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殃————帽纸
帽纸  发于: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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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妈……不,明,我病好了!多谢你!」看著明活像老母鸡的样子,他应该觉得好笑的,但,为什麽自己的眼眶也是湿的?一定是雨点撇进来的缘故罢!
「够了!明,你抱得我快喘不过气来了!」
「太好了!太好了!你终於病好……太好太好了……不像我妈般……」
殃把明按在自己的肩膀上,任由「雨」落在自己身上。每个人也有解不开的心结,明亦然……「明,多谢你多年来的照顾,是你医好我的,你再也不用担心我会步你妈的後尘!所以,你也可以放下压在你心头多年的大石了!」
良久,电视萤幕从北极光设换成新闻报告,主播小姐清晰地朗读著本港新闻:「昨晚,一名二十三岁女子遭狂徒用镪水泼脸,脸部七成皮肤被毁,现已送往明爱医院接受治疗,暂无生命危险。据悉,遇事女子为雪云集团主席雪傲云的独生女,雪傲云以个人名义发表声明,悬红一百万缉凶……」
「明,以前养我的女人当中,好像有一个叫雪什麽的,是吗?」
「你问我?我怎知养你的女人叫什麽名字!呃……慢著,那个姓雪的,会不会是你说的那个……鸡肋?」
「鸡肋……对,是那个唯一肯不跟我做爱,陪我睡觉的女人。」看来,他的北极光之旅要延迟了,起码,会延後至探望雪之後。

在一间荒废已久的村屋里,男人喘著气坐在地上,待了一会,才打开手提电脑,查看新闻。
「妈的!那老头平日孤寒得要命,现在竟为了那婊子出一百万来通缉我!该死的!」男人只顾著抱怨,完全忽略了破败的木门那边,站著一个脸上挂著阴寒笑容的男人。
「找到你了,狂徒。」
背著光,让人看不清此男人的容貌,但凭著那没有笑意的笑容,坐在地上的男人大概猜到他是谁了,他关掉手提电脑道:「呃,Aqua的范经理也终於知道任用电脑黑客的重要性了。反正我现在急需要钱,所以,只要你出的价钱够高,任何公司的资料我也可以偷给你,包括我的老顾客,雪云。」
「看来你还搞不清我找你的目的,是你低估了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实力呢?伪Villain。」
「你在放什麽屁,我一句都听不到。」男人眼神闪过一丝慌张,但很快便回复正常。
「还在装傻?不要紧,我刚才已传送了e-mail给你,你看完後,就会清醒过来。」范臻脸上挂著教人颤栗的笑容道。
闻言,男人立刻再次打开手提电脑,不消一分钟,当他看完e-mail後,就吓得连电脑也握不隐,将之跳在地上。
「世界顶级电脑黑客—『狂徒』,是个只要有利益,什麽脏事都肯干的家伙。包括,冒认Villain入侵Aqua……」
「你……你想用我的犯罪证据来威胁我吗?好吧,开个价,多少钱,或是想要我做job?」
「对,一切偷鸡摸狗的事你都很在行……包括……向女人泼强水。」
听到这番话後,「狂徒」再也不能装作冷静,他的手俏俏地伸向怀里,等待著适当时机,眯起双眼,一瞬间,拿著小刀扑向范臻……
但,千钧一发之祭,「狂徒」一愣,腹部被硬物顶著,扣门板的声音传进耳边,再来是范臻那冰冷无情的话:「你猜,是你用刀刺我快,还是我开枪射开你的腹部快呢?」
豆大的汗从「狂徒」的额头滴下,毕竟,鼠辈没有拿命冒险的勇气,手一松,小刀跳在地上。
「入面的人听好,我们是香港警察,你们已被重重包围,我会数十秒,若你们不出来自首的话,我们就会闯进来!十…九…八……」
「狂徒」露出奸诈的笑容,下一秒,他就甩开范臻,闯出外面大喊道:「阿Sir,救我呀!那人有枪,想要杀我!」
「就是这个人,拘捕他!」当「狂徒」沾沾自喜,以为警察会把那个碍眼的男人带走时,银色的手扣却不偏不倚地落在他的手腕上。
「妈的!你们这些混蛋在干麽?不去捉那个有枪的家伙,却锁著身为普通市民的我!」
「你还算是普通市民吗?『狂徒』。李立民先生,你涉嫌犯了严重伤害他人身体及网上偷窃罪,你有权保持缄默,但你说的一切将会成为呈堂证供。」
接著,范臻也缓缓地走出来,警察们立刻走上前道:「范先生,多谢你与警方合作。但是,由於有人向我们举报你可能非法藏有枪械,所以我会要搜你身。」
「呃,随便,我倒是不知道,现在连带著玩具气枪都是犯法的。不过,话说回来,现在的玩具仿真道还真高,连扣门板的声音也做到一模一样,真厉害!」
「好,没问题了,先把气枪还给你。但是,我们警方还是不鼓励市民把这些气枪带上街玩的,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无论如何,还是多谢你与警方合作。」
「狂徒」看著这一切,终於醒觉到,原来一切都是范臻所设的局,他不禁愤怒地大喊道:「你这贱人!竟用玩具来骗我!我只是害Aqua损失百多万罢了,有必要浪费这麽多人力物力多害我吗?」
「不,『狂徒』先生,你搞错了重点,我这样做并不是为了Aqua,而是为了被你陷害的Villain,他可是我最重要的人呢!By the way,别怪我用玩具,因为,对付愚蠢的人,用小孩子的玩意就够了,明白了吗,拜拜!」目送著「狂徒」被押上警车,范臻拿起手机致电给另一个对他同样重要的人。
「爸,全靠你那些资料,警方才有足够证据拘捕『狂徒』。多谢你!」
「跟我客气什麽!你再是这样我可是会生气的!呃,那麽,委托『狂徒』的家伙你找到没,要我帮忙吗?」
「不用了,那个委托人已付出了很沉重的代价。况且,其实我也没资格怪人,如果我当初肯信任殃的话,事情也不会变到这麽严重……说到底,都是我的错。」
「别气馁!快把我的小媳妇追回来吧!话说回来,用『媳妇』这字眼会不会有问题?」
「别开这种玩笑了!也不知道他是否再会接受我……」话虽如此,但他不想放弃,他会再去找殃一次……

22

他最近与白色的地方颇有缘的,先是羁留病房,然後是精神病院,而今天是—医院。
殃看著病房前的记者群,正苦恼著如何混进去病房中。蓦地,电话铃声此起彼落:「什麽?『狂徒』落网?在哪里?我立刻去……」那些记者则如蝗虫般,一窝蜂飞离医院。
好像另有大事件发生吧!殃听不清楚那些记者在说什麽,但他也顾不了这麽多,冲上前时才发现除了记者外,还有个保镳。
「不好意思,我叫卫殃,是雪玲的朋友,我想探探她,可以吗?」
「我要先问问她。」保镳打量著卫殃,评估著他的危险性。接著他转身走进病房里。
病房内先是转出细细的交谈声,後来愈来愈吵,更有硬物摔在地上的声音。
「叫他走,我不想看见他!」女人声嘶力竭的叫著,殃算是知道自己是个极不受欢迎的人物了。
保镳走出来後,看也不看殃一眼并冷酷道:「我想你已听到了,她不想见你,请你走吧!」
殃也不理他,径自对著病房大喊:「雪,我会离开香港一阵子,我不知道我们是否有机会再见。所以,我想亲眼看著你,跟你来个正式的道别,可以吗?」
病房里一片静默,良久,殃打算举步离去时,却听到她说:「你来干麽?猫哭耗子吗?如果你知道我对你做过什麽坏事後,你还会在此发挥你突如其本的同情心吗?」
「你说什麽?」
「让卫先生进来吧!他会为他无聊的假慈悲後悔的。」
躺在床上的身躯纤弱非常,脸上缠满绷带。卫殃知道她引入为傲的脸旦毁了,他不禁感到痛心。自从探过父亲後,他才真正张开眼睛看身边的每一个人,也学会感受他人的痛。
「你的脸……医生说有机会复完吗?」
「你会关心人?你真的是卫殃吗?我认识的卫殃是一个绝情绝义,不理我的感情,说分手就分手的禽兽。」雪玲语带讥讽道。
殃垂下眼帘道:「对不起,那时我不应该……这样践踏你的感情……」
「你在装什麽圣人?难道你不知道你最近所遭遇的一切都是我害的吗?是我叫人伪冒Villain、将你的资料寄给范臻;你会被范臻虐打、引发自闭症……一切一切,都是我引起的。知道这些後,你还会同情我,想跟我道别吗?」她不要独自怀著憎恨,她讨厌殃眼中的柔和,难道他以为在他害成自己这个模样後,只消道个歉,她就会原谅他,让他了无牵挂地远走高飞,然後完全忘掉她?
「原来……是你!」殃也没有很大反应,雪玲的话虽解开了最近霉运连连的谜团,却带出另一个疑问:「那……你为什麽要这样做?」
「为什麽?你问我为什麽?哈哈哈……」雪玲像疯了一样狂笑起来,她坐起来,紧紧抓著殃的手。
那力道大得殃的手腕发疼,但他没有甩开雪玲。因他看到雪玲眼中的执著、狂乱,他很惯这种眼神,亦知道这时若反坑只会惹怒她。他一直坛於应付这些状况,但这与以往不同—因为他已不再害怕了!
「我爱你!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但结果呢?你搭上了那该死的男人,就把我摔在一旁!为了令你远离那个男人,我跟那个鼠辈做爱!他那犹如枯木的手摸遍我的身体,跟他做好像和一个老头做一样!我忍受不了他的气味,但那男人贪得无厌,要了我一次又一次。最後我忍不住把那侵犯我的根源剪掉,他也用镪水回敬我!」雪玲嘴角依然挂笑,无神的眼睛却不断滴下泪珠。
「这样做,值得吗?」殃的心像被人紧紧箝著,雪玲毁了自己来爱他。想著,他轻轻擦掉雪玲的泪水,自己却忍俊不住,眼泪滴在抓著自己的手上。「如果我不是同性恋,我一定会跟你在一起,一生一世!」
雪玲呆住了,良久,她料著唇问:「你哭了?为我而哭?你说,你有想过和我一起?」
「对!我心痛你……为了我而毁了自己,这不值得!」殃抽泣著:「分手时我处理得太差,结果令你想歪了……对不起……对不起……」
「值!值得!今天,你的到来令一切都值得了!殃,骗我也好,对我说声『喜欢我』好吗?」
闻言,殃并没有回答。他慢慢拆下雪玲脸上的绷带,单手按住雪玲的阻止。最後,他定睛看著雪玲那被镪水毁得乱七八糟的脸,并吻著她的唇……
「别!别看我!别吻我!我丑得连自己也受不了!」
「不!你很美!我喜欢你!这是真心的!」不是爱情,是感情。
「多……多谢你!」两人紧紧抱在一起。
过了很久,待两人平伏後,殃抽身离去。
雪玲看著他的背影道:「再见,殃!我爱你!」
殃回头看了她一眼,那也是殃最後一次看她。
第二天,报纸头版的标题这样写著:「富商独女毁容後生无可恋 昨晚於医院搳脉自尽」。

「你确定了吗?」杜天明小声问,看著坐在玄关的细少背影,担心之情涌现:「不如我陪你去,好不好?」
「唉……老妈,我不是说过,你可以过手了吗?」背影头也不回,但杜天明却彷佛看见他皱眉的样子。「况且,所有东西都放下了,连雪玲都……我走得无牵无挂。」
「你真的放得下,你其实……还是爱著范臻吧!」
闻言,背影一顿,良久,才叹道:「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
忧伤语句回盪著,杜天明忍俊不住,紧紧抱著那看似一扼即碎的纤弱身体,激动道:「既然你不想和他在一起,那让我一生一世陪著你吧!」
「傻瓜……要是你一生一世粘著我,那你去哪找个老婆跟琉交代……」蓦地,迟顿的殃终於意识到杜天明的语意,脸颊涨红了数秒,呼了一口气,冷静下来道:「不,明。就算全世界死剩我和你,我也不会选你为我的爱人!」
「什…什麽?!」杜天明面带灰土色问道。虽然他理不清自己对殃的感情,刚刚也是一时冲动才向殃告白,但殃的回应无免太伤人。他好歹也和殃相处多年,没爱情也有感情,他没想过殃会这样绝……唉,心好冷。
莫视身後已成化石的杜天明,殃继续说:「我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最脆弱的莫过於爱情。」
杜天明灰心丧志,也没专心听,只随意回道:「嗯……那又如何?」
殃感到他兴致乏乏,只好回头,鼻贴鼻的告诉他:「明,你於我,像父亲、哥哥、朋友,我早把你当成我的家人了!所以,我不容许任何东西破坏你我之间的关系。所谓情呀爱呀,是极之不隐定,当我们现在的关系变质、恋爱、然後有机会闹翻、分手时,你还会让我一生也倚靠你吗?我知道自己拒绝你的理由是很自私,但比起情人,我想要你成为我的家人!」
「笨,我们一早就是家人了,不是吗?」声音还是闷闷的,但已认命当这小子的家人了,反正这没良心的小子从没爱上他,他自己也是不太确认自己的心情。
「好了,我走了!再见!」殃离开杜天明的怀抱,拿起行李轻道:「明,再见。」
门关上,殃的背影消失不见,杜天明心一栗,觉得他可能不会再见到殃了。
呆呆的站在门前,杜天明一片惘然,连天色转暗,站至脚麻也不自觉。
蓦地,激烈的拍门声让神游太虚的杜天明清醒过来,他极速开门,兴奋地说:「殃,决定不去吗?对对对,其实北极光也没什麽好看……」
可惜,眼前此人并非殃,是间接令殃离开的家伙。
「什麽北极光?杜先生,请问殃在哪里?」范臻抓紧杜天明的肩膊,著紧问道。
「他走了!别来烦我!」杜天明粗声回答。就算是他间接治好殃的心病,但他同时也是伤害殃的人,他实在难以友善地对待他。
「走了!?麻烦你告诉我他去了那里,可以吗?」范臻知道杜天明极度讨厌自己,他只好尽量表现出自己诚意。「如果你不说,我会一直站在这里,等到你说为止!」
「你这是威协我吗?就算让你追到又如何?我告诉你,他亲口跟我说:『爱一个人不一定要跟他一起。』更何况,他现在可能已不爱你了!」杜天明觉得自己有够像肥皂剧中自作多情,从中作梗的第三者。但没辨法,他实在控制不到自己的过度保护欲。
「他要不要和我一起,爱不爱我,这些,我有权亲口听他说。你不能代他、代我作任何决定!」范臻坚定地说。
「该死的,这是求人的态度吗?」杜天明暗忖。无奈,这混球也有他的道理,他没权剥削范臻和殃的机会。其实,他也知道,殃还爱著这烂人,他有权选择。「他说想去看北极光,先乘飞机住欧洲,六点半起飞,你现在去追的话,应该还赶得及吧!」
范臻匆匆道谢,打算抽生离去。
「慢著!」忍俊不住,杜天明抓住臻的衣领道:「若你再伤害殃,我会不惜一切把他抢回来。」
闻言,范臻一愕,却没有太震惊,但他早从杜天明看殃的眼神中,看出端倪。「我不会让你有任何机会的!」眼眸绽放坚定的神采,范臻肯定回答。
那一种把女儿嫁出去的感觉又再涌现,不过,这次多了一点点心痛……

23
银灰色的跑车於高速公路风驰电际,车速逾每小时一百八十公里,冲过几盏红灯。
心急如焚的范臻只用了半小时就到达了机场,抬头一看大堂的钟,时针和分针向下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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