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同人)香草门庭by青山见晓
青山见晓  发于:202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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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柔转身递向荀彧,又有点犹豫,小哥挺爱干净的,“我还是洗洗……”
“不必。”荀彧温温一笑,并没有一丝嫌弃,伸手拈了一片小叶。
“树叶子有什么好吃的,”荀谌一边嘟囔,一边不等荀柔让他,自己伸手抓住枝稍,从下往上,捋了一把叶子塞进嘴里。
荀柔晃了晃,差点被他提起来。
“……嗯?颇有回甘,并无涩味。”荀谌惊讶的又捋了一把,瞬间不长的树枝秃了一半。
荀衍沉稳的点点头。
荀柔望向荀彧。
“甘香回甜,别有风味。”小堂弟期待的表情太明显,荀彧微笑着点头。
“我就说嘛。”荀柔顿时得意到叉腰。
连小哥都喜欢,就很得意了,毕竟,小哥的品味可是很高的。
这天哺食的桌案上,添了一道新菜榆钱饭。
九成榆钱揉进一成面粉,入屉上锅,也不必太长时间,锅中水沸滚一时,就可以出锅,此时榆钱颜色未变,清甜的汁液,却已经渗入面之中。
原版榆钱饭用的玉米面,还要等一千五百年。
但这时候的小麦粉,由于打磨工艺粗糙,面粉筋度不高,颗粒感十足,口感只比玉米面粉差点甜味,不过,正好季节的榆钱足够鲜甜,足够弥补。
榆钱饭,得到全体一致好评,自此加入了荀家的菜谱。
伯父和亲爹,就着榆钱饭,就荒年的民生问题,作了一通讨论。
包括如何赈灾,如何应对各种灾害,如何安抚百姓,如何防止小人作乱……总之,内容一点不虚,全是干货。
荀柔对着榆钱饭,为穿越以来,终于成功“苏”出了第一道“创意”,心里悄悄鼓掌。
也不知,是不是这顿榆钱饭的功劳,第二天,两位年长的堂兄,邀请他去观看他们的蹴鞠赛。
高阳里除了荀氏,还有别的几姓人家,虽然荀氏卓绝,但少年人同里长大,相互往来,彼此相识,许多少年还拜了荀氏的老师。
荀柔跟着两位堂兄,出了荀氏族地外的一道院门这道门,除了回来的那一天,他还是第一次跨出。
门外是好大一棵桑树,枝叶繁茂如云盖,枝上长满了细小的花序,再过不久,就会开出白花,再结出甜甜的桑葚。
桑树周围一片空地,往前一条里道直延伸到里门,里道两边是齐整的围墙屋舍,大概有六七十户,高阳里高高的墙垣边,露出墙外葱茏的桑树的树梢。
这是富裕丰饶的乡里,才有的景象。
桑树边的空地,就是少年们蹴鞠的赛场。
所谓蹴鞠,蹴就是踢的意思,鞠就是“以皮革为囊,实以毛发”制成的球。
据说蹴鞠戏是由黄帝所作。黄帝打败蚩尤,用东西充塞他的“胃”制成鞠,让人用东西投射,多中者得赏,显然是一种淳朴原始的军事行为。
怎么变成后来的样子,谁也不清楚。
但从战国时期,蹴鞠就已经变成百姓的娱乐,到了两汉,更是成了“康庄逐驰,穷巷蹋鞠”的大众游戏。
不过,荀柔真没听说,蹴鞠原来是这么“激烈”!
正常的时候,看上去有点像花式足球,有各种漂亮的技巧。
但实际上,蹴鞠的规矩比后来的足球简单多了,玩起来的难度却超过想象。
一边有三个球门,每个球门比足球球门小得多。
除了不能伤人,不能拿球跑,所有一切冲撞偷袭,全都合理!
只见一人带球往前,横斜里飞出一条扫堂腿拦截,旁边带球者的队友连忙甩出一个横肘。
扫堂腿反勾,一意带踢球的人,同队队友前来帮忙,拦腰紧抱住敌方一人,阻断执球队的救援。
敌方再扑出一员大将,直取目标鞠球,带球之人一急之下,将球扑在身下,瞬间两人完成叠罗汉的基础,两边队友快速聚集,打成一团。
顿时,黄沙漫天,飞沙走石,天地变色,日月无光。
荀柔围观得神魂颠倒,神情恍惚,神经错乱。
听说汉风刚健朴实,果然是刚健朴实。
赛事焦灼,周围人群呼喊着助威,十六兄不知如何从打得热闹的人堆中悄悄带球脱身。
在中门守卫面前虚晃一枪,一脚把球敲进右边球门。
围观群众大声喝彩,混战的少年们这才后知后觉。
在欢呼声中,裁判荀衍,宣布进球有效,点评刚才各种犯规,将违规过重的罚下场。
望着眼前沙尘滚滚,荀柔有点明白,自己跟着两位堂兄出门时,荀彧小哥欲言又止的表情,是什么意思了。
“你是谁家小孩?”身旁突然出现一个声音。
荀柔吓了一跳,不知道什么时候,旁边居然多了个人。

荀柔仰头好一只泥猴子,满脸泥灰,就能看清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
泥猴子的年纪,大概在兄长荀衍与荀谌之间。身材粗壮,笑嘻嘻的凑过来,揣着手蹲在他旁边,“长得真好看。”
掏了掏袖子,掏出一只压扁的草蚱蜢,拎在手上抖抖,“送你玩儿,叫什么名字?哪家的?说了请你吃糖。”
荀柔看对方友善,看着土厚三层的玩具,犹豫要不要伸手,不伸手的话,是不是有点伤人自尊。
“我家的。”处理完赛场冲突的荀衍,一转头看人逗自家小孩,顿时大步流星的走过来,一把将荀柔捞过去。
“哦,怪不得,”少年一笑,脸上簌簌的落灰,“这么漂亮的小孩,一个人放这儿,你也不怕被人偷去。”
“你当阿善是你家傻弟弟,不会喊啊?”
“阿善,原来你叫阿善?”少年伸手,来摸荀柔的头,语气酸溜溜的,“你们荀家的小孩,怎么都长得这么好看?哎,不对啊,我记得你家荀彧,不止这么小点?”
什么叫不止这么小点?
“你老眼昏花?谁说这是我五弟?”荀衍一把将他的手打开。
“你家有老六了?我怎么没听说?”少年道,“我还以为”他故意停顿。
“以为甚?”
泥猴子冲他扬扬下巴,用仿佛彼此心知的语气道,“你那位小叔家的呀?”
“不知所谓。”荀衍回了一句,随口转移话题,“李尔那小子今天怎么没来,往常蹴鞠,不是他最是积极?”
“哦,”泥猴子眼神顿时一变,抬起的手也垂下去,“他小弟没了,来不了。”
“怎么回事?”荀衍浓眉一皱。
荀柔听得心里也是一跳。
没了……是他知道的意思吗?
“李骞,你今日是怯战不成?”刚刚把自己罚下场的荀谌,抹了一把脸上的灰土大笑着走过来,按住少年肩膀,把他往后带了一步,“躲到这里来。”
“还有什么,”泥猴子李骞没精打采道,“小儿半夜惊风罢,抽了一晚,早上急忙往县里找了巫医来,巫医看了一眼,就说没救转身就走,昨天抱出去埋了。李尔他娘从前天开始哭,哭了两天了,李尔在家里安慰他娘呢,连学都没去。”
荀谌脸上的表情霎时一收,不由得望向兄长,见兄长也是眉头一皱。
然后两人又一起望向荀柔,都失去了玩的兴趣。
“你们没见过李尔他弟吧,也就这么大,”李骞指了指荀柔,“生得白净雪团似的……从小族里都说,不像我们李家的人,怕是留不住吧……他妈小心宝贝像什么似的,就没敢让他出过门,就这样,还是没留住……”
“三岁的小儿本就难养成,谁家都一样……前几天还见过,还问桑实什么时候熟……哎,他家这两天都哭,大家听着都不好受。”
年岁不大的少年,说着生死,仿佛已经习惯,叹息中透着无奈。
“天时已迟,”荀衍趁他说话空档,一把捞起荀柔,“我们该归家了。”
“正是。”荀谌连忙附和。
“我也回家,”李骞抹了一把脸上的灰土,一脸没意思,“再去看看李尔那小子。”
所谓惊风,是后来脑膜炎一类的疾病,这类疾病发病很急,若不及时医治,就是在后世也很危险。
其实,除此之外,伤风感冒、毒虫咬伤、甚至只是木刺伤了皮肤,在这个年代,都可能致命,有人根据文献统计,在离东汉八百年后的北宋,皇室之中孩童的夭折率高达45%。在良好条件,以及更先进医术下,儿童夭折率都如此高,更不必想这时候了。
荀柔知道,除了兄长荀棐,自己曾经还有过一个亲哥,荀衍堂兄行三却是家中老大,因为他曾经还有过两个哥哥。他们同辈的长兄荀悦,字仲豫,仲为第二,也是因为他曾经有过一个未及序齿的大哥。
死亡如此轻易,以至于人们只能看淡……这是一个,人们还在为生存而奋力挣扎的年代。
荀柔忍不住抱紧了荀衍的脖子。
“去哪顽皮了?怎么这么脏?”荀采从盆里抓起一把草木灰拍在荀柔的头上,一通使劲的揉。
荀柔被揉得低头,“我没玩,就看了一会儿阿兄他们蹴鞠。”
他哪知道居然这么大的动静,就在旁边看着,都是半身的土。
“那不该靠得太近。”荀采将热水兑了,用伸手试了试温度,用水瓢淋上去,故意吓他,“你这脑袋就才鞠那么大,人家一不注意,说不定把你当鞠踢了”
“阿姊,今天李家阿兄,问我是谁家孩子,”荀柔心里对李骞道了个歉,“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什么事?”荀采嘲笑一声,在他头上拍了一掌,握住荀柔的几根头毛,挤了挤水,突然觉得不对,眉头一皱,“等等,你去哪看的蹴鞠?怎么还遇见李家的人?”
“就是……”荀柔顿了顿,发现自己给自己上了套,强制转移话题,“阿姊,你说会不会有人去告官啊?”
“你去里中了?李家才”荀采顿了一顿,“你都不说一声就出去了?”
“阿姊,大家都知道,父亲回来了?”他们家逃的是不是有点硬核。
荀采眉头皱一皱,将葛巾盖在荀柔的头上,犹豫片刻,还是蹲下身来,一边给他擦头,一边道,“你现在还未念书,不懂道理,但你要知道,郡中、县中、里中,父亲大人品行高洁,心存大义,直言谏上,均是忠心虑国,并未做错什么。
“如今虽然宦官当权,蒙蔽天子,为世之蠹害,但天下还有忠义之士,丘县令、杨太守还有辛太守,都是明智之士,不愿听命宦官乱命,具庇护我家。”
“里中诸姓,都是淳朴良善的人家,与我家邻居多年,相互帮助、相互了解,知道父亲品行高洁,都绝不会做出违背道义之事。”
“况且,我荀氏并非任其宰割之辈,袁司空、杨太尉俱与我家交好,愿为我家张目,天子纵使为天子,也要顾及民意,不可随意妄为,只待时日,父亲定能无罪而赦。”
“无论你在外听到什么,看到什么,都不必害怕。”
荀柔叹为观止。
从后世观点来看,他姐这番话,简直太有水平了。
宦官把持政权,排除异己,地方豪强对抗中央,自恃无恐,士人把控天下口舌,相互之间勾结,关系盘根错节……咳咳……总之可以说,除了不涉及边防外族政策,几乎是把东汉末重重弊端,尤其是后两项。
所以,他们家,也荣幸的在东汉末年风云中,占一席之地。
曹老板也好,大备备也好,都一度努力的想要把这乱七八糟的天下理一理,但都未曾真正成功。
人们总说天下大势,天下大势,然而真正的天下大势,最广众的百姓,最强大的力量,还在被遗忘忽视的角落。
百姓从来不过是利益、是筹码、是炮灰、是一千、一万的数字。
这片土地,从养活五千万人到四亿,花费了一千五百年,而从两亿到能养活十六亿,却只是区区一百年。
这才是“人”的力量。
国家的安宁,炎黄血脉昌盛,凭借的从不是一个人,一个勇者,一个英雄。
国家,是国与家,国人共担之,国人共有之。
这个道理,荀柔明白,但他更清楚,要所有兔子都明白这个道理,还需要两千年。
他做不成英雄,也不想当疯子。
“好了,”荀采把原地发呆的荀柔拎出浴盆,“来穿好衣服本来想过两天在给你,现在好了……这几天你可别穿脏了。”
荀柔回过神来,就看到面前摆着一套新衣。
完全按照玄端礼服的样子,做出的幼童版,上衣下裳,外为黑色丝质礼服,缁衪纁裳,还有刺绣敝膝,内是白绢中单,还有一条宽腰带,除了花纹进行修改,其他几乎完全按正式礼服的样子做成。
“阿姊……”荀柔望着衣服细致的针线,实在没想到,婚期将近的姐姐,竟为他做了一件新衣。
作为一个伪儿童,荀柔一直特别理解,在他现在的年纪捡旧衣服穿,毕竟他很快就会长到一米八,现在的衣服,穿不了多久,的确不必浪费。
这并不代表,他不想要新衣服。
况且,这件衣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终于不再坦荡荡了!
虽然节操掉着掉着也习惯了,但是偶尔还是后臀有点凉风嗖嗖。
“好了,快试试合不合身,”荀采拍了一下他的头顶,“你都这么大了,阿姊走前总得让你穿一回新衣服。”
荀柔伸手抱住姐姐,将头埋进姐姐的怀里。
有些话,到了时候反而说不出。
这个时代,女子出嫁是什么样子,荀柔想象不出,但从书里看的、故事里听说的,自来都是艰难。
“阿姊,”荀柔忍不住抬头,“若是姐夫实在不好,你就回家来。”
“胡说什么,”荀采拍他一下,“都不盼着你阿姊好啊?”
“不是不是,”荀柔连忙道,“我当然希望阿姊你将来好好的,长命百岁,一辈子顺顺利利,平安喜乐。”
“这还差不多。”荀采嗔他一眼。
少女含羞带嗔,有种天然的娇憨。
荀柔突然明白,自古小舅子对姐夫的天然敌意,带走姐姐的,就是敌人!
转眼,日子溜得飞快。
风和日丽,春暖花开,正是卜算得好婚期。

出于某种众所周知“掩耳盗铃”的原因,荀采出嫁之礼,在荀绲家举行。
荀柔一早被前几日归家的兄长拎起来,穿了新衣服,带到伯父家。
吉时未到,荀氏族人陆续前来,阿姊在后堂,由族中的嫂嫂和堂姐们陪伴,堂上全是大大小小、风仪翩翩的荀氏美男。
荀柔穿行之间,收获无数摸头杀和各种糖、糕、小玩具,心情十分复杂,总之,平时很得意的事,突然就没那么高兴了。
“阿妹说你如今淘气,我原还未信,”突然荀柔被人从背后抱起,“真是一时没看好,就到处乱跑。”
“阿兄!”
这个突然出现,面如冠玉,器宇轩昂,将他举高高的帅哥,正是他两天前从叶县赶回家,为妹妹送嫁的,荀柔的亲兄长荀棐。现任叶县县尉,两百石,疑似靠老婆关系入编的公务员。
荀棐举着荀柔颠了颠,“阿善胖了不少。”
……请别用这么欢快的语气,说这么可怕的话,他哪里有胖,他只是穿得比较多。
“阿兄,我送阿姊的纺车,装好了吗?”
“装好了,装好了,”荀棐道,“你从昨天就问好几遍,谁还能忘?”
他就是怕阿姊嫌弃嘛,毕竟纺车的颜值……有点丑。
是的,荀柔终于在荀采成亲前,在二伯母以及堂兄们的帮助和支持下,将纺车成功改好,虽然主要动手的是伯父家木匠程伯脚踏、五锭,和历史上真实脚踏五锭纺车是不是一样,他不知道,但完成作品的过程中,荀柔终于明白,为什么到一千多年后,手摇纺车还没有被淘汰了。
和可以放在桌上操作,小巧的,适合携带的手摇式相比,脚踏纺车,有点庞大笨重。
为了不浪费脚踩的做功,脚踏是纺车的纺轮部分,半径比手摇式大了三倍,还要加上一个脚架,就这一个东西,就能装一架车。
至于锭子,纺车就算装十个锭子也不是问题,问题是人的手只有五根手指,只有四根指缝夹住纺线,所以当阿姊一脸好笑的问他,自己如何操控第五个锭子时,他只能一脸茫然,纺线是技术活,别说五个锭子,他一个的都不会,之所以装五个,那是因为他学过啊,至于这东西怎么操作,他连实物都没见过,全凭想象,当然只能歇菜。
不过最后,第五个锭子,荀采还是保留下来,作为备用,预留到哪个锭子若是坏了,就可以让这只先代替着用,勉强给荀采挽尊。
总之,虽然有点小问题,不过新式纺车,的确比原来的,工作效率提高了四五倍,也能算是瑕不掩瑜。
辰初吉时到,宾客列席,四辆漆色纯黑,由数十黑衣仆从跟着,准时出现在伯父家门前。
荀柔将出炉的姐夫,穿着一身黑,从车上下来。
一身玄端礼服,头戴进贤冠的荀爽出迎于门外,神色肃穆的两拜行礼。
青年从仆从手中接过大雁,单手擎着对他而言艰难的重负,再拜还礼,礼毕,两边从仆的上前扶持他起身,帮忙捧雁,青年才再次恭敬作揖,被请进屋。
要怎么形容,他这位新任姐夫呢?荀柔托着下巴。
荀家子都习君子六艺,他亲兄荀棐能开五石弓,堂兄荀衍剑走游龙,荀谌马术精湛,连荀彧这样的年纪,已经开始学习射箭,每回里中蹴鞠游戏,族中许多少年热烈参加。
这让他产生错觉,以为汉末士人,都是文武双全这一款。
也许啊,放在别处,白胖圆润的阴姐夫,也会被认为是端庄持重伟青年,但掉进诸荀之间那就是白鹤群中混进了一只胖白兔,兰草丛中长出一朵圆绣球,水晶糯米糍里掉进了一个白馒头……
就画风很不对劲。
白馒头,啊不,未来姐夫,对荀柔温吞敦厚一笑,让仆从奉上礼物纯金的十二生肖玩偶,每枚三寸,精巧逼真。
荀柔身旁,他的亲兄长荀棐得了一把宝剑,虽然“含金量”比不上十二生肖,但那剑身上如同秋水一般的波纹,不识货如他,也知道这把剑价值不菲。
所谓,君子固穷,安平乐道。
作为名门望族的荀氏,经济状况相当一般,多数族人仅维持在吃得起饭的水准。纵使如伯父荀绲,曾经的两千石,生活中也无甚奢侈之处。
显然,阴氏走的不是一条路线。
阴氏发迹于东汉初,和东汉皇帝刘秀是老乡,原本大概就是土地主,赶上王莽,天下大乱,阶级重排,族中淑女阴丽华成了皇后,其子成了下一任皇帝,族中兄弟也因为跟着刘秀打天下而封侯。
然而之后发展并不如意。
外甥皇帝性格严肃,不优待舅家,好不容易再出个皇后,又搞出巫蛊被废,天下人物,常常查无此姓,就显得没落。
但一百年后,东汉建国功臣之家,邓氏、窦氏、梁氏、马氏等全都成为了历史,阴氏却反而太太平平的安享富贵。
荀柔再次打量这位姐夫。
所谓“无礼不行”,故而各种场合礼仪齐备,自有严整礼仪,连动作细节,对答之词,都一一列举,只要认真学过,在公众场合的表现,大家都差不多。
但仔细观察,每个人的个性,也不是完全不露痕迹。
至少,在荀柔眼前的这位未来姐夫阴瑜的性情,就显露的明明白白。
这是一个生长于优渥的环境中的青年,严密的保护和严格的教育,让青年成长得温和、敦厚、单纯、善良,讨人喜欢。
但这样胖白兔一样的姐夫,能在将要来临的乱世中,保护姐姐吗?
环佩叮咚,大红嫁衣,严妆打扮的荀采,跟随伯母钟氏,在族中姐妹的陪伴下,步履翩跹,缓缓入堂。
盛装丽服的阿姊,肤色雪白,红唇鲜丽,美得浓艳,如桃李春华,朝霞灿烂,灼人眼眸。让人忍不住的遐想,如此肃穆却已如此美丽,如果笑起来,会是如何颠倒众生,倾国倾城。
荀柔发现,在荀采出现瞬间,阴瑜无法控制的以目光追随着她。
一时间,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该为阿姊高兴,他必须承认,这会儿,他有点酸。
未来夫君热烈的目光,让荀采微微低头,原本端庄肃然的神态,忍不住一丝露出少女的娇羞,触席的手臂微微颤抖,却还维持住肃穆庄重,在赞者的颂声中俯身跪拜。
荀爽坐于正席,注视着女儿俯身拜下,复起,再拜,缓缓开口。
“明当许嫁,配适君子,竭节从理,事如依恃。昏定晨省,和颜悦色,正身洁行,以为顺妇。”[1]
铜爵中的酒液被举起,在杯中晃了晃,又归于平稳下来。
忍住了要出口的叹息,所有心意化为祝福,“百叶之祉,婚姻九族,女子于归,云胡不喜。宜尔室家,琴瑟相谐。祥叶螽麟,昌于厥后。”
“唯。”荀采再拜。
从今往后,她就要离开父亲、兄弟、族亲,去往全然陌生的新地,去过全然陌生的生活。
她是明白父亲苦心的。
当年,他们见过太多慷慨激昂、才华横溢的士人学子,但这些士人们,在建宁元年的九月,用鲜血染红了洛阳城。
他们虽然逃出来,却在很长一段时日里,仍然不时听到许多消息,亲友或下狱或死去,母亲在整日紧张惶恐中生下小弟,不久去世。
再之后,父亲变了很多。
荀采垂下眼眸,跟随未来的丈夫走下堂、跨出大门,来到阴家的马车前
“……请小心。”
青年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荀采抬眸望去,对方局促的冲她微笑,伸出手臂让她凭扶,目光真诚中透着紧张。
她别开眼眸,或许,她对未来,可以有更多一点的期待?
女子随夫婿离开,父亲只能在堂上远望,不可相送,好在对其余的人,并没有这样的要求。
荀柔随着堂兄们来到门口,围观了最后的驾车仪式。
阴瑜在仆从的协助下,执绥亲自为荀采驾车,车轮行过三匝(轮子转过三圈),再下车来,改乘另一辆。
阴家的马车安静的来,又安静的离去,没有热闹喧嚷,只有肃穆庄重。
短短两刻钟,陌生的男子,带走了姐姐,从此与他相隔百里,再难相见。
荀柔追出两步,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若有所失,想要再对姐姐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如何说起。
不久前学过的诗篇,蓦然涌上心头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族中众兄渐渐加入,这一日《邶风。燕燕》在高阳里上空飘起,远送族中远嫁的姑娘。
荀柔突然在这一刻,感到这首古诗的真意。
那些句子,好像原本就刻在心里,刻在血脉里,刻在灵魂中,像澄清了湖水,清晰的、纯粹的显露出最简单的、直白的、真实的情绪。
我们不说舍不得。
我们说亲爱的姐妹,愿你如燕燕高飞。
你的身姿翩跹飞翔,你的声音悠扬低昂。
我远送到原野,送到路的尽头,送到南方,终于再也望不见你的模样。
回忆你的情意深重,回忆你的贤淑温良,过去先人对你惦念记挂,我也对你永远不忘。
【季汉年间,汝颍之间,女子出嫁,其兄弟歌《诗》相送。或曰自荀氏始,熹平间,荀柔之姊荀采归阴氏,时柔年三岁,歌《燕燕》相送,其音切切,去随三里,闻者无不掩泣叹息,时人竞相模仿,遂成乡俗。《东汉春秋。卷三》】
作者有话要说:
[1]这段也是荀爽女诫中的内容。
关于《邶风。燕燕》历来两种说法,卫国国君送妹远嫁,或者卫庄姜送归妾。我读过之后,倾向于第一种,觉得感情更贴切一些。
如果用第二种说法,在最后一句解释上,总感觉有点奇怪。

“……燕燕于飞,参差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马车之中,一名叫襄楷的方士坐于阴瑜下首,捋须点头赞许,“果然是荀氏家风,三岁小童能诵《诗经》,当真名不虚传。”
“荀氏诗礼之家,荀卿之后,天下望族,本让人祈仰。”阴瑜圆脸微粉,含蓄道,“不过,阿善亦聪慧非常,不是寻常孩童。”
襄楷悠悠的看向他,用过来人的语气,含笑道,“其弟如此,其姊风采足见。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公子这几日看来要辗转反侧,寤寐思服了?”
阴瑜忍不住羞涩的低了低头,“荀氏女郎,端庄娴雅,我甚敬之。”
“君家那位小舅子,今日一诗,于众添一桩轶事,对公子嘛……这是要公子勿得忘记,夫人有娘家人,要小心尊重啊。”襄楷笑道。
“阿弟聪明可爱,又重情义,我诚心待之,阿弟必明白我的心意,会诚心对待我。至于夫人……”阴瑜说着发现自己被对方带得说错称呼,不由脸一红,“至于荀氏女郎,我本当礼敬之。”
“公子纯良敦厚。”襄楷赞了一句,“某亦要多谢公子,让楷得以一观荀氏风采……”他声音低下去,“实在令人惊喜。”
阴瑜只当他是知音,连连点头,忍不住说心里话,“瑜也深有此感,每次见到慈明公,便如见清风明月,欲想要亲近,又怕自己学识浅陋,贻笑大方之家。”
“荀公既择公子为婿,定是喜欢公子的,公子不必妄自菲薄,楷所言,”襄楷眼睛一眯,“是公子那位小舅子。那位小公子,实乃非常之人。”
“阿弟的确自幼聪慧非常。”阴瑜赞同道。
襄楷知道他不懂,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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