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夜 第一、二集 死亡之兰万灵节之死(出书版)BY 璇儿
  发于:2010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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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演的,正是奥菲莉娅淹死在水中的一场。

莎士比亚的剧本本身,是将这一场作暗场处理,由王后转述。但这一幕场景凄美煽情,所以往往在舞台演出的时候都会保留。

「在小溪之旁,斜生着一株杨柳,它毵毵的枝叶,倒映在明镜一样的水流之中。

「她编了几个奇异的花环来到那里,用的是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正派的姑娘管这种花叫死人指头,说粗话的牧人却给它起了另一个不雅的名字。她爬上一根横垂的树枝,想要把她的花冠挂在上面。

「就在这时候,一根心怀恶意的树枝折断了,她就连人带花一起落下呜咽的溪水里。她的衣服四散展开,使她暂时像人鱼一样漂浮水上;她嘴里还断断续续唱着古老的谣曲,好像一点不感觉到她处境的险恶,又好像她本来就是生长在水中一般。

「可是没多久,她的衣服给水浸得重起来了,这可怜的人歌儿还没有唱完,就已经沉到泥里去了。

「很像,刻意的模仿。」钟辰轩说道,脸上还是淡淡的。

「甚至连水池边上都还有柳树,真的柳树。若兰的身边,浮着一个花环……正是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编成的。凶手很细心,做得也很完美,这几种东西,一样都不缺。」

程启思道:「你说过,凶手死了。」

钟辰轩彷佛没听到他的话,继续说道:「在我跟她的订婚前夕,我们曾经出来旅游过一次,经过维也纳的时候,就看了这出剧。若兰说,如果她要死,也希望有像奥菲莉娅这么美丽的死法。

「所以我想,这个凶手应该对我们的情况非常熟悉,或许就是我身边的人。于是我就顺着这条线索找下去,当我想继续追查的时候,他却随着一场大火消失了。

「那场火太大,死的人也很多,所以,我至今都不能确定他是不是真的死了。而如今……我有种强烈的感觉,那个人就在我身边─在黑暗里,看着我微笑。」

程启思挤出一个笑容,却连自己都知道肯定很不好看。「在你身边?不会是我吧?」

钟辰轩面无表情地道:「你的幽默并不好笑,我所谓的在身边,是指这个人有一种存在感,甚至压迫感,却又找不到他。

但我总觉得,他就在我周围。」

「你是指……那个连环杀人案?」

「你很敏锐,是的,若兰的那个案件,凶手的某些心态跟这起连环杀人案确实有相似之处。但不同之处,也很明显。」

巨大的鼓掌声淹没了他们的对话,钟辰轩望了一眼舞台,说道:「落幕了。那时候,若兰就在我身边,她用力的拍手,拍得手心都红了。她笑得很开心,我现在都还记得她的样子,脸上微微发红,眼里闪着兴奋的光亮。」

程启思有些僵硬地道:「你如果一辈子记下去、想下去,你永远都不会开心。」

「从发现她尸体的那时候起,我想我就已经跟快乐绝缘了,本来那天应该是我最高兴的日子,却一下子从天堂被打到了地狱。

「天堂跟地狱的距离太远,摔得我头晕目眩,你应该想象得到,我是花了多少力气才能够振作起来。」

程启思深思地望着他,「你真的振作起来了?」

「怎么?」

「那你不间断的吃镇静剂又是怎么回事?」

钟辰轩本来已经站起身,这时又一下子坐了回去,「你把查案的敏感用到我身上了?」

「我并不想窥视你的生活,我只是关心你。」

钟辰轩笑了笑,又站起来,随着人流往剧院外走去。

「我并不想依赖药物,但我已经很难摆脱了,我跟你一同来维也纳,重温当日的情景,就是想摆脱这个心理阴影。

「能用的方法我都用尽了,但对于若兰的死,我还是很难释怀,毕竟,当时发现她时,那个冲击太大了。」

「那……现在呢?」

钟辰轩微笑:「我不是很平静地看完了这出戏吗?并没有像你以前见过那般,连在海报前面都会昏倒。」

程启思高兴了,忙道:「好,好,太好了。上次真是吓死我了。」

钟辰轩低声笑了笑,说道:「还多谢你呢。」

「谢我?」

「你从一开场就在我旁边插科打诨,胡乱评价,我根本连进入情绪的心情都没有,哪里还会昏倒?都只顾着听你胡说去了。」

程启思讪讪地笑,钟辰轩却敛了笑容,说道:「不过,这也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注意力转移到你那里,下意识地忽略对自己心理有影响的舞台演出,以免触到那根敏感的神经。」

「没问题,下次你如果要再看,我陪你来。」

钟辰轩大笑了起来,「不必了,凡事有一次,就够了。」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问:「那朵玉雕的兰花,是你送她的礼物吗?」

钟辰轩嗯了一声。「怎么?有什么不对吗?」

「不,我只是觉得,对你们那么有意义的东西,你不应该用来作催眠的工具。」

钟辰轩笑了,说:「我还不知道你这么古板,什么工具并不要紧,只要能产生那个作用就行。」他取出那朵兰花,放在程启思手心里,「我看你很喜欢这个,我也不要了,送给你了。」

程启思目瞪口呆地看着掌心里的兰花,「我?」

钟辰轩已经返身继续向外走了过去。

「不要就扔了。」

夜深人静,两个人一起来到了苏雅的寓所。是间小巧精致的公寓,在三楼,程启思站在门口,望着钟辰轩说道:「我说啊,我们难道就这样做贼一样的进去?如果被逮着了,那可丢脸丢大了。」

钟辰轩不耐烦地道:「我们是出来旅游的,而且苏雅又不是死在这里,我们要找这里的警方合作很麻烦。开锁吧,动作快点,应该不会有事的。」

程启思推了他一把道:「去那边,帮我把风。」

钟辰轩忍俊不禁,但还是走了过去。

这时候是深夜,楼道里很安静,一个人也没有,只听一声轻响,钟辰轩知道门已经开了,忙转回到同伴身边,程启思一闪身进了屋,朝他嘿嘿一笑道:「这锁,不值一提。」

钟辰轩跟着进去,把门反锁了,笑道:「这家常的门锁当然不值一提。有本事你到博物馆里偷去。」

程启思忙挥手,说道:「敬谢不敏。」他戴上手套,「节约时间,我们开始吧。」

钟辰轩嗯了一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地看。

房间小巧精致,一室一厅,配了个小小的厨房和洗手间,家具显然是配套的,整个色系是米色,看来很是清爽。

程启思已经在苏雅的书桌抽屉里翻了起来,看到一张照片。

「奇怪,这照片被撕掉了一半。」

钟辰轩探过头去看。那显然是在维也纳剧院前拍的,苏雅笑得很是甜蜜,她身边本来应该有个人,但那一半照片却被撕去了,只看得到那个人搭在苏雅肩头上的一只手,那是男人的手,手上戴着一枚戒指,看不太清楚。

程启思说:「这个男人是谁?朱锦是没有戴订婚戒指的。」

钟辰轩说道:「先带走吧。」

程启思摆了个苦脸道:「我们真变成入屋行窃的小偷了。」

钟辰轩道:「这叫收集证据。」

他去翻苏雅的书,都是些音乐方面的,跟她的专业相关,还有大堆大堆的光盘,有些是苏雅自己录的。

她显然是个做事仔细的女孩子,上面都贴了标签。钟辰轩左右一望,找了个纸袋,把这些光盘全部装了进去,一个纸袋装不下,又去拿第二个。

程启思正在苏雅的卧室里检查,这时探头出来问道:「你干什么?」

钟辰轩一边把光盘往里面塞,一面头也不回地答道:「这里没办法一张张看,带回去慢慢研究。」

程启思嘿了一声,又缩回卧室,在苏雅的衣橱里察看,有一些空衣架,应该本来挂着她带回国的衣服。

没收获,他又去翻她的床头柜,不由得啊了一声。

「她这里也有那种镇静剂。」

钟辰轩走了过去,接过药瓶,倒了两粒胶囊出来,说道:「没错,确实是。看来,她一直都在服用?」

程启思道:「我还是很奇怪,如果是想要造成连环杀人案的感觉,为什么又把现场构造成一个酒后过量服用药物的局面?应该直接扼死才对啊。」

钟辰轩不回答,手里拿着那个药瓶,沉默不语,突然间道:「声音检验的结果,确认那个唱『夜莺之歌』的女人就是苏雅?」

「对。」

钟辰轩道:「这最后一个结快要解开了。」他转身出了卧室,提了那堆光盘便往外走。

程启思抱着别的东西跟了上去,压低了声音说:「走了?」

钟辰轩道:「该找的都拿光了,还待在这里干什么。我们回去吧,我还有几件事想要确认一下。」

程启思抢在他前面推开门,伸出头去左右看了看,嘴里说着:「可别被人逮着了。」

钟辰轩一把推开他走了出去,说道:「有那么容易!脚长在你身上,你不会跑?」

第五章 纸醉金迷的女人

那串繁冗的英文,正是苏雅所服用的镇静剂的名称。

再回过头去看钟辰轩,他抱着枕头,脸在柔和的床头灯光下,看起来很年轻,年轻得几乎带着些孩子气。

当天晚上他们就飞回了H城。

程启思一回家就倒头大睡,醒过来的时候,是被客厅里一阵很高亢的声音吵醒的。脑中还是昏昏沉沉的,大概是因为才坐了很久的飞机,时差一时还没调整过来,他披上衣服走到客厅,那声音更响了。

电视开着,程启思揉揉眼睛仔细一看,是歌剧。是一个女孩子在唱,苏雅。

钟辰轩正坐在沙发里,身边堆着一大堆光盘,手里拿着遥控器,看到他起来了,说道:「桌上有咖啡。」

程启思早已闻到咖啡的香气,忙倒出一杯来,又拿了块烤面包,一边往嘴里塞,一边把沙发上的光盘往旁边一挪,重重地坐了下来,道:「这么早就起来了,也不多睡一下。」

钟辰轩说道:「睡醒了,就起来了。」一双眼睛还是盯着电视。

程启思问道:「怎么?有新发现?」

「不,是在求证。」

钟辰轩翻着那一堆光盘,说道:「她录得太多,我为了看她表演的部分,花的时间不少。她凡是正式一点的演练,都会录成光盘保存,即使是重复演练,她也会录,这样可以相互比较,看自己是否有了进步,或者是问题出在哪里。

「这里一共有四十五张光盘,其中『茶花女』、『唐璜』、『杜兰朵』占的数量最多,几乎占了一半。当然,她唱这些也是唱得最好的。」

「这说明什么?」

「可以说明她对那种所谓上流生活的渴望和向往,她选择到维也纳学习声乐,又主修歌剧,这本身就是她对华丽辉煌事物的一种追求。

「东方人要想站在维也纳的剧院舞台上,机会是微乎其微,可她还是去了,而且把自己的未婚夫都扔下了,她这一去就会是好几年。

「可想而知,这个外表温婉娴静的女子,心里的渴望是很强烈的。她跟朱锦感情很多年了,能够说走便走,这本身也可以说明问题。

「我记得,朱锦前半年还张罗着要结婚,突然就这样搁下了。男女分隔两地,以后会怎么样,这是说不清楚的。」

程启思笑着说:「你好像很清楚。」

钟辰轩头也不抬地道:「这是人之常情。」然后指着电视,续道:「你看这张光盘的日期,是在她回国前几天,这是她唯一一次唱这个,『卡门』里那段著名的花腔女高音。

「女主角卡门,宁可死,也不要跟已经不爱的男人在一起,这一场淋漓尽致地表现了这个感觉。她以前从来没有唱过『卡门』,或许是因为这段需要的技巧太高,这往往是歌唱家们用来卖弄技巧的一出。

「她现在唱,还是技巧不够,但是,唱得很有感染力。」

程启思说道:「你的意思是说,苏雅之所以回来跟朱锦摊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留在那里多调查一下?」

「她一个人在国外,有些朋友、派对,都是非常正常的。我们只是以旅游的名义去的,无法要求当地警方协助,调查起来的难度太大。

「何况我也并不十分关心这个起因,不管苏雅是为了什么,或者是男人,或者是外面的世界更让她迷恋,或者二者皆有,我只要得到那个结论就够了。那张被撕掉一半的照片,也能算是一个证据。」

钟辰轩把电视关了,说道:「这个杀人案本身很简单,一个变心的女人,一个外表冷静内心疯狂的男人。朱锦这种男人,平时看着斯文沉静,但只有这类人,才可能会是情杀案的凶手。

「而那类整天把爱不爱挂在嘴边说得天花乱坠的,倒不太可能,当然,不排除暴怒之下的行为。

「总之,朱锦具有这桩案件的凶手的部分特质,当他知道苏雅想离开他的时候,他大概就已经在为谋杀作准备了。

「也许,他在送苏雅走时,就给了她那种镇静剂,有朝一日,苏雅死了,就会被误认为是服用了过量的镇静剂。朱锦可能一直在迟疑,但等到苏雅回来跟他摊牌,朱锦再也忍耐不住,就下手了。」

程启思问:「你认为,那首『夜莺之歌』,也是朱锦寄给我们的?」

钟辰轩的眉头蹙得更深,道:「不,我很怀疑朱锦有没有这样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但我认为,一定是朱锦身边的人,很熟悉的人,否则,他怎么可能那么了解朱锦和苏雅的关系?他替朱锦布置好了,但朱锦却犯了一个错误。

「那就是,他没有在死前把苏雅的舌头割下来,而是死后。

「我觉得,这个凶手事实上也是希望朱锦暴露的,他对朱锦应该很了解,以他对人类心理的把握程度,不应该不知道朱锦的个性。我也很奇怪,为什么那张苏雅跟另一个男人的合照,缺了一半。」

程启思说:「的确,苏雅没有理由自己去撕掉。」他喃喃地道:「究竟是谁把那首歌寄给我们的呢?清楚朱锦的事的人很少,朱锦的圈子不大,就在警局之内的可能性较大。」

钟辰轩笑着道:「是啊,应该是你我也认得的人吧。或许,是你?或许,是我?」

程启思浑身一个冷颤,道:「辰轩,你别开这种玩笑!」

钟辰轩不答话,程启思忽然道:「你说,小朱会不会知道我们在怀疑他?」

钟辰轩耸耸肩道:「以他的性格特征,如今一定是在焦虑不安,一遍遍地回想他是否有什么遗留物留在了现场。

「他会一遍遍的回忆、核对,而人一旦重复的去记忆某件事,往往会使得记忆发生偏差,这就是常说的『越想越不对』。

「举个例子,一个很常用的字,我们看着这个字,有时候突然间会觉得不是这样写法的,怎么看都不顺眼,越看越觉得不是这么个写法,但事实上这个字确实是这样写的。我相信,这种经历很多人都有过。」

「这样一直重复,会怎么样?」

「朱锦是冷静自制、小心谨慎的人,这种人有相当强的意志力,并不容易崩溃。但苏雅是他真心所爱的女人,他能策划并杀死她,如果把他的意志比喻成一处堤坝,那么这就已经有一个致命的缺口了。

「我不否认,这是一起心智正常、冷静的犯罪,但很大程度上,这桩案件的成功原因,是因为朱锦不必面对面,亲手去杀死她。因为这是一桩典型的情杀案,感情本来就是造成谋杀的因素,所以,这就是突破口。

「苏雅对她向往的生活的追求,是因为她个性里贪慕虚荣的那一部分,这种追求压过了她对朱锦的感情。

「其实,感情这个东西,应该相信多少,不好说,朱锦杀她,一方面是因为爱她,一方面也是因为男人的一种独占欲。

「平时温文冷静的男人,独占欲尤其强烈,所以这造成了她的死亡;而朱锦的个性,又导致了他这种谋杀行为。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碰到了异变。」

钟辰轩沉默了一会,又说:「有计划的谋杀不是说想就能想出来的,我始终觉得,『夜莺之歌』太富有想象力,不是朱锦这类型的人会思考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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