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你有没有注意到郑乐于啊?”徐志文在他耳边神采飞扬地说,“我开学第一天就见到他了,我还以为他是我们学校的学长呢,因为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新生,他还帮我提行李了,我真以为他是我们学校的学长,谁知道他还是和我们一个班的。”
季柏没在听。
季柏在走神。
这和书上说的一点都不一样,他有点垂头丧气。
按理来说,他会和郑乐于分在一个寝室,然后建立良好的室友关系,郑乐于又好又善良,只要别人对他一点好就能红了眼眶,郑乐于长得好看,郑乐于会喜欢他,郑乐于会和他成为相爱的人,这符合他对爱情的所有想象。
只要一想到这里,他的内心就隐隐怀揣着一种期待。
他绝不会做一个渣男的,他不明白书里为什么这么写。
他连恋爱都没谈过,分明还是一个浪漫又纯情的年轻人,并且对爱情怀以最大的憧憬。
季柏想到这里,有些惆怅地叹了口气。
徐志文不知道他在惆怅些什么,但他发现季柏压根没听他讲话,他也很是惆怅地闭了嘴。
不听人说话的季柏很快遭到了报应,在军体拳环节成功把自己脚踝扭伤了,喜提下午休息。
徐志文哀怨地看了他一眼,想这也不能称之为报应。
于是季柏在徐志文幽怨的目光下回到寝室,洗完澡又拿出书来看,由于之前看过了太多遍,剧情太熟悉了,他看着看着就陷入了昏睡。
他做梦了。
他不是个常做梦的人,就算做梦也是常常醒来就忘,但是这次的梦境很真实。
梦里的郑乐于在军训结束时低血糖晕倒了,因为训练结束,周围人差不多都走光了,没什么人发现,他在原地孤苦无依地等着人救他,脸色苍白得像纸一样。
夏末的天热气腾腾,季柏醒来的时候大汗淋漓,刚清醒的脑子像被谁打了一拳一样,实在难受。
从桌子边窗外照进来的阳光已经由金黄变成了昏黄,季柏猛地看向了闹钟。
已经下午五点多了,正是下训的时候。
梦里的事情太清晰了,他匆匆拿起外套和手机就往外走。
徐志文刚好回来,在走廊上撞到了匆匆忙忙往外走的季柏,话还没说出口,对方就像一阵风似得和他擦肩。
“上训不积极,吃饭倒挺积极的。”他感慨道。
他和军训回来的人流是逆着的,所以去操场的路上障碍重重。
等他到操场的时候,这里确实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只有几棵树的影子被夕阳拉得长长的,远处篮球场上还有人在打篮球。
夏末秋初的天气是燥热的,只这时的傍晚吹来了几缕微风。季柏环视四周,终于在操场边上的围网边看到了个缩成一团的黑影。
露出的下半张脸很明显就是郑乐于。
季柏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燥热的天使他的大脑没有那么清醒。
不会真晕了吧。
事实上,郑乐于当然不会那么容易晕倒,他正在看蚂蚁搬家。
一列又一列的蚂蚁搬起了面包屑,忙得不亦乐乎。军训时大家都没什么空在食堂吃早餐,拿着馅饼小吃就在操场边解决了,留下的残渣被蚂蚁搬得干干净净。
他看得极其认真,以至于一团黑影出现在他面前都没发觉。
等到他抬起头,就看到了季柏那张白皙里透红的脸,上面还有着残余的焦急和看到他好好的时候的惊诧。
他们面面相觑。
郑乐于的内心不合时宜地闪过几个冷笑话。
冷笑话在心里播放完毕之后,他发现了一个真理:躲是没用的,防不了人家自己贴上来。
他面无表情地想。
“有事?”他问。
“没事,”季柏也被自己的冲动搞得很懵,大脑有些空白,“我以为你不舒服。”
郑乐于疑惑地看着他,又看了看对方的脚踝,他没记错的话对方今天下午免训就是因为把脚扭了。
季柏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突然意识到自己才是那个身体有恙的人。
于是郑乐于看着对方突然变了脸色,有些吃痛地蹲下了身。
“我身体有点不舒服,你能送我去校医院吗?”季柏露出诚恳的神色。
郑乐于沉默了一秒才说:“行。”
在送季柏去校医院的路上,郑乐于想明白了一件事。
躲人虽然是个好方法,但对方既然喜欢的既然是他这张脸,那就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比如刚才。
这是不可避免的,他躲着走也无法治本,书里的季柏他最清楚不过,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主儿,堵不如疏,季柏喜欢什么样的,他反着来就行。
聪明的郑乐于完全没有想到,季柏来操场的目的最开始并不是他想的那样。
等到了校医院,校医给季柏检了点外伤药,还心领神会地问季柏要不要开个外伤证明。
季柏连连摆手说不用,他又不是真伤得没法走路了。
这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季柏出来的时候郑乐于坐在外厅的连椅上打游戏,校医院开了灯,白炽灯的光照亮了郑乐于,使他整个人都有一种安静而柔和的美感。
季柏走路的动作一下子慢了下来。
郑乐于真是个温柔的人,他看书的时候就发现了,隐藏在作者清冷的笔触下,郑乐于有一颗柔软的心。
书里的季柏不会珍惜,只会践踏他人的真心,但他不会,他将会珍惜这颗真心。
郑乐于的从前或许很苦,但现在他季柏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了,他就不会让人再受苦。
他微微扬起了嘴角,感觉自己身上一下子背负了很重的责任。
被季柏理所当然地脑补了很多的郑乐于现在正在无聊地打游戏,等到季柏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操作的小人正好放了一波大招。
——完美通关。
浑身的血液都畅快起来了,郑乐于看季柏都没有那么不顺眼了。
“咱俩加个v?”季柏在他面前晃了晃手机。
郑乐于刚要扬起的嘴角立刻变平,半晌没想出合适的理由拒绝,只能从牙缝里挤出词来:“好。”
加上的时候郑乐于把自己的所有动态都向季柏屏蔽了。
等看到对方wechat头像的时候郑乐于还有点惊诧,季柏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酒囊饭袋,头像居然是只可爱的小猫。
“这是我家的猫,叫俏俏,可爱吧。”注意到郑乐于的目光,季柏有些得意地说。
是很可爱,如果它的主人不是季柏就更好了。
郑乐于暗暗想。
由于加了v,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郑乐于单方面被迫和季柏变熟了一点。
早上训练见面打招呼不能不理吧,出于礼貌脚踝的伤势总要过问几句吧,晚上军训拉歌的时候从前面偷偷传过来的歌词纸和棒棒糖总要收吧。
对方尚未露出獠牙,还是友好的态度,郑乐于实在找不出理由对他冷漠以对。
都上赶着凑上来了,躲是躲不掉了,堵不如疏,他有的是办法让季柏不喜欢他。只要对方对他不感兴趣了,他就不可能成为虐文受。
郑乐于本身是个学霸,所以回去就开始翻书制定策略。
流连花丛的季大少到底喜欢他什么呢?
首先,肯定是和李琼楼相似的那张脸,这是最大的原因,但是他并不清楚李琼楼长什么样子,他也不可能丧心病狂地去整容。
这一条先搁置。
其次,大部分渣攻拈花惹草,却往往为最特别最不可攀折的那一朵停留,书里写季大少前半生顺风顺水,没有什么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为人淡漠的郑乐于是一朵高岭之花,总让人有攀折的欲望,所以季柏才会在最开始对他有这么大的兴趣。
写到这里,郑乐于搁下了笔,微微蹙起了眉。
这岂不是说,他对季柏越高冷越疏远,对方就越想把他拿下呢?
他若有所思。
正在他打算进一步做策略时,手机清脆的来电铃声响起了。
由于是中午,有个舍友在睡觉,郑乐于下意识地按断了来电。
——这是一串他不认识的号码。
虽然困惑,但是郑乐于还是拉开椅子出门到走廊尽头的阳台上去打回去。
电话回拨,只听到嘟嘟了两声,很快就被人接起。
“喂?”
电话那边沉默了两秒,才有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小乐。”
是他爸。
他什么时候换手机号码了?
郑乐于皱起了眉,随后想起上次录进电话号码还是在三年前。
但是他向来和亲爸不太熟,也没追问,只冷淡地说:“有事?”
“哦哦,”听到儿子还愿意和他说话,对面的人好像一下子松了口气,“没什么,就是想问一下,你国庆回不回家啊?”
“回哪个家?”郑乐于反问,手指在手机外壳边反复摩挲,显示着主人有些不耐烦的心情,“不回,我在这里有点事。”
“那正好,”电话那边的男人终于迫不及待地说出了他的真实目的,“你程叔叔在A市有个项目要对接,然后,额,安安吵着要去见你,我就同意了。”
郑乐于静默了一瞬。
程于飞是他爸的师弟,是个做生意很成功的商人,和郑乐于一家来往密切,小时候郑乐于还常常跟在人家后面一口一个哥哥地叫。
他爸这个意思,就是郑安于在家里呆不住,吵着要见他,他爸就顺水推舟让人把郑安于送来见见面。
郑乐于的目光移向了阳台栏杆外的远处,顿了一会才说:“好。”
对面的人显然没有和他闲聊的意思,很快就挂断了电话。
只有郑乐于的内心有了微微起伏。
一种粘稠而说不上来的感觉涌上心头,他的心在一瞬间跳动得很快,像是一千米起跑前,或者是高考查成绩时的那种感觉,让他只能拥有一件专注的事,而其他都无暇他顾。
——因为程于飞。
季柏发信息来的时候郑乐于还在出神。
“你要吃西大街的梅记甜点吗?来拿,我买多了。”
后面还跟了一个表情包。
“不了,我一会要去图书馆。”
回答很官方,郑乐于觉得一点也不高冷。
但这一插曲冲淡了郑乐于内心的那点郁结,他舒展了眉头。
小烦恼而已,没什么大不了。
等郑乐于从图书馆回来又冲了个澡,已经是晚上七点了。
寝室只有刘文浦在,他看见郑乐于回来了,从堆成山的书里探出头来:“你朋友刚才给你送东西过来了。”
郑乐于下意识的反应是季柏。
果然,他的书桌上放了半个食盒的甜品,是他在西大街最常吃的那家。
郑乐于把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插进第二层书架里,才打开了盒子。
色泽鲜美,看上去就很好吃。
他的心情突然变得轻快起来了。
就算是季柏送的,他也无法阻挡甜品的诱惑。
“对了,他们两呢?”发现高霁和谭青不在宿舍,他想分甜品都没地方,他顺嘴问了句。
“他俩出去打球了。”刘文浦揉了揉眼,打了个哈欠。
“晚上打球?”
“晚上凉快。”刘文浦幽默地接话。
“下次打球应该喊我。”郑乐于假装不满。
他球打得不错,高一的时候还参加过校篮球队。
“你要想打咱俩现在也能去打,”刘文浦加深了哈欠,“正好我看书看累了。”
“算了,我才洗过澡。”
郑乐于想了想,还是算了,愉快地在旋转椅上吃起了甜品,又分了一部分给刘文浦。
因为甜品,郑乐于总算是对季柏没有那么抵触了。
既然季柏就喜欢那种高冷莫测,拽都拽不下来的高岭之花,他越抵触,没准越激起对方的逆反之心,他把对方当普通朋友来看,时间一长对方万一就放弃了呢。
郑乐于颇为乐观地想。
再说了,想让他当受,也得压得过他才行。
郑乐于掂量掂量了季柏的身板,内心被安慰了些许。
A大的军训只有三周,很快就结束了。
大家在最后的走方阵结束后,最后一次穿军训服的大家显然都很兴奋,谭青佯装要把军训服扔掉,结果往上一抛,就把军训服外套给挂树枝上了。
绿叶枝上缀着个绿色的外套,一时之间让人有些分不清。
郑乐于抬头看着这画面,没忍住露出个微笑来。
他长得很好看,在碎碎阳光投下的斑驳树影里,这一笑鲜活得不像话。
所以侧过头来看他的季柏一下就看呆了。
他的心扑通扑通地跳起来,耳边噪鼓如雷。
郑乐于真是一个很好看的人。
最后谭青的外套还是郑乐于给他够的,他个子高,一跳就捞到了衣服。
这种事情他干得轻车熟路,从家里爬树上下不来的吉利,到邻居小孩哥的风筝,都在他的业务范围内,所以如今的他已经是掌握了一身熟练技能能够遇事处变不惊的大学生了。
不巧的是,他捞衣服的一幕不小心入镜了不知道谁的相机,又被人发在了表白墙上。
大学的表白墙由于学院人数分散,粉丝大都不多,但他的照片还是引起了小小的轰动。
金融系有个帅哥的消息不胫而走,让他往后两天出门都大吃一惊。
“不是说大学走路上就算你cos鹦鹉都不会有人看你吗?”高霁调侃道。
谭青在旁边笑得捂住了肚子。
刘文浦则翻着表白墙,大声而造作地开始读评论:
“A大什么时候有的这帅哥?我猜是新生。”
郑乐于:“你别念了。”
“好高,这哥们起码有185吧。”
郑乐于:“我一八七,你别念了。”
“我敢打赌这是我们金融专业长得最帅的,院草新鲜出炉。”
郑乐于:“我靠,刘文浦,你再念一句试试。”
他威胁。
“哈哈哈哈哈哈哈。”刘文浦笑弯了腰,他倒也没有非要打趣郑乐于的意思,只把手机翻面扣桌子上,不让郑乐于看。
“其实我觉得季柏也挺帅的,”高霁装作感慨万千的样子,“就是不知道这一个两个,迟早把我们金融系女生的芳心都捕获走。”
“这年头,找个女朋友还要提防室友太帅。”
“你别说,昨天一女生找我要微信,我以为我的春天终于来了,结果你猜怎么着,她加上我之后七拐八绕拐弯抹角,最后才表明来意说她想要郑乐于的微信。”刘文浦是个看起来沉闷的学霸,说起这些来倒是眉飞色舞。
“所以郑总你给不给?”谭青起哄般开口。
郑乐于心说哪能呢,一个弯就不要去耽误人家女生了,但这话他不能说出来,只是微微笑道:“那就不用了。”
收获了失望的唉声叹气。
“为什么啊?我们寝室没有一个脱单的吗?”
“郑总长这么帅还不谈个恋爱,岂不辜负大学的美好时光?”
“这是因为,”郑乐于神秘兮兮地顿了顿,才继续说,“你们真要知道?”
此时的氛围很有些夜晚寝室夜话要讲鬼故事的感觉,刘文浦露出学霸那高深莫测的笑容,隐隐带着期待:“说吧,我们听着呢。”
“因为我的内心住着一个白月光,”话头打开了,郑乐于终于恢复了他那爱捉弄人的本相,摸着良心胡侃,“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他了,他是个很爱说话的人,会在我无聊的时候带着我做甜品,记我的生日记得最牢,并且从不嫌弃我做的饭。”
“唉,可惜后来他出国了,我就再也没见到他。”恰巧想起了虐文,郑乐于又往里面添砖加瓦补全设定。
室友们对他编的故事相当深信不疑,虽然大部分都是郑乐于面不改色胡说的,但郑乐于对此丝毫无愧于心。
他复盘了一下自己编的故事,又满意地点了点头。
季柏有白月光,他也要有。
表白墙风波很快就随着郑乐于的低调而告一段落。
毕竟是大学,小情侣在楼下亲嘴都没人看,大家只当专业里出来个帅哥,唯一特别的就是郑乐于走路上多吸引了点回头率,因此还收到了话剧社的邀请。
A大的迎新庆典定在国庆之后,节目单很早就排好了,话剧社的节目叫《灰小子》,是灰姑娘的性转版,因为定好的主角都不是新生,团长嫌人员覆盖不够多元,正巧刷到郑乐于,长得帅还是新生,干脆就邀请了他。
不是什么主要角色,是个负责把公主寻找灰小子的消息传达到全国的信使,一共就三句台词,分别是“好的,公主殿下”,“女王悬赏为她的女儿寻找在舞会上遇到的灰小子,我们要现在就开始寻找”和“公主殿下,这就是我们找到的灰小子”。
这是很简单并且有趣的事,所以郑乐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他初中的时候就是学校话剧社副社长,对于这种事不过信手拈来,毕竟他甚至还反串过《哈姆雷特》里的奥菲莉娅,这种没什么重要剧情的小角色当然不在话下。
反倒是刘文浦听说他以前参加过话剧社还有些惊讶。
“你高中参加了篮球队,初中当过话剧社副社长,这经历挺丰富嘛。”刘文浦也不算是埋头苦学的学霸类型,也会点围棋之类的,但是对其他比较考验耐性天赋的兴趣爱好没什么涉猎。
而且据他观察,郑乐于这个人会的东西实在是多,小到换宿舍坏了的电灯泡、帮人组装电脑,大到吉他演奏、话剧表演,仿佛没有什么能难倒他。
郑乐于放松地靠在椅背上,手里转了只笔,听到这话,只是微笑打趣道:“我最丰富的经历还是能吃。”
旁边的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笑得乐不可支,寝室里一时间充满了欢乐的氛围。
郑乐于无奈地想,他说的是真的嘛,他真的在吃方面很有研究。
他把手里的笔又转动了一下,这是他无意识时最喜欢做的动作。
思维漫无边际地游荡,他又想到了季柏。
只要季柏一日在,他就有一日的困惑和烦恼,究竟对季柏何种态度他自己也说不清。
如果季柏真的有虐文里写的那样难评,他倒能干脆利落地回绝打击对方,可是对方真的很能伪装,实在找不到一丝破绽,他又不可能对着一个表面上热情得像个孩子的人发火。
他叹气似地放下了笔。
不知道是不是他想季柏想得太过恳切,下一秒仿佛有感应似的,有人敲起了门。
刘文浦恰好拿盆往外走去洗澡,就开了门。
敲门的人果然是季柏,对方拿着羽毛球拍找上门来,藏蓝色的鸭舌帽把他的碎发压得很低,宿舍的灯被郑乐于修后还有点昏暗,有点看不清他的脸。
“去打球吗?”这个刚才还在扰动他心绪的家伙挥动球拍,冲他扬了扬下巴,显出几分狡黠。
郑乐于看了他的球拍两眼,认出他也有个一模一样的,只是放在家里没带过来,实在心痒想打几把,就说:“那走。”
对方得意地眨了眨眼。
谭青早听到了动静,此时从帘子里探出头来,先看了看季柏,他不仅路盲,还有点脸盲,所以认人要认久一点,他的神色相当莫名,郑乐于感觉他下一秒就要露出个莫测的微笑。
“那你们快点回来,晚上要打卡。”
———————
晚上的夜风很凉,从宿舍走到体育馆有挺长一段距离。
原本在宿舍楼下也可以打,结果今天晚上微风,天气很好,宿舍楼旁边多树,没有多大空地,有也早就被下课的学生们占领了,他们就只能转移场地了。
A大多树,植被绿化做得很好,夜灯下能拉出长长的树的影子,秋天的蝉已经熄了声,他们走在有些安静的路上,季柏把一只球拍递给了他,自己把另一只抗在肩包里。
郑乐于趁手挥了挥,还有点熟悉的感觉。
在季柏的面前,他总是处于一种紧绷的状态,不能轻易放松警惕,但现在好了一些,他的心情恢复了平和。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一本虐文说明不了什么,虽然季柏在里面的角色显得很渣,但是他不觉得对方能压得过他,对方这细胳膊细腿的。其次,他真的看出来了,他越装高冷,对方就越黏过来,他将之归咎于男人的征服欲,所以不如平易待之,大不了他熬几年,等到李琼楼回国之后撮合他俩。
他挥动球拍,内心为找到解决办法感到细微的雀跃。
球拍挥动时带起了风声,从昏黄的影子里带出残影。
季柏看到他这么久不说话,内心也没忍住胡思乱想起来。
诶他是不是黏的太紧了,但是书里的他也是这么黏人的。
不知道为什么现实的发展和书里不太一样,但是他黏人的模式却是照搬书里的他的,郑乐于为什么没有书里写的心里默默感动,难道他还比不上书里那个花心薄情的季柏吗?
季柏踢了踢脚下的石子,有些郁闷地想。
“小心。”
他只顾着看脚下的影子,一时没看路,迎面而来了一辆山地车噔噔噔地要撞过来。
郑乐于脱口而出,迅速抓住了对方的手腕,把他往旁边一拉。
季柏脚下一个趔趄,直接摔进了郑乐于的怀里。
两个人都一懵。
郑乐于怀里好香,季柏脑袋懵懵地想。
这么偶像剧的情节居然发生在他和季柏身上,郑乐于也脑袋懵懵地想。
自行车的主人刹不住车,只遥遥扭头对他们大声说了句不好意思。
于是一秒之后他俩都不约而同地站直了身子。
季柏抬头,结结巴巴地说了句谢谢。
他这时才后知后觉发现郑乐于居然比他高。
郑乐于说没事,然后看着季柏走路一下子不协调起来,有点顺拐的倾向。
还是被车擦过了吗?
上次军训的伤还没好全呢。
他刚要走过去扶,结果手刚搭上人家胳膊,就发现对方的耳朵正一点一点变红,连带着晕染了脸颊。
他面无表情地撤回了手。
这家伙在想些什么呢。
算了,反正一不小心吃到对方豆腐的是他。
季柏的腰还是挺软的,摸起来一点也不骨感。
发生了这件小插曲之后,郑乐于打球的心思也冲淡了些。
但是今天体育馆人不多,看上去很是冷清,正好切合了郑乐于的心思,他找了处很空的地,又趁手颠了颠羽毛球。
体育馆晚上灯火通明的,季柏的耳朵很轻易就能看出红得滴血,但郑乐于装作没有看到。
这小子。
就在他要开始发球时,突然想起了个问题。
“你体育选修课要选什么?”
“你洗衣液用的什么牌子的?”
两个人异口同声地问对方。
又收获了两脸懵。
“我用的牌子挺常见的,回头推给你。”过了一会,郑乐于默默地说。
“我应该会选篮球,或者武术,去打太极拳。”季柏摸了摸鼻尖。
接着他俩相顾无言,诡异的气氛一直持续到他俩打完球。
最后郑乐于以一球之差险胜,季柏愿赌服输请他喝了奶茶。
“对了,你是不是要去参演那个话剧?”季柏吸溜着奶茶里的珠珠,顺嘴问道。
“是啊。”郑乐于正好推开寝室门,听到这话回头回答。
“哦。”季柏以三声的语调说,眨了眨眼,若有所思。
他自荐去参演不知道还能不能拿到一个角色,但是他还挺想和郑乐于演同一部话剧的。
他怀着这样的想法,从四楼回到五楼他自己的宿舍。
等到季柏走远了,郑乐于反倒从寝室里出来了。
他没有要走的意思,只双手抱胸看着季柏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走廊的黑影里。
“啧。”
他发出一句意味不明的语气词。
他倒是没有什么别的意思,但是他并不喜欢对方投注在他身上的感情。
这让他有一种自己逃不过和对方相爱然后又被虐的命运的感觉。
其次,季柏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喜欢性格更成熟点的,比如当初的陈于飞。
季柏也应该再多点肌肉,真不知道这么薄的人怎么能压得过他的。
哦,郑乐于突然又想到,书里说他常年营养不良来着,所以显得也很瘦弱。
郑乐于有些牙疼,他实在和书里的描写是不搭边,抛开外表高冷这一点来看,他和书里的郑乐于实在没有半点关系。
书里的郑乐于瘦弱不堪,而他坚持健身骨骼匀称,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书里的郑乐于不善言辞朋友不多,实际上他虽不是言辞一流也称得上幽默诙谐,起码朋友们都说他是有点冷幽默在身上的。
最后书里的郑乐于很穷,而他是个富哥。
不对,郑乐于突然意识到。
为什么季柏这些天来对他的态度和书里不太一样。
当初看这本书的时候,他就有些厌烦季柏对郑乐于的态度,因为季柏始终是把郑乐于当成一件观赏物来看的,这件观赏物高高在上,但是又脆弱易碎,他贫穷,坚韧,但是又格外美丽,恰恰好能引起他人的攀折欲和摧毁欲。
书里的季柏看郑乐于的眼光就是这样,带着情色意味的审视。
但是现在不是这样,郑乐于虽然能感受到季柏投射在他身上的情感,但是这并不一样。
对方的目光中并没有凝视。
原因是什么?他是个富哥?所以他不再是一个放在更低的地位然后可以任意轻贱的对象?
他无厘头又有些幽默地想。
不过这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让对方发现他不是个任人宰割的小白花,对他有利而无害。
他露出一个轻巧的微笑来。
还有几天就要国庆了,寝室里的人大多都要准备回家。
计算机专业和金融专业不太一样,他们课要多一点,所以早出晚归的就变成了寝室的其他三个人,郑乐于比他们要清闲一些,于是没事就去泡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