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战神掳走后by清麓
清麓  发于: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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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瞥到岸边一块大石板,凌息脑中精光一闪,转过身凝望一群正在晒太阳的狼。
一群狼莫名后背发凉,猫似的皮毛炸开。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山林里一群凶猛精悍的公狼排着队朝一块大石头狂挠,旁边站着一位霞姿月韵的少年,“九十九,一百,好,下一个。”
要么说人多力量大呢,狼多力量更大,凌息满意地打量自己新出炉的石锅,旁边公狼们疯狂朝自己快冒烟儿的爪子吹气,敢怒不敢言,一副受恶霸压榨的小可怜模样。
面对一双双委屈的眼睛,大灰亮出自己锋利的爪子,它挠了五百下一点事没有,怎么可能是老大的问题,必然是因为你们太弱了。
凌息顺利烧上热水,愉快表示为了感谢大家帮忙,他请大家吃烤鱼吧。
记起上回吃凌息烤鱼吃到吐,狼群泪眼汪汪陡然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好歹毒的人类。

将兽皮放入混合了松针的温水中浸泡,趁此时间凌息用藤蔓编了个斜挎包挂在身上,拍拍手上的灰,起身走到河边清洗手指染上的绿色汁液,反复搓洗后手指头仍然有点发绿。
真是要啥啥没有,凌息叹了口气。
他记得古代有皂荚和猪胰子,但都不是他现在能获取的。
之后有条件他可以尝试制作香皂,目前简陋的情况下,凌息决定尝试做一点肥皂。
肥皂的制作方法广为流传,尤其凌息喜欢往研究院跑,将人家研究院的书籍资料看了遍,如果不是他综合成绩第一,深受校方重视,就凭他的热情劲儿研究院的老教授们早把他收入门下了。
碱液有现成的草木灰加入清水,油脂可以选用动植物脂肪两种,常用猪油。
“猪油啊。”凌息吞了口唾沫,菜谱上写热腾腾的米饭加入猪油和酱油搅拌,最后撒上葱花点缀,简单的烹饪,极致的美味。
雪白的猪油被热气腾腾的米饭融化,加入一点酱油的咸香,将三者充分搅拌混合,油香却不油腻,朴实无华却是许多人儿时的回忆。
吃面的时候加一勺,做糕点的时候加一勺,炒菜的时候加一勺,平淡的食物在增添猪油后会变得越发美味富有营养,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材。
别提美食荒漠的末世,凌息穿过来后连猪都没见过,何况猪油。
想到猪油,再想到猪肉,继而联想到无数美食,凌息两眼放出绿光,等热潮一过他就下山,先整一头家猪回来。
山里当然有野猪出没,野猪凶狠野蛮,攻击力强,山下百姓非常畏惧,尽量避开它出没的地带,遇上九死一生。
凌息倒不怕野猪,穿越造成的重伤早已完全恢复,他主要嫌弃野猪肉难吃,野猪与家猪的口感全然不同,野猪肉粗糙味儿重,家猪肉细嫩无怪味,毕竟是老祖宗们一代代圈养下来的。
小灶上的草木灰水差点烧干,凌息晃晃脑袋,把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出去,重新开始。
手里没有猪油,但有松脂呀,凌息倏然记起松脂能够制作松香皂,成品非常容易起泡,去污能力很强,而且具有粘性,可使肥皂不开裂不变质。
“大灰,帮我看下火。”凌息撂下这句话,人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巨狼趴在地上懒散地甩了甩尾巴,慢吞吞移到距离灶更近的地方。
直接收集的松脂称为毛松香,需要进行蒸馏得到纯净度高的成品脂松香,更容易发生皂化反应。
然而凌息没那个条件,凑合着用吧,毕竟光是过滤碱液就足够折腾他了,何况蒸馏。
“晾一会儿吧。”凌息搅拌到水分差不多蒸发,取下他几天前烧的简陋陶碗。
忙完这边,凌息起身去另一边查看他的皮子,开始尝试揉搓绷扯,这实在是个力气活,极度考验手臂力量,当然于凌息而言很轻松,分分钟鞣制好几张皮子不在话下,要不是担心把皮子扯破前功尽弃,他速度还可以再快点。
正值盛夏,山林里气温偏低,一番忙碌后凌息只出了少量汗,仰头望向天空,日头越升越高,摸摸肚子似乎应该吃饭了。
动作敏捷爬上树,伸手取下两张干透的皮子,触手柔软亲肤,可比大叶子贴身上舒服多了。
“成了。”凌息眸光灿亮,满心成就感。
凌息的老师同学对他统一评价,浪漫过敏体质,于艺术方面毫无天赋,连他画的画都像是电子打印品,写的文章更是一板一眼,平铺直叙,文学课老师看一眼都眼睛疼的程度,批判他缺乏创造力与想象力。
然而几天后,凌息随手设计的一款武器获得了军方认可,表示即将投入生产,顿时叫人搞不清他究竟怎么回事,以至于文学课老师怀疑他是故意的。
托着下巴思考了会儿,设计衣服什么的,凌息决定别为难自己,缝补伤口可以,缝制衣服不行,最后麻利为自己做了上衣下裙,丝毫不为男人穿裙子感到羞耻。
松香皂已经凝固硬化,最好再晾晒几天,沾水抹了点在手上,果然迅速起泡,手上的灰尘污迹以及绿色的痕迹随着泡沫一起冲走,低头嗅闻有股淡淡的香气。
凌息满意地扯下一片叶子包住松香皂,放进斜挎包里,将里面装着的草药往下压了压。
转身去设陷阱的地方扛起鹿回去吃饭,也不晓得人醒没醒。
一高一矮两人在门口相遇,凌息见男人已经能下地,应该暂时死不了,心下一松,兴冲冲朝人展示肩上扛的鹿,“我给你猎了头鹿,养好身体才有力气干活。”
干活?干啥活?
眼前走马灯般闪过这几天发生的事,霍琚突然腰子一疼,腿更软了。
嘴巴张了张,半晌没找回自己的声音,直到少年将鹿扔到空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一听就分量十足。
鹿血鹿肉皆是大补之物,寻常男子吃了虚不受补,恐怕会流鼻血,如霍琚这般身强力壮的吃了估计得折腾屋里人整宿。
霍琚瞬间看穿少年的如意算盘,就那么馋他的身子吗?
某处隐隐传来的疼痛感令男人剑眉紧皱,思索该如何拒绝,他着实不愿意死在床上。
“对了,还给你。”
霍琚未抬头,精准握住向他扔来的东西,翻过手一把熟悉的匕首映入眼帘。
男人眸色沉了沉,“怎么会在你这儿?”
大弟虽然不喜他,但为了减轻家中负担,主动提出为他上山采药,霍琚担心大弟独自进山不安全,将这把匕首塞给他,留着防身用。
凌息跨步上前,陡然把人公主抱起来,霍琚猝不及防气得面红耳赤,厉声呵道:“放我下来!”
凌息莫名其妙,目光纯澈,“我看你快站不稳了。”
认真询问男人:“你为什么生气?”
霍琚咬牙切齿,这人到底真傻假傻,看不懂人脸色吗?
迈入房间瞧见倒塌的竹床,凌息不太意外,转方向走到椅子前把人放下。
打开藤编的小包拿出里面草药,凌息转身往厨房去,没多久拿着一碗捣碎的草药汁回来,“脱一下衣服。”
霍琚认识少年手里的草药,对方的确是在帮他治伤,可是为什么?
见没动静,手里抓着一坨黏糊糊草药的凌息掀起眼皮,疑惑询问:“没力气?需要我帮你脱吗?”
几乎膝跳反应般,霍琚立刻回绝:“用不着。”
除下里衣,男人精壮的身躯展露在日光下,后背遍布数道陈年旧伤,一块块结实的肌肉清晰可见,犹如连绵不绝的山峦,胸膛上的新伤足有凌息一掌长,幸亏没刺中心脏,否则早到阎王殿报道了。
凌息不太好意思地抿抿唇,这道伤因他动作过大,崩裂开好几次,现在伤口红肿明显发炎,最外层的皮-肉出现增生,需要尽快处理。
这种程度的伤,凌息自己处理过,并不是太困难,目前难点在于他没有工具,他需要针线缝合男人的伤口,但他只有一根自己磨的骨针,穿裙子洞用的,比给猪注射的针还粗。
陆陆续续处理好其它伤口,凌息盯着男人胸口的伤陷入沉思。
霍琚注意到凌息的举动,肃穆的脸越发黑沉,这么多天还没要够,这人是淫-魔吗?

“你家有针吧?”凌息忽然抬头,澄澈的眼眸撞入霍琚视线中。
男人怔愣一瞬,迅速恢复正常,“有。”
凌息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很是乖巧温顺的模样,“你应该不介意我借一根吧?”
“你要偷东西?”霍琚面色不善,联想到那把匕首,注视少年的眼神越发阴沉,“匕首也是你偷的?”
凌息眉毛一挑,反问:“你见过哪家贼偷完东西还回去的吗?”
“你该不会以为我是因为你把我伺候高兴了才还你的吧?”
“我原本看中了你弟弟,跟随他回家,看到你比他强壮结实就换了目标,没想是个外强中干,中看不中用的,区区四天就不行了。”
“你!你竟然想对我弟弟做那种事!”霍琚怒火中烧,一掌拍在桌子上,桌子直接成了碎片。
他无法言说内心五味杂陈,既愤怒又不悦,莫名还有一丝庆幸,虽然两次被骂不中用,但幸好被少年掳走的是自己不是大弟,换成大弟肯定会被折腾死,而且……想到同少年日夜纠缠的不是自己,怒火无端更盛几分。
凌息满嘴跑火车,谁让对方怀疑他偷匕首。
“你弟弟身材挺不错,被我看上很稀奇吗?”
霍琚死死瞪着凌息,“你无耻,放|浪,不要脸。”
凌息半点不生气,无所谓地点头,“你没爽到吗?”
霍琚在边关晒成古铜色的皮肤爬上血色,像被掐住脖颈的鸭子,哑口无言。
男人的反应着实有趣,长得剑眉星目,器宇轩昂,一副身经百战的样子,内里居然如此纯情。
凌息挑挑眉,目光投向男人,“喂,你该不会是处-男吧?”
注意到男人眼中疑惑,凌息猜测他兴许没理解关键词,思忖半秒重新开口:“雏儿,童男,你懂吧?”
目睹男人脸色一度黑成锅底,凌息心中罪孽再添一分。
为了缓解男人糟糕的心情,凌息伸手一拍对方肩膀,笑容爽朗,“没关系,我也是,不吃亏。”
静谧的山林里响起几声鸟叫,霍琚彻底失去交谈的能力,他宁愿遇到的是被派来的杀手,也不愿意遇上这么个脑子有问题的。
当晚,凌息趁着夜色下山,悄无声息进入霍家,男人说针应该在主屋,其实小妹屋里应该也有,她是女孩子需要学女红,但凌息是个男人不方便进去。
靠着出色的夜视能力凌息顺利找到针,针线盒居然锁进柜子里,对于村里人的贫穷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
拿了针正要关上柜子门,鼻子耸了耸,凌息忽然嗅到一股熟悉的味道。
翻开层层叠叠的衣服,再掀开一块蓝色的布,布下盖着一个木匣子,凑近闻了闻,是从里面散发出来的。
看了看挂在木匣子上面小巧的锁和刚到手的针,凌息嘴角上扬,这不是巧了吗。
“唔,老子鞋呢?”两步之隔的床榻蓦地传来动静。
柜子门大敞开,凌息怀里抱着木匣子,大喇喇站在中间,跑肯定来不及了。
“谁在哪儿!?”霍永登迷迷糊糊间瞅见一道人影站在柜子前,瞌睡醒了大半,以为家中遭贼。
“怎么了?”赵秀娟被男人的吼声惊醒,打了个哈欠问。
霍永登顾不得找鞋,掀开蚊帐大跨步上前,紧接着当场愣在原地,柜子门关得好好的,门窗紧闭,哪有什么人。
夏日炎炎即便夜晚温度偏低,依然热得人身上冒汗,换作往常村里人习惯敞开门窗睡觉,凉风吹进屋里会好睡许多。
然而因为村中进狼叼走了霍大郎,搞得人心惶惶,大白天都是关门闭户何况夜里。
霍永登茫然地揉揉眼睛,莫非他睡迷糊看花眼了?
“没事,睡迷糊了。”霍永登朝预备下床过来的妻子说。
赵秀娟听闻无事发生,困意席卷全身,躺下去一会儿便睡着了,霍永登则是摸黑从床底下找出鞋子,去外面解手。
房梁上屏住呼吸的凌息抓住时机,身形似鬼魅,悄无声息消失在黑暗中。
大清早霍家便是鸡飞狗跳,赵秀娟惨白着一张脸,嘴唇颤抖,“银子!我的银子!”
“哪个杀千刀的偷了我的银子!?”
赵秀娟双眼跟刀子一般扎向自家男人,“是不是你?是不是你偷拿了我装在盒子里的银钱?”
霍永登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家里的钱全由他婆娘管着,究竟有多少,又放在何处他并不清楚,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动家里的银钱。
未等他叫屈,赵秀娟的拳头便砸上他的胸口,“好啊霍永登你长本事了,居然敢偷拿家里的银钱,你肯定是在外面有了相好的!”
“是不是王家的小寡妇?成天打扮得跟个狐媚子似的,没少同你眉来眼去吧,霍永登你个丧良心的,把钱给我拿回来!那是我家常荣以后娶妻生子的钱!”

第10章
霍常安喂了鸡鸭,打扫干净猪圈,准备割筐猪草回来就听到主屋传来爹娘的争吵声,他立刻放下背篓进屋查看情况,说话向来温温柔柔的娘头发披散,眼睛通红,把他爹的脸都挠花了,嘴里骂的话没一句能入耳,与往常模样大相径庭,活像被鬼附身。
平白无故被冤枉,还被妻子挠花了脸,再一看到儿子,霍永登顿时觉得没脸,一把推开赵秀娟,高声吼道:“够了!大早上你发什么疯?”
猛地被推倒在地,赵秀娟懵了几秒,手腕传来疼痛,眼泪陡然扑簌簌掉落,声音尖锐哭诉:“你竟然敢对我动手,霍永登你为了个狐媚子是不打算要这个家了吧,这么多年我辛辛苦苦为你操持家中,你全忘记了!”
霍常安不清楚事情始末,急忙把他娘扶起来用袖子帮忙擦眼泪,他笨嘴拙舌哄不来人,直截了当问究竟咋回事,赵秀娟似乎受了天大的委屈,声嘶力竭:“常安,你爹不做人啊!他偷拿家中银钱给外面的狐媚子,那可是给你弟弟娶妻生子的钱啊。”
“你少胡说八道编排我,我连你平时把钱藏在哪儿都不晓得,咋可能是我拿的!”霍永登涨红了脸,明显被气的。
“不是你还能是谁?最近家家关起门过日子,没个外人来过,难不成是常安和莺莺吗?”赵秀娟余光瞄了眼霍常安的反应。
霍常安皱起眉,他今年二十有二,早已是个成年男人,若无必要决计不会进出主屋和妹子的闺房,这点家里都晓得。
家里无缘无故丢了银钱,霍莺是个女娘,每日随母亲做做女红,同村中姑娘哥儿在附近采采花,哪怕有胆子偷钱也没地方花,完全没必要。
思忖一番,霍常安也觉得家中最可疑的就是他爹,“爹,娘平日操持家中很辛苦的,你千万别被外面的野花迷了眼,小弟要读书考科举,要娶妻,需要用银钱的地方不少……”
“你个兔崽子!连你也怀疑我!”霍永登怒不可遏,指着霍常安的鼻子破口大骂。
霍常安见他爹死不认账,莫非真不是他爹拿的?如他娘所言,没外人来过,只能是家里人。
“娘,丢了多少银钱?我去镇上问问有没有扛包的活儿,干几个月给家里补上。”霍常安不愿家里因为银钱闹得不痛快,主动开口。
赵秀娟眼神飘忽一瞬,面色不太好,“十五两。”
“什么!?”霍永登和霍常安齐齐惊呼。
霍永登倏地一拍脑袋,记起昨晚自己起夜时,迷糊见到的身影,难不成真遭贼了?
心情复杂地咽了口唾沫,霍永登讲了昨晚的事,旋即又被妻子捶了一拳,“要死啊,屋里进贼你不说!”
赵秀娟隐约记起昨晚丈夫反常的举动,估摸就是那会儿。
“不行,常安你快去请村长来,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肯定是村里人干的。”赵秀娟怄得胸口疼,那可是她好不容易弄到手的银子。
“接着。”凌息掏出一包东西扔出去。
坐在灶前熬鱼汤的霍琚伸手接住,看清手上的东西神情微怔,“你昨晚去过我家?”
凌息蹲下嗅了嗅咕嘟咕嘟冒泡的鱼汤,享受地眯起眼睛,“好香啊。”
“嗯,去你家借针线,顺手帮你拿回来的,不用谢我。”
霍琚打开破旧的钱袋,倒出里面的银子,十五两,一分未少。
是他藏在床板下的钱,既然是顺手拿的,那便是在主屋,果然被他娘找到了。
视线扫过蹲在鱼汤前嗷嗷待哺的少年,像只毛茸茸,软乎乎的小狗。
“你如何知晓这是我的东西?”
凌息目不转睛地盯着鱼汤,时不时耸动两下鼻子,丝毫不愿意把视线分给男人一点,“嗯?上面有你的味道啊。”
身侧陷入安静,久久未传来半点声响,凌息纳闷儿地扭头,对上一双沉黑的眼睛,貌似心情非常不好,男人警告道:“少同我油嘴滑舌。”
他实话实说而已,怎么就油嘴滑舌了?凌息目光落到男人手里的钱袋上,“钱袋你用好几年了吧,你的气息都腌入味儿了,同我前几天一样。”
山林里风声骤停,凌息亲眼见着黑面神一样的男人,在他话说完几秒后,从脖子到脸,再到耳朵全染上了枫叶般的红。
凌息略略张开嘴,呈现鹅蛋状,“哇哦,你害羞了吗?”
霍琚攥紧拳头,死死瞪向少年,这人真不是故意的吗?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方才说了怎样一番孟浪之词吗?
男人蓦地起身,杵着一根临时当做拐杖的棍子一瘸一拐往主屋去,背影写满了一秒钟都和凌息待不下去的决绝。
挠挠头,想不明白有啥可害羞的。
而且这人火气好大哦,动不动就生气,如果可以凌息希望对方能把火气憋到他下次热潮发泄,自己非但不会阻止,还会全盘接受。
当地的土壤挺适合做陶器,凌息烧制了二十来个,留存下来十个左右完好无损,试着全部装入水,将陶罐和陶锅放到灶上烧,期间开裂两个,最后剩下八个合格,应该能用一段时间。
凌息没研究过制陶的具体比例,用的土也不是特定的,有八个能用的,他已经心满意足。
盛一碗鱼汤出来放在石桌上,香味扑鼻而来,他迫不及待地尝了下,不出意外被烫到了舌尖,凌息吐了吐舌头并不后悔,鱼汤味道鲜美,汤汁奶白,跟闻着一样美味,与他煮的东西天差地别。
“呼——”凌息不断吹气,心急火燎地想要尽快喝到汤。
他第一次吃到这般美味的食物,哪怕仅仅尝到一点味道,哪怕被烫到舌头。
一口鱼汤下肚,凌息眼角溢出两滴幸福的泪珠,这就是末世前人类的美食吗?
凌息的时代并非食谱丢失,各大菜系的传承灭亡,而是动植物异变,土地被污染,纯净的种子太少,能够让纯净种子生长的土地更是十不存一,所以国家成立了专门研究粮食方面的研究院,然而研究成果不尽如人意,无法供给全国,人类迫不得已改变饮食习惯,食用营养液。
作为一个酷爱研究食谱,想象书中美食味道,成天画饼充饥的人,终于尝到了传说中的美味。
“太好吃了。”凌息决定下次热潮哪怕自己辛苦忍耐些,也不能让男人死了,冲这厨艺他也得把人命留着。
在凌息即将把锅里的鱼汤吃完之际,他猛地记起做饭的人还没吃上一口呢。
心虚地瞅了瞅隐隐见到锅底的鱼汤,凌息砸吧两下嘴,回味软嫩的鱼肉,鲜美的鱼汤。
把最后一点鱼汤装碗,凌息盯着差不多半碗的鱼汤,琢磨要不加点水进去?
“吃完饭我给你处理伤口。”凌息先声夺人转移话题。
霍琚一瞬不瞬盯着半碗鱼汤,直把凌息盯得眼神发飘,假笑着掏出几个水果,“生病期间不宜吃得太荤腥,得营养均衡,补充维生素C。”
“果子我洗干净了,很新鲜你快吃,我待会儿过来收碗筷。”凌息撂下话溜之大吉。
望着少年动如脱兔的背影,霍琚揉揉眉心,感觉比练一上午的兵还累,目光顺势落在水灵灵的果子上,沾着水珠散发出丝丝清凉,使他食欲不开的胃口发生了点转变,伸手拿起一颗咬下去,酸甜可口,汁水丰盈。
少年刚刚一连串话他听不懂,但有一点没说错,果子的确新鲜。
把吃食端进屋,凌息拿起自制的斧头去砍树,屋里唯一的竹床塌了,昨晚重新垫高床脚凑合着睡,害他整夜不太敢翻身,今天他准备砍树做个木床,没有铁钉就用榫卯结构。
凌息拎着斧头在山林里寻找合适的木材,走走停停选了松木,拍了拍树干,“不好意思啊,逮着你一只羊薅毛,谁让你好使呢。”
松木是现代常见的家具木料,优缺点明显,缺点是比较软,耐久性差点,优点自然是价格相对便宜,且防潮防蛀。
凌息倒是想用橡木或者胡桃木、金丝楠木之类的,这不是没有吗。
斧头用木棍和石头组合,以植物纤维制作的绳子加固,特意挑选较为锋利的石头,经过打磨后威利不输真正的斧头。
环视一圈树周围的环境,凌息确定好这棵树倒的方向做了个标记,举起斧头从相反方向略高一点的位置劈砍,他的力气很大,动作非常熟练,没几下树木便倒了下去。
末世异变的动植物非常危险,攻击性很强,凌息拥有与之战斗的丰富经验,砍树跟砍菜一样容易。
“砰砰砰!”伴随一棵棵树倒下,山林里回荡开巨响,惊得鸟雀逃窜。
兽群瑟瑟发抖,听说最近山上来了个人类,一口一只小动物,可怕极了。
霍琚听到外面的动静,起先以为是山里的野兽在争夺地盘,后面越听越不对劲,搁下碗杵着木棍到外面瞧一眼,没见到少年的身影。
握住木棍的手不由收紧,面色冷寒,那小子该不会出事了吧。

霍琚望了眼响动传来的方向,与此地存在一定距离,他腿脚不便很难快速赶过去。
那小子若真陷入麻烦中,倒是有利于他,甭管对方来历,人一死其它皆成云烟。
嘴唇抿成一条平直的线,幽深的目光眺望一眼见不到底的山林,霍琚握住木棍的手紧了紧,调转脚步往屋里走。
“你吃完了?稍等一会儿我过去收拾碗筷。”少年轻快的声音自身后响起。
霍琚诧异回头,瞳孔震颤,身材高挑纤长的少年腰间别着一把粗制滥造的斧头,肩头扛着三棵大树,步履轻松地向竹屋走来。
如果具体一点形容霍琚此时的震撼,大概等于目睹林黛玉倒拔垂杨柳。
被少年掳上山的这些日子,霍琚自然察觉到少年的异常,姑且不谈别的,单说那不分白天黑夜的要法就不是正常人,何况期间两人肌肤相贴时,从少年身上传来的滚烫热度,刚开始频频使他发挥失常,深受打击。
而且,许多时候他总被少年牵引着失去理智,极致疯狂,那时的他们完全激发了野性,化身为两头野兽。
霍琚领教过过少年的身手,变化莫测且闻所未闻,包括他非同寻常的力量也有所察觉,但霍琚未曾想过,人类能够拥有这样巨大强悍的力量。
比起什么神秘组织培养的死士,少年更像是山中的精怪。
“轰隆——”凌息把木料放下,拍拍肩上的灰尘。
抬眸见男人正表情严肃地盯着自己,凌息疑惑挑眉:“干嘛?”
霍琚嘴唇嗫嚅,无数个问题拥挤向齿关,“你的名字。”
凌息反应过来,对哦,他们虽然有过深入交流,却未互通姓名,“凌息,你呢?”
霍琚稍稍颔首,表示自己知道了,开口的瞬间顿了下,说:“我姓霍,家中未曾给我取名,我排行老大,都管我叫霍大郎。”
凌息呆了呆,想想霍大郎三个字,再看看男人丰神俊朗的脸,实在不搭。
好比当红顶流叫铁柱,栓子,狗蛋,违和感过于强烈。
农村貌似是有这个习惯,直接用家中排行代替名字,尤其女孩子,大娘二娘三娘。
“好,霍……”凌息张嘴发现自己吐不出“大郎”二字,因为他记起了潘金莲的名句。
“咳。”凌息憋住嘴角的笑意,“你年龄应该比我大,我叫你一声霍哥吧。”
少年唇角的笑自然没逃过霍琚的眼睛,不太明白他笑什么,“随你,我二十五。”
男人气势强悍,一身铜皮铁骨加重了他的威压,寻常人见到他早早吓得腿软,甚少有人能注意到他过分英俊的相貌,同样的,旁人会下意识认定他年纪不轻,二十五岁实在太过年轻。
凌息以为男人至少三十,并非对方相貌显老,而是气质沉稳,行事果决,丝毫没有二十出头年轻人的浮躁与犹豫。
“我十八。”遵循礼尚往来,凌息报上自己的年龄。
霍琚压低眉宇,原来不是看上去小,是真的小,他年长对方整整七岁。
自小带着弟弟妹妹长大的霍琚,心情顿时有些复杂。
受伤的腿因为久站传来痛感,抽回霍琚的神志,不管凌息这个名字还是十八岁的年纪,皆可能是对方编的,他实在没必要产生愧疚感。
交换了姓名年龄,身形高大的男人重回屋内,凌息举起斧子开始处理木材,松树全身都是好东西,留着做燃料肥皂漱口水。
霍琚坐在窗前,注视少年在阳光下吭哧吭哧干活,他的动作利落熟练,挥动的手臂白皙胜雪,漂亮的肌肉线条隐藏着巨大的爆发力。
汗水如断线的珠子滴滴答答往下落,少年随意甩动脑袋,乌黑的短发随风飞舞,露出饱满的额头,汗珠飞溅,被斑斓的光线穿透,恍若一颗颗洒向四面八方的彩珠。
树上蝉鸣声阵阵,霍琚倏然喉咙干涩,眼前画面与记忆中的画面重叠,少年居高临下,眼角晕开绯色,双手环住他的肩背,细碎的汗珠飞溅到他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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