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额错误预计了,金朝还没回来,下章一定
第129章 请回家
“你先带老陶回去,让他尽早入土为安吧。”程大器在火葬场的花坛边用力摁灭烟头,烦躁道。
“你呢?留下来替他报仇吗?”金朝把骨灰盒放在花坛上,腾出手来也点了支烟,“别开玩笑了,日本兵都炸不死的人,你单枪匹马的,又想怎么解决了他?”
程大器不耐烦地“啧”了声:“所以我让你尽快回去,一是把老陶好好安葬了,二是让阿虎他们赶紧带着家伙过来帮我。我要留在这盯着傅明玺,绝不能叫他跑了。”
“我说过日后会有人解决他的。”金朝怒道,“陶哥已经死了,难道你也要把自己的性命搭上吗?”
“你说过?”程大器冷笑,“是,你是说过很多胡言乱语,好像能把所有人的命运都看穿了似的,那你怎么就没能算到老陶会死呢?”
金朝呼吸一滞,无力反驳,只能颤抖着双指将烟递到嘴边。
程大器垂眸,看着金朝那颗被绷带缠绕的脑袋,嚅了嚅嘴后又开口道歉:“哥刚刚说错话了,你别往心里去。”
金朝摇摇头:“你没说错,我是没算到他会死,也不能保证傅明玺还会像我预料的那般被解决。不过个体的命运或许会变,但大势却绝不可能被扭转,北伐军很快就会打来了,你又何必现在就以卵击石,用自己的安危去换傅明玺一条狗命?陶哥已经走了,我不想再看着你跳火坑。”
“死亦何惧?我现在只要一想到害死老陶的人还在逍遥法外,我就恨不得生剥了他!”程大器咬牙切齿地怒捶花坛,眼底因过分激动而不免有些殷红。
“没有胜算的硬挑是莽夫的行为,你难道要程家帮众人陪你去送死吗?傅明玺如今行动有多戒备你这么多天下来心里也该有数了。总之你先跟我回去,留在这儿你除了跟他同归于尽也没别的法子能杀了他了,倒不如回去后我们从长计议。”
金朝抽完一支烟,也学程大器一般狠狠摁灭烟头。“程哥,福臻只有你我了。这是陶哥留下的心血,他到底也在为了福臻,为了更多百姓能活命而奋斗,你与其白白送死,不如帮他守好福臻,照顾好他收留的苦命人。我是没料到陶哥会死,之前说的天眼你也只当是笑话听听就罢了,但我敢跟你断言的是,北伐不日必将取得最终胜利。像傅明玺这般贪得无厌的军阀,是活不长了。”
程大器闭眼想到陶园昌那一大工厂的流浪汉,还有他塞到自己家里的佣人、塞到车行的车夫……“真是个不省心的,死了还要照拂这么多非亲非故的人。”程大器作势轻打了骨灰盒一掌,而后把它护进怀里,终于服软道,“走吧,带他回家吧。”
两人风尘仆仆地回到上海,又愁起事发突然,临行前还没交代好让人给陶园昌选块风水好的墓地,眼下便也只能把他的骨灰带回金朝的住处。
“老陶,委屈你先去小金那住会儿啊,我怕把你送回家会惹你家老太太伤心,还是等你入土了我再接她去看你吧。”车上,程大器抚着骨灰盒的表面,像和孩子说话一般,夹着嗓子轻声细语道。
金朝一路上都一语未发,直到看到小洋楼的影子时,才突然开口道:“这房是陶哥买来娶媳妇儿的。”
程大器也有些伤怀,还故作没事般捂住骨灰盒,和金朝悄声揶揄道:“我当时就叫他别买了,你看,果然死了都没住上吧?人姑娘压根就没正眼瞧过他,就他天天搁人面前晃悠,把我们大老爷们的脸都给丢尽了。”
“你让他在里头住几晚,就当给他圆梦了吧。活着没住过的房子,死了也当给他留个念想。”程大器动了动喉结,几不可闻地哽咽了一声,而后扭过头去看着窗外的街道,背对着和金朝道别,“到家好好休息,明日我再来接你去看墓地。”
金朝关上车门,走到大门前,听见身后汽车发动的声音,眼前却突然蹦出了一个许久未见的人。
“小满?”他有些愣神,怀疑自己在做梦。
“元宝,你回来了!”沈满棠从门后探出身子,急匆匆跳过门槛,刚想跃入金朝怀抱,却看见他怀里捧着个四方的黑盒。
“这是……陶哥吗?”沈满棠及时刹住脚,缓步走到了金朝面前,眼睛直直地盯着那个盒子,几欲落泪。
“嗯,他回来了。”金朝微微抬起手臂,让沈满棠能看得更清楚些,“我们带他回家好吗?”
“好,好,我去开门!”沈满棠又忙不迭地跑回大门前,将两扇铁门都推开,以庄重地欢迎陶园昌回家。
“姑父请回家!”沈满棠郑重地做了个滑稽的迎宾礼,还精挑细选了个他与陶园昌之间最亲昵的关系作称呼。
金朝一愣,而后迅速心领神会,声音颤抖地对骨灰盒说道:“陶哥,你可以住婚房了,高不高兴?”
第130章 长大
金朝将陶园昌的骨灰盒安置在了书架最上方,然后又和陶园昌允诺道:“陶哥,我明天就去看墓地,先委屈你在这儿歇脚了。”
沈满棠扯扯金朝衣角问道:“看墓地我想叫上小姑一起去,可以吗?”
“你小姑又和你们联系上了吗?”金朝有些犹豫,没有直面回答。
“嗯,我们去灵堂刚好碰见小姑,小姑难过地晕倒了,二叔就把她带回家了。”沈满棠牵过金朝的手晃了晃,请求道,“是小姑亲口让我管陶哥叫姑父的,前些天她在家不吃不喝,还和我说了好多她和陶哥的故事。他们之间真是有太多遗憾了,我不想小姑连陶哥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好,你打电话去沈家,和她约明早八点万国公墓见吧。”金朝拍拍沈满棠的背,等他跑去客厅打电话时才颓然地陷进了办公椅中。
这世上若论他最对不起的人,那一定是沈攸。不管沈老太太如何,他到底是害死了她,而如今他又害得陶园昌惨死。一个母亲,一个爱人,他怎么赔?
“元宝,姑姑说她去,还说谢谢你能让她送陶哥最后一程。”沈满棠打完电话又跑回来,叽里呱啦说了一堆后才瞧出金朝面色有些不对。
“怎么啦?”沈满棠小心地品着金朝的脸色,推测道,“你是不是不希望姑姑来啊?那,那我还是叫她别来好了。”
他刚转身,就被金朝喊住了:“回来,没有的事。”
沈满棠沮丧地走到金朝面前,抠着手心吞吞吐吐道:“元宝,你别讨厌我姑姑好不好?她这些年也不是故意吊着陶哥的,陶哥走了,她比谁都伤心。”
金朝解开沈满棠揉成麻团的手,把他拉到了自己腿上,还将头埋进了他颈窝:“我怎么会讨厌你姑姑?没有我送来的那这批货陶哥就不会死,没有我雇凶你祖母也不会死,这都是我欠她的。你小姑这些年不回家,也是怪错了人。”
沈满棠感觉自己的侧颈处有些湿润,他慌了慌神,手忙脚乱地安慰道:“你别这样元宝。祖母做错了事,也害死了很多人,如果没有你我也早死了。再说这次你送来的这批货是去救人的,坏的是炸死陶哥的人,不是你,姑姑也不会这么糊涂把错都怪到你身上的。”
“再说了,真要怪起来,我也对不起陶哥。要不是我舅舅暗地里和日本人做交易,改了火车路线,还把糖作交换送给日本人,陶哥也不会死的。我还说我爱钻牛角尖呢,你怎么好的不学,偏偏把我的坏处学去?”
他怜惜地摸着金朝的脑袋,故意说反话缓和气氛:“你还学我哭鼻子呢,羞羞脸。”
金朝没有抬头,只是在沈满棠的肩上蹭了蹭眼泪,把他的恶习都学了个遍。
沈满棠撅着嘴,为自己怎么都哄不高兴金朝而懊恼,只能伸手将金朝搂得更紧了些。“好啦,你哭吧,就是别把鼻涕擦我衣服上哦。”
金朝鲜少在他面前失态,而他也习惯了凡事依靠金朝,把金朝视为比他父母还要值得信赖的人。可说到底,金朝也还要个把月才满十八岁,遇到事后哪怕扛过去了也还是会流泪,和他没什么区别。
他家宝宝哥在遇到他后,哪怕不再饥寒交迫,也还是吃了很多的苦,而他却连金朝甚少外露的情绪都接不上。
“还好有你在我身边。”就在沈满棠还在自责自己什么忙都帮不上,连哄人开心都做不到时,却听金朝在他耳畔这样瓮声道。
金朝此刻深切体会到,这些年不只是沈满棠需要他,更是他离不开沈满棠。今天这扇门要不是沈满棠给他开的,他可能都没脸再踏入这栋“婚房”了。一个陶园昌,一个沈攸,他哪个都对不住,却还要舔着脸霸占着他们的婚房。
他心力交瘁了一路,就在他站在大门前想要掉头就跑时,沈满棠为他打开了大门。
“啊?”沈满棠骤然听到金朝的“真情告白”还有些不习惯,不过很快他就恳切地回应道,“你别难过,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说完他又神神秘秘地去叼金朝的耳朵:“跟你说个好消息,我姆妈同意我们俩的事了!”
金朝:“……我怎么记得我还没同意呢?”
“啊!”沈满棠撤回一个拥抱,装凶道,“你怎么这样呢?我都在很努力地读书了,你也不放放水啊?”
金朝破涕为笑:“不行,我们最开始说好了要等你考上大学的。”
“我会考上的!”沈满棠竖着三根指头,对着骨灰盒的方向发誓道,“我已经决定了,我要考陶哥的母校!明年考不上就等后年,总之不管多难我都一定会考上的。”
“目标定这么高?”金朝讶异,还以为沈满棠这次又会耍赖,就算考不上大学也会千方百计要他心软。
沈满棠有些不好意思收回手,怕金朝觉得自己信口开河,但豪言壮语既然说出口了就那一定得做到,这也是他这些天一个人在这栋房子里等金朝时悟出的决定。“嗯,我也要和你,和陶哥一样,做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从听闻陶园昌的死讯起,沈满棠便一直在反省自己。姑姑在报社为理想、为真相、为唤醒民众而奋斗,陶哥在灾区为流离失所的灾民做贡献,而金朝也在小小年纪便一手创立了一个民族企业……只有他,捧着点心里的苦就荒废人生、蔑视生命,还要这些席不暇暖的人来安慰他、拯救他。
“江姐姐前几天才在片场跟我提议,要办一个文艺界的爱国社团,还让我帮她呼吁美术界人士多多参与。她说国难当头,我们这些以往只会风花雪月的人也要靠自己的力量激励抗敌之志,用所筹善款去帮助无辜难民。”
沈满棠挠挠后颈,腼腆一笑:“我本来还觉得自己只会画点小画,没什么本事,在战乱面前也没有用武之地。不过我现在帮江姐姐一起筹备救助会,是不是也没那么没用了啊?”
金朝情不自禁地亲了亲沈满棠的脸,在他希冀的目光下坚定地点了点头:“你已经是对社会有很大贡献的人了。”
很惊喜,这个以往只会在他怀里哭泣的小孩,终于在这一天真正长大了。
第131章 多个爱人
金朝知道陶园昌迷信,所以连风水师都请了三个,最终才在几处陵园中找到了最适合陶园昌的坟墓。等骨灰风光下葬后,众人也被堆积已久的一桩桩事逼得收起了悲伤,回到了他们原本的生活轨道。
金朝变得比原先更忙了。程大器不善经营,糖厂的事便都落在了金朝头上。他一个人不仅要管上海的公司,还得分神料理南洋的那几处糖厂和种植园,因此每日都忙得不可开交。
而沈满棠自从表过决心后,也全身心地扑入了学业中。剧组那边他的戏份已经结束了,而画馆那儿,因着江显颐请求,沈满棠便如火如荼地开展了多次宣传活动,最后就连最难说话的顾老都被拉入了他们的爱国社团。江显颐、顾怀绅……众多文艺界响亮的名号被凝聚在一起,只等着以一个正式的名头来展开救助活动。
两人都很忙,即便是住在一个屋檐下,也很少有好好相处的时间。不过沈满棠却觉得,这样的日子比起从前浑浑噩噩的时光要好上太多了,他好像真的开始变好,像他姆妈说的那样,有资格去爱人了。
沈满棠干劲正足,便也很难照顾到其他人的情绪。今日教书先生走得早,他才难得接到了一次沈满棣的电话。他不耐地掏掏耳朵,打断来电话那头滔滔不绝的童声:“沈满棣,你已经讲很久了,快把电话还给芦姐姐。”
好半晌电话那头才传来了芦荟踌躇的声音:“宝贝,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小少爷天天吵着要见你,四小姐昨天也念起你了呢。”
“啊,就他们想我啊?那我可不回了。”沈满棠绕着电话线拿乔道,“芦姐姐你都没想我的吗?”
“想啊,怎么不想?”芦荟一拍大腿,急道,“我就是想你了才让小少爷打给你的。”
“嘿嘿,”沈满棠翘着脚,洋洋自得道,“那我明天放学后回吧。”
“那,你在家住吗?”芦荟小心翼翼道,“你住的话我就先把房间收拾出来。”
“不住了。”沈满棠咬咬唇,怕芦荟伤心又找补道,“我晚上还要补习呢,不好麻烦先生跑来跑去,还是住元宝这儿方便些。”
“哦,哦。”芦荟喏喏道,“那,那你明天想吃什么?我给你做水晶虾仁好不好?”
“好,我吃什么都行。”沈满棠尴尬地笑了两声,找借口挂了电话。
金朝难得早回来一天,端着牛奶走到沙发前,问道:“我姆妈怎么说?”
沈满棠摇摇头:“芦姐姐还是希望我回去住,我也只能答应她明晚回家吃饭了。”
他垂下眼眸,叹气道:“我真不敢面对芦姐姐,她对我这么好,我却祸害她儿子。她现在都不跟我提你了,我也知道她心里是不情愿的。”
金朝贴着沈满棠坐下,淡笑一声:“确实,依我姆妈那认死理的劲儿,要是别人把她儿子‘带歪’了,她肯定拼了命也要把那人‘矫正’过来。”
沈满棠心一沉,正欲道歉,却又听金朝开口道:“不过还好,你不是别人。”
“你对她来说,是比亲儿子还要亲的人。我不在她身边长大,也不够贴心,平常更是八杆子也打不出一个屁来,她养你可比养我要幸福多了。”金朝刮刮沈满棠的脸蛋,夸奖道,“你看都这样了她还叫你回家吃饭,可见她有多喜欢你。”
沈满棠怔了半晌,复又大大方方地承认道:“芦姐姐是偏心我,所以我才觉得对不起她。可以的话我也想给她当儿子,叫她一声姆妈。”
“你可别。”金朝乐不可支地倒在沈满棠头上,“你这声‘姆妈’非把她吓死不可。她连你名字都不敢喊,还敢让你喊她姆妈?”
沈满棠不听金朝的劝阻,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一个称呼而已,就算没有你,我也早把芦姐姐当姆妈了,怎么就不能喊了?”
金朝想想芦荟届时被吓到的模样就想发笑。他叹了口气,撸了把沈满棠的头毛道:“没拦你,你要喊她‘姆妈’,她心里肯定特别高兴,只是这件事还是慢慢来吧。其实不论你喊不喊,她都把你当亲生的孩子。”
沈满棠把头重重地靠在金朝肩上,看着电话惋惜道:“我和芦姐姐最好了,为什么偏偏就喜欢上她儿子了呢?”
“可能是上辈子你欠她一命,而我也欠了你一命,所以老天让她这辈子多个便宜儿子,也让你多个……”提及关系定义,金朝又含蓄地息了声。
“多个什么?”沈满棠脸皮很厚,主打一个打破沙锅问到底。
金朝看着沈满棠亮晶晶的目光,实在不忍心看到这双眼睛失望。他的脑海中骤然闪过沈攸在陶园昌墓碑前痛哭的身影,忽而不想再这么犹豫下去。如果他的结局最终也会和陶园昌一样,那么至少在这一刻他能让沈满棠高兴。
他摩挲着沈满棠的手背,低缓而温情道:“多个爱人。”
作者有话说
应该差不多快要大结局了(我说的是全文进度,不是我写作的速度哈T_T不知道我还要写多久)
能一路追到这里的朋友们辛苦啦,因为我有时候都会记不住剧情要往前翻找,大家看的肯定更不容易嘞
祝大家端午安康~
第132章 程大器
“还没查到是谁炸的枪械厂吗?”金朝捂住听筒,轻声对电话那头的私家侦探道。
“还没,金先生。”侦探为难道,“那块儿本就是荒郊野岭,加上之前没报案,所以目前很难有线索支撑我们继续查下去。基于枪械厂的特殊性,我的建议还是停止调查,以免私造枪支的事泄露出去。”
金朝叹了口气:“好,我明白了。那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辛苦你了。”
这个侦探是金朝上辈子雇来调查沈家的资深名探,他都查不到的事,可见幕后之人势力有多深。陶园昌死后金朝便加大了对程大器枪械厂被炸一事的调查,可惜这么久了还是一无所获。
“元宝,我回来了!”沈满棠高举着试卷冲到沙发前,眉飞色舞地和金朝炫耀,“你猜猜我这次英文作文拿了几分?”
金朝抬头,一眼看到在灯光下被照得透明的试卷上清晰地透出了分数。“我猜猜啊,是四十分吗?”金朝配合地托腮思索,然后猜了个保守的数字。
“是五十分!满分呢!”沈满棠笑嘻嘻地转过试卷,把分数大大地怼在金朝面前。
“这么厉害啊。”金朝接过试卷,感觉心里头都没有那么烦闷了。
“有奖励吗?”沈满棠期许地看着金朝,扬了扬下巴以作暗示。
“啵”的一声,金朝探头给了沈满棠一个响亮的吻。
“嘿嘿。”沈满棠粲然一笑,又亲了亲金朝的眉头道,“我上楼学习啦,你工作吧。”
金朝讪讪地收回按在沈满棠腰上的手,评价道:“还挺自觉。”
沈满棠没觉出金朝万年死人脸下的态度转变,只知道自己这会儿要争分夺秒地学习,因此一改往日的懒散,跑得比兔子还快。
“丁零零”,电话又响了。金朝刚一接起,还没等他开口对方便开门见山道:“金朝在家吗?”
“我是金朝,请问您哪位?”金朝微微挺直身子,好像听出了对方的身份。
“常遇青。”电话那头的语气极为不耐,“你一刻钟后到黄埔码头找我,别让沈满棠知道。”
“你有什么事?”金朝也收回了礼貌,对着天花板翻了个白眼。
“滚来再说,不来送你归西。”常遇青“啪”的一声挂断电话,随后便捎起桌上的文件和车钥匙出门了。
什么意思?金朝头痛地按着太阳穴,感觉上一世漫天的海水又通过电话线再次将他淹没了。黄埔码头,常青号,是他上一世身死的地方。
常遇青……常遇青找他,估计又是要威胁他离开沈满棠吧。自回国后在戏院门口匆匆一别,金朝就再没碰到过常遇青了,而这不纠不缠的处事风格,又确实很不像是常遇青的为人。
去爪哇前常遇青也来威胁过他一通,拿沈满棠偶然闪现的前世记忆和沈家发生的两条命案,让他不得不离开沈满棠身边。那这回呢?这回常遇青又要以什么做要挟?
突然,一个名字跃入他的脑海。程大器!金朝豁然贯通,先前他只把自己当唯一变量,把所有不按前世发展的事都归咎于自己的出现,却忽略了重生的人并不止他一个。
他旋即转动拨号盘,在拨错了三次号码后终于成功打给了程宅:“程哥,我待会儿要去黄埔码头,想向你借些身手好的弟兄,最好是通水性的,枪也给他们都配上。”
“出什么事了?”程大器边问,边猛地拉动手边的铃铛,把属下给唤来了。
“前浙江督军常胜的儿子邀我到码头一叙,约莫会带我上船。”金朝敲着桌子,斟酌道,“这人手上或许有我想要知道的东西,所以我必须赴约。”
“常胜?皖系失势后他们一帮人不都逃香港避难去了吗?他儿子怎么还留在上海?你们又为何会认识?”程大器不解,但还是把金朝的要求速速传达给了下属。
“我和他同窗过一段时间,现在他和我弟也还在一个班上。”金朝长话短说道,“他家虽已不足为惧,但他手上应该还有什么把柄要与我交易。他名下有艘自己的船,我若空手去,便只能任他摆布了。”
“非去不可吗?”程大器锁紧眉头,沉下声问,“是什么把柄?跟福臻有关?再重要的事也不能拿命开玩笑啊。这样,你约他改日再谈,我做东,我们坐下来……”
“不是,只是我跟他的一点私人恩怨罢了。程哥你就别插手了,我会去自然是有把握能全身而退的。你若担心我,那就多给我派点人手吧。”金朝的语气轻松,神色却并不好看。他说这话也是在赌,赌常遇青也有软肋。
“好吧。”程大器抓紧听筒,咬牙叮嘱道,“一定要平安归来,听到没有?”
“遵命遵命。”金朝学着沈满棠卖乖的语气,在忐忑中挂断了电话。
“沈满棠!”金朝扬声冲楼上一喊,很快就把那只兔子又喊了回来。
“怎么啦?”沈满棠踩着拖鞋,噼里啪啦地快步下了楼。
“没事。”金朝没提电话里的事,只是将沈满棠扯到沙发上搂住,然后静静地听着他的心跳声。
“没事还吵我学习?”沈满棠佯怒,手却不老实地将金朝搂得更紧了些。
“就想抱抱你。”金朝呼噜了一把沈满棠的脑袋,等心安定下来后才渐渐松开了手臂。
“我要出门一趟,不能陪你吃晚饭了。”面对沈满棠失望的眼神,金朝又哄道,“不过晚点回来可以给你带夜宵,你想吃什么?”
沈满棠撇撇嘴,勉强想了一个小玩意儿来弥补自己:“那就给我带个搅搅糖吧,好久没吃还怪想的。”
搅搅糖……金朝犹记他是在给沈满棠带搅搅糖的路上被阿虎等人痛揍了一顿,而后才在第二天认识的程大器。
而今晚,他正是要去解决程大器的事。
“好,我一定给你带。”金朝勾起沈满棠的小拇指,不顾他意愿强行和他拉了个勾。
第133章 我爱他
时隔十一年,金朝再次登上常青号的甲板。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哪怕常遇青的父亲已经失势多年了,他儿子也依旧能生活得如此阔绰。
金朝丝毫没有做客人的自觉,循着记忆就走到了上一世自己被抛下船的位置。此刻的他被海风吹乱了齐整的头发,就如同他当年站在此处与洋人们握手,以为自己搞定了棘手的机器问题一般意气风发。他抚摸着身前的栏杆,仿佛隔空碰到了自己在此处挣扎过后留下的痕迹。
金朝突然有些好奇,常遇青睚眦必报的性格,既然认准了是他害死的沈满棠,怎么没亲手了结了他。“当年我在这和洋人交易的时候,你在哪?”
常遇青凭栏远眺,望着远处的灯塔,冷不丁扔下个奇怪的答案:“沈家。”
“沈家?”金朝本是随口问问,这下倒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常遇青突然露出一个狂傲而诡异的笑容:“我把他们都杀了,一个不留。”
金朝来时还不觉有多慌张,可这下却被常遇青的话惊得浑身血液都凝固了。“你说你杀了谁?沈满棠的家人吗?”金朝拔高音量,只觉得毛骨悚然,“你凭什么这么做?你觉得他会想要他们死吗?你明知道他不是这样的人,为什么还要去报复他的家人?”
常遇青凝视着海面,面色阴沉道:“他太善良了,下不了狠心,所以我来帮他解决。”
“疯子!”金朝狠狠捶了拳栏杆,听着钢铁的“痛叫”声,脑中一团乱麻。“那是他的家人,他不论如何也不会希望他们死!如果他真是你以为的薄情寡义之人,又怎么自我折磨了这么多年?你陪了他这么久,却连他的心思都看不透吗?”
“他都抛下我死了,还要我怎么顾及他的心思?”常遇青冷笑道,“动手前我在他墓碑前知会过他的,他要不想见血腥,就给我活过来,否则亏待过他的人都得死!”
“所以他真的活过来了。不只是他,还有我和他的家人,我们都活过来了!”金朝勃然大怒道,“难道你现在还觉得自己滥杀无辜没错吗?”
“无辜?哪来的无辜?没有你,没有他那一家子,他会死吗?”常遇青话音未落,旋即从腰间拔出枪来直指金朝。
金朝即使被枪指着也依旧泰然自若,目光平静地看着常遇青道:“你每天和他一同上学,不会不知道他最近有多积极向上。他的家人依旧健在,而我也再次出现在了他的身边,怎么他反倒活得比上一世要开心健康许多?有空多想想自己的问题吧,陪了他两世还这么讨人嫌,也是难得。”
“你他妈!”常遇青愤怒地给枪上了膛,迈前一步将枪口直顶金朝的眉间。
“怎么?你又打算故技重施,把我和沈家人都杀了?”金朝一把抓住枪身,挑衅道,“沈满棠这一世能好好活着,你我都该庆幸才是。你难得非要看他众叛亲离,留在你身边寻死觅活才满意吗?”
“你能说出这么大义凛然的话,说明你不爱他。爱他是见不得他和别人在一起的,爱他是哪怕豁出性命也要给他报仇的!你现在自诩正义公道,跟我讲是我不顾及沈满棠的意愿强杀了他的家人,可你有陪他经历过最痛苦的那几年吗?活了两辈子了,陪伴他的都只有我,只有我才明白他有多痛苦!你有什么资格指责我替他报仇?”
金朝无语望天,差点被面前人悲怆的表情和声泪俱下的指控给绕了过去。他推开常遇青的胸膛,漠然道:“我会离开还不都是被你逼的,说得自己有多伟大深情似的,他这一世痛苦的这几年里,也有你的一份力。”
常遇青嗤笑:“所以你根本就不爱他!你如果爱他,就会跟我一样,容不得他身边出现第三人。你能理智大度,恰恰说明你没有非他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