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情 下————千姿
千姿  发于:200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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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微微睁开眼,看到秦殇的眼中居然也有水珠在打转。

 摇了摇头,我想他误会了,“我没事,只是头有点疼。”

 “头疼你就往水里钻?”秦殇拉起我,一口气走到了外面。

 夜晚的风徐徐吹来,一阵风过,我感觉到凉意,微微哆嗦了一下,秦殇将我抱到怀中,很用力,我听到他的声音有些嘶哑,“你……你……”

 “我没事,真的没事,别碰我,把你弄湿了……”

 话音未落,秦殇却更用力了,他的声音陡然升高,像个胡闹的孩子,“湿了也不怕,我就是要碰你,就要碰你!”

 秦殇难得任性的时候,小妖跑了出来,人还没出现,已经听到了他惊世骇俗的声音,“怎么了……怎么了……看看你搞得这样……你不会是寻死吧……早知道不告诉你了……喂喂……你不会是真的吧……哈哈……哈哈……你太好笑了……”

 小妖自顾自说着,又自顾自笑的前俯后仰,几乎快不行了。

 我冲他翻白眼,“你莫名其妙的电影看太多了吧,说梦话呢?”

 “不然你这样是干什么?你别告诉我天太热,你想降温啊,里面有空调……空调……知不知道”,小妖趴在我肩上,整个身子都在颤抖——笑的发抖。

 我寻死,他就那么高兴?

 还真是把我当朋友啊!

 斜过去一眼,我拨开他,拉着秦殇往停车场去。

 小妖跳上来拦住,“干什么,你还想换个地方再来啊?”

 “我回去换衣服!”

 “换衣服干什么要回去啊,我帮你找……好了……头发也没问题……我负责帮你弄干,难得我小妖今天大发慈悲给你打六折,你不留下,不是太不给我面子?”小妖拉着我走回酒吧,七拐八拐拐到了一间房里。

 拉开衣橱,眼前一亮,典型的小妖风格,妖娆万千。

 我嘴角抽搐,摇头,“这些,不太适合我吧?”

 “我知道,只是让你免费参观一下我的衣橱,喏,这个才是给你的”,小妖从角落里翻出一件白色的T恤,自作主张脱掉我的衬衣,帮我套到了头上,“袖子自己来。”

 我完成接下来的步骤,刚穿好,小妖突然抱住了我的脖子,他身上KENZO风之恋的味道萦绕在鼻端。

 看他无尾熊似的挂在我身上,我哭笑不得,“干什么呢?”

 “你穿这件衣服真好看”,小妖的手指在我胸口画圈圈,一副娇羞无限的模样,我不知道他玩什么花样,无奈的推了推他,他却抱得更紧。

 “小妖,别闹了”,这家伙,随时随地也能即兴表演,不知又是什么勾起了他的兴趣。

 “没闹,没闹,皓,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想问你”,小妖抬起头与我对视,眼神很诚恳。

 “什么?你问吧”,小妖的性子,让人忍不住想亲近,他并非太过和蔼可亲,他就是隔壁邻居家的小弟弟,任性、胡闹、调皮、捣蛋、开心快乐、痛哭流泪……什么都少不了他。

 也许正是这种性子,酒吧的生意才会那么好,来往常客几乎都成了他的朋友。

 “你……你……觉得我怎么样?”小妖微微垂眼,脸竟然红了。

 可我却惊讶的忘了呼吸,下一刻,憋的实在难受,干嗽两声,笑了出来。

 小妖不乐意了,踩我一脚,埋怨,“有什么好笑的,说啊,你觉得我怎么样?”刚才的娇羞转眼变成了咄咄逼人,还有点凶神恶煞。

 “你,很好,很好”,我痛的跳起来,一屁股坐到旁边的沙发里,脱了鞋揉脚。

 “我就知道你会说我好,这样吧,外面那个人,我知道你不喜欢,不如考虑考虑我,怎么样?”说着,他坐到我旁边,脸靠到了我肩上。

 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噎住,一惊之下瞪大了眼不知该如何反应。

 小妖怒了,恶狠狠的瞪着我,“哼,要不是看你穿这件衣服有点他的味道,我才不会给你机会呢,你看看你,眼睛不够深邃,鼻子不够挺,唇也不够性感,你以为我会看上你,做梦去吧……”

 一阵大力,我被他推倒在沙发上,还来不及解释什么,他已经风风火火冲了出去。

 我干笑几声,觉得委屈。

 这简直就是无妄之灾,话是他说的,气也是他生的,我真的无辜!

 然而,小妖说的那个“他”,我知道。

 传说,那是小妖真正爱过的一个人,只是同性之恋,俗世不容,更何况小妖的那个他有一个无比光辉的职业,作为首都最着名大学的教授,从小山村走出来的人,无论如何也放不下无量前程,分手是注定的结局,小妖不闹不哭,送那个人去机场。

 “你要轻轻的走,我就不让你留下任何东西。”

 小妖说到做到,照片、短信,甚至一起共处过的房子,包括里面一切的美好回忆,小妖都干脆的放了手。

 太过决绝,所以连最后想送给他的礼物也终没有送出手。

 我看看自己身上的T恤,想起丛溪初离开时,小妖给我讲这个他自己的故事时的神情,觉得心底深处,流过一缕温暖。

 小妖他,还爱着那个人吧。

 爱的多一点的人,总是会吃苦。

 小妖他把所有的苦都自己吃了,不像我颓废失意,也不像别的人哭喊嚎叫。刻骨的苦涩、铭心的爱恋,他化成了自己的血肉。你自丰功伟绩,我自流连草丛,你自前程无量,我自火树银花。

 我想,这就是小妖心底最深沉的爱吧!

 一瞬间,茅塞顿开,果然是特别的安慰方式,小妖不会随意将这件衣服给谁穿,他想告诉我,他能过得了,我也过得了。

 然而,我眼睛不近视,怎么会看不到他眼底水光一片。

 回忆永远不变,人却不能永远停留在过往。

 忍了三年,才说出丛溪的秘密,看来,就连小妖也受不了我了。

 好吧,好吧,我宫皓岂是辜负如此情谊的人。

 从今以后,唯愿有个新的开始。

 如果可以——

 第51章

 “好的,四点,我一定到”,接到萧思悦的电话,我一点不意外,三年前,丛溪离开后,秦殇到来前,陪着我最多的是他。

 他不劝我,也不再说喜欢我要和我在一起的话,我喝酒,他跟着喝,喝的比我多,我开快车,他不系安全带,把身子探出窗外去,耀武扬威张牙舞爪。

 他问我,“皓,你说迎面来一辆快车,没看到我,错身而过,会不会把我拦腰截成两段?”

 我不说话,但是减了速。

 我一听说有丛溪的消息,疯了一样跑过去的时候,他就跟在后面,直到无疾而终,他拉着我跑到江边,飘雪的季节,两个人在江边烧烤,肉没烤好,我和他已经冻得成了冰棍。

 不可否认,萧思悦的匪夷所思,不按牌理出牌,在那段时间确实能短暂的让我忘掉丛溪。

 三年的时间,我和他已经不再想当初那样相对就是剑拔弩张,确切的说,我们已经成了彼此在某一方面不可或缺的一人。

 因为,我见过他的最痛,他也见过我的最荒唐。

 分享了彼此生命中的最低谷,也许就连仇人也会变得相容,更何况我和他本来就没什么仇,于是,顺理成章,我们现在该是算朋友了,很好的朋友。

 萧思悦的各种奇怪行径,我早就领教过了,只是怎么也没想到刚才那一通电话竟是来自九千米高空,这家伙不知什么时候跑去了加拿大,而且还带回来了敏伟和林宁,电话里居然让我猜,有什么好猜的,Happy一个劲的狂吠,难道我还听不出是那两个祸害回来了?

 看看时间,还有几个小时,不用想那几个人一定又会全都赖在我家里,既然如此,不如早作准备,免得到时候再被他们使唤。

 我拿了钥匙,开车去超市购物。

 林宁爱吃正宗的中国菜,买好材料给他做,敏伟比较随意,和我一样爱吃辣的,至于萧思悦,死爱喝顶级蓝山,我拐到咖啡店,买了咖啡粉,托他的福,我已经会自己煮咖啡了,只是付钱的时候,觉得肉疼。

 好不容易毫无遗漏买好了一切,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我直接开车去机场。

 还是那样,人未到,狗先至。

 Happy已经长大到让我完全不认识了,但它还记得我的味道,一扑而来,遂不及防之下我差点被它扑倒在地上,它伸出舌头不停舔我的手,神态亲昵,这孩子还真不记仇,三年前,为了丛溪,我可没少把它关到浴室里,没想到再相见,竟像是分开了太久的老友,欢喜的不得了。

 萧思悦、敏伟、林宁随后而到,三个家伙轮流给了我一拳,这就是他们打招呼的方式。

 我拉着Happy走在前面,走到停车场,打开车门,不出所料五秒之后听到了三个高低起伏的欢叫声,三人不停称赞我的同时,已经钻进车内坐好,一人抱了一个购物袋开始翻找有没有遗漏,他们嘀嘀咕咕说个不停,完全忘了Happy的存在,可怜的萨摩,骄傲的抬了抬下巴,煞有介事的摆动他高贵的身躯,坐进了副驾驶座。

 我憋笑憋的快内伤了,一踩油门,车子飙了出去,身后传来哇哇大叫,随即响应的是Happy的叫声,我听着觉得它很高兴。

 回到家后,几个人已经分裂,林宁非要出去玩,敏伟和萧思悦累得够呛,说在家吃火锅将就一下,而我,完全没有发言的权力。

 敏伟难得的不顺着林宁,林宁气的跑到客厅角落,抱腿坐在地上,委屈的不得了的样子,萧思悦火上浇油,自己拿出了锅子和电磁炉,已经开始动手做了,而鉴于人多这一方的提议实在很符合我的口味,于是在这两人和林宁舌战之时,我已经偷偷摸摸往锅里投入了不少我爱吃的东西。

 俗话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林宁这个外籍人士,怎么压得过伟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强龙,更何况还是三头,所以,最后的结局就是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被拖了过来,黑着脸吃东西,并不时对唯一一个他可以欺负的对象Happy发出怒吼,原因是,Happy也极喜欢吃火锅,还不断发出可以称得上欢喜的声音。

 我目瞪口呆看着Happy,觉得他真是一只极品、极品、非常极品的萨摩!

 那天,三个人直接用酒精把自己彻底麻醉了,敏伟、林宁睡客房,萧思悦睡书房,我爬回卧房,正准备睡个昏天黑地,秦殇回来了。

 他看了看一室的狼藉,让我先睡,他收拾干净了才进来。

 我有点内疚,想帮忙,但头疼的实在厉害,还是没能撑住,闭上了眼。

 第二天睡到下午才醒过来,秦殇早已经起来做好了饭菜,我走出房间,就看到敏伟、林宁和萧思悦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冲我挤眼,脸上是暧昧不明的表情。

 这几个家伙,我懒得理他们,自顾自的刷牙洗脸吃饭。

 填饱了肚子,几个人提议杀到小妖那里去,看他们兴奋不已的样子,我的头又开始疼了。

 但还是打电话通知了小妖,谁知他比这些人还兴奋,冲着电话就开始了惊天动地的欢叫,害得我赶紧挂了电话,实在怕被他吼聋了。

 出门的时候,萧思悦偷偷和我说,想让我陪他去一个地方,我看懂了他眼中的哀求,把车给了敏伟,让他们先去,秦殇看了看我,欲言又止,我摆摆手表示随后就到。

 可我没想到的是,萧思悦让我陪他去的地方是他母亲的墓地。

 走进那阴森冰寒的地方,我想起了三年前,丛溪也常让我陪他去看一个已经不在人世的人,如今萧思悦也是如此,难道我的气息和这种地方很般配。

 突然冒出的想法让我吓了一跳,我赶紧站起来甩了甩头,甩掉这种奇怪的想法。

 萧思悦在墓碑前跪了很久,久到我站的脚都痛了,他还是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反应。

 无奈之下,我坐到了他旁边。

 萧思悦斜眼看我,“如果是丛溪,你不会这么不耐烦吧?”

 “怎么又提他,再说我也没有不耐烦”,我拧开一瓶矿泉水递给他。

 萧思悦勾唇笑了笑,坐到地上,猛灌一口,“为什么提,当然是看到了才提啊!”

 “什么?”我猛地抬头,盯着他看,见他直愣愣望着一个方向,意识到什么,立刻转头去看。

 蓝天白云之下,清风之中,石碑林间,一个穿着格子衬衣的男孩正一步步往远处走去。那件衣服,我太熟悉了,是我第一次为丛溪买的衣服,虽然不是他钟爱的帽衫,但他仍是视若珍宝,他说,那是他收到的我送他的第一件礼物。

 几乎是立刻,我站起来冲了过去。

 只是站了太久,腿脚麻痹,踉跄着好几次摔倒。

 但我仍然卯足了劲去追。

 不能再让他从我生命中消失了,这个念头占据着我整个大脑,萧思悦在后面狂喊,但那个声音像是来自另一个时空,而属于我的世界的,就只有丛溪越走越远的身影。

 我不要命的追,速度却实在称不上快,好几次不知道踢到谁的墓碑,痛的我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可一看到丛溪的身影渐渐消失,我真的就想哭出来了。

 三年了,三年了,难道他又要这样走出我的生命,他怎么这么狠心,我一直喊他,一直大喊,他听不到吗?还是听到了,却更加快了脚步。

 一刹那,三年来所有的日思夜想都翻涌了上来,心脏的地方抽痛的厉害,可不管我怎么喊,怎么追,那个身影仍是渐行渐远。

 那种明明看得见,却怎么努力也抓不到的恐慌席卷了我全身,视线渐渐模糊,明明就强忍着的,我所有的心思只是追上他,抓紧他,再也不要让他不见了,但泪腺却奇异的酸疼着,不停往外分泌什么东西。

 丛溪走出了陵园,往路对面走去,他纤瘦的身影在阳光下发出刺目的光芒,好几次,我想闭眼,缓和双眼剧烈的酸痛,但又怕一眨眼他就不见了。

 眼看着一辆公车开了过来,丛溪就要走上车子,我更加拼了命跑过去……

 但却在下一刻,顿住了脚步。

 第52章

 眼看着一辆公车开了过来,丛溪就要走上车子,我更加拼了命跑过去……

 但却在下一刻,顿住了脚步。

 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尖叫声,惊呼声,还有萧思悦撕心裂肺的喊声……所有的声音在我脑子里迅速汇集,不用转身看,我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眼前,一段距离之外,丛溪慢慢走上了公车。

 身后,各种声音往复回旋,有好心人尖叫着拨打了110和120。

 我看着公车启动,用力闭了一下眼,飞快转身,跑向了躺在血泊中的萧思悦。

 斜纹的衬衣被血染透了,萧思悦趴在地上,努力往我的方向伸出手,他的指尖、嘴角有血珠滴下,看我回转,他竟然轻轻笑了一下。

 我跑到他身边,不敢乱动,只能用手臂轻轻抬着他的头,撩起衣摆擦他嘴角不停溢出的血迹,“你别说话……别说话……救护车很快就来了。”

 萧思悦痛的流出了眼泪,却不肯听我的话,他努力想要撑起身子,靠到我怀中,血泪横流之下,我听到他有气无力的对我说,“你选择了我……你选择的是我……”

 下一刻,他闭上了眼。

 我轻轻抱着他,不知道他究竟伤在哪里,不敢用力,然而,他的话却让我有一种悲哀的感觉,曾经,我完全不相信他说的那些喜欢、要和我在一起的话,他太爱玩了,世界上的任何事他都可以拿来玩,谁也看不透他哪一刻究竟是认真的还是在玩,谁也不会真的去相信他说的什么话,可是这一刻,感受到带着他体温的血液慢慢濡透我的衬衣,我却再也不愿去想信与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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