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美且殊 第三、四卷——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发于:201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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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生下来,会是如何呢?韦于晏坐于一方开启的通天窗旁,窗外冷冷的寒气放进来,微红的姣美容颜在摇曳的烛火下笑的天真而烂漫,是美丽的罂粟,外表美丽内心腐败。

她既然不可能得到爱情,就要得到权势。

第二十四章:情不明(1)

冬猎持续了三日,昌延王因身体不适便没在剩余两日出现。

臣子都等着皇帝如何处置昌延王,只是等了两日,昌延王依然在五羊殿里活的很好,于是私下里颇有些议论,猜测亦是相当丰富。传来传去,倒觉得不像是谋刺皇帝,更像是因为情仇缘故,那日情形不就是要杀了吴赞似的么。

皇帝的心思本来就难以猜测,又是夺位而上,且手段铁血,此事尚未明了,谁也不敢站出来将这件事情提出来。说昌延王此举形同逆反,该处死——那便是自己找死了。

于是诡异的沉默着,诡异的避开了这件事情,当时并无人证,只要皇帝想要留着昌延王,即使有证据又如何?

昌延王果然是妖邪男娈,不禁魅惑圣听,还妄图将一朝重臣也收在手中,比前朝祭占台更可恶。

这是暗涌,总有一日要爆发出来,南默冷冷看着这一切,在该到来的到来之前,他仍是用相同的表情做不明意味的微笑。

***

南默在冬猎结束后第二日,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对一旁服侍的秋天道:“前几日,吴大人受了些伤,近日可有什么动静?”

秋天道:“只听说伤的不轻,一直在府中修养。”

南默听了眉上轻轻一挑,语音带笑道:“我这里没什么好东西送的,想必伤药之类自有有心人给他备着了,你把我冬猎第一日带回来的那张弓给他送过去,还有我那件玄石铁甲也一并送了去,我以后也用不到了。”

玄石铁甲,那是昌延王在丹阳离乱中所穿,至今血迹都未擦拭。

这两样东西送去后,第二日谭之洲便要去吴赞府中看看。皇帝亲临,这是天大的荣耀。吴家已成皇帝心腹宠臣,手中又握有兵权,恐怕朝中地位已经要大过丞相去了,若是皇帝再多加纵容便几乎可一手遮天——改朝换代倒也并非是稀奇事情,不知吴家是否有这种野心。

只可惜皇帝的险恶用心,是无人去多加琢磨的。

鲜少有人想到,吴家的衰亡恐怕已是事实了,亦或者这是人人皆知的秘密,只是不敢说出来罢了。

皇帝驾临吴赞府邸时,是带着昌延王的。

昌延王这一箭确实下手有些重的,若力道再大那么两分便可穿胸而过。想当时南默心中悲愤,若不是因为武功已废失了准头和满力,他能不能活便能成一个未知。

至于吴赞受伤,到底是何缘由,皇帝只随口说句:“是孤的箭失了准头。”

只见吴赞躺在那里,面无血色,听府里的侍女说,是昏迷了一日后才醒的,箭伤颇深,又有些撕裂,且昨日突然又吐血,须得静养些时日。

谭之洲笑道:“爱卿好好休养即可。”

南默身着紫檀色拓胡桃纹直身,肩上披了一件玄狐披肩,发上束了一枚脂玉,垂下六缕编制细腻的沈青色丝绦。面目有些静默,嘴巴紧紧抿着,露出一点点唇色,像女子最爱的樱桃唇,只一点红的鲜艳。

他弯起眼睛对躺在床榻的吴赞道:“吴大人已近而立之年,也该有个家了。”

他的笑容和曦温暖,他本想再刻薄问一句“吴大人可喜欢我昨日遣人送来的礼物”,但听闻他昨日已经吐血,便放他一回,若按照他的性子绝不会这样轻易了结,只是他见到吴赞这个样子,突觉涩然无味,总是想着要将这人弄的痛不欲生,现在他几乎可以掌握这个人的生死了,他却觉得实在是没有趣味。

那么深的恨,那么纠结的痛,似乎在这几日,顷刻间烟消云散。

是啊,怎么这么快就散了,突兀的吓人,有句话是情到浓时情转薄,难道说恨亦是如此,叫做恨到深时恨见无,哈,可笑。

他确实觉得乏了,乏的很,好像做了一场梦,醒了以后什么都是梦里的,醒了以后是另一个毫不相干的世界。

可是为什么过去我爱你爱的那么痛苦,如今却放弃的这么从容?

为什么?

吴赞听闻“家”一字,脸色有些变,疑惑看向谭之洲。

谭之洲笑道:“孤知道前朝高宝尚有一女,此女面容姣好且品行尚优,与你倒是相配,你是我朝忠臣,孤怎能看你至今仍独身一人?”

吴赞的嘴张了张,迷茫的目光在南默面上掠过,低声道:“臣谢恩。”

南默立身于谭之洲身后,肩上披肩毛发跟跟竖立,他垂下眼睛,嘴唇放出一点,笑起来,仍是不做声。就好像一只眼睛,只看着,只看着就已经让你毫无语言,因为他看着你的时候用了一种毫不相干的目光。

皇帝只停留了片刻便离开,昌延王跟随身后,面容沉静肃穆,似乎与平日有些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了?

总之就是不一样了。

如果看的仔细,其实尚还是可以看见昌延王转身离去时嘴角的微笑是刻薄的弧度,若是再看的精细些,也可看出他的眼珠停在眼角,下颌微藏于肩后,那目光由此看来是多么的莫测。

哪里不一样了,分明是一样的,只不过稍稍换了一层面目,添了几分萧杀肃穆。

昌延王喜欢新鲜,这个游戏不玩了,下个游戏是什么样的?

在他找到别的乐趣时,他还是会怀旧的。

回时昌延王并没有做自己的车驾,被皇帝拉着共乘回宫。

南默坐在一端冷冷道:“臣在宫中留的太久了些,该出宫了吧。”

谭之洲坐在另一端笑道:“昌延王莫急,光禄勋刚刚设立,事务太过繁多,孤已特许你们几人留在宫里,等将一切都打点清楚了,再回王府也不迟。”

南默心道:你自然不肯放我走,你怕我跑了。

他不再做声了,多说无益,还是多学些逆来顺受的本事好在宫里多活几日。他向来是不喜欢坐端正的,将身体瘫在座椅上,懒的没有骨头,想起什么似的道:“陛下的皇子再过一段时间也该有了吧,陛下难道希望自己如同朝悬皇帝一般子息单薄,让别人夺了社稷去?”

谭之洲似笑非笑看着他的脸,漠然道:“孤不知道昌延王对孤的身后事这么上心?”

“呵,”南默仰首,将目光从身旁的车窗穿过去,他毫无所动道:“臣只是想谢陛下对臣的厚爱,臣还想多活几年。”

第二十四章:情不明(2)

谭之洲伸长手臂,拽着南默的衣袖,将他卷在身前,冷漠的眼珠对上他的平静无波,他笑道:“昌延王,孤自很久前就对你表白心迹,你恐怕是知道的,我们姓谭的人最为痴情。”

南默仰首,傲慢而骄傲的目光看近他的眼睛深处,咧开的嘴角是骄狂之意,他笑出声音来,手指却抓在谭之洲的手臂,他对他一字一句道:“陛下,陛下跟臣一样是绝不能说出爱的人。”

谭之洲说爱他,谭之洲说为他痴情。若是前朝南默,或许会感激涕零,然而如今他已太过警醒——没有一个人在说心迹和痴情这二字的时候能这么冷漠,没有人能表白的如此不带感情,他不愿意再被当作游戏。

君王无情,古来皆知,昌延王南默是个聪明人,他明白,在宫里身体比感情可靠,权势比誓言现实。

所以即使一切是真的也无关紧要,活着才是真的,活的风流潇洒那便是锦上添花。

他微微垂首,一缕头发从鬓角上掉下来,遮了一只眼睛去,从另一只眼睛可看出来他在想什么,沉默半晌后,他叹了口气,娓娓道来:“臣十四岁那年被遣苍河螺,过的什么样的日子,臣一辈子都记得清楚。银机侯是因为臣母亲遭贬黜,臣在那里处境不太好,且当时朝悬皇帝的意愿是想要臣一辈子都呆在那里的。没有任何人可成为臣的倚靠,臣便靠自己……这真是滑稽,臣是银机侯嫡子,又是长公主所出,本该……”

他顿了片刻,笑道:“陛下恐怕是不愿意听臣这些旧事的。”

谭之洲似笑非笑,一根手指若即若离在他的颌骨下轻轻抚摸——像是对待一样物件,他漫不经心道:“昌延王想说什么,直言便可。”

南默眼波妩媚,兀自笑了笑,道:“臣想倚仗陛下,臣愿为陛下活着。”

谭之洲不置可否,对他亦弯眉一笑:“昌延王的主意倒是变得快。”

南默道:“臣只是顺应时势而为。”

顺应时势而为,其实不过是为了保自己性命,南默自诩桀骜,终也不过是个怕死之人。他与谭之洲之间总以微笑做表情,这笑容下藏了多少刀剑,斗过多少次机锋,数也数不尽,权势上斗不过,他只能在口舌上占些便宜。

谭之洲面上有戏谑的表情跳过,只那么一瞬间,他便只剩下凛然的面目,道:“既然如此,过几日你便搬回王府吧。”

***

冬猎过后,立刻便没有那么冷。今冬雪多,第二年必然是丰年。这是帝国祥瑞。

昌延王差人将雪收了些,窖起来,说是到夏天用来泡茶。他颇有些可惜的对秋天道:“可惜了我现在才想起来,要初雪才好。”

秋天笑道:“王爷什么时候也同老人家一样讲究起来,往常都是只捡白水喝的。”

南默将双手缩在衣袍中,道:“好歹我也是一个王爷,附庸一下风雅么。”

秋天又笑道:“王爷又寻了新乐子,可别到了夏天将这事情忘了,白白费了这么多功夫。”

南默挑眉道:“得了乐趣即可,谁还去想以后?”

他在五羊殿里住的越发得心应手起来,离冬猎过去也有半月的样子,光禄勋的事务大概也整理清楚——其实他不也不过在那里坐着,手里随便捧个什么玩物慢慢的消磨时间,他本就不需要做什么,谭之洲也只是挂个名给他,这算什么,用身体交换来的东西。他也不去想这些微妙的东西,好歹也有那么秩俸千石,金山银山堆起来,也是全是显贵之流了。

秋天在他耳边道:“王爷,连着储点冰吧,道了夏日镇葡萄来吃,往年都是这样呢。”

南默随口道:“我都忘了,夏天小的时候最喜欢拿棉袋子包一块冰睡觉,觉得凉快。”

秋天笑笑,便退下去遣人。

南默这半个月过的是很好的,在光禄勋里坐着没惹出什么事端来,仍是过去那样。吴赞在府中修养十日后,带病回朝,回朝第二日谭之洲就指婚给他,果然是高宝的女儿。

谭之洲给高宝厚葬,又给了舍命护卫有助大业的美名,高宝若地下有知,恐怕要气到诈尸。

南默想到谭之洲给吴赞指婚的事情来,竟将前朝死臣的女儿指给堂堂郎中令做正室,硬生生折杀他的身份,按照吴赞的身份当驸马绰绰有余,只可惜谭之洲连性别未知的嫡子都仍在韦美人腹中养着。

皇帝精挑细选,终于找出这么个合适的来。

他却觉得不痛不痒,果然将吴赞这个人戒的一干二净,他自认为薄情,原来这并不是妄自菲薄。

他抬首,看见正回来的秋天,想起来什么似的,对她笑道:“我想去祭拜一下长公主。”他并没有说祭拜自己的母亲,想来从未见过,也便不放在心上。

秋天道:“王爷,长公主曾对婢子说过,她自知对你不够好,若她死后王爷能去看她一次,她便知足。”

南默笑道:“长公主抚养我十四年,我去看她是应该的。”

他言辞颇有些冷漠,想必是早已心冷,他从来没有得到过一样值得纪念的东西,是完全属于他的。

秋天抿抿嘴巴,沉默下去。

他对她挥手,“你下去将明日扫陵用的东西备好。”

窗外暮色上来,殿内没有点灯,昏暗不明,他突觉其实一片昏暗比一片光明要好,活的太清醒容易偏执,只可惜他已经是个偏执之人,再改不过来。

“这么黑,在这里发怔?”

突然出现人声,他犹若不觉,轻笑一下,道:“陛下是九五之尊,不从正门进来,倒喜欢跳窗户。”

南默侧首,果然一扇窗半开着,微微露出了外面的暮色进来,将屋内照出了明亮些,还落了几缕在他面上,窥见半面姝丽容颜,也只是那么转瞬即逝,一条人影伸出手来将窗关上,那半张脸又重新归于晦暗中隐隐笑着。

谭之洲道:“昌延王整日寻乐子来解闷,孤也想起来还在寺庙时被师傅管的太紧,就跳窗户出去玩,被师傅抓回来也从来不知悔改……”他只说半句,他向来是喜欢说半句话的人

南默道:“陛下小时还有这样的事情。”言语敷衍,显是不甚感兴趣。

谭之洲站在窗边,并不走近,淡淡问了一句:“你明日要去祭奠你母亲?”

南默嗤笑一下:“陛下听错了,臣是要去祭奠长公主。”

第二十四章:情不明(3)

谭之洲的身形在黑暗中动了动,走近他一些,伸出一只手来,惯性的撩起他的头发,低低笑了笑:“这里没有其它人,昌延王又何必口是心非?”

南默冷冷讥讽道:“臣怕隔墙有耳,方才与宫人说话,陛下不就听去了么。”

谭之洲仍是低低的笑,俯下身来,在他耳上轻咬一下,道:“南默啊南默,我什么时候才能看见你的真性情?”话音落了,已经埋首于他的颈项,留恋肌肤肉欲。

南默将手臂攀上谭之洲的肩膀,道:“臣不敢欺君。”

谭之洲在黑暗中无声笑了,手臂松了松,将他放开,道:“明日孤陪你一起去公主陵。”

窗外已然是夜色了,回廊上点起的烛火将一室黑暗变成一室晦暗,摇曳的阴影映在彼此面上,叵测异常。

谭之洲看见南默眸子,某种平素压抑的真正骄傲爆发出来。他无疑是一个美人,只是他向来善于是颓丧腐败的美丽着,将深刻的贞洁傲骨掩埋起来。

他几乎只记得这个人总是冶艳妩媚,慵懒妖娆,他几乎忘了这个人强烈而不可理喻的自尊。

他的腰纤细瘦弱,但他的脊梁是硬的。

这两样东西,你忘了一样都是可惜的

南默轻声道:“陛下今天不要臣侍寝么?”他的手臂仍攀在谭之洲背后,有些无言邀请的意味。

谭之洲拂落他的手臂,嘴角的笑收了收,只是这烛火未明的室内恐怕谁也看不谁的表情,只余下吞吐的气息和语调来判断彼此的用意。

谭之洲的语调是挑起的笑意,“昌延王想要敷衍孤么?”

南默道:“臣不敢,陛下想要去公主陵又何须对臣说。”

“孤的用意昌延王不知么?”

“臣不敢知道。”轻佻的笑语,带三分风流,七分妩媚,掩藏刻意回避的七巧玲珑心。

谭之洲并不恼怒,南默是如何的人,有的时候,他又是太过明白的。他对他动了情,强加了占有欲,他也不会急于一时的得失,他温言道:“南默你太害怕得失,所以你不信我。你从没想过,我如今还缺什么,我对你的企图恐怕也就那么一点点,毫无利害,你又怕什么?”

南默卸了敬语,冷冷道:“那时我对吴赞所图亦毫无利害,他又害怕什么,背后给我两剑?”

谭之洲沉默下去,只伸出一双手臂,将他抱在怀中,带笑的尾音在他耳边轻声道:“南默,我与吴赞是不同的,我对你绝不会那样残忍。”

昌延王难得被这样毫无欲念的抱在另一人怀中,他的身边永远围绕着情色隐晦的目光,肌肤相触时总是荡漾着情 欲,他忽然觉得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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