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夜 第一、二集 死亡之兰万灵节之死(出书版)BY 璇儿
  发于:2010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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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启思摇头:「你实在不够敬业啊。」

钟辰轩淡淡道:「我不敬业,你也绝对不是模范。要学,学明泉去。」

程启思转过眼去看,果然林明泉正在现场上东走西看,不由得笑道:「谁敢跟他比了,这半年他不知道是哪根筋出了问题,特别勤快,我看是急着想升职了。」

钟辰轩笑了笑说:「你不是说过了吗?这案子破不了,谁都别想升职。」

他给程启思的感觉一直很奇怪,钟辰轩对任何事都淡淡的,虽然程启思经验丰富,但偶尔也会有些情绪冲动的时候,比如看到了有些很无人性的案件的时候,比如这一桩。

但是钟辰轩一直是淡淡的,并不是冷,既不是岩石也不是冰,他的眼睛特别黑,是一种非常少见的纯黑色,程启思从来没见过这么黑的眼睛,甚至不能说是深邃,因为是纯黑的,黑得在瞳仁里什么都看不到。

两人找到一间小餐厅吃晚饭,程启思一手握着筷子,另一手翻着一本厚厚的彩页插图书。

钟辰轩夹了一片鱼放进嘴里,说:「一边吃饭一边看书的习惯不好。」

程启思道:「我是在查资料。」

钟辰轩略略挑了挑眉头,等着他说下去。

程启思说:「你看到死者身边有两朵花了?」

「当然看到了。」钟辰轩说,「不过是两朵假花。怎么,你在找那两朵花是什么花?」

程启思正在疯狂地翻着那本《花卉大全》。「黑色的花很少,既有白色又有黑色的花更少。」

「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没有黑色的花,只是很深很深的紫色,近似黑色而已。」钟辰轩说:「不过,因为是假花,死者身旁那朵倒是纯黑的。」

程启思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你的眼睛就像是纯黑色。」

钟辰轩道:「那你认为,挖出来的眼睛─不是眼球,是整个眼睛─像什么?」

不等程启思回答,他似笑非笑地说:「像一片花瓣……晶莹透明的花瓣。你看我的眼睛,想象一下……就像这样……黑的和白的花瓣……有首诗怎么说来着?『在人所有的器官之中,我最爱眼睛之美。眼睛属于光,属于水。』」

程启思拿筷子的手僵住了。

钟辰轩继续说:「而把手砍下来作观赏品的事屡见不鲜……罗丹是因为雕像的手过于美了,破坏了整体均衡而砍掉它,而在中国古代,一个客人说弹琴的女子的手很美,主人就可以把那双美丽的手砍下来,用盘子盛上送到客人面前。

「顺便说一下,如果喜欢的是整个人,那就可以把整个人煮熟了送上去。至于耳朵……听过科克多〈JeanCocteau〉的诗吗?

『我的耳呵,是贝的壳,怀念着海的声息。』」

程启思道:「没听过这首诗。不过,看卢雪生前的照片,她的耳朵确实长得很美,像贝壳一样。」

钟辰轩道:「如果不够美,也不会被凶手选为目标了,而在今天发现的这具女尸身边,有一朵白花,一朵黑花。也许,凶手是想告诉我们,他的下一个目标,会是一双美丽的眼睛?」

程启思注视着他的瞳仁。

「你的眼睛,是不是真正的纯黑色?」

钟辰轩笑了。「这世上,有那么多纯粹吗?」他眨了眨眼睛说:「现在的女孩子不是流行戴一种叫角膜变色片的东西么?戴上了,不仅瞳仁乌黑,还晶莹水亮。」

「但我知道你没有,你的眼睛是天然的纯黑色。」程启思道:「你真的认为,凶手是在收集美的东西吗?眼睛,鼻子,耳朵,手……」

钟辰轩微微一笑。「我只想知道,如果他收集的是男人身上的东西,生殖器可以割下来,女人他准备怎么办?我拭目以待。」

程启思刚喝下一口水,险些喷了出来。他盯着钟辰轩,慢慢地说:「辰轩,有时我真觉得你比那个凶手还要变态。

「假如真如你所言,他是在收集各个女人身上最美好的一部分,那么,你却把这变态的一幕形容得如此诗意,甚至……唯美。如果不是我天天跟你在一起,听了你这番话,我真会怀疑……」

钟辰轩道:「怀疑是我做的?」

程启思摇头道:「想想而已,我想,若真是你做的,会更诗意,更唯美。而且……更华丽灿烂一些,你……本来是个招摇的人。」

钟辰轩眼中有种奇怪的光彩,「看别人做,跟自己做是大不相同的。何况我又什么时候招摇了?我一直很低调吧。」

程启思做了个手势,他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的意思。

「不是指你在日常的生活中,是指……可以这么说吧,你面对犯罪的心态?哦,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钟辰轩把盘子推到了一边。「看来你的犯罪心理学还是没白修的,我还以为你上那课的当儿都在睡觉呢。」

这具头发连着头皮一起被扯掉的女尸,因为腐烂情况比较严重,花了相当一段时间才查明她的身分。

死者名字叫纪婉儿,是一家文氏心理诊所的护士。

程启思约钟辰轩一起去,钟辰轩却借故推了,林明泉也出外调查去了,程启思只能带着满脸不情愿的田悦一道过去。

这家诊所并不大,但很整洁,里面刷着淡米色跟浅绿色,放着一些绿色盆栽,很是赏心悦目。

穿着粉红色护士装的女孩子走了上来,微笑着问:「先生,有预约吗?」

凭着证件,程启思见到了文桓博士,那是个跟程启思年纪差不多的男人,长得很英俊,穿着一丝不苟。

一向活泼的田悦,今天却特别沉默,坐在一边拿着纸笔不开口。

「程警官有事找我?」文桓笑了一笑。

程启思把一张照片拿了出来,递给文桓。「纪婉儿,她是你诊所的护士吗?」

「婉儿?」文桓看了一眼,脸色微微变了。「她死了?」

「是的,我们前段时间发现了她的尸体。」他把发现尸体的经过,大致地说了一遍,又说:「她父母都已经过世,孤身一人在这里,所以,我只能找你来探问她的情况。」

文桓沉默了一会。

「一个月前,婉儿向我请假,她说她要去旅游,一个星期就回来,我也没在意,就答应了。但是过了半个月还没看到她,我觉得奇怪,但又联系不上。我以为她是贪玩,她工作一直很卖力,常常加夜班,让她放个长假也是应该的……」

程启思默默地算了一下。纪婉儿遇害的时间,大约就是在一个月以前。也就是说,她自从请假的时候开始,就已经遇害了?

文桓再看了一眼手里的照片。「她的头发……」

程启思说:「被凶手全部剪掉了。你能给我一张她平时的照片吗?」

文桓正想说什么,又突然地闭上了嘴。

程启思觉得他一定是临时地改了口。

「我现在没有,不过,我家里好像有。这样吧,程警官,明天你来拿照片好吗?」

程启思答应着,文桓又叹了口气,「其实,我想想也知道婉儿是为什么遇害的,她有一头非常漂亮的头发,一直长到脚踝。

我也在报上看到过最近的连环凶杀案,大概凶手看上了她那头丰厚黑亮的头发呢。

「婉儿还说过,有不少人愿意花大钱来买她的头发,她舍不得。如果她肯卖了……唉,也不会发生这次的事了。」

「我们一定会尽快破案的。」程启思说:「文医生,你对于纪婉儿还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数据?」

那丝平静的微笑又出现在了文桓脸上,「我一向不干涉他人的私生活,婉儿是个很有干劲、做事也很细心的女孩,她天生就是做护士的料,很有爱心。别的……恕我无可奉告了。」

程启思叹了口气,和田悦告辞出去。田悦还是一言不发,程启思奇怪地看着她。

「小悦,妳今天怎么了?」

田悦啊了一声。「不,没什么,昨天没睡好,头有点昏。」

程启思关心地说:「那我陪妳去看看?」

田悦赶忙摇头。「不用了,程哥,你送我回家就可以。你不是说你今天还有约会吗?」

程启思确实跟施思有约。

「好吧,如果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或者明泉打电话。」

田悦挤出了一丝笑容。「没事的。」

把田悦送回了家,程启思注视着她上楼的背影沉思。田悦这一整天都心神不宁的,程启思还是第一次见到她这个样子。

他摇摇头,把车开走了。

第三章 夜莺之歌

钟辰轩似乎一点也没有感到惊奇。

「你走进去了,然后呢?你割下了她的双手?」

程启思深深吸了一口气。「不,我扼死了她。」

施思正在剧院门口等他,她才排练结束。程启思下了车,还没来得及说话,一个人影就从旁边猛冲了过来。

程启思拉着施思退了一步,一看,却是那个阴魂不散的唐家华。

唐家华的长发油腻腻乱糟糟的,显然已经几天没洗了,没有背他的小提琴,却拿了一把水果刀。

施思吓得脸都白了,程启思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把她拉到了身后。「你这是干什么?」

「施思是我的女朋友,你敢碰她……我就把你杀了!」唐家华大声地嚷,引来了一群人围观。

程启思无可奈何,把证件拿了出来。

「好吧,那我们去警察局谈吧。」

唐家华顿时泄了气,拿着水果刀的手也垂了下来。

听着周围人的讪笑和议论声,他急急地挤出了人群,回头扔下了一句话,「你是警察,我拿你没办法。我就把施思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杀了!」

程启思听着他的威胁,忍不住想笑,一回头看到施思脸色煞白,安慰说:「不用担心,这种类型的人,是最不可能杀人的。」

施思脸上恢复了一点血色,「为什么?」

程启思替她拉开了车门,「因为整天把杀人挂在嘴上的人,是根本没有勇气去杀人的。这就是俗话说的,会叫的狗不咬人。」

施思噗哧一声笑了出来。程启思发动了车,施思说:「你好久没来看我表演了。还在查那个案子?很忙吗?」

程启思说:「还好。」他突然问:「最近有没有人给妳送花?」

施思愣了一下。

「有啊,不就是你吗?」

程启思打了个哈哈,不再提这回事,他心里想的,却是林明泉。他很喜欢施思,是打算认真跟她交往的,施思自己也有这个意思。

程启思对那个唐家华不以为意,但对林明泉却总有点担心,他想,一定得好好找个机会跟林明泉谈谈这事。

「启思,今天晚上去喝酒?」

程启思回头,看到林明泉,就笑着说:「有什么好事?」

林明泉咧了嘴,笑道:「没什么事,就想约着大伙出去开开心。」搭了程启思肩头,道:「走吧,还可以顺便查案呢。」

程启思一直想跟他谈谈施思的事,这时候总算找着了机会。「明泉,我想问你,关于施思……」

林明泉脸顿时涨红了,双手急忙一阵乱摇。

「我也只是偶然看过她的演出,想给她送束花而已……我绝对没有什么意思,真的。她跟你很配,你们在一起很好……」

程启思还想说什么,林明泉已经溜走了。

他无可奈何地走回了自己办公室,一推开门,就看到钟辰轩在对着计算机发呆,握着鼠标的手也凝在那里不动。程启思凑到了屏幕前,也瞪大了眼睛。

是一封电子邮件,标题是:杀人者的赠礼。附件是一个音频档,名字是:「夜莺之歌」〈LeChantduRossignol〉。

虽然是大白天,但一瞬间程启思身上却有种冰渗渗的感觉。

他望了钟辰轩一眼,钟辰轩沉默着,终于缓缓笑了,伸手把音箱的音量调到最大,笑道:「不错,让我们来欣赏一下凶手特别赠送的『夜莺之歌』吧,希望不要让我们失望。」

女子的歌声在空气中回响,深沉圆润,起初很低,渐渐拔高,婉转颤动,像双簧管的悠远。忽然声音猛然间拔高,越来越高,而且在很高的音域时还能千回百转。

钟辰轩喃喃道:「他可以保存人体器官,却无法保存流动的、转瞬即逝的声音。他把这美妙的声音保存了下来,很好的音质,接近完美,有金属振动的质感,是位专业的歌手。」

程启思重重地叹了口气,他对这件案子已经头痛之极了。

秦颜的死让他很难受,急于找到凶手,但过了这么大半年,居然是毫无收获。凶手动手的时间也非常不定,完全捉摸不到他下一步会做什么。

程启思又把那曲子放了一遍,「很静,应该是专门的试音室。什么杂音也没有,一点线索也无。」

钟辰轩笑笑道:「是,不过我发现了一件事。但那只是感觉,不能作为证据。」

「什么?」

钟辰轩十指交叉,微笑道:「告诉我,从这歌声中,你听出了什么?」

程启思略一沉吟,道:「甜蜜的『夜莺之歌』。」

钟辰轩点点头道:「是啊,太过甜蜜了,充盈着甜蜜感与幸福感,连我们听者,都被那种喜悦所感染。即使是录音,也让我们沉浸到那种甜蜜得像发自内心的喜悦之中,音乐是奇妙的东西,它必须发自内心,才有感染力。

「我实在无法想象,如果有人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怎么还能表达出那种充盈的甜蜜与幸福感。」

程启思闭上眼睛,细听那曲子,最后道:「就像是唱给恋人的歌。」他皱了皱眉,「这个女孩子的声音,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钟辰轩振作了一点精神,问:「是谁?」

程启思挥挥手不让他说话,努力在大脑里搜寻了许久,失声道:「苏雅?」

钟辰轩呃了一声,无精打采地道:「不认识。」

程启思嘿了一声:「你一向不理人,独来独往,同事们的聚会你从不参加……」

钟辰轩懒洋洋地道:「我知道,你又要说,我这样的个性,只有你才忍受得了,对不对?是,是,是,我找到你这个搭挡,是我的运气,我的福气,我早该烧香拜佛了。」

程启思被梗得无话可说,拉回话题道:「我说的是朱锦的未婚妻,我听她唱过歌,所以一听就觉得耳熟。她出国了,所以你没见过她。」

钟辰轩道:「她是学歌剧的?听那种唱法,应该是在国外留学的。可惜了,音质确实很完美,缺的只是娴熟的技巧。」

程启思不悦地道:「你能不能不用这种评论商品的口气来说人?」

钟辰轩微微一笑道:「客观冷静是基本的素质要求,这难道还要我教你?」拉回话题,道:「朱锦跟他未婚妻感情好吗?」

程启思道:「很好,半年前朱锦才送苏雅出国了,她在维也纳留学,学声乐。」

钟辰轩笑道:「这几天法医那边都忙,朱锦天天加班,是不太可能跑到国外去。」

程启思道:「我查查出境记录就成,不过,若真是朱锦,我绝不相信他会笨到这样去杀人。何况她是不是苏雅还难说,我先把这声音送去分析吧。」

钟辰轩往躺椅上一靠,笑道:「那就拜托你了!我还是在这里听听这首『夜莺之歌』来得舒服。」

程启思为之气结,钟辰轩却又道:「我相信你的记忆力和判断力,若这个女孩子真是她的话,她应该已经死了。」

程启思沉默,他记得苏雅的模样,不算美人,但温婉秀气,颇有古典气质。朱锦对她是千依百顺,两人已交往了多年,计划苏雅留学完后便结婚,实在难以想象朱锦会杀她。

程启思摇摇头,不再想下去,想总归是自己的主观意识,而且往往还带了个人的感情色彩,现在重要的是证据。

「明泉说晚上一起聚聚,喝两杯,一起去吧。」

钟辰轩蹙了眉,道:「我不喜欢那种场合。你想去自己去就好了,何必拖上我?」

程启思笑道:「那里的老板以前是卓嫣的情人,不排除情杀的可能性。虽然我很难想象会有人为了那样一个女人,而设这样大、这样精致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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