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岁纪by游瓷
游瓷  发于:2024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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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佑刚从车上跳了下来,肩上还扛着一个箱子:“哟,出去啊?”
他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背后印着快看不清的“行者救援队”几个字,黝黑的皮肤此时热汗津津,显然已经忙活了很久,没什么空闲休息。
洛钦跟他碰了碰拳:“许哥,说好今天放我一天假的,别反悔啊。”
许佑刚豪爽地笑道:“我可不是说话不算数的人,今儿准你不来帮忙了!我抽不开身,就在这儿祝你生日快乐了啊。”
“客气,咱差那一两句话吗?”洛钦摆摆手,“不得实际表示表示?”
许佑刚笑骂道:“小浑球,就知道你这德行!”
他放下箱子,转身从车厢里拿了两瓶迷你扎啤,都是酒厂里回收来的存货,“看看,德国佬爱喝的酒,这可是我偷偷给你留的,别人来问,我都说没有了。”
方舟重组以后,许多救援队都被编入进了方舟自卫队,许佑刚的行者救援队也在其中,主要负责日常物资的运输和分发工作。而被收编的好处就是,搜集来的物资不必尽数上交,方舟默许他们可以自留一部分,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洛钦在这里人缘不错,有时得到什么好东西,很多人都会偷偷给他留一份。许佑刚领着的各个都是好手,偶尔出去打个猎,回来就拽着洛钦开小灶,而他本人也全不见外,有肉就吃、有酒就喝,活得十分滋润。
不过洛钦也不是白来蹭吃蹭喝的主儿,方舟营地里有什么风吹草动,他在喝酒谈天间都听得一清二楚。这些事情以水荔扬的身份不便打听,但洛钦足够自由,也有能力让别人心甘情愿地分享情报。
情报网是在方舟立足的关键,洛钦足够明白这一点。
“够意思。”洛钦啧啧两声,把酒放进了外套的口袋里。他特意挑了这件口袋能装下许多东西的衣服,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塞了些什么。
许佑刚抹了把脸,指指方舟大门的方向:“鸡腿儿我已经让那小姑娘端走了,真有意思的丫头,吃个鸡腿美得跟什么似的。”мм??
洛钦笑道:“那就行,麻烦许哥了啊。我俩先走了,回头多帮你卸两箱货。”
水荔扬带着他穿过布满铁丝网的街道,再往前面就正式踏出了安全区域,分布着大片尚未清理过的街区,各种感染生物在此处栖息,危机四伏。
“你还吃得挺开。”水荔扬忽然笑着说道,“才来多久,李牧祁的山头都快被你占去一半了。”
洛钦悠闲地吹了几声口哨,说:“每个人有每个人活着的道理,荔枝,你得知道,什么叫风滚草式活法。”
水荔扬怔住:“什么?”
洛钦很耐心地跟他解释:“风滚草,就是无论你沦落到什么地步,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就能找办法活下去。”
洛钦有时总是蹦出一两句让水荔扬觉得特别有深意的话,但对方却对此不以为意,只觉得稀松平常,因为他头十几年就是这么活的,在福利院周边那些地方,还有很多人都是这么活的。
“荔枝,任何时候都要相信一个想活下去的人。”洛钦看着他,“其实许哥他们不傻的,知道我是在替你打听消息,但他们还是愿意告诉我,你知不知道为什么?”
水荔扬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洛钦道:“因为你看得到他们想活着,荔枝。就算是风滚草,要活着也得靠水,只有你愿意给他们那一口水。”
水荔扬扭过头,很诧异地看着洛钦——对方居然知道他这些天来在想什么。
压力、谣言、揣测和不理解,方舟内部的潮涌此起彼伏,有些时候的矛头尤其是直接对准了他。他并不是没有动摇过,怀疑自己所坚持的一切到底有没有意义,
“想做什么就坚持下去吧,荔枝。不管你做什么,我都只跟你走。”洛钦手臂枕在脑后,嘴角笑出一缕春风,“We Are The One——”
水荔扬伸出手,跟他握住。
“好。”
水荔扬的家在距离方舟不远的一片老房区,那地方叫“白马巷”,看着不起眼,但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水荔扬一时心血来潮,还跟洛钦讲了一番这条巷子的来历,说是当年有个皇帝幼年因政变流落民间,十几岁被宫廷老臣寻回登基为帝。后来他人到中年,微服私访巡游到此,站在巷口目睹孩提时所见光景已然物是人非,不由得心生感叹“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遂将这里赐名白驹巷。
洛钦听着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问道:“不对,不是叫白驹巷吗,怎么几百年过去,还成从文言文改成白话了?”
他问得水荔扬也愣住了,半天都没想到编个什么合理的解释:“……我也不知道,听我哥讲的。我小时候都没问过这个问题,听听得了,你怎么还较真。”
巷口杂草丛生,道路上都是碎砖,荒凉得仿佛几百年没人住过。入口的几家院门前贴着斑驳的红对联,在一片凄冷荒芜的景象里显得有些阴森。枯树的枝条从院墙探进窗户,几片破碎的玻璃卡在窗棂上,被风吹得摇摇欲坠。
巷中凌乱不堪,到处可见依稀的血迹。这里发生的惨剧无法被完全洗掉,那些难以冲刷干净的痕迹,将永远沉默地镌刻着这场旷世的灾难。
水荔扬对这边的街头巷尾居然有了种陌生的感觉,曾经有着人声喧闹的胡同和门脸,此刻死寂沉默。过去的那些时日仿佛随着他走进这条巷子,一点点在记忆里远去。
“我几年没回来过了?”水荔扬自言自语道,“好安静,洛钦,白马巷从来没这么安静过。”
洛钦跟对方并肩往前走,目光在两侧的院墙和矮房上扫过,好奇心盖过了一切。他想象着童年、少年的水荔扬日复一日背着书包从这些宽街窄巷中穿行,日升月落间,现在的他和水荔扬过去的影子正逐渐重合。
或许正是因为自身缺失着“过去”,洛钦才会对回忆如此执着。
水荔扬家在最深处的一幢二层小楼里,进去之前洛钦看到满院满墙贴的开换锁、治尿床和疏通下水道的小广告,调侃道:“那皇帝是不是回来看见到处都是打广告的,才感叹那一句啊?十几年没回来,没想到人民群众的业务范围都扩展到这个程度了。”
“咱能别再提皇帝的事儿了吗?”水荔扬正在上楼,闻言无奈地回头看他一眼,“我想揍你了。”

第99章 祖宅
整栋楼都是水荔扬的家,院里种了一棵合抱粗的梨树,此时梨花已经开满了枝头。只是一楼的铁门上了把大铜锁,生满了滑腻的绿苔,一时半会儿不好弄开。
两人径直走外围楼梯去了二层,水荔扬从腕上红线抽出铁丝,故技重施撬开了锁。
“我信你是富二代了。”洛钦一进门就感叹道,“在汉州有这种房子,够在深宁买十套独栋大别墅。”
“有市无价,汉州人很少会卖自己的祖宅,除非真的走投无路活不下去。”水荔扬淡淡道,“这是我妈的房子,离市区近,小时候只有放寒暑假会回来住,我家破产之后才搬到这里长住的。”
房子里布置得很朴实,有种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氛围。洛钦进门就看到对面墙上挂着一排相框,他一眼就认出了哪个是水荔扬,不由自主便走上前,好奇地一个个看过去。
第一张大概是水荔扬幼儿园时候的照片,小小的一只像个糯米团子,侧着身子站在雪地里,双手合在胸前,像是在拍手,笑容天真稚气。旁边蹲着一个女人,长长的黑发披肩垂下,看向镜头的表情温柔而典雅。
“你小时候就会摆pose拍照了啊,真系好靓仔哦。”洛钦笑道,“这是你妈妈?你和她真的好像,尤其是眉眼这里。”
水荔扬生了一双温柔的眼睛,和照片里的女人简直如出一辙。
下一张照片里的水荔扬,要比前面那张稍大几岁,看样子已经上小学了,穿着黑色的夏季制服,在校车前整理自己的背包。他周围全都是同龄的孩子,人群中唯有水荔扬一个人好看得出挑,洛钦看得几乎移不开眼睛,满心都响彻着“好可爱”的呐喊。м???
“郊游的照片,我哥拍的。”水荔扬说到这里的时候声音低了一下,“我那天好像跟他吵架了,表情不太高兴。”
洛钦听他这么一说,仔细看来发现照片里的小男孩嘴角确实有些耷拉着,似乎是故意没看镜头。
“那也好看啊。”洛钦指指照片,“生气都好看。”
后面几张照片大多是家庭合影,洛钦看到有张尺寸最大的全家福,最中间是一男一女两夫妻,面带笑容坐在一起,正是水荔扬的父母。
夫妻二人怀中各自都抱了个半大婴儿,不谙世事的眼睛正好奇地看向环抱自己的父母。
水荔扬站在两夫妻身后中间的位置,一手搭着椅背,茫然地看向镜头。而他身边站立着的青年,显然就是他那个已经去世多年的哥哥。
洛钦在看到那个青年面容的瞬间,脑子似乎短路一般闪过什么东西。他捂着太阳穴扶住了桌子,手指不小心碰到了桌上的瓷娃娃摆件,发出咣当一声。
“洛钦?”水荔扬赶快扶住他,伸手探了探额头,“你不舒服?”
洛钦摇摇头,说不上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头忽然抽痛起来。他睁开眼睛,冲着水荔扬说道:“没事,我只是觉得你哥……跟你长得很像。”
照片里的青年和水荔扬都是那种很柔和的长相,而坐着的男人却隐隐露出凶相,两道尖刀眉横在额间,看上去很有压迫感,嘴角虽然带笑,眼中却很是冷漠。
不过洛钦很快就发现了一件更为奇怪的事,这张全家福里的水荔扬,眼中似乎不如前几张那么有光彩了,倒有种与年龄不符的淡漠,这种感觉让他有些不安。
“这是思弦和思淼。”水荔扬指指怀抱的两个婴儿,“真是丑都丑得一模一样。”
“为什么没有你十几岁的照片啊?”洛钦有些失望,“我想看看你那时候长什么样子。”
“有啊,在我房间里。”水荔扬看着客厅后面的房门,说道,“年雨天天给我拍乱七八糟的照片,都洗了放在相册里。”
洛钦跟着水荔扬走进房间,刚开门就吃了一鼻子灰。他伸手在空气中扑了扑,发现房间里已经全部积灰了,到处都落了薄薄一层,显然已经很久没打扫过了。
从卧室窗户刚好能看到院中梨花的树枝,窗外挤满了团团簇簇的五瓣梨花,煞是好看。
水荔扬掀开床单,伸手捂住口鼻,从下面拖了一个箱子出来。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唱片和小玩意儿,都是些十几年前流行的东西,年代感很强。
他翻了几下,掏出几本影集:“就这些。”
洛钦把影集摊开放到床上,一页页翻着。他第一次发自内心地感谢年雨,水荔扬一个明显不热衷于拍照的人,居然被拍下了这么多学生时代的影像。
影集里有水荔扬穿校服的照片,也有在家或者平时休闲外出的着装,不经意被记录的瞬间,却也是对方最放松的时刻。
其中一本小册里几乎都是童年时期的留影,那时的水荔扬尚且软得像个白馒头。不少张童年照里都有水荔扬哥哥的身影,只是在他稍大一点后,那个青年便再没有出现了。
洛钦起初还想收藏几张,没想到几本看下去,居然觉得每张都想要,一张都舍不下。
“荔枝,你知道吗,”洛钦津津有味地翻看着,“女娲捏你的时候肯定心情很好,你十几岁的时候也太招人疼了。”
水荔扬转头看了一下桌上的照片,笑着叹了口气。
“原来十八岁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他说话间有点伤感,“我都已经忘记自己十八岁的时候在想什么了。”
“想我吧?”洛钦立马接话。
水荔扬看着他,认真应和对方的玩笑:“偶尔抽空想一下。”
洛钦靠过去,双手环住水荔扬的腰,下巴放在他肩膀:“没关系,你没有在十八岁的时候遇见我,但你在二十二岁的时候有了一个世界上最爱你的男朋友。”
相册里有张难得的水荔扬和其他人的合影,背景是个烧烤摊,白无泺和程清尧都在上面,其余大部分他都不认得。只是照片里的水荔扬并没有在看镜头,和旁人有些格格不入。
“这照片上的人……”水荔扬自言自语道,“有的都已经不在了。”
洛钦又在卧室里翻出一些水荔扬上学时用过的作业本、做过的笔记和考试试卷。他一边看,一边从那些认真勾画的字迹里想象着当年还是学生的水荔扬。
水荔扬的样子和现在相比几乎没什么变化,也不知道是不是实验的影响,容貌仿佛都还停留在十几岁的模样。
学生时代的水荔扬头发比现在长得多,柔软的碎发从脸侧垂下来,慵懒而赏心悦目,诉说着使人印象深刻的少年时代,也不知道这些画面印在了多少人的青春回忆里。
手边一个作业本落了点灰,洛钦拿起来抖了抖,一张照片从纸页中飞了出来。水荔扬正在收拾柜子,没注意到这边,洛钦便随手捡起了照片,盯着上面的场景微微出神。
那是一张水荔扬身穿黑色礼服坐在钢琴前的照片,身材修长匀称,散发着少年独特的纤细感。他身后是一扇打开的窗,窗帘被风吹得飘起,微微贴在他身上。
水荔扬的手指按在琴键上,表情沉浸又专注,正在弹奏着曲子。
洛钦捏着那张薄薄的照片,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熟悉的感觉,带着点不知来路的悲怆,这让他觉得很不自在。
这时水荔扬刚好合上柜子转过身来,洛钦下意识将照片藏进了袖子里,扭头朝水荔扬一笑:“你小时候写字挺端正的嘛,是不是练过书法?”
“没有,”水荔扬摇摇头,“都是照着字帖写,是个犁地的牛都能写好了。”
“……”洛钦刚想说自己写字就不行,又默默咽了回去。
他想起袖子里那张照片,不禁问道:“你小时候没学过乐器什么的吗,比如……钢琴?你手指这么长,很适合弹钢琴。”
水荔扬表情看不出什么变化,只是淡淡地否认道:“也没有,不感兴趣。而且不是手指长就一定能弹好钢琴,历史上很多著名钢琴家的手指都长得很普通,甚至短粗。手掌宽大、指节肉多的手才适合弹一些激昂有力或者大跨度的曲子……”
洛钦愣愣地看着他,水荔扬也怔住了,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便偏过头轻轻咳了一声:“很多人都知道,你居然不知道。”
“我还真是头一回知道。”洛钦喃喃道。
他悄悄将那张照片放进了衣服夹层的内兜,心脏乱跳,总觉得自己在做什么偷偷摸摸的事情。
两人从水荔扬家里出来之后,发现外面居然下起了雨。洛钦站在屋檐下面,伸手向外探了探。
“雨不是很大。”他看了水荔扬一眼,“我们……”
水荔扬闻言和他对视,两人视线交汇的瞬间,洛钦抓住水荔扬的胳膊,疯了一样冲进雨里。
“我就知道!”水荔扬不甚认真地挣扎了两下,然后干脆破罐破摔,跟洛钦一块跑了出去。
春雨细细斜斜的,拍在人脸上像蛛丝缠绕,很快就蒸腾成了水气。洛钦抹了把脸,对水荔扬笑道:“我也算去过你家,见过家长了!”
“哪有见家长撬门进去的?”水荔扬调侃他,“你这叫抢。”
“抢什么,抢人?”洛钦两手飞快地抓住他的腰,挠起痒痒来,“咱是不是忘拿户口本了?”

水荔扬明知故问道:“拿户口本干什么?”
洛钦刚要说当然是结婚用,忽然瞥见水荔扬眼底有几分隐约的期待,从小根植在骨子里的恶劣忽然就有些按捺不住。他动了动嘴唇,一副漫不经心的口吻回应对方:“没事,不干什么。”
“不对。”水荔扬皱眉,“重说。”
洛钦笑出声来,两手从对方的腰挪到肩膀,说:“好吧好吧,我替你说了,你喜欢我喜欢到想和我结婚,为了得到我不惜巧取豪夺……”
“打住。”水荔扬捂住他的嘴,“你疯了。”
洛钦趁机揽过水荔扬的脖子,两人隔着手掌亲吻,发梢被雨丝打得微湿。
水荔扬此刻眼中的沉醉,跟洛钦偷偷收藏的那张演奏照上几乎一模一样。
洛钦看得有些出神,脑海里又闪过对方坐在钢琴前那幅安闲静好的画面。他拢了拢头发,撩开挡在前额的刘海,视线变得清晰了些。
“等一下。”
洛钦从口袋里掏出一台DV,正是水荔扬生日那天程清尧拿来拍视频用的。他打开DV开始录像,对着水荔扬笑起来:“荔枝,看这边。”
水荔扬望向镜头,两人视线交汇,在彼此眼中都看到了热切。
洛钦往边上让了让,确保两个人同时被收进镜头,又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我是洛钦,旁边的是我男朋友,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喜欢的人。”
他把镜头放下来拉远了些,刚好对着两人的脸,就这么默默定格了几秒钟。
洛钦转过脸,扣住水荔扬的下巴,低头和对方交换了一个吻。灵活的舌头纠缠进去,扫过下排敏感的牙齿,心满意足地收获了水荔扬情不自禁的一句呻吟。
站在雨里的亲吻潮湿而又黏腻,夹杂着令人羞耻的水声。水荔扬的脸瞬间红到了脖子根,他被亲得有些晕头转向,站不住的双腿被洛钦一条腿分开了卡在墙上,双手无力地挂在对方身上,浑身烫得像火在烧。
DV已经拍不到什么画面了,洛钦的手不自觉地垂下,紧紧搂着水荔扬的腰,亲吻吮吸着那柔软的舌尖。两人的脸上身上都淋满了雨水,干脆互相闭上了眼,沉浸地接吻。
“荔枝,”洛钦的嘴唇移到水荔扬的颈侧,留下一排淡淡的牙印,又缠绵地吻了吻他的耳垂,“喜欢你。”
水荔扬颤抖了一下,刚好被洛钦吻在脖子上。他睁开眼睛,视线里模糊一片,只看到头顶落下的几片花瓣从洛钦肩头滑落。
“嗯,我知道。”他抱住洛钦,眼睛忽然有些酸涩,“我也喜欢你。”
一只麻雀落到了路边的水洼旁,低头啄了几口雨水。
忽然有脚步声传来,麻雀警觉地扑腾翅膀,跳到一边,躲进了垃圾桶的阴影里。等脚步声远去了,又拍拍翅膀跳了出来。
洛钦扭头看了一眼,似乎对刚才那只麻雀有点好奇:“要不我抓只鸟晚上给你烤了?还能去许哥那弄点佐料。”
水荔扬倒是没啥兴趣,摇头道:“我不吃,你刚才不还说给我抓兔子么,兔子呢?”
“我过两天去山上给你找找。”洛钦说,“我可会做抓兔子的那种陷阱了,一抓抓一窝,烤着吃特别香。”
水荔扬想了想,又说:“还是算了,外面又不安全,谁知道山上除了兔子还有没有别的什么……”
他说着忽然停住不动了,目光亮亮地看着身侧一家商店的橱窗。
这是一家蛋糕店,破败的橱窗里还剩下一个色泽鲜亮的奶油草莓蛋糕,在这动荡的末世里散发着为数不多来自旧纪年的光芒。
不过这显然只是一块以假乱真的蛋糕模型,新鲜蛋糕只放一天就会腐坏变质,更别说半年过去还会是什么光景。
“这个做得好逼真啊。”水荔扬凑过去,伸手在上面碰了一下,“是不是还挺好吃的?”
洛钦抱起手臂,骄傲地抬了抬下巴:“我也会做,比这个好吃多了。”
“那你给我做。”水荔扬看着他,勾了勾嘴角,“我就喜欢草莓味的。”
“行啊,等我把材料都配齐,一定好好给你做个蛋糕。”洛钦开始在心里盘算材料清单,“你生日那个都不够分的,时间材料也都不允许,下次我做了只给你一个人吃。”
水荔扬的话在嘴边犹豫几度,还是对洛钦说:“我记得自己小时候,很想吃蛋糕店里那种摆满草莓的蛋糕,我爸一眼就看出来我想吃。”
洛钦随口问:“所以他买给你了?”
水荔扬摇摇头,继续说:“不,所以他决定永远不买草莓蛋糕给我。因为他得让我知道,他有权力操控我的一切喜好乃至人生,如果我不听话,就永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洛钦愣在那里,觉得心脏被水荔扬这番话刺痛,他安抚地握着对方的手,说:“可是就算你听话,他也不给你吃,是不是?”
“嗯。”水荔扬表情没什么波动地点头,“我十四岁以前,根本就没有吃过草莓蛋糕。我爸死之后有一年的生日,赵叔给我买了一个草莓蛋糕,我吃了一口就在想,原来我以前那么想吃的东西,也没有那么好吃。等我十八岁的时候,可以随便买草莓蛋糕吃,但是我已经再也不喜欢吃了。”
八岁时渴望却又无法得到的,十八岁时他却早就不想要了。
如今二十二岁,他忽然又有点想尝尝,洛钦做出来的草莓蛋糕是什么味道。
洛钦低着头,很亲密地轻声说道:“我做给你吃,好不好?”
水荔扬把目光从那块孤独的模型上收回来,说:“那你可别骗我。”
两人趁着天没黑,又去安全区附近的古城转了转,面积很大,沿景区路线走一天都走不完,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掏门票了。
推开断电的旋转闸往里走,就是从前的古镇小吃一条街,如今只剩下被破坏得千疮百孔的商铺和民宅,几辆观光车停在入口的公路上,车窗上凝固着一些干涸的血迹。
古城里尚且有无数丧尸在游荡,它们白天会缩进这些古迹深处,而到了夜晚,古城的各个街巷和角落就会飘满怪物的嚎叫。
满地的垃圾、翻倒的景区设施和丢弃的背包鞋子,昔日热闹的景点变得冷寂不已,石板路上野草疯长,几乎已经掩盖了原本的道路。
水荔扬带着洛钦爬上了城墙,从百米高的墙头往下看去,好像一切都如尘土般被踩在脚下。古城墙的砖块年久失修,已经有所松动了,水荔扬在前面走得如履平地,洛钦却有些恐高,硬着头皮跟上。
“我小时候来这里比较多。”水荔扬的衣摆被风吹得向后翻飞,像是在风里振翅欲飞的白鸟,“以前这边有很多卖小吃的地方,可惜你来的不是时候,要不然还能给你打包点汉州特产回去。”
两人找了个平整的墙头坐下,洛钦从兜里掏出许佑刚送的两瓶酒,正准备打开,忽然瞥见一旁仰着头吹风的水荔扬,把酒瓶递过去说道:“哥哥,帮我拧个瓶盖?”
水荔扬仍抬着头,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接过了酒瓶。当初在深宁的时候洛钦装得肌无力一样,但凡喝个水都得丢给水荔扬拧瓶盖,没少被卫蓝翻白眼。
“啪”的一声,瓶盖在水荔扬的指尖崩开,旋转着飞了出去,又直直坠落下城墙。下面隐隐约约传来一声轻响,回音撞击在城墙上,在寂静一片的古城里激起片刻涟漪。
洛钦仰起脖子,痛快地灌了几口酒。
果然是好酒,醇厚带着麦香,气泡很足,入喉的感觉如同电音节上纵情高歌时带来的震颤。他将酒瓶放到一边,抹了抹嘴,“舒服。”
水荔扬悠闲地晃着腿,对所谓的好酒颇为不屑。他从小就对就这东西毫无兴趣,偶尔尝过几口,也被那种苦涩和辛辣的口感呛得难受不已,后来就干脆完全不碰,再怎么被人劝酒也不会动摇分毫。
天色已经有些暗下来了,北半球的白昼随着太阳直射点的北移渐渐拉长,白日里的光景变得十分漫长而无聊。洛钦从前总不爱这种变化,觉得冬季那种早早变黑的天空才是安全感的所在,人们可以早一些钻回自己家里,围在桌前吃热乎乎的饭。
不过自从和水荔扬在一起之后,他就对四季的变迁不再敏感。以前在深宁,他的生活里大多数时间只有自己一个人,因此白昼漫长,只能让他觉得日子空耗流逝得更为明显。
如今生活过得不再漂泊不定,也算是此心安处。
“好像没有和你讲过,我以前一个人在深宁是怎么过的。”洛钦抱起一条腿,把脸埋在胳膊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水荔扬,“初中高中都是住校,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只有放月假的时候坐车回福利院拿换洗衣服。福利院每年都会在名册上注销掉成年孤儿的信息,让他们自己出去谋生。”
“当时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考出那个小地方。16岁的时候考上了深宁医科大的生物科学专业,卫蓝也已经读到研究生了,开学那天他开车送我,比我还高兴。连我自己都以为,我以后的人生会非常好。”洛钦轻轻叹了口气,“结果还没有读满一年,我就犯了大事儿。学校明面上说,希望我考虑是不是继续读下去,其实是在劝退了。”
水荔扬沉默了一下,问道:“你自己就选择退学了?”
洛钦摇摇头:“一开始没有,我很想上学,但是周围的人已经开始拿看异类的眼神看我了,哪里都待不下去。那些以前对你热情友好的人,一夜之间全都变成了陌生人。后来我从其他宿舍那里听到传言,说我杀了人。”
水荔扬攥紧了右手,呼吸逐渐急促,连自己都没察觉到。
洛钦眨了眨眼,还是没能掩盖住眼底的痛苦:“你知道吗?我在白塔镇不是第一次失控。大一那年和卫蓝在实验室,我也不记得发生了什么,等自己醒过来就在医院了。学校老师告诉我,我拿摔碎的烧瓶捅穿了卫蓝的胸口和脖子,他差点就没命了。”
洛钦还记得自己当年在所有人的注视下,默默收拾行李离开宿舍的场景。
当他拖着行李箱走出那个仅仅维持了数月缘分的大学校园时,周围同学投来的目光像箭矢一样反复刺穿着他,让他不得不加快脚步逃离那个地方。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他后来在福利院的帮助下,取出了据说是自己亲生父母留下来的一笔遗产,在商场里盘下了一家店面,从此开始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自由工作者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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