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禄鸥去厨房倒了杯水,回来时正瞧见廉三河一脸恨不得捶胸顿足的恼恨表情,便禁不住有些想笑:“喝点水,嗓子哑了吧·”
“呃……咳……凑合。”廉三河知道他是听见自己哭了,面上有些挂不住,接过水杯,咕噜噜灌了几口,抬头却见白禄鸥嘴角含笑,心下一喜,“你终于笑了!”
白禄鸥也不掩饰,递了张餐巾纸给他,然后淡淡道:“跟家里笑过,你看不到罢了。”
“爷看不到就不算。”廉三河张口一来把自己也说愣了,转瞬便苦笑,“倒是也没让我瞧见的必要……不过你倒真该出去走走了,前两天不是出去过吗?怎么今儿又闷家里了?”
“困。”
廉三河一怔,随即便想到白禄鸥是怕自己尴尬。一时间心里是喜忧参半,喜的是他为自己着想,忧的是自己被他当外人了。
“谢谢你,上次见安子那事……”
白禄鸥住了口,因为他发现廉三河表情有些不对。白禄鸥想道歉,却无法开口。他一直以为那种几近哀求的表情,不会出现在廉三河的脸上……
廉三河在心里骂自己犯贱,却仍然忍不住开口:“都是哥们儿还客气什么。”
白禄鸥点点头,然后坐了下来,关掉电视,不再说话。
廉三河对于这种沉默有些不适应,忍不住打破沉寂:“要不……我再找人联系联系,下个月去再去看看他?”
白禄鸥自是知道“他”指谁,却只淡淡摇头,波澜不惊道:“我不想让他觉得我很心急。”
廉三河“呃”了一声,便没了下文。他发现白禄鸥瘦了许多,由于多日未出门晒光,肤色白得有些病态。眼窝略略下凹,却是显得一双眼睛深邃起来。白禄鸥的鼻子很漂亮,鼻梁直而挺,使一张原本秀气的脸英气逼人。他的嘴唇是桃瓣一样的嫩粉,有着浅浅的唇纹。明明整个人都瘦弱下来,给人的感觉却更难以接近了。
此时的廉三河毫不避讳的打量着他,眼中却不再含着炙热的情欲,只是带着些微的疼惜,些微的温柔。
两人整整坐了一夜,直到天边隐隐出现一条半透明白线。白禄鸥想要叫廉三河一起做早点,一转头,却发现那厮趴在沙发把手上,面朝着自己,睡得口水流泻三尺。白禄鸥噗哧一声笑出来,继而看到廉三河青色的下眼袋又有些不忍,便悄悄起身去了厨房。
那天以前,廉三河一直以为再见到白禄鸥时会多么轰轰烈烈、惊心动魄,却不知竟是这般平淡。
那天以前,廉三河从不知道自己面对白禄鸥也可以毫无情欲,就是简简单单地陪他呆上一夜。
那天以前,廉三河还时常问自己如果没爱过多好,却不像如今只要能静静看着也满足了。
那天以前……
那天以后,他爱他,护他,再也不曾动摇。
39
四年以后。
白禄鸥时常会去邵安家看看邵爸邵妈,带一些生活用品,顺便问候两位一夜华发的老人。他已经很少做出孩子气的举动,从前自身的那种外围的柔和感加剧,只是外人一旦接近,往往被拒之千里。
廉三河每每到了这个时候都会开车送白禄鸥去邵家,待他进楼之后才下车,靠着车门抽烟。每次白禄鸥都进去很久,有时候还会呆在邵安的房间里一坐就是一夜。而廉三河便看着那个模糊的窗口,抽一盒烟,在车边上守一夜。
白禄鸥已经在家国企的管理部门工作,衣着依旧朴素,娱乐生活也过于平淡。追他的女职员不少,却无一例外被婉拒了。
这个时候的廉三河已经靠着家里那点底子,虽是筚路蓝缕,却也终是有了自己的事业。他开了家护发素公司,推出的品牌叫“海拔丝”,打的广告语是“当焦点向你看齐,你就会爱上作准线的感觉!”爱慕他的姑娘也有大把,他却声称要把精力放到工作上。
而刘胜利也在上个年底结了婚,请了白禄鸥当伴郎。那的确是一场满载着祝福与欣悦的婚礼,有俊伟的新郎官,有贤惠的新娘,有英气的伴郎,有娇美的伴娘,有香槟,有花冠,有温馨的祝福,有暖暖的调侃,有迷惘却固执的念想,也有失落却被拾起的大把旧时光。
白禄鸥鲜有时候会提起邵安,被问到时也淡淡一笑而过。廉三河也不说,却在心里默默苦楚。
廉三河时常把白禄鸥叫到三里屯酒吧,白禄鸥却怎么也喝不醉。往往是廉三河一个大头觉醒来,迷迷糊糊地看到白禄鸥在他家厨房忙活。廉三河却不气馁,反倒恢复了年轻时百折不挠、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气概,硬拖着白禄鸥跟自己大夜里鬼混。跟以往不同的是,他这通折腾倒不是为自己,为的却是白禄鸥。
自从邵安进去之后,白禄鸥几乎就没了性生活。他自己不以为意,廉三河却担忧不止。白禄鸥是个男人,又赶在年轻力壮时,若是失了性欲,可就等于失了半辈子幸福。邵安爱莫能助,白禄鸥毫不在意,廉三河却不能置之不理。
直到有一天,梁桥康突然给廉三河打电话,说要到什刹海酒吧聚聚。廉三河想着也该让白禄鸥接触接触外面,便答应了。
那天梁桥康喝得酩酊大醉,自言自语着“骗子”、“跑路去结婚”,虽然没有主语,大家却都明白那个人是梁天。
廉三河看着趴在桌子上的梁桥康,又看看另一边端着玻璃杯小口抿着威士忌的白禄鸥,默默叹气。
“操!全他妈是骗子!”梁桥康突然扑到廉三河身上,揪住他的脖领子,喝道,“丫以为不给我喜帖我就什么都不知道呢!操他妈的!可能吗?!”
“操……”廉三河拍拍梁桥康的手,他快被勒死了。
“我去看过他好几次了……说他妈什么发展国际贸易……丫那贱逼就是去犯骚!勾搭那么多骚货,我什么都没说……”梁桥康眼睛都红了,手也有些哆嗦,“我以为丫就是跟那帮骚货玩玩……结果现在我才知道……丫那是玩我呢……”
廉三河咳嗽两声,刚以为自己会壮烈牺牲,却发现有一双细瘦的手臂将梁桥康温柔拉开。
“不哭……不就是失恋吗……”白禄鸥哄小狗一样摸摸梁桥康的脑袋顶儿。
“我没哭……你丫眼睛干嘛使的?”梁桥康胡虏开白禄鸥的手,喃喃道,“他结婚没事,不喜欢我也没事。我就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骗我。撒谎的不是好人还是小时候他告诉我的呢……他是我哥啊!我爱他,我又不会逼他。他为什么要骗我……你说说……为什么啊……”
廉三河一把将又要伸手安慰的白禄鸥拉开,生怕他被梁桥康的怒火波及。可一拉过来却发现这人浑身软软的,坐在边上不消一刻便瘫软到自己怀里。
“操,康康,大恩不言谢。”廉三河伸出双手搂住白禄鸥,瞬间激动起来,“绿鸟终于醉了!”
然后,廉三河给可能还远在海外的某个不负责任的哥哥打了个电话,便毫不顾惜往日情分地将梁桥康一个人丢在酒吧里。
后来,廉三河想了想。那天弄醉了白禄鸥的不是酒,也不是人,是地方。后海那条酒吧街,是他们曾经常去的地方——他,白禄鸥,邵安,刘胜利,有时候还有吕泰成,他们几个经常拉帮结伙地去后海,或泡妞,或喝酒,或打牌,也或就是在马路边点支烟,然后山南海北地侃。
白禄鸥对于那天的记忆并不鲜明,只大约记得自己醉得迷迷糊糊,被人拖上出租车,然后去了个什么地方。那个地方有暖风,很舒服。他听见廉三河的声音打了电话给前台叫服务,然后有人进来帮他脱了衣服梳洗,他挣扎未果,只好由着去。他被放到软绵绵得可以陷进去的大床里,又被褪去浴袍,接着便是一双热乎乎的骨节分明的手……
有人钻柱他软软的分 身,缓缓地上下搓动。他的身体热了起来,有些麻麻的电流传遍全身,他感觉到自己的酸软无力。然后,那双手离开了他的下身,转而是一个湿热的什么……包容住了他渐渐硬起来的……
销魂的瞬间,他似乎明白了什么,却又转瞬即逝,什么也抓不住,什么也阻止不了。
那一夜,自始至终,被服侍得很舒服,因为那人一直很温柔。
第二天一早,白禄鸥头晕脑胀。想找廉三河,却发现身边无一人。只有茶几上留了张便条,上面写着“100元服务,请客还钱”。
白禄鸥攥着那张小条,心里阵阵苦涩。或许梁桥康说的对,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磨平了廉三河的嚣张,而那个曾经张牙舞爪的少年,如今却为了他而作践自己……
廉三河看着白禄鸥从宾馆里走出来,才着了车,不急不徐地跟上。本来也有找个女人帮白禄鸥解决生理问题的打算,但是到头来,却看不得他跟别人有一点暧昧。
这算什么?
明知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却还是不遗余力地在挽回吗?
或许吧。不过怎样都无所谓了,对于鲨鱼来说,幸福的捷径就是老老实实呆在绿鸟的身边——别说一年一天,就是错过了一分一秒也会心疼到不能自拔。
番外就是那条胡同,一直走到头
——小伙子,你知道这附近有家135号吗?
——知道啊,就那条胡同,走到头就是了。
胡华很客气地谢过了年轻人,然后把车停在胡同外面,徒步进入那条胡同。他要找的是个知名的杂志编辑,那是个引起过轩然大波的男人,写的文章大气却细腻,锋利却隐含着柔软。胡华对此有些好奇,或者不如说是对那个男人的好奇。
那个男人明明是个社会伦理之外的横行者,却又活得那么堂堂正正,理直气壮。胡华在心下认同了他,却又有些不甘。他很介怀,听说那个人很英俊,听说那个人才华横溢,听说那个人有些……呃,与众不同。种种如斯,让人禁不住对他浮想联翩。那么,他到底是何许人也?他笔锋的曼妙又由何而来?
人人都说,这条胡同漂亮多了。它以前没这么干净,也没这么繁华。
也有人说,这条胡同窄了,不是路,是停的车多了。
还有人说,这条胡同的光照少了,因为两边楼房高了。
“可我还是喜欢它。”邵安把胡同中央的小三轮儿挪到一边,又回身问,“你觉得呢?”
“凑合。”白禄鸥随即想到什么,忍不住蹙眉,“原先你老欺负我。”
“不可能的事儿。”邵安无辜地举起双手,“如果你说的是咱们还住这边的时候,那我发誓那不算欺负。”
“能算什么?你一个小学生爬我身上上下其手,不算欺负就算猥亵!”白禄鸥忿忿地踹了脚邵安的屁股,“小流氓一个。”
“我冤枉啊!比窦娥还冤!那时候我真饿了,你不知道,你肉可香了……啊!强 奸啦!救命啊!”
刹那间,光影追逐,时间仿若白驹过隙。
几个牙都没换完的孩子,在并不宽敞的胡同里嬉戏打闹。最高最黑的那个孩子叫邵安,最瘦最白的那个孩子叫白禄鸥。
如果孩子来了一大帮,他们就玩贴人儿。如果邵安在跑,白禄鸥就一定会被他从后抱住。如果孩子不多,他们就玩捉迷藏。如果邵安是鬼,白禄鸥就一定会被他捉到。如果其他孩子都走了,只剩他们俩,他们就猜拳。如果邵安赢了,白禄鸥就一定会被他扑到地上,撩起上衣,忍着痒,胸膛被舔个遍。
后来的白禄鸥总是拎着邵安的耳朵说,你坏你坏你从小就坏。每逢此时,邵安便不为所动,仍旧继续对白禄鸥做“坏”事。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等他们长大一点,那个胡同外面的街道要翻修,却神奇地没有动到那条胡同。一时间,仿佛劫后余生,不用拆房子的喜悦让整条胡同沸沸扬扬。那时候初长成的邵安则搂着依旧瘦小的白禄鸥,躲在“哗啦哗啦”响的麻将桌下面,“卿卿我我”、“腻腻歪歪”。
后来,邵安养成了非常不卫生的习惯——啃手指头。本来白禄鸥是不打算理会的,可是……那厮啃的是他的手指头!
小学毕业的时候,邵安和白禄鸥纷纷搬走。白禄鸥是搬到了离未来初中近的高楼,邵安则是入住了精装修的公寓。渐渐的,邵安对于白禄鸥那种过于亲昵举动的缘由浮出水面,他逃,逃无可避。他忍,忍无可忍。
后来,邵安从一个大笼子里出来,看到了守在铁栅栏外的白禄鸥。他们不顾一切阻挠,重新搬回了那条胡同。
白禄鸥拉着邵安的手,问:“搬去哪?”
邵安笑了,说:“还是那条胡同,一直走到头。”
——不好意思,老人家,请问您知道这家135号的人去哪了吗?
——他俩啊,估计去买菜了,你稍微等等吧,很快的。
胡华温和地笑笑点头,然后谢过老人。他有些担心自己停在胡同外的车,不会被开罚单吧?忖度间,两个身形高挑瘦削的男子踏着青石路面,缓缓而来。
——你丫别老趁着一起提塑料袋吃我豆腐!
——别这么小肚鸡肠,摸摸更健康。
两个男子脚步稍顿,倏忽意识到有个陌生人挡住了家门。肤色偏黑的那个提起一捆芹菜壮胆,待要上前,却被肤色白皙、英气逼人的那个拉住。接着,后者把青菜交到前者的手里,嘴里碎碎念,一副小心谨慎交代后事的样子。棱角分明的那个任由他神神叨叨,也不阻止,只是眼中横溢温柔与宠溺。
胡华忍不住噗地笑出声,却不仅仅是被那个大男孩的动作逗笑。仿佛是感觉到了一种幸福,淡淡的,无处不在的。
或因好奇,或因仰慕,众人对那个男人议论纷纭。而身为焦点的那个男人,此时却像个大男孩,一副要开打的架势,跃跃欲试。其实胡华没见过他,但却潜意识里坚定,自己能够从两人中将他分辨出来。
看着两人一前一后的阵仗,胡华又有些哭笑不得。后面那个有着锋锐棱角的男子在做什么?挤眉弄眼?是要他配合吗?还真的是两个老男孩啊,童心未泯,并且一唱一和。
或许吧,就像这样。
他的写意来自他的本性,他的细腻来自他的情感,他的深刻来自他的阅历,而他的柔和却来自他身边的那个男人。
胡华心中隐隐的不甘已经消失殆尽,残留的是某种可以称之为憧憬或羡慕的情感。他的眸子一点点被那两个男人侵染,然后有什么认知在心中悄悄起了变化。
为什么仅仅看那俩人被暖色调夕阳包围,就仿佛看到了他们生活的点滴?
为什么仅仅是注意到两人一起去买菜的琐碎,就有了看到幸福的感觉?
为什么那两人只是这样淡淡的笑着,却让人有目睹了他们携手过一生一世的错觉?
执子之手……跨过那道坎……他们……不可无一……
一瞬间,答案呼之欲出。胡华却不如从前那般执着地想要明白。有些东西,不需要过度探究。
他们各自庆幸,最美好的风景能够出现在黄昏结束以前。
(上海高考作文题放到文里果然契合,尤其是当06、07、08放到一起的时候,请注意连贯哦。)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