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度听了一脑袋的小鸟,看着桌子上整整齐齐一字摆开的小鸟用品,眼神有些迷茫。
沈溪年坐在桌边,身前是娘亲出品的小鸟周边,满脸期待的看着裴度:“恩公看着这些小鸟,有什么什么特别清晰明确的,想要把我变回小鸟的想法?”
裴度:“……”
说实话,裴度并不是很想。
但也不是完全不想。
最主要是不太敢想。
也觉得自己不该想。
总而言之……
裴度在桌边坐下,表情挣扎:“溪年……”
沈溪年把小鸟枕头放在小鸟被子上:“恩公你看!我自带了小鸟枕头,睡觉绝对只用翅膀尖尖碰你。”
唉,今时不同往日了。
以前小鸟还有胸肌腹肌枕头,吃的那叫一个好,偶尔还能挑挑食,现在一时半会恐怕是吃不到了。
没事,功夫不负有心人。
沈溪年戳了下小鸟枕头,偷偷在心里发誓。
会有的!
总有一天,都会有的。
裴度也想到小鸟平日里睡着睡着就往他里衣里钻的情境,呼吸一顿:“不,我的意思是……”
“你看,我还有自己的被子。”沈溪年拎着自己小鸟被子,“睡着了也不会因为冷了或者没有安全感,而往恩公的被子或者衣服里面钻。”
第二条路被堵死的裴度神情狼狈。
忽然觉得自己放进房间里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只鸟。
本质是求偶色禽的沈溪年最后拿起自己的小鸟玩偶,走过来硬塞进裴度手里。
白净的少年郎蹲在裴度身前,抱着膝盖眼巴巴道:“恩公看看这只小鸟,难道不会想念啾啾?恩公就这么喜新厌旧,看到了沈溪年就不想要沈啾啾了吗?”
黑的白的有的没的全都被说了,所有的道理好像都在沈溪年那边。
裴度:“……”
沈溪年的长相天然带着让人心软的资本,而当他知道自己的这份优势,甚至主动运用的时候,对某些特定的人——比如裴度或是谢惊棠——简直就是翻倍的攻击性。
沈溪年看出裴度脸上的挣扎,又加了一把火,故意表情失落道:“你救过我的命,又帮我重新变人,如果我连治病这样的小事都没办法帮你做,我留在你身边又有什么用呢?”
“我吃的很多的,我下午的时候吃了一锅的炖大鹅,还加了一盘翠翠的小油菜,这些都很贵吧?”
沈溪年长长长长地叹气。
“府里的麻雀吃粮食都要站岗,我可是小鸟们的老大,怎么好意思在家吃白饭呢。”
现在不仅是黑的白的全被说完了,甚至都已经上升到,裴度如果不答应,沈溪年就在裴府没有落脚之地了。
裴度幽幽开口:“你还挺适合礼部。”
嘴巴能说会道的。
“真的?”
沈溪年的眸子亮晶晶,像是池塘里的含了月亮的水,漾开细碎的光。
“那我以后去礼部。”
裴度又改口:“礼部不行。”
别看礼部好像听起来像是清闲部门,实际上各种礼仪庆典安排,科举考试等都隶属礼部职责,忙起来没个头,突出的政绩却并不好做。
“哦~”沈溪年说话时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点小小的梨涡,“那我去翰林?”
若是不走爵位封荫,那便是去科举。
而翰林院一贯是科举前三甲的首选,虽然并非实权部门,但与六部尚书皆有往来,人脉广,晋升快,被誉为 “储相之地”。
当年的裴度便是从翰林院起步,之后晋升的内阁。
最主要的是……翰林院是距离皇帝和内阁最近的部门,公务接触常有往来。
裴度颔首:“嗯,翰林院很适合你。”
“嗯嗯,好!”
沈溪年也不挑破恩公的小心思,趁着裴度稍微放松的时候,又是一记凶猛直球。
“正事说完了,时辰也不早了,我们现在来变小鸟睡觉吧!”
裴度:“……”
要不还是变小鸟吧。
总比直面少年要容易的多。
裴度有些心烦意乱,脑中也少有的无法集中注意力。
忽然,他听沈溪年轻声道:“恩公,你能接受我有一天娶妻生子吗?”
裴度掀起眼皮,眸子一瞬间沉下来。
他的内心并不纯粹,他知道。
若是他心纯粹,在梦里就不会放纵自己靠近,在梦外就不会止步不前。
他连自己都骗不过去,又怎么可能瞒得过溪年。
如果他当真将溪年视为学生,即使溪年做出越矩的行为,他也应当严词拒绝教育其尊师重道,再寻一位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与溪年议亲——
甚至,如若溪年只偏爱蓝颜,他也可以出面为溪年求娶世家高门中,出身好相貌学问都不错的庶子。
他裴度的学生,哪怕是王孙公子也照样娶的。
以他的权势,即使溪年只结了契兄弟,膝下无子,他也能庇护溪年与其伴侣安稳一世。
即使是他死了,也会安排给溪年最好的退路,让溪年能够长岁长安,无忧一生。
……但你真的这样设想过吗?
裴扶光,你当真能接受这样一个曾经满心满眼都是你的小鸟,赤诚热忱说喜欢你的少年,转而去和另一个人执手余生,耳鬓厮磨,亲密无间?
你能忍吗?
你敢看吗?
你接受吗?
裴度的心头骤然炸开深如墨色的沉郁。
他微垂下眼眸,喉结缓缓上下滚动,强行压下涌上来的血腥气,面上却越发冷静沉稳。
沈溪年见自己一剂狠药下去,恩公居然只是看了他一眼,没有什么太大的情绪波动,心中纳闷嘀咕了一下,然后准备继续煽风点火:“恩公,我——”
话还没说完,沈溪年便觉得脑袋一晕,眼前一花,整个人像是被闷在什么柔软温热的东西下面,险些喘不过气来。
“……啾?”
沈啾啾耷拉着翅膀,鸟脸懵圈的反应了一下,然后立刻开始在衣服里面用力扑腾。
“啾啾啾!啾啾啾啾!”
闷死了!恩公救鸟!
裴度并没有第一时间上前,而是看着在一堆衣服里顶出一个又一个圆坨坨的小鼓包,手掌按着身边的桌面,轻声喃喃:“啾啾听话,再等一等,好不好?”
这句话说的太轻,还在衣服里面奋力扑腾攥着找出口的沈啾啾并没有听到。
裴度闭了闭眼,再睁开眼时,那片刻的失控已经被尽数收敛,又变回了平日温柔和熙的文臣模样。
他从散落一地的衣物里翻找出小小的鸟团子,在将沈啾啾捧出来的时候,眸中划过一丝意外,随后化为笑意。
“溪年。”
“啾!”
沈啾啾的眼前终于摆脱了一片黑,好心情地扑棱翅膀,甩甩尾羽,极其熟练地侧头蹭过裴度的手掌。
裴度温声道:“你被染色了。”
小鸟的脑袋一歪,小黑豆眼眨巴了一下。
意识到什么,沈啾啾猛地飞起来,让自己和裴度的双眼齐平,身体整个凑过去,在裴度的眼睛倒影里看到了黑不溜秋的自己。
何止是被染色了。
小鸟简直是掉进墨缸里被涮透了。
沈啾啾不死心地抬起翅膀,发现自己翅膀根部的小绒毛居然也没有死角地被染成了黑色。
沈啾啾拎起自己的肚皮毛。
很好,浑身上下只有原本就是深褐色的鸟爪不是黑的。
他最后用力扭头,毫不意外地确认,就连身后打开像是小扇子一样的尾巴毛都被染的很均匀。
好消息,娘亲的染发手艺特别好。
坏消息,鸟黑了。
乌漆嘛黑的。
晚上吹了蜡烛都找不着的那种黑。
沈啾啾用爪子勾着裴度的里衣衣襟,自己凑上去用力蹭了下。
还好,至少不掉色。
黑的很结实。
这床还能继续暖。
沈啾啾用翅膀托着自己的小鸟脑袋,期期艾艾地注视着恩公。
小鸟黑了,恩公还喜欢吗?
其实黑黑的也很可爱的,对吧?
“乌乃祥瑞,好看的。”
裴度摸了摸小鸟的脑袋,又顺手帮小鸟揉了翅膀根,然后将沈啾啾放在肩膀上,弯腰捡起地上的衣服,一件件叠好放在旁边。
沈啾啾用鸟喙轻轻啄吻裴度的耳垂。
裴度动作一顿。
沈啾啾立刻:“啾啾啾啾!”
这是感谢!
裴度这次没听懂啾语。
他将手指伸到肩膀前。
沈啾啾跳到裴度的手指上,仰着脑袋欣赏来自心上人的近距离美颜暴击。
裴度捧着乌漆嘛黑的小鸟,仔细观察,沉吟片刻,开口建议:“下次染头发……不若试试没那么黑的颜色?”
这个颜色的小鸟有点太黑了。
黑到连表情都没了。
裴度说完,还没等沈啾啾想明白之后恼羞成怒,就揣着小鸟转身走进内间。
沈啾啾趴在裴度的手心,扭过脑袋,翅膀尖尖奋力朝着朝着外间的桌子伸长,高声鸣叫:“啾啾啾!啾啾啾啾——啾啾!”
鸟的枕头!鸟的被褥!鸟的玩偶抱枕!
这动作明显的不用看表情就能知道啾意。
已经走到床榻前的裴度驻足,垂眸看小黑鸟:“当真想要?”
刚刚还在随地大小演的沈啾啾立刻闭嘴收翅,乖巧躺在裴度手心里,两边翅膀拢到身前,支棱着鸟爪,朝着裴度比了一个乌漆嘛黑的心。
小鸟也不是真的想要。
小鸟就是贯彻一下不主动占恩公便宜的誓言。
既然恩公主动,那小鸟当然也不会坚持啦。
小鸟爱你哟。
第64章
虽然沈啾啾很想和以前一样盖着裴度的里衣睡,但现在的他年龄恢复了,脸皮反而变薄了。
黑色的小鸟在裴度的枕头边上动作犹豫地踩了两下,最终还是选择在软枕上刨出一个窝窝,整只鸟团了进去。
裴度:“……”
养一只黑色的小鸟真的是一种截然不同的体验。
尤其是当沈啾啾将鸟喙怼进翅膀下面团起来睡的时候,眼睛一闭,那个枕头坑就像是无缘无故凹陷下去了一样,完全找不到鸟。
裴度把手帕盖在沈啾啾身上,再三调整确认露出了小鸟的脑袋,这才平躺下来,闭上眼睛。
但却毫无睡意。
沈啾啾偷偷睁开一只眼睛。
细长一根的尾羽抬起来,小扇子一样的尾羽尖尖晃啊晃地落在裴度耳边,顺着往下,贴上了裴度的脸颊。
裴度没有反应,默许了小鸟的靠近。
沈啾啾闭上了偷看的那只眼睛,整只鸟开始朝着裴度脸颊的方向匍匐前进。
裴度仍旧闭着眼。
毛茸茸的小鸟贴上了裴度的脸颊,然后,尾羽一撅,黑色的鸟团子就精准掉进了裴度形状完美契合小鸟睡觉的颈窝。
来之前发誓自带被褥,绝对不占便宜的沈啾啾心满意足地趴在裴度的颈窝处,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黑暗的床帐中,裴度睁开眼,抬手寻到被子角,轻轻拢在了小鸟的身边。
沈啾啾睡觉的时候其实是不爱盖被子的,最多能接受的就是手帕。
或许连小鸟自己都不知道。
沈啾啾睡觉还是很文静的,裴度仅有的几次半夜被小鸟翅膀扇醒,要么是因为小鸟做了噩梦,要么就是被什么东西盖住了翅膀不舒服,所以本能用翅膀上演小鸟功夫。
不知不觉间,裴度的睡眠已经全然被调丨教成了沈啾啾的形状。
感觉到颈窝处十分有存在感的重量和温热,在小鸟近在咫尺的一呼一吸中,裴度这才放松心神,渐渐睡去。
一觉睡醒,一夜无梦。
沈啾啾的眼睛还没睁开,翅膀就已经抬起来用力抻了个懒腰,然后啪嗒一下打在床上。
床帐外传来侍女伺候裴度洗漱穿衣的动静,沈啾啾砸吧着小鸟喙,黑漆漆的小鸟脑袋幽幽从床帐缝隙间探出去。
转身要取朝服外袍的侍女冷不丁看到一颗黑毛球,睁大眼睛愣了一瞬。
沈啾啾歪头抬眼看她。
侍女是见惯了主子房中的小鸟的,平日里管家忠伯都是吩咐她们唤那只小鸟小沈公子。
是……换了只小鸟吗?
沈啾啾认得这位侍女,眨了眨眼睛。
侍女抿唇,好不容易才忍住了笑意。
哎呀,小鸟没换。
小鸟只是被染成了黑毛球。
怎么瞅着更可爱了。
就是着实黑了点。
脸颊边上的小腮红都黑没了。
侍女心里这样想着,手上却不敢耽误事情,低头捧着朝服走到主子身侧。
裴度也早就看到了鸟鸟祟祟探出来的小鸟脑袋,接了外袍,挥手示意侍女们退下。
房间里没有外人,沈啾啾的黑脑壳缩回到床帐里,过了一会儿,一只胳膊伸出来,在床榻边摸啊摸的。
裴度将旁边托盘上的里衣递到沈溪年手边。
沈溪年攥着雪白的里衣一点点卷进了床帐里。
这次的里衣大小完全合身,一穿就是特意赶制出来的。
沈溪年穿好里衣亵裤,掀开床帐跳下来,动作大方地走到屏风旁边。
府里的一切事儿都瞒不过忠伯,更别提沈溪年昨晚毫不掩饰潜入内院,一晚上没出来了。
大清早的,沈溪年的衣裳就被送到了裴度房间里。
和昨日的淡雅颜色不同,沈溪年今天的外袍是很明艳的宝蓝色,绣着金纹,走出去一看就知道是家里极受宠的世家贵公子。
沈溪年一边穿衣服,一边问裴度:“恩公,我的项链是不是给你收走了?”
裴度也在调整衣领:“嗯,以后不要戴了,不安全。”
沈溪年如今的形态不稳,他们还没彻底摸索出其中奥妙。
小鸟的体型与人类相差过大,脖颈咽喉处又是要害,那项链戴在沈啾啾身上着实危险。
“我知道,我就是想着能不能改个什么东西戴在身上。”才做回人两天,沈溪年穿衣服的动作已经熟练起来,“我很喜欢那个小鸟吊坠啊。”
“你亲手雕的呢。”
裴度避开这个话题,拿了旁边托盘上准备的荷包玉佩,帮沈溪年佩戴在腰间。
这样的少年郎,走出去站在那,都是极惹眼的模样。
裴度压下眸中阴郁,语气淡淡:“今日要出门?”
或许是小鸟的习性影响,沈溪年发现自己比起从前更喜欢那些亮晶晶又好看的金玉,美滋滋地对着镜子照了照。
“嗯,和子明去见见他说的那些人。”
“那部分伤残兵将?”裴度显然是知道这回事的。
隋家再人丁凋敝,隋家产业尚在,但隋子明看起来还是手中不阔绰,大部分原因就是他将府上的银两,一部分补贴了参狼军的军饷,一部分散给了那些伤兵老兵。
“对,养他们、或者说找个活计略加照拂,对商人来说并不难,但升米恩斗米仇,长期下去不行。”
沈溪年抬着胳膊对着镜子梳头发。
他向来喜欢扎高马尾,总觉得走路时脑后的头发晃来晃去的很有意思。
“对走南闯北的商人来说,花钱能买来的都是小事,而货物和自身的安全绝大多数时候就是最大的风险。”
“雇佣的临时护卫要么不堪一击,要么与贼人内外勾结,就连娘亲早些年也吃过这方面的亏,后面才渐渐组建了一波可靠的商队。”
“一些能力弱些的商人宁愿让出一二成的利,也要跟着大商队走,图的就是一个安稳。”
“不过这些大商队……”沈溪年透过镜子,对上裴度看过来的视线,有些无奈地笑了下,“也是花钱和过路的山贼流寇买安稳。”
“破财消灾嘛。”
“所以南北货物才会卖的这么贵,而边关地界更是难有商人踏足。”
“你想做标行?”裴度虽不那么精通行商,但他有眼界在。
标行就是后世说的镖局。
大周朝其实早已经有了标行的雏形,但之所以没能普及开来,是因为这个年代不论是读书还是习武,都是有门槛的。
普通百姓即使力气大些,想要接到商队这样的大单子几乎是不可能的——商人是最胆大又最谨慎的存在,不可能用自己的货物来赌。
“对。”
沈溪年点头,将他们昨日商讨过一轮的想法娓娓道来。
“子明说京郊村子里有几位猎户,当初是战场上退下来的屯长与伍长,他们是军官,带过兵,能服众,经验眼界上也不错,正适合当标行的标头。”
“娘亲那边有可靠的账房先生,可以单独提出来做账,这样钱财方面也可和天然熟悉的标师标头们分开,相互监督。”
“骡马一开始的确是关键,但娘亲准备从西域搞到一批马种在太原开设马场,我已经预定了娘亲的第一批马。”
“而且最关键的是,如果想要走边关这条道,他们熟门熟路,不畏外敌,是绝佳的向导……”
裴度静静听沈溪年说完,心中也在跟着沈溪年的话思忖其他。
明面上这是个标行,但听溪年的意思,他们要走的不仅是南北运输,还有前往边关的打算。
若朝廷事变,这部分标师拎出来可就是一派训练有素的救急兵。
只是过于惹眼了些。
裴度能想到的,有的是其他人能想得到,总有人不会想看到隋子明做成这件事。
所以……
裴度轻轻挑眉,迎上沈溪年笑吟吟的目光。
“恩公,我们商量过啦!标行建立在京城太惹眼,可以往其他地方挪一挪,但是牙帖和械凭就需要有关系和担保了……”
牙帖就类似大周朝的营业执照,械凭则是民间的武器许可证,有了这两样,标行才有可能走明路。
不走明路,那和流寇土匪可没什么两样。
裴度:“库房钥匙和账本都在你手上,想做什么都随你,至于担保……”
沈溪年双手合十,手指摇晃着小小拜托的动作和表情,简直和之前沈啾啾虔诚许愿的模样如出一辙。
其实裴度再清楚不过,如果沈溪年真的想,未必就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毕竟谢惊棠都能拿到马匹买卖豢养的许可,一个标行上下打点绝对难不倒她。
但沈溪年选择了最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并且能让标行发展更加稳妥的他来求助。
裴度唇角勾起:“好。”
沈溪年能感觉到,从早上醒来就隐隐有点不开心的裴度已经被完全顺毛了。
虽然不知道恩公是为什么不开心,但顺毛了就行!
裴度的视线向下,看到沈溪年脚上的靴子,微微皱眉:“猎户多居住在山中,京郊山路不平,换双厚实些的鞋子再出门。”
“知道啦!”
沈溪年拿了两块桌上碟子里的点心往嘴里塞,咽下去后像是小鸟一样欢乐飞出了房门,背影消失在院墙边。
裴度转身,对着铜镜抬手正了正衣冠。
绯红的朝服,镶贝的乌纱。
这是当世站在权势巅峰,也有可能下一刻便会万劫不复的权臣。
裴度看着镜中的自己良久,袖中贴着手腕的粉玉小鸟逐渐染上他的体温。
他本就不是良善之人。
只是大抵所有的心软都倾注在一只小鸟的身上。
他想啊,想啊,到底不忍就这么桎梏了小鸟。
小鸟从前便已经被束缚了太久,十八年的光阴,却不曾好好看过这片天地。
他总要等一等的。
等小鸟看过了云与月,嗅过了花与草,见过了世间美好,还愿意落在他窗前的那一刻。
尤其是现在……
沈溪年往前小跑了一段,张开双臂蹦蹦跳跳过后一个深呼吸,甚至有点小幼稚地捡了一根很直很长的树杈,捏在手里比比划划。
隋子明在旁边看的好笑:“你怎么跟我小时候第一次出远门似的。”
沈溪年理直气壮:“我就是第一次啊!”
只有失去过,才能体会得到这种健康自由的畅快究竟有多么迷人。
“不过,你在参狼军里的影响真的很高唉。”沈溪年转过身,一边后退一边看着隋子明。
来之前,沈溪年本来还想了一堆要从哪个方面去说服对方,毕竟他们两个毛头小子,贸贸然就上门请人家出来做事,总要有诚意,表现出自己的靠谱。
别看对方只是山里的猎户,这年头能打到猎物的猎户,家中都是有余粮余钱的,毕竟皮子兽肉药材都是值钱有销路的东西。
结果他们一去,隋子明的那张脸往那一杵,几乎是沈溪年说什么对方就应什么,极其爽快地达成了合作。
隋子明耸肩:“所以我这不是活的很小心么。”
沈溪年轻“唔”了一声。
之前他是在原文的三言两语与后续剧情中,大概知道隋家对参狼军的影响力,但却没想到会这么……夸张。
远离边关战场这么多年的老兵,对隋子明都如此态度,怪不得皇位上接连坐了两位皇帝,不论是有实权的还是没实权的,都不肯在隋家的事情上松口。
隋子明抬手抵在脑后,脚下溜溜达达着走:“我小时候算是在军营里长大的,隔三差五就被带去。那会儿才五岁吧,就跟着人偷偷溜出去喝烧刀子哈哈哈哈哈。”
那会儿隋父隋母还在,隋子明的兄姐刚刚长成,是隋家最恣意辉煌的时候。
隋子明的声音慢慢低下来:“我是他们看着长大的,总也更不一样些。”
这样独一份的看重与不同,背后是隋家两代人用命填出来的功绩与情义。
“而且,你没看嘛,他们这么一把年纪了都还没说媳妇儿,多半是因为猎户的日子不稳定,又危险,指不定哪天就死在林子里了,没有正经人家的姑娘家愿意过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
隋子明话音一转,又轻松戏谑起来,朝着沈溪年挤眉弄眼了一下。
“标行虽说也是走南闯北卖命的活,但对家里来说好歹是个正经营生,日后就算……家人至少能拿到赔偿,好歹有些帮衬。”
坦白来说,沈溪年是没吃过苦的。
从前在现代,即使是孤儿,经济上困窘了些,但父母好歹留了一套房子给他,凭借着租金和助学贷款,在那个和平顺遂的年代里,虽然磕磕绊绊,但沈溪年还是读到了大学。
重生后,有娘亲的呵护富养,即使身体不好,被世界意志压制无法出门见人,沈溪年却是个的的确确的富家小公子。
他没有真正看到过这个时代的百姓是什么样的生活。
所以他不知道,那些他曾经以为理所当然会有的国家补贴、军人抚恤、生活便利……在这个世界,通通是没有的。
那只属于强大兴盛的国家,属于海晏河清的时代。
原著背景的一句世道艰难,朝廷不稳,对世家贵族而言无非风声鹤唳之下的另谋他路,亦或从龙之功,最苦的永远是这个世道之下的百姓,和真正死在战场之上的兵将。
沈溪年安安静静走在路上,那根长树枝仍旧拎在他的手里,身侧的另一只手偶尔抚过路边的草叶,轻轻揪起来。
隋子明抬手打了个呼哨。
翅膀终于好彻底,这次也被带出来放风飞个痛快的阿飒从天而降,稳稳落在隋子明手臂上。
沈溪年从荷包里取出肉干喂给阿飒。
威风的海东青盯着沈溪年看了又看,甚至凑过来很近距离地贴了一下,然后才低低叫了一声,叼走了沈溪年手里的肉干。
隋子明笑:“除了我给的,阿飒从前都不肯吃其他人手里的肉干的。”
训鹰的最基本就是认主,尤其是这种凶悍聪明的鹰。
结果被沈溪年硬是用小鸟身份扑腾出了一条裂缝。
沈溪年低着头,很认真地给阿飒喂肉干,一边抬手摸摸鹰隼的羽毛。
阿飒为了让沈溪年摸得更顺手,双翅打开,一翅膀呼到了隋子明脸上。
隋子明:“……”
他一脸无语地用下巴把阿飒的大翅膀往旁边挤了挤,语气吃味:“阿飒,你这可就让我难过了啊!小心我今晚回去抱着你大哭。”
沈溪年听到这话,不可思议地看了眼隋子明,然后用询问的目光看向阿飒。
——不是,他真哭啊?
威风的大鹰十分人性化地叹了口气,收拢翅膀,叫声颇有些无奈。
隋子明才不管呢,美滋滋地抬手摸向阿飒的翅膀根。
沈溪年看了看周围。
他们快到山脚了,不远处已经能看到村庄到饭点升起的炊烟。
沈溪年用胳膊肘轻怼了下隋子明,压低声音:“你水性怎么样?”
隋子明看过来的一瞬间,全然不复平日的吊儿郎当,那眼神犀利而锐利,硬生生看的沈溪年头皮发麻。
沈溪年不自在地抬手轻咳了一下:“我就是问问,一般擅长骑马作战的,都是旱鸭子吧?不太会水战什么的……”
“我会。”
隋子明的回答轻却笃定。
“我会。”
第二遍。
沈溪年的目光诧异。
虽然问题是他问的,但其实沈溪年的本意是想委婉提醒一下隋子明可以学一学凫水之类的。
结果没想到,隋子明作为一个生在京城,家中将领都是北城边关守将的北方子弟,居然不仅会凫水,甚至听话音,他似乎还认真了解学习过。
“我曾拜师上任福建水师参将,”隋子明的手指尖抚过阿飒的翅膀毛,“这件事就连表哥也不曾知晓。”
“我又不傻,我知道自己注定回不去参狼军。如若有别的路子,只要能离开京城,即使是南下从小兵做起,我也情愿。”
但如果存在这种机会,一定是朝廷已经内乱到了极点。
比如,吴王起兵造反。
沈溪年是知道剧情的,所以断定吴王会起兵,甚至知道大概的时间,但隋子明却也有所准备,不难看出局势其实远没有表面看起来的平静。
沈溪年欲言又止,终于还是没忍住问:“恩公他……”
沈溪年话说了一半,隋子明却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