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纸条上的字太丑了,印象深刻而已。】
闻笛瞪着手机屏幕,伸手,右上角,拉黑,关屏。
他理这个神经病干什么!
他忿恨地放下手机,沮丧地看着餐桌。遭受有毒气体攻击,生了一场闷气,最关键的是——吵架竟然又吵输了。看着桌上已经凉掉的菜,闻笛懊丧地夹了一块鸡肉,尝了一口,又放了回去。
就算关了窗,房子里也是一股奇怪的味道,辛辣刺鼻,让人直犯恶心,没食欲了。
闻笛磨了磨牙,拿起手机,点开微信。他得找人倾诉收到的精神伤害。
通讯录里翻了一圈,他点开了老同学蒋南泽的头像。闻笛和蒋南泽高中同校,但他认识蒋南泽,是前男友何文轩牵的线。蒋南泽跟何文轩是发小,同属富二代圈。闻笛跟何文轩在一起时,在圈里混了几年,认识了不少天之骄子,分手后,站在他这边的就只有蒋南泽一个。虽然这也有蒋南泽本身就是边缘人的原因——其他人都觉得他是个疯子——但闻笛还是感激的。
“疯子”这个定义,武断且不礼貌,放在蒋南泽身上,却是恰如其分。就在去年,闻笛还听说他跳进了满是伊鲁康吉水母的池子里——那可是世界上最毒的水母,一只的毒液足以杀死十五个人。被蛰后,蒋南泽被送去医院急救,躺在病床上整整抽搐了两天,痛得缩成一团。结果出院第二天,他又徒手抓起一只水母,看着它三米长的触手四处挥舞,某一瞬间轻轻拂过自己唇边。
他的同门拍下这段视频,传到了油管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蒋南泽非但不介意,还把视频链接转给了闻笛。
所有人都说他离经叛道的行为是为了引起父母注意。蒋南泽的父母都是世家浪子,早年吵得惊天动地,好不容易离婚之后,又像竞赛一样不断结婚离婚,离婚结婚。蒋南泽有一堆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每个人能见到爸妈的时间屈指可数,不搞点非常规手段,没法吸引在花丛中飞舞的野蜂浪蝶们。
不过,闻笛对这个说法存疑——至少是部分存疑,因为水母事件过后,他问蒋南泽,为什么不正常一点,把小白鼠肚皮朝上,用胶带固定在工作台上,把毒液注射进去,然后站在旁边看它抽搐到死,来研究毒液的影响。
蒋南泽耸了耸肩,说:“我热爱海洋生物,也热爱陆地生物。”
那语气好像是开玩笑的,又好像不是。反正闻笛弄不懂他——甚至不明白他为什么跟自己做朋友。
高中毕业后,闻笛跟蒋南泽一起考到T大,又做了四年校友。博士时,蒋南泽去了普林斯顿,但他们线上聊得频繁,寒暑假回国也常聚,交情维持得还不错。
前一阵子听复几何课,他烦了蒋南泽很久,问了一堆蒋南泽也答不出来的数学问题,对方倒也耐烦。多年了解让他认定,蒋南泽虽然是个疯子,但还是善解人意的。
闻笛斟酌字句,把邻居的烦人程度夸大百分之五十后,给蒋南泽发了条长信息,末尾加了三个感叹号:【这人是不是神经病!!!】
过了五分钟,蒋南泽回了句:【是。】
闻笛挠了挠头,这年头流行简约风?暗恋对象和朋友怎么都一句话蹦不出三个字?
闻笛继续寻求认同:【他还诋毁莎士比亚,这能忍吗?】
过了一会儿,蒋南泽轻飘飘地回答:【人喜好不同呗。】
草,闻笛忘了,蒋南泽对虚构类作品不感冒。他觉得小说、戏剧的信息密度太低,那些洋洋洒洒千页的巨著里都是废话。
闻笛想了想,输入了一句话:【水母连脑子都没有,研究这种低等生物有个屁用?】
他刚一发出去,对面直接打来了视频电话。闻笛露出微笑,按下接通键。
一瞬间,对面传来暴躁的声音:“你刚才说什么?你再给我说一遍!”
“你看吧!”闻笛沉痛地说,“这种攻击别人研究对象的混蛋,是不是恶贯满盈?”
对面顿了顿,阴森森地说:“应该扔进伊鲁卡的池子里。”
闻笛迷茫起来:“伊鲁卡是谁?”
“我养的伊鲁康吉水母。”
闻笛没吐槽他给水母起昵称的行为,满意地点点头:“扔进去!”
找到同仇敌忾的战友,闻笛感觉心情好了点,胃里的饥饿感涌了出来。他掏出耳机,塞进耳朵里,腾出手拿起筷子,津津有味地吃起烤鸭,同时问了问老同学的近况。
蒋南泽学术能力极强,大二就开始科研,还在星火计划——T大的校级科研竞赛里拿了冠军,自然不像闻笛,还要为毕业烦恼。他说最近又在哪个海湾发现了箱型水母,它们的活动范围又扩大了。全球污染严重,海洋生物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种群减少的减少,灭绝的灭绝,只有水母益发活跃。
“个人生活呢?”闻笛问。
“跟以前一样呗,”蒋南泽说,“人来人往。”
蒋南泽的情史堪比唐璜,但都是浮萍浪蕊,要说真爱,可能只有水母一个。要是有一天,全球哪个国家通过人外婚姻法,闻笛相信他第一个去和水母领证。
“你怎么上厕所上了这么久?”蒋南泽说。
闻笛糊涂了:“什么?”
“不是说你,”蒋南泽说,“我在跟Thomas说话。”
闻笛没有多问。
蒋南泽又唠叨了几句,“别点炸鸡,我不想吃”“往旁边让开点,挡着我看电视了”,应该都是在和Thomas说话。
等蒋南泽和自己这边的男人交流结束,又转过头继续和闻笛聊天,一上来就爆出惊天大瓜。“对了,”蒋南泽说,“前两天我碰见何文轩了。”
之后,对面就陷入了沉默。闻笛明白那沉默的含义——当年分手的惨况,蒋南泽算是第一目击证人。
看来,五年并不足以消磨对一个人的恨意,听到名字的一刹那,闻笛一阵反胃,放下了筷子。琢磨了半天怎么问候前男友,最终只是说了句:“他还活着呢?”
蒋南泽飞速汇报发小近况:“活蹦乱跳,他在硅谷有家叫Fango的人工智能公司,主营无人配送,去年8月纳斯达克上市,现在市值60多亿美元。最近汇率是不是上7了?换成人民币是多少?”
“你说那么详细干什么!”闻笛觉得怒火沿着食道直烧上来,把食欲和理智烧得寸草不生,“谁让你讲他的美好生活了?说点他倒霉的事给我听!他就没有遭遇什么飞来横祸吗?!”
蒋南泽“嘶”了一声,掉线了好久。闻笛不知道他是去跟Thomas说话了,还是何文轩倒霉的事太难找。最后,蒋南泽说:“他离婚了。”
闻笛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暴起。“这算哪门子横祸?”他说,“离婚对这种人来说就是解放!你怎么不把他推进伊鲁康吉水母的池子里?”
“人家好歹是我发小,你让我谋财害命?”
闻笛叹息一声,为疯子也有道德底线感到惋惜。
然后蒋南泽又扔了一个重磅炸弹:“哦,对,他马上要回国了。”
这其中的隐含意味不言而喻,闻笛冷笑一声:“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的新公司就在中关村,”蒋南泽说,“他还问起你了。”
闻笛翻了个白眼:“他又想怎么样?”
“他很惦记你,问我你现在过得怎么样,”蒋南泽说,“还说想找你谈谈。”
闻笛坐起身,冷笑一声,伸手把耳机扣紧了一点。
“你转告他,”闻笛说,“哪一天他破产了,就来找我,让我高兴高兴。否则就给我滚远点,越远越好。”
“哦,那可能有点迟了,”蒋南泽说,“他已经知道你的地址了。”
“什么?”闻笛住在教师公寓并不合规,所以压根没告诉几个人,何文轩怎么会知道!
“我上次不是给你寄包裹吗?他来的时候,快递放在门口,他刚好看见了,”蒋南泽说,“就提醒你一下。”
电话随即挂断了,明显是对面心虚,怕闻笛兴师问罪。闻笛对着黑屏目眦欲裂——行吧,五年的冤债还是找上门来了。
他的美好生活就不能持续五分钟以上吗!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新的火焰可以把旧的火焰扑灭
接到前男友回国的消息,闻笛心梗了一晚上。睁开眼睛重建光明后,他决定敞开心胸,放过自己。人不能执着于过去,要向前看。如果过去追上来,就扇他一个耳光,弥补自己当年没出成气的悔恨。
再说了,他还有饭局等着呢。念及此处,他在安排奖学金答辩事宜时,露出满足的笑容。
还U盘尚且要开换衣秀,正式午餐就更夸张了。
早上起来,闻笛问于静怡借了某种喷雾固定发型,因为长时间搁置,喷雾已经过期大半年了,但两人都认为凑活能用。闻笛在卫生间里,摆弄了一刻钟的头发。于静怡吃完早饭,晨读结束,还下楼买了卷纸,回来见他还在卫生间,就站在门前敲了敲,对盯着镜子的人说:“别搞了,没用的。”
闻笛对她的态度颇有微词:“我这时候需要的是鼓励。”
于静怡指着窗玻璃:“你听听这声音,外面风这么大,你又骑车,就算用强力胶也是白忙活。”
闻笛拿出手机,点开天气预报,愤愤不平:“专挑今天橙色预警?”
于静怡摇着头走开,从冰箱里拿出一块巧克力,回到卧室关上门,继续和申论挣扎。
闻笛放下手,左右看了看,给自己心理暗示:北京的风眷顾他,会吹出好发型的。
抱着侥幸心理,他骑车到清芬园门口,走上台阶,顺道看了眼一楼外墙的玻璃,登时气绝。前额的碎发根根直立,头顶乱成一个鸟窝,后脑勺的惨况看不到,想必不容乐观。早上的定型喷雾起到了反作用,这会儿按都按不回去了。闻笛本来想用手补救一下,看了眼时间,快来不及了,只得硬着头皮走进食堂。
时值正午,上午第四节已经下课,一楼二楼人满为患,到处都是端着餐盘找座的学生,三楼教工餐厅却人影稀疏,闻笛一眼就找到了门边的教授。为了掩饰仪容不整的心虚,他打招呼的声音过分爽朗:“中午好啊,教授!”
边城看了眼他像是抽象艺术的脑袋,没对他的发型做出评价,也没回答他的问候,起身走向窗口:“拿菜吧。”
闻笛挑了几个不妨碍吃相的素菜,端庄地拿着餐盘,走到窗边坐下,尽量用仪态弥补发型的缺憾。
正常情况下,他吃饭狼吞虎咽,很不雅观——都是高中养成的恶习,午餐时间太短,又有数学小测,逼得人丢弃用餐礼仪——但今天细嚼慢咽,一根长豆吃了三口。这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饭,不撑满两个小时,怎么对得起他数月的悸动。
为了不冷场,在饭局前,他特意给蒋南泽发了份问卷星,问题包括关于普林斯顿的方方面面,从校园趣闻,到名人事迹、学校传统,结尾还加了开放性问题:你认为普林斯顿带给你最美好的回忆是什么。蒋南泽大骂了他一顿,还是把问卷填了。
素材充足,万事俱备,他相信这次会面一定能留下好印象。
他回忆着蒋南泽的回答,积极打开话题:“教授在黄金之鹰上做过数学运算吗?”
“嗯。”
“听说那里还有专门为奥黛丽赫本开的课?”
“嗯。”
“教授参加过普林斯顿老虎队吗?”
“没。”
当另一个谈话对象只说一个字,对话就如同机关枪一样迅速推进。闻笛两分钟问完了所有问题,无计可施了,只能一边和长豆相互折磨,一边绞尽脑汁想话题。
边城看着他,破天荒地张开嘴,好像要说什么。这可是教授第一次主动开金口,闻笛挺直脊背,就像举手被老师点到的课代表。
然后边城问:“你牙疼?”
闻笛把咬了一半的豆子放下,神情尴尬:“没有,我只是习惯多嚼两下。”
边城点点头,喝了口水,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沉默。
不行,自己好不容易约的饭,怎么能冷场?闻笛决心以一己之力挽救死气沉沉的饭局:“教授闲下来的时候会做什么?”
“听音乐。”
“不健身吗?”
“攀岩。”
“哦……”闻笛头脑里浮现出上臂的肌肉线条,忘记了保持仪态,撑着脸颊,叼着吸管,吸管另一端没对准杯子里的可乐,吸了半天空气。“我以为教授日常都很忙呢。”老刘经常给他甩杂活,但自己也忙的飞起,毕竟文科教授那点工资在北京不够看,靠副业才能安身立命。
“运动的时候大脑会放松,容易有灵感。”边城说。
“那教授也踢足球,打篮球什么的吗?”
“不,”边城说,“我喜欢单人运动。”
也是,闻笛想,教授看起来就不愿意团队合作。组队打球,要是也这么爱搭不理的,组员估计都得心律失常。“还有其他爱好吗?”
边城说:“听音乐也适合放空大脑。”
“教授喜欢什么音乐?”
“古典乐。”
一定非常精通乐理吧,闻笛想,他们这类人搞爱好,就像做学术,刨根究底是习惯。
边城凝神看他,但目光似乎穿过他本人,落在遥远的事物上。“你……”他开口说。
“嗯?”闻笛清醒过来,等着剩下的话。
“你的英文名是什么?”边城说,“你是外文系的学生,应该有英文名。”
这个推断很合理,但对于第一次见面的学生,首个问题问的是英文名?这也太奇怪了。
“Samuel,”闻笛回答,“同学叫我Sam。”
边城又露出了那种眼神,探究、分解,而且半天没得出结果。问完英文名,他又专心用餐,直到把餐盘放到回收窗口,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闻笛作为外文系常见E人,快被逼疯了。
出餐厅时,边城终于张开了嘴,闻笛等了半天,等来三个字:“吃饱了?”
闻笛:“嗯。”
边城点点头,像是认可自己完成了承诺。闻笛紧蹙眉头,他没有借口进行下一次会面了,看起来,他只能跟暗恋对象缘尽于此。
他在心里翻来倒去寻找,始终没有找到发出下次邀约的理由。他有点丧气,揣着手,目光呆滞地望着前方,就像被抢了松果的松鼠。
他抬起头时,发现边城在看他,脸上微微露出笑意。
闻笛还没见过数学教授的笑容,这人上课严肃得像是朝圣,是在迎接数学的智慧之光。吃饭也一板一眼,仿佛纯为满足生理需求,能毁灭任何厨师的自信心。
这个笑容像破开夜幕的晨曦。眼角微微上扬,目光柔和,脸颊两旁晕出括号的笑纹,平常严肃死板的人,笑起来明亮而热烈。
“再见,”他说,“祝你学业顺利。”
这句话让闻笛悸动到晚上。在狂风中凌乱时微笑,上楼梯时微笑,就连拖地的时候,他都对着塑料杆露出幸福的笑容。于静怡刚一下班回家,就被这个笑肌紊乱患者吓了一跳。
“唉,”闻笛对着窗玻璃说,“教授真是个好人。”
于静怡看了眼时间,决心为闺蜜的恋情拨出十五分钟,毕竟之前自己让他汇报,而且他看起来精神不太正常:“详细说说。”
她还没坐下来,闻笛已经滔滔不绝地说起了事情的经过,饭总共没吃几分钟,愣是被他说成了一段荡气回肠的史诗。于静怡听罢,露出为难又怜悯的表情。
“你这个人真极端,”于静怡说,“喜欢的时候,给人家加八百层滤镜,不喜欢了,在你眼里就是个死人。你得学会平衡。”
“什么意思?”闻笛的毛刺竖了起来。
“你这饭吃的,我听着都想挖坑钻到地心去,”于静怡说,“就你一个人叽叽喳喳的,人家搭理你了吗?”
“他问我的英文名了。”
“人家看你可怜,勉为其难找个话题,”于静怡说,“就跟过年的时候长辈问你平常干什么一样。”
“他只比我大三岁。”
“心理年龄可能不是。”
闻笛瞪了她一眼。
于静怡叹了口气,几个月的暗恋好不容易往前挪了一步,不能打击过猛:“挺好的,单独吃饭,四舍五入就算约会了。”
闻笛还在回想那个笑容:“要是再多说几句话就更好了……”
于静怡起身回房,留他一个人在餐桌旁长吁短叹。地拖干净了,他走到阳台上收衣服。
闻笛和师兄是租户,无权处理阳台,所以没封窗。北京灰尘大,隔两天就要打扫一次。偶尔偷个懒,就会像现在这样,积起薄薄一层灰。
一打开阳台门,闻笛就露出苦笑。今天的风确实强劲,他偷懒没用夹子,好几件衣服都被吹到了地上,又得重洗一遍。他一边捡衣服,一边从牙缝里吸气,现在这个点,洗衣服影响于静怡睡觉,拖到明天,这个衣服上的污渍又让他如鲠在喉。
他翻检手里的衣物,查看受灾情况,突然发现了异常。
有两件好像不是他的衣服。
190的码,指定也不是于静怡的衣服。
他估测了一下风向,忽然脊背一凉。
这不会是从邻居阳台上吹过来的吧?
他起身朝隔壁阳台张望,晾衣架上好像确实空了几个钩子……
中午积攒起来的好心情忽然化成了泡影。真晦气,闻笛想,大好的日子还要跟这家伙打交道。
他走回房间,拿手机切小号,又把对方从小黑屋里放出来,给衣服拍了张照发过去:【是你的吗?风吹到阳台上了。】
隔壁回得倒很快:【是。】
平常讲道理不听,认领失物倒是积极。闻笛刚想发“那我给你扔回阳台上”,对面就来了句“我去拿”。
闻笛一个激灵站了起来。这人要干什么?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门铃就响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
闻笛:为什么教授不多说几句话呢?
作者:多说你就要被他气死了。
清脆铃声响起的一刹那,闻笛差点把手里的衣服丢出去。
他镇定下来,抱着横七竖八的长袖牛仔裤,轻手轻脚溜进客厅,靠着门蹲下了,行迹鬼鬼祟祟,像被临时回家的主人抓包的贼。
这举动毫无意义,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缩在墙角,门外的人又不会透视。
门铃又响了两下,于静怡打开门探头出来。他们是黑户,除了快递没人上门,这个点,小哥也下班了。
而且看闻笛的样子,不像收货,像躲债。
“什么情况?”于静怡问,“门外面是谁?”
闻笛举起食指放在唇边,冲她招手。于静怡鬼上身了似的,走过来,莫名其妙蹲在旁边。
闻笛把手指放下,竖起手掌放在嘴边,侧头悄悄说:“邻居。”
于静怡茫然了:“邻居你躲什么?”
“开玩笑,人家是一米九壮汉,我跟他对骂那么久,他万一是来寻仇的,一拳把我撂倒了咋办?”闻笛压低声音,“再说了,我们是违规租房,要是露馅了呢?你看我们俩哪个像教授?”
于静怡跟朋友同学说话爽快,其实是外文系罕见I人。如非必要,不出门不社交不见生人。黑户本来就心虚,被闻笛警惕的表情一感染,惊慌起来:“他为什么上门?你招惹他了?”
“不是我,”闻笛说,“是北京的风。”
门铃响了一会儿,突然转成了敲门。闻笛毫无必要地屏住呼吸,连带于静怡也被传染了,大气不敢出,和他排排坐在门边。
敲了几下门,外面突然安静了下来。两人把耳朵贴在门上,屏息细听一会儿,于静怡说:“走了?”
闻笛站起身,一条裤腿从胳膊肘垂下来,于静怡在它落地之前捞了起来,搭在闻笛肩上。闻笛凑到猫眼上看了看,摇了摇头。
“没走?”
“啥都看不见,”闻笛说,“门上春联不是没撕吗?猫眼被那个囍字挡住了。”顿了顿,开始甩锅,“上个月不是让你撕了吗?”
于静怡抿了抿嘴:“你该问问学长,春节的东西,跨年了怎么还在。”
话音未落,闻笛感觉手机忽然震了一下。他循着声音翻找,把它从一个兜帽里掏出来,看到屏幕上跳出一条:【为什么不开门?】
他情不自禁地抖了抖,这人不会就在门外,给他发消息吧?
他想回“不在家”,但他刚刚给对门发过衣服的照片,显然是回来了。
指甲盖点了几下手机,他咬了咬牙,发:【在厕所。】
发出去他就后悔了,这人不会十分钟后再来吧?于是赶紧补了一句:【你先回去吧,我待会儿给你放门口。】
邻居:【什么时候?】
问那么清楚干什么?等着逮他吗?
闻笛:【你睡前出门看看。】
邻居:【你放个衬衫要花俩小时?】
闻笛低头看了眼衣服,想了想,随手编了个理由:【我已经把它洗了,得等它洗完。】
邻居:【你为什么要给我洗衣服?】
闻笛:【我的衣服也掉地上了,顺道一起洗呗,反正放洗衣机,多件衣服又不碍事。】
邻居:【你给我拿出来!那件只能手洗,不能机洗。】
得,随口扯个谎都能踩雷。闻笛隔了两秒,回复:【好了好了,拿出来了,放心,还没开始搅呢,我拧干了给你哈,你先回去。】
邻居:【你快点,那件衬衫我明天要穿。】
闻笛看了眼衬衫,北京干燥,一晚上能干个七七八八,再用吹风机烘一会儿,不是不能穿,但有必要这么执着吗。【你明天穿别的不行吗?】
邻居:【那是我周五的衬衫,我必须穿那一件。】
闻笛盯着屏幕,露出老人地铁的表情。他试着想象一个人在柜子里按周一二三四五六七排好衣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呸,强迫症。
闻笛咬了咬牙:【行行行,你先走,一会儿就给你送回去。】
邻居有两分钟没回复,闻笛扭头跟于静怡说:“他应该走了。”
于静怡长舒一口气,撑着地板站起来,感到大腿一阵酸麻。她用手捶着腿,俯视闻笛,发出疑惑:“我们为什么要这样?”
手忙脚乱,狼狈不堪,惊慌失措,形迹可疑。
闻笛答:“因为穷。”
说完,他站起来,走进了厨房。洗衣机在水池旁边,他把自己的衣服抽出来,放进去,然后举起了宽大的衬衫。
“你在干什么?”于静怡看着他拿过塑料盆,往里放水。
“一个谎言需要很多个谎言来弥补。”闻笛说。
他做了一晚上家务,从扫地开始,以洗衣服收尾,区别是脸上逐渐消失的笑容。
真晦气,闻笛一边把湿透的衬衫拧干一边想,高兴的时候总碰上这个混蛋。
于静怡狐疑地盯着衬衫,靠在墙边,看闻笛一边甩手上的水一边嘟嘟囔囔。她把手机在指尖上转了转,问:“你周六晚上有空吗?”
“这周?”闻笛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日程,“应该有,怎么了?”
“尤珺回来了,说要跟我们吃个饭,”于静怡说,“去吗?”
闻笛停下手里的动作,用胳膊肘蹭了蹭突然发痒的额头:“在哪?”
“中关村一家日料店。”
闻笛在脑子里盘算起来,日料价格跨度很大,人均八十到八千都有。如果他的记性没出错,尤珺交的税都比他的工资高。
于静怡拍了拍他的肩:“放心,人均一百二,吃得起。”
闻笛松了口气,语气轻松下来,这个变化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好啊,去见见正经T大毕业生该是什么样的。”
他们都曾经是别人家的孩子,可别人家的孩子也有三六九等。有像尤珺这样在投行叱咤风云的行业精英,也有像他们这样的……后腿。
小时候常听人说“学习改变命运”,闻笛深以为然,坚定不移地悬梁刺股,发愤图强,向光明灿烂的未来迈进。
不过,活到二十六岁,他突然发现,光明灿烂的未来好像夸父追日,永远挂在遥不可及的远方。普通市民依旧是普通市民,天之骄女还是天之骄女。
他把湿漉漉的衬衫叠起来,在屋里翻找一阵,找出网购剩下的包装袋装上。这些袋子他从来不丢,找个大购物袋装起来,每隔三个月,总有一个奇迹般的瞬间,会派上用场。
闻笛溜到门边,侧耳倾听,确认走廊没有动静后,用手缓缓转下门把,闪身出门。
他踮着脚,把衣服放在对面门垫上,转身回家。进门前,他伸手在福字上扣了个小洞,把猫眼露了出来。然后给对门发了条消息,说衣服放门口了。
于静怡再次走进客厅时,看闻笛猫着腰,眯着一只眼,双手扒在门板上,像只挂在门上的壁虎。
她揉了揉眼睛,瞪着闻笛:“你在干什么?”
“守株待兔,”闻笛说,“我倒要看看,对面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扒门的姿势有点累,一会儿就肌肉僵硬,眼内干涩。他伸手按按脖子,眨眨眼。
于静怡叹息一声,决定不参与这个掉智商的游戏。
闻笛认为,如果十年寒窗苦读还给他留下了什么,那就是百折不挠的韧性。就算等到海枯石烂,他也得看看对门变态长什么样。
苦苦守候了五分钟后,终于,伴着遥远的吱呀声,门开了。
闻笛深吸一口气,睁大眼睛。
门半掩半露,一个人影闪出来,侧着身,低着头,只能看到两边的黑发。发质很硬,根根直立。
看起来,既非脑满肠肥的中年大叔,也不是头顶稀疏的老学究。身材清瘦,而且……
这不可能是一米九的男人。
即使有猫眼失真、外加低头的原因,一米九也不会离门框有那么长一段距离。这人还不到一米七。
闻笛眯起眼,想看清那人的脸。
可惜,那人捡起衣服之后,只一瞬间,门砰地合上,一点正脸都没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