很多,也静了很多。当然了,少了他那一半的东西嘛。
说起来,我是先认识他弟弟林亚葳的。
四年前我来加拿大读大学,一来就在学生公寓。当时跟唐小唐、林亚葳是室友,三个人一间房,勉强住了一年。
亚葳还有个妹妹叫亚萱,后来做了小唐的女朋友,记得亚葳还开玩笑,说他就两个手足,居然被我们两个给包了。
林亚蒙在家里是老大,跟我不同的是他全家都在加拿大。他父母住蒙特利尔,他们三兄妹却部跑来读M大学。我曾经去过他家—次,以同学的身分。
他妈妈用比较不流利的广东普通话告诉我说他是他们家的希望,将来一定要娶房好媳妇,好好供她养老——现在她终于如愿以偿了,一定很开心。
开始的时候对林亚蒙并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他人长得不错,高高帅帅的,不过,我那个时候还没喜欢过男生,所以他就只是亚葳的哥哥。
直到第二个学期林亚蒙做了我试验课的TA我才知道他原来是跟我一个专业的研究生。
TA只做了一个学期,四个月。
四个月后我们的关系发生了变质。他开始只是很照顾我,说我象他弟弟,不是林亚葳那个淘气得上房揭瓦的土猴子弟弟,而是他理想中的气质优雅乖巧听话的弟弟,然后又说服我退了学校的公寓跟他搬去一起住。
亚蒙说两人分摊房租会便宜很多,条件也比公寓好,而且他有车,离学校远点也不成问题。我傻傻地搬了去……先是两个房间,后来又搬到一个房间,再然后……就这么一直过到了今天。
我看着床底下我给他买的精工表,那是准备送他的生日礼物,因为不想给他知道所以才藏到床底下的。夕阳照射到床底下,现在坐在我这个位置正好能看到金色包装纸的反光。
虽然我已经花了一天时间挑他的毛病,譬如他很懒,很少做家务,当然我也好不到哪儿去,可是一个家要住人,怎么也不能太过份。
譬如他很双重标准,每次有朋友找我,他都摆脸色,然后狠狠折腾我,逼我发誓只爱他一个,我发誓了,他没有。
我这个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还以为那是他紧张我的表现,心里偷偷得意,却不知道他已经瞒着我跟个千金小姐交往半年多了;譬如他做的饭很难吃;譬如他很小气;譬如他很脏,如果不需要上班就不肯洗澡……
可是内心深处,我想我还是爱他的,不然那金纸也不会刺痛我的眼,刺出我的泪。
突然传来敲门声,我愣了下,问道:「谁呀?」
「是我,圆心,开门。」
是小唐。我连忙擦擦眼泪,爬起来给他开门。
「你怎么来了?」我问,堵在门口不想让他进来。
「林亚蒙让我来看你。」小唐说着,拎起我向前几步跨进门来,又把我放下。他对着我看了看问道,「哭了?」
「没。」
「噢,那一定是眼睛里进东西了揉的,对吧?」
我一脚踹到他的小腿上,死家伙不给我留一点面子。
刚刚知道被人甩了的那一刻我以为自己已经衰到了极限,不可能更倒霉了,可是在家里自怨自艾了一周之后爬出家门才发现我需要面对的现实居然还可以更糟!
林亚蒙的女朋友居然是我们老板的独生女儿!我九月份要读的研究生的老板的独生女儿!而且,噩耗接踵而来,林亚蒙居然会重新回研究室继续进修读博士!
天要亡我吗?
现在想想那女人我还真见过,她来过室里一次,找她爸爸,老板把她介绍给我们大家,还记得她叫凯特,人如其名,眼儿弯弯象只猫,还是那种经常会露出爪子来抓人的恶猫!
这才真是糟糕到不能再糟糕了呢!
所以说现代人就算想做情圣也难!象古代,林黛玉要失恋就一心一意地吐血,不用担心明天的早餐在哪里;罗密欧就一心一意地自杀,也不会去担心道琼斯指数会不会下滑;我却要分八成的精力去想今后怎么办,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心思在想自己被抛弃的事实。
我现在开始恨林亚蒙了!如果不是他,我也不会一定要读研究生;就算要读,也不会选那个老板;就算选那个老板,也不会选那个课题!
现在我被他害死了!因为一早决定要读研究生,而且老板也很爽快就决定收我,所以大四下半年其他同学忙着找工作的时候我都是在玩,偶尔进实验室做做试验。
现在离开学只有不到两个月,工作是一定找不到的,不继续念书,我还能怎么办?
转学?不行。现在是假期,各大学都在放假,就算有老板肯收我,办好手续也得等到明年一月份;回家?我没这个脸,这些年家里的钱没少花,连个硕士的学位都没拿到,真是无颜面对江东父老了。
换老板?想都不要想。哪个教授会愿意得罪M大学的王牌教授之一,接受从他那里叛逃的学生?我又不是天才?除了……
我慢慢坐了下来。M大学生化制药有三个王牌教授,我们老板肖恩,他的死对头伊森·邓肯,还有一个奎因——这位是业界的泰斗,只是已经快要退休,轻易不收学生。
M大学的人都知道邓肯跟肖恩不合,至于为什么不合,当事人不说大家也只能猜测。
不过他们俩还真是象黑跟白一样。
肖恩是教授的典型代表,风度翩翩道貌岸然的,在学校从来没见他穿过西装以外的衣服——其实大部分教授衣着很随便的。
而邓肯,绝对是个另类!这位教授大概30几岁,是M大学最最「异数」的教授。留长头发,从来不穿西服,每天T恤牛仔裤棒球帽跑鞋,背着大背包,跟学生没什么两样。
……如果……我去找……邓肯……
***
站在邓肯的办公室门前,我犹豫着,不知道见了面要怎么开口。「教授,能不能请问您今年还收不收学生?」还是「邓肯教授,现在报名读您的研究生算不算晚?」要么「邓肯教授我太崇拜您了,您能收我做学生吗?」或者「我曾经选过您的课,对您的研究课题十分感兴趣,不知道能不能报名您的研究生?」
我在那个房门前来来回回地踱着,想了一个又一个说辞。
不管了,车到山前必有路!真的面对邓肯我应该知道该说什么!我深深吸了口气,敲了敲门。
没有声音。
房门需掩着,我推门进去……我居然第一脚就踩进了……一只金鱼缸!
挺大的一只金鱼缸,被我一脚踩进去居然没有翻,只是溅出了一地的水,和一条倒霉的金鱼,离开了水的鱼拼命折腾着,很快张着嘴儿翻白了;另一条鱼比较幸运,还在鱼缸里慌乱地游着。
怎么……怎么会这样?
我有好一会儿没想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抬头四顾,我的天!这里遭劫了吗?桌上地下到处是纸箱,还有成捆的书籍,文献,资料……甚至家电(计算机彩电冰箱录像机……),厨房用品(锅子盘子杯子微波炉咖啡壶小烤箱……)。
我慢慢抬起湿淋淋的左脚,正犹豫着要往哪里放,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惊呼:「What the hell?……」
我连忙转身,只见一个身着连身工装衣裤反带着棒球帽的高大人影正抱着个大纸箱拧着眉毛瞪着眼睛站在我身后,我看了半天才认出来居然就是邓肯教授本人。
「我的鱼!」教授把纸箱往我手里一扔,扑过去抢救他的金鱼。
我被动地接过纸箱,本来看邓肯举重若轻的样子没想到那纸箱会那么沉。
接在手里后立刻被砸得后退了几步,脚跟不知绊到了什么东西上,一屁股坐倒在地,纸箱压在我的身上,连带着压倒了身后的一堆纸箱杯盘电器……哎哟哟!我的腰我的肚子我的屁股!
还没等我叫出声,突然身上一轻,邓肯抓起纸箱放在一旁,居高临下恶狠狠地盯着我,喉咙里咆哮着:「你见鬼的在这里干什么?」那恨恨的语气就像我杀了不是一条鱼而是他全家似的。
「我……你……明明是……」我怎么会想到他在搬家吗……
邓肯揪着我的衣领把我从地下拎起来——真的是拎起来,我的双脚都离地了!邓肯的一双铁灰色的眼睛紧盯着我,咬牙切齿的样子好象要把我生吞活剥:「说!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想问一下你还收不收学生!」我被吓得张嘴就说出了这句话。几乎在话出口的同时我就后悔了,在这种情况下……我真是个白痴!
邓肯的手一松,我的双脚终于重新踩回地面,不由倒退了两步,差点又绊倒,结果那混蛋第二次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拎了回来。
他眯起眼睛算计地看了我半晌,终于开口道:「现在才来找教授,不觉得晚了点吗?还是你是天才级别的,有这个自信?」
「我不是……」
「我还记得你,」声音终于恢复了正常,不再是从牙齿缝里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挤出来,「圆心(Center of a Circle)!对吧?」
都怪该死的小唐!当年我们一起选过邓肯的课,是他告诉所有的人我的名字的英文意思就是圆的心!所以现在好多人都这么叫我!
「你不是要读肖恩的研究生了吗?」邓肯眯着眼睛看我,语气已经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