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美且殊 第三、四卷——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发于:201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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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我君离殇

初语·南默独白

我不止一次问过自己,当年那个我,去了哪里。

当我抬头看见奢华的宫殿,我笑了,当年的那个我仍然在宫殿。

如今的我,依然在宫殿。

然而,这心,这身,永远不再如当年一般了。

那时候我是个少年,跟在百泉长公主身边。

少年时,我羞涩而腼腆的,长公主将我视如己出。生命中的前十四年,我不自知的挥霍掉了所有的厚待。

从我的脚踏上前往苍河螺的绮丽马车,从我在那一天遇见吴赞开始,人生走向未知。

长公主临死前曾握着我的手说:“南默,你该是生活在围城之外的翩翩公子,等待所有的人追捧你的美貌,只可惜你是个皇族。”

是的,我是个皇族。美貌在一个皇族身上最多不过是锦上添花,但更多时候是落井下石的工具。

我本该是个在骄扬跋扈的贵族,最后老死在红颜之中,将灵柩托付给宗庙。

但命运给了我另一条路,这条路,在我出生那一刻,注定充满迷雾和荆棘。

一人行走,总难免寂寞;有人陪伴,又唯恐被掌握。

多么的矛盾而可笑。

如果说吴赞是我人生中最纯真的向往,那么谭之洲便是我竭力想要避开的噩梦。我恨他,恨他与我身世类同却可骄狂自由,恨他有一双洞察我的眼睛,将我牢牢掌握,恨他对我目的明确的占有与征服。

我总觉自己一生坎坷凄苦,我总觉自己是最可怜的奸诈小人,要时时刻刻做一副精明的伪装,谭之洲于我远远近近,摸不透捉不住。从来只有我将别人玩弄鼓掌,只除了我要被谭之洲一手掌握,所以我恨他。

我总觉自己善于计算,但我忘了,忘了一切皆有变数。

第十八章:樱桃变(1)

南默在卧榻上躺着,侍女托着一支钢制架子,上面停着一只五彩斑斓的鹦鹉,他手里拿着银制的细棍,对鹦鹉左右挑逗,偏要把它惹恼了,钩子似的喙咬在细棍上再不肯松口。微微一用力,便能将小棍从鹦鹉口中拔出,然后再让它咬住,如此反复,拖架子的侍女手剧烈的抖动,托着这样大一只鹦鹉已是累极,更何况已经是一个多时辰了。

南默飞眼看上侍女的手,银制的棍轻轻搭在她其中一只手上,挑了眉,问道:“手酸了?”

侍女手上抖的更甚,说话已是带了哭腔却不敢说一个累字,仍自强撑道:“回王爷,婢子不累。”

南默将小棍插入那只手的指缝中,笑道:“那就托着罢。”

话音刚落,就有一名侍从在门外禀报:“卫尉大人求见。”

南默的唇轻微抖动一下,对托着鹦鹉的侍女笑道:“你说,我见还是不见。”

侍女不知他的心思,但那日昌延王是被卫尉亲手送给皇帝的却是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见自有见得好处,不见亦有不见的效果,侍女怎能摸透他的心思,只得惶惶道:“婢子不敢妄言。”

南默抬眸看了她一眼,这一眼温柔似水星光灿烂,说不尽的风流倜傥,侍女看得怔了,甚至于手臂的酸痛都要忘记,他将小棍从侍女手中抽出,摇首道:“你的答案不好。”好字却说得阴森刻骨,近乎咬牙切齿,末了又看侍女一眼,低声道,“也是个废物。”

他拍手换了一名侍卫来,指着侍女道:“砍了手,送给门外的卫尉大人,记住,用白瓷的盘子,那样才漂亮。”

侍卫不敢抬头,若是抬头,必然看见他脸上笑容璀璨,却又温柔如春风栉雨,只是那双眼睛里是妖异的鬼火,幽深而刻薄。

吴赞在门外也不知等了多久,冬日的风刮的人脸生疼,几乎能剜下肉来那种。他在马车外面站着,避不了风,时间久了脸上就冻得一片通红。

从八月到今日,已过去三月有余,他每旬来拜访一次,均被拒之门外。

门人进去通报了许久,朱红色的门的门终于重新打开,咯咯吱吱,是腐朽至极的声音,他不禁颤抖起来,怎么忽然觉得风冷了几分。

从门里走出一个身穿蓝衣的侍卫,双手捧着一样东西,上面蒙了红布,看不出形状。

侍卫走到吴赞面前,躬身对吴赞道:“吴大人,王爷让下官送样东西给大人,不知大人是否喜欢。”

说罢,侍卫挑开红布,银色的衬盘上叠了一枚白色的瓷盘,上面陈列一双雪白略泛青色的手,两手正反交叠,皆掐兰花指。手下浅浅的一圈浓稠红血,加了香料,嗅不出血腥味道,更衬那双手上的入骨三分白。

吴赞身边身旁的侍从啊的一声惊叫,何曾见过这么生猛的礼物。

吴赞面上一番镇定,只是被风刮的通红的脸色迅速苍白下来,他伸手接过盘子,对蓝衣侍卫道:“替我谢谢王爷厚礼,既然不便,我他日再来。”

说罢他双手捧着那个盘子,如同捧一件无价之宝般恭敬。

进了马车,吴赞将盘在放在座位旁边,喉咙喝喝作响,再也控制不住强压的哽咽,他的泪从眼眶中落下,从指缝中流淌,也不是是不是悔恨。

正是这样,他再也看不到那个美貌的贵族,亦或许他将不再被允许看见他。昔日他爱他护他,如今他欺他负他,本该功过相抵,未有亏欠。但这是决不可能的了,南默狠毒刻薄,不允许任何人负他,想从前他意气风发,本该在远离帝都的地方作一个恣意少年,却被步步算计终于逃不脱轮回宿命,该是全天下的人都对不住他这漂亮的人,该是他从未认识他,也好让他做一个不相关的看众,便不会有一点痛苦。

然而背叛是一种本能和自觉,是一种强迫和隐忍,有些人注定是要用来牺牲,为了更多的人。

既然预知了这结局,便不会如想象中难以承受,人类是具有兽性的,愈磨砺愈坚韧。

吴赞从掌中抬起脸来,吩咐道:“回吧。”

马车辘辘的走了,昌延王府朱门紧闭,听说昌延王极少出府,即是出来,也是被召入宫。

谭之洲登基,年号合德,大赦天下且免赋税三年,史称钺猎皇帝。

昌延王如同当年的汉嘉王谭繁印一样,被软禁帝都离禾,失去了自由。

侍从将吴赞的反应说了说,南默听到漠然道:“他倒是长了些胆量,我还以为他会拿不动那东西呢。”

话音刚落,另一名宫人进来,道:“王爷,宫里要你去一趟。”

南默脸上荡然一笑,对宫人道:“更衣。”

第十八章:樱桃变(2)

更衣侍女将那套绿沉直身拿出来为他换上,轻柔指尖将那件衣服为他穿戴好。

南默垂首看着更衣侍女伶仃柔软的指尖,想起黛色来,那个人最喜欢用小指将衣领勾的笔挺漂亮,他还会对他笑,可是他死了,剩余的二百八十一名包括叛变并斩死黛色那名铁衣卫亦全部处死,无人生还,原来死掉这么多人,不过是为了成就一个人。

一切坚持,所谓正义,都是可变的。

即使自由,也是相对的。

他的眼睛沉寂而孤独,眼中侍女的手指恍惚起来,好像有无数条小指在眼前晃着,又好像看见黛色死那刻,飞溅的血像是凛冽的镰勾状暗器,泼洒的到处都是,黛色睁大的眼睛,黑色的眼睛里映出一个朝代末日最后的风光。南默微微叹了一口气。

更衣侍女听闻他这一声叹息,手指便哆嗦起来,怕极了自己服侍不当,被拖出去也砍了手去。

南默新做了一件大麾,绛紫色,风貌上缝上玄貂细软的毛皮,比之前那件漂亮许多,颜色衬得他的面孔入画似的,他本也是个入画的人物,可惜命盘点错了位置,偏要在催人老的宫殿里活着。

穿戴好,南默被侍从与从宫中派来的宫人簇拥着出了昌延王府,南默讥讽的笑了笑,这便是他如今状况,无数双眼睛看着,不能死,又不能活的。

昨日落了雪,靴子踩在上面咯吱吱的乱响起来,像踩死了什么,口中呼出的白气,把所有人的面目朦胧起来,都是看不见表情的一张纸。看在他眼中,所有人都是一张面目,没有五官,幽灵一般。

马车里预先生好了暖炉,车内宫里派来的一名宦官将一只手炉捧过来,被南默拂开了。他在袖子里将自己冰凉的十根手指交叠在一起,面无波澜的看着微开的车窗外,溜出一片细微的光景,冷冷的,与他自己毫无关系。

入了宫门,宦官将他扶下来,一个个的宫人,跟在他身后,走到寝殿前,在殿外候着了,像是死了一般,不出一点声息,像是活死人,只有呼吸,没有任何表情。

他来这里做什么,不过是来将衣服脱了再穿上。

他也曾以为自己对这个国家是有那么点重要的,对社稷或许也有些微建树,然而如今一切无不再嘲笑他的无知或自大,他什么都不是,什么都做不了,能做的只有承人身下,像个废人,不,他已然是个废人了。

他将脚迈进寝殿,吱呀,殿门关上,将一大片光遮去了,只留一点点碎裂的投在地上,反而更绝望。

“你这件衣服做的很漂亮。”

南默转了身去,谭之洲站在那里,看着他,室里暖炉生香,香出一截肉欲来。

南默伸出两根手指将大麾上的带子拆开,身上忽然一轻,谭之洲已经将那件大麾扯开来,丢在一边,眼睛看在他裸露出来的颈项上,上面还有前几日留的痕迹未消失,那是皇帝刻意留下的东西,要他时刻认清楚现实。

南默冷笑:“谢谢陛下给的皮子,不然再好的手工的也做不成。”

谭之洲从身后,将他收在怀里,右手从他的颌骨向上掩盖他的半张脸。他与他身量相当,谭之洲的嘴唇亲在他的耳上:“谢什么,去年孤欠你一件大麾,应该还的。”

说罢,手就放在腰间的玉带,轻轻一拨便开了,南默挣了挣,被他稳稳抱着,他武功已废,又曾被伤到内脏,比一个常人恐怕还要虚弱些。

南默冷冷道:“陛下这是何必呢,这后宫里多的是美人,你要谁不是要?”

谭之洲道:“要谁不是要呢,孤就要昌延王你了。”

南默冷冷的笑,被他一件件将衣服脱了去,只是沉默着,他挣不过的,所以也不白费力气,只用讥嘲的嘴脸做无谓的抗争。

他这垂死挣扎的人,终于抵不过真正的命运,跪在地上,被人像兽类一样的进入和羞辱,征服和蹂躏。

“五羊殿那里一直没有住人,你回五羊殿吧。”谭之洲一手将他的头发拆散,握在手中,贪恋美好的触感,压在他的身上,抽插而出的快感以及股间破裂的伤口,更难满足征服与压制的优越感。

南默从唇齿间挤出一句话来:“陛下要将我像女人一样绑在宫里么,陛下好兴致。”

谭之洲的身体重重一顶,南默重重喘息一下,下一刻,语音却娇媚起来,翻身回来将一双勾魂的眼睛看着他,笑了:“陛下是嫌后宫太乱,要我代为治理么?”

谭之洲冷冷在他脸上看了看,伸手按在他后背,强硬将他按在地上,再度覆身上去——这肉体太过美好,美好的太容易消失。但是谭之洲不怕消失,有些东西,得不到便罢了,得到以后即使毁灭也不能让他人占了便宜去。

他在想,南默于他究竟有何种吸引,竟能自己他如此。可惜再深刻的吸引,都抵不了奴役与驾驭的欲望,他对南默无疑是极不爱惜的,他不会爱惜他,但他要占有他,要他心里有他,这对谭之洲来说或许很难,也或许再简单不过了。愈强则愈容易被弯折,他太懂得这样的道理。

南默从那一团凌乱的褥被间起身,身后谭之洲的手臂依旧缠在他腰上,他是醒着的,但是不肯将手收回去。

南默将那只手臂拿开,谭之洲顺势放开他,看着他赤|裸的背,上面淋漓的齿印证明昨夜在肉体上是成功的,他看着他将自己的头发一点点梳好,将自己的衣服一点点打理好——打理的就如同刚才的一切都没于发生过那样。南默不喜欢女侍近身,尤其是在这种事情过后,那是最羞耻不过的事情。

谭之洲忽然在他背后道:“你今年的生辰没有过,补一个怎样。”

南默不回身,镜中却反射了他冷漠的面目:“陛下说好就好。”

“将吴卫尉也请来吧,听说你们许久未见了。”

镜中南默冷冷一笑:“陛下想做什么,又有谁能拦的了,请谁都是一个过场,这生辰过了再补一个,没什么趣味。陛下不是喜欢冬猎么,还不如将冬猎恢复了,这宫里也好有个大趣味,是不是?”

谭之洲在他身后笑:“倒是昌延王聪明,将孤提醒了。改日问问太史令,选个吉日。”

谭之洲废除前朝国师辅国之政,特设太史令,专事星历、文史等,下设小官,为文史令所派遣,这不过是试探的第一步,看看那些顽固的老臣作何反应。或许是因为前朝祭占台过于妖媚,不为各位大臣所喜,这旨意出来倒也没有什么异议,却不知谭之洲下面几条旨意下来,那些老臣是否还坐的住,这第一个用来开刀的,恐怕就是吴赞,也不知这人是凶是吉。

南默从镜前转身,道:“那便是陛下的事情了,我们做臣子的只需要附和即可。”将大麾系上,便抬脚走出寝殿。

殿门外宫人侯了也不知多久,见到他出来,只是顺下眼睛来,恭敬请安,缩起脖子和身体,一种萎缩不堪的样子,在前面引路。

在途中却停下来,一顶轿子在眼前,是韦美人的轿子。

谭之洲登基后,并未充实后宫,只几名妃嫔放在那里,好有个样子,也并未立后,聊是韦于晏这样唯一的正室,也不过封了一个美人。另一名将军的女儿却封了昭仪,宫中不免揣测谭之洲用意,但试想她一个废妃义女,是何等低贱的身份,给个美人的封号,又或许是便宜他了。

也有人想,韦于晏是唯一怀有皇帝子嗣的妃嫔,许是等到诞下龙子,便能一步登天。

韦于晏从轿中下来,柔声对南默道:“是昌延王呢。”

南默言辞冷漠道:“是韦美人,可安好?”

韦于晏轻轻叹了一口气,“并不好,昌延王也并不好吧。”

南默突然笑道:“我过的很好,劳烦韦美人了。”

这场景,让周遭人看了,又要成了宫人嘴边的议论,新欢旧爱,昌延王恐怕就在这后宫里沉浮了,偏偏韦美人与昌延王又有那么一段过去,乱了,全乱了,这朝纲上皇帝的位置都乱了,后宫能不乱么?

南默说罢,便从那轿子前走过去了,却走了没几步,匆匆赶来一个宦官,尖着嗓子略喘了气急匆匆道:“昌延王,皇上有旨,近日留宿五羊殿以便明日早朝商议冬猎事宜。”

南默却是不跪,将下巴抬起来,对那宦官笑道:“公公别是传错话了吧。”

这宦官是个小宦官,不如谭之洲身边的柳执懂得说辞,昌延王性格乖戾他是多有耳闻,见不跪接旨意且又笑的不明意为,已经被吓到了,结结巴巴道:“王爷,这旨意怎么敢乱编。”

南默倒是破天荒没找这个宦官的麻烦,只点点头,道:“那就谢谢公公了。”

说罢,便抬脚往五羊殿走。

自百泉长公主在那里自缢后,那里再就再没有住过人了。

他并不知,身后韦于晏温柔的目光中,却带着冷,昌延王,你怎能活的这样好,在你让别人都在这么痛苦的时候。

那昔日羞涩纯洁如樱桃一般的少女,在这些日子里,不知是想明白了什么,终于变了。

第十九章:早朝(1)

当日,南默在五羊殿住下,这里日常打扫却没有废,仍是纤尘不染。

南默只在曾经的住处云汉阁里住下,他进宫时,本就是下半日,此时已有暮色。宫人将十二盏青铜白鹤灯点亮,轻爆的灯花吡剥作响,显得更静了些。

这景致如同从前,但从前他身边那些人,一个都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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