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时璋安静地观看着、感受着这一切,却没有将其放在心上,依然在叶家默默做着那个异类,那个众人眼中养不熟的奇怪的叶二少爷。
但很快他便不再孤独,他找到他人生中第一个朋友,一只无意中闯进花园的小野猫。不知来历,毛色杂乱,并非纯种猫,大概是这片高档住宅区谁家抛弃的。
叶时璋本不想搭理这只误闯的小野猫,随手将一根鳕鱼肠扔给它就走了,无奈接连几天到花园偏僻角落总能撞见。它就瞪着一双圆滚滚的琥珀色眼睛,冲他喵呜几声,看起来可怜又弱小,似乎在等着他走过去拥抱它,触摸它,驯养它。
如此对峙了好几分钟,他骤然生出很奇怪的恻隐之心,但他到底忍住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些陌生的柔软的情绪,特别是从自己心底生出的——他这个人不该有这些情绪,而且他的手满是伤痕和茧子,贸然拾起这些情绪只会不知轻重地玷污了,捏碎了。
正当这时候,天边响起一声惊雷,仿佛在他心底炸开了,乌云密布,骤然下起瓢泼大雨,叶时璋瞬间联想到许多不好的画面,终于坐不住了,冒着大雨和雷电飞快冲去花园,最终在侧屋的屋檐下找着了那只小野猫。
小野猫浑身泥泞,毛发全湿,窝在角落里冷得瑟瑟发抖,看起来更加其貌不扬了,见来人是叶时璋,它蹲在那儿冲他喵呜一声,似乎有些委屈。
叶时璋明明白白地感受到某种期待,某种唯一而独特的期待,心房刹那间被狠狠击中,柔软的情绪终于自布满伤痕的胸膛挣脱而出,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几乎一眼即长成参天大树。
他终于没再跟这种情绪对抗,软下心肠,半跪在地,将那只小野猫拥进怀里。
雨越下越大仿佛要把整个世界都冲毁,而他俩一人一猫在厕屋屋檐下听着狂乱的风声雨声,竟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叶时璋将小野猫塞进自己的衣服底下,不时低头与它对视几眼,揉揉它的肚皮和下巴,小野猫都一一乖巧回应。
此后一个多月里,他将小野猫偷偷养在卧室里,不让佣人进他房间打扫,还千方百计寻来食物和处理排泄之类的清洁问题,认真守住一个全世界只有他知晓的秘密。
这个秘密又软又暖,总会乖乖地守在卧室里等他回来,扑进他怀里,毫无防备地展现对他的依赖和眷恋,叶时璋回应了这份期待,努力想成为能够给它幸福的小主人。
然而,这一切戛然而止,全因为某个新来的佣人不小心打开叶时璋的卧室,小野猫被陌生来人吓得满屋子乱窜,连在家的赵慕卿也被吓得不轻。
叶家是不许有猫的,因为叶时钰对猫毛过敏,叶家上下都很注意这一点。
等叶时璋从学校回来,才知道这一切,但为时已晚,小野猫在这一阵慌乱中匆匆逃走了。那一瞬间各种复杂情绪涌上心头,伤心的,愤怒的,难过的,他自以为是不会有这样强烈的情绪——只要在关系里交付了柔软,那么分别之际被赠予的必然是强烈的,强烈的爱意、恨意、失望或愤怒等等,从无例外。
赵慕卿打量着这个与她始终不亲的小儿子,从他过分平静的外表下察觉到汹涌得并不寻常的情绪波动,她犹疑了半天才道:“时璋啊,你哥哥对猫毛过敏,家里一直不养猫的。”
叶时钰对猫毛过敏,这点叶时璋并不知道,也没人告诉他这些。
叶时璋闻言,眼睛慢慢重新聚焦,目光在周遭的佣人脸上逡巡一圈,最后回到赵慕卿脸上,停留不过片刻,声音分外冷静,就两个字:“知道。”
小野猫从此再也没回来,不过,死了又怎么可能回来呢。
叶时璋最后是在佣人的闲谈中得知了小野猫的结局。赵慕卿刻意瞒住了他,实际上小野猫被吓得乱窜那会儿,他们抓住了惊吓过度的小野猫,狠心地将它送去人道毁灭了。
“要我说,二少肯定是知道大少队猫毛过敏,故意养的猫。”
“对啊对啊,我就说这二少面相太冷太吓人了,养不熟捂不热的,而且鬼知道他在外面经历了什么啊。”
“说真的,没养在身边的还是差很多的,跟大少根本没得比。”
“快别说了,我都怕他知道了会不会也给我们颜色瞧瞧。”
叶时璋听完,胸口一阵揪着揪着地发疼。
尽管多少能猜到会是这么个结果,但确认那一刻还是牵起疼痛的情绪。
决定养那只野猫的那刻,叶时璋就觉得那只小野猫很需要他,然而相处下来,他又慢慢觉得自己有点像那只小野猫,说不出是哪里像。
也许是一样毛色不纯,一样四处流离,一样不被期待。
叶家那么大,却容不下一只猫,哪怕将猫困在某个限定的范围里养着也好,只要不跟叶时钰生活环境重合就不会有影响,然而他们还是选择最残忍、最偏心的处理方式。
叶家那么大,同样也容不下一个他,哪怕仅仅安静地养在屋子里,不争不抢沉默生长,还是会被不断比较,被偏见所伤。
尽管后来叶时钰知道这事,在赵慕卿面前表示对这种处理方式的不满,争取让叶时璋可以在家里养自己喜欢的猫,说只要分开场所生活就不怕过敏。
赵慕卿斩钉截铁坚决不让,说你这严重过敏的,谁知道会不会有个万一。
大概是考虑到叶时璋也在场,不好表现太过,赵慕卿脸色稍缓和,冲叶时璋露出个浅笑,柔声哄道:“时璋要是想养猫的话,不如再等等,到时候上大学出去住,妈妈给你找个大屋子养好不好。”
叶时钰不愿让弟弟委屈,还想争取一下:“妈,要不……”
“我没问你,我在问时璋。”
赵慕卿冷脸打断叶时钰的话,依然看着叶时璋,等他的表态。
不知为何,她内心始终有些怯这小儿子,这孩子情绪总是过于平静,完全不像个十几岁的孩子。她也曾试图修补与小儿子错失的那十年光阴,可惜错过就是错过了,始终没办法再亲近起来,哪怕这小儿子相貌上与她像了五六分。
连她自己也必须承认,她更偏心一手带大的大儿子。
不过只是要他一个大局为重的懂事的表态。叶时璋清楚知道赵慕卿的意图,也明白叶时钰也许是一片好心,但不管他们意图如何都没关系了。猫死了就死了,他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也知道他还必须在这个家生活下去,直至某天可以独立出走。
不一会,他给出了赵慕卿想要的答案:“谢谢妈妈。”
叶时璋初见卓霈宁,那时候他刚回家不过半年,卓霈宁还是个小孩。
彼时叶家和卓家仍互有来往,卓诗筠偶尔会捎上不过七岁的卓霈宁到叶家玩儿,卓霈宁特别喜欢叶家的花园,每次玩到最后总是流连忘返不舍得离开。
卓霈宁生得唇红齿白,脸胖嘟嘟,眉眼弯弯,活脱脱一尊讨喜又精致的白瓷娃娃。一上来就很不怕生地冲赵慕卿和叶时钰挨个张开手臂,奶声奶气喊着姨姨抱抱、哥哥抱抱。
这样的小孩一看就是泡在糖水里长大的,甜得浑然天成,像一颗沁人心扉的水果糖,没有人看到这样的小孩不会发自内心一笑。
叶时璋站在赵慕卿和叶时钰身后,安静看着几个大人众星拱月般围着这小孩。一般时候,他沉静得像个没有任何生气的人,是任何场合最没有存在感的那位。
直至小孩察觉他的存在,一双亮又圆的大眼睛定在他这里,歪了一下脑袋,面露疑惑,开口一句:“有新的哥哥。”
卓诗筠反应更快,朝叶时璋这边望过来,露出和善亲切的笑容:“这肯定是时璋,都这么大了。”
“对啊,时璋刚回家不久,”赵慕卿这才想起介绍被遗落在角落里的小儿子,她握住卓霈宁的手摇了摇,“宁宁,这是你时璋哥哥。”
卓霈宁也不怕叶时璋这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山架势,眉开眼笑,走过去伸手牵住叶时璋两根手指,抬头甜甜地喊一声“时璋哥哥好”。
这小孩笑得明眸皓齿,感染力十足,加上手指被骤然握住,那手感就像被一团软软的暖暖的糯米团黏住,叶时璋一时愣住了,显然不怎么习惯被如此热情对待。他低头与小孩对视片刻,不知怎么回应,就尝试牵动嘴角递给他一个浅笑。
很陌生的体验,他居然会因为不想令谁失落而学着微笑。
小孩似乎从他这个努力的浅笑得到了莫大鼓舞,最后一丝矜持也不要了,得寸进尺地抱住他的腿,撒娇道:“我也要时璋哥哥抱抱。”
叶时璋怔住了,甚至流露罕见的无措,没有人教他该怎么抱小孩,是不是就跟抱起小宝差不多。就在他犹疑的片刻里,还是卓诗筠先一步替他解围了。
“好了好了,宁宁别这么黏着哥哥。”
看出叶时璋不怎么擅长应对小孩,卓诗筠当即抱起卓霈宁哄道。
“可是时璋哥哥长得很好看,我想让他抱抱也不可以吗?”卓霈宁皱着小脸,一番话还说得颇为理直气壮,在场所有人都被他这童言无忌逗笑了。
小屁孩儿。
叶时璋听着也觉得好笑,嘴角微微勾了一下,尽管弧度很快就消失了。
或许最开始没抱成,中午吃饭的时候,卓霈宁主动挨着叶时璋坐。原以为会是被宠坏的小孩,吃饭也要人伺候,结果却截然相反,卓霈宁在他旁边很认真地扒饭,餐桌礼仪很好,胃口很棒也不挑食,看起来是个很健康乖巧的宝宝。
叶时璋一顿饭颇有些心不在焉,视线不时落到卓霈宁身上,从他视角能看到卓霈宁两腮鼓了起来,像一只可爱的小仓鼠,只不过嘴角沾了米饭粒却浑然不觉。
就这么看着,一时间没忍住,叶时璋伸手很轻一捻,将他脸上的米饭粒拿掉。
卓霈宁这时候转头看向他,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他将嘴里那口饭咽下去,又冲他眯着眼睛笑了:“时璋哥哥真好。”
他说这句还不够,还要告诉坐旁边的卓诗筠,好像炫耀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一样:“妈妈,刚刚时璋哥哥帮我擦嘴。”
卓诗筠笑了起来,说话声音始终柔柔的:“这么棒,那你有没有谢谢时璋哥哥啊?”
“对,我要谢谢时璋哥哥。”
卓霈宁拍拍小手,站起身吃力地去够碟子里的清蒸螃蟹。叶时璋看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小孩感谢他的方式居然是给他剥螃蟹,尽管最后成品不太雅观,但好歹费了吃奶的劲儿给他弄好。
赵慕卿看到这一幕,笑了起来:“宁宁平时最爱吃螃蟹了,我还头一回见宁宁给人剥蟹,宁宁长大了。”
叶时钰跟着逗小孩:“宁宁,给你剥了那么多次蟹,怎么没给我也剥一个啊?”
卓诗筠却微微笑着,没让叶时璋为难:“时璋别在意,宁宁很喜欢螃蟹,最近在学着怎么剥蟹,就想着给你剥一个表达感谢和喜欢。”
她注意到叶时璋始终没动桌上的螃蟹,以为他不爱吃或者对海鲜过敏。
叶时璋的确不怎么吃螃蟹,也没学怎么用蟹八件剥蟹。
“可是好像剥得有点难看,我有好好学习的……”
卓霈宁没理会桌上那群大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难得有些丧气地嘀咕一句。他说完就飞快看了一眼叶时璋,将那一小碟剥好的螃蟹小心地推了过来,似乎担心叶时璋会拒绝,然后推到了半路,又自我否认立马撤回来,“还是算了,我再试一次。”
叶时璋动作却先于大脑作出选择,将碟子往自己这边拉了一下。
他之所以接受,倒不是桌上这群大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绑架”,而是他打内心不怎么想看到小孩垂头丧气,也不想拒绝小孩这番纯粹好意,说不上为什么。
“谢谢。”他轻轻道一句,然后就夹起一小块蟹肉吃起来。
卓霈宁眼睛登时亮起来,雀跃的光芒在其中一闪一闪,就像挂在天边的明星。
叶时璋侧过脸看他,没错过他这满脸显见的高兴。
果然是小孩,他心想,明明自己也不过十几岁的青少年。
这顿饭过后,卓霈宁不知道哪里来对他的强烈执念,接下来一整天都跟牛皮糖一般黏着他,都快成了他的小尾巴。
尽管这么类比并不合适,但叶时璋很突然想到了他那只养了一个多月的小猫,每当他俩共处一室的时候,也是他上哪儿小猫就亦步亦趋跟到哪儿,黏人得不行。
叶时璋并不讨厌这种感觉,他从来形单影只,这样明目张胆表达需要的跟随正迎合他内心深处的某种隐秘欲求——其实看似冷漠平静的他也需要被需要,就跟绝大数普通人一样,从前是小猫,现在是小孩。
饭后叶时璋到花园里散步,卓霈宁也撇下卓诗筠,屁颠屁颠跟着他一块去,还特别自然而亲昵地握住他的两根手指。叶时璋没有甩开,面无表情地由着他牵住,还放慢步伐配合小孩儿的小短腿。
小孩儿自来熟爱亲近人,小小年纪表达能力就比许多同龄人要强,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这一路上全是他在讲而叶时璋在听,吱吱喳喳像极了春天报喜的小鸟。
他说,等他长大了,要收集世界上最好看的宝石,将妈妈的手稿通通变成实物,让全世界都知道妈妈是最了不起的珠宝设计师。
他说,以后要送给喜欢的人一个很大很大的花园,比叶家花园还要大、还要漂亮的花园,他会为喜欢的人种上对方最喜欢的花,春夏秋冬都是生机勃勃的,没有任何人可以闯进花园打扰他和喜欢的人。
他说了好多好多,满腔都是对世界、对母亲、对未来爱人真挚的爱,叶时璋都默默听着,不经意就都记住了。
可是“爱”又是什么东西呢?
叶家夫妇和叶时钰一家三口之间的感情,那算“爱”吗?
他对养了一个月又彻底失去的小猫,那又算“爱”吗?
叶时璋头一回对“爱”这个字产生疑惑和兴趣。那是他过去人生经历里从未接触过的东西,而他既没有在谁那里得到过爱,也没有谁教他爱到底是什么。
他深感不解,以至于向比自己小七八年的孩子“请教”,“爱”到底是什么。
这下也把小孩闻到了,他小脸皱巴巴的,苦思半天。
“爱是……爱是一种特别特别美好的东西,你可以把所有最好的期待都放进去,”卓霈宁手脚恨不得都用上,很用力地解释说,“就像爸爸妈妈爱孩子一样。”
叶时璋表情很淡,又问:“那如果爸爸妈妈不爱孩子呢?”
“那就去爱别人爱世界吧,爱蓝天爱星星爱春天爱大海……”卓霈宁表情明媚,语调轻快得似乎要飞起来,“妈妈说,人只有主动去爱才能得到爱。”
这完全不像是一个刚满七岁的小孩会说出来的话,叶时璋愣了半晌,直至一阵清风徐徐吹过,捎带很浅的茉莉花香和午后暖洋洋的阳光。就在这一阵风里,他忽而想起小猫乖巧地趴在他胸前,用肉垫轻轻踩他的感觉。
在叶时璋至今为止爱意贫乏的人生里,那或许就是一种爱,很浅很淡、来不及觉悟的爱。
卓霈宁在风里舒服得伸伸懒腰,露出整齐小巧的牙齿,眯起眼睛笑得特别可爱:“时璋哥哥,我现在就特别爱这一阵风,你呢?”
叶时璋蹲下身,一声不吭地盯着卓霈宁,放任一颗心沉浸在某种微妙的情感体验中。卓霈宁也直直回视,大眼睛像星星一眨一眨,如此不知过了多久,小孩像是发现什么新大陆,突然凑近一步,距离近得就要扑进叶时璋怀里。
“哇,时璋哥哥的眼睛颜色好漂亮,像大海,像星空,”小孩由衷感叹,眼睛也瞪大了,“比宝石还好看一千倍,不对,是一万倍一百万倍!”
“我喜欢蓝色,喜欢时璋哥哥的眼睛。”小孩直白地表达他的喜欢。
叶时璋被他那夸张的语气感染到,不禁微微勾唇一笑。他突然往草地上随意一躺,放开手脚,深深呼吸几下,彻底舒展开来——不知道为何,就是很想这么释放一下,就着这一阵格外舒服的风。
卓霈宁见状也有样学样躺在他身侧,撒开自己的小短手小短腿摆成一个“大”字,很夸张地做了几记深呼吸。
两人侧过脸对上目光,叶时璋难得嘴角浮现笑意,小孩儿似乎受到鼓励,突然眯眼一笑,滚了一滚就软软地窝进他的怀里,撒开小短手抱住他,甜甜地撒娇道:“时璋哥哥抱我。”
叶时璋微愣,过了不知多久,直至怀里那小粉团呼吸平缓,闭着眼睡过去了,终于像提线木偶一般抬起僵硬的手,在小粉团柔软的发丝上摸了摸。
这是拥抱,他想,这是他除了小猫外头一回抱住谁。
谈不上爱或喜欢,但他至少并不讨厌这种拥抱的感觉。
第40章 番外:英雄
此后卓霈宁又来了两趟,每次得知他要来,叶时璋总有一种特别的感觉,比如花园里的茉莉花想起格外浓郁,比如今天的风特别凉爽舒服。总之,卓霈宁每次大驾光临,他就觉得周遭世界突然亮堂起来。
第二次来叶家的时候,卓霈宁没让赵慕卿或叶时钰抱,而是径直跑到他面前,冲他伸出肉肉的小手臂,指名道姓就要让时璋哥哥抱他。于是乎,叶时璋成了那天叶家唯一抱过卓霈宁的人。
卓霈宁并不知道的是,叶时璋为了这一个可能发生的拥抱,曾经私下里用枕头偷偷练习了好多次。明明只是个普通的拥抱,叶时璋却莫名珍而重之,就像抱起一个格外珍贵的世界,等稳稳当当地将卓霈宁抱进怀里,他才暗舒一口气。
卓霈宁黏人是常有人的事,只黏一个人却不怎么常见。他对叶家给他准备的玩具都不感兴趣,就要和时璋哥哥到花园里散步。
看着两人远去的身影,卓诗筠笑道:“他缠着闹着要来见时璋哥哥很久了,我受不了他天天念叨,所以又带他来打扰你们了。”
“哪里的事,宁宁这孩子讨人喜欢,我恨不得他多来,”赵慕卿也望向他们离去的方向,开了个玩笑,“宁宁要是个Omega就好了,跟时璋刚好性格互补。”
“可不是。”卓诗筠也跟着笑得更欢。
叶时璋并不知大人这番讨论,他抱着卓霈宁到花园里去,卓霈宁说自己有个非常了不起的礼物要送给他。
卖了好一个关子,卓霈宁从才方才一直拎着的礼品袋里取出一个玻璃画框,得意洋洋地在叶时璋面前展示:“嘿嘿,这是我自己专门设计的,送给哥哥的。”
“送给我?”
叶时璋蹲下身接过,细看了许久。画面里,稚嫩的笔触勾勒出一条项链,形状宛若绚烂的太阳光线由中心向四周发散,光芒万丈,每一道放射线上都镶嵌着类似眼睛的坠子。
卓霈宁小手一指,还介绍起自己的设计理念:“中间用的蓝宝石,就像哥哥的眼睛一样。蓝宝石可是我的生辰石,是我最喜欢的宝石,也是我觉得最漂亮的宝石,用来衬哥哥的眼睛刚刚好。”
“哥哥的眼睛很好看,我想送你一条项链,等我长大就给做出来,这是欠据,”他小手摸上叶时璋的脸,特别诚恳地说道,“还有,时璋哥哥生日快乐。”
这是叶时璋失落多年不曾记得或庆祝的生日,这一句生日快乐也是这么多年头一回有人对他说的,尽管之于他而言这不过是个没什么意义的日子。
叶时璋心口被某种莫名的情绪撞了撞,就这样怔了好一会儿,等反应过来才勾出一个柔软的浅笑,然后将画框珍而重之地抱在怀里:“谢谢你,这是我收过最好的礼物。”
两人又在花园待了好一会儿,叶时璋带卓霈宁射箭——这是叶时璋回家后迷上的运动,平日他总爱独自一人在花园偏僻处不知疲倦地练习。
卓霈宁这小孩儿明显学过,但是因为年纪小力气不够,加上技巧不足,几乎每回都脱靶,几番尝试之后小孩儿就垂头丧气了,将弓箭搁一边不想玩了。
叶时璋将递上的弓箭捡起来,蹲身重新递上去:“再试一次,你只是没掌握窍门,不是做不到。”
他闷了闷,喉间又艰难挤出两个字:“宁宁。”
叶时璋听大家似乎都会这么喊卓霈宁,应该是卓霈宁的小名。
卓霈宁也注意到叶时璋头一回喊他小名,眼睛噌地亮起来,似乎一下就充电完成,又重新拾起弓箭尝试,在叶时璋指导下偶尔有一两支箭能射中靶子,这对于卓霈宁来说已算进步。
每回他射中靶子,就向叶时璋这边投来小狗一样殷切期待的眼神,明晃晃地透露需要他夸奖的信号。叶时璋还不怎么习惯与人亲近,却又无法忽略这份期待,于是总会凭着他那贫瘠的爱人经验,凭着他那本能,摸摸卓霈宁的脑袋,生硬说一句“宁宁做得好。”
他这么一说,这么一做,就总能看到卓霈宁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绽放笑颜,纯真又可爱,就像目睹一朵花儿特意为他欣喜盛放。
很奇怪的体验。
他又想起卓霈宁关于爱的定义,不知道他和年纪小小的卓霈宁建立的这种关于期待与回应的关系,算不算一种特别的“爱”呢?
两人牵着手往回走的时候,恰好就碰见三两佣人聚在那里议论。叶时璋一下就停住脚步,卓霈宁也跟着停下来,疑惑地仰起脸看叶时璋。
“喂你说最近叶家卓家走这么近,还经常让二少和卓家独子相处,怕不是想来个婚约。”
“他们的确是提过一嘴,也不奇怪啊,他俩门当户对的,就是卓家小少爷年纪这么小就订婚约吗?且不说卓家小少爷会分化成什么都不知道,再说了咱们二少八字太硬,这不是要祸害别人吗。”
“二少这样奇怪又冷漠的性格,就是个怪人,这事要真成了,卓家小少爷可就有难了。”
又是这种声音,幻听一般,叶时璋只感觉心脏在胸膛突突跳动,好些声音随之从记忆深处苏醒过来——拐卖他的人无休止的咒骂声,鞭子和拳头落在血肉骨头上的可怕声响,小猫窝在他怀里柔软喵呜的撒娇声,佣人们私下里道不完偏见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地交织在他短短十几年的人生里面,似乎永远都无法停止。
再然后,一个脆生生的童声毫不讲理地闯进来,打碎这些挥之不去的声音。
等他回过神来,卓霈宁已经撒着小短腿飞快跑到佣人那边,叉着腰大声道:“时璋哥哥才不是怪人!才不奇怪冷漠!你们不好好工作整天议论别人是非,我回头都告诉姨姨!”
明明只是个小孩儿,却像个了不起的小英雄。
佣人忙不迭认错,结果拐个角又迎面便撞见不知何时站在这里的叶时璋,脸色就跟见了鬼一样,又是一顿求饶认错。
叶时璋对这群是非人不置一眼,径直走向气得都浑身发抖的卓霈宁,抱起他离开。卓霈宁觉得还不够解气,离开时还手指指着那群吓得不敢动的佣人,继续哼哼骂道:“哥哥他们骂你,我也要骂他们!”
“好了,”他抬手抚摸卓霈宁头顶的发,轻声安抚,“宁宁,好了。”
闻言,卓霈宁听话窝在他怀里不动了,等走开一段距离,叶时璋发现这小孩子还皱着张小脸,替他难受着生气着,头一回看到比他这个当事人对这些话表现还激动的人。
“宁宁,他们的话你就当没听到,知道吗?”他冷静道。
即使制止私下议论,也无法阻止人内心非议,最好的办法就是冷漠无视。
“那你也不要听,将他们的话统统都忘记,”卓霈宁从他怀里抬起头来,伸出双手捂住他耳朵,“哥哥,不如我唱歌给你听吧,你以后一旦听到这些声音就想想我唱的歌好了。”
他年纪还小,不怎么听得懂那群佣人议论的内容,但是他就是受不了他们这么说叶时璋。时璋哥哥这么好,他不许他们这么诋毁时璋哥哥。
叶时璋轻笑:“你要给我唱什么歌?”
“是我特别喜欢一个故事,”卓霈宁抱住他的脖子,将下巴搁在他肩上,以一种特别依恋的姿势,闷了会儿才开嗓轻哼起来,“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 way up high……”
叶时璋抱住卓霈宁,在满是花草树木的花园里听他歌唱,隔着薄薄一层衣物,感受彼此心跳交织、体温互传,安静而美好。有那么一瞬间,他错觉这稚嫩的歌声似乎要将过往那些缠绕着他的声音一扫而空,全都荡涤干净。
卓霈宁哼唱的这首歌,在叶时璋此后的人生里飘荡了好多好多年,总在受伤的时刻反复安慰他、治愈他。
他不过给过他一点甜,他却用这点甜渡过了很多趟苦海。
人总是会被自己所没有的东西所吸引,这是不变定律。
生活将叶时璋锻造成铁心石肠不讨喜的模样,他却喜欢柔软可爱、对他充满依恋的小猫,喜欢被保护得很好、却像个小英雄保护他治愈他的小孩。
这是一种与欲念无关的纯粹的喜欢。
他内心深处始终对柔软的美好的情感怀有向往,只不过从前这份向往因为风霜交加的经历而冻结了,如今又因为小猫,因为小孩而再度被唤醒。
像他这样的人,原来也是有能力、有资格去爱的,也是可以去爱的。
很多很多年后,长大成人的卓霈宁窝在他怀里,突然问他喜不喜欢小孩。
叶时璋晃了晃神,有那么一刻想起了那个小孩,想起了小孩在他耳畔哼唱的那首歌,温柔而遥远得像一场梦。
而此刻他就在这场梦里。
“不喜欢。”他是这么回卓霈宁的。
他没说出口的是,因为他最喜欢的小孩现在已经长大了,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他喜欢的小孩,哪怕是长大后小孩会给他生的小孩,也永远比不上记忆里和怀里的这个小孩。
“如果是特别特别可爱漂亮的,也不喜欢吗?”
卓霈宁不太确定,又问他一遍。
叶时璋笑了笑,摸上卓霈宁的头发,还是那句:“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