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生前的经历也基本查清,她于三年前来到上海,开始在一家小乐团担任钢琴伴奏,半年后进入明星艺术学校当音乐老师,同时兼职在一家中等规模的饭店里演奏钢琴,三个月后从学校辞职。后来她一直在不同的歌厅、酒店、俱乐部之间转换,大约一年前染上毒瘾,接着便开始从事色情服务,直到被害。
施云被杀的原因仍然漫无头绪,她的生活圈子太复杂,无论情杀仇杀或是遭人灭口均有可能,只能从她周围的熟人下手慢慢摸索。这个任务的工作量相当大,还好这一段人手不算太紧,秦队眼都没眨一下就派了黄欢,林海平,丁若男我们四个,可真算得上大方了。
“哎哎哎,小方,这回要去销金窟里花天酒地大展拳脚了?”从秦队的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朱建军把我拉到他位子上,一脸坏笑地问。
“是啊,你想不想去?我请客,你报销。”我笑着给他一拳。这小子还在不死心地盯着那个毒贩,闷得都快生出霉菌了。
“得了吧,你小子自己当心别让人家拉下水就成。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可精彩着哪,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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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会操心!”苏倩从旁边凑过来给我帮腔,“人家觉悟比你高多了,还是管好你自己,别让那点毒贩子拉拢腐蚀了吧。”
“你懂什么,我这是为他好。”朱建军笑着冲我挤挤眼,“省得他几时一个不当心,带着满身的香水味回家,让女朋友一脚踢下床来。”
他这么一说,满屋人立刻哄堂大笑,一边嘻嘻哈哈地跟我你一言我一语地开着玩笑。我的外宿是局里公开的秘密,连苏倩这小丫头都知道,居然也跟着凑起热闹来:“嗳,查案也别查得太投入了,别弄得天天半夜回家,当心女朋友跟你呕气。”
我被他们弄得狼狈不堪,只好也跟着尴尬地笑,可心里却有点微微的不是滋味。萧远是我的什么人呢?朋友?亲人?兄弟?还是……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我们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我喜欢萧远,非常非常喜欢,想时时刻刻跟他在一起,跟他说话,听他弹琴,一起吃饭,睡觉,无论做什么我都高兴。可后面的事情我从来都没敢往下想过,我不知道。
这件事的发展超出了我的正常思考范围,我也就逃避似地不去多想以后,比如婚姻,家庭,前途,我只想尽量和萧远在一起,可是近些天来,这个要求也渐渐变得很难实现了。
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大多在晚上,为了工作我回家的时间变得很迟。开始我还担心萧远一个人无聊,可是他最近的工作比我还忙,回来得比我还晚,经常后半夜才到家,有时索性不回来。这样的情形以前也有过,可从没象现在这么频繁。我有点奇怪,曾经想问他,可总没找到机会开口。
没过多久,一天早晨我从美梦中醒来,发现萧远正在整理衣服,一件件从衣柜拿出来往皮箱里放。
“怎么了?你要出门?”我睡意朦胧地问。
“不是。”萧远简短地回答,“我要搬出去住。”
“什么?”我的困劲一下子被吓得无影无踪,腾地一下坐了起来,“我做错什么惹你生气啦?”
“没有,不关你的事。排双日班的琴手辞职了,老板让我顶,我同意了,以后天天都要上班。夏天工作时间长,下班早不了,老板给了我一间宿舍,我就不回来住了,也省得挤着睡太热。”
我呆住了,过了很久才小心翼翼地问:“你觉得现在睡着挤?是不是……我烦到你了?”
萧远轻轻地笑了笑,漂亮的黑色眼睛没有看我,而是转向了窗外:“我从来没觉得你烦,真的。可这样来回跑太辛苦了。别把事情看得那么严重行不行,好象我打算跟你绝交似的。”
我紧紧地盯着他的脸,知道事情有点不对,决不是象他说的那么简单。可他始终不肯正眼看我,清秀的侧脸微微垂着,单从表情上无法看出什么端倪来。
“萧远,告诉我出了什么事好吗?”我恳求地说,“如果是我的问题我可以改,如果是你的事,我也可以帮你啊。”
“真的没事,你胡思乱想什么啊?不信你去问我老板。我只是为了工作方便,你以前不也说我跑得太累?难道你觉得有什么不对吗?”
我说不出。他的状况确实没什么明显的异常,可从好些天以前态度就有点模糊的变化。虽然改变极其微小,也很难让人察觉,但我还是感觉得出他看我的眼神仿佛有些不对,说不清是什么,因为什么,但确实存在。
“那我以后回宿舍住吧?”我试探地问。
“不用,你只管住好了,没什么不方便。”萧远淡淡地说。“一切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只是不回来睡觉而已,区别有那么大吗?”
上班的时间到了,我没再说什么。下楼以后我回头望了一眼窗子,萧远正站在窗前,穿着一件浅灰的长袖T恤,衬得脸色格外白皙。柔软的黑发垂在额前,挡住了他的眼睛,使我无法分辨他是否也正在看着我。一阵轻风吹过,薄薄的麻质衣料微微起伏,显露出瘦削的身体轮廓。他好象更瘦了。
那天以后,我和萧远的关系发生了一种微妙的改变,从近乎同居式的亲密不知不觉地转化成了一种类似于君子之交的清淡。
我还是从他家里搬出去了。独自住在别人的屋子里,说起来未免有些别扭。而且一个人在夜里对着满屋充满萧远气息的东西出神使我更加觉得难受。周末我还是会去找他,他也仍然会把每天的晚饭留在桌上,甚至在做了好菜的时候打我的手机,叫我记得过去吃饭。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两人都表现得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但我们心里都很清楚,有些事情已经不一样了。而对于这个不一样,我只知道发生了什么,却不知道原因,萧远知道原因,却不肯说出来。
以我本能的第六感直觉,我知道萧远在以一种极为缓慢而柔和的方式在疏远我,每次稍微退开一点点,只是一点点,但是方向明确,态度坚定,只要时间足够,他迟早会彻底退出我的生活。
我只能抓紧和他在一起的每一个机会,谨慎而细致地耐心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每一句言语,每一个眼神,试图找出关键之所在。我竭尽全力,却很难发现他有什么异常。萧远仍然同平时一样吃饭,看书,弹琴,神情一如既往的宁静专注,习惯性地微侧着头,台灯的黄色光线柔和地照在脸上,在白皙的脸颊上映出一层淡金,微微颤动的是睫毛的影子。
萧远好象看出了我的意图,却从来没有任何表示,只是不动声色地任我观察研究,就如同我是科学家而他是我手里的一个重要标本。他的眼神还是象以前一样温暖柔和,只是偶尔会带着一点歉意,有些无奈地望我一眼,然后把视线移开,方便我接着观察下去。
如果后面的一切没有发生,事情也许就会这样缓慢而平稳地逐步向下发展。我和萧远的生活会渐渐变成两条交叉的轨道,再也没有机会出现交集。我会象每一个普通的警察一样上班下班,认真地做好自己的工作,然后在空闲的时候点起一支烟,看着萧远从我身边渐渐走远。时间也许会让我们心平气和地从彼此的生活中安静地退出,全身而退。
现在想来,如果真的能够这样,倒也不失为一个尚称完满的结局。
不管有没有人喜欢,这个文是我自己很心爱也很用心在写的,各位看过好歹给点意见吧,这种题材写起来太辛苦,我快要坚持不下去了呀。。。
第六章
在侦破0176命案的整个过程中,有一个细小的问题始终困扰着我,那就是:凶手对尸体的处置。我无法理解一个经验丰富的杀手为什么会把尸体遗留在杀人现场,居然不做任何处理。从凶手清理现场的手法看,他应该是一个做事周密精明干练的老手,忘记处置尸体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是为了示威或警告,应该把尸体放在更显眼的地方,而不是丢弃在原处。那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这个问题我考虑了很久,也在案情分析会上提出来讨论过,但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的结论。后来有一次我跟黄欢出去取证,无意中经过那个仓库,就提出再去看一看现场,黄欢知道我对这个案子的执着,也就无可无不可的同意了。
现场一直没有清理,还保留着受害者辗转挣扎的痛苦痕迹,我对着地上的血痕研究了半天也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又到院子里转了几圈,可还是一无所获。
“得了,走吧,再看你都该看出毛病了。”黄欢打着哈欠说,“现场都检查过好几遍了,你还想有什么惊人的发现呀?”
“多看看总没错吧?”我一边随口反驳,一边还是起身跟他走了。
出去的时候又有了麻烦,前面的一个路口出了车祸,正好把我们的车堵在里面动弹不得。
“这什么破路啊,又窄又挤,岔路又多,一不当心就撞上。”黄欢靠在驾驶位上烦燥地嘟囔,“白天还这样,晚上更容易出事了。成天嚷嚷整顿市容,怎么不修修这地方啊。”
“你说什么?”我脑中突然灵光一闪,噌的一下坐直了身子。
“我说怎么不修修这儿的路。”
“不是,前面!”
“前面?哦,我说这破路太差劲了,到晚上还不更爱出事?”
“对!就是这个!”我跳下车就往车祸地点跑,也不管黄欢在后面探着头直问我怎么回事。
果然,我突然冒出的灵感得到了证实。根据交警中队的事故处理记录,27日,也就是案发前两日,在这个路口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半,肇事者是一个酒后驾车的公司经理,他的桑塔纳2000撞上了一辆路过的白色长安面包车。那个经理当场死亡,另一名司机及时闪避了一下,只受了轻伤,两辆车几乎全报废了,是被清障车拖走的。
在交警中队的记录上,那名受伤的司机叫韩国强,退伍军人,当过一年警察,后来有一段时间职业不明,现在是金海饭店的保安。
而施云最后工作的地方正是金海饭店!
据我的估计,凶手并不是不想处理尸体,而是遇到意外影响了计划,耽误了时间,案子才会被那些赌徒误打误撞地掀了出来。而这个韩国强的出现,则刚好验证了我的大胆猜测。尽管我没有一丝一毫的证据,但从他的出身经历和种种迹象来看,很可能与本案大有牵连。
“行啊你小子,联想力还真够丰富的,一点不相干的两件事都能扯到一块。”黄欢一边开车往局里赶一边说,“案子要是真破了,你倒说说怎么谢我?”
“要不,我请你上金海玩一圈吧,让秦队掏钱。”我笑着拍拍口袋,“否则我可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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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饭店名为饭店,其实是家设备齐全的娱乐中心,除了餐厅和客房,还有歌舞厅、美容、洗浴、游泳池、保龄球馆和一家会员制俱乐部。施云生前常在这里的歌厅打转,以伴唱为名提供色情服务。歌舞厅的客人比较杂,饭店的管理也不象客房部那么严格,只要别太明目张胆地拉客,对这种事一般不大过问。
其实这里林海平已经来过一次了,当时是调查施云的交际情况,并没有查到什么有用的东西。由于案件的性质始终没有确定,并且我们毫无证据,只是怀疑韩国强与命案有关,秦队指示,暗中调查,不要大张旗鼓,以免打草惊蛇。
命运的突然转折往往发生于生命的一瞬间,在某一个看似微不足道实际却举足轻重的微妙关口,一个完全出于本能的小小举动,一次连自己都没有注意的无心的选择,也许就会使一个人的一生发生彻底的改变。
比如说,如果那个晚上我没有觉得舞厅里的空气有点闷,如果我觉得了却没有决定到外面去透一口气,如果我出去的时候走的是正门而不是侧门,如果我没有因为光线由暗到亮的突然变化而不适应地转头避开迎面的大灯,一切也许都不会发生。
可最后的结果毕竟是我出去了,走了侧门,转了转头,并且在转头的一瞬间看到了那个从走廊转角处匆匆走过的人。
良好的职业敏感使我在那一瞬间立即发现了那人的异常——走廊上的光线很亮,我刚刚习惯了舞厅昏暗光线的眼睛其实看不清来人的面孔,但他在看到我之后迅速低头侧脸的动作明显地表露了他的心虚,并适得其反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没费多大力气就认出了他,他是那个曾经被我们拘留的毒贩。
虽然我今天来此的目的是调查施云的案子,但那也并不代表我会眼看着送上门来的线索白白溜走。从那人的反应来看,他要是没做过什么违法犯纪的事,那才真叫奇怪了。
尽管没穿警服,也不想公开暴露身份,我还是轻而易举地用严厉的目光和口气制服了那个毒贩,并在洗手间的角落里对他进行了简单的搜查。果然,他身上携带的毒品数量比上次被拘留时还多,大概有三十几克。毒贩在我冷冷的目光逼视下冷汗直流,却惨白着面孔一言不发,坚决不肯吐露任何情况和来此的目的。我考虑了一下,由于他身上的毒品数量不大,就算抓回局里也不大可能起诉,顶多拘留几天或送去强制戒毒了事,要想令他低头认罪,除非能抓到他贩毒的明确证据,比如说,毒品的来源或顾客。
这时我立刻想到了他在走廊中碰到我时那种心虚回避的态度,以及他当时转弯的方向。这条走廊四通八达,但在那个转角后面没有任何去路,只是一条短短的死胡同。那里有几间豪华高档的KTV包房,他一定是刚从其中的一间离开。
“走吧。”我拉开洗手间的门,示意毒贩跟着我走。
他开始还老老实实地跟在后面,可在发现我的目的之后,立刻两腿打颤地站住不动了。
“你刚刚进的是哪一间?”
“我……我哪间也没进,刚才我是想上厕所,走错路了。”他低着头小声回答。
走错?洗手间明明就在走廊中部,标志醒目得很。我轻轻冷笑一声,不去理会他拙劣的谎言,转头观察周围的情况。
这一段走廊极短,一共只有四个房间,其中两间的门上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我试着开了下另外两扇门,里面是空的。再看看毒贩的反应,不但没有一点放松,反而好象更紧张了。这说明他所见的人并没有走,应该就在另外那两间屋子里面。
“给你最后一次立功的机会。”我沉着脸对他说,“如果你自己交待,可以得到比较宽大的处理,如果是被我查出来的,那可就没那么便宜了。”
毒贩缩头缩脑地望着我,眼睛不住地打转,好象在盘算什么,又好象是在有意拖延时间。看他那样子我也能大概猜出是怎么回事了。他今天多半是临时送货,而且知道客人急等着用,所以想尽量拖久一点,让客人有机会吸完,好死无对证,让我抓不到把柄。
坏了,我想,从他出来到现在也有好一阵工夫了,只怕有十包也足够那人吸光的。不能再耽误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毫不犹豫地一把推开了离我最近的那扇门。
事后我才知道我选错了目标。
在这种毫无根据的随机选择中,发生错误的机率是百分之五十。这种错误做为一种随机选择的结果无可避免。可是对我而言,这却是我一生中最致命的一个错误。如果有机会让时间倒流,我宁愿那一天没有做过任何选择,没有遇到过任何人,甚至根本没有来过金海——只要,这能够让我没有看到房间里的那一切。
那是我不惜一切代价也想从脑海中彻底抹去的丑陋记忆。
后面所发生的事情我无法复述。我的头脑在视觉与情绪的双重冲击下变得混乱不堪,几乎已完全失去了思维和反应的正常功能,只剩下原始本能的行动能力。如果说在那些凌乱而模糊的场景中,还有什么真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决不是沙发上火辣辣得刺人眼目的N23级限制性画面,更不是那变态得令人目瞪口呆的性虐花样,也不是白皙躯体上纵横交错的青紫印痕和刺眼的殷红血迹,而是萧远从身上男子的恶意压制下抬头看见我时,刹时间变成一片惨白的脸。
几乎是在看到我的同时,萧远立刻闭上了眼。我没有来得及看清他的眼睛,但我能想象出它的颜色,一定是我从未见过的深不见底的幽暗,绝望的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