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情 下————千姿
千姿  发于:200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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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仍然笨笨的像是溺水一样大口呼吸着,我坏坏一笑,抓起他的手,将他的手指含到口中,原以为,他又会害羞的变成番茄,哪知他竟然像是变了一个人,就着那根手指,搅动我的舌头,在我吃惊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更是探到了我们交合的地方,缓缓转动摩擦。

 我猛抽一口冷气,停下来。

 丛溪咯咯笑着,勾住我的脖子,轻轻啃咬我的唇瓣,“皓……我好想你……好想你……”

 我眨了眨眼,顺势一吸,含住他的下唇,然后,下一刻,就是将彼此送到巅峰的运动。

 那天,我们在浴室折腾了很久才出来,一张浴巾,裹着两个人,做贼一样摸进卧室,到床上继续折腾。

 终于筋疲力尽了,我困的要死,小东西却不肯睡,不睡,也不说什么,只是一遍遍将房间里的一切翻出来看,还非要拉我陪着。

 “咦,这个水晶还摆在这里?”

 “这件衣服……你还在穿?”

 “不会吧,这双袜子,还是我卷出来的样式,你不会……不会……”

 ……

 “宝宝……”我上下眼皮打架的厉害,一把将他拉回床上,“你这是干什么?”

 不愿告诉他,三年来,其实我用这间卧室的时间很少。

 “找证据啊?”小东西回答的理所当然,把我当沙发靠着,目光仍然扫视,又想着去拉开床头柜的抽屉。

 “证据?什么证据?”我靠在枕头上,昏昏欲睡。

 “你这三年里发展奸情的证据啊!”丛溪仰脸看我,啃咬我的下巴。

 我晕,这是什么话?

 但立刻清醒了不少,简直有点回光返照,实在是因为,所谓奸情——实在太多。

 “呵呵……”我尴尬笑着,直接用武力解决,将丛溪按到床上,死死抱在怀里,“好了,你再闹,我又要打屁股了。”

 “喂喂……你做贼心虚”,身体虽然乖乖的,小东西口中依然不依不饶。

 我捏他的脸往两边拉,“好吧,我们都来坦白,你这三年去哪里了?都干什么了?为什么当初一声不吭就跑了?你说啊?”

 好吧,戳中要害了,小东西立刻闭嘴,乖乖的趴在我胸口。

 我拍了拍他的脸,拉过薄毯盖上,又把空调调到合适的温度,“睡觉,不许再闹了。”

 当然,绝对不会忘了晚安吻。

 这,就是我在被“抛弃”了三年之后,再次找回自家孩子,很“窝囊”的表现。

 好吧,再一次肯定,我彻底栽在丛溪小东西手里了。

 但仍然是——甘之如饴!

 第58章

 早上,闹钟一响,我立刻跳起来按掉,看看旁边,丛溪睡得恬静,还好没吵醒他。

 还是那样,像个小宝宝,趴着睡,还紧紧抱着枕头。

 他不知道吗?枕头是用来枕,不是抱的?

 要抱,抱我啊!

 凉被,滑到腰际,春光一片,诱惑无比,丛溪的腰线很完美,无论他以什么姿势,我从什么角度去看,那种诱惑对我来说都是致命。

 禁不住欲望油然而生,我伏低身体,吻上了小睡美人的耳垂。

 小东西向来讨厌别人打扰他睡觉,才只轻轻碰上,舌尖一卷,已经不满了,“唔……唔……”

 该死,那对我来说,是更大的诱惑。

 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克制住邪火,我刚撑起身体,小东西就往我怀中缩了缩,他小小的鼻尖在我腰腹上轻蹭而过,引得我一阵颤栗,只好立刻下床,离开“危险”。

 惊动了小东西,他睡眼惺忪的揉眼,声音慵懒,“要上班了吗?我给你做早餐。”

 “别……别……”,他不在的三年,厨房只是摆设,哪来的材料让他做早餐,“你乖乖睡,中午,我回来带你出去吃饭。”

 “唔……”小东西听话,躺回被窝,顺手拉过我的枕头抱到怀中,“那你记得吃早餐,不然,胃会疼。”

 “好了,好了……”,我拉开衣橱,找衣服穿,这小东西,才回来,就管东管西,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

 不把自己当外人?

 呃……他要是真这样想,该多好!

 穿好衣服,转身,窝在床上的丛溪无辜眨眼,我好奇,“怎么了?”

 “你胖了,是发福?”

 我晕,该死的,这三年他究竟是跑哪去了,磨练出这身本领,损人于无形之间。

 心情极度郁闷,我黑着脸走回床边,吻上他的唇,却在最后一刻瞥见他眼中闪烁的笑意,恶作剧啃咬下去,位置正好和他留在我下唇的一样。

 小东西撅嘴,用鼻子冷哼,扭过脸去闭上眼,不理我。

 呵——

 我一阵好笑,拍了拍他的屁股,离开房间。

 再不出去,上班要迟到了。

 “我只会做这个”,不出意外,秦殇坐在餐桌边,指着碗里的清水挂面。

 我点了点头,走进浴室,很快梳洗完毕,出来。

 秦殇已经给我盛好一碗,口中含着面条,冲我嚷,“等下我送你去医院,车子借我用一天。”

 “你做什么?”虽只是清水挂面,但秦殇手艺确实不错,面条,是现拉好的,看来他起的很早。

 “明天,我必须消失,总要找地方住吧?”秦殇的声音,轻轻荡荡,我听不出任何情绪。

 可,歉意,却顿时而生,“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我,心甘情愿”,喝下最后一口汤,似乎意犹未尽,秦殇拉过我的碗,继续喝。

 他的脸,埋在碗中,我看不到他的表情。

 “小妖有一间房子空着,不如……”知道欠了,可仍然不得不面对,对不了所有人好,就只对一个人好,如果,注定要伤害,伤别人,伤自己,我也不伤丛溪。

 “怎么,想确定我的行踪,是防止我对他怎么样?”秦殇,实在不适合戏谑,才只唇角微微勾起,已经泄露了眼底的受伤。

 “……谢谢……”我看着他许久,喃喃而言。

 “算了,昨天晚上,看你背着他从电梯出来,一直到门口,你眼中的光芒,让我知道,我输了……”,顿了顿,秦殇抽出旁边的纸巾擦拭嘴角,“你不看路,只看他,就算扭头扭的很辛苦,你看着他的那种笑,我从没见过,那一刻,我绝望了,我知道,就算前面泥泞坑洼,甚至没有路,你也会背着他,看着他……”,又是长久的沉默,“……不过还好,我输给的不是他,是你,爱上你我不后悔,输给你我服气……”

 “秦殇……”,不知该说什么,即使自私自利,我仍有羞耻之心,这三年,是他一路照顾我走过,虽然并不是天天在一起,但两个城市之间的来回奔波,每天不间断的电话,那种真心实意的照顾,我还是懂得。

 只是,我的心,已经不跳在自己的胸口,即使感动,即使想要回报,却仍然无力。

 贪恋了那份温暖,却在他抛弃一切之后,给他这样的结局,我想,世界上没有再比我更混蛋的混蛋了。

 “我只有一个要求”,深邃的双眼近在眼前,秦殇居高临下看着我。

 “你说!”

 “不要对我说对不起……”,几乎是瞬间,他的眼中聚起了水雾。

 我抿紧双唇,缓缓点头。

 谁都爱过,也正爱着,谁都懂,倾力付出,却只得来一句“对不起”,该是多么可悲、可怜,而刚才,我就对他说了对不起……

 呵——

 如果现在,他狠狠抽我一巴掌,我绝不还手,只要他的脸上不会再有这么悲伤的表情。

 “走吧,快迟到了”,不给我更多的时间,秦殇拉着我出门,车钥匙在他手上转圈,他又变成了我熟悉的那个人——三年前,在西塘初遇的那一个。

 “小妖那里,我不太习惯,我还是自己找房子吧,放心,找到了一定告诉你”,一路无话,直到到了医院,我下了车,秦殇才探出头来对我喊,“……不要再让他跑了……不然,再给我抓到机会……就绝不会放手……”

 我回头,车子已经远去,很快融入城市的车水马龙中,再过一会儿,完全消失踪迹,夏天的风,吹在脸上也带着烈日的火辣辣,但我,眼眶却湿润了。

 秦殇,像是一副古色古意意境深远的泼墨山水画,却被我染上了不协调的色彩。

 才只刚进办公室,手机响了,来电显示,萧瑜。

 “大美女,怎么了,这么早给我打电话,预约午餐?抱歉,我有约了”,我一边换衣服,一边冲电话那边开玩笑。

 “谁会无聊的约你啊,和你吃饭,是自我折磨……”,萧瑜不客气回击。

 “喂喂……有这么夸张吗?”

 “废话,一杯咖啡,一块蛋糕,你恨不得把人家盘子都吃了……”,萧瑜发泄三年来的不满,我禁不住好笑,原来,我从来都是幻想着奇迹出现,我的小东西会突然出现在眼前,所以,时刻准备着,准备着他喜欢的一切。

 还好的是,奇迹终于出现了。

 “好了,好了,别唠叨了,我补偿你,还不行吗?说吧,地点、时间任你选”,我准备着,被宰。

 “这是你说的,别反悔,不过最重要是带上丛溪”,已经听到了那边奸计得逞的笑声。

 “没问题,没问题,你不让带,我也带”,自然是要带着的,其实,我恨不得把他拴在身边,放在口袋里,时时刻刻盯着,才放心。

 “宫皓先生,我想吐”,作呕的声音,萧瑜模仿的越来越像了。

 “什么,想吐?想吃酸的吗?你……要不要来医院检查?”我故作惊讶。

 “你,去,死!”

 “好了,好了,你打电话究竟干什么?”办公室其他同事陆续到来,我走到走廊里避嫌。

 “都是你,正事都忘了,你告诉丛溪,骨灰已经拿回来了,问他是过来拿,还是我送过去?”

 “骨……灰……”,我一口水呛在喉咙里,咳嗽不停,“谁的骨灰?”

 “他没告诉你吗?他父亲的啊,算了,算了,送来送去也不方便,让他来找我,定陵园吧”,似乎是知道说了不该说的,萧瑜匆匆挂断电话。

 而我,愣了半天,跑回办公室,脱下刚穿好的医生袍,冲同事喊,“帮我请个假”,不停留,冲出了医院。

 回到家,丛溪还在睡。

 我小心坐到床边,不想吵醒他,这三年,他是到自己父亲身边去了吗?

 那个曾经抛弃他的男人,是找到了他,还是被他找到?

 轻轻握上睡得恬静之人的手,露在被子外的一截手臂,布满大小伤痕,深深浅浅,烙印下三年的时光。

 那个男人,打他了吗?

 心里,像被谁撒下了一把咖啡末,我抓起丛溪的手,贴到脸上,指根的地方,有薄薄的茧子,我缓缓摩擦,粗粝的感觉滑过脸庞。

 为什么,不和我说?为什么,不让我分担?

 向来懂得照顾别人照顾自己的他,瘦成这样,是吃苦了吧?

 过去的三年,不知在什么地方,不知什么时候,他,难过了,是咬紧唇忍住委屈,还是会偷偷一个人流泪?

 当那些伤痕刻下的时候,他,是会轻轻皱眉?还是喊不要?

 一定不会喊不要吧?

 因为,那个是他父亲,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脆弱的像一碰就会碎的丛溪,却也坚强的愿意承担所有自己的选择,哪怕伤痕累累,哪怕日渐消瘦,哪怕不知道尽头在哪里。

 说不出的感觉,流过全身,我揭开被子,翻身上床,小心抱动丛溪,让他靠在我怀里。

 摸上了他的发丝,才发现,已没有以前的柔顺,干涩穿过指间,顿顿的,只怕太用力,就会拉断。

 上唇微微翘起,睡着了的丛溪,像个赌气的孩子。

 轻抚过他的脸颊,我把他所有的发丝往后拢,小脸煞白煞白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

 睫毛依旧长而卷,随着呼吸轻轻颤动,挺直的鼻梁,小巧的鼻尖,温热的呼吸绵长吐到我的胸口,轻轻痒痒。

 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拍了拍他的脸颊。

 还是像往常一样,先是不满嘀咕了几声,才不情愿的睁开了眼,“干什么?”

 “赶快起来”,我抱他坐起来,去衣柜替他找衣服,翻出一套运动衣,回头看,果然不出所料,小东西坐着也能睡着。

 我摇了摇头,不打扰他,把衣服套上,扛着他去浴室。

 人在半空,总算醒了过来,小东西惊慌之下挣扎,差点栽到地上,还好我身手矫健,稳住了他,“赶快去洗脸刷牙,然后出去吃饭,再剪头发。”

 “剪头发?”丛溪惊魂完毕,又开始懒洋洋。

 “是啊,赶快……”拍着他的屁股,把他推进浴室,挤好牙膏,拿出洁面膏,我觉得自己像个贴心小女佣。

 丛溪呈梦游状的动作着,过了一会儿睁眼看我,“你?今天不上班?”

 “请假了”,他洗完脸,我赶紧递毛巾。

 小东西眨巴眼,“干什么请假?”水珠顺着脸颊而下,水灵灵的特性感。

 “萧瑜给我打电话,说骨灰拿回来了,让你去定墓地”,我小心观察他的反应,呵,居然面无表情。

 “喔——”

 喔?就这样?

 “喂喂……你没什么跟我说的吗?”,我拿过丛溪手里的爽肤水,重新找了一瓶给他。

 “咦?你也用这个?”那是他喜欢的牌子,但我从不用。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回来,一直准备着”,我说的云淡风清。

 小东西感动的眼眶发红。

 我无所谓摆摆手,又找出一整套护肤品,胡乱往他脸上抹,小东西任我摆弄,像受刑。

 我受不了翻白眼,拍拍他的脸,扭脸离开,“尿完尿出来,快点,再晚就该吃午饭了。”

 太了解他的生活习惯,虽然还是怪他不声不响跑了三年,但错失了三年,还能一切如昨,就是欣慰。

 我钻进厨房,打开冰箱,找出一罐啤酒拉开,一口气喝完,冰凉的液体顺喉而下,呛的我咳嗽出声。

 脚步声响起,丛溪及时出现,拿了纸巾替我擦嘴。

 我抬眼看他,恶作剧一笑,又拉开一罐啤酒,喂到他唇边。

 丛溪微微皱眉,还是喝了几口,我立刻凑上去,含住他红润的双唇吸允,小东西冲我翻白眼,我心里好笑,舔了一圈他的唇,离开,“走吧,先去吃饭,剪头发,交代清楚了,再找萧瑜,我可不希望总是从别人口中听说关于你的事。”

 走出几步,还是不解气,我转身回头,捏住丛溪的脸,使劲往两边拉。

 他继续翻白眼。

 我觉得,他肯定会头晕——翻白眼翻的。

 第59章

 发型师是小妖介绍的,初见面,他用挑剔的目光把丛溪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上三路下三路来回巡视个遍,才微微笑了一下,打个响指,说,“还有得救!”

 我没能忍住,笑出声,摸摸丛溪的头发安慰他,可怜的小东西,刚才在那人飕飕冒着冷气的眼光下,都快哭出来了。

 进了贵宾房,发型师开始忙碌,手段雷厉风行,果断干脆,镜子里的丛溪从撅嘴到扁嘴,到最后干脆闭上了眼。

 我等在旁边,闷笑不已,想到了小妖。

 果然是一路人,典型的以貌取人,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记得有一次,酒吧招人,应聘者里有一个相貌普通的大学生,看他的装扮,我怀疑他根本没搞懂那间酒吧的真实本质,从走进酒吧,到面对小妖,我觉得他脸红的快脑充血而死了,结果他结结巴巴还没做完自我介绍,小妖直接来了一句,“你不适合,你长的太普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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