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1的我拿了0的剧本by一海橙子
一海橙子  发于: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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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乐于曾以为自己够倒霉了,爹妈离异,爹风流在外不着家,妈风风火火走他乡,大哥被车撞了脑子,成了个在下雨天和猫抢玩具的傻子,他则蹲家里在别墅角落里闷成了蘑菇。
直到十八岁那年他捡到一本书,里面说他是本虐文里的清冷受。
书里说郑乐于不善言辞沉迷学习,郑乐于看着自己丰富的人生集锦陷入了沉思;
书里说郑乐于高冷难追让人望而却步,郑乐于看着通讯录里的前男友电话纠结今天打给哪个犯浑;
书里说郑乐于是贫穷坚韧的小白花,郑乐于困惑地瞥了一眼刚拿到手的豪宅钥匙。
直到书里说郑乐于注定要和某个渣攻纠缠不清,郑乐于终于面无表情把书扔进了垃圾桶 。
去他爹的,老子只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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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柏看上去是个胡天海地的二世祖,生了副多情不羁的皮相,内里却是满身的浪漫细胞,十八岁那年他捡到一本书,里面写他会成为一个渣攻,和人爱得恨海情天。
季柏辗转难眠,把书整整翻了三遍,为之痛心疾首,既感慨自己的魅力之大,又深深唾弃书里的那个混蛋自己。
他发誓,如果他真遇到了书里写的那个清冷破碎还一腔痴情的郑乐于,他一定会好好对待他。
十八岁还满心期待爱情的季大少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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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指南:
1.校园酸甜小甜饼,攻受内心戏都很多,很会脑补
2.郑乐于攻(高亮)
3.表面高冷实则很爱冷幽默有时会发疯攻×表面多情不羁实则浪漫纯情有时自以为1受
4.一件重要事情:攻和前男友什么都没发生,连嘴都没亲过(是的,我就是这么纯爱【沧桑点烟.jpg)是工具人的作用属于(我会告诉你我当时是为了文案押韵才写的吗:)
5.作者基本日更,有事更不了会说,4.25开文,因为有小幅度修文所以章节后更新时间不一(顺便说一下作者有一点点爱修文,一般不影响阅读)
内容标签: 天作之合 甜文 现代架空 校园 轻松
主角:郑乐于,季柏 ┃ 配角:收藏我吧 ┃ 其它:酸酸甜甜的,很安心
一句话简介:这剧本我接不住
立意:面对人生的未知,始终怀抱希望

郑乐于又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了,今天放在门口的晚饭丝毫没动。
陈妈忧心忡忡地问在楼梯口和猫抢玩具的郑安于:“你说小乐怎么又不吃饭啊。”
摔坏了脑子的郑家大哥坐在台阶上,专心致志地扯小猫的胡须,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压根没听到。
陈妈看着他被小猫闹上膝盖,叹了口气,为这两个自己看大的孩子感到忧心。
前两天郑家刚刚办完了郑乐于的十八岁生日宴,但是离异的父母显然对此并不上心,远赴美国处理生意的言女士托人送了礼物,不知道从哪个女人床上下来的郑单赶来的时候衬衫领口还有口红的印记,凑近点还能闻到醉醺醺的酒味。
生日宴办到一半还出了意外,傻了的郑家大哥爬上树去捞猫,结果卡在树上下不来了。
来参加宴会的客人好些在下面看笑话,不靠谱的郑家家主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郑乐于在树下气的半死,要找人把他哥捞下来的时候,他哥脚一崴从树上摔了下来,连人带猫把他摔进了草丛里,郑安于没事了,他差点被摔出脑震荡了。
郑家大哥还不知道在口袋里装了些什么东西,钢笔、猫条、山楂条、树枝哗啦啦地轮流朝郑乐于脸上呼,最后不知道从哪掉出来的还有本厚厚的书。
郑乐于的脸都被哐出条红印子,但以往死活在意自己形象的郑二少对自己的傻哥哥也没办法,谁料他捡起了书,翻了两页就变了脸色,确认郑安于没事后,急匆匆地把书带走,关进房间里已经很久没出来了。
想到这里,陈妈叹了一声,郑乐于是她看着长大的孩子,长了副冷冷淡淡的皮相,可她知道,这孩子也是热乎心的孩子,瞧瞧,刚刚毕业旅行回来几天,打电话约他出去玩的男孩子一个比一个多,多受欢迎啊。
就是运气不太好,倒霉事一茬接一茬的。
这么想着,楼上突然传来哐啷的像什么东西被打碎的声音,陈妈心里一惊,匆匆就要上楼去。
郑安于怀里的猫受了惊,一下跳上了三台台阶,刚拿出圣诞袜要给小猫套上的郑安于不乐意了,三下两下拦在猫的前面,又哐地一声撞到了扶杆上,痛得捂着头呼呼。
那猫怕是恼了,不愿再和他一起玩,转身就跳了下去,郑安于一见也不呼痛了,急忙喊着吉利去追。
陈妈上了楼,刚要敲门就发现房门半掩着,郑乐于主动开了门,陈妈眼尖,隔着他就看到桌子上的水杯不知道怎么被碰倒了,玻璃渣子一地。
这时是傍晚,房间里采光很好,有着黑色碎发的年轻人一只手搭在门把手上,一只手捏着手机,侧脸被余晖照着,有种淡淡隽永而宁静的味道。
他先看了看进来的陈妈,又低头看了看杯子碎片,才平静地让出条路:“刚才不小心碰碎了杯子,声音有点大,没吓着人吧。”
陈妈泪眼汪汪地看着他,说:“人没事,但是杯子是进口的。”
郑乐于一噎。
如果上天再给他一个机会,他一定不会再碰倒那个杯子。
陈妈在收拾玻璃碎片的时候,发现垃圾桶里躺着本书,封皮上的字看不清,封面倒是花花绿绿。
就在她要顺手把垃圾一块带走时,郑乐于叫住了她:“不用了,这本书先在垃圾桶里躺一会吧。”
他的语气一如既往地平静,只是陈妈莫名觉得他像是咬着后槽牙说的。
楼下的傻哥哥终于不再逮着吉利薅了,夏末的花蝴蝶吸引着他的脚步,没一会就传来了他捉蝴蝶的欢呼声。
郑安于大概是这个家里最轻松的人了吧,他有种莫名的惆怅。
陈妈把玻璃碎片收拾走了后,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清新的空气里只弥漫着郑乐于惆怅的气息。
他看向垃圾桶里的书,只想要迅速把它打包走,最好这辈子别再看见它。
在人生的前十八年,如果问郑乐于他最烦恼的事,莫过于整个家里几乎没有一个正常人。
在十八岁以后,再问他这个问题,他会说他烦恼的一切源于他在生日宴上捡到了一本书。
这本书现在躺在垃圾桶里,它的名字叫《连玉》。
名字很文艺,但实质上却是一本狗血虐文,他就是那个被虐得最惨的主角。
准确来说,这本书有两个主角,一个是他,另一个叫季柏,讲述了两个人从大学遇见开始整整爱恨纠缠了七年的故事。他是一个在贫苦家庭里长大的坚韧要强的小白花,妈早逝,爹是个爱喝花酒的赌鬼,家徒四壁,往米缸里舀米都能碰到缸底的那种穷,一家人全靠着长子、也就是他哥郑安于在外打工挣钱,但是弟弟争气,高考一举考上了首都A大,轰动了整个镇,最后凭借着国家资助和乡里乡亲的帮扶才上了大学。
在大学里,他和本书的另一个主角季柏被分到了一个寝室,季柏是首都实打实的二世祖,谁都看不起,却不知道为什么对他青眼有加,由于家庭原因向来孤僻的郑乐于被人一哄,心头一热就和人成了好朋友。
谁料这好朋友对他居心不轨,某次假装醉酒跟他告了白,两人稀里糊涂就成了。
如果故事这么发展下来,那这就是个标准小甜文,可谁曾想七年狗血虐恋此时才刚刚拉开帷幕。
郑乐于长得好看,清清冷冷的,系里出了名的高冷难追,两个人谈恋爱的消息不知怎么回事不胫而走,传遍了整个学院,嚣张跋扈的二世祖追到了高岭之花的传闻让人为之扼腕。
但事实上,季柏当初采了这朵高岭之花,却是把他当成了替身。
他并不爱郑乐于,无非是贪图他那张和他求之不得的人三分相似的脸罢了。
就像所有狗血小说的标配,季柏有一个远走国外的白月光,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季柏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告白,在白月光留学后又找了个好骗的小鬼当替身。
不仅如此,他心不诚,身体也忠诚不到哪去,在外喝花酒找少爷,床上的人滚过了一圈又一圈,只是瞒着郑乐于而已。
郑乐于内里是个痴情的人,对季柏一心一意,就算发现了季柏身上的香水味,几次责问无果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但季柏就是个人如其言的渣攻,他一边哄着郑乐于,送礼物送支票,还答应给郑乐于父亲治病,给他哥安排工作,另一边却始终在外面拈花惹草,白月光替身出轨脚踏多只船骗炮骗感情等等这套被他玩得透透的。
同时,他始终认为他是圈养了郑乐于,就算郑乐于名校A大毕业,也不能有自己的规划和主见,要一直待在他的身边直到他玩腻。
他将郑乐于养在自己的别墅里,可是自己却在外花天酒地,郑乐于无法忍受自己作为金丝雀的人生,果断提出了分手。
季柏恼怒之际,妙计跃上心头,他假意放郑乐于走,私下却联系朋友,在郑乐于被家里债务逼得走投无路时假意招揽他进入公司,实际上郑乐于的工作、工资都是他给的,他相当于变相操纵了郑乐于的人生。
他以一种平静而欲报复的心态出现在郑乐于的身边,两人维持着一个骚扰一个躲的局面,郑乐于到底对他曾经有过一番深情,在不知道季柏背对着他做过什么的情况下,几乎就要和他重归于好。
但这时异变突生,季柏的白月光回国了,还好死不死地成为了公司的外事顾问,郑乐于的顶头上司。
白月光李琼楼是个顶顶好的人,郑乐于同他相处很愉快,哪料人家也是别有用心,一次公司聚餐时把他留下向他告了白,结果被当时跟踪人的季柏听见了。
自己的白月光喜欢上了自己的替身情人,是个人都不能接受,季柏恼怒下说出了真相,郑乐于这才明白当年他交往的人究竟有多混蛋。
他傲慢自大,妄想操纵他的人生,背地里出过多少次轨;他虚情假意把他当替身,又回头责慢他清高不知好歹;他流连花丛喜新厌旧,又用甜言蜜语哄他回头。
妥妥的渣男行径,郑乐于一脸高深莫测的表情看完,内心简直想揍人一顿。
尤其是看到书里写郑乐于如何清冷破碎,如何贫穷但坚韧,渣攻如何虐人千百遍,他深呼一口气,才让自己平静下来。
——啪,他把书扔进了垃圾桶。
去他爹的,老子只做1。
只做1的郑乐于实在看不下去了,后面他只匆匆扫了一眼,估摸着无非是一些受誓死不回头渣攻追妻火葬场桥段,结局翻了一页,居然还是追妻成功大圆满结局。
他有些头疼,但是为了自己未来的安宁着想,还是联系上了A大的校工处,拿到了新生的寝室名单。
那边校工处的人显然接多了这种电话,慢慢悠悠地给他查。
……直到他听到了自己和季柏的名字出现在了一张寝室名单上。
他差点啪的一声把人电话挂了。
但这也不是办法,他又和对方道了谢,面色沉沉。
看来那本书是真的,郑乐于又点进网页,开始寻找有关季柏的蛛丝马迹。
保密极好,但是确实是A市人。
这下是真麻烦了,他有些头疼地想,但是录取都被录取了,这可是A大,他还能不去上不成。
他心情沉重地按下了回车键。
与此同时,远在首都A市的季柏一个翻身,坐在他旁边玩手机的李琼楼差点被他踩到,机不离手就开始嚎:
“季柏你有病啊,踩到我了!”
季柏不吃他这套,把那本李琼楼看都没看一眼的小说合上,神色深沉地坐起来,问:
“李琼楼,你觉得我像渣男吗?”
李琼楼被他严肃的语气激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目前战况激烈,他无暇他顾:“你是,你是行了吧。”
“哦,”季柏又凑过来,“那你觉得我暗恋你吗?”
“我靠,季柏,你真有病是不是?”李琼楼手一抖,差点把手机甩出去,游戏也不顾了。
“我,直男,真的。”李琼楼说。
“哦。”季柏面露沉思。

开学那天天气很晴,几乎每个大学开学的日子总是很晴。
郑乐于从校门口进来就没遇到志愿者,在楼下等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啧”了一声开始自己把大堆小堆的行李往上搬。
对儿子开学几乎毫无表示的家长是一点愧疚都没有,但好歹言女士打来了电话,对他从S市到A市的路程之辛苦表示了慰问,郑乐于把电话挂在耳边在嗯嗯啊啊地答应着,至于他爸,可能已经把他开学这件事完全给忘了。
他来的很早,幸好A大很通人情,他的宿舍成功由原本的531变成了426,与季柏见面的第一风险已经规避,郑乐于在心里舒了口气。
等到郑乐于把入学手续都办完了,无事一身轻的他正要回到寝室,他来得太早,第一个收拾好东西的,还没有见到室友,现在正好去见一面。
“诶,学长。”楼梯口一个戴着眼镜的学生叫住了他,郑乐于下意识地抬头反驳。
拜托,看到打扮很轻松的人也不一定就会是学长啊。
但是对方的行李真的好多,他又把话咽下去了:“要我帮你放行李吗?”
“啊?哦哦,好的。”
徐志文有些懵,然后才反应过来,他本来没有想要让人搬行李的,谁知道一开口人家误会了他的意思,他有些哭笑不得,但索性还是将错就错,顺水推舟就让人搬了行李。
这个人好高呀,但是看上去很不好接近,眉峰眼尾都冷冷的,哪知道是个热心肠呢。
郑乐于走在他的前面,徐志文吃力地跟着他,眼看对方都要落他好大一程了。
力气真好,他感慨道。
“对了,”郑乐于回头,“你宿舍几号?”
“531。”徐志文连连答道。
嘶——郑乐于倒吸一口凉气,几乎是立刻想要放下手中的行李落荒而逃。
“你叫什么名字?”他急急道,总不会这个白斩鸡就是季柏吧?他现在可以立刻跑吗?
“我叫徐志文,”徐志文有些疑惑对方突然问他名字,“我是新生,金融系的。”
不是季柏就好,郑乐于松了口气,但是转念一想,同一个宿舍也很恐怖啊,他默默离徐志文远了点。
等到郑乐于把人送到寝室门口才想到,徐志文究竟是何许人也。
本来应该是他和季柏的共同室友的,充当两人虐恋情深无数工具人中的一个。他侧头看了一眼徐志文,颇有些同情的意思。
“那我先走了,你还有其他东西要我帮忙吗?”等到郑乐于帮人家把行李搬到寝室门口,他就迫不及待地想走。
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提醒他,在这多待一秒他都要离成为虐文受的可能性再高一点,他可一点都不想和清冷破碎啊、爱得死去活来这些东西扯上一点关系。
幸好徐志文没有为难他的意思,腼腆地道谢就从他手里接过了行李箱。
郑乐于匆匆转身,结果由于太过匆忙“啪”地一声撞到了后面的人。
531在宿舍小楼梯口,对面就是茶水室,对方是刚从那里接完水回来,郑乐于这一撞差点把人家的水杯给撞倒。
“不好意思。”郑乐于先是看到人被水溅湿了一块的卫衣,然后才抬眼看清了这人。
对方穿了一件带帽卫衣,打扮很休闲,黑色碎发,眼眸微圆,鼻梁高挺,生了副看上去很不羁的皮相,他像是被这一意外弄得一愣怔,反应过来才低头去看卫衣上的水渍。
“没事。”他抬头顿了会才说,郑乐于感觉他的视线在他全身扫了好几遍,像是想开口说什么,可最后还是没说。
郑乐于的目光先扫过他的脸,然后在他的黑色碎发上停留了好几秒。
不是季柏。
书里写季柏总是不厌其烦地从他那头红发写起,说“季柏有一头很显眼的红色头发,总是跃动起来,会让人想起摩托车手在风中驰骋时飞扬的发丝。”
虽然郑乐于也不知道红发和赛车手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但这确实是他目前最能判断谁是季柏的依据。
他无意在531的门口停留太久,虽然男生的长相很对他胃口。
回到寝室,郑乐于刚推开门,就发现寝室又堆了新的行李箱,已经有人坐在收拾好的床铺上晃悠着腿玩手机,看到郑乐于进来了,抿嘴冲他笑道:“Hi。”
玩手机的室友叫高霁,新生,是A市本地人,长相很清秀,性格外向,也很有礼貌。
不一会儿,另一个室友打完水回来了,戴着眼镜,眼神很锐利,学霸气质扑面而来,只和郑乐于点了点头,算打过招呼,他叫刘文浦。
由于郑乐于是换寝的,他是金融专业的,而另外两人是计算机专业的,所以他俩没一会就聊上了。
这其中可能也有郑乐于自带气场的原因,毕竟谁生得冷淡的长相,看上去也不常笑,第一面都让人感觉难以接近。
宿舍是四人寝,最后一个人姗姗来迟,他推开门的一瞬间,寝室就洋溢着他带着满满阳光的声音:“你们好呀!”
傻白甜的气息扑面而来,郑乐于心头一跳,把视线从正无聊看着的学生手册上移到对方脸上。
红发,他有一头染出来的深红色头发。
郑乐于捏着书页,没注意就屏住了呼吸。
好像有一双手把他的心提着,往一桶冰水里按下去又提出来,一时间说不清是寒冷还是震颤。
但他又突然想起来,换寝后的名单上没有季柏的名字。
他又装作若无其事地把视线移回来,性格外向的高霁很快打开了话头,这个染了红色头发的新生叫谭青,是计算机专业的,和郑乐于还是老乡,也是S市人。
他一看就是为人跳脱活泼的人,寝室氛围一下变得其乐融融。
“哦哦,你学金融的啊?这么厉害。”得知郑乐于是隔壁金融专业的,谭青还没忍住赞叹一声,因为A大的金融专业录取分比计算机专业的要稍微高一点,算是A大的王牌专业了。
虽然因为红色头发对谭青的心情还有点复杂,但是郑乐于还是“嗯”了一声。
等到一通聊天下来,大家差不多都混熟了,谭青先来的寝室,还没办入学手续,跟他们拜拜后就出门去了。
郑乐于下楼去超市买了瓶饮料,就看到谭青在那里对着指路牌发呆。
原来是这家伙路盲,手机导航也拯救不了。
郑乐于想自己今天就好人做到底,把对方带到了新生报到点。
买的水喝完了,郑乐于无精打采地在报到点旁边等着,听着来来往往的新生们叽叽喳喳地讨论着明天的军训,各自省市的分数线和学校有几个食堂,哪个食堂好吃。
这是触感真实的生活,但他怎么就成了虐文里的清冷受呢,他有些惆怅地想。
已经快下午一点了,阳光灿烂是灿烂,但是太阳很晒,眉眼优越的少年人浑身笼罩着忧郁的气质,戴着的鸭舌帽在他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惹人注目的同时又让人觉得不好接近。
但是季柏显然不在不敢接近的人群之列,他本来是在报到点落了东西,返回来找,结果一抬眼就注意到了今天早上在宿舍门口不小心撞倒他水杯的人。
季柏不知道这是不是他要找的人,但是在见第一面时,他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感觉,但是这感觉随后又变得极淡极薄,让人难以捉摸。
并且他从来不善于等待,所以等到郑乐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旁边就已经站了个人。
他错眼看去,认出了对方。
有着黑色碎发的少年人向他打招呼:“下午好。”
眉眼间很是神采奕奕。
郑乐于对于长相符合他口味的人没有抵抗力,所以他也微微颔首道:“你好。”
“你也是经济学院的吗?”因为各个学院的报到处都在不同位置,季柏很自然地开口。
好自来熟。
“我是,”郑乐于点头,“我叫郑乐于。”
对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是那种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明亮,郑乐于敏锐地从他的神色里捕捉到了一丝近似于喜悦的东西,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悄悄溜走,使得危机感蔓延在他的心头。
“你……”他刚要问人名字,谭青正好办完手续出来了,问他要不要走。
“那你们先走吧,我还有东西要找,”季柏的目光扫了眼谭青,眼神里有些困惑,但最后还是笑眯眯地开口,“我是金融的,我觉得我们俩应该是一个班哦。”
他的语气太过理所当然,等到郑乐于回到寝室还没反应过来。
但对方总也没有给他留下恶感,从外貌特征来看,他的长相是郑乐于最喜欢的那一款,并且不是红发,排除了是季柏的可能性。更何况,书里的季柏是个相当飞扬跋扈花里胡哨的人,前期虽然人模狗样的,大体上也不可能这么礼貌。
他复盘了一下,觉得自己多思了,但等到第二天军训的时候他就笑不出来了。
阳光下身姿挺拔的少年人眉眼含笑地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季柏,季节的季,松柏的柏。”
郑乐于与他视线相接,对方仿佛早有准备般含笑看了过来。
郑乐于握紧了拳。

这磨人的命运,郑乐于微微将视线移向了操场,内心起了些波澜。
换寝室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有限,他又不可能再改志愿,更何况他也不打算为此放弃他辛苦考上的大学,季柏注定会和他一个班,所以军训自我介绍他就已经做好了见到季柏的准备,他本以为会见到书里写的不羁的红毛,哪料伴随着危机感看见的,却是昨天看到的黑色碎发男生。
他的嘴角微不可见地抽动了一下,等到轮到他自我介绍时,他拿出毕生所能,说了一段干干巴巴又乏善可陈的词,力求绝不引人注目。
但是这招并没有太大用处,他长相优越,身姿颀长,哪怕穿着迷彩服都不能掩盖他的挺拔,又有一种清泉般清透平和的气质,实在让人见之难忘。
——起码季柏的眼神就一直落在他身上。
郑乐于看过去,对方也毫不窘迫地直视他,眼神亮晶晶的。
谁能想到这是个渣男呢,郑乐于磨着后槽牙想。
军训的教官倒也算宽和,起码大太阳底下也没敢训太狠,但等到下午训练结束,一班人都累得找不着北。
郑乐于一身汗地回去,等洗完澡回到寝室才发现寝室还是空的。
他后知后觉想起来,谭青他们班好像因为什么事被罚了,现在还在大太阳底下站军姿呢。
他嘴角没忍住掠过点笑意。
一身清爽的他从书桌头抽出了一本书,就是那本万恶之源的虐文。
这本书被他巧妙地包了个高等数学的封面,让人看一眼就不想打开。
他开始复盘开头的剧情。
【郑乐于初见季柏的那天,夏末蝉鸣,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洒下,连带着年轻人们都神采飞扬。】
翻翻翻,不看这个。
【宿舍的粉尘使人鼻腔微痒,郑乐于接过季柏递来的帕子,指尖相触,有温热的触感。】
好细节,作者一定很擅长写恋爱脑。
他又往后多翻了几页。
郑乐于要找的,就是所有会让他和季柏产生交集的剧情点,只要躲过了这些剧情点,他和季柏就不可能产生交集。
第一次见面是开学,季柏和他成为室友,忽略掉作者肉麻地描写季柏见到郑乐于时内心多么的震动,开始的相处还算平平无奇相安无事,郑乐于翻了过去。
随后家境贫寒的小白花在校内勤工俭学,因为长得帅还一度带动了奶茶店的客流量,季柏常常去奶茶店,表面上是去照顾室友生意实际上在偷偷垂涎人家的美貌,想要泡到这个跟他的发小兼白月光长得很像的室友,因为奶茶店有提成,他就常常借口要请社团里的朋友喝奶茶,一口气包圆了场子,书里的郑乐于还在心里为他这个行为悄悄感动。
去奶茶店打工?郑乐于的指尖在书页上顿了顿。
从小到大没缺过钱花的郑二少也曾为了体验生活去卖过花,凭借着出色的头脑半个月就赚的盆满钵满,但同样是赚钱,他想象了一下在奶茶店打工的样子,还是摇了摇头。
太可怕了,他会忍不住喝掉所有摆在他面前的奶茶的。
他正打算接着往下看的时候,谭青他们回来了。
反正后面的剧情他差不多也知道了,只是复习一遍而已,他就顺手把书放了回去。
“哈哈哈,高等数学。”谭青的床位在郑乐于对面,他们是上床下桌,他把军训帽子往桌子上一放,回眼就看到了高等数学的书脊,没忍住露出了笑。
“我预习一下,怎么了?”郑乐于挑了挑眉,一天多少使寝室一群人的相处更融洽了些,起码大家发现郑乐于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不好接近。
高霁把头从游戏机里探出来,笑着说了一句:“那你就遥遥领先我们吧。”
郑乐于转了转转椅,状似无奈地耸了耸肩。
三十六计哪计最妙?当然是一开始就不要和对方对弈。
只要他遇不到季柏,他就不信剧情还能推动下去,
于是从这天起,他开始躲着季柏。
军训换队的时候他站到离季柏最远的位置,休息的时候他和周围人热火朝天地聊天,一下训就回寝室,要么是窝在图书馆这一季柏最不可能去的地方。
他们这个班35个人,不算多,男生大概占了20个左右,大部分都是合寝,混寝的除了他就没有几个,但是他这行为也不算显眼,正常人谁会想到一个冷冰冰的帅哥还在躲人呢。
但是季柏会注意到。
因为这剧情发展跟他在书上看到的一点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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