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寻————艳阳天
艳阳天  发于:200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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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会。”
  “幸会。”


 
所谓的不打不相识就是这个样子吧,後来的面谈使两人非常愉快,一直和各种言不由衷的人打交道惯了的墨书忽然见到这世界上还有象律这样过的随心所欲的人简直是难以置信又无比羡慕,更让他高兴的是律一点也不被他的身份和气势影响,还是那样想什麽说什麽,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普通人,这样的滋味他从来没有尝过,觉得好极了,整个身心都无比轻松。
 
而律的脑子里想的和墨书想的可就不一样了,先是怀著怀疑的态度看他是不是在惺惺作态,後来彻底改变了对他的误会後就觉得这个什麽副总裁还真是不错呀,看来不是所有的假洋鬼子都是坏人,也有好的,象他这样的就值得交,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和他有什麽身份上的悬殊,在他看来,只有坏人才应该是低人一等的,好人都是平等的。
 墨书看过律的设计方案後非常满意,居然和他想象中的出奇的相似,做出来一定是温馨舒适又浪漫迷人吧
。毫不犹豫的就同意用他的设计,同时还把整个工程交给了
他,还兴致高昂的邀请律一起吃晚饭,当晚他们都喝了很多酒,墨书的助理吃惊的下巴都要合不拢了,跟了副总三年了,从来不知道他会喝酒,而且酒量还那麽好,真是深不可测呀。

 
房子装修好了,效果比想象中的还要好,成了墨书每次来华的落脚点,他要律也住进来的,但律婉言拒绝了,只在墨书来时到那里住几天,一叙别情。後来通过律墨书又认识了谷风,两人一见如故,风的阳光气质和成熟体贴一向无往不利,而他也惊异於墨书的声名显赫却又如此平易近人,毫不虚假,而且才华横溢,风度优雅,真的是人中龙凤,让人不得不佩服。
所以当我坚持要呆在这个城市後,墨书第一想到的就是他们两个人,有他们在我身边,他才会放心吧,墨书呀。


 


葱绿的树林中行走,没有一丝的暑热,偶而有夹著花香的清风拂来,带起一阵凉意,真丝的睡衣竟然有些禁不住了,受过伤的身子到底是娇弱了些。一件带著体温的外套围住了身子,熟悉的气味和姿势,不是墨书还有谁,正要抬头说谢,墨书忽然把我紧紧的抱住,紧的让我可以清晰的听到他有力的心跳。不知道原因,也没有问,象这样的动作早就习惯了,这个怀抱是我无条件信任的。没有推开他,怎麽会推开,反而伸手回抱住他,头埋在他的颈项,让宁静的氛围笼罩在我们周围。墨书的下巴一下一下的在我的额头来回搓摸,手在我的背上轻轻的抚动,这样的墨书好象需要帮助的小孩呦,不知道有什麽事让他这样的不安,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寻找慰籍,不经意问出了口:“书,你有心事?”
墨书没动也没回答,但轻微颤!的身子证实了我的猜测,刚想要追问,墨书却放开了我,抬头看到的,已是一脸的平静温和,没有一丝缝隙,“没事,只想温暖你罢了。”

 
这麽明显的逃避,到底是什麽事,追问的话语还没出口就被一阵喧闹的喇叭声打住,寻声看去,雕花矮围拦外面不知什麽时候停了一架黑色轿车,很贵的那种,主人应该是很有档次的吧,怎麽会不守规矩乱鸣笛呢,这里是不许鸣哨的地段。
正在纳闷时身子忽然失重,被墨书打横抱起往屋里走。
 
“书,怎麽了?”没有挣扎,双手环上他的肩,怕影响到墨书反而两人一起摔倒,以前常被他抱来抱去的,早已习惯,只不过在我能自己走了以後倒是第一次被他抱。
  “没事,我想试试自己的力气是长了还是跌了,你怎麽变轻了,是不是没好好吃饭,还是厨师的手艺不好,我换一个。”墨书看都不看我,健步如飞。
“是你的力气长了吧。”  怎麽那车子叫的更起劲了,不怕把交警叫来?
“不要转移话题。”
  “不信我去称重,搞不好还比以前重了。”我继续抵赖,反正家里没秤,而且以前我有多重自己都不知道,难道他还会知道。
 
“你就贫吧,到时候我们用事实说话。”墨书丝毫不为所动,倒让我有点没把握了,难道他真的要我去称重。正想著已回到大厅,刚进门还没下地就听到风爽朗的笑声:“哈,一大早的就私奔,真浪漫啊。”
挣著从墨书身上下来,冲风叫到:“风,怎麽叫私奔呢?”
  “私奔就是私自抱著你奔,了了吧。”
我无言以对。


 


十一
 律说这样的话是常事,但风很少开这样的玩笑,真让我有点不适应。不过,我是不会生气的,自己都不知道怎麽搞的,我几乎不会生气,不管是他们的玩笑开的再大,无论是被墨书和律抱来抱去还是其他别人看来很暧昧的行为,何况是这种小玩笑。是因为自己以前就是个很随意和气的人,还是几乎死掉以後对世事早已看开,没有什麽是大不了的呢,真想知道答案呢。
 桌子上摆好了清淡而营养的早餐,是风的手艺,往常都是我做,今天和墨书散步散的久了没作成,不过风的手艺很好的,我都是跟他学的。
 “寻,今天要出去吗?”风问。
 “呃”我咽下一口牛奶“今天,不知道,还没想好。”
 “风,你忙你的,今天我陪寻。”墨书伸手用餐巾在我的嘴角边擦边说,逗的风窃笑不止。
 我难为情的低下头,脸上有些发烧。以前全身不遂的时候吃东西要人喂,常常漏,好象是有点漏习惯了,现在都没改过来,以後一定要注意,在外人面前会很丢脸的。
 “怎麽了,寻,不舒服?”墨书注意到我的反常,关心的问。
 “没什麽。”我忙掩饰。
  墨书看了我一会,轻声说道:“我喜欢你吃饭的样子,你不漏我怎麽给你擦嘴呢。”
 抬头看到他含笑的眼,我哀号到:“书,你就放过我吧,不要在说这件事好不好。”
  “好,我不说,寻今天想干什麽?”墨书回复到一本正经。
 
仔细的想了想,今天好象没什麽要紧事要做,我的主要工作就是画设计图和找灵感,前一阵子的秋装系列稿已经完成,等著样品出来,这几天没什麽事。“我没什麽事,你呢?”
 “这样啊,我今天的事不多,干脆你陪我吧事办完我们去放松放松。”
 “好,我没意见。”


 


 
墨书的所谓不多就是这样子啊,一个公益建筑的奠基礼,一幢大厦的剪彩礼,参观希望小学,参观某大学新建的图书馆,好象都是他曾捐过钱的……还有什麽我也不知道了,早就在车子里睡得一塌糊涂。醒来时已经躺在一间熟悉的房间的沙发里,房间布置高雅别致,宁淡清新,鼻间有淡淡的菜香飘来,心里一乐,今天又有口福了。
 还没等我起身,就有人进来,是墨书。
 “醒了,有没有不舒服?”墨书扶著我坐起来,揉著我的太阳穴问。
 “没有,很好,可以吃饭了吗?”我觉得很饿,说话就直接。
 墨书宠溺的一笑“饿了?来吧,就等你了。”
 出了休息间一看,可不是就等我了,风,律,墨书的万能助理叶洪,连这家酒楼的老板娃娃脸李维嘉都在,还真热闹,都是熟人我也就不客气,坐下来就开动。
  “寻,谁把你饿的,这麽馋,干脆跟著我的了,别的不能,保证不会饿著你。”老板笑我。
  “李维嘉,你少来这套,我家寻是什麽人,会跟你这种一身油烟的人混。”律马上反击。
  “我说是谁呢,不打自招,原来是你吧寻饿著了,你还有资格跟我争。”李维嘉的舌头不是一般的滑。
 “你,我才没有,是墨书干的。”律发现中了圈套马上澄清。
 “对,是我,是我不好,所以我才请客堵大家的嘴呀。”墨书很明智的认错。
 
“维嘉,我总觉得这里的菜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中餐,外国的中餐厨师也有很好的,但就是作不处这样的味道,好象总是少了点什麽。”墨书幽雅的品位著,还要说上两句感想。
 “少了什麽?”李维嘉一听就来了兴趣,马上眼巴巴的望著墨书,象挖宝一样专注。
 “少了什麽我说不上来,恩,可能是这里的水土养出的东西才是最纯正的中国风味,易地而处,就没有这种地道的味道了。”
 “原来如此,说的好,我敬你一杯。”李维嘉一高兴就邀上酒了。
 “哼,我看你是好料吃多了,偶尔尝尝粗食反而觉得新鲜,不就是吃吗,能填独自就行,哪来那麽多讲究。”律一向对这种调调不以为然,马上打击。
  那两人相视一笑,同时道:“对牛谈琴。”
  我没喝酒,也没人要我喝。不,准确的说是所有人都不让我喝,我也不喜欢,乐的清闲,便一个劲的吃,因为实在是太好吃了,唐城我的最爱。
 唐城是本市最正宗,最高级,最兴隆的中餐酒楼。有一段时间我们常来,这里的装修风格是典型的仿唐朝风格,泱泱大气,高贵而不奢华,门廊吊著格式各样的红灯笼,几乎是包含了所有的灯笼品种,是这里的最大特色。後来又成为许多装修抄袭的范本,不过都不可能挂出这里的味道,因为这里的灯笼跟环境实在是太融合了,相得益彰。这是律的设计作品,虽然价钱很贵,但物有所值,现在这里成了本市的一大亮点,除了本地把这里当成最佳消费点以外,还有很多外面的人慕名前来参观加消费,就是冲著很多宣传图片上的风景来的。另外一道风景就是这里的服务人员的装束,是那种写满汉字的仿古风格服装,男为黑底金字,女为绛红底金字,为这栋古风建筑更添风味,律的评价是起画龙点睛之用。这是我的设计,我也很喜欢,所以常来,为此老板特意给了我们一张六折金卡,永不过时。
 
除了装修服装外,唐城的菜也是绝对一流的,色香味俱全外,还都有非常美的名字,什麽“金脚走江湖”(卤鸡脚)什麽“一品堂”(一人一块糖醋排骨)“二品堂”(一人两块糖醋排骨),这些名字明显的在取巧,但人们好象就吃这套,有人就冲著名子来的。我曾问过李维嘉这些名字都是谁起的,他摇头说天机不可泄露,真神秘。而且还常常跟著流行走,李老板的头脑还真灵活。
 
 
我最喜欢的菜是“白玉翡翠”,说的那麽好听实际上就是莴笋炒鸡丁,鸡丁白白,莴笋绿绿,味道清淡合适又香香的,入口滑嫩,留有余香,每次我都会点,而现在它就在我面前,我吃的满心欢喜。没想到一不小心居然被呛到,一干人马上七手八脚来照顾我,被一堆人关切著让我更呛,为了小命只好离席到洗手间处理,拒绝所有人的陪同要求,大男人上洗手间也要人陪,象什麽话。


 


十二
 
唐城的洗手间很特别,女用的叫“听雨轩”,男用的叫“观瀑亭”,门口弄的高贵典雅,各站了一个美貌的少男少女,为进出的人服务,真是作足文章,是唐城的又一插曲。和其他门牌,菜谱,服装等有字的东西一样,这里的门牌也是我写的,当时我以为这就是一般的雅间名,等後来到处找不到厕所被服务生带到这里时,笑的我差点背过气去,亏他想的出这种花招,不愧是鬼才。
 
在美纶美焕的洗手间洗手真是一种享受,我慢慢的一边收拾一边欣赏动听的音乐,高兴处跟著哼哼。这里有独立的音响,放著让人轻松愉快的音乐,我再一次在心里称赞李维嘉,他是用经营自己的人生的心思来经营自己的酒楼,怪不得会有那麽多的人喜欢上这里。
 门动,进来一人,没去解手而是走向我这边,我以为是洗手的,正好我也整理完了,便让开,准备出去。可是不管我左他也左,我又他也右,这样来回了三四次後我撑不住笑了,我们也太有默契了吧,停下来,抬起头,笑看我身前这个比我高上近半个头的高大男子,等著他动我再让开。
 看清楚他的脸两秒後,我的笑容一格一格的从脸上消失,是他,那个唐什麽的生意人。
 近看这张脸更觉得他长的实在是很帅,就是表情太不丰富了看起来有点象雕象,那个叫米什麽的雕的《大卫》,比大卫还要帅一点,眼睛没大卫那麽突出,更深邃,深沈如海,表面平静,但好象又有波涛在最深处汹涌翻滚,到处寻找突破口。他的眼紧紧的锁住我,浑身散发著强烈的压倒一切的气势。让我有点气紧,退开一步,挺直了腰,让微笑回到脸上,用一向礼貌的语气说道:“唐先生,真巧。”
 
“唐戟,叫我戟。”他终於收起那种象要嗜人的眼神,用和他以前的态度明显不同的温和语气对我说著带有命令似的话,他真的是个很矛盾的人,让我想起对他的第一印象,冰与火的综合体。
  “呃,那,不好意思,挡著你了,我就走。”说完赶紧闪,不知道为什麽就是不想和他在一个空间里。
 
再一次被他挡住,怎麽看都不能说不是故意的了,看著我扬起的眉,和带著明显疑问的眼神,他居然毫无知觉,反而进一步到我面前,伸出手抚上我脸上的伤痕,用对待易碎物品一样的力度轻轻的抚摩,刚才象要吃人的眼突然变的充满悲伤,愧疚,悔恨,怜惜,……“怎麽弄的?”
  “车祸”迷惑於他令人费解的表情,我不自主的回答。   
  “还疼吗?”他眼中的伤痛更深了。
 被他的神情震住,我反应迟钝,好一会才再退一步,避开他的手,毫不在意的说:“早就不疼了,比起其他的伤,它根本就不算什麽。”这个伤疤虽然是最明显的,但的确是最轻的,在我从昏迷中苏醒时它早就结痂脱落了,根本没有感觉。
 “其他的伤?”他似乎有些颤抖,说话的声音有点不稳,但只是一种感觉,从眼睛来看是没有破绽的,很强的自制力啊,不过为什麽呢,我想不通。
 “没什麽,小事而已,我要走了,再见。”我趁他出神侧身避过,终於摸到盼望以久的门,急忙拉开,感觉他在追过来,而事实也是如此,身後的强烈的存在感肯定了我的判断,心提的老高,怕被他追上,出去就好了,在外面他还不至於怎样吧。
  “寻,怎麽了?这麽久都没弄好。”听到这个声音使我心一下子放下来,律来了,不怕了。
  几乎是用扑的把自己投到律身边,握著他的膀子让自己身体平衡,调整气息。
 “怎麽了!脸色好差,哪里不舒服?”律马上反射性的抱住我,全身查看。
 “没什麽,刚刚拌了一下,差点摔倒,还好你来了。”拉著还没发现我身後的人的律马上离开,不想再作停留,也没有再看他一眼,但背上灼人的热度让我能想象他的眼神是何等炽热,象要把我烧成灰烬。 
 “摔倒,天那,怎麽得了,你要吓死我呀,以後再不会让你一个人到任何地方了……  ”
  我好後悔用这样的理由啊,难以想象以後上厕所都有人守的生活,我不活了……


 


 
路上说尽了好话才让律答应不把我差点摔跟斗的事告诉大家,让我免於面对众人的炮轰,安安稳稳的吃完了这顿丰盛的午餐,饭後其他人又去忙自己的事,我仍是和墨书一块行动。他居然要带我去玩,问我喜欢什麽地方,我毫不犹豫的要去爬山,那是我能够承受的最大也是我最喜欢的运动了,更重要的是不用坐车,众人平等。墨书考虑了一分锺後终於答应,对叶洪嘱咐了几句後叶洪先走了,墨书和我吃抱喝足了才慢慢的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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