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人是大佬(出书版)by 小花花
  发于:2010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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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黏接断桥的玉姐也叹道:「傻的又岂止她一个,七仙女下凡配董永,织女下凡配牛郎,聊斋里的狐仙,西游记里的老鼠精,包公案里甘受拔鳞之痛也要做状元娘子的鲤鱼精......凡间的臭男人有什么好,一个个薄情寡义,可是痴情的女子还是前仆后继。」
「喂喂喂,不要一杆子打沉一船人嘛。」
对于我的抗议,这死老太婆居然露出不解的表情:「你也是男人吗?」
我大怒:「废话!我的样子像人妖吗?」
「可是你是玻璃。」
我无力地趴在了桌子上。
「玉姐,你不要这样说小明哥了,他是一个很好的好男人。」
连阿珊都在替我鸣不平。
玉姐放下手里的工具,又问我:「话说回来,你是从内地偷渡来的?你爸妈去世有几年了?」
我冷不丁被惊到:「你怎么知道......」
「那个很容易就查到喽。」
「你雇了私家侦探查我?」
她却答非所问:「你喜欢你们老大吗?」
话题绕了一圈,又再度回到原点。
「明知故问......我干嘛告诉你?」
玉姐啐我一口:「年轻人,你父母没教过你,回答长辈的问题时,态度要端正吗?」
我不耐烦地说:「是啊,我喜欢地,你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只听阿忠在后面捂着嘴巴轻轻笑,妈的,又让他听了一回书。
「我知道了当然不能怎么样,不过......」她拿起桌子上的白素贞,「你一定因为流落异乡,亲人离散伤心过吧?也一定因为父母的过早辞世感到难过吧?但是我始终觉得,一个人离开自己原来的地方去到另外一个地方,一定是有种神奇的力量在指引或者召唤,让他在那个异地去做一件重要的事,或者去遇到一个重要的人。白娘子为什么要下峨嵋?为什么要游西湖?也许冥冥之中,一切早有定数。」
我目瞪口呆地听着,心里像被人投下一颗小石子,一圈一圈地晃荡出皱皱的波纹。
「小明哥,这么说你之所以来香港,就是为了很多年以后,可以和行少相遇喽?」阿忠兴致勃勃地进行着代人。
「是吗?」我苦笑,「如果真是这样,那一定是我上辈子做了什么坏事,所以这一世遭到了老天爷的惩罚。」
被通缉,被收走房子和财产,被迫颠沛流离,最后沦落到做贼的地步......种种苦难,居然就是为了和那个家伙相遇?说出去大概只会被人当作一个笑话吧?
可是,我却宁愿相信真是如此,因为这样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想法,虽然是只有女人才会创造出过的幻想,却可以让人变得充满希望。
「年轻人,既然你喜欢那个人,就要好好把握哦。因为上天总会让我们遇到自己最爱的人,却并不能保证让你们永远在一起,保证有一个幸福美满的结局。」玉姐继续说着,言辞间似有无限怅惘,也许,她也曾有那么一段故事,一段情......
玉姐这间绢人店,是以白石和混凝土修筑的平房,面朝大海的一堵墙则是一整面的玻璃幕墙,透过玻璃墙望出去,可以看到灰白平整的海岸公路。虽然这里并不繁华,但这样的一栋房子,还是价值不菲吧?玉姐到底为什么会在这里开个绢人店呢?
正在神游太极,突然,外面的马路上缓缓开来一辆红得亮眼的跑车,并且停在了绢人店前。
一个穿着高级职业套装,长发盘得一丝不苟,很有大企业女主管气质的漂亮女人从车里走下来。
咦,她是......
「小明哥,好久不见。」
女人巧笑倩兮,风情万种地走近我。
「我是李乐如,你还记得我吗?」
「记得记得,当然记得!你是棺材李的侄女......你找我有事吗?」
从惊奇中回过神,我手足无措地招呼她坐下,再次深刻地认识到,自己实在不太懂得怎么和女生交流。
玉姐他们都在一旁惊愕地看着我,全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希望我替他们解惑,可是我自己还找不着北呢,所以也只有愣愣地看着李乐如。
「是这样的,今天上午我们信义的弟兄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小明哥,还望你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要和他们计较......」
我和阿忠对望一眼,一齐恍然大悟。
尴尬地抓抓后脑勺:「是我不好意思才对,我今天心情不太好......不过我不是故意和你们信义为难,前些日子安乐的人来要利头,我也没卖他们的帐......」
李乐如笑:「我知道,所以我除了给小明哥赔礼,还要向小明哥道谢,谢谢你替我惩治了一个我一直很想惩治的男人。」
安乐和信义的恩怨其来有自,所以她会这么说也是情理之中,我想当然地认为。
说完了和社团有关的事,李乐如也没有要走的意思,反而像顾客一样在店里挑了一对梁山伯和祝英台的绢人买下,这样的工艺品当然不便宜,她这么做,也算是另一种方式的赔罪了。
看着我手法熟练地将绢人包装得既美观又精致,她感叹地说:「小明哥,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社团里的人,反倒像一个绢人师傅。难怪我伯父他们会说,你要不就是真的不适合混社团,要不就是个不动声色的厉害角色。」
我苦笑:「天地良心,我是真的不适合做古惑仔......」
如果可以就这样一直在玉姐这里做绢人,该有多幸福啊,可惜......
「行少、行少......」
阿忠突然拉拉我的衣脚。
「有没有必要在这里还不停地提那家伙的名字啊?」我不耐烦地说。
「不是的!小明哥,行少来了!」
本来想笑他说怎么可能,可是抬头一看,陆一行那辆骚包得旷古铄今的金色法拉利居然真的印人了眼帘。
看着那个大块头的男人闲庭信步地走进店子,我却紧张地咽下一口唾沫。
「行少!」李乐如也赶紧向他问好。
陆一行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喀什米尔薄大衣,动静间都带着一种绝妙的潇洒,简直玉树临风。
「哇,小明哥,你今天真红,好多人找你。」
阿忠还在说着风凉话。
「你......你来做什么?」看着陆一行犹如狡猾的狐狸一样的笑容,我的心里七上八下。
「我来接我的小天天去机场啊。」他笑嘻嘻的说。
「什么飞机场!」
「本大爷要去泰国,小天天你当然也要和我一起去喽。」
「凭什么......」
「本大爷的命令你也敢违抗吗?别忘了你弟弟妹妹的衣食住行也全靠我呢。」
我三尸暴跳:「你是想说这样就可以要挟我咯?」
陆一行在众目睽睽之下圈住我的腰,用甜得发腻的做作声音说:「不,是因为我的小天天最近有想逃跑的迹象,如果不把他拴在身边,说不定等我回来就会发现,我可爱的女人已经带着他的弟弟妹妹人间蒸发了呢。」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我心虚地回应。
他的眼球里难道装了X光吗?为什么连我心里在想什么他都能知道?
「我没有想要逃,只是......我想等国栋他们想通了再......」
再和你见面,再陪在你身边......
「你这家伙,难道想一点努力和代价都不付出,就可以得到本大爷这么好的男人吗?世上哪有这么十全十美的事?又要保有自己高傲的自尊心,又要把爱情和友情都牢牢地抓在手里。如果真是这样不劳而获,老天爷也会让你短命的!」
陆一行才不吃我这一套。
他看看镶满钻石的腕表,脸色突然一黑:「不行,再不赶去就搭不上飞机了,小天天,你乖乖的跟我上车,不要逼我绑沙包哦。」
我回头看看店里的其他人,希望有哪位勇士可以在陆一行的淫威下仗义执言,主持公道,可是他们全都用送女儿出嫁时的老娘的眼光催促我快点跟着陆一行去,就差没上来把我推进汽车了。
这年头......人心不古啊。我无言地坐进了法拉利。
陆一行手握方向盘,又一次地看了看表。
「看来不飙车是不行的了。」他说着大脚无比坚定地踩在油门上。
「喂,你不要又玩什么速度减压法啊!」我看着他几乎称得上破釜沉舟的表情,本能地想要解开安全带,先跳下去再说。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手还没碰到安全带,他的法拉利就在巨大咆哮声的伴奏下,以比之新干线也不惶多让的速度开上了公路,消失在远处。寒冷的沙滩上,只留下可怜的我的尖叫,还久久不曾散去......
 
「小姐,再拿一条湿毛巾来,谢谢。」
陆一行的话音刚落,舱内几乎所有乘客的目光都唰的一下全集中到我们这一排。
能把头等舱座位之间的宽阔间距用长腿填到普通舱程度的东方人本来就不怎么多见,更何况这人脱掉了外套后,还可以看到他穿着即使是阿姆那样的饶舌歌手也只有在作秀的时候才会穿的金钱豹花纹衬衫。会让人侧目也毫不希奇了。
「小天天,来,喝口香槟,再把毛巾枕在脖子后面,会舒服些。」
至于这种可以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话......我绝对不承认也是吸引眼球的原因之一。
如果是在平日,即使是知道没什么效果,我也会竭尽全力地制止陆一行的这种不分场合的荒唐作派,可惜在饱受了可以媲美霹雳火的极远飙车的摧残和生平第一次坐飞机的惊吓以后,我已经没有和他斗嘴的精力了。
反正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对于这个叫陆一行的男人来说,完全不理会别人的意见,做出一些异想天开的反常行动反而才叫正常,所以这次也不例外,就算他要把我带去西伯利亚做北极熊的美食,或是卖到美国兵营里做人妖,我又能怎么样呢?与其白费精力,不如随波逐流,由得他去吧。我如此安慰自己。
客机飞行在不知名的夜空中,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总算感觉体力正一点一滴地重新回到身体里。
于是抓起牛角面包和香槟,在空中小姐惊奇的目光中狼吞虎咽,犒劳自己刚才吐得只剩下酸水的胃。
啊......终于有了活过来的感觉。
「行少,你几时给我买的假护照啊?」脑子刚恢复了一点平时的思考能力,我就不无担心地小声质问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
陆一行看着我笑,眼睛里似乎写着「I服了YOU」,「你还真觉得黑社会就只会杀人贩毒吗?盗版这一项,可是我们宏胜的支柱产业。」
「这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也不需要感到羞耻吧,至少我们没有印假钞。」
「弄得到处滥竽充数,鱼目混珠,一样很可恶。」
「小明哥,这么有正义感,干脆去考警校怎么样?」
「哼,我懒得听你讲俏皮话。」
「你也听出我的话很俏皮?」
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毛病,居然这么弱智的问题也可以争论不休。
我叹一口气,没精打采地低下头,心想这样一来,国栋和阿祖大概会更讨厌我这个大哥了。
结果才垂下去的下巴立即被陆一行抬起来:「泰国出了名的人妖靓。干脆我们到了那里,你也去扮一次人妖给我看看怎么样?漂亮的小天天打扮出来一定很正点。」
嘲弄的表情,还有色眯眯的笑容。
我陡地坐正了身子:「你到底去泰国做什么?」
「是『我们』去泰国。」他纠正的话,语气就和说我们要去大屿山没什么区别。
总觉得这突然的远足十分蹊跷,搞不好在我不知道的地方,这家伙早就在开始策划了。
泰国......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千佛之国。以我那善乏可陈的人生经历而言,当然不可能曾经亲自踏上那片紫气弥漫的神秘国度,但是,那里却有一个我最牵挂的人......
「至少总应该告诉我一下去那边的理由吧?」
「因为香港最近很冷。」
「喂!」
「当然会顺便谈谈公事,还有......」
「麻烦你一次就把话说完好不好?」
「总之到时候你就知道啦。在那之前先想想怎么避免晕机吧,要不要睡一会儿?我借你肩膀。」
「别人会议论的。」
「放心,他们不敢说什么。」
即使嘴巴不说,心里也会有想法啊,我小声地嘟嚷着,昏昏沉沉的脑袋却已经迫不及待地向他那又宽又厚的手臂上靠拢了。
「曼谷有很大的玉佛和金佛。」
「嗯......」我一面回答,一面舒服地闭上眼睛。透过布料传来的人体的热度,在这一万尺的高空显得特别温暖。
「人妖们唱歌全是拿着麦克风做做样子。」
「嗯......」
「其实大王宫倒真是蛮壮观的。」
「嗯......」
他的声音好像变得越来越远。在催眠曲一样的泰国简介中,我很快进入了梦乡。
 
 
 
走出灯火通明的机场,当我看到那从一长串同皇室仪仗队相比也毫不逊色的宾士车队的最后一台上走下来的男人时,几乎是动用了腹部肌肉的所有力量,才让自己不至于笑得滚到地上。
「小行,你怎么一个人来了?你是堂堂宏胜的大当家耶,怎么一点都不懂什么叫气势,什么叫排场?」
「五堂叔,你难道希望我喧宾夺主?」
与陆一行亲热地拥抱、握手、又拥抱、又握手......的男人,虽然比陆一行矮了半个头,却也算是相当高大,天然的褐色肌肤和美容沙龙里用紫外灯烤出来的假货有天壤之别,不停地彰显着这家伙身体健康,并且生活在热带地区。不过据我的了解,这家伙实际上超级肉脚,超级怕死。可见老大也是要分很多种的。
而他身后亦步亦趋的数十个跟班,更是烘托出他的不凡地位,我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其中并没有我想见的那个人。
当然,惊人的排场还不是引入发笑的地方。
与身穿金钱豹衬衫的陆一行仿佛心有灵犀一般搭配天蓝色底加七彩海马图案的T恤,以及在右侧大腿处绣有阿森纳(Arsenal)球队标志的绿色长裤,使单从陆一行身上就已经展现出来的,令人咋舌的视觉冲击更是加强了一倍不止,简直到了教人几乎要口吐白沫,跪地叩拜的地步。
如果不是他们陆家人都有遗传性的色盲,那就只能说穿不惊人死不休也是黑社会老大必备的素质之一了。
那两个艳光四射的男人打完了招呼,陆一行挥挥长臂,把我从他背后强行捞出来,固定在臂弯里:「五堂叔,这是我的小天天,你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这次也要好好联络联络感情哦。」
他的五堂叔陆天藻转动着金光闪耀的脖子,冲我露出了雪白的牙:「当然记得。来了这里,好好玩儿得开心点,侄媳妇。」
......可见不光是品味,旁若无人的电线杆神经也是有家族遗传的。
「小行,你这次来,可要好好的给我大杀四方,给老三和老四一点颜色看看。」坐在加长的宾士车里,他们两叔侄就热热闹闹地聊开了。
自从上世纪五十年代,陆一行的叔公到泰国闯天下以来,托宏胜的支持和金三角的罂粟连年大丰收之福,他们这一支旁支也在泰国迅速地发迹,成为泰国黑社会的龙头,如今更是与香港这边遥相呼应,不过树林大了什么猴子都有,近些年社团内部的太子之乱也是闹得不可开交。
汽车飞驰如箭,车外夜色阑珊。虽然从香港到曼谷不过短短三个小时的飞行,但旅程总是容易让人感到疲惫,更何况泰国这地方除寺庙和人妖以外,最出名的只怕就是按摩了。所以无论是呵欠连天的我,还是精神抖擞得全然毋须调节生理时钟的陆一行,都被陆天藻打包带进了他名下的酒店,据说这里有全曼谷最劲的按摩房。
「这位是我们这里最好的按摩师父,只要经他的十指点化,绝对精神百倍,脱胎换骨。阿清师傅,这两位是香港来的贵客,你和小虎要好好招待知不知道?!」
伴随着陆天藻的介绍,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所谓的「最好的师傅」,看上去只不过是一个脸色白得发青,长得比女孩子还文弱,而且还剃了一个和尚头的少年。
看来人不可貌相果然是真理啊,在生活中随处都可以得到印证。
「老板,我可不可以自己选择一位客人?」阿清把我和陆一行打量一番,向陆天藻提出这样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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