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说,我明明更适合胡招娣!”林染翻了个白眼,一副被惯坏了娇蛮的大小姐模样,她道,“别人都在背后笑话我,说我一个什么本事也没有的新人,走后门也就算了,居然还想靠着走后门做女主角……
“可我是真心想要演招娣,不是因为她是女主角,我就是喜欢她。我是秦斧的粉丝,他当初写《逢魔》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招娣……”
大概是心里憋屈了好久,好不容易遇到个肯听她讲的,林染噼里啪啦说了一大通,末了抬起眼盯着骆笛,问:“我说的都是真的,你信不信?”
第13章 【可跳】戏中戏
“信!”骆笛说得斩钉截铁,林染不信任地望着他,他补充道,“我也比较喜欢胡招娣啊,她的确比柳诗更出彩。”
林染:“……”哥哥你确定你不是在补刀?
那边已经开拍了,胡招娣的扮演者正在拍与群演互动的戏份,确切的说,是她躺在地上被群演揍的戏份,为了拍得逼真,那些拳脚是真往她身上招呼的,只是没用太大力罢了。
“其实柳诗也挺好的……”林染看了会儿,突然闷闷地道,“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青庭姐姐比谁都适合招娣,我就是有一点点不甘心罢了。”
林染似乎年纪不大,有着那种喜欢谁就想成为谁的愿望,就像小时候玩角色扮演一样,男孩子总是要做孙悟空,女孩子总要当白雪公主,把所有对自己的期望都寄托在一个虚拟的角色中。
骆笛看她就像看个小妹妹一样,忍住想要揉乱她一头假发的冲动,骆笛对她露出个柔和的笑容道:“没关系,你做不了胡招娣,但你可以做你想做的林染啊。”
林染抬起头怔怔地看着他,突然翻了个白眼,扭过头哼声道:“切,真矫情。”
“嗯,我矫情。”骆笛忍笑点点头,然后拿出随身携带的剧本,清了清嗓子道:“小师妹,下午就要上场了,不如我们对对台词如何?”
林染转过头来,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时还真有几分柳诗的感觉。骆笛笑着与她对视,林染似乎在他的眼里感受到了诚意,这才矜持地点了点头,“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地恳求了。”
骆笛和林染对了会儿台词,确定都记住了以后,便一道去那边观摩一下男女主的对手戏,毕竟男女主的演员都是公认的演技好。
冯宇昂目前本身就红得发紫,来演魏长天这个角色也是众望所归,而女一号的扮演者季青庭却争议颇大,演员名单公布时多数人都是震惊的,当时大家都以为女主角会是几个当红小花旦之一,那个花旦的粉丝还气愤地跑到季青庭微博下撕,质问她是不是被潜规则了,倒是不少原着粉表示,季青庭比那几个毫无演技的小花瓶们好多了。
季青庭只是个三线女演员,骆笛在电视上看过她很多次,她演技很好,不管什么角色都演得入木三分,模样也不比当红的几个小花旦差,但就是火不起来。要么接不到好的剧本,要么接到了好的剧本只能演个配角,即使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她演技秒杀一边的女主,依然没有用,配角到底是配角。
总之,这是个在小众中评价很高,却不被大众认识的好演员。
这样一部大制作,恐怕也就胆大任性的江之洲敢用她做女主角了。事实证明,江之洲的眼光没有错,骆笛觉得,《逢魔》播出后,季青庭一定会大火。
“豆腐坊”片场。
一身满是补丁却很干净的男装,头上戴着顶破布帽子的季青庭一条腿随意地搭在凳子上,右手拿着棍棒在左手掌心里一下下轻轻拍打着,嘴角似笑非笑,眼里却有些冰冷的狠意。
“今儿个我且把这规矩立下了,以后每个月的今天,我会带着兄弟们准时光临,还望十三娘你……多多指教。”
胡招娣一直是以男子身份示人的,此时季青庭也压低了嗓音,语气把握得很好,把此时胡招娣的霸气和心中隐藏的那点愤恨都表现了出来,据说季青庭出演电视剧一直不需要其他人配音,因为她本人就能把握得比任何配音演员都要好。
“如果……”季青庭提高了声音,拍动着棍棒的手一顿,眼神变得有些深,她从眼角漏出那么一点目光淡淡地瞥了地上躺着的冯宇昂一眼,又很快收回了眼神,好像地上的人都不值得她正眼看一眼,嘴角勾起点不屑的弧度,带着点挑衅的轻嘲,“……有人自诩正义人士,看不惯胡某这样的地痞流氓,想要英雄救美的,胡某在家恭、候、大、驾。”
“走!”她朝其他人一挥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豆腐坊外走,经过装死的冯宇昂的时候,她一只脚不轻不重地踩在了他手指上,不露痕迹地碾了碾,眼神里冷意稍缓,露出些微妙的得意,这才从一身彪悍中显露出一点少女的灵动气质。
“咔!”
江之洲笑着竖了个大拇指,赞道:“青庭啊,演得很好!你也累了,先去喝口水,补补妆!”
“哎哟喂!”地上的冯宇昂握着自己被踩那只手的手腕,夸张地叫了起来,“可痛死我了!小蜻蜓啊,你可太狠了!”
“对不起啊,宇昂哥!”季青庭瞬间从胡招娣的形象里脱离出来,折回身蹲在冯宇昂身前,神情有些内疚又有些疑惑,“我明明很注意控制力道的,没想到还是把你踩痛了,宇昂哥你怎么样?”
“哈哈哈逗你呢!”冯宇昂大笑,伸手在她额头上弹了下,“小蜻蜓你可真好骗!”
季青庭捂着额头,脸上有些尴尬,又道了歉就走了。
“呀,真不经逗。”冯宇昂看着她的背影摇了摇头叹道,嘴角却带着些愉快的笑容。
“一把年纪了,还招惹人家小姑娘!”江之洲没好气地催促道,“快滚去把你脸上那黑眼圈擦掉了,准备拍下一场!”
“是,江导!”冯宇昂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接过一边助理递过来的小风扇,朝化妆间走去了。
“青庭姐姐真是演什么像什么……”林染不由得感叹道,“我家招娣由她来演也不算糟蹋了。”
骆笛赞同道:“是啊,她演得很好,好像胡招娣本来就是她这个样子。”
比起男主魏长天这样的经典人设,《逢魔》女主的人设还算比较新颖。一般仙侠剧的女主要么是或清冷出尘或古灵精怪的小仙女型,要么是或妖艳霸气或刁蛮任性小魔女型,而《逢魔》的女主比起那些苏点满满的人设,当真是非常接地气,这点从她的名字——“胡招娣”上就可以看出来。
胡招娣本来就是秦斧写的一个路人甲,一个痴心于魏长天的平凡女子,一个很快就为了主角领便当的炮灰。没想到写出来后,整个人物形象越来越丰满,戏份越来太多,作者不仅不忍心让她领便当,还让她逆袭成了女主。
胡招娣,名字意为“招弟”,出生在父母极度重男轻女的贫寒人家,因为她不是男孩而对她非打即骂,等她有了弟弟后就更加变本加厉。
而与一般逆来顺受的女孩子不同,胡招娣其人骨子里天生就有做大事的气魄,在她七岁那年,父母说要将她卖给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她果断抛下父母和弟弟,跟一个老乞丐跑了。
老乞丐自称是丐帮长老,实际上却是个专门利用小孩子行乞的老光棍,他手下有七八个孩子,有的是被抛弃的孤儿,也有的是很小的时候便被他拐走的,他给孩子们定了任务,必须每人每天交给他多少钱,完不成任务的话,轻则挨打,重则残废,被打残了的孩子又成为他博取人同情的工具。
胡招娣发觉到了狼窝也不惊慌,乖乖地听话去乞讨,挨打也一声不吭,慢慢得到了老乞丐的“提拔”,让她成了那些孩子的领袖。
一个月后,胡招娣把老乞丐灌醉,和其他孩子一起犯下了人生第一桩命案。
那些孩子们都服她,她成了他们的老大,但那些“兄弟”却没几个发现“老大”居然是个小女孩。
脱离了老乞丐掌控的小乞丐们一边乞讨求生,一边希望有一天可以不用再乞讨。他们决定攒钱。每人每天拿出一枚铜板装进一个瓦罐,就像装进一个小小的梦想,等他们慢慢长大,那样的小瓦罐也装满了好几个的时候,小伙伴们兴高采烈地打算干点“大事业”——他们要做豆腐卖。
于是大家各自分工忙了起来,有的负责偷师学艺,有的负责采买材料,一个个劲头十足。
过了段时间,他们的生意开张了,每天由几个人在他们住的修修补补的破屋里做豆腐,剩下的人穿上最干净的衣服上街叫卖。
胡招娣很聪明,知道他们的豆腐论味道肯定不及别人家的手艺好,于是花了点小心思,加进了野菜汁做成了“翡翠豆腐”,果然生意很好,他们赚到了第一桶金。
然而,也许是他们的好气运让某些人眼红了,过了没多久,就来了几个小混混问他们收保护费,并且狮子大开口,一开口就是他们几天的利润,他们当然不给,然后就被那几个混混给掀了摊子,甚至把他们做豆腐的物什也给砸了。
多久以来的努力,多久以来的梦想就这么毁于一旦,所有人都非常沮丧,心态好点的计划着什么时候重新开始,心态差点的直接大哭了起来。只有胡招娣一句话也不说,沉默了一晚上。
第二天她把所有人叫醒,一人丢一根木棍,脸上有种说不出的狠劲儿,她道:“既然他们可以收保护费,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小伙伴们被说得跃跃欲试,对啊,既然一定要有人被欺压,那为什么非得是我们?
于是,一群少年乞丐成功完成了到少年混混的转型。
第14章 全章戏中戏【可跳】
毫无疑问,胡招娣并不算个严格意义上的正面人物,甚至可以说她压根没有三观这种东西,她不讲善恶,不论是非,她只知道是自己人就要护着,有仇就要睚眦必报。
但就是这么个另类女主,却意外地得到大部分读者的喜爱,被称作“将冷血和热血完美融合的女主”,在互联网上,“仙侠小说最受欢迎女性角色”票选中毫无争议地得到第一名,并且遥遥领先第二名的仙女姐姐。
就是这个时候,胡招娣和途经此地去凌云宗拜师的魏长天遇上了。
当时,胡招娣正带着弟兄们在豆腐坊里收保护费,也是一张口就是人家好几天的收入,豆腐坊老板娘还没来得及赔笑,胡招娣便一声令下,“砸!”
这时候,自诩为英雄的魏长天出现了,眉目英朗,身姿傲然,几句练习过无数遍的台词说得铿锵有力:“呔!何方宵小无赖,胆敢欺辱百姓,先过我这一关!君子在世,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在下魏长……”
话还没说完,被胡招娣两拳打成熊猫。望着躺在地上装晕的某大侠,胡招娣嫌弃地擦了擦拳头,鄙夷道:“你这种人,一定死于话多。”
魏长天就是个有英雄心没英雄胆的家伙,吃了两拳头的亏就不敢再出风头了,但是直接认了输又会让他没有面子,索性假装受了重伤昏迷,“忍辱负重”地躺在地上听着胡招娣等人把豆腐坊叮咚咣当地给砸了。
直到胡招娣踩了他一脚后带着人走了,他才忍着痛坐起来,将剑在地上一顿,一脸义愤填膺地道:“该死!居然就这样让他们跑了!要不是我之前与妖物缠斗受了内伤怎么也不至于……唉,惭愧惭愧,老板娘你没事吧?”
十三娘:“……奴家没事,多谢大侠出手相助之恩。”
其实以十三娘的精明程度又岂能看不出魏长天那点底子,但她有自己的考虑,倒也没有戳穿他,反而掏出手绢擦了擦并不存在的眼泪,一脸凄楚地道:“奴家的命怎么这么苦呢,相公去得早,就剩奴家一个女流之辈苦苦支撑着这个家……却又被这些地痞流氓给盯上了,这可叫奴家怎么活啊……”
十三娘本就是个风情万种的少妇,人称豆腐西施,模样自是不差,再这么凄楚地一哭诉,魏长天是看得心软了又软,正义之心熊熊燃烧,顿时豪情万丈,向十三娘保证道:“老板娘你放心,有我魏某在,必不让你再受小人欺辱。”
魏长天本事不大,以他现在的能力,正经连胡招娣都打不过,但他鬼点子多,时不时就去使些小坏,也算是给胡招娣等人造成了些麻烦。
某次,魏长天发现其他人都被胡招娣支走了,也就是说屋里只剩胡招娣一个人,他想着机会来了,便蹑手蹑脚靠近他们住的破屋。那屋子真的很破,所以他透过缝隙便能看到里面的景象,然而里面的情景却让他大吃一惊,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胡招弟在洗澡!
胡招弟是女的!
这两条中的任意一条都不至于让魏长天太过失态,但同时发现这两条真是让他不淡定极了,脑袋“砰”地一声撞到了墙上。
胡招娣是何等的敏锐,这些年来为了隐藏自己其实是个姑娘的身份,她一直都非常谨慎,魏长天这点动静当即就被她发现了。
小弟们把魏长天揍得鼻青脸肿的再压到胡招娣面前,胡招娣坐在桌上,一条腿支了起来,笑得一脸痞气,她手里拿着把匕首,安慰道:“放心,我胡招娣向来恩怨分明,我不会要你狗命。但再怎么说,我也是个姑娘家,你看了不该看的,总要付出点代价……”
“小四,”胡招娣招呼手下一个小兄弟,把匕首递给他,云淡风轻地吩咐,“给我挖了他的眼珠子!”
“是!老大!”手下小弟们倒对胡招娣的性别没有什么意见,反而对她更佩服了几分。
“别啊!别!壮士饶命!不,女侠饶命!”魏长天一见她这是要动真格的,连忙讨饶道:“又不止这一个办法,何必非要见血呢?”
“哦?”胡招娣示意小四暂时住手,问他,“你说,还有什么办法?一般姑娘家给男人看了身子,污了清誉,可是要上吊投井的……我胡招娣虽不至于要死要活,却也不能真就这么简单饶了你吧?”
“我娶你!”
魏长天脱口而出,强辩道:“我冒犯了你我不会抵赖,那我娶了你,对你负责不就解决了么?你想啊,你就算挖了我的眼睛,我不该看见的也看见了,也于事无补啊,但我要是娶了你,你就是给你的相公看了几眼,那不就没关系了么?”
“……”胡招娣若有所思,然后点点头,“听起来倒是有几分道理。”
魏长天心里一喜,就要站起来,又被其余弟兄按了下去,他嬉皮笑脸道:“那,娘子,快让小舅子们放开我吧。”
“闭嘴!”小四踢了他一脚,向胡招娣急切道,“老大,你可不要想不开啊!这个家伙一点儿都配不上你!你忘了这些日子他在背后的小动作了?他可是我们的敌人!怎么能跟敌人谈条件?”
胡招娣又点了点头:“……说得也有理。”
胡招娣从桌子上跳下来,蹲下身,伸手捏起魏长天的下巴,将他鼻青脸肿的模样左右看了看,勉强看出几分英俊来,她皱眉道:“长得……还算将就。”
魏长天:……
你仔细看看老子这张脸!根本就是帅得惨绝人寰好吗!虽然现在是被揍得惨绝人寰就是了。
“那就这样吧!”胡招娣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望着鼻青脸肿的魏长天,难得有些沧桑地叹息道,“说起来我好像真的只能嫁给你了,但是你这个人呢……我也的确是看不上……”
魏长天心里吐槽:老子这么帅你有什么看不上的,一个男人婆还好意思挑三拣四,老子肯娶你算你修了八辈子的福气,当然,我也并不想娶你。
但他当然不能把心里想的说出来,而是一脸诚恳地道:“那是你不了解我,其实我这个人真的很不错的,温柔、体贴、聪明、勤快,还长得这么帅……”
“你说的这些……”胡招娣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一眼,凝眉道,“都藏得太深了。”
“你要不想被挖眼睛就必须得娶我,但我又不愿嫁你……”胡招娣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脸严肃,“那就只能你努力,让我愿意嫁你了。”
魏长天:……
就你这样的还要我求你嫁给我?
魏长天道:“求你嫁给我吧。”
胡招娣:“呸!”
可以说,刚开始魏长天和胡招娣二人是互不待见的,谁也瞧不上谁,只不过胡招娣比较强势,而魏长天又比较“识时务”,两人就这么看似和谐地相处着。
渐渐地,魏长天心里对胡招娣当真有了几分异样的感觉。后来他知道了胡招娣的身世,也知道她带人砸豆腐坊,是因为之前砸了他们摊子的混混就是豆腐坊的十三娘教唆的。他想,原来她过得那么苦,可是她不管多苦从来都没有认输。
他们性格算是互补的,胡招娣身上有很多魏长天身上没有却又想拥有的特质,让他从看不惯到欣赏再到佩服,最后又产生了几分怜惜。在魏长天自己都还没发现的时候,这个恩怨分明的女混混已经烙在心上了。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故事的第一个小高潮出现在一个月圆之夜。
当时的魏长天正陷入一个人的苦恼之中。一方面,他想找机会溜走,去寻仙拜师,另一方面,他又不知怎么地总是一次次错地过溜走的机会,好像……他并不是很想走。
魏长天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他为了避免太多人监视,一次次拉着胡招娣单独出去“培养感情”,结果好像真的就只是培养感情去了,越培养越舍不得走。
这天,魏长天终于下定决心一定要离开了,想要和胡招娣最后再单独相处一次,便带着她去郊外山上赏月,直到半夜才回去。
两人一到镇子上就觉得不对劲,空气里充满了浓重的血腥味,两人在街道上奔走,很快发现打更人的尸体,月色下的惨象叫二人倒吸一口冷气……只见那打更人除了周围有几滴残血外,浑身只剩皮包骨头,竟是被抽成了一具干尸。若不是掉在地上的梆子证明身份,恐怕谁也认不出他生前是谁。
魏长天当时就吓得差点大叫出来,但到底顾及着胡招娣在自己身边而强忍着,他握紧胡招娣的手,不住安慰道:“别怕,别怕,有我在呢。”自己的手却颤抖个不停。
胡招娣甩开他的手,连忙往自家破屋跑去,魏长天只得跟上去。
破屋里的景象让胡招娣双眼血红,浑身发抖。只见一个周身黑雾的人影正举着一个少年,少年勃颈处牵出一条细细的血线,源源不断地涌进那团黑雾的口中……
胡招娣目眦尽裂,大喝一声:“放开他!”
那团黑雾听见声音,朝胡招娣“看”过来,只见它身上本该是眼睛的位置,只有两团浑浊的红光。
第15章 戏中戏【可跳前半章】
胡招娣拔出绑在小腿上的匕首,不管不顾地就冲了过去。这时候魏长天赶了过来,他生平第一次见到这么骇人的东西,顿时腿都软了。但眼见胡招娣就要落入那团黑雾之手,魏长天也不知哪来的勇气,将背上的铁剑拔出来费尽力气朝那黑雾掷了过去。
“焚天!”那黑雾惊呼一声,不再向胡招娣下手,抓住手上的人遁逃了。
胡招娣看着地上躺倒一地的干尸,整个人瘫倒在地,脸上是从未有过的无助神情,但她依然没有哭,只是脸色发白眼睛发红,一副肝肠寸断的模样。
“招娣!”魏长天连滚带爬地跑到她身边,连那一地可怖的干尸也顾不得了,他紧紧抱着胡招娣,倒像是比她还要想哭,“招娣,你怎么样了?”
过了好一会儿,胡招娣才眨了眨眼睛,好像终于将一腔泪意忍住了。她推开魏长天,朝着地上的干尸一具一具看过去,好像在分辩他们分别是谁。
“小四……小四呢?”胡招娣发现地上干尸数目不对,这才想起之前那团黑雾手上还有个人,那时烟雾弥散,她也没有发现那团烟雾有没有将人放下,她像是终于找到了精神支点,眼睛里恢复了些光彩,喃喃道,“小四被它带走了……小四还活着!对,我要去救他!”
“招娣!你不能去!”魏长天将她拦腰抱住,劝道,“我们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去也是送死的份!你冷静点啊!”
“我现在很冷静,你给我放手!”胡招娣眼神决然,奋力挣开他的束缚,朝着黑雾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
魏长天看着胡招娣的背影,再看了看满地的干尸,觉得浑身都是鸡皮疙瘩,他拿起焚天,咬牙道:“算了算了,死就死吧!”
最后胡招娣也没能救出小四,她便随着魏长天一起踏上了前往凌云宗的道路,故事的序幕由此正式展开。
不同的是,魏长天是为天下人,她只为自己人。
胡招娣似乎天生就天不怕地不怕,她不爱管闲事,骨子里甚至有几分冷血,但不论多么神秘强大的敌人,只要伤害了她亲近的人她都不会退缩。而魏长天恰好相反,他善良、有正义感、路见不平事总想管一管,但同时他又胆怯、会犹豫、会退缩,直到遇到了胡招娣,他从她身上学会了勇敢,更因为想要保护她而不得不勇敢。
前期魏长天的成长和胡招娣的关系密不可分,而后期,胡招娣也为魏长天的一腔热血打动,开始用温暖的目光看待世界。这两人可以说无疑是最适合对方的人,他们不同却又互补,都在与对方的交往中使自己变成更好的人。
在拜师途中,他们遇到了因为焚天剑而刻意接近的江月白,也就是全剧最大的反派祭月,魏长天与之结为好友,一路同行。
而剧中饰演江月白的穆含因为档期原因暂时还没进组,所以这段放在后面再拍,接下来便是薄暮星和柳诗出场的戏份了。
薄暮星与魏长天两人的第一次会面是在凌云山脚下,那就需要出外景了,目前先拍可在影视城取景的戏份,所以直接拍之后的戏份。
这一场是骆笛和冯宇昂的对手戏。
魏长天和胡招娣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拜进师门,魏长天以为自己从此就要牛逼哄哄起来了,然而现实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胡招娣因为天赋出众而得了某位的眼缘,被收作关门弟子。而魏长天却只能做一个外门弟子,每天尽干些粗活不说,他根本没机会接触到凌云宗内部的人,别说是拜师学艺,连跟内门弟子说句话的资格都没有。
胡招娣因背负血海深仇,拜入师门后就一心求学苦练,刚开始还偶尔出来看望下魏长天,之后忙得根本无暇顾及其他。
这天,魏长天被其他外门弟子联合起来欺负,恰好被薄暮星撞见。出于当初魏长天给自己带了一个桃子的情谊,薄暮星帮了他,魏长天不堪忍受外门弟子的生活,想请薄暮星为他说情。
“薄师兄,我知道你心肠最好了!你能不能替我向林长老说说情,请她收了我?”
冯宇昂半蹲着身,抱着骆笛的胳膊作小鸟依人状,苦着脸可怜兮兮地望着他道:“当初我来凌云宗,就是想要习得本领,有朝一日能和薄师兄你们一起斩妖除魔,可如今……我是不介意多干点活,被其他师兄欺负也没什么,可这样学不到真本事……而且,我媳妇儿还在里面呢……薄师兄,你就帮帮我吧。”
“魏、魏师弟,你别这样……”骆笛扶住冯宇昂将他往上拉,面上满是为难 ,结巴道,“不是我不想帮你,你也知道,我师父她是最不爱收徒弟的……”
冯宇昂一脸严肃,作指天誓日状道:“薄师兄你放心,我必定不会让你为难,你只要帮我说两句,若林长老执意不愿收下我,那也就罢了。”
骆笛依然一脸为难,皱着眉小声嗫嚅道:“可我不想让师父为难。”
“咔!”江之洲突然叫停。
冯宇昂和骆笛都同时望向他,想知道哪里表现有问题。江之洲朝骆笛招了招手,“骆笛啊,你先过来下。”
骆笛有些忐忑地走了过去,不太清楚自己哪里出了问题,其实他觉得自己表现得还行,主要是薄暮星这个角色跟他本人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基本上不用太过雕琢就能演出来那种感觉。
“唉,你不用一脸肃穆的样子,你表演得挺好的,把薄暮星的人物形象都塑造了出来……”江之洲对骆笛倒是很态度很和蔼,一般前辈对这般有灵气的新人总是宽容些,他拍着骆笛的肩膀道,“就是吧,可能稍微有点人物理解上的不足,咱把这点理清楚了就行了。”
骆笛乖乖点头:“嗯,江导您说,哪里有问题我改。”
江之洲道:“在你的理解里,薄暮星这个人用一个词来形容,你用什么词?”
骆笛想了会儿,道:“我觉得是……赤子之心?”
“嗯,这个也对。”江之洲点点头,又问,“还有呢?”
骆笛道:“大智若愚。”
“对,就是大智若愚!”江之洲满意地狠拍了骆笛肩膀一下,循循善诱道,“薄暮星这个人看起来傻气,但是他真的傻吗?当然不!甚至可以说,他是将所有事情看得最通透的一个,看透,不说透,是为大智若愚。”
骆笛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对。”
“那么你想啊……”江之洲望着他,“像他这么通透的一个人,林雾对他的感情,他难道当真一点都没有感觉?”
“对啊!”骆笛眼睛一亮,恍然大悟道,“谢谢江导,我明白了!”
江之洲道:“嗯,说说看?”
骆笛分析道:“林雾对自己的徒弟薄暮星显然有着师徒以外的情意,薄暮星即使还不清楚那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应该也察觉到了师父对自己的不一般,他知道师父格外偏爱自己,甚至他心里其实也知道,只要他开口,林雾必定会答应他。”
若是能干脆地拒绝,那便称不上为难。
薄暮星心里其实明白,若他开口说情,林雾十有八九会收下魏长天。但这与林雾自己的习惯并不相符,薄暮星不想利用师父对自己的偏爱去达成目的,这会让他觉得自己太卑鄙。