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慕天[上]
慕天[上]  发于: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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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传晖约了哈佛的旧同学辜俊贤吃饭。
在哈佛念MBA时,辜俊贤已经是经理级的人物,如今辜俊贤是纽约一家投资银行的董事,在投资界也算得上一号人物。
传晖问起俊贤的近况,"这几年行情不错吧?"
"本来是不错,可是两年前豪恩•道森那个死小子在股市兴风作浪,害得我差点儿没破产跳楼。"俊贤恨得咬牙切齿,"不过,这回好了。听说这小子在欧洲玩出火,被他老子押回纽约,成天在裤腰带上别着。"俊贤幸灾乐祸地说,"他老子最好多锁他一阵子,省得他出来捣乱。"
传晖有些不信,"那样一个人,他会怕他老子?"
俊贤嘿嘿地笑起来,"别看这小子在外面张狂,在他老子跟前,小绵羊一只。"
"真的假的?"
"天才么,都是有些怪癖的。别看这小子一早就出来抢钱,在外头横行霸道的,回到家,却是娇贵得不得了,十多岁了,还要他老子在床边讲故事哄他睡觉。"
传晖问,"他有恋父情结?"
"才怪!他这种人,不过是从小被捧坏了,到哪里都要人捧着哄着。"俊贤愤愤不平地说,"这小子不止在女人堆里吃得开,就算是男人,被他多看几眼,也挡不住,一不小心就被他骗了去。"
传晖听得‘男人也被他骗'这句,先心虚了起来,嘴上说,"他又不是神。"
俊贤诧异于传晖的孤陋寡闻,说,"在哈佛你没听过这小子的事么?这小子在哈佛念书的时候,才几岁呀,小小年纪的就会欺负人,导师和同学都被他耍得团团转。"
传晖在哈佛的时候,又要念书,又要打工,每天累得半死,哪有功夫听人闲话。再说那时候传晖哪儿知道他会遇到这个从小就不是好鸟的煞星。
"他的导师,不是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么?"
"诺贝尔奖",俊贤嗤一声,"遇到那小子,才是中了大奖。那小子仗着自己是数学天才,在年度研讨会上,将大师的经济模型批得一无是处,把大师气得,差点儿没晕过去。"
学经济的都知道,经济模型,就没有精准无差的。
"他导师得罪他了?"
"他导师,追求他母亲。"俊贤的语调忽然变得陶醉,"那小子他妈,那可真是,女人中的女人啊。"
传晖看在眼里,心里说,那小子的妈,你见着也要叫阿姨的。你在这陶醉个什么。
"那,追上了吗?"传晖记得,那位名教授,获奖时正当壮年,人才也是极出众的。
"有那个坏小子从中作梗,成得了么?"
听俊贤历数那小子的恶行,传晖心下感叹,受害者众啊。
"听说这次这小子在欧洲遇到个不好惹的,差点儿连命都赔上,他老子这才想到要管教他,"俊贤露出神往的表情,"我倒真想见见让这小子栽跟头的女人。搞不好真是个仙女。"
桌子底下,传晖暗暗地攥出一手的汗,心里头乱哄哄的,想着,皓恩真是被他老爸给拘起来了么?他老爸,已经知道实情了么?
吃完午饭,与俊贤各自走一边。
俊贤应政府邀请,回港给高官们做一个讲座,题目叫《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
传晖听到这个题目,哑然失笑。
俊贤也笑,"防范得了的,就不叫金融风险了。"
讲座么,就是讲一堆堂而皇之却一无用处的废话,然后众人齐齐点点称是,讲座便是大获成功了。
回到公司,传晖只埋头做事。
忙完手上的事,传晖接到大哥的电话,要他回家吃饭。
去了,却是个园会。
花园里灯影憧憧,衣香鬓影。
传晖与宾客打着招呼,一路穿过人群,走到餐桌边取杯矿泉水喝了解渴。
"传晖,你不是要装修房子么?"大嫂于晶迎上来说,"我介绍一个顶好的设计师给你。"将传晖带到一个年轻女孩面前,"设计师方文琪。"
大嫂原也是城中风头极盛的名媛,结了婚,竟意外地贤淑起来,只在家相夫教子,日子倒也过得安闲。
于晶原是个精乖透顶的人,嫁沈传彬时她便是想明白了的,沈家不是普通的门第,媳妇自是不可以随便在外面抛头露脸的。
既入了豪门,总得有一些牺牲。--好在沈家人口简单,老人家性子宽和,小叔自己在外头创下诺大的产业,因为没有财产方面的纠葛,也是极好相处的。
于晶对这位小叔,心底下是极尊重的。
倒是传彬,总是觉得亏欠了这个远比自己能干的小弟。父亲心下原是有意让作风酷似自己的小儿子继承家业的。传晖刻苦创业,也是不想为着继承权与大哥生出嫌隙。
传彬本是豪爽磊落的个性,对小弟也是极疼惜的,承了小弟这份厚重的情,传彬心里总是觉得过意不去。
眼见着传晖事业也有了根基,年纪也不小了,却依然是孤家寡人一个,传彬也有些替他急了。
传彬私底下跟于晶嘀咕,"你手上有好的女孩,也介绍一两个给传晖。"
于晶嗔道,"我是贩卖人口的?"当真合计起来,又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人才,"传晖这样的人材,一般的女孩子,也配不上他。"
传彬说,"方文朗的妹妹,刚从英国回来的那个女孩,看上去倒是极清爽的。"
方家跟于家,原是沾着些亲戚关系的。方家老大方文朗,是时下当红的建筑设计师。方文朗的事务所,与传彬的公司常有业务往来。方文朗的妹妹,从英国回来后在大哥的事务所做事,传彬见过几面,觉得这女孩明敏大方,应该是传晖喜欢的那种类型。
于晶说,"这方家兄妹,也是眼高于顶的。成与不成,就看文琪跟传晖的缘分了。"
传彬说,"多个说得上话的朋友,也是好的。"
传晖看那女孩,一身飘飘的白衣,轻灵秀气的脸上,一双清莹的大眼睛,最难得的是举手投足间那种悠然自得的气质。
传晖颔首微笑,"那么,就有劳方小姐了。"
"叫我文琪就好。" 方文琪轻浅地笑。
方文琪在英国念书时,就屡屡听及沈家二公子的大名。
这沈家二公子,被未婚女子称作"云斯顿钻石",意思是毫无瑕疵的极品男人。
文琪觉得形容得太过夸张,虽然从周刊的照片上看,那沈传晖是极英俊的。
到亲眼见了沈传晖,文琪只觉得自己的脸庞竟莫名其妙地发起烫来。
现实中的沈传晖,亲和温文,那俊朗的脸上,竟有些做梦的神气。
正是传晖脸上那种做梦的神气,让文琪的心怦然一动。
席间,传晖与方文琪谈着装修的事,眼角余光扫到众人期待的目光。
大哥与大嫂,更是乐见其成地看向他与方文琪。
传晖最爱女子素净悠然。方文琪这样的女孩,原是他属意的类型。
可现在......
现下的他,还能与这样清澈透亮的好女孩子谈爱么?
那样想着,心下已是怅然。
潦草地吃了几口菜,传晖找了个借口离席而去。
大哥见他脸色不好,送他到门口,"传晖,公司的事总是忙不完的,也要当心自己的身体。"又叮嘱他,"记得与方小姐联络。"
传晖点下头,驾车离去。
传晖将车子开到山顶,按下电钮,打开车蓬,头往后仰,眼睛望向遥不可测的穹宇。
大而亮的星星,光晕扩散开来,象随时会悠悠坠落地面的花朵。
微凉的风,挟着湿润的气息揉在皮肤上,偎在衣领上。
耳畔隐约有乐声响起,孟德尔逊的《无言歌》,委婉的曲调,丝丝缕缕地流淌在空气里。
动人的音符弥散开来,似漫飘的花瓣儿,纷纷扬扬地,将整个人深埋。
那样旖旎的气息。
恍然间,传晖觉得有温热的身体抵在背后,低低的声音在说,"传晖,我不舍得你。"
传晖呆住,只觉得浑身失去力气,将身子伏在方向盘上,久久沉溺在绵延不绝的乐声里。
返回的途中,一贯奉行安全驾驶原则的传晖竟一味地提速,将车子开得象飞一样。
车子穿过夜晚的都市。
两旁倾斜而过的,倒退的灯影,越走越急。
心里那一弯痛,也越来越急。
传晖知道,无论他怎样用力,也无法将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不留痕迹地抹去。
那个人,那个人!......
在他胸口里,逐渐长成了一根刺,时时刻刻地提醒着他,顶得他胸口发痛。
欲裂的痛,永不能消止的痛!
20
在美国念书时,传晖一直是半工半读,自己赚得学费与生活费。
自哈佛毕业后,传晖又在纽约一家银行做了一年投资顾问,才回到香港。
回香港后,为着工作的便利,传晖拿出经年的积蓄,以按揭的方式在商业区买了一套小公寓住着。
到传讯挂牌上市,公司规模迅速扩大,传晖的名气也如日中天,走到哪里都招人瞩目。
周刊把他当娱乐明星,狗仔队整日在楼下侯着。
大厦内单位众多,出入的人流又极为繁杂。
家人为着他的安全,多次勒令他搬回家去住。他自然是不肯。
父亲知道他反感香港豪门的做派,又怕他出意外,只得暗中派保镖跟着他。
初时传晖十分抗拒,出了门就设法将保镖甩开。
后来市内接连发生几宗绑架案,绑架目标均是他这样的豪门公子,他也就不好再反对父亲的安排。
香港的治安状况,他也是知道的。他发生意外,替他揪心扯肺的的还不是家里人。
身家大到那样,小公寓实在是不适合再住下去了。
传晖在海边置了一块地,建了一所带花园和游泳池的房子。
传晖素来崇尚简洁,房子建好后,只布置了用得着的部分,其余房间,粗装后一直空着,现下他想将闲置的空间有效利用起来。
传晖随口说了装修的事,大嫂便介绍了方文琪。
传晖不好推脱,也就顺水推舟,让秘书南茜跟方文琪联络,带方文琪去看房子。
过了几日,方文琪带传晖去看了市面上的一些家俱跟装饰材料,又带传晖去事物所看现成的样本,再与传晖讨论室内装修的事。
传晖说,"房子现在住着人,也不想大动,想改装几个房间,另外,还想添一些花园设施。"
文琪说,"材料先看看样本,没有现成样本的,我拿图片给你看。等方案拟出来,我做了预算,你再定夺。"
传晖笑着说,"我是糊涂人,忙起来就更糊涂。房子怎么装,你定夺就好了。至于采买材料和其他的杂事,我让南茜帮你。"
文琪看过房子,已经拟出了大致的装修方案。
文琪将效果图拿给传晖看,"你先看看,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再改。"
传晖粗粗看一下,抬起头说,"已经好到不能再好。"
文琪看传晖神情飘忽,象是心里有事的样子,便不再多说,将图片与样本收起。
看看天色已晚,传晖邀了文琪一起用餐。
传晖征询女士的意见,"不知道方小姐的喜好,喜欢法国菜还是日本菜?"
年轻女孩子,大都喜欢法国餐馆日本餐馆的情调。
文琪却是个直率的人,快人快语的申明,"我是地道的中国胃。"
这个美丽的女孩,竟是毫不矫情。美丽之外,更添了几分可爱。
传晖眼睛里露出些表示赞同的笑意,"我跟你一样,也是地道的中国胃。"
文琪看到传晖总是沉思的眼睛里那一抹明朗的笑,心里有微温的感觉。
这个男人,只是那么轻微地一笑,连周遭的空气都会跟着微微颤动。
真正有魅力的人,大约就是这样吧。
无须说话,只是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已经令人倾倒。
两人达成共识后,就近去了富丽华。
富丽华顶层的旋转厅,可以俯瞰满城灯火。
传晖将点菜的任务交给文琪,自己要了杯苏打水喝着。
文琪翻一翻菜单,问,"你喜欢什么?"
传晖老实说,"我不挑食。"
文琪点的菜也简单,一个松鼠桂鱼,一个清炒西兰花。
传晖与文琪都是不喜浪费的人,两个人配合着,将盘碗内的饭菜吃个干净,传晖又要了个什锦果盘。
吃着水果,两个人聊起在外国念书时,大学餐厅是如何的可怕。
传晖随便问,"你在英国学的设计?"
文琪说,"本来学的珠宝设计,后来才转的室内设计。"
"珠宝设计?"传晖看一看文琪,浑身上下,无半点装饰,整个人却是晶莹透亮的美丽。
其实,稍微想一想便透彻了。
本身美如珠玉的人,又何须那劳什子的身外物来映衬。
文琪忽然问,"传晖,你爱过吗?"
传晖略略地怔住。
"我的问题很蠢吗?"
"不,"传晖侧目看向窗外,想着文琪的问题。
过了一会儿,传晖才将脸转回来。
传晖看着文琪,缓缓地说,"爱是太奢侈的事。"
文琪听得传晖这样说,心下已是明白了,传晖不相信,亦不打算爱。起码,对她,传晖是没有这层意思。
文琪心有不甘地说,"天底下,你应该是最有资格爱的,除非是,你不要。"
要家世有家世,要人材有人材,有事业,有名气,这样的人说爱太奢侈,那,还有谁享受得起?
传晖嘴角微微上扬,眼底却飘出了些苍凉的湿意,"爱是不需要资格的。"
要讲资格,论条件的,便不是爱了。
落地玻璃上,逐渐变得暗沉的夜色,象孔雀尾上的蓝,闪耀着微寒的光。
手指触摸上去,隐隐的觉得割痛。
传晖想起叫他宝贝的那个人。
那个人,疯起来,可以将自己的肝脏割一片给人。
那个人给他的,算是,爱么?
教他,无以承受的......
文琪清清楚楚地看见传晖眼睛里的失落。
那一刻,文琪心里有说不出的颓丧。
传晖,是懂得爱的。只是,爱的人不是她,不是她。
吃完饭,传晖和文琪自酒店出来,刚走下台阶,便有一道光闪过。文琪下意识地举起手,用手遮住脸。
传晖马上反应过来,狗仔队在拍照,拍的是走在他身边的文琪。
传晖最恨累及无辜,当下不管不顾地冲过去,也不看人,抓住数码相机,利落地将适才的镜头删除。动作之迅捷熟练,使得拍照的人与文琪,一时都愣在原地。
好半天拍照的人才嗫嚅," 你,你......"
传晖沉着脸说," 要拍照,去拍娱乐明星!我没有义务娱乐市民。"
拍照的记者见一向温文亲和的传晖发火,不由怵了,收起相机一溜小跑地闪忽而去。
传晖心怀歉意地对文琪说,"不好意思,连累到你。"
他是被狗仔队盯惯了。文琪不同,本来身家清白的女孩子,因为与他吃了一顿饭,便被娱乐小报乱写一通,实在是不值。
文琪懂得传晖的心境,豁达地说,"做沈传晖也不容易。"
人人仰视的成功人士,表面上无限风光,实际上,那样的寂寞。
偶尔跟异性吃顿饭,也会被人写成文章拿到市面上去卖。
文琪知道传晖对记者动粗,是为了维护自己,心里有意外的感动。
都说逢商必奸,传晖,却是那样真性情的一个人。
那样一个人,却是那样的寂寞。
传晖对文琪说," 天晚了,我送你回去。"问文琪地址。
文琪笑传晖的不理世事,"你不知道么?我们是邻居。"
"是那幢西班牙式的建筑吗?红屋顶的。"
文琪不由得要打趣他,"你是只认房子不认邻居。"
传晖也自嘲地笑,"我回到家便是足不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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